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言关于世界人类罪恶本性的原始与根源,从而成为以后世人犯罪作恶的厉阶,这一个问题,实非理智所能穷其奥秘,并加以明确的答案。这唯有上帝启示的亮光,藉着圣经才能指示我们。这乃由于人类始祖亚当自由的作为,不遵守上帝的命令,离弃了天父上帝——人类生命之主,万福之源;因是堕落败坏,以致落在上帝律法的惩罚之下,受到罪恶的报应。此诚如我国成语所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张特勒氏(Chandler),在其所著的《人类的心灵》一书中说:「基督教信仰的道德生活,很难断绝其与历史事实的关系。前人所作的,乃与天下后世有根深蒂固的影响。历史上有许多事迹,都有其重大的历史意义。例如希腊战胜波斯,其重大的意义,乃为自由与智慧战胜了专制的暴力。这一个无可磨灭的历史的事迹,实在可予后世很大的鼓励。同理,主耶稣基督的复活,乃有重大的心灵的意义。这乃是一个生命之道,而普天下的人,凡是信而皈主的,都能够得着。」诚如经云:「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一12)所以我们须郑重分辨,救赎并非一个空洞的理想或学说,而乃为历史的事实;因此我们须加认辨,罪恶并非人类本性必然的,不可避免的附随物,而乃是有一个历史的本源。然而这又并非如先天论(apriori)那种不加审究的预断,这乃是我们对于客观事实的考察。关于这个问题,圣经的记载无论是寓意的,或似奥秘难察的,乃是出于圣灵的感动与启示。只要合乎基本的真理,上帝可用各种方法作字句的启示,或用各种方法来教导人类。他的美意乃是为要对人有用且能得益。
壹亚当堕落的记载一、试探记载的性质创世记三章一至七节关于始祖亚当受撒但试探的记载,它的性质乃是历史的,并非神秘的,也非寓意的,乃为人类历史上确实发生的事实。我们这个见证,乃有五个理由:
1.这一个记载,乃都是平铺直叙的事实,没有非历史性的暗示或隐喻。2.创世记乃是圣经里面历史书的一部,因为创世记的性质,乃是历史的记录。3.以后其余圣经的作者认为创世记乃是真实的历史,所以时常详加引证。4.这个记载里面,有几种与众不同的特色:例如把人类始祖放在伊甸园里,试探者(撒但)藉着蛇向始祖说话,乃都合于天真的不是有经验的始祖的情况。
5.生命树和分别善恶树,乃都是显然可见的实物;但也会有象征的属灵的意义。主耶稣也承认其历史性,所以他加以引证,例如约翰福音八章四十四节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哥林多后书十一章三节说:「我只你们的心或偏于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纯一清洁的心,就像(那)蛇用诡诈诱惑了夏娃一样。」启示录二十章二节说:「他捉住那龙,就是古蛇,又叫魔鬼,也叫撒但,把它捆绑一千年」。史密斯氏(H.B.Smiih)在他所著的《系统神学》中说:「倘使主耶稣在旷野受魔鬼试探,并且得胜魔鬼是史实(太四1一11),那便没有理由可以说始祖受魔鬼试探,不是历史的事实。」我们深信圣经的统一性与完满性:且复认为主耶稣基督和使徒对于创世记里面的记载之历史性所作的见证是确实的,是无可置疑的。因此我们推断,圣经作者在取材的时候,必有上帝在督导他们;而主耶稣基督的应许,「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一六13)也在使徒们身上成就了。使徒保罗对于罪恶的道理,很显然的乃是根据创世记所作历史性的记述。在各国语文里面,有各种动物说话的故事,可见撒但变成动物的形状,对女人说话,而试探始祖,乃是适合起初人类的始祖受魔鬼引诱的情况。事实上即于现在,撒但确曾变成蛇的形状,在非洲刚果(即今之Zaire),向一位军官夫人(而且亦为女人)说话,要求请见他们的元首,旨在反对当时的钟培(Tshumbe)首相,因为钟首相竭力反对共产主义。此事乃发生于一九**年七月,世界著名的《时代周报》曾有报导,并非寓言,亦可证创世记第三章所记也非寓言神话,确为历史的事实。著者对此另有著述。创世记二、三章里面的「树」和「蛇」虽是实物,但也有象征的意义。在亚洲诸国民间的故事里,蛇乃为不吉不祥,邪恶之物的象征。(惟印度以蛇为圣物而敬拜之,著者在东南亚讲学布道之时,曾参观其蛇庙。)分别善恶树乃上帝统治权的标帜,其意所指,乃为天下万物,都属于他,归他掌管。人类虽能知善,却没有行善的力量,虽能知恶,却不能避免作恶。