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语意学
语意的错谬
1.辞典的错谬。一般常见的现象,就是假定单字的研究可以解决神学辩论的分争;自从基特(Kittel)的《新约神学字典》(TheologicalDictionaryoftheNewTcstament[TDNT],1932-1977),及与其呼应、但规模较小的旧约字典(1970-)面世以来,更是如此。例如,有人认为,若能决定哥林多前书十一章2节下或以弗所书五章23-24节中,的意思是「来源」还是「权威」,就可以解决妇女在教会和家庭中的角色问题。虽然没有人明说,但是不知道多少人花了多少时间去钻研大量的希腊文着作,以追踪这些词汇的意思,但他们用于衡量上下文的时间却非常少。这种错谬也会发生在品质颇高的着作中。希尔法(1983:23)注意到,奈特(GeorgeW.Ⅲ,Knight)的《教牧书信里忠心的教导》(TheFaithfulSayingsinthePastoralLetteg,1968)过分强调字的研究;他引用韩森(A.T.Hanson)的书评说:「奈特先生对这些教导的词汇研究,太过钻牛角尖,以致常有见树不见林的的现象」(JTS1969:719)。
2.字根的错谬。这种常见的错谬,假定一个字的字根和其同源字都有一种基本含义,而这个字每一次和其他字并用时,都会反映出这种含义。
3.语源的误用。事实上,这个范畴包括了前二点;它们是这一项的子集合。不过,我为了方便的缘故,把它们分开。所谓语源学就是研究一个词汇的历史。鲁奥追踪这个问题,直到古希腊人的信念,即:一个字的意义源于它的本性,而非源于习俗(1982:23-25)。因此,不久之前学者还相信,要了解一个字的意义,要诀在于它的来源与历史。这种直线发展的假定,就是语源误用背后的原因,因为它会将任何一个字过去的用法,都解读到现今的意义之中。
4.后来意义的误用。和语源相反的问题,是我们会将后来的意义读人圣经资料中。例如,以第二世纪martyrdom(殉道)的意义来解释martys(见证),或用约翰福音二十一章11-14节的「鱼」来作圣餐的象征,因为它出现在后代教会的圣礼中。凯瑟发明「经文之前的类比」(theanalogyofantecedenture)一词,指解释一段经文背后之神学的过程(1981:134-40)。这乃是说,我们解释一个神学词汇,不能依据它后来变成的意义,而要依据它在过去的意义,尤其当过去的意义会影响这个字现今的使用之时。虽然这个课题比我们的题目范围更宽,不过凯瑟首先将它应用于「在救恩历史过程中已经获得特殊意义、而具术语地位的字(如「种子」、「仆人」、「安息」、「产业」)」(P.137)。
5.单一意义的错谬。有时候,我们会碰到一种看法,认为每一个希伯来文或希腊文,在翻译的时候,都应当用同一个字来译。当然,这和前面所提字根的错谬很接近。和谐译本(ConcordantVersion)尝试用这个方法,结果一塌糊涂。这个问题在于对语言的观念不正确。一般的人可以使用约两万个字;但是语言学家曾证明,在一个人毕生的年日中,可能会表达四、五百万个不同的想法。只要用简单的数学也可以知道,单字必须以各种方式结合,才能配合表达不同意义的需要。当然,有一些术语(诸如科学用语)只能有一个意思;可是日常用语绝非如此。如果要跨越语言的障碍来进行沟通,困难更是加倍;圣经的研究正是如此。绝没有两种语言,在表达法或字的运用上是相同的。例如,「我会去拿」(Iwillgetit.)这个简单的句子,用德文说,就必须先问:在德文好几个可能表达「拿」的意思的字当中,哪一个才能表达这里特定的含义。卡塞尔(Cassell)所着的《字典》(Worterbuch),用了两栏,列出所有与英文「拿」并行的组合字。
6.平行的误用。这是另一种常见错误的来源。吉撒(RobertKysar1970:250-55)曾写了一篇极佳的文章,指出布特曼(RudolfBultmann)和陶德(C.H.Dodd)的约翰福音注释(尤其是序言),两人用完全不同的证据来源,以「证明」他们各人的理论。他们几乎没有考虑对方所引证的平行资料。换言之,他们只选择支持他们事先定下之理念的平行资料。在学者圈内,这种事情稀松平常。他们并没有详细研究所有可能的平行资料,以探讨究竟哪些最适合上下文,却只挑选最适合他们理论的资料,而不顾其余的资料。甚至他们常会举出无数例子,以长篇大论来说服读者。卡森称之为「动词平行狂(verbalparallellomania)……把某些文学中的平行动词一一列出,彷佛单凭这些现象,就可以展示出观念的衔接,甚至互相的倚赖」(1984:43-44)。在宗教历史学派的某些人当中,这种现象十分常见。他们极力想要证明,某个观念或某个字是出于希腊文化,而非犹太文化,甚至完全抹杀来自犹太圈子的证据。韩格尔(MartinHengel)写了不少文章,纠正这个学派许多不正确的假定,成效斐然。
