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美国的基督教:大觉醒和美国革命
今天人们普遍把美国看作是一个重要的基督教国家。
基督教在这个超级大国的国内和国际事务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因此,理解基督教在这个国家的生活中何以具有这样的重要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前面已经看到,基督教主要是由那些逃避当时欧洲宗教迫害的难民们带到北美洲的。
因而第一批到达北美的定居者们对其基督信仰普遍极为专一。
大多数的早期移民是讲英语的新教徒;只有马里兰的情况是一个突出的例外,那里在17世纪30年代基本为天主教所占据。
(直到19世纪,才有大量来自爱尔兰和意大利的天主教移民扩充了这个地区天主教徒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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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觉醒
对基督信仰再次燃起新的兴趣是源自于“大复兴运动”,它于18世纪30年代爆发于马萨诸塞州,最初集中在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1703-1758年)的事工上。
为了理解这次复兴运动的重要性,就有必要探讨基督教在美国的早期历史。
1620年清教徒先辈们就从普利茅斯出发了。
在1627年到1640年期间,约有4,000人跨过了危险重重的大西洋,定居在马萨诸塞湾的沿岸。
对他们来说,美洲是一块应许之地,而他们就是被选之民。
他们被他们埃及地残酷的法老驱逐出来,现在已经定居在这块流奶与蜜之地。
他们要在这异国他乡建立起新的耶路撒冷。
他们离他们的出发地是远了,但离上帝更近了。
但是到18世纪前四分之一结束的时候,对许多人来说,基督教在新世界已经迷失了自己的道路。
在17世纪初,新英格兰的教会还只承认那些能够见证自己亲身经历过悔改的人为正式的成员。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确认自己有过这种经历的人越来越少。
然而,多数的人依然希望有某种教会方面的联系——如让自己的孩子受洗,或按基督教的方式举行葬礼。
自17世纪60年代以后,“挂名”的成员就出现了:任何一个准备接受基督教真理以及教会道德纪律的人都能够让他或她的孩子受洗。
这不可避免地带来这样的结果:自18世纪初开始,很大一个比例的教会成员是“名义上”的。
他们可能参与教会,在聆听布道;他们会让自己的孩子受洗;他们会认识到基督教是真理,并且在道德上是有帮助的;但就最终的意义上讲,他们是未悔改的人。
基督教和教会成员被看作只是美国社会的一个部分。
受洗和去教会似乎是好公民的一个方面。
物质条件的改善也带来对信仰的漠然,并且很快反映在道德上。
基督教在新大陆的未来似乎让人迷惑。
一种无所依托、萎靡沮丧的情感出现在这个时期很多基督徒的作品中。
在早期那些北美基督徒的生活和作品中流淌出来的使命感逐渐消失了,年老的基督徒开始有强烈的怀乡情绪,怀念他们年轻的时代。
谁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呢?
最初的迹象开始被注意到是在1727年。
在新泽西州拉里坦谷(Ralitan Valley)牧养着一个公理会的荷兰牧师弗雷林豪森(Theodore Freylinghausen)开始注意到复兴的迹象。
就像借着风势的森林之火,通过像田纳特(Gilbert Tennent)这些人,这场复兴开始蔓延,从新泽西到宾夕法尼亚,再到弗吉尼亚。
但是直到1734年,潜伏着的复兴火苗才爆发成烈焰,成为现在通常称为“大觉醒”(The Great Awakening)的运动。
一系列不寻常的事件发生在马萨诸塞州的北安普敦,它们是由爱德华兹的讲道激发起来的。
爱德华兹于1703年10月5日出生在康涅狄格州的温莎。
他的父亲是当地的一位牧师,其牧养工作在18世纪20年代带来了一连串的复兴。
爱德华兹1716年的9月进入纽黑文的耶鲁学院(现在的耶鲁大学),他后来曾在这里作过一段导师(1724-1726年)。