「生命树,乃是一个象征,乃指明一个事实,即为——生命不是在人自己里面,也不在人自己的权能,而要向外寻求,就是要向生命之主寻求。」因为他乃是生命之主,「生命在他里头」(约一4);他又是「天地的主,……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一七24一28)「他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因为万有都是靠他造的,无论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见的,不能看见的,……一概都是藉着他造的,又是为他造的。他在万有之先;万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5一17)
树乃为普通之物,但是它所象征的,乃有重大圣礼的意义。正如浸礼的水,以及圣餐的饼,虽都是非常普通之物,却是最大真理的象征。麦克文(Mclvaine)在他所著《圣经的智慧》一书中说:「这两棵树乃代表善与恶。上帝所以不许始祖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乃是一种向始祖的宣称,因为人自己不能分别善恶,而必须信靠上帝的指导。但是魔鬼却怂恿始祖用他自己的智慧分别善恶,因此就和上帝脱离关系,独立起来,我行我素。罪恶乃是受造之物,专擅自主,侵犯上帝的属性,施行上帝的职权,要凭他自己的智慧,分别善恶。此乃自高自负,自以为是,特立独行,不再信靠上帝,而且要将他自己的智慧与意志放在上帝的智慧与意志上面,占优先的地位。」炯斯氏(GriffithJones)论分别善恶树说——「当始祖第一次面临试探的时候,他深切感觉到他所想做的乃是错误的。当他的手放在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上面,他也深知他的命运乃是悬在天平上面的时候,不胜恐惧战兢。在他初次向试探降服之时,他的内心便渐起一种内疚悔恨之感;而就在那个时候,他就被赶出伊甸乐园,这乃他的本性原有的居处,从此便被驱逐出境,离开了上帝的面。」这乃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因为有了这初次的罪,其他的罪,便相继而生,人类命运就江河日下。这是圣经里面关于始祖亚当被撒但试探,犯罪堕落的记载,乃是历史的事实。有些学者,却以为这乃是一种神话寓言,暗示隐喻。但如上所述,这种说法乃显然和事实不符。二、撒但试探的过程
「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创三1),此就是撒但的本性,它甚至会「装作光明的天使」(林后一一14),所以它试探亚当乃分几个步骤:1.撒但试探的策略(对夏娃乘虚而攻)——当夏娃独自在园中的时候,撒但就利用她的天真无知,乘虚而攻,先加诱惑,反问夏娃说:「上帝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创三1)夏娃受其诱惑,为求满足她自己的欲望,便不顾上帝的旨意。她这一个最初自私自利的心,便使她不斥责撒但,也不远离撒但;反而漠视上帝的吩咐,利令智昏,竟轻信撒但的谎言,造成祸延万世的大错!撒但只讲一面之词,故意偏重上帝「不准」吃树上的果子,而不提上帝「应许」「可以随意吃」「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创二16)。夏娃被撒但「弄瞎了心眼」(参林后四4),「心地昏昧」(弗四18),她竟任凭撒但歪曲上帝对她的吩咐。上帝对始祖的吩咐,乃仅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创二17)但是夏娃却夸大其词说:「上帝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创三3)她不但拒绝上帝的吩咐,且复愈发加以厌弃,她不但不爱上帝,而且和上帝分离。在人类历史上第一句所问的话,乃是撒但对夏娃所问的:「上帝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园中所有树上的果子么?」(创二1)撒但至今仍在施展它的故技,使人互相猜疑。此乃世人尔虞我诈,天下纷争扰攘的厉阶,却都是因为中了撒但的诡计,可惜世人不知醒悟。2.否认上帝的真实——「蛇对女人(夏娃)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上帝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恶。』」(创三4、5)