7.分离的错谬。当有两种选择出现时,读者似乎非选其一不可,其实并无必要。卡森将这一点与「运用证据的偏见」相连,就是:资料呈现的方式影响读者偏向某一方,但其实单按证据看,却不致如此(1984:54-56)。前一章讨论文法时,我们已经看到这一点;例如,面对一个一般的属格,有人会问,它是受词的属格还是主词的属格?似乎必须选其一。单字的研究也会犯同样的错误。举个例子,早期大公教会主义的倡导者对制度化用语的使用;这种主义假定初期教会是灵恩式、是自由的,直到第一世纪末叶,教会制度才逐渐产生。所以,凡提到「长老」或「监督」(如徒十四23;腓一1)的经文,都是后期写的,只有圣灵带领的活动(例如,林前十四26一28),才源自最初的教会。然而,这却是一种不合理的划分,因为灵恩式的自由和制度化并非对立。类似的例子便是犹太人的会堂,其中的节目既有自由,又有控制。
8.单字的错谬。另一个大问题,是在研究单字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概念——就是圣经作者可能用哪些其他方式讲同样的事。这当然包括同义字在内;《新约神学新国际字典》(NewInternationalDictionaryofNewTestamentTheology,NIDNTT)就是要纠正《新约神学辞典》中的基本错谬。不过,正如希尔法所说,甚至在《新约神学新国际字典》中,「按语意将相关的字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真正显出对语言学理论的敏感度,而似乎只是按方便行事。参我在WTJ43(1980-81),395-99所写的观点」(1983:21n)。如果我们的目的,是要追踪一个单字或片语背后的神学,就不能只研究该词汇出现的所在。这样的研究在判断词汇的语意范围上很有效,但是却不足以重现作者的思想范畴,也不能概括整个圣经的教导。
9.忽略上下文。从某个角度而言,这是最基本的错误,可以将其他的错误都包括在内,也是它们形成的原因。譬如,倘若看重一个字的历史渊源,过于上下文,就是误以语源为意义的出处。我已经提过,一个字的上下文,以及当时语意的范畴,是非历史性层面的两个决定因素。不注意上下文可能是最常出现的错误,因为大部分注释书都是采用逐字解释的架构,通常会单独讨论每个字,将它与周围的字隔离,结果就无法从整体来看该段经文的信息。
基本的语意学原理
1.意义。实际上,本章可说是这本书的中心。研读本书的人都心存一个基本问题:我当用什么方法,才能将圣经的意义更准确地发掘出来?这个问题里面其实包括好几个问题,正如前文所示。其中之一为,究竟「意义」是什么?前面我们曾区分作者的用意(本质上那是单一的),和经文「对我们的意义」(可以是多重的,根据我们所处的状况而定)。不过,我们还没有为「意义」下定义。语意学上公认:意义并不是承袭文字的遗产。其实词汇本身并不携带意义;这个观念与一般人所以为的正相反。当然,有些字会在人心中造成图画,如「苹果」(apple)或「房子」(house)。可是这些字的意义会转成句子(或「语言动作」)的一部分,而很多时候,这些字完全不具备该种意义;如「凤梨」(pineapple)一字,或「他的建议包括(housed)好些不同的概念」一语,便是很好的例子。
2.意思(sense)与指示(reference)。对于意义,大部分人过去所学的,多半是某种形式的指示理论。这个理论假定:一个作为符号的字,与它所指的东西之间,有直接的关系。可是问题在于,字并不总是「明讲」它背后的实体为何。正如莱尔(GibertRyle)所言:
就应当是在列出五个由这五个字所称呼的东西。但是,「书、人、树、花、牛」并不是一个句子。……一个句子
的意思,不能分解为一套由字本身所代表之物的组合——如果这些字能代表某物的话。所以,「有意义」的观念和
「代表某物」的观念,至少有一些差异。(1963:133;inSilva1983:106)。
http://localhost/shuku/showimg.php?22
图3.1希尔法指示程度图解
http://localhost/shuku/showimg.php?23
图3.2欧格登与理查兹的三角形
