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研讨过基督徒生活的开始、恩典的性质,和新生命的原则及其个人与团体两方面的观点。下面需讨论的,是基督徒的理想和实践。我们要考虑新约对完全的观点,以期发现理想是否有可能在现今的生活中完全实现。我们首先应对这些专有名词作一诠释。新约较注重成圣的过程,胜于注重成圣的性质。本书为方便起见,使用后一名词(成圣性质)时,并非意味着我们忽视此名词所蕴含的大能。因为唯有在避免僵化这个概念的情况下,才能真正了解新约的教训。我们会找到很好的理由,来支持成圣在新约中是一种过程,而非一蹴可几的事。这同样可应用在『完全』的概念上。鉴于此,我们应思想,新约是否主张基督徒能得着全然无罪的完全。
Hagiazo(成圣)这字,是『为一圣洁目标而分别出来』的意思,在圣经希腊文中,兼用于事与人。而teleioo(成为完全)则有二个主要的意思:『被带到完全或成熟的地步』,或『去完成、成全』。我们希慎审考虑这些经节中所引用的确实意义,以确保由解经来定规教义,反之则不然。
〖 符类福音 〗
即使匆匆浏览这些福音书,也能清楚发现耶稣屡次提到道德方面的问题,并指出他们的重要性。但其间并没有作任何系统性伦理原则的讨论,也未对『善』下过定义。确实,耶稣没有以之为谈论的目标。似乎这是整个宗教生活层面。有人说,符类福音中大部分关于伦理的所有命令,类似拉比的著作,并没有什么独特的地方。然而我们认为,虽然在用词上有所相似,但那在耶稣教训中所蕴含的能力却不是当代人士可以比拟的。
耶稣要求他的跟随者要温和、谦逊、怜悯、清洁(太五5-8),要有饶恕的灵,爱仇敌(太十八 21ff.;五 44)。这些品格不是与生俱来,它需要做本质上的改变。谦卑,在犹太与希腊人都不看作是一种美德。希腊人更看此为软弱的象征而蔑视。耶稣并不期望这种美德一蹴即成,但却断然要求他们做到。与积极一面相反的,他列举了种种恶行,如假冒为善、报复、好批评等(太六 sff.;廿三 2ff.;路六 29ff.;太七 lff.)。讲到真正污秽人的,是从里面出来的,而非自外面进入的(可七15)。换言之,成圣在基本上是一种心态而非行为。正确的行为,来自正确的思想。耶稣的某些要求看似极高,几乎是做不到,如背十架(可八34)或饮苦杯(可十38),但耶稣所提出的心态特质,显示出成圣过程中的革命特质。
耶稣对基督徒的理想最高远之一是太五48:『所以你们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这个完全的概念,是最高的型式,因没有比神自己的完美更无缺的了。但这样的理想需以耶稣自己的权威才有可靠性。然而,某些人不敢以马太的话是耶稣自己所说的,而认为路加所记的『要慈悲』较为正确(路六36)。我们没有足够的理由认为,这二种思想不是耶稣的根本思想。即使必须在二者间择其一,也并不代表马太所记的应予否定。无人能否认『完全』一定比慈悲更不容易。若以马太或某些团体捏造出这样的要求,是无法使人信服的。假若我们接受这确属耶稣所说的,就看到这目标是耶稣要带人到一境地,使父神对人的旨意能达到完全实现的地步了。
Teleios这字,严格的字义就是『成全』。再者,这种说词都出现在讲论爱的经文中。因此,所谓『完全』的一种心态,根本的意思就是指『完全的爱』。『完全』是父神的性情。我们应注意到另一处讲到完全的经文,就是耶稣要求少年官变卖家财分给穷人(太十九21)。该处的『完全』,似乎是『成全』的意思。
符类福音中多处指示,这放置在百姓面前的理想,并非容易做到的。这唯有在将来才能实现。那八福,根据许多解释者的意见,当然不是全部的,是指向最后的奖赏(参太五3-1O)。耶稣那伟大而著名的命令,全都包括在爱神和爱邻舍如同自己的这句话中了(可十二 29-31)。追求这理想的人,若不承认在耶稣的命令中存在着人所不能做到的成份,他就永远不能真正明白个中的真理。没有一个自以为已经完全的人,真了解耶稣所说的『完全』(见下文对无罪之完全的讨论)。没有一个自以为已拥有完全之爱的人,能真正达到这个标准。
〖 约翰著作 〗
约翰福音中对我们的主题,比符类福音讨论得更多,而约翰壹书对此也有更多的补充。耶稣期望他的门徒遵守他的命令(约十四 15)。这是成为他朋友的条件(philoi,约十五14)。在他里面的生命,包括遵行他的旨意,这是一种义务,不能有例外或选择的余地。再者,耶稣将他对门徒的命令总结成一条,称为『一条新命令』,要求他们爱别人如同他爱他们一样(约十三34;十五12)。和符类福音一样,耶稣把自己和天父的榜样拿来作为门徒的典范。耶稣命令的基本性质,可以从后面的注释中看出:一个人为朋友舍弃一切(包括他自己的生命),人的爱没有比这更大的了(约十五13)。这不仅是对耶稣受苦之爱的诠释,也是基督徒理想的注解。