撒但控告的理由,甚为刻毒,它说这乃是上帝的嫉妒与欺骗,所以他要叫世人一直愚昧无知,不能不依靠上帝。于是女人受撒但的迷惑,就不信上帝,不顾他的吩咐,他「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三6)她便以为从此就可有智慧,能够分辨善恶,不必信靠上帝。这一念之差的恶果,如:不信、骄傲和贪婪,一切邪情恶欲,就从一种自我分离,自我企图,和以自我为中心的气质与心志里发展起来。诚如何葛氏(Hooker)说:「各人都要照个人的心志而活,乃为人类一切苦难不幸的起因。」戈特氏(Godet)说,约翰福音一章四节:「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这节经文,其中「生命」与「光」二词,可以暗示「生命树」和「分别善恶树」。这里面乃含有从原始时代就存在的奥秘的意义,可说是「伊甸乐园的哲学」(ThePhilosophyofParadise)。顺服乃是求知的正路,只求「光」,不求「生命」,乃是「伊甸乐园的罪」(SinofParadise)。主耶稣在约翰福音七章十六至十八节说:「我的教训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上帝,或是凭着我自己说的。人凭着自己说,是求自己的荣耀;惟有求那差他来者的荣耀,这人是真的,在他心里没有不义。」主耶稣「本有上帝的形像,……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腓二6、7)他是真神,又是真人,但他的教训,却不凭着自己,也不求自己的荣耀,唯求他父上帝的荣耀。观此,世人若「愚好自用」,「予智自雄」,自负自义,但求自己的荣耀;妄以为「眼睛明亮」,「能知善恶」,且「如上帝」,否认上帝的真实,不仅谬妄,且复悖逆,结果便自趋沉沦!3.种下罪恶的祸根——撒但深谋远虑,它的计谋,乃好像把毒物放在水源里面,则从它里面涌流出来的河水,便都毒化;这乃是它百年千秋的大计,不必枝枝节节,一一费心。因为人心既已根本败坏,他里面的气质与性情,便能藉着行为表现出来。人类乃是从里面堕落的,这一念之差,作了基本的决定,这一个悖性灭义的选择,以自我为至高无上,取代了上帝的地位,诚为「一失足成千古恨」!撒但便大功告成,额手称庆。从此以后,在人类最内部本性里的罪,便源源不绝地生出各种犯罪作恶的行为来;实在贻祸万世,为害苍生。雅各书一章十七节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罗马书五章十二节说:「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培德氏(Bair)说,「律法不仅要求外表的服从,而复需内心的忠诚。在夏娃尚未把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摘下来以前,她的内心其实已经违犯了上帝的律法,人类已经犯罪堕落,乃仅藉摘取禁果把它表示出来而已。」因为假使始祖亚当没有败坏,堕落,他决不肯吃他妻子给他的禁果,而必坚定持守上帝的吩咐,因为他明明知道上帝的吩咐,「……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吃的日子必定死!」这一个吩咐事关生死,实在乃有非常严重的意义,他内心苟未败坏堕落,决不会随从妻子,抗拒上帝的命令。当一个印地安人问一位宣教士,他的先祖在哪里,宣教士回答他说,他的先祖都在地狱里。这位印地安人回答说,他也要和他先祖到地狱里去,却偏不信宣教士所传的福音,要和上帝一同到天上去。正如使徒行传中的撒非喇一样,她宁愿欺哄上帝,和她丈夫一同灭亡。(徒五7一11)这正如滔滔天下,蚩蚩者氓的心态,不愿皈向救主,信奉真道,宁愿向地狱直奔!