在这段中,我的目的是要指出:要视词汇为大结构中的一部分,它才具有意义。当然,「神的爱」的确具术语的意义:可是,最好称之为「可能的意义」。请回想,在前一章讨论属格的时候,我们提过这个概念。它的意思可能有好几种——「神爱我」、「我爱神」、「神是爱」等等。只有在一个更大的文句中(如罗马书八39),我才能确定它到底是指什么意思。再者,一句话的意思并不是其中个别单字意义的总合(许多注释书会给人这种印象),而是这些字相互关联之后产生的整个信息。请思想「我帮助那个男孩」和「那个男孩帮助我」,两者有何差异。一句话的意思绝非个别意义的聚合,而是一个信息。每个单字都是整体的一部分,如果改变任何一个字,或这个字与其他字的关系,就是改变了整体。
4.情境。我在整本书中再三强调这一点(译注:context,本书或译「情境」,或译「上下文」);在这里我要说明它和语意学的关系。希尔法将这个大家都承认的重要公理,作了一针见血的摘要:「情境具决定性的作用;也就是说,上下文不单帮助我们了解意义,实际上更是在制造意义」(1983:139;强调字是他所用)。在第一章中,我们讲到情境的两方面——历史性与逻辑性,作为认真研究圣经的绪论。在这里我们要提到一种类似的区分,根据语言学的习惯,我们称之为「写作性」(literary)与「状况性」(situational)。
5.深层结构。鲁奥论到一段话的表层与深层(1982:75-89)。他的意思并不是指架构论者的心理学方式,而完全是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谈。表层结构处理的是一个句子的基本文法和语意关系。它和现代译本(如新国际本)很类似,尽量忠于原着,仅在必要时作意译。然而,深层结构却是探究这些字背后的信息。对圣经研究而言,就是一段经文所蕴含的神学真理。这是根据丛斯基的转换性文法(transformationalgrammar),我在下一章中会探讨这个题目。不过,它对语意学有影响,我就是要谈这一点。丛斯基教导说,在每句话表层文法的背后,有语言上的转换,那就是该言论的深层信息。这种说法相当危险,因为有些人,如架构论者,在它的前导下逐渐抹黑表层经文,至终完全予以忽略。然而,许多语意学家却看出这个陷阱,而正确指明,表层文法能掌握转换。这两部分在整体中是相互倚赖的。
6.句法和语意。尼达和塔柏探讨了影响意义的两个基本因素(1969:56-63),可以作为结构语意学前半讨论的美好总结。尽管思想的可能性有千万种,而我们的词汇又那样有限,但是模棱两可的情形却不常见,这实在很让人惊讶。单字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有各样的意义和用法,而我们则可由其中得着相当准确的了解。导出意义的第一个因素是句法,这是下一章的题目。一个字是当名词、动词,还是形容词用,在意义上差别很大。试想:「他丢石头」;「他被石头打」(这句话有几种可能的意思,须由上下文决定);「他的脸像石头一样」。句法改变的时候,意义也会完全改变。圣经的用语也常如此。我们必须问,一个字对整句话的意思有何贡献,而不单单讲究在上下文中它「是什么意思」。提瑟顿用维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观(1977:1130-32;1980:373-79)来表达这个真理。一句话里的每个字,本身并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一个较大活动的一部分,而这个活动乃是扎根于日常生活中。因此,语言活动没有划一的模式;释经学的规则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具弹性,容许句法表达出它自己,容许语言玩自己的游戏。
http://localhost/shuku/showimg.php?24
图3.3鲁奥对罗马书一章17节的图解
7.语意范围。谈过语言的结构问题,我们再来看语意的实际工具;首先,这里的基本任务为:确定个案中单字意义的标准。一个字的语意范围,是非历史性研究的结果,就是把这个字在写作时代所有的用法都列出来。对旧约研究而言,除了相近语言(如乌加列或亚喀得经文)之外,还可以从犹太石刻和拉比文学中来找同样的字。字典(Koehle-Baumgartner,HolladayBrown-Driver-Briggs)和经文汇编(Mandelkern,Lisowsky,Wikgram)是这类资料的主要来源。作第一线语意研究的人,必须追踪出处、注意分布(如在智慧文学或在先知文学中的特殊用法)、查验非历史性的组合(如对某一个介系词的偏好),并将资料分类成主要、次要,和隐喻意义。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仔细研读每一个上下文,因为许多人错在假定某一段经文可以用主要意义,但其实该段是采用一个次要意义。用圣经之外的资料时要小心,因为同源语的使用很容易落入语源的错谬(参上文),不过恰当的平行用法却常能带来重要的亮光(参Stuart1980:120-26;Kedar,1981:70-82)。