爱的主题,特别是约翰著作的特性。一个令人羡慕的基督徒德性,其根源是神对他儿子的爱。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约三35)。父所计划的,都藉着他爱子的爱启示出来(约五2O)。父爱子,是因子将生命舍去(约十17;参三16;约壹四1O)。再者,父对子的爱,是子对百姓之爱的模式(约十五9)。父对子的爱,也是没有时间性的(『在创立世界以前』,约十七24)。这里不仅提到父神的爱,也常特别强调基督对他百姓的爱(约十三 1;十五 9,12)。约廿一15ff,耶稣三次问彼得爱不爱她。在许多场合中他指出,他伦理行为的基本动机就是爱(参约八 42;十四 21f.;十四28;十六 27)。无疑的,耶稣新生命的中心就是爱。
我们以上所说的,主要是针对个人的性质,其实对团体的爱也是极被重视的。人若爱神和耶稣基督,也必须爱其他的人。『新命令』中,那珍贵而神圣的思想,在约十五17表露无遗:『我这样吩咐你们,是要叫你们彼此相爱』。这爱的命令,似乎是耶稣所有教训的总结。
约翰福音不仅描述爱是成圣过程中的理想,也提到耶稣使自己圣别的事(约十七 19)。这同一个字(hagiazo)用在耶稣身上,一如用在门徒身上(约十七17)。不过,虽属同一字,其所具的意义却需划分清楚。当耶稣说:『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hagiazo),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约十七19)时,不可能是『变成圣洁』,而是『为所负的圣洁使命将自己分别出来』之意,因此比『自己分别为圣』更好的解释是『献身』。不过,在耶稣献身于实现所负使命的同时,也包括了门徒们将文所要完成的任务。这是表达门徒们也将像耶稣一样,献身于所应完成的使命。
约翰的另一理想是洁净(约十五2)。洁净的要求显示出新生命与旧有之间显著的不同。事实上,在葡萄树的比喻中,修理旧枝子是为了增进枝子的生长。正如新约他处所记,消极的行动常连于积极的目标;从污秽中得洁净的生命,是为了发展更圣洁的生活。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约翰福音着重于圣灵在信徒生活中的工作。这在研究圣灵的位格和工作中已探讨过(见第五章)。此处,我们需注意那些强调在完成理想时不可或缺的圣灵工作的经节。圣灵赐与新生命,是约翰记载耶稣教训的基础。尼哥底母被告知需藉圣灵重生(约三3,5;见上文对重生的讨论)。新生命不是从肉体来的,而是从灵来的(约六63)。再者,这是人无法控制的,因为神赐与他的灵是无限量的(约三34)。在耶稣的临别致言中,应许圣灵要来作他们的教师(约十四 26)、导引(约十六 13)、见证(约十五 26)和世界的审判者(约十六 7ff.)。这意思是:新生命就是在圣灵里的生活。这不是靠自我努力所可罗致的,它唯有完全依赖圣灵方能成事。成圣的这方面涵意,在保罗书信中有更多的说明。
上述这些主题,也在约翰书信中重复出现。爱的动机,总结于『神就是爱』这简洁的一句话(约壹四8,16)。再者,人爱神,更成为基督徒生活的动力;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就得以完全(约壹5)。人若爱世界,爱神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二5)。人若爱神,就得接受爱别人的命令(参约壹四 7,11,18f.)。爱,不但是团契相系相连的力量,也是驱逐惧怕的力量。约翰壹书所表达的这种概念,似乎是理想型的,着重于他们所作所为是靠赖完全之爱的能力而来(约壹四8),但所指的方向,确实是基督徒必须迈进的方向。他设立了一个很高的目标,但不希望人因此而裹足不前。对基督徒而言,爱不是可有可无之物,它是一种天职。
约翰壹书更提出约翰福音中所无的『无罪的完全』。『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壹三6)。『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约壹三9)。『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约壹五18)