神学家腓立比说,世人自高自大,自负自义,要自己定他的律法,要「如上帝」(创三5)。人要自己升高到上帝的地位,结果就犯罪堕落,「一落千丈」,「一失足成千古恨」。主耶稣本来是上帝,却自己卑微,降世为人,代死十架,拯救世人(参腓三6-8;提前一5;彼前二24);从而使我们从堕落的地位,「升高」起来,「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弗二5、6)创世记三章二十二至二十四节说:「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于是把他赶出去了。……」始祖受了撒但的试探,要想「如上帝」,但其悲惨的结果,因为他一切的作为,乃以「自我」为中心,便完全失去了上帝的形像,和上帝的生命隔绝,「与基督无关,……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弗二12)。罪一旦「从一人入了世界」(罗五12),它就会自己繁殖,蔓延感染,历世历代,世界人类的痛苦烦恼,灾祸患难,推源祸始,乃仅在始祖一念之差。语云:「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何况悖逆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万福之源,生命之主,全能全知的上帝。法赖氏(Farrar)在其所著《人类的堕落》一书中说:「一个女人,一念之差,便令整个世界,完全败坏,无可救药!」此乃因撒但的计谋,和它的深谋远虑,种下了罪恶的祸根。此乃「不法的隐意」,亦为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远非人智所能测度;而当仰望上帝的启示与晓谕,断非本章本节所能详加检讨。本书于其他有关各章以及拙著《系统神学》卷陆「救恩论」,已另有详论。贰始祖堕落的难题
关于始祖亚当的堕落,一般人乃有许多难题,举要言之,可分三点:(一)一个圣善的人怎么会受试探?(二)上帝怎会任凭撒但试探亚当?(三)为什么上帝要处以如此重刑?兹分论之:一、一个圣善的人怎么会受试探
关于这个问题,为什么一个以上帝为至尊至上的人,会让一种不圣善的情意在他圣洁无邪的心里面有侵占立足的余地,我们应当承认,此乃莫测高深,非人智所能了悟之事。为什么一个人,在他的心灵里面毫无不圣洁的性能,会让试探感动他,投合他,尤难索解。他当时的抉择,其实并没有不圣洁的意欲。这亦不是为求情欲的满足,而过度放纵。始祖所以会被试探所胜,被撒但迷惑,其基因乃在不信上帝的话(创三1),从而与神疏离。至于撒但的堕落,其时既没有外在的试探,可以诱惑它,那就比亚当堕落,更难索解。不过,我们首先须将六种解释罪恶原始的似是而非之见,加以明辨。其一,乃为伊孟斯氏(Emmons),他妄称这乃因上帝把罪放在人心里面——这乃出自一种泛神思想,且以上帝作为「罪魁」。其二,为爱德华兹(Edwards),他说这乃上帝一种护理工作(Providence)——上帝乃是使人有犯罪的动机,乃是间接的使人犯罪。此种思想乃是犯了「宿命论」一切的错误。其三,乃为奥古斯丁,他说此乃上帝撤离了人的心灵——但是不可避免的罪,并不是罪,因为上帝离开了人心,收回了人所必需的恩典,以致无法顺服而犯罪。此乃无啻归咎上帝。其四,佛莱特雷氏(Pfleiderer)说,人类堕落,乃是人类里面早已存在之罪性的结果——所以人类犯罪,其过乃是在上帝,而并非在人类。其五,哈特莱氏(Hadley)说,罪恶乃是由于人类道德的癫狂——但是癫狂乃是罪的结果,并非罪的原因,其说谬妄,实难成立。其六,纽曼氏(Newman)说,罪乃是由于人的软弱——这乃是一种消极的,并非积极的,断然的事,乃是由于缺陷而偶发的事。但是从人的良知以及圣经来说,罪并非仅是消极的,而实亦为积极的,乃是一方面消极的不遵从,一方面又是故意敌挡上帝。兹再进而分别加以论衡。1.伊孟斯氏——他乃是一个泛神论者,他说:「上帝既然在万人心里运行」,使我们「立志行事」「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3)。那就不难知道,为什么始祖亚当会从他原有的完善圣洁境地,堕落败坏,犯罪作恶。上帝要在人类心灵里产生邪恶或圣善的作为,乃与他道德的正直是一贯的。他在人类里面发挥一种积极感力,使他在一切所作所行的事上,都要照他的美意。因此,罪恶从何而来,只有一个圆满的答案,那便是:这乃从那伟大的万事的初因而来。此乃诬指上帝乃为罪的创作者(Author)。2,爱德华兹——他说上帝并未直接使始祖亚当犯那最初的罪。但是上帝一切作为的动机,乃有积极的发动力,不过世人无从目见而已。这种积极发动的作用,「在其施展运行之时,并非像泉水那样的显明,乃是从上帝而来。但是上帝在他护理的运行上,能使万事和他所运行安排与所应许的,正确无误的互相配合。」阿伦氏(Allen)说,照爱德华兹的意见,亚当乃有两种性能——一为自然的,一为超自然的。当亚当犯罪的时候,超自然的与圣善的性能,便从他撤离,因此,虽然上帝没有注入任何邪恶的品质,亚当的本性便已离神而败坏。始祖的后裔出生之时,便完全受他自然的低劣的本性所支配。但是他这样解答这个难题,乃是把上帝视为「罪魁祸首」,而又否认罪恶真正的存在,以及他对于自然能力与道德能力的区别。「太阳把他的光辉撤回以后,大地就必然黑暗与寒冷,但并非太阳使其这样;从同样的道理说,上帝因护理的运行,而产生的结果,也并非上帝直接作为使然。」
