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性主张#1:信徒犯罪违背了基督的律法,但并没有违背十诫律法。
回答:基督的律法和十诫律法是完全一致的。基督并没有赐给我们另外一个律法;基督赐给我们的就是十诫律法。他曾使自己服在这个律法之下,完全按照这个律法生活,在这方面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基督自己也是一个活的律法。基督从来没有赐给人违背十诫中任何一条的自由,比如杀人、**、偷盗等等,这都是基督所禁止的。所以,基督的律法就是十诫律法。
规避性主张#2:犯罪就是违背基督的爱。
回答:(1)违背基督的爱、上帝的爱而犯罪,与违背律法而犯罪,是完全相同的事情,因为律法要求人爱上帝,爱我们的邻舍。
(2)旧约中的信徒也违背上帝和基督的爱而犯罪,上帝和基督是昔在、今在、永远不变的。旧约中信徒的信心和我们的信心是完全相同的,都是“凭爱心行事”,他们犯罪违背了他们那要求圣洁的信心和爱心。而且,爱心也激励我们不要犯罪,而是要过圣洁的生活––也就是按照律法生活。
异议#1:双方既然都主张成圣,那么在这里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尽管人们这样做的动机并不相同,但是人们必须彼此宽容。
回答:(1)这是异**老调重弹。他们是这样推理的:这已经是个老问题了,就圣洁这件事本身而言,意见是一致的。我们双方都主张要圣洁,所以要彼此宽容,宽容。这表面看起来是非常好的,因为那些提倡中庸之道的人是使人和睦的人,而那些为真理挺身而出的人则被认为是冥顽不化的人。藉着这个美妙的幻想,他们企图更有力地推行他们的谬论,当占了上风之后,他们就不会再宽容纯正的教义了。相反,他们会把忠心的牧师赶下讲坛,迫使他们背井离乡。宽容阿民念派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如此。
(2)成圣发挥功用的基础和方式决定了它的本质,也决定了其可敬性和本质。如果人们对于成圣的基础和表现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也就毫无共同之处可言。天主教和索西奴派也以行为和圣洁自夸,但却遵行人的教导,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德行;也就是说,离开了基督,离开了在基督里面的真信心。那么这也能称做是好的吗?
(3)假如对基督的爱是作为律法发出的,这就给教义和生活的混乱埋下了隐患。对于同一件事情,这个人认为出于对基督的爱必须去做,而另一个人则认为出于对基督的爱必须避免去做。对于基督的爱会激励这个人去做这件事,那个人去做那件事,因为这里的爱是不完全的。而且,人自己的意念会不知不觉地搀杂进来,因此这在某些人身上就导致了宗教狂热。这一切表明,在与这些人建立教牧关系之前,必须先要迫切地努力查明成圣的根基是什么,成圣以怎样的方式运作––无论是对于我们还是对于他人。如果有人在这方面很软弱,但却仍愿学习,那么我们可以而且必须按照具体情况宽容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