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28:19】“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
﹝文意批注﹞“所以,”表明下面主耶稣的吩咐,乃是根据祂在十八节所得的权柄。
“使万民作我的门徒,”‘作门徒’的含意,不但是使人接受福音、相信基督而已,并且还要加以训练教导,使其内涵(包括生命和认识)能与外表身分相配。
“奉父子圣灵的名,”原文‘进入(或归于)父子圣灵的名里’;‘父、子、圣灵’三个位格,却只有一个‘名’(原文单数),这句话里面包含了三位一体的真理。
“给他们施洗,”按原文的意思,是将他们‘浸’入水中。
﹝灵意批注﹞“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基督徒的施浸,在意义上与‘约翰的浸’不同,约翰的浸只是领人悔改而已(参徒19:3-4);而基督徒的施浸,除了象征将人原有的败坏生命埋葬在水里之外,还具有积极方面的意义,那就是‘归入父、子、圣灵的名里’(原文)。
名字代表一个人的实际,父、子、圣灵的名代表三一神的实际;故‘归入父、子、圣灵的名里’,意即将人带进与三一神奥秘的属灵联合里──借着受浸与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祂一同复活(西2:12),而得着基督复活的生命,这生命乃是三一神的实际,因此,信徒是在复活的生命中与三一神发生奥秘的联结。
﹝话中之光﹞(一)“所以要去,”主既是凭着祂所得的权柄(参18节)命令门徒‘要去’,这表示凡是遵命而去的人,也是带着祂的权柄的。
(二)我们传福音,不单是使人相信主就好了,相信了以后还要照顾餧养他们,使他们都能成为主的“门徒”。
(三)给人施浸不可仪式化,应当将人带到基督里面,使他们与三一神发生生命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