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9:6】“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起来!
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
﹝文意批注﹞“人子,”是指主耶稣。
主赦免人的罪,原只是祂和当事人(瘫子)之间的事,外人无从“知道”,但主在这里要藉人们所认为比较难的事,即瘫子的得医治,来显明祂有赦罪的权柄。
﹝话中之光﹞(一)人肉身上的病症,往往起因于心灵上有毛病;亦即许多人的生病,是因得罪了神,故须先解决罪的问题,病才能痊愈。
(二)瘫子的得医治,是因为罪得着赦免;而罪的得赦免,是因着信心(2节),不是因着行为。
这说出注重行为的宗教,在神面前一无是处。
(三)先前是褥子‘托住’他,现在是他‘拿起’褥子;主生命的救恩,能使信的人从里面产生能力,作从前所不能作的事。
(四)主叫瘫子起来行走,可见主所说的,都是靠得住的;看得见的如果是实在的,则看不见的也是实在的。
(五)属灵的事,一面好像是人眼所看不见、人手所摸不着的,但另一面却能在信的人身上显为实际。
【太9:7】“那人就起来,回家去了。”
﹝原文直译﹞“那人就起来,走回家。”
﹝文意批注﹞“那人就起来,”那人起来行走,证明他已得着医治;而他的得医治,又证明他的罪已蒙赦免。
由此可见,主耶稣确实有赦罪的权柄(徒5:31)。
﹝话中之光﹞(一)福音最大的原则是赦罪在先,行走在后;不是罪人走到主那里,乃是从主那里走出来。
旧约是行而活,新约是活而行;前者是行为,后是是恩典。
(二)那人先前是由别人抬着来,现在是自己起来走路;我们在教会中服事幼稚的信徒,要服事到使他们能自己走路为止。
(三)所有蒙主拯救的人,都有力量管治自己的欲好(褥子),不作肉体的奴仆,而有在生命中作王的经验(罗5:17)。
(四)家是人安息的所在;说出惟有得着赦罪,我们才有真实的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