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处置死体的正当方法呢?其实说来,处置死体并不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譬如我们都相信那些身体埋葬土里的和那些火葬的,或被野兽吞噬的,或被炮弹炸为灰尘的,在死人复活时均无多大分别。为信仰的缘故被焚于火刑柱上,其灰被风吃散各处,但当复活之际他们荣耀的身体并不比那些埋葬在坟墓中的相差分毫。神力无限。祂是起初用地的元素造人身体的,不拘用何法使之分化,祂也能叫它复原。葬身海底的水手与那享奢侈丧礼而埋葬的富翁,照样从死里复活。
但这并不是说在土葬与火葬之间无多大分别。如情形许可我们当对亲爱之人的死体表示敬意,置之于土,以绿草遮盖,好似安睡,尽量加以保守。身体和灵魂一样永远是人的一部分,是他得救上不可或缺的。
虽然我们知道灵魂与身体已经分离,我们也不能故意不宝贵我们亲人的身体,把它置于残忍的火焰中。假如我们对一本圣经,或其他衣物,尚且知道爱惜,看为宝贵,何况与亲人有密切联属的身体,岂不更当加以重视吗?不拘火葬的处理如何精细,它总是带有残忍与毁灭的含意。
在圣经中火代表毁灭,完全与毫无补救,由于罪而加的刑罚。在献祭中因牲畜乃为担当人的罪,在咒诅之下,所以被焚烧在坛上。在少数的情形之下,罪犯的身体被火焚烧,来表明他们的罪大恶极和他们刑罚的严重性。在亚干取了当灭之物以致使以色列失败之后,圣经记载说:“约书亚说,你为何连累我们呢,今日耶和华必叫你受连累。于是以色列众人用石头打死他,将石头扔在其上,又用火焚烧他们所有的。众人在亚干身上堆成一大堆石头,直存到今日。”书7:25,26。
另外一件与此相似的事件,就是扫罗王。在他违背神之后,他在战场上被非利士人打败,蒙羞而死,实际上也是自死。三子与之俱亡,以色列全军溃散。非利士人斩了王的首级,将他的军装悬在外邦人的殿里,又将他的尸身钉在伯珊的城墙上。圣经记载:“基列雅比的居民听见非利士人向扫罗所行的事,他们中间所有的勇士就起身,走了一夜,将扫罗和他儿子的尸身,从伯珊城墙上取下来,送到雅比那里,用火烧了。将他们的骸骨葬在雅比的垂丝柳树下,就禁食七日。”撒上31:10-13。
从以上记载可以看出关于扫罗死后的处置是不正常的,所采取的手段也极端毒辣。某圣经注释说:“这不是希伯来人的风俗。或者藉此阻止进一步的侵犯……埋葬是希伯来人一般处置死体的方法。”
在处置摩西的死体上,神自己所用的方法值得我们注意。“于是耶和华的仆人摩西死在摩押地,正如耶和华所说的。耶和华将他埋葬在摩押地,伯昆珥对面的谷中,只是到今日没有人知道他的坟墓。”申34:5-6。神的方法是埋葬,而非火葬。
亚伯拉罕买了一个洞,在那里埋葬他所爱的撒拉。雅各埋葬了利亚与拉结。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大卫、所罗门等都是被埋葬的。
在新约中仍继续此教训。特别有耶稣为例证,他的身体用有价值的香熏过,用细麻布缠裹,被安放在坟墓里。主的身体被葬的先例应为一切基督徒所效法。基督徒没有用其他方法的理由。施洗约翰的尸体是被埋葬的,以及新约中其他的圣徒也是如此,这都有明文记载。因此观之,火葬在新旧约中都坝是圣徒的习惯。乃是外邦人所创始的。初代的基督徒都是遵循犹太人埋葬死人的风俗,弃绝火葬。火葬本是工罗马帝国时的习惯。教会历史家夏夫(PhilipSchaff)写着说:“初代基督徒往往对死者表示亲切的照顾,有一种在圣徒与将来身体荣耀中复活之间亲密交通的活泼印象。因为基督教不但救赎人的灵魂,也救人的身体,并以身体为圣灵的殿。所以希腊、罗马焚尸的风俗是不合基督徒的情感的。”
哥伦比亚神学院教授罗宾逊博士(Dr.Wm.C.Robinson)论及此题说:“仿效犹太人的俗规,基督徒洗涤死者的身体,缠以细麻布,有时以香料熏之,然后在牧师、亲友面前,祈祷唱诗篇,以为复活的种子,将之安葬于土。一般的埋葬是在一山旁凿成的洞坟墓里。尸体用布缠裹,乃放在棺材里,洞口用砖条或大理石封闭。基督徒的地下坟墓乃对复活盼望的明显见证,给罗马人一个很深刻的印象。甚至背教的罗马皇帝朱理安(JuliantheApostate)追溯基督教的发展与能力为下列三端:仁慈、照顾死者与诚实。
“基督徒的习惯为哥林多前后书中数节经文所支持。为反对荒淫保罗写着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并且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为反对信徒与外邦人通婚,他警告说:“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为反对**会众,他说:“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么。苦有人毁坏神的殿,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中找到在所撒之种与发芽为永活的身体与仰望身体的复活——荣耀的——能力的——属灵的身体之间的类比。”
然后罗博士结论说:“弟兄们在你们要把基督徒埋葬身体(就是圣灵的殿)的习惯改变为初代基督教所普遍反对的风俗之前,要仔细考查这些经文。基督徒的坟墓被基督在坟墓中的安息分别为圣了。信徒的身体既仍与基督联合,就在坟墓中安息,直等到复活。”
末了我们只能说火葬的习惯,(似乎在今日的大城市中最为普遍)乃是不合基督教的,信徒不当履行。因不合圣经。初代教会反对火葬为异邦风俗,羞辱身体,为否认复活的暗示。今日大多数赞同火葬的人,都是教会中的新派与人本主义者,他们对身体的真正复活根本没有信仰,他们对基督教都是漠不关心的。
说来真也奇怪,赞成火葬者所引证的经文乃是论到亚干与扫罗的事。但是对我们所亲爱的人,诚然不能用这种方法。这种习俗是应当反对的。但那些赞成火葬者急于寻找圣经的支持来说服基督徒,他们既然寻找不到别的,所以就来用这两件事作例证。
论到基督徒的丧礼,应当避免世人那样外表的虚饰、浪费。真基督徒不能与他人竞争,因他们看丧礼乃是人生的终结,但我们承认圣经关于死亡与来生的真理,对爱者的身体予以相当重视,同时令那些还在世的人看重来生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