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22:11】“王进来观看宾客,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
﹝文意批注﹞“见那里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当时这些宾客都是直接从路上邀请来赴席的(参9-10节),因此不可能穿着礼服,惟一合理的解释,便是主人也为所有的客人准备了婚宴用的礼服。
那个客人既然应邀赴宴,却不肯穿主人所预备的礼服,这对主人是相当没有礼貌的。
﹝灵意批注﹞‘衣服’在圣经里代表‘义行’(参启19:8),因所召宾客‘不论善恶’(参10节),故这义行必不是他们自己的义行。
同时,婚宴的礼服既是主人所预备的,无疑地,这礼服就是神为我们预备好的‘那上好的袍子’(路15:22),也就是基督自己作我们的义袍(参赛61:10)。
“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他既然是宾客当中的一个,所以他也是接受神邀请的人。
那个应邀却‘没有穿礼服’的人,乃是指挂名的基督徒,他们并没有真正悔改相信得救。
对于这种假基督徒,他们不能享受救恩的喜乐。
亦有解经家认为,此处的婚筵,须等到千年国度的起头,羔羊真正婚娶的时候(参启19:7)才举行。
所以,婚筵中的礼服必是指新妇所穿的细麻衣,也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启19:8)。
故那个‘没有穿礼服’的人,乃是指已经得救,接受基督作他客观的义,使他在神面前得以称义(参林前1:30;罗3:26);问题乃在于他得救以后,没有活出基督作他主观的义(参腓3:9),所以他乃是一个失败的基督徒,行事为人没有与蒙召的恩相称(参弗4:1),也就是没有‘披戴基督’(罗13:14;加3:27)。
由于将来国度的喜乐和荣耀,是为得胜的基督徒预备的,因此失败的基督徒没有资格享受那个婚筵。
﹝话中之光﹞(一)神向不配的人发出他们不配得的邀请,并且还供应接受这邀请的人所需有的义──一切都是恩典。
(二)自义的人以为自己的衣服好,所以不肯换上神所预备的衣服,不肯依靠基督的义。
(三)要享受基督,便须披戴基督,藏身在基督里,以基督为夸耀、为彰显;凡不肯完全信靠基督的人,就不能充分享受基督。
【太22:12】“就对他说:“朋友,你到这里来,怎么不穿礼服呢?”
那人无言可答。”
﹝文意批注﹞“那人无言可答,”表示他明知故犯,没有申辩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