为了要决定一件事,一件重要的事,基督徒们就很想知道自己的决定是否出于圣灵的感动,抑或只是自己在思想和心理上的冲动。这想法是怎样形成的呢?尤其是有奉献心志的年轻信徒常提出什么是神的旨意。一旦遇到升学、求职、婚姻对象、搬迁等事。因他们想若早知道真是神的旨意,便自觉万无一失了。其实遵行追求神的旨意是信徒该有的态度,不过,当听到前辈问起是否清楚神的旨意?或又听别人作见证说:神对他们说话或他们又如何跟神对话,便觉得要明白神的旨意是一种很超然的经验。相比之下就觉得自己缺乏这种经验,便是落后,于是就想尽办法要找捷径得此经验。有的信徒觉得若能遵行神的旨意,便会百事顺利,所遇到的每个问题都会做到恰到好处。但事实上在遵行神旨意的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困难,遭遇失败后便会产生自卑恐惧的心理。担心自己当初的决定可能只是思想上的冲动。人若能遵行神的旨意就好象获得了最后准确的答案,可以很稳妥的向目的地前进,但自己不会受到任何亏损而达成目的,而且还具有称心如意、稳扎稳打的安全感。如果不是自己的冲动便一定是圣灵的感动了,这话对吗?先看看什么叫做冲动:(一)一般来讲,冲动是感情上的激动,或是突然来临的欲望和冲击,或是拥有雄厚兴致的推动力。
(二)分析心理学家就认为这是人的一种本能,并不需要理性思考,甚至不一定受周围的刺激来说出这种动力的起因,只是本能性的要求达成自己的欲望。(三)病理学家认为冲动是一种刺激,激动人的思想使人采取行动。这刺激可能是客观的。换句话说是从周围环境事物来的,也可能是个人心理和生理产生一主观意识,有时在事前都来不及作任何思考和判断。因此所产生的这种行动往往会有矛盾甚至不切实际,还会表达与本性并不一定相配的行为,弄到事后后悔不已。(四)另一种心理学的立场认为,人是有理性有思想的。冲动的产生一定经过三个步骤。(1)人内心的确有个目标(无论是有意或无意的)帮助人决定了一个动向。
(2)采取行动时一定有个感觉。(3)行动的发生就知道这行动所达成的后果。(4)圣经没有直接对冲动作什么解释,但有不少实例,如扫罗王是个十分冲动的人,他对付大卫,对付自己儿子约拿单的态度。约书亚进迦南后有一群装扮成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基遍人,约书亚很受激动的与他们立约,以致违背了神的命令。中文圣经提及“感动”一词的地方很少,哥林多后书所提的圣灵感动原意是指圣灵与人之间的交通。加拉大书二章八节所讲被圣灵感动原意指倚靠圣灵。
英文圣经常把圣灵感动译成WORK,ATWORK。即是说有神的能力能从人里面发出来。其他经文加以弗所书三章廿节,腓立比书二章十三节,歌罗西书一章廿九节,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十三节都是指神的灵在人心里“运行”。因此,“感动”是神的灵或神的道在信徒心中起了一种很有能力的行动,这行动产生的效果能彰显神的作为及荣耀神。因此,圣灵要在一个人身上产生感动,就必须影响这个人的“心”,就是他的人格和心态。所以圣灵感动不会含有血气行事,也不会叫人犯罪,更不至于跟圣经真理相违反。而是绝对的顺服神,接受祂的带领。在圣灵感动过程中,人会按照神所赐的能力通过自己的意识,领受神各方面的恩待。让我们立志(思想判断)行事(动作行为),都有神在我们心里运行(感动),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