8.内涵的意义。尼达与塔柏(1969:37-39)列举了四个基本要素,说明一段文字中对字的活用法:对象要素(O,object)、意下之事(E,event)、抽象性质(A,abstract),和所具备的关系(R,relationship)。威克里夫(Wycliffe)等机构的译者采用这种O-E-A-R复合体,来更准确地辨认一个字在上下文中的用法,以提供指南,选择收受语言中对等的词汇或片语,进行经文的翻译。在解经的时候,这样作的确很费时,可是对于值得研究的钥字,这是很有用的工具,让学生可以彻底想透一段经文的表层结构。
例如,「称义」有E-A复合意义(「宣告为义」),「称义者」有O-E-A的含义(该对象「宣告公义」),「和好」有E-R的强调意味(成就新的关系)。「对象」或「物」之字,指有生命的实体,强调一句话里的人或事。「事件」之字指行动,强调一句话的动作面。「抽象」之字本质为理论,重点为该字的品质。「关系」之字是从它与其他人或概念的关联性来看一个观念,强调字与字之间的相关性。在罗马书一章17节(「义人将靠信而活」,参上文),「义」(just或righteous)是O-A-R之字,因为那人是与神的关系「有义」(right或译「正确」)。「活」(live)是E-A之字,因为它在这句话中是动作的字,也是罗马书中向神有新生命的主要概念(参二7,四17,五17-18等)。「信」(faith)也是E-A之字,因为它是正确「生活」的基础,并强调「信」神的抽象面。
9.词形变化的研究:同义字、反义字、组合字的分析。这一段要讲一个概念的语意范畴(semanticfield),不单是论一个字本身在不同上下文中各种可能的各种意义,也谈与它相关的其他词汇。这种词形变化的研究愈来愈受重视,因为它对严格的单字研究具很大的价值。用术语来说,前者是「多重意义」(polysemy),后者是「多重说法」(Polymorphy),或同义字。尼达(1972:85-86)称这种词形变化研究法为「范畴语意学」(fieldsemantics);他甚至说:「对意义最关键的研究,要以相关之字的分析为基础,而不是以单一之字的不同意义为基础」(P.85)。这句话显然有夸大之嫌,不过在语意的调查中,同义字极受忽略,却是一项事实,而如果在句法单位或表层结构中选定一个字,同义字便能使该字的含义更形宽广。当然,如何避免将所选的字过分解析,是一项难题;例如,有一种可能为:过分强调该字与其同义字的差异,另一种可能则为:将同义字的意思不恰当地读入该字。然而这方法若运用得巧妙,便会丰富一段经文的含义,导出一个字所蕴藏之概念背后的圣经神学。
http://localhost/shuku/showimg.php?25
图3.4尼达和塔柏对重叠关系的说明
http://localhost/shuku/showimg.php?25
图3.6意义成分的图表
1O.模棱两可与双重含义。在研究字的句法单位和词形变化时(参上文),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要注意模糊的多种形式,有时是刻意的,有时似乎是巧合,或许是因为我们的资料不够,无法解释作者的意思。承认这点很重要,不要试图将经文解读得非常准确,超过它的原状;倘若过分强调同义字或反义字(过度声明其相似或差异之处)就很容易出现这个问题。无论何时,我们必须由上下文来判断词汇相近或相异的程度。如前面所提,「上下文」(或译「情境」)不是单指最接近的上下文,也是指作者在其他地方所强调的事,与他的文体。我曾提过约翰福音二十一章15-17节中,agapan和philein的同义用法。这个解释十分确定,因为最接近的上下文(「知道」用了两个字,「照料」和「羊」也用了两个同义字),和较广的情境(约翰喜爱同义用法,而且在他的福音书中,许多处他都这样用agapan和philein)都一致的缘故。
结论:词汇研究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