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神学是现代令新约神学争论的重要问题。从本世纪初起,神学学术界便为历史的耶稣而争辩不休。我们已证明,研究新约神学时,历史背景是相当必须的。但如今所要面临的,是更基础性的历史本身真实性的问题。
十九世纪由于理性主义的出现,引起了这个问题——如Reimarus,Baur和Strauss。但是,直到廿世纪,没有一本新约神学是非历史性的耶稣研究。像Holtzmann的Theology,就是建立于耶稣在历史的可知性上。因此,耶稣教训的受重视于焉开始;只是,廿世纪新约神学的诠释,对历史的耶稣掺入了怀疑,Bultmann可以算是始作俑者。以此为出发的神学,与视历史记录为相当真实的神学,其间有极大的出入。鉴于这种差别,我们必须讨论现代历史编纂对神学的一般性影响。
现代对历史的看法
今日大多数学者都公认,福音书提供了耶稣教训之要旨。但是,当现代历史编纂向历史的客观研究性提出挑战时,圣经神学家便面临了决定这历史真实性的问题。如Collingwood
以为,没有一个历史学者能从别人手中接受历史,他必须自行研究,直到他自己成为历史中的一部份。这样,福音书便有了问题:福音的神学家必须用历史怀疑主义去研究,这成为他基本必备的素养,他必须自己决定何者为真,何者为伪。但这类工作必然遇到挑战。历史不是历史学家心中的想像,他的工作是去诘问事实真象而不是去创造事实。另一方面,一位神学家的重编工作——如符类福音中的基督论——就要看他把耶稣的教训看作只是基督徒团契的观念,还是真实的人们对耶稣教导的反响。虽然这些福音作者可能有先入为主的历史观察,因为他们是受托于照他们所信的来写述,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不能提供真实的事实。我们必须提出这种根据现代历史研究的神学运动,来解释本书不采用他们观点的理由。
历史与存在主义
照上述对历史的特殊看法,存在主义哲学乃属无独有偶。假如一切的关系都与现在的基督相遇,历史便变得无关紧要了。事实上,如果将客观因素从历史中挪开,所剩余的至少也该是存在主义能接纳的。当然,以其他立场研究的便不作如是想了。如果现代历史学家认为,在他研究时必须变成他所研究的历史中的一部份,这就符合了存在主义者也要求的,能进入正在研究的经文之中。Bultmann是后一观念的代表人物,因此我们应叙述他对历史的观点,来说明存在主义者对其新约神学的研究有多少影响。
Bultmann认为,一个历史学家研究资料的方式与科学家不同。他设想科学家的对象不是人,而历史却是。但这种说法会遭到挑战,因科学家在研究时,也必须有预设。如果这些假定是错的,必定被迫尝试其他的假定。总之,他绝不可能凭个空洞的头脑来作研究。
Bultmann解释他自己对历史的存在研究,说是『与历史对话』,——其实是争辩。这意思似乎是说,当一位神学家开始研究有关耶稣的历史时,他必定是先达到了『存有』(being),也就是借着自己进入经文里面,使经文变成己身的一部份。他的解释似乎已超越了对经文的诠释或评估,而成为经文向诠释者的挑战。一个人只有在彻底了解历史背景时,才可能与历史对话。可惜,直到今天没有一个现代历史学家具有足够的心理上的认知,能完全了解第一世纪的背景。Bul-tmann的主张实在是不可能的,他与历史的对话,几乎全部是主观的活动。再者,根据他的理论,这些历史差不多全是早期基督徒的思想,而不是真实历史的事迹。因此在他认为,耶稣所说的话,最多只有4O%是真实的。
但那些资料是可以断定为真实的呢?又有那些不是呢?对此,Bultmann的答案认为,这有赖于『遗传律』。他先假定有这么一个律存在,因此任何遗传被采用,就必是依循相同的模式。对Bultmann的理论而言,所谓遗传模式,其实就是一种假借。这种构想形成了他的『非相似律』(law ofdissimilarity)’它假定一切与同时的犹太教或基督教文学类似的文件,一定是向这类的资料来源借取的。如果真有这种遗传律,虽说对查考早期基督徒的思想上也许有些用处,但却不可避免的,等于说福音书中的记述有很多可能不是源自基督教的独特材料。前面已提及,我们没有理由说类似的文学就必定是由其他资料借来的。再者,若不是有共同的看法,一开始就无法沟通了。因此,若说这一切都是基于真实的历史,反倒比
较合理呢!
