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基督徒传讲福音,多半依靠旧约的见证。事实上,彼得、司提反、腓利、保罗和雅各对教会的讲话,不仅引用旧约的话,也对旧约带有神的权威有明显的信念。有时固定不变地以一套公式提及人类作者为开始,如约珥(二 16)、大卫(二 25,34;四 25)、摩西(三 22;七 37)、以赛亚(廿八 25),有时则是『……写(记)着说』(一 2O;七42;十三 33;十五 15;廿三 5)。
对圣灵的话有两段旧约经文具有特殊意义(四 25,是对一般教会说的;廿八25,是保罗特别提到的)。这种用法和当时犹太人对默示的看法相同,也反映了耶稣的观点。路加在记载这段旧约的经文时,对教会的发展方面重于耶稣使命方面。使徒行传颇有对复活主在以马忤斯路上对门徒的一番话注释与解说的意味(路廿四 27)。
在许多次引用旧约的地方,都是用当时犹太人的解经方式,并且从未看为不具历史性。早期基督徒明显尊崇旧约,认为是必须遵从的声音。司提反的讲道在这点上有特殊的表现,因他将重点诉求于旧约历史,以使他的听众有权威感。并不是他对经文的诠释引起犹太人的愤怒(参徒六 11f.),而是因基督徒是以耶稣为关键人物来了解圣经,与犹太人的解经家看法殊异。然而,两者均对经文源于神及其权威的看法,并没有分别。这种看法反映于使徒行传,也继续贯穿于书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