以上三段经文,似在要求信徒无罪的完全。然而,很重要的是,在这些经节中所使用的动词,都是现在式的,我们可推想而知这是指继续不断的罪。这使犯罪的习惯与已犯的罪行有所分别(参约壹二1,过去式动词)。但无论如何,这些经节不可视为独立的经节。本书信中清楚将罪分为至于死与不至于死等两种罪。后者可能是指基督徒弟兄所犯的罪(约壹五17),只是神已为此预作准备。不过,约壹一8f.的确清楚称一个人若说他自己无罪,就是自欺;而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耶稣基督。在像约翰壹书信这样简洁的书信中,我们不相信作者会作出令人厌烦而自相矛盾的长篇大论。因此,我们需慎审考虑整个论述的一致性。
解答这问题唯有从罪的正确认识着手。事实证明,当约翰区分至于死与不至于死的罪时,所用的『罪』字就有不同的方式。这罪,最有可能是指那些住在神里的,就不再习惯性地犯罪,因为一个重生者在他的新生命中无法接受这种情况。不过,个别的一些罪(不是各种习惯性的罪行)却仍然会犯;但是神已为他有所预备了。这样的解释是理想主义(从信徒身上除去罪)和现实主义(承认罪仍持续,但不再作人的主)的混合。类似太五48的理想,约壹的『无罪』无法实际在现今完全实现。不过,它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型式。
〖 保罗书信 〗
也许有人以为,像保罗这么重视称义的人,应该不会太注意成圣的事。事实上,保罗虽对称义多予诠释,却并非无视于人对完全的需要。保罗并不认为基督教教义是各自独立的,因为它一方面关系于神和人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又要求人实际作成那在基督里的『既成事实』。保罗用一句简洁的话,概括了他的主张:『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 12-13)。对保罗而言,成圣是作成神在人里面的工作,它结合了神的行动与人的努力。基督徒之追求其理想,是以人的努力连于神的大能的观念,在保罗的记载中是前后一致的。
我们看到保罗要求人效法基督的榜样,但在他的书信中却很少提到基督的生活,这就使它的意义更为突显了。基督徒不求自己的喜悦,因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悦(罗十五1-3)。他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他们一样(罗十五7)。他们要乐施与他人,因基督本是富足的,却为人成了贫穷(林后八9)。他们甚至应以基督的心为心(腓二5)。保罗宣称自己是效法基督的,因这缘故,他毫无顾虑地劝勉人效法他(林前十一1;帖前一6)。在他自己的讲词中,有时直接回应了耶稣的伦理教训(参罗十二章)。无可否认的,耶稣的位格和他的工作,直接决定了保罗对基督徒生活的教导,如同决定了他对圣灵工作的教导一样。
假如我们要研究保罗对基督徒理想生活有什么较为特出的概念,我们可能发现有数项重要的特质,但其中没有一项比爱更显为特出的。他对爱的典型诠释,在哥林多前书十三章。他们夹在讨论属灵恩赐的二段话题中间,极为明显。当基督徒因狂喜的经历而眼花撩乱时,保罗这篇热切而有实际表现的爱的诗篇,必使哥林多信徒感到震惊,因他们发现,原来最为珍视的『恩赐』,竟被列名于爱心之后。使徒讲论神对人的爱极为丰硕,在这光照下,基督徒对其同伴之爱,亦必然具体而微。没有人会以保罗所要求的爱是轻易可以实现的,但爱仍属最重要的事,虽非一蹴可几,却仍需持之以恒,努力以赴。
使徒列出各类令人羡慕的德行,其中最富意义的是圣灵所结的果子:即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加五22)。这些德行都可称为首要的爱之表现。保罗特别看重基督徒的思想品质,除了如上所述腓二5外,他更在腓四8提出最可贵而应与思想的事,即基督徒应将他们的思想方式提升到更高的层面。虽在这里所提的诸德行,对希腊读者并不陌生,但当应用于保罗对理想基督徒品格的描述时,却产生了新的意义。当这些德行在基督徒身上显露时,就是证实了他们是基督门徒所具有的高贵品质。
有些学者发现,在保罗书信及新约其他书信中所订的道德行为规范,都是针对各个不同的社会对象,如对丈夫、妻子、儿女、奴仆与老板。这些在外邦社会中都已然存在。保罗可能将这些援用于基督徒的生活之中。我们若将这些与保罗所列的一般美德结合来看,就可窥知保罗所主张在基督里的新生命的涵意。这不是一幅静态的画面,它并不代表一种即能获得的生活,而是一种应该追求的理想。保罗对新生命的描摹,也许并未考虑周详,因有很多问题他仍未讨论,诸如奴隶制度。服兵役等。其他的,也只偶而触及,如对婚姻和国家的态度。不过,我们必须不忘记,保罗从未有意为新生命作一系统的陈述。他的教导都为回答实际的问题。他的解释,必须视为一种引导的原则。
