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有些论子所说的话,当照两种法则来了解。
四、如是照我开头所说的,圣经里有些地方叫人不知道应采用哪一种法则,把子看为既自取了人的样子,就比父小呢,还是把子看为虽与父同等,却是出于父呢。
愚见以为在这种可疑而不能说明或辨别真像的地方,例如在“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约7:6)一类经文,可以照两种法则之一来了解,而无危险发生在这里。
我们可以照祂奴仆的形像去了解,正如我们在第一部中所讲的;也可以照祂上帝的形像去了解,在这种形像中祂是与父同等,却也是出于父。
因为照上帝的形像说,正如子不是一个,而祂的生命又是一个,反倒生命就是子;照样子不是一个,而他的教训又是一个,反倒教训就是子。
由是正如经上说:“祂赐给祂儿子有生命,”意思无非就是,祂生了子,这子就是生命;照样当经上说,祂将教训赐给子,意思也可正确了解为:祂生了子,这子就是教训。
所以当经上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意思好像是说,我不是从自己来的,而是从差我者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