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早期基督教与妇女
早期教会史的最重要资料就是使徒行传,它的作者是编写四福音中第三卷福音书的路加。
使徒行传强调了妇女在热情地接待传教士方面所起的异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欧洲教会建立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其中有像吕底亚这样归信的妇女,将自己的家用作家庭聚会的场所以及传教士的驿站。
路加似乎是有意地要明确突出这样一个重要的历史环节:早期教会吸引了不少在文化上有名望的妇女——她们在其文化中占据着较在犹太教中更为重要的社会角色,并且在早期教会的福音传扬和教会牧养方面赋予她们以十分重要的角色。
路加特别突出了百基拉和亚居拉这对夫妇,他们一同从事传福音与教导的事工(徒18:1-3,徒24-26),尤其是对亚波罗。
有趣的是,妻子百基拉的名字在她丈夫之前。
许多研究古代的学者指出,将一个妇女的名字放在她丈夫之前是极不寻常的。
或许是因为百基拉较其丈夫的社会地位更高,或者是在基督徒圈子中更为重要。
将百基拉置于前面清楚地表明,就其夫妇共同参与的教导事工而言,路加认为她占据着较其丈夫更为优先的位置。
我们还可以给出许多其他的例子。
保罗在向罗马教会推荐“我们的姊妹非比,坚革哩教会中的女执事”时(罗16:1),称赞她曾经给予他很多的帮助。
在提摩太前书(提前3:11;提前5:9-10)中,保罗同样十分明显地指出女性可以担任事工的角色,即在教会中从事某种被认可和授权的事工。
“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加3:28)。
这节经文是保罗处理不同性别、阶层和种族造成的差异的依据。
保罗肯定,“在基督里”超越了所有社会的、种族的和性别的差异。
或许这句明确有力的表述是出于当时加拉太地方的处境,那里犹太主义者(Judaizers,即那些希望基督徒能保持犹太教传统的人)正试图维持那些有利于这种差异或为其辩护的法规和信念。
保罗的意思并不是要人们在悔改归信了以后就不再是犹太人或希腊人、男人或女人。
而是说,尽管这些差异仍然会保留,它们已经不再具有任何拯救上的重要性了。
它们或许在世人的眼中仍是重要的,但在上帝的眼中,以及在基督徒群体之中,已经被信仰者与基督的联合所超越了。
保罗的这个肯定有两个主要的结果。
首先,它宣告,对于福音来说,不存在任何性别、种族和社会地位的阻碍。
福音就其范围来说是普遍的。
其次,它清楚地表明,基督信仰并不废去个人生存的个性,而是要用它们在自己生存的处境中去荣耀上帝。
因此,基督教在如下两个层面上为大大地削弱传统对于女性和奴隶的态度奠定了基础:
1.
它肯定所有的人在基督里都为一,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男人还是女人,主人还是奴隶。
种族、性别和社会地位的差异被宣告不再成为所有信仰者与复活的基督建立同一关系的障碍。
2.
