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律法的方式是双重的:1)藉着口头的宣布,2)藉着铭刻在两块石版上。首先是藉着口头的宣布,这经过了充足的准备。在此之前,上帝已经与人定立了恩典之约,上帝的选民已经正式进入到这个约中。接下来的两天,百姓要自洁,洗他们的衣服,从内到外都为第三天做好准备(出19:11)。山的四周都要定好界限,任何人都不可摸山的界限;百姓被告知说,凡上山去或摸这山的人都必被治死。当主以奇妙的方式显现时,整个西乃山烟气上腾,烈焰熊熊,遍山大大地震动––百姓看不见上帝的形体或面容,上帝在幽暗之中(参出19:18;20:21)。这一切还伴随着可怕的雷轰、闪电、角声(出19:18;20:21)。之所以如此,是为了在百姓之中激起对上帝的尊崇和敬仰,这样才能使他们相信他们不能藉着律法的工作称义。另外,还是为了挑旺他们敬畏上帝,这样他们才会保持警醒,不去违背律法。但是,这样做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教导新约和旧约的不同之处;也就是说,那时的教会只能站在远处,而现今的教会可以自由地接近上帝。圣经中没有任何地方记载这样的差异。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上帝与人们所立的都是同一个约,这约的中保也是同一位。律法对他们和对我们都同样适用,他们和我们今天一样可以藉着中保来到上帝面前。
第二,律法的颁布是藉着写在两块石版上。起初,上帝亲自做了两块石版,把律法刻在上面,然后把石版交给摩西。“是上帝的工作,字是上帝写的,刻在版上”(出32:16)。然而,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时,却发现百姓们制造并侍奉金牛犊,公然违背了律法(这律法是新近才传给他们的),他就就发义怒,摔碎了这两块法版(出32:19)。此后,上帝命令摩西重新另造两块石版,并带到上帝那里。摩西遵命行事,上帝重新把律法写在摩西造的石版上,然后把石版交给摩西,摩西把石版带到众人面前,并放在预先准备好的约柜中(申10:1,4-5)。
对于为什么没有把律法写在纸上、羊皮上,或者刻在金版、银版上,我们不能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但是,我们可以由此联想到人的心,人的心就像石版一样刚硬,惟有上帝自己才能把律法刻在人的心上(结36:26-27)。我们因此也可以反思律法的永恒性,无论在新约中,还是在旧约中,律法都不会被废去。对于律法为什么不是写在石版表面,而是铭刻在石版上,我们也无法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但是,可以推测,仅仅从外表上遵守奉行律法是不够的,律法必须要刻在人的心里(耶31:33)。石版的两面都刻着律法,这个事实也支持人们的推测,那就是律法是人一切行为的准则,人或进或退都必须遵从律法,人的身体、灵魂、才能都必须受律法的约束,人对律法不可增加,也不可删减。还有,如果有人问律法为什么不是写在一块石版上,而是写在两块石版上,我们的回答是:律法关涉到两个对象,即上帝和人的邻舍,正如主耶稣在《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三十七和三十九节中所教导的那样。
我们还当留意颁布律法的时间和地点。颁布律法的时间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后的五十天。那时他们已经脱离仇敌之手,已经被从其他各族中完全分别出来;他们已经与上帝立约,已经发誓要以耶和华为他们的上帝,并遵行他的道路。为此,他们需要一个关于行为的规范,所以上帝就赐给他们律法。颁布律法的地点是在山上。人心必须要脱离这世上低俗的事情,必须被带到上帝面前,以天上的事情为念。“我要向山举目,我的帮助从何而来?”(诗121:1);“坐在天上的主啊,我向你举目”(诗123:1)。
西乃山是位于阿拉伯半岛的一座荒无人烟的山––一个荒凉的地方,在那里找不到饮食,也找不到任何有吸引力或者令人喜悦的东西。他们在那里只能寻求上帝,只能以上帝为他们惟一的喜乐,只能靠着上帝的供给之手存活。因此他们必须藉着顺服上帝,仰赖上帝,竭力保守上帝的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