约在17岁时,他经历了悔改。
他后来辞去了在耶鲁的岗位,接受了在北安普敦的牧师职位。
回想那两年所发生的事情,爱德华兹注意到人们普遍地对宗教缺少兴趣,北安普敦就像北美其他的殖民地一样,“那时似乎对于宗教毫无兴趣,而是在追逐其他的东西”。
1734-1735年冬这种情景在北安普敦猛然发生了变化。
1734年冬的最后一周,人们经历到悔改高潮的到来。
它被带到新的一年,并且在1735年的三四月达到了顶峰。
这个城区几乎没有一家不受到影响。
爱德华兹把对这些事件的描述写在《对上帝奇妙工作的忠实叙述》(A Faithful Narrative of the Surprising Work of God)这本书中,它唤起了国际上对这场觉醒运动的关注。
自1737年到1739年,这本书曾历经三版,被印刷了20次。
福音之复兴是在北美和英格兰逐渐获得推动力,而在北安普敦所发生的事情则被看作是这个黎明的曙光。
随着复兴在新英格兰的继续,新近自英格兰到这里的怀特菲尔德(George Whitefield,1714-1770年)给这场运动赋予了新的意义。
1740年,他在诸殖民地中——自南部的佐治亚到北部的缅因州——从事巡回讲道。
那年夏天他在新英格兰的巡回讲道带来了轰动,最好的时候每天能有8,000人赶来听他的讲道。
本杰明•弗兰克林就在宾夕法尼亚听了怀特菲尔德的讲道,他不仅为聚集来听其讲道的听众的规模感到兴奋,其声音的洪亮也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种复兴运动给美国的基督教带来了持续的影响。
它为不固定在任何特定教会的巡回讲道者奠定了位置。
它削弱了官方教会牧师的权威,后者在公众对宗教的兴趣达到高潮之际,深感自己的位置受到了威胁。
大众文化的基础已经奠定了,基督教不再是那些致力于维护这个已有社会秩序的教牧精英们的专有之地,而是成为一个直接诉诸于大众的公众运动。
官方教会的牧师拒绝怀特菲尔德在他们的教堂中讲道。
他就在城镇周围的空场地上讲道,吸引来了大量从未进过教堂——就是拒绝了他的那些教堂——的听众。
或许在这场运动中最深感受到威胁的群体就是那些英格兰教会的殖民地牧师们,因为他们是现有社会秩序的捍卫者。
因此可以不夸张地说,美国革命的根源在于新的美国大众宗教与英格兰官方宗教之间日渐疏远的事实。
就在大觉醒下一代人期间,殖民地就开始反抗。
美国革命
美国革命的起因是十分复杂的,涉及到一系列相互关联的问题。
或许核心的问题就是想要摆脱英国影响的愿望,那种影响日益表现为家长制的、压迫和剥削式的方式。
这种自由的愿望在政治、经济和宗教领域中都表现出来。
英格兰教会被日益看作是英国殖民主义在宗教上的延伸。
在18世纪60年代,美国的新教徒作出多种努力来抗议英国官方教会在这个地区的扩展。
英格兰教会在所有南部殖民地都被法律所确立,它的影响似乎会进一步增加。
1774年在加拿大法语地区确立了天主教的魁北克法案就被看作是一个特别的刺激。
如果英国可以决定加拿大的官方宗教,那么它在美国会怎么做?
猜疑和敌意开始难以遏制地滋长。
印花税的强制实施(1764年),使得人们开始呼吁“没有代议,不能征税”。
1773年英国国会通过的关于授予东印度公司在北美出售茶叶专营权的决定导致了“波士顿倾茶事件”,以及波及到整个马萨诸塞州的骚动。
英国派出军队来恢复秩序,而这被殖民地看作是发动战争的举动。
1775年爆发了一系列的战斗,促成了1776年7月4日的独立宣言。
于是一场全面的独立战争开始了,其中教堂的讲坛常常被用来作为号召革命行动的地方。
实际上,这场革命把那些或大或小的基督教群体联合在一个更大的目标之下。
英格兰教会被孤立起来,失去了它们以往任何的特权。
在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明确说明,“国会既不用法律来确立某种宗教,也不用它来限制宗教的自由”。
因此宪法没有确立官方宗教,这意味着没有哪个基督教会(如英格兰教会)能被国家赋予更优越的法律地位。
尽管某些现代宪法学家论证说,这是为了把宗教从美国公共生活中清除出去,或者说使现在这种做法合理化了,其实很明显,宪法的意图只是为了避免给予任何一个个别的基督教群体以法律上或社会上优越的地位。
美国革命的结果使基督教在美国得到巩固。
然而在欧洲大陆,另一场大革命正准备爆发,它的结果却更深远、更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