它坚持所有的人都能分享共同的基督徒团契,一同地敬拜上帝,不分犹太人还是外邦人,男人还是女人,主人还是奴隶。
社会或许会要求这里的每一个类别以不同的规范去行事,但在基督徒群体中,所有人都被看作是弟兄和姊妹。
这些发展在当时人们对于女性和奴隶的态度上还没有带来马上的改变。
理论总是超前于实践,因为实践要受到一系列不同因素的影响,包括文化对于上述发展的接受程度。
然而,这就像是在这些因素中放置了理论的定时炸弹,剩下的只是时间问题,总有一天这些差异的基础会被慢慢地侵蚀到一个程度,那时它们就会不复存在。
正如罗马历史学家马廷利(Harold Marttingley)曾经指出的:“基督教并未试图一举废除奴隶制,但它通过让奴隶与他的主人进入同一宗教的团契中,从而瓦解了奴隶制的基础”。
我们可以把如此得出的普遍原则表述如下。
新约表明,所有基督徒理论上都是平等的。
不同的种族出身、性别和阶层的差别只是相对的,要被信仰者藉着信仰所建立起的与复活基督的新关系所废除。
不过,这种发展在实践上产生结果看来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文化的态度会改变这些看似极端的理论信念。
所有信仰者理论上的平等在某些语境中可能难以被文化接受。
其结果就是,理论在这些文化语境中难以过渡到实践,但在另一些文化语境中则可以。
显然,保罗的观点对于妇女意味着一种深刻的解放和新的自由。
保罗认为,圣灵之恩赐的赐予与性别、种族和阶层无关。
无论上帝已经赐下什么样的恩赐,它们都必须被认可并执行。
不过,保罗也清楚地意识到,这种普遍化具体地用在教会生活和基督教家庭中的实践时,也会带来一些问题。
因此他的书信包括了对一些敏感问题的讨论。
我们就来看一下这里的问题。
所涉及到的两个段落都是从保罗的哥林多书中引出的。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哥林多人的情况看上去比较复杂,个人自由的问题似乎显得特别重要。
保罗认为有义务除去对基督徒自由的限制,尤其是关系到属灵的恩赐,以防止教会陷入无序,或者福音的传播因为某些人在文化方面而非神学上的反感而受阻。
一段与此问题有关而常被关注的经文是哥林多前书11:2-16,其中涉及妇女在公开敬拜中是否应该蒙头。
这段经文被公认是比较难解的一段经文,主要是因为我们对于哥林多教会,或者哥林多地方的文化,没有足够的了解,使我们能够肯定地理解保罗的意思。
现代的学者似乎无法提出一个解释来说明,为什么在敬拜中男人无需蒙头,而妇女却需要?
有一个解释认为,一个不蒙头的妇女在当时会被误解为是妓女。
因为当时哥林多以其妓院而闻名,这部分是由于其为港口城市所造成。
或许这个解释能够说明保罗的建议。
不过,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这个观点。
并且我们也不十分清楚为什么他认为男人显然就应该理短发。
长发的问题普遍被认为与异教信念和实践相关,保罗本希望在他的教会禁止这种现象。
例如,有些学者已经指出,在当时的哥林多文化中,发式或其长短是性关系或宗教实践的记号。
男性留长发或者女性留短发表明他(她)是同性恋。
同样,女性凌乱的发式通常与迷狂的神秘主义礼仪有关,如与伊希斯(Isis)崇拜相关的狂热礼仪。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我们所讨论到的保罗的建议就是基于哥林多人当时的特殊情况,它不需要被看作对任何时代的基督徒都有约束力。
保罗的建议可以看作是针对当时哥林多的情况,现在不再适用了。
上面的讨论清楚地表明,基督教的福音赋予妇女,就像赋予其他人(如外邦人和奴隶),一种新的地位;在此之前,外邦人和奴隶在犹太教中被视为受排斥的人。
然而,我们已经看到的,在这种新的价值观念与公元1世纪的家族及社会中流行的家长制之间还存在着真实的张力。
在某种意义上,新约不是一场革命,它并不要求采取一种激烈或暴力的手段来推翻现存的秩序。
它乃是为新的观念体系设置了基础,如果它被接受,就会改变社会。
但是,教会怎样才能使这些价值观念为一个显然还没有准备去接受它们的社会所接受?
为了使社会接受基督教的价值观念,社会首先要成为基督徒的社会。
这意味着传福音被视为优先。
然而,那时和现在一样,福音的传播过程又要避免让教会之外的人产生无谓的反感。
对福音本身的接受先于对其中新价值观的接受。
其结果就是,在所有人皆为平等的神学主张与强调差别性的护教看法之间就存在着张力。
许多学者都注意到,在开始的两个世纪,那些受教育的罗马人和希腊人是如何带着鄙视的态度来对待基督教的。
为了使福音中的好消息有被听到的可能,至少一定程度上的文化调适是必要的。
早期的基督徒没有选择冲淡福音的信息,而是试图表明基督教的社会可接受性。
这不可避免地意味着使基督教对女性的态度适应那些在更大区域流行的观念。
在公元4世纪晚期,这种社会压力似乎导致了对女性在教会中事工角色的忽略,或者甚至是一种压制。
但这应被看作是教会在其发展的早期阶段对所遇特殊历史环境的反应,而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必须一直持守的某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