3.佛莱特雷——圣经关于始祖堕落的记载,乃为已经存在的罪性初次的显现,亦系人人有罪独特的例子。原罪无非乃为罪的普遍性与本原性。世上没有一事,不是定命的,断无所谓「非命定论」(Indeterminism)。意志可以从本性的不自由,和本性冲动的不自由,提升到真正心灵的自由。其唯一的方法,便是要把他自己从律法分别出来。本性和律法的对立,乃为显示一切自由的自决以前的原有的本性的力量。「罪乃是不法的自我意志的自私自利。」佛氏此论,无啻谓罪性乃是从上帝发出来的,乃是无罪的。希勒氏(Hill)在其所著的《创生哲学》中说,「所行的大违律令,就发生神学上的罪恶观,这在那些低级类型的宗教中则认为违反伦理道德的原理的细微末节,就算有罪。现在罪恶的情状,与当初无罪的境界,两相对比,就发生犯罪堕落的观念,足征是从当初无罪境界堕落。人类乃是从动物的先祖而来,在其尚无自我意识之前,乃是一种道德的无罪状态,因为动物不会有罪恶的观念。罪的存在,乃是一种遗传的气质,以及一种悖谬的行为,乃都是动物脾性残存的遗物。罪恶是因下级生物的生活干扰高级生活而发生的骚动变乱的现象。这种说法,实属妙想天开,把犯罪责任,推卸给动物,不仅谬妄,且犯了进化论的偏差,以动物为人类的先祖,乃「认兽作父」,实在令人啼笑皆非。关于进化论之谬妄,本书其他各章,已加详论,兹不复赘。4.哈特莱氏——他说,「每一个人都是神经癫狂失常,没有例外,仅有程度的差别。我们认为人若悖离上帝,我们生命之主,在道德上固属悖谬失常,但却不应视罪恶,仅为神经癫狂失常之症状,而乃是犯罪作恶的恶果。更不同者,神经癫狂失常,乃是肉体上的病态,而罪恶乃为意志的邪僻堕落。一则为肉体的,生理的问题;一乃为道德的,心灵的问题。二者性质不同,不可互相混淆。」5.约翰纽曼——他说邪恶本身并无本质或实质,乃为一种软弱,乃是实质的缺陷、过度、堕落,或是败坏。乃是因缺陷而偶发之事。此乃否认罪的实质,且以犯罪的责任,推卸给造物之主。6.奥古斯丁——他有些时候也似乎赞同这些见解。他认为罪乃因上帝撤离了人的心灵,收回了人所必需的恩典,以致无法顺服。罪恶既是消极的,不是积极的;乃仅为一种缺陷或失败,乃是没有原始起因的。他把它比作音调不谐和的毁坏的竖琴。霍治(A.A.Hodge)和奥氏有相似的意见,他把罪恶比作小提琴,因为疏忽,以致失调。凡此种种的说法,乃都异曲同工,直接的或间接的,把罪恶的责任,推卸给至圣至善的上帝,而却都不能解答这个问题。
一个圣善的人,怎么会受试探,会被一种不圣善的,邪恶的情意,侵入他圣洁的心,从而败坏堕落,「一失足成千古恨」,为害普世,祸延万代,此实为人类必待解决的难题。首先,我们如要解决问题,便应正视我们所面对的问题,不可否认事实,否认或无视罪的存在。更重要的,我们要有基本正确的观念,不能以上帝视为罪的「罪魁」「祸首」(AuthorofSin)。质言之,既不能说罪恶乃是上帝所造的人类本性必然发展产生出来的附随物;也不可说因为上帝撤回了他超自然的恩典,致令人类失去了其必须仰赖的凭藉,以致不能保住圣洁,因此堕落犯罪。因为人虽有意志自由,但是因为他的意志还没有完全坚定在德性里面,以致会作乖谬的抉择,违反了他的本性,所以说罪乃是反抗上帝的自由作为。这种原有悖谬的性能,乃为人类在考验与道德发展中必然的情况。但是基本的问题,乃系为什么这种性能的运行要朝着邪恶的方向,这不能用人的理知来解答。这乃是一种悖性灭理的任作妄为,其唯一的动机,乃是人要离弃上帝,从而以自我为至上。有我无神,唯我独尊。诚如帖撒罗尼迦后书二章七节说,这是一种「不法的隐意」,这乃从起初就有,且要一直到末了。尼安特氏(Neander)说:「谁要为罪辩解,乃就等于取消罪恶」。人类在最初拣选邪恶的性能,使他犯罪堕落,但不能保证他有同样的性能,会使他必定拣选良善。同理,一个有能力把他从悬崖绝壁跳落到山麓底下的人,也不能保证他必能有同样的能力会从山麓底下升到山顶。人类所以堕落,乃是因为任性,故意要敌挡坚拒在他里面运行的上帝。主耶稣基督正如他在亚当里一样,也在万人之内;而且万人因为有了他就会追求良善,热心为善。圣灵既然就是内在的基督,(参约一六7一15)所以万人都是他竭力运行的主体。除非世人离弃他,他是不会从人撤离的。