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神的工人要开始为神工作的时候,究竟应当从那里下手,作些什么工作,以及工作的内容、范围、对象等如何呢?这些都是神的工人应当了解的。不然的话就容易陷入盲目、混乱、越轨等错误里而去。在这里我们要从圣经中看几方面的问题。
一、一般的使命
所有神的工人都有一个共同的使命,那就是传神的福音。主耶稣基督升天前对门徒命令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们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廿八8-20;可十六15;路廿四47;约廿21);又说:“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大全地,和撒玛利,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这是最大的使命,也是使徒们以及历代神的工人所一直照此去行的。因此福音才能传遍天下,万民才能归主,教会才能建立,主的名才被称颂。离开这个使命而去作别的工作,也应当以这个使命为前提,为达到完成这个最大的使命而效力。不然办学校、开医院、搞服务、传知识、教音乐等等,都是毫无属灵的价值的,不能尽传道的职责。
每一位传道人都应传福音引人归主,不论你是不是专门传福音的人。因为这是我们共同的使命,是对主救赎工作应负的责任,也是对别人灵魂所久的债务(林前九16;罗一14、15)。可是有的传道人却没有注重传福音的工作,他们觉得这是初浅的,对外的;实在说,也是辛苦的,不易收效的。所以有的传道人逐渐放弃了传福音的工作,只让年轻工人或专门传福音的人去作,失去对主的忠诚和爱人灵魂的心。
再一个共同的使命就是主所说的:“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那也就是说,除了传福音拯救罪人归主以外,还要教导已相信的人来遵守主的一切吩咐,照主教训的去行。并不是只人听见福音相信就够了,使命完成了;还要进一步教导信徒遵行主的道。可惜这个使命似乎每一个传道人都在那里这样做,但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将主的吩咐教导信徒去行,所传讲的不过是一些道德、理论、教条、知识。有的即或传讲主的吩咐,却没有教导信徒认真严肃地遵行。以致许多信徒显不出基督徒的模样,没有主门徒的特徵;仍是各行其是,各求所好,生活言行与世人毫无区别,一点属天属神的气味都没有。可以说主的道在他们身上找不着多少,他们与主的吩咐没有发生什么关系,没有密切地结合在一起,几乎叫人看不出是基督徒来。
这实在是可悲的现象,大大伤主的心,有亏于神的荣耀,对世人也失去见证,使世人无法藉着基督徒来认识主。因此千万罪人沉沦、灭亡了,这个责任首先应当由神的工人来负;因为我们没有负起主所托付的使命,没有将福音给每一个受造者(可十六15小字),而且教训信徒遵守主的吩咐。
二、特别的托付
虽然主的使徒们都被命令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然而保罗不但奉召为使徒,并且被特派传神的福音(罗一2)。所以保罗特别在福音上事奉神,他认为欠人福音的债(罗一8、14),他觉得不传福音有祸了,因为责任已经托付给他了(林前一16、17)。神也特别将福音启示给他,使他所传的绝对正确,可靠。如果有人,甚至天使,若所传的福音与保罗所传的不同,他就该受咒诅(加一6-11)。保罗为着福音真理不惜与人争辩,甚至别的使徒,象彼得、巴拿巴,只要不符真理,也要加以当面抵挡(加二5、11)。
神特别派彼得、雅各、约翰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正如派保罗和巴拿巴为外邦人的使徒一样(加二8、9)。所以雅各和彼得都写信给那些分散的以色列信徒(雅一1;彼前一1),而保罗写了许多给外邦教会的信。
此外,我们看见每个神的仆人们也都有特别的托付。神叫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叫约书亚以色列人进迦南,又叫基甸、耶弗他、参孙等作士师,救以色列脱离外邦人的辖制。神叫撒母耳为以色列立王,叫大卫作王,叫所罗门建殿;叫以利亚和以利沙对以色列国施行责罚和挽救,叫以斯拉、尼希米回国重建圣殿、圣城。这都是些重大的托付和使命,神把它们分别交给不同的工人去实行。各人几乎都放上一生的心血精力来完成;有的甚至历尽艰辛,牺牲性命!这些重大的托付不是随便交给任何人的,正如保罗被神验中了,把福音托付给他(帖前4二)。这些人首先是神所拣选的人,能够忠诚完成神使命的人,神才将一项重要的工作托付给他们。神不会将他的重要工作交给一个靠不住的,不相配的,有始无终的人。
