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三位一体里的相关成分。
十二、凡特别指三位一体中的一位所说的事,并不是有绝对的意义,而是指三位中互相的关系或一位与受造者的关系说的;所以这些事显然是相对地说的,而不是就本质说的。
因为三位一体称为一上帝,伟大的,善良的,永恒的,全能的;并且这位上帝自己便可以被称为祂自己的神性,祂自己的伟大,祂自己的善良,祂自己的永恒,祂自己的全能;但三位一体不能也如此一样称为父,也许除非是形容祂与被收纳为儿子的人说的。
因为经上所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申6:4),决不应当被看为将子或圣灵排除在外;这位独一的主上帝,我们也适当地称为我们的父,因为祂用恩典使我们重生。
三位一体也决不能称为子,但照经上所说:“上帝是个灵”(约4:24),整个地可以称为圣灵;因为父是灵,子也是灵,并且父是圣洁,子也是圣洁。
所以,父,子,圣灵既是一上帝,而上帝确是圣洁的,并且是灵,三位一体就也能称为圣灵。
然而圣灵并不是三位一体,只是在三位一体里面,我们是用圣灵的专有名称来相对地说到祂,是就祂与父和子的关系而言,因为圣灵是父和子的灵。
但这关系在那名称上并不明显表示出来,但当祂被称为上帝的恩赐(徒8:20)时,这关系就明显表示出来了。
祂是父和子的恩赐,因为“祂从父出来”(约15:26),一如主所说的;又因为使徒所说:“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8:9),一定是指着圣灵说的。
所以,当我们说,给与者的恩赐和恩赐的给与者,我们是就互相的关系相对地说的。
所以圣灵是父和子一种无以述说的相通;也许祂因此而得名,是因这名适用于父,也适用于子。
二位可特别通称为圣灵;因为父是灵,子也是灵,父是圣洁,子也是圣洁。
所以为求使二位的相通可以由适合于二位的名称来表示,圣灵就称为二者的恩赐。
这三位一体是一上帝,独一,良善,伟大,永恒,全能;祂自己就是祂的合一,神性,伟大,良善,永恒,和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