下一步,必须看保罗关于『成圣』(hagiasmos)或其动词『使圣洁』(hagizao)。这词的名词被使用多次,虽不都是同一意义。最富意义处,是林前一30,保罗称神使基督成为『我们的圣洁』,强调了这乃是由神所肇始。由于上下文特别提到『在神面前』(29节),因此成圣(就如称义)必须从神的方面来看。它是带着『圣洁』的概念,也就是说,神是看基督的『圣洁』而不是看人的不洁。因此,成圣的用法就与称义的用法相似,它不是指信徒在道德上完全的情况。保罗的意思极可能是在描述基督是『我们的圣洁』,因他是唯一全然圣洁的那位。
虽然神看我们为圣洁是件『既成的事实』,但就信徒而言,他仍需在生活上彰显出来。这由罗六19(『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及帖前四3(『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可得证实。这些话语显示,成圣在人这方仍需继续不断委身于圣洁的追求。另外,『圣洁』也表示与不洁对立(帖前四4, 7)。罗六22所说的意思,着重在未来,而非现在,因成圣是一种报偿,连于最终结局的永生。保罗用这词系以动词形态,句中认为这是已完成的事实,但在其他的地方,则认为是一种过程。前者的例子,如林前一2(『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和林前六11(『但如今你们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后者的例子是弗五 26(『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和帖前五 23(『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
有三处经文特别把成圣与圣灵的工作相连(罗十五16;帖前四7-8;帖后二 13)。保罗再三提到在信徒身上圣灵的工作,他必然认为在成圣的教义上,这是最基本而重要的部分(参第五章的有关探讨)。基督徒是随从『圣灵』而不随从『肉体』的人(罗八 4;加五 25)。圣灵帮助人祷告(罗八26);圣灵住在信徒身上,就像居在殿中一样(林前三16);可羡慕的各种德行的培养,特别被形容为圣灵的『果子』(加五22);圣灵把将来更大应许实现的凭据给信徒(林后一22);圣灵也带来力量(弗三16)与合一(弗四3)。保罗使他的读者清楚认识到,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无论何等要求,都不是让他们自己单独来完成的。假如称义不能由人来完成,则成圣亦然。保罗认为,在神的供应与人的回应之间有一微妙的平衡。
由上所述,使人联想到保罗对无罪的完全之看法,他认为这是可能的吗?讨论这问题最中肯的一段,是罗马书六章,其中有几句给人一种印象,认为保罗主张这是可能的:『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罗六2);『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宇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六 6-7);『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六11);『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六14);『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六 22)。
无可否认的,以上这些经文正表明了保罗的主张:基督徒是能够胜过罪的。但我们不知他是否指基督徒可以达到完全不犯罪的地步?我们毋需认为这答案必属肯定,因为了解以上所说经文的关键,是在认识罪不能再作王的这观点上。罪正期逢对手。保罗劝勉读者:『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六12)。人不再作罪的工具,他已成为神的奴仆,虽仍需敦促他避免顺服罪。
以上所引经文,乍看或以为是讲两桩矛盾的事。其实,正确了解这些经文的方法,唯有从它们在经文中的位置来理解。这经文不是在作无罪之完全的讨论。经文是在讨论,是否恩典因罪多而显多,就等于鼓励人多犯罪?这一点由保罗指出,信徒已有份于基督之胜过罪,因此知道他必不认为如此。保罗是要读者明白,若故意犯罪,就等于否认罪已被征服了。仇敌(罪)如今仍然是活跃的,但对信徒而言,它不过是手下败将罢了。
