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章,我们谈到信徒灵命的一些基本特征。首先,作为一切属灵经历的起点,我们指出人对救赎计划的需要,然后我们再思想到上帝的呼召,上帝如何在我们沉睡、对罪麻木不仁的情形下把我们唤醒,从而祂让我们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人,并叫我们为此深受责备,继而领我们踏入救恩之门。
来到这里也许就来到了一个重要关头,我们要来看一个关键性的教义,就是重新再生的教义。若对这一点弄清楚了,就等于为余下的教义铺顺了道路,相反,若在这一点上理解有误,就足以导致我们整个思想的偏差。
〖重生与福音〗
有史以来,对布道的理解,跟许多别的事情一样,是有好几个阶段的。有段时期强调的是重生的必须,有段时期是这新生命的本身,还有段时期则是重生的过程。还清楚记得,当我十几岁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难忘的遭遇。有人问我是不是基督徒,我回答说「是」;他又问我是不是一个「真基督徒」;我再回答说:「是,我希望是吧!」结果那人还不满意(大概认为我刚才的两个答案不可能是真的),于是他带着一种略为叫人恼火的语气继续问我是不是一个「重生了的基督徒」。在那个年代,人们流行强调「人必须重生」这个教训。
从多方面来讲,在布道过程中,要是越来越少讲这一点可能是好事。怎么说呢?「你必须重生」这句话本身并不是什么好消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圣经从来没有说过这就是福音的中心信息或者是信仰的目的。比如说,保罗布道的时候,就分明没有成天把这个信息挂在口边到处跑。他传讲的信息是基督的被钉、复活、升天和人必须悔改信主。所谓物极必反,当人在布道时过份强调了重生的必须,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另一个的极端。要是你听到有人说,在圣经里,实际上根本没有提到重生时,你不要感到太惊讶。「重生」这两个字在英文钦定本圣经里只出现过两次,在其它译本里,甚至只有一次(译者注:在中文圣经里则有多次)。在马太福音19:28提到的重生指的是,在末了的日子万物都要被更新,有新天新地;而提多书3:5所指的,也许是这新生命的个人经历,也许是洗礼对新生命的象征意义。从圣经的支持度来看,要说「重生是一个关键性的教义」,好象有点说不过去。
但是,纵使我们承认「重生」二字在圣经里明显地用得不多,但「重生」的教义却是不可否认的。圣经中有多处提到这个概念,只不过用的是别的譬喻,别的类比,别的阐述。不过,在查阅这些经文之前,有一点关于「重生」这个词的理解是不可不提的。
传统上,提到重生就会联想到受洗,两者好象是紧密扣在一起的,例如约翰福音3:5,以弗所书5:26,提多书3:5等,提到受洗带来重生,以及「重生」实际上就等于受洗的同义词。我们固然尊重这种观点,但「重生」这个概念必须得与其前文后理一并来理解。在圣经中不是每一次讲到重生都会讲到洗礼的,有些经文,对重生这个教导,则用了完全不同的语言来表达,其上下文根本没有提到洗礼。
而另一个极端呢?有的福音派传统观点把「你必须重生」和「你必须信耶稣」划上了等号。是的,我们必须重生,但在新约里,新生命是上帝所赐的,「重生」这个词就包含了「非我力所能及」的意思。
又有的时候,「重生」被视作是指从不信到相信的「整个过程」,是一个比较宽一点的含意。加尔文就是这样用这个词的。
在这本书里,我们所说的「重生」,指的是那最基本的概念,即上帝是怎样将新生命从祂自己殖播到人的心里,也就是约翰壹书中所讲的,那赐人新生命种子的那一刻。
〖重生教义图解〗
「重生」这个词有「新的开始」的意思,综观整本新约,我们起码可以看到三幅画面:
(i)被生下的图画
根据约翰福音1:12,成为基督徒、接受主是始于上帝的旨意。来到第三章,耶稣更告诉尼哥德慕,重生是见天国、进天国不可缺少的一环(约3:3,5)。约翰把信徒定义为从上帝生的(参约壹2:29;3:9;4:7;5:1,4),这一个主题乃贯穿了整卷约翰壹书。「生」的这个概念也不仅是约翰书信中所独有的。雅各书亦讲到上帝借着真理的道生了我们,使我们在万物中作初熟的果子(雅1:18)。雅各在那里用的是一个妇产科用的医学名词。彼得前书中也两次提到信徒是「新生命」的领受者(彼前1:3,23)。在圣经其它地方,保罗也有类似的讲法,例如:基督徒是「新生的婴孩」,他们要长大成人(西1:28;弗4:13-16);做牧者的,要为他们属灵婴孩受分娩之苦,「我的孩子们,为了你们我再受生产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们里面成形。」(加4:19)
(ii)再创造的图画
这第二幅图,把上帝起初创造世界的那个景象,和上帝藉救恩在基督里对我们的重新再造情形,并列在一起。把这两个景象合并到一块,我们就不难产生出「新的开始」这个概念了。这幅图画是极具震撼力的。保罗写加拉太书写到最后,正是他情绪最激昂、对上帝的工作想得最深刻的时候。然而在那一刻,他要再次强调的只有这句话:别的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作新造的人(加6:15),若少了这个,其余的都是徒然的了。此外,保罗在往后的事奉中,又再次更详细地展述这个意念:保罗提到那道直照入我们黑暗心灵里、把我们带到上帝面前的光,可以说是将人类历史上两件事情平衡地提了出来,即上帝起初对世界的创造,和基督之复活对那要来的新天新地的预告(林后4:6-12)。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五章更作了一个荣耀的宣告,他说,如今我们在基督里就等于已经尝到了那将要再临的新天新地的滋味:「若果有人在基督里--新造的!」(林后5:17)。在这几节经文中也好,在其它地方也好,保罗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向我们指出,上帝藉祂的恩典在我们卑微的生命中所成就的是何等伟大的事工。如果我们能够好好思想这些话,从而体验这个丰盛的特权,我们就不难发现,上帝的荣耀会在我们生命的品格和素质里慢慢呈现。
(iii)复活的图画
以上我们隐约提到,新生命的诞生相等于从无变有的创造。但这里还有更奇妙一层的意思。保罗曾感叹到这从空虚混沌中而创造出来的、有条不紊的生命之上,则有更大的势力--死亡的势力!但是,如今这新生命的力量居然连死亡也超越了,这就表明上帝在我们身上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并且那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因而,保罗在罗马书6:13论道说:正因为我们是与一位复活的基督连合,分享到祂复活的大能,我们就应当活得像一个「在死亡中得到新生命」的人。当我们死在罪中时,上帝以祂的恩惠在基督里伸手把我们拉上来,且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基督徒是已经「出死入生」的人了(约壹3:14)。
无论「重生」是被描绘成什么样的图画,所有的描述都含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重生是上帝在我们身上的工作,我们人不是主动而是被动的。就好象我们不能叫一个瘸腿的人自己起来行走,一个瞎眼的人自己睁开眼睛看见,同样,我们怎么能叫一个死人自己活过来,一个没有属灵生命的人自动有生命,或者对人说:「你必须重生」呢?这不是极其荒唐的事吗?这就是福音的悖论(paradox):我们最需要的恰恰是我们能力所不及的。关于这一点,容后再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