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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论三位一体 by 奥古斯丁

第三章、奥古斯丁对读者的要求

五、我还要要求读者,他在什么地方像我一样有把握。 就要同我前进;在什么地方像我一样有踌躇,就要同我探讨;在什么地方承认自己有错误,就要回到我这里来;在什么地方看见我有错误,就要叫我回转,好使我们可以共同进入爱的道途,向祂前进,因为经上说:“时常寻求他的面”(诗105:4)。 这种虔诚坚定的合同,乃是我在一切著作上,尤其是在探讨三位一体,父、子、和圣灵的合一这一著作上,要在上帝面前同读者订立的;因为错误在任何题目上都不比在这里更有危险,或探讨更为辛苦,或发现真理更是有益。 若有读者说:某处说得不好,因为我不了解;那么这人归咎是我的话语,不是归咎我的信仰。 不错,话语也许真可以说得更清楚些,仇人说话,不能在凡事上被人人都听懂。 所以谁归咎我的话语,说他不懂我所说的,试看他能否懂得别人对同一题目所说的话,,若他懂别人所说的,让他撇开我的书,甚至可随意把它丢弃,将力量和时间花在他所懂的书上。 可是他不要因为我未能像那为他所懂的人一样把我自己向他表达得那么平滑明晰,就认为我应当缄默不言。 因为众人所写的,并不都达到众人手中。 也许有些能懂我们这些著作的人,可能没有找着那些更明了的著作,只有我们的著作。 所以有许多人写许多书,甚至都讨论同一问题,在文体上不同,但在信仰上没有不同,使最大多数的人都得闻知,有些人是藉这种方式,有些人是藉另一种方式,那乃是有益的。 但若有人抱怨说他不懂我的书,而对这种题目从来不明了任何细心和精确的理论,他就要策励自己决心来研究,好叫他多知道;他要来同我口角辩论,让我静默不言。 再者若那读者说:当然我懂得你所说的,似那说的不对,他就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且他若能够的话,可以驳斥我的意见。 若他作的又明晰又合乎真理,并且不辞辛苦来通知我(假如我尚活着的话),我这份工作就算是得了最丰富的报酬。 若他不能通知我,我极其盼望他尽可能通知别人。 可是,在我一方面,“我默想主的律法”(诗1:2),若不是“昼夜”的话,至少是尽我所能有的短时间如此行;并且我将默想写下来,免得我遗忘,我靠着上帝的慈悲,盼望祂使我坚持我所觉得的一切可靠真理;“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上帝也必以此指示我”(腓3:15),无论是藉着隐秘的灵感和劝勉,或是藉着祂自己明白的宣告,或是藉着弟兄们的理论,来指示我。 我如此祈祷,也将我这愿望交托祂,祂能保守祂所赐给我的,也能将祂所应许的赐给我。

六、我想必有人悟性迟钝,想像我在我的书中某些部分抱着我所没有抱的意见,或没有抱着我所抱着的意见。 但谁都知道,当我对一个艰难隐晦的题目不得不开辟道路的时候,倘若有人以为跟着我走却偏离了正路,陷入虚假的道理中,那么他们的错误不应归到我身上,正如他们不能将异端派的各种错误合理地归于圣经中神圣的见证一样——其实他们都企图用那些经文来为自己虚假错谬的意见辩护。 基督的律法、爱,明白地教训我,并且甜蜜地吩咐我,当人们以为我在我的书中持着我所没有持的错见,而那错见叫一个人不喜悦,叫另一个人喜悦,我宁愿被那以错见相责的人所非难,而不愿被赞美错见的人所称赞。 因为我虽从未持有那错见,本不当受前者的非难。 然而错见本身却应予制止;而我被后者看为持有那为真理所不容的错见而受称赞,那么无论是我,或是那为真理所不容的意见,都是不当称赞的。 所以我们要奉主的名来作这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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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奥古斯丁对读者的要求 五、我还要要求读者,他在什么地方像我一样有把握。 就要同我前进;在什么地方像我一样有踌躇,就要同我探讨;在什么地方承认自己有错误,就要回到我这里来;在什么地方看见我有错误,就要叫我回转,好使我们可以共同进入爱的道途,向祂前进,因为经上说:“时常寻求他的面”(诗105:4)。 这种虔诚坚定的合同,乃是我在一切著作上,尤其是在探讨三位一体,父、子、和圣灵的合一这一著作上,要在上帝面前同读者订立的;因为错误在任何题目上都不比在这里更有危险,或探讨更为辛苦,或发现真理更是有益。 若有读者说:某处说得不好,因为我不了解;那么这人归咎是我的话语,不是归咎我的信仰。 不错,话语也许真可以说得更清楚些,仇人说话,不能在凡事上被人人都听懂。 所以谁归咎我的话语,说他不懂我所说的,试看他能否懂得别人对同一题目所说的话,,若他懂别人所说的,让他撇开我的书,甚至可随意把它丢弃,将力量和时间花在他所懂的书上。 可是他不要因为我未能像那为他所懂的人一样把我自己向他表达得那么平滑明晰,就认为我应当缄默不言。 因为众人所写的,并不都达到众人手中。 也许有些能懂我们这些著作的人,可能没有
找着那些更明了的著作,只有我们的著作。 所以有许多人写许多书,甚至都讨论同一问题,在文体上不同,但在信仰上没有不同,使最大多数的人都得闻知,有些人是藉这种方式,有些人是藉另一种方式,那乃是有益的。 但若有人抱怨说他不懂我的书,而对这种题目从来不明了任何细心和精确的理论,他就要策励自己决心来研究,好叫他多知道;他要来同我口角辩论,让我静默不言。 再者若那读者说:当然我懂得你所说的,似那说的不对,他就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并且他若能够的话,可以驳斥我的意见。 若他作的又明晰又合乎真理,并且不辞辛苦来通知我(假如我尚活着的话),我这份工作就算是得了最丰富的报酬。 若他不能通知我,我极其盼望他尽可能通知别人。 可是,在我一方面,“我默想主的律法”(诗1:2),若不是“昼夜”的话,至少是尽我所能有的短时间如此行;并且我将默想写下来,免得我遗忘,我靠着上帝的慈悲,盼望祂使我坚持我所觉得的一切可靠真理;“若在什么事上,存别样的心,上帝也必以此指示我”(腓3:15),无论是藉着隐秘的灵感和劝勉,或是藉着祂自己明白的宣告,或是藉着弟兄们的理论,来指示我。 我如此祈祷,也将我这愿望交托祂,祂能保守祂所赐给我的
,也能将祂所应许的赐给我。 六、我想必有人悟性迟钝,想像我在我的书中某些部分抱着我所没有抱的意见,或没有抱着我所抱着的意见。 但谁都知道,当我对一个艰难隐晦的题目不得不开辟道路的时候,倘若有人以为跟着我走却偏离了正路,陷入虚假的道理中,那么他们的错误不应归到我身上,正如他们不能将异端派的各种错误合理地归于圣经中神圣的见证一样——其实他们都企图用那些经文来为自己虚假错谬的意见辩护。 基督的律法、爱,明白地教训我,并且甜蜜地吩咐我,当人们以为我在我的书中持着我所没有持的错见,而那错见叫一个人不喜悦,叫另一个人喜悦,我宁愿被那以错见相责的人所非难,而不愿被赞美错见的人所称赞。 因为我虽从未持有那错见,本不当受前者的非难。 然而错见本身却应予制止;而我被后者看为持有那为真理所不容的错见而受称赞,那么无论是我,或是那为真理所不容的意见,都是不当称赞的。 所以我们要奉主的名来作这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