还有些问题我们需要马上解决。有关罗马书七章,我们已在上册的第二章解释过了,如果保罹在这里所描述的,是他自己作基督徒后的经历,那么该段经文就很切合目前的主题了。在事实和理想间,显然有一紧张形势,再加上一种深沉的失败意识。保罗的结论在罗七25指出,拯救唯有来自基督,这是解决这形势的唯一方法。如果这是罗马书七章的正确解释,那么他的宗旨是在警告人,不要以为在成圣过程的现今生活中,不会产生冲突和挣扎的情势。
再次,我们会问,保罗有否指出成圣的可行途径?他对信徒最特出的描述之一,是称他们为『圣徒』(hagioi)。明显地,他不是指他们实际的圣洁。有多次他以『圣洁』来形容信徒所追求的目标。如果信徒能继续活在信心中,他们就是以圣徒的身份活在神面前(西一22;参弗一4;五27)。不过,这也是现今的事实。信徒现今是神所居住的圣殿(林前三17)。同时,保罗称基督徒团契是渐渐成为主的圣殿(弗二21)。在道德生活方面,基督徒看他们的身体是活祭,是向神圣洁的(罗十二1)。基督徒的得救连于圣洁的呼召(提后一9)。显然地,保罗看圣洁为一继续不断的历程,只有当信徒无暇疵地显在神面前时,才是他达到最高峰之时。因此,这是关系现今与未来之事。保罗自己在腓三12-16见证,说他也尚未完全,乃是竭力追求,定睛于最终的奖赏,这样就把现今和将来二方面都结合起来了。
在哥林多前书中,有一观念需加澄清,以免招致误会。林前七14称,在婚姻中,不信的一方可因信的一方而成了圣洁。保罗的意思不可能是指不信的一方与信的一方以同样的方式成为圣洁,他似在宣称,当信的一方在成圣过程中时,会对不信的配偶造成某种影响。保罗只是引此为辩明可否离婚,而不是要作为成圣的例子。
〖 新约其他书卷 〗
希伯来书特别着重完全这个主题,因而特别值得我们注意。这完全的模式,是指基督自己,他因所受的苦难而得以完全(二 1O)。确实,基督的完全为那些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五9)。不仅基督自己得以完全,这也成为敬拜神之人所应持的目标。作者指出,律法无法使人完全(七11,19)。献祭体系只是要指出一条更美的道路,但不能使任何人达到完全(十1)。律法真正的不足,是它不能叫人『完全』,亦即洗净他们的良心(九9)。不过,完全仍是基督徒的目标。昔日的信心英雄们,以此为他们的目标,虽在还『不与我们』同得之前,仍未得着所应许的(十一4O)。因基督一次的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十 14),这显明希伯来书所说之『完全』,并非起源于人的努力。我们必须仰望为我们信心创始成终的那位(来十二1)。
由于这种对完全的理想背景,希伯来书中支持成圣是种过程的经文,就值得我们注意。十二 14的劝诫:『……并要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道出作者看圣洁并非立即成就的事。它不只是信徒现今必须努力的事项,也关系到他最终命运不可或缺的要素。作者深深意识到神的威严,不可得轻慢(参十二 29,『我们的神乃是烈火』)。他看圣洁是进到神面前来的必备条件。当他提到天上的耶路撒冷城时称:『有……和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十二 23),认为完全比较是关乎将来的事。十三12的叙述:耶稣『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说明了成圣过程的开端。但书信中也充满了劝诫读者要将圣洁的原则应用在他们的生活中。
像保罗书信一样,希伯来书对这理想也认为现今『已经』奏效,只是『尚未』完全得着。作者甚至比保罗更清楚看见,毫无瑕疵之完全是基督徒生活的目标。不过,他不认为信徒的生活中有从不犯罪的完全。十三2Of.的祝词,包含了为读者祈求,使他们能在各样的善事上得以成全(katartizein),叫他们遵行神的旨意(RSV作『以各样善事装备你们』)。这工作显然尚未完成,否则就不需要祈求了。确实,在作者竭力敦促读者的一段经文中,作者要他们离开真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六 1,RSV有『成熟』一词)。再者,从信中严重警告忽略救恩者的祸害(二3),以及故意犯罪、悖道的可悲(六章和十章),更看出完全是现今尚未能全面得着的。