霍祺(Hodge)说:「圣善的原始,与罪恶的原始,乃有显著的不同。一个服从的行为,如果徒因自爱的驱使,则在事实上就不是服从的行为。服从行为,不可先存有任何意图,因为这是圣善,在作为之先,不容存有别的作用。反之,一个不服从的作为,仅为追求自己的福乐,那就成为反叛,倘使因为自己喜悦,对上帝唯命是从,那就不是圣善。但是倘为求自己的喜悦,作上帝所禁止的事,那就是犯罪。尤有进者,世人没有永不改变的;虽于被造的时候是圣洁的,其圣洁往往可因试探而情不自禁被试探所胜,跌倒败坏;且因自私的动机,内心的激动,悍然作恶,叛逆上帝。再从另一面看,邪恶的本性,也并非永不改变的,由于圣灵的大能,真理的显明,从而发生超凡的感力,使罪人转变他的人生,那就是重生,而且成为圣洁。「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四23一24)
史密斯(H.B.Smiih)在其《系统神学》中说:「我们设身处地的,来想始祖亚当,他当时的情况,乃是这样:在上帝吩咐他以先,亚当的境界,乃完全是爱,绝无与此相反的思念;只知良善,而且乃是一种不知不觉的善性。他同时也知道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乃是违犯上帝的命令。但是撒但的试探,就引起他高傲之心,他就要想「如上帝」(创三5),遂被试探所胜,听从撒但,摘取禁果,犯罪堕落,遂「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就发生一个转变。这个转变,并不是执行他选择的行为,也不是这行为的结果(吃禁果);而乃为以世界和他自己为至高无上之爱的对象的选择;而不以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为最高无上的目的。这乃是对世界一种内在的优先的偏爱——这并非在选择以后才发生这种对世界的偏爱,而乃是因为他已有这种对世界的偏爱,所以才作此选择,二者乃为一事。史氏又说:「我们不能从心理上来解释亚当之堕落。易言之,除它本身之外,这一件事,乃是莫可名状,无法解释的。这乃是一件究极的事。这并非说,此事乃无关律法或道德的作为——这当然是违犯这些律法的。但是仅就律法道德观点而言,仍不能穷其源,而究其极。因此也不能对此事徒作理知构想,加以说明,藉以晓谕世人。诚以此乃与其他事例不同。例如基督徒的重生,及其尽心尽性尽意的爱神,以上帝作为至高无上的爱的对象。这乃是由于外在的影响,就是圣灵大能的感动。」史氏又说,这个内在偏爱的整个问题,乃是究极的问题,不能徒从哲学方面构想。就始祖亚当的心灵作用而论,我们应当把那内在的偏爱,视为选择与意欲。意欲不是选择的结果,选择也并非受意欲的影响;两者乃是同时都有的。但是上述史氏之见,我们不能苟同。因为一则这种内在的故意运行的性情,乃是出乎意志。二则这种从良善到邪恶的改变,根本上乃是一个选择,意欲乃为因此而发生的一种从属的境界。基此而论,我们只有认为亚当这自由的故意的犯罪的作为,乃是带有邪恶的意欲,这种意欲,并不是结果,乃是原因。唯其如此,我们始能在人类发展的起头,得到一个根据,指出始祖亚当与人类犯罪的责任。
二、上帝怎会任凭撒但试探亚当这乃是上帝无限的苦心仁爱,因为试探能使人得益(见下文)。兹分四点来说:1.撒但的堕落,乃是没有外在的试探,由此可以想见,人类即使没有受撒但试探,也是会堕落的。
天使没有肉欲的本性使他蒙昧迷糊,他们不会从官感受到外界的影响;但是他们却被试探而堕落。撒但和始祖亚当乃都是在极度良好的环境,因此我们也可说,即使人在最好的环境,也是照样会犯罪堕落的。当其被造的时候,上帝唯一要考虑的,就要用最好的办法,为其将来悔改和赦罪铺路,所以要设法改良其情况,其一,一个有官能的肉体——此乃为一种限制,缺陷与自制。其二,为婴孩时期——此乃使其发育生长,藉以学习熟虑慎行。其三,为父母关系——此乃为约束孩子,勿任性使气,教导他们顺服权威。2.倘使上帝没有这样先作考虑,为其赦罪铺路,则人类堕落,或者就没有此种减轻的环境,则世人自己引起的罪,恐将会似堕落的天使一样,把自己变成魔鬼!试观马太福音十三章二十七、二十八节说:「……『主阿,你不是撒好种在田里么?从那里来的稗子呢?』主人说:『这是仇敌作的。』」「上帝应许撒但分担人的罪,则人就不致绝望无路。」上帝为什么不使分别善恶树的外形长得令人生厌,而却使人发生好感,果子也悦人眼目,而可喜爱,乃是为着使它成为一个真正的试探。3.在和试探冲突的时候,这乃有利于把邪恶显得格外具体化,藉着有位格的诱惑的邪灵具体表现出来,好让我们便于抗拒它。
