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16:26】“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甚么益处呢?
人还能拿甚么换生命呢?”
﹝文意批注﹞“赔上自己的生命,”意即死亡。
人赚得全世界,只不过让魂得着短暂的享受;赔上魂生命,却叫魂受到永远的亏损。
两相比较,何者有益,各人心中了然。
﹝话中之光﹞(一)世界只有在人还活着的时候,才有用处;但人不能用世界来换取生命,因此生命比世界更宝贵。
(二)由本节的话可见,‘世界’是和‘生命’相对的,贪爱世界,就会丧掉生命;所以我们不可爱世界,而应宝贵生命。
【太16:27】“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原文字义﹞“行为”惯行。
﹝文意批注﹞原文在本节开头有‘因为’一词,表示正因为主耶稣将要在荣耀里降临施行审判,所以不可只顾肉身性命和今生享受。
“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行为’不是忽然的,也不是偶然的,乃是一生经常习惯的行为,所以才遭到永久的报应。
﹝话中之光﹞(一)千年国度里的赏赐,乃是根据“各人的行为”,并非根据我们得救时所共有的身份。
(二)信徒欲知自己将来是否能得赏赐,只须省察自己的行为(参该1:5;林后13:5)。
(三)我们若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罗8:17);但若贪享罪中之乐,就要受到该受的报应。
(四)本章启示的次序是:(1)基督;(2)教会;(3)十字架;(4)荣耀。
基督是启示的中心;教会是彰显基督的器皿;十字架是彰显基督的途径;荣耀是彰显基督的极致。
(五)惟有认识基督,建造教会,走十字架的道路,才能使基督得着完满的彰显,这就是荣耀。
【太16:28】“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尝死味以前,必看见人子降临在祂的国里。
’”
﹝文意批注﹞“在没尝死味以前,”即‘在离世以前’。
“人子降临在祂的国里,”指当祂得国降临时(参路23:42)。
本节就字面而言,是应验在第十七章变化山上的经历(参17:1-8)。
﹝话中之光﹞(一)十字架使信徒得以有分于国度的荣耀。
我们若肯甘心背十字架,舍己以建造主的教会,就能看见国度的荣耀。
(二)得胜的信徒虽然要在来世,才能丰丰富富地体验国度的荣耀,但在今世,也能豫尝得荣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