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文只有一层意义,还是有多重意义?
神的本意若真是超过作者的认知,自然引申出另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如何限制经文的意思?这是否表示经文有多重意义?如果是,这对释经学中一贯强调经文只有一个文法上的意义有何影响?这显然是解释圣经的重要问题。
圣经学者对此有四种不同的看法。
1.第一种看法是经文只有一个意思,这意思是作者所认知的。凯泽持此观点。
2.第二种看法是读者能在任何一段经文中,发掘出数个毫不相关的意义。某个读者在经文中发现某个意义,但另一位读者对同一段经文则可能发现截然不同、完全无关的意义。这个观点使解经失去管制。例如,当一段经文有两个互相冲突的解释时,应如何判断哪一种才是正确?若一节经文可以有多重意义,我们怎能知道哪一个意思才是正确的呢?若一段经文可以因为读者的心情及想法不同而引申出数个不同的意思,研读圣经便成为搜寻隐藏在经文最深层的「属灵」意义的游戏。如此罔顾经文清晰的、符合文法的意义,只会使解经失去客观的标准。在经文中寻找多重的、神秘的意义,即是否认圣经是神向人的启示,是神藉著文字向人类传达他的真理。
3.第三种看法叫作“sensusplenior”,需要详细地讨论。这是由一位罗马大公教作者费安德列亚(AndreaFernandez)提出的,并由其他罗马大公教学者如布朗(RavmondE。Brown)於近年发扬光大。“Sensusplenior”意思是「终极意义」(fullersense),认为有些经文可能比作者所明白或所表达的意义更加完全,这个意思就是神的本意。布朗对“sensusplenior,’定义如下:「是增添的、更深的意义,是神的原意但作者没有指明的,可以根据进一步的敛示或对启示了解的进展研读这些经文(可能是一组经文或一卷书)时看出的意义」。12
笔者同意神可能有高於作者所能清楚知道的心意,也赞成布朗所说的,经文的意思「可以在圣经的字句中看出」。然而,他对“sensusplenior,’的见解产生出一些问题。他说:「在漫长的解经历史中,圣经的解释都超越了字面的意义。」13此外,「圣经书卷的个别经文比参看整本圣经的上下文,具有更深的意思」14这句说话意思不明,到底他想表达甚麽更深层的意义?
罗马大公教“sensusplenior”的观点引发另一个问题:教会权威地解释圣经,「解释圣经的权威是来自圣经的诠释者,例如新约、教父、教会宣言等]。15这使圣经的解释容易受到会犯错的教义影响,这显然是布朗所谓的「了解启示的进展」的意义。然而,我们不能全然接受教父们的观点,因为其中许多都与圣经有冲突,或彼此有冲突。教会宣言亦犯了曲解圣经的错误。在此观点下,作者原意与神的原意之间的关系变得模糊不清,甚至无迹可寻。
4.第四个观点是圣经的每卷书均只有一个意思,纵使有些可能会有相关的含意,这便是约翰逊(Johnson)所说「相关的次等意义]。16在此观点下,诗篇七十八篇二节只有一个意思(作者说他「要开口说比喻」),但却有两个对象一一诗篇的作者亚萨,以及在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五节应用此经文的耶稣。约翰逊称这观点为“relerenceplenior”(终极对象)。17这似乎是一个可取的观点,因为诗篇七十八篇二节及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五节指到一件以上的事,但意思只有一个。
第四个观点较为可取的原因如下:
(a)历史、文法解经只容许经文存著一个意思,而非多重意义。正如「芝加哥释经学宣言」(ChicagoStatementonBiblicalHermeneutics)声称:「我们郑重宣告每一卷圣经只表达一个确实固定的意义……经文的意义由作者决定,并不因读者而更改。这不表示进一步的敞示不能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主题,只是後来启示的真理不能改变经文的原意。」18
(b)一个意思、多个对象的概念与新约引用旧约的方式相符.
(c)这观点与渐进启示相符。创世记三章十五节夏娃的「後裔」起初极有可能是指他的儿子该隐和亚伯,继而指到他所有的後代。但最终是指耶稣基督,他会与蛇发生冲突,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十六节清楚说明的。「後裔」只有一个意思,但所指的对象却包括个人、众人,但最终还是指向基督。
(d)解经家不应以相关意义为基础,将经文灵意化,在圣经中寻找隐藏的意思。巴刻(Packer)认为,任何一个相关的次等意义或对象「只停留於文法历史层面的推断,而非灵意化层面新的投射.」19凯雨德(Caird)论及旧约经文在新约应验时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不违背按原作者本意释经的原则,将旧约经文转移到一个新的对象之上,便算是合法的。」20
(e)这个观点似乎是明白新约应用诗篇第八、十六及二十二篇的最好方法。希伯来书二章六节引用诗篇八篇四至六节,并说明这是指向基督的(来二8-9)。但大卫写诗篇八篇四至六节时心中有想到基督吗?他说:[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
并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岂不如第四节所说,是指由亚当开始算起的人类吗?第六节说:「你派他管理祚手所造的,使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岂不也是指人类吗?