世人的身体是会朽坏的,是会灭亡的,这乃是用来表明其心灵因犯罪而衰退没落的情况,并且藉此可以警醒。由于肉体的重担与痛苦,使人对于罪有清楚的认识,因此会仰赖上帝的恩助,可以克制罪恶。上帝能使万事互相效力,甚至可藉试探使人得益(参罗八28)。所以「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雅一12)「你们的信心既被试验,就比那被火试验仍然能坏的金子更显宝贵,可以在耶稣基督显现的时候,得着称赞、荣耀、尊贵。」(彼前一7)白尔克斯(Birks)在他所著的《信仰的难题》一书中论到分别善恶树说,「试探并不是靠这棵树,因为在任何事上都有试探。树乃仅为一种表征,上帝藉以紧缩邪恶的可能性,进而除去它无孔不入,泛滥天下诱世惑人的势力,而把它们连结起来成为一个确切易明的警世的预告。藉以唤醒世人……。」关于罪恶的原始,上帝怎会任凭撒但试探亚当,其中乃有最神秘莫测令人迷茫的成分,乃有无边的范围,可以供人想像揣摩。马丁路德曾经抛掷墨水瓶击打魔鬼,乃可发人深省。好使我们把这个范畴广泛,奥秘难测的事,专注在一个要点上面,藉以集中我们的心力,准对我们的目标,使我们更能了解邪恶,方能「知彼知己,百战百胜」,加强我们的战略,抵挡魔鬼的诡计,使它跳跑远遁!(参雅四7)4.这种试探的本身,不能使人偏离正道,假如我们心灵圣洁无邪,则试探不仅无效,而且适足证实并坚定德性。只有邪恶的意志,决意要抗拒上帝,始能被试探所胜,使人沉沦灭亡。诚如雅各书一章十三至十五节说:「上帝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例如太阳,它乃无意要草木枯干调残,只是叫它们往下深深扎根,向上发展,欣欣向荣。只有那些种子,在「撒的时候,……有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土既不深……日头出来一晒,因为没有根,就枯干了。」(太一三4-6)草木如果根深蒂固,太阳只会使它发旺滋长。同理,试探对于真正的圣徒,只能使他们显出其德性格外健全,心志格外刚毅;乃更能荣耀上帝。当司提反大遭逼害,被石头打死的时候,「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看见上帝的荣耀,又看见耶稣站在上帝的右边,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边。』」(徒七55一56)实足彪炳千秋!试探只能败坏虚假的门徒。我们来把始祖亚当的试探,和耶稣基督的试探,两相对比,就可领悟:亚当乃在伊甸乐园,养尊处优;基督则在旷野荒地,饥饿困乏。但是亚当相信撒但,基督则相信上帝;其结果则前者失败,后者得胜。「于是魔鬼离了耶稣;有天使来伺候他。」(参太四1一11)名布道家司布真(C.H.Spurgeon)说:「汪洋大海的水,都不能有害航船,只有水到了船里,浸满了船舱,才有危险。观此,我们可以清楚认识,我们最大的危险,乃在我们里面,非在外面。一切在地狱里的魔鬼,在地上的诱惑者,都不能伤害我们。只要我们的本性没有败坏。同理,一切火花,到处飞扬,也是无害,只要没有火绒火种。神阿!我们的心,乃是我们最大的仇敌!主阿!救我脱离这个邪恶的人——就是我自己!」阿博德氏(LymanAbbott)说:「一个孩子从未做过坏事,因为他也从未做过一事,但他对世界却毫无用处……罪恶乃是进步发展的障碍,但是试探却能帮助发展,且为一个不可免的方法。」鲁秉生(E.G.Robinson)在他《基督教神学》中说:「试探固然使亚当从天真无邪到犯罪堕落,现在却能帮助我们从失败到成功。」密尔敦(JohnMilton)说:「很多人埋怨上帝的天命,任令亚当犯罪堕落,以致受苦。这乃是无知的妄言。当上帝给始祖理智,乃是给他选择的自由,因为有了理智,就能知所选择。……」此乃他自取其祸,咎由自取。质言之,罪的原始,并非在试探,乃在人自己。三、为什么上帝要处以如此重刑