另一个影响 Bultmann研究新约神学资料的,就是他广泛应用各类神话理论。他为神话下的定义是:『神话学是用想像来说明这个世界以外的世界,以及用人类生活中的词汇来说明神的事;用这一边的事,说明另一边的事。』新约中许多最具特色的属性,经过这样一分类,便变成了可疑的特性,譬加耶稣受洗时从天降下来的鸽子与天上的声音等,这是由于
Bultmann缺乏领受力。他对记载在新约中作者所反映第一世纪的世界,就像现代科学思想一样,一概不予接受。新约中三层天的思想,被现代有教养的人看作是天真、缺乏正确判断的事。而Bultmann将许多资料都归作神话,他认为『神话学不仅引发「理性牺牲」(Sacrificium Intellectus),也把信仰当作工作。』事实上,Bultmann全然不承认这个新约的世界,因这与他所处的现今世界不同。只是他又无法证明他的看法是正确的,也不能表明是当时人独有的必然想法。那些不用存在主义研究的人,并未发现新约的观点与现代科学的看法,有那么尖锐的缝隙。例如,没有人否认地球是天上地下冲突的中心。不论用什么词汇,灵界的冲突是实在的,这冲突至今仍未终止。这种空间性的意象也许不被Bultmann所接受,但却活生生地继续在上演中。
Bultmann希望用现代的存在主义哲学,来表现新约思想,使得他采取『除神话化』(demythologization)的过程。如果新约隐含第一世纪的神话,便不能为现代知识份子所接受;因此必须除去所有神话的成份,让内容的重点得以再诠释。这些神话说明了第一世纪基督徒,在致力于了解神话真实存在的意义时所曾有过的努力与紧张的情势。基于此,现代神学家在解释这些神话时,也得以廿世纪存在哲学的意义来表现这种情势。如果每一个世代都有责任以当代的语言来诠释上代的事,那么存在主义学派的诠释也不能保证下个世代不再重加诠释。Bultmann似乎并未考虑到这一点。但我们应该明白,在诠释圣经时,并无一个所谓一成不变的『权威解释』。把新约神学的架构建立在这种理论上,和建立在一个永远可靠、权威的经文基础上,两者是大不相同的。
本书不依据Bultmann的诠释原则,有好几个原因。他的存在主义哲学并未提出一个研究新约神学的具体进路,它不仅不能澄清问题,反而用一些不易了解的词汇混淆了神学。神学是为了使人明白圣经;没有人愿意牺牲圣经的真理与解释,来使它来适应现代的世界。再者,由于Bultmann意见的主观,使人随即怀疑他的方法是否实用。在以新约为有权威的范畴中,没有这种研究进路立足的余地。新约时代的世界,与现代世界有很多共同点,他们都包含人,而这些人都希望从恐惧、忧虑、罪恶中得拯救。Bultmann假想中的世界与这共同点比较起来,便显得十分肤浅了。Bultmann对这些人的需要所能提供的唯一希望,就是让他们看到存在问题,使他们产生一种新的认识自己的挑战而已。然而,对减轻罪恶方面却毫无实效。本书正文将对Bultmann观点作进一步的讨论,本章旨在说明为何不能采用他的进路,理由已经非常足够了。
脱离历史怀疑主义的尝试
Bultmann所代表的极端历史怀疑主义不能令人满意,这已从他自己学派中的反应看得出来。从使徒信仰与历史的耶稣毫无关连性的论调中,可见其不合实际。他的神学架构,混并到复活以后,比起单纯十字架的事实还需要更清楚的解释。这样的觉醒使Kasemann,Bornkamm,Fuchs等人,从事在历史事迹与使徒宣信(kerygma)间,寻求更广泛的历史关连。只是在他们中间,对于何者为更真实的看法,未能达成一致协议。Kasemann看到耶稣传道的方面,Bornkamm看到他对人们的态度,Fuchs则看到他对遭社会摒弃之人的关切。这