本质上着重实行的雅各书,充满了道德上的警语。虽很少说到成圣或完全,却以此为其鹄的,如『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四17)。这说明了严格要求履行真理的重要。基督徒寻求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三17)。所列之德行,与保罗书信中的相当类似。这不仅是有实际行动的表现,也是态度上的改变(如二 15,16中所强调之例)。二 14ff.引起争论的地方,是以信心必须有『行为』来表明为例,在雅各书主要是指慈善的行为。但若以雅各书中成圣的观念,仅仅是鼓励人去实践,那是不正确的,就如三17所示的。
彼得前书在一开始就出现成圣的观念,他描述读者乃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更『藉着圣灵得成圣洁』者(一2)。我们已发现成圣与圣灵的密切相关,这也明显得到广泛的接受。彼前对这主题未详加说明,不过,信中多项劝诫人必须过圣洁的生活,应看作是一2注释。其中最有力的劝诫是一15:『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此,它也完全表达了神的圣洁理想。这或可看作是彼得基督徒生活完全观的模式。
彼得前书另一重要的特色,是在读者面前展示基督的受苦(二21)。此处所显示人在伦理方面的义务,与基督事工的直接关联,比起新约其他经文更加清楚。和保罗书信一样,我们可以从本书中发现所列各种导引基督徒生活艺术的命令(即三 lff.;二 18ff,与当代道德法典相同)。它包含了恒切的谆谆教诲,如爱、慈怜、谦卑,特别是对待他人时的心怀(三 8ff.)。人需要属灵的成长(二 2)。再者,人也务必认识抵挡仇敌的权势(魔鬼),虽然我们应该(也能)征服它。
在彼后一5-11,也列出有关可渴慕的种种德性,同时也是针对个人和社会。有人因第4节之『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认为是受了希腊化的影响。我们在前文曾讨论过本段的可能意义,不论解释如何,无可否认地,这里是指各种高尚的德行。人若没有这些,就是眼瞎、忘了他旧日的罪已得洁净(9节),因此,人当更加殷勤,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1O节)。这些经文都没有信徒已神性化,以致不需再在道德领域中持守。努力的看法。
彼后的结论,因万物都将被销化,因此人当趁现今追求生活的圣洁(三11)。信徒当殷勤,使自己『没有沾污、无可指摘』(三14)。他们要在我们主救主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上长进(三18)。无疑地,本书所呈现的观点,系看成圣乃一进程,与新约其他地方所见的相同。犹大书亦然(参20-21节)。这封简短书信的结论,包含了为信徒祈求能蒙保守不失脚,能够无瑕无疵地站在神面前(24节)。现今已并入了未来。
就启示录的性质,我们并不期望发现大多的成圣记载。但有些事却仍值得我们注意。第二、三章检讨教会的每一信息后的结论,都包含对『得胜者』的应许。再者,在对他们工作的赞扬和批评中,都显示出是针对他们得胜过程中他们的道德行为和态度。如要求他们忍耐(二 2,19)、有爱心(二 19)和忠心(三8)。得胜的,主要赐他在主宝座上与主同坐,就如他得了胜,在父宝座上同坐一般(三 21)。如后面所说的,得胜者是那些穿着白衣,在神眼中看为洁净的(参七14)。对将来得赏赐的强调,是为了对现今的要求。我们现在所面对的多是终极之事,而非过程,但在本质上和新约其他书卷的成圣观并无二致。
结论
我们可以将新约对成圣的教导内容总结如下。各种理想已摆在信徒面前,作为他们一生的标的;其中最重要的是基督的榜样,以及以他对信徒的爱为彼此相爱的理想。许多目标超过可能的高度,但主要的强调乃在于依靠圣灵大能的帮助来完成。完全既属目标性质,人在现今必须达到无罪之完全的要求,就没有太明显的支持了。神已为偶尔失足之人有所预备,而且许多劝诫人过圣洁生活的忠告,都显示出要过一个圣洁的生活原非易事。
为引导人追求圣洁的生活,新约著作列举了各种可羡慕的德行。当这些德行显出与当代道德典范颇为相似时,立即有力地激励了基督徒从异教习俗的污染中出来。
因所列的诸德行,与旧约律法中所发现的相似,因此我们也需讨论这律法在今日基督教会发展中,占有多少分量。这问题对所有的基督徒都是重要的,尤其是对犹太基督徒。这主题将在下段作全面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