对此问题,兹分四点,加以解答:1.上帝这一个命令,虽似轻微,却有很深的意义,因为此乃测验顺服的最好的方法。例如一个孩子对其母亲的命令,仅在微小的事上一直顽强不肯服从,就可表示他其余一切虽似顺服的行为也不是为他母亲的缘故而作,而全是为他自己。易言之,他乃丝毫没有一点顺服的作为,以及孝敬的心。我们对上帝的话,自更不应藐视。只有一个轻浮的人,一个一向「掉以轻心」的人,才会把小事当小事,以为无足轻重(triflesaretriflesonlytotriflers)。我国成语说,「小不慎,则乱大谋」,「星星之火,足以燎原!」「涓涓之流,可成泛滥之灾!」又云,「因小可以失大」,「见微可以知著」;所以我们要警悟,在无关宏旨的事里面,乃有重大的意义。(Awaketothesignificanceoftheinsignificant!)因为我们所住的世界,不但属于一位无限伟大的上帝,且又属于一位「无限微小,无微不至的上帝」(infinitesimal)。2.上帝这一个表面的命令,在实质上,并非任意的,也非无关紧要的。这乃是上帝对人类意志一个具体的表示与要求,要人类知道他乃有最高的统治权,以及绝对所有权。「普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滨,莫非王土。」
上帝藉着分别善恶树上的禁果,教训人类,使他们知道他乃是万有之主,人类乃是寄居者。他乃选择那树——他的产业,来测验人类的顺服,要藉着外表的可觉察的标征,来证实他们的内心对上帝是否健全正直。当他们把手放在那棵树上,摘取那只禁果的时候,乃就是否认上帝的所有权,喧宾夺主,据为己有。3.关于上帝命令的制裁乃有生死祸福之重大意义,亚当夏娃必能明白了悟,不应玩忽。创世记二章十七节清楚的说:「……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语气严重,意义明显,绝非含糊。因此夏娃加重语气对蛇说:「唯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上帝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可证他乃完全明白;而且还加上一语说:「也不可摸」,益证他不但明白,且有戒慎恐惧之心。霍祺氏(Hodge)在他所著的《基督教神学》中说:「树是重要的,命令也是重要的,都不容玩忽漠视。这一个选择,乃关生命与灭亡——上帝与自我。存亡祸福之辨,丝毫不容加以玩忽。」4.基上所论,始祖这一个不顺服的作为,实乃显明他们的意志已经完全败坏,而且已经离开上帝——这乃表示他的「忘恩」、「不信」、「野心」与「叛逆」。始祖不顺服的动机,并非仅为一种意欲,而乃是一个要「如上帝」(创二5)的野心。这一个摘吃禁果的作为,仅为一个「楔形的尖端」,而并非其全貌——这乃是一个基本的决定,要特立独行,不顾上帝和他的律法,只求他自己的福乐,达成他自己的愿望,有我无神,我行我素。这种心地刚硬,离神叛道的人,仅是执持他自己的计划,任性使气,一意孤行。常人以为摘食禁果,乃是芝麻小事;上帝处以重刑,未免「小题大做」;殊不知此事的意义,非在其外表的行为,乃在其内在的心意。吾国古圣教民,亦重心意,故曰:「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现在举世汹汹,兵凶战危。经云:「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渎、违背父母、忘恩负义、心不圣洁、无亲情、不解怨、好说谗言、不能自约、性情凶暴、不爱良善、卖主卖友、任意妄为、自高自大、爱宴乐,不爱上帝,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三1-5)。主耶稣说:「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总不要惊慌;因为这些事是必须有的,只是末期还没有到。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多处必有饥荒、地震。这都是灾难的起头。那时,人要把你们陷在患难里,也要杀害你们;你
们又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且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只因不法的事增多……。」(太二四6一12)谁为为之,孰令致之?探本穷源,追究祸始,乃在始祖一念之差,一举之失!谁谓上帝「小题大做」?基督圣道,不是宗教,乃为救世的真道。所谓「诚、正、修、齐、治、平」亦唯此是赖。世人唯有真切悔改,勿蹈始祖的覆辙,皈向基督为救主——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赛九6一7)世人唯有这样悔悟,始能「否极泰来」,开万世的太平,进入新天新地(参启二一章)。斯义深长,著者另有书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