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5:10】“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
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文意批注﹞“为义受逼迫,”‘为义’是指为着神的旨意(就是神所看为‘对’的事情),不顾那些在黑暗权势底下之人的反对与威吓,坚决持守真理与公义,因此而遭受他们的逼迫(彼前3:14)。
“天国是他们的,”他们在地上的国度里既无处容身,当然他们所得的报偿乃是属天的国度。
﹝话中之光﹞(一)前节‘使人和睦’,是指我们如何对待别人,而本节“为义受逼迫,”是指别人如何对待我们。
(二)世人恨我们,乃因我们不属于世界(约15:19);我们固然要尽力与众人和睦,但绝对不可与世人同流合污。
(三)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都要“受逼迫”(提后3:12)。
(四)我们若为神公义的缘故,甘心忍受一切的迫害、羞辱和损失,我们就可算配得神的国(帖后1:4-5)。
(五)惟有在今天肯“为义”出代价的人,才有资格在将来的国度里,“为义”掌权、审判别人。
(六)彰显神的义,为义作见证,必然会受到恶的迫害,但结果必要与主同得胜,同得荣耀。
(七)不与世人同流合污,不与世俗随波逐流,不和黑暗、不法、不义的世界妥协,就难免不遭受逼迫。
这样的人,乃是活在天国的实际里面,所以主说:“天国是他们的”。
【太5:11】“人若因我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
﹝文意批注﹞十一、二节一面可当作第十节的更详细解释,如此马太五章就只有‘八福’;另一面也可当作不同类型的逼迫:前节是为‘义’受逼迫──为着不肯有分于世人的邪恶而受逼迫;本节则是为‘主’受逼迫──为着不肯否认信仰与主名而受逼迫;这样,马太五章就共有‘九福’。
﹝话中之光﹞(一)世人在恨我们以先,已经恨主了;他们既逼迫了主,也要逼迫我们(约15:18-20)。
(二)我们若真信主,就会遭受逼迫;为主受辱乃是天国子民必有的经历;从未因主受过逼迫的,恐怕信主还不够认真。
(三)说谎和毁谤乃是迫害基督徒很普遍的方法,世人无法抓住真信徒的把柄,只好捏造事实;凡过来说,我们若不讲真话,就是变相的迫害别人。
(四)有的时候,被人辱骂、逼迫还好受些,但被人捏造坏话毁谤,就比较难受,然而,无论好受或难受,我们都当超越,泰然处之。
(五)许多人在没有遇见逼迫时,显得很软弱;但是逼迫一来,反而变得刚强起来。
这是因为他们里面的生命,显出喜欢为主站住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