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圣灵取受造物的形像,并不像道取了肉身一样。
十一、因此圣经中没有一处写着说,父比圣灵大,或说圣灵比父上帝小,因为圣灵取受造物显现出来,与上帝的道取了人子的形像显现出来,是不同的事。
人子有上帝的道,并不像别的圣人和智者所有的一样。
祂乃是“过于祂的同伴”(来1:9)。
祂决不是比他们多有道,以致比他们都多有优越的智慧,倒是祂自己便是道。
因为道在肉体里是一件事,道成肉身又是一件事;那就是说,道在人里面是一件事,道成了人又是一件事。
所谓肉身,乃是指人而言。
因为经上说:“道成肉身,”又说:“凡有血气的,都要看见上帝的救恩”(路3:6)。
这不是指没有灵魂和心智的肉体;所谓“凡有血气的”,即是等于说每一个人。
于是圣灵显现所取受造物的形像,是与子从童女马利亚取了肉身和人的形像不同的。
圣灵并没有使鸽子,或风,或火成为有灵的,也并没有在外表上把它们永远与自己和自己的位格联合一致,圣灵的本性也并不是无常易变的,以致这些事不是藉受造者表现,而是祂自己有时变为一物,又有时变为另一物,如同水变为冰一样。
但这些表现是照着它们所应当有的时节显出现,受造者服务造物主,被那求不改变者的命令所改变,以求照祂应当向世人的眼所彰显的将祂彰显出来。
圣经称圣灵为鸽子,而论到那火焰又说:“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
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按着圣灵所赐的口才,说起别国的话来”(徒2:3,4)。
这样说,是为求表明圣灵由火,正如由鸽子彰显出来一样。
虽然如此,我们却不能称圣灵为神和鸽子,或为神和火,像我们称子为神和人一样;也不能像我们称子为上帝的羔羊一样,即那不仅由施洗约翰说:“看啊,上帝的羔羊”(约1:29),而且也由使徒约翰在启示录中(5:6)看见为被杀的羔羊。
因为先知的异象并不是藉着有形体之物向肉体显明,而是藉着有形体之物的属灵的形状在心灵里显明。
但看见那鸽子和那火焰的人,是用眼睛看见了。
不过,关于火焰,由于句子的形式,我们不知道是由眼睛看见的呢,是在心灵里看见了。
因为经文不是说,他们看见了像火分开的舌头像火,而是说:“有舌头如火焰显现出来。”
我们说:这对我显为这样,与我们说:我看见了通常意义并不一样。
通常我们对所见有形有体属灵的异象有两种说法:这对我显为这样;或说:我看见了。
但对于那些有形体呈于眼前明显的东西,通常不是说:它对我显为这样;而是说:我看见了。
所以关于那火是怎样看见的,很可以问:它是在心灵里有如在外表上看见呢?
还是真在外表上为肉眼所看见?
至于说,鸽子降下,从来没有人怀疑它是被肉眼看见了。
再者,我们也不能因为称子为磐石(因为经上记着说:“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10:4),就能称圣灵为鸽子或火。
因为那磐石是一已经受造之物,并且是照着它所表的基督而命名;如像雅各用来枕头,浇油在上面以表明主的那石头(创28:18);或是如像以撒负着那将焚自己为祭的柴(创22:6)是基督一样。
一种有特别意义的动作,是被加在那些已经存在的事物之上了;它们——即如那鸽和火——并不是只求有所表明而忽然存在的。
我看鸽和火更是像向摩西显现荆棘里的火焰(出3:2),或百姓在旷野所随着的柱子(出13:21,22),或律法在山上颁布时所有的雷轰,闪电(出19:16)。
这些事物的形像出现,以求在有所表明后便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