种种反应重要的地方,是在于导引研究走向历史更广的编纂方向。虽然这运动并不能为基督教神学奠定一个令人满意的历史基础,但因他们虽把历史的耶稣与信仰的基督之间的距离稍为拉近了,却仍以存在主义为其知性研究的圭臬。
James M.Robinson在美国的研究,深深受了这种反应的影响。他的编年史记被称为『历史耶稣的新探索』(New Questof the Historical Jesus)。他的贡献是,以他所称的『耶稣对自我的认识』为中心,意思是指耶稣对自我存在的认知。他并未比Bultmann更能提供任何新约神学的客观基础。
我们需要注意,Bultmann与这个『新探索』,与向使徒教会首先发难的早期诺斯底(Gnosticism),在神学上所用的方法都相似。他们对历史上耶稣的看法,近似幻影派(doce
tism)。Bultmann及其支持者,都未能完全避免受到类似错误的指控。和诺斯底派一样,他们试图将基督教的思想,与同时期其他的思想混为一谈,这方法自然不免被人指控为混合主义。有人在此讽刺Bultmann容纳了他自己所反对的新约神学的概念,诸如:救赎的主题,以及基督的先存等,这都是受了诺斯底派的影响。抛开他实际引用诺斯底主义的术语所引起的争论不谈(例如:第一世纪运动),他的失败,显然在于他对这程序与自己的方法之间的相类似不察所致。
福音书中的神学
这是不足为奇的,由于Bultmann对福音书中真实资料的推断,使他认为符类福音神学是新约神学中无意义的部份。在他所著的 New Testament Theology中,只有数页讨论到符类福音里耶稣的教训。这一学派中,开始一种新的运动,试图以传福音者的神学为其研究中心;这便是『历史整编』(Redakti-onsgeschichte)学派。他们主要的争论是形式批判。他们忽视福音书作者的个人贡献,而集中于传统中的无名作者身上。这好处是,那些从前以为不过是编者的,现在注意到他们的作者身份了。但这个学派的研究结果,产生了许多的神学。从前一直以约翰福音有『约翰神学』,符类福音为另一单元的,如今这新运动却把符类福音每一本划分为单独的一种神学。这研究的基本方法,是假设每一个福音作者从遗传资料中,各自选择能发挥他神学概念的资料。例如Conzelmann,以路加对时间颇有研究,他算耶稣时期为『中间期』,而以色列历史则为『前期』,教会历史为『后期』。他认为,路加以耶稣为中间期最显著的地方,是说明撒但的活动在这时期中止了。但事实上,路加福音并没有给人这种明显的印象,所以有人怀疑,是否Conzelmann自己把他的构想加诸路加福音之上。这种理性主义的『历史整编』学派的主要问题,除了脱不开存在主义外,他们还夸大了福音书中的相异处,把它们划分成各类的神学。历史整编学派带来一个明显的趋向,就是形成更极端的形式批判运动,不惜牺牲新约中的一致性,过度强调其中的神学差异性。本书后段将讨论由此产生的尖锐问题。
历史整编学派另一值得注意的观点是,他们认为福音书作者不可能既是历史学家,又是神学家。这些拥护者摒弃福音书也是历史的看法,而以福音书作者为神学家。换句话说,凡发现福音书中富历史价值的事物,他们都认为是由于作者的神学所致。因此我们宁可说,他们是历史学家兼神学家,而不应该单独称他们为某一学家。他们二者得兼的好处,是保证他们的神学基于历史,而不是神学创造了历史。我们可以承认这些福音书作者所表达的各自观点,都没有离开圣经中其他经节所载基本的使徒教义。这也将在后段再详加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