既然如此,希伯来书作者怎么可以借用此经文来指耶稣?他是否不依据正常的字面意思解经?不是的,他看基督为「末後的亚当」,与「首先的亚当」对照(林前一五45);因此,基督被视为「完全的人」。「这个亚当未实现的完全现在於『末後的亚当』身上体现……诗人在诗中指出除了人类以外,并没有其他受造物是他看为完全的;但根据新约,我们明白除了耶稣以外,没有人能实现这个完全人的角色。」21希伯来书作者引用诗篇第八篇,并非「要寻求神有意隐藏在经文中的意思,而是
根据基督的重要性,寻求在经文中当时可见的意义。」22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二十七节(「神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引用诗篇八篇六节,也是同样道理。
彼得在五旬节宣告耶稣已从死里复活,并引用诗篇十六篇八至十一节为证(徒二28)。彼得说大卫是指耶稣的复活,又解释说既然大卫「死了,也葬埋了」(徒二29),「就预先看明这事,讲论基督复活说:他的灵魂不撇在阴间;他的肉身也不见朽坏」(徒二31)。保罗在使徒行传十三章三十五节引用诗篇十六篇十节,肯定同样的真理,说大卫的身体「已见朽坏」,但是「惟独神所复活的,他并未见朽坏」(徒一三36-37〕。
大卫在诗篇第十六篇赞美神,因为神指教他,坐在他的「右边」与他同在,使他有安全感(7-8节)。接著他又说他的心欢喜、安然(9节),而且有信心神「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会让他「见朽坏」(10节)。因此,他会继续在主的「右手」(11节,与第八节大卫的右手对照)享受神的同在。
大卫在第十节中没有说神会使他从死里复活,而是说神会保护他免遭敌人杀害。朽坏可以理解为「坑」,在旧约中通常指到死或坟墓(诗三○3,八八3-4),与「阴间」是同义词。「圣者」可能是指大卫自己,现代中文译本译为:「你忠贞的仆人〕。
虽然大卫指的是自己,但在新约中彼得及保罗却说诗篇指的是基督。基督跟大卫一样,在祉敌人的手中受苦,甚至面对死亡,但神使它复活。这个例子说明新约引申或提升旧约经文来指向基督。诗篇十六篇十节依然只有一个意思一一不被「撇
在阴间」;但有两个对象一一一大卫和最终极的基督。若诗篇第十六篇只是指向基督,便会引发一个问题:这篇诗对大卫有何意义?这并不表示「诗篇第十六篇因为进一步的启示增加了意思,而是进一步的启示帮助我们了解大卫言词的最终极意
义。」23
诗篇第二十二篇有相似的情况,大卫说「有许多公牛围绕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它们向我张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狮子。我如水被倒出来;我的骨头都脱了节;我心在我里面如腊熔化……犬类围著我,恶党环绕我」(12-14、16节),
都是描写自己的情况。他祷告求神拯救他「脱离刀剑」、「脱离犬类」、「脱离狮子的口」、「脱离野牛的角」(2O-21节)。
新约作者引用诗篇第二十二篇的一些经文来应用在基督身上。马太福音二十七章三十五节及约翰福音十九章二十四节提到兵丁分主的外衣、为他的里衣拈阄,将诗篇二十二篇十八节与耶稣连系起来。马太福音二十七章四十六节记载耶稣引用诗篇二十二篇一节「我的神,我的神!为甚麽离弃我?」希伯来书二章十二节援引诗篇二十二篇二十二节,说基督要将神的名「传与我的弟兄」。跟诗篇第八及十六篇一样,这篇诗的对象亦不只一个,其直接对象乃唯一的意思,就是大卫,但新约最终要实现的对象是基督。大卫说那些恶人「扎了我的手,我的脚](诗二二16),大概是比喻敌人**他,但却实际应验在基督身上。大卫将他的敌人比喻为公牛、狮子、犬类、野牛(12-13、16、2O-21节),这些经文也比喻耶稣的敌人恶意攻击他。
有些作者认为诗篇中有些经文,例如诗篇第二十三篇,具有多重意义。他们认为这些经文不符合每段经文只有一个意思的原则。例如赖肯(Ryker1)写道:「诗篇第二十三篇描述牧羊人和羊群的关系,但也有另一层意义是描述神和人的关系。」24然而,诗篇第二十三篇似乎只有一个意思一一耶和华与他子民的关系,用比喻方式表达出来,即牧羊人牧养羊群的比喻。诗篇二十三篇三节「他使我的灵魂稣醒」只有一个意义:牧羊人如何使他的羊稣醒,耶和华也照样使大卫苏醒(由此引申至其他信徒)。第二节说:「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可能有两个意思:(1)牧羊人使他的羊躺卧在青草地上;(2)耶和华帮助大卫(由此引申至其他信徒)经历属灵的安息。然而,第二个意思才是单一的意义,用牧人和羊群的比喻来表达。当然,信徒经历安息的方式,或经历耶和华使他们灵魂苏醒的方式可以有许多;但这种安息和苏醒的经验是属於应用范围,不是属於解释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