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文法
初步工作:确定经文
a.决定经文来源大致的日期。新约比较容易做到,可是对旧约也有价值。例如,他尔根的旧约「圣卷」部分日期较晚,而七十士译本本身需要先作经文批判,然后才能与其他译本比较。符特万(Wurthwein,1979:114;参12-27)与托夫(1982b:438)定出这个规定的主要例外:马索拉经文是旧约主要译本中最晚的,可是同时,它又是最可靠的,亦即,它包含了最古老的传统。昆兰现存最古老的抄本(如1QPHab),许多都经过大量的修改,主要是因为该团体有特殊的神学倾向;而其中有一些(如1QIs)则非常准确。换言之,愈早的抄本愈可靠(两约皆然)。新约抄本的日期是很准确的科学,有些抄本的日期相当接近第一世纪。例如,波德莫蒲草卷二(BodmerPaPyrusⅡ,P66)有约翰福音十四至二十一章的一部分,日期大约为主后二百年,很接近福音书写作的时间。前面已经提过,愈早的抄本不见得一定比古老的抄本更优秀;不过,它们十分有用。
b.决定不同读法背后抄本的时间与地域之分布。如果某种读?出现在初期教会几个重要地点的主要抄本中,它就很可能是原作。当然,这必须与第一个标准配合。例如,马可福音的长结尾(十六9-20),在亚历山大读法(西乃抄本、梵谛冈抄本)、古拉丁文波便西斯抄本(codeBobiensis,it)、几种亚米念(Armenian)抄本、及俄利根(Origen)和优西比乌(Eusebius)的经文中,都从缺。所以,大多数学者怀疑它的真实性(即它可能不属马可福音原着的一部分)。
c.决定每种读法背后抄本的系谱学关系。正如前面所提,这是所有标准中力量最弱的,因为它是根据经文类型的理论而来。在理论上,出现于几种类别的读法,比只出现在一种类别的要强。在旧约研究中,符特万(1979:114)主张马索拉经文应当具最重的分量,若要反对某种马索拉经文的读法,需要非常谨慎。托夫(1982b:435)却站在另一个极端,他主张没有一种版本地位在其他版本之上。大体而言,中间立场最为可取。我们应当承认抄本证据的分量,但是不要以它为惟一的决定因素。倘若马索拉经文本身包含了变动的可能理由
d.注意抄本相对的品质。这方面又免不了有主观的成分。可是,若只是强调「相对的品质」,这个标准仍然有某些价值。我们要留意经文或经文类别中分歧的程度,也就是说,看那一些包含较短的读法、较少的神学添加,与较少的一般性错误。前面已经提到,大家认为马索拉经文比其他要好。在新约中,最好的则是梵谛冈抄本(B)。当然,这点并不能作定论,我们不至于像克兰(Klein)或符特万那样极端:除非逼不得已,否则必定支持马索拉经文。可是,如果所有标准都不相上下,而某个读法有马索拉经文或B在其背后,它的分量就显得重多了。
2.内在的标准。内在的标准是有关经文结构和内在清晰度的规定。当然,这些也不免受主观影响,要看读者对经文的了解为何,以及认为其中「一定」在谈什么事。可是,诚如海斯和贺乐戴所说:「这些规定虽然复杂,却是一般常识,因为它们主要是尝试将写作与抄写的过程翻转过来看」(1982:35)。如果我们知道变动的类型有哪些,就可以建立标准,来进行侦测。
经文的文法分析
2.动词系统。
3.名词系统。
1)指示(「我们由于罪而死」——罗六2)
2)原因(「因怕死而受捆绑」——来二15)
3)关系(「他向神祈求」——罗十一1)
4)位置——限于动作发生之处
5)工具——行动发生所「透过」的途径
6)同源(「你会按照你判断的判断而被判断」——太七2)
l.直接受词(「我说真理」——约八46)
2.不定词的主词(「而人子被举起来是必要的」——约三14)
3.副词受格
4.同源(「打美好的仗」——提后四7)
5.双重受格(「教导他们许多事」——可六34)
不过,定冠词就是另一回事了。一般而言,冠词的存在与否,与英文的“the”和“a”并不对应。而是,有冠词的名词强调该名词的具体性(如,弗四13的被译为「基督徒的信仰」),而没有冠词的名词则强调其抽象面或神学面[来一11,「信(,指相信神)是肯定我们所盼望的」]。在约翰福音一1,这一点就很重要,因为耶和华见证人读为:「道是一位(a)神。,理由是中,神字是没有冠词的形式。这里没有冠词,可以根据两个定律来解释。根据「科伟(Colwell)定律」,在「是」(be)动词之前的述语名词不用冠词(),以将它与主词()区分出来。此外,即使顺序倒转,冠词还是可以不存在,因为会指父神,而这形式则是指神性的「品质」。换言之,约翰是在说:「道乃是具神性的」。整体而言,冠词的出现与否,对解释十分紧要。
4.介系词、虚词和子句。
解经过程
[*注:空格里面是非标准汉字,无法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