我们怎样知道神的托付呢?这当然是神自己所启示、感动、安排的(加二2、8;林前十二18;多一3)。这种特别的托付常常关系到一生的效果。所以,神在交给特别托付以前,有时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来预备、训练、造就、感动和指示。这个过程可能是陆续的,有间断的,但却是不改变的。越过越清楚的。肯顺服,即使开始不清楚的。只要自己完全奉献、肯顺服,即使开始不清楚,也可以求神指示以便逐渐清楚。如果合乎神用,神不会没有工作派给他。神有时也藉着他的其他仆人,作工头的(象保罗),加以分派指定工作(代上十五16、17,十六37;提前一18;提后二2)。多半这种分派是不违反神的指示和自己的心愿的(林前十六12;徒六3、5、10,廿23、24)。
在没有受到特别的托付时,一般传道人的工作可以放在主所给的共同使命方面。不能什么工都不作,专等特别的托付。有人可能不能单独承担一项专门工作,有的只能作助手,如先知的门徒或仆人,如利未人和尼提宁等(民八19;拉二43、58,八20;王上廿35、41;王下四25,九1;徒十三5)。这些人神不能给他们有什么特别的托付。因此不要强求神给每个人都有特别的托付,要学习在小事上忠心,然后神方能将大事派他管理(太廿五21;路十九10)。有人喜欢独当一面的工作,作大事、受重托,这是不对的。应当知道: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将来交账时,那些地位高、工作大、责任重的人不一定都得赏赐,可能还要受责打(路十二47、48)。
也有人自以为得到神的启示,受到特别的托付,要到某处,甚至远方作传道,或者要开办、承当一项特别工作。但结果神并未开路,事实上也不适合作那项工作,结果一直没有达到目的。这说明原来得到的启示有问题,或者自己在试验期中失败了,神收回了委托和遣派。
三、专重的信息
神的仆人就是传神信息的人。旧约的先知和新约的使徒是如此,历代所有的传道人也应该是这样。神向失落的罪人有话要说,神向所赎的子民有话要讲。神有他的意念和目的要告诉人,神也有他的要求和旨意要指示人。神不常藉天使来传神的话,乃是藉他的仆人们来传递他的信息。全部圣经都是神的信息。不过有的部份需要解释出来,如历史需要解释出来才能成为信息。有的部分是直接向人讲论的,比较清楚明显。有的是对当时的人发出的,有的是对后世的人说的。但都是神的指示,都有神的目的在内。就是直接的讲论和教训,也应该看到其中有针对的信息在内。后来的传道人不能只是查考、讲解一般圣经的道理和知识,更当从其中找到神对目前需要所发出的信息。这需要由圣灵的指引,才使我们明白神今天向人所要说的话;而这些话,代表神的心意和要求。
从圣经的记载来说,每一个神的仆人都有神藉着他们所要传的信息。由于时代不同,对象不同,目的不同,神藉着各人所传的信息也就不同。另一方面,由于所用的器皿不同,神量给的也不同。什么样的人神才能用他们传什么样的信息。有的人可能不配,有的人可能不够,也有的是不合适的。我们看到有的神的仆人所传的信息关系重大,内容丰富,影向久远;但也有的比较专一,比较狭窄,关乎一时的。不过各人所传的信息都有它的中心和重点。例如圣经各卷都能找到它的主题和要旨,每位作者都有他的特点和专重。就拿先知书为例来说,大小十七卷,每位都有神所特别托付他们传的信息。有的着重救恩,有的着重审判;有的多责人的罪恶,有的多讲神的慈爱;有的专论以色列人,有的专论外邦人。有的注意当时的事,有的注意将来的事;有的有系统,有的很单纯。但都能将神的信息传出来。
我们看到使徒所传的虽然都以主耶稣基督为中心和主题,但各人仍有不同的重点信息。保罗着重信心,彼得着重盼望,约翰着重爱心。就是四本福音书也有不同重点,从各个不同方面来传述耶稣基督。保罗这个器皿容量大,神藉他传的格外丰富,他写的每卷书信都有专重的信息。每一位传道人也会有他所专重的信息是他常讲的、多讲的,他对此深有认识和有特别负担。他传这个信息特别有能力,特别成功,特别亲切和感人。使人觉得是从神那里得来的启示和亮光,而不是象讲一般的道理那样没有突出,没有新鲜,没有神那里来的感觉。
所以传道人必须寻求、等候、领受神的信息,然后才有信息可传。同必须祷告将这个信息消化为自己的。和自己的生活结合在一起,打成一片,使它们成为活的,充满了生命。走到那里带到那里,从里面到外面全被充满。丰丰富富,而且满了能力,不是空空洞洞的只是一篇道理,毫无实际内容。
不过应当注意不能看重自己所传的信息过于圣经基本的真理;也不能高举自己的信息超乎所有的信息之上。因为自己所领受的有限,只是神重要信息的一部分,一个方面。神的全部信息不可能单藉一个人,而需要别的仆人一起来传扬;而别人所传的可能是更重要的。所以不能自高、自夸,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
四、量给的界限
神的工人有一定的工作范围,有神量给的界限。他们不应当加以越过,漫无止境地开展(林后十13-16)。好象以色列人进迦南后,各支派都有应得之地可承受。各支派应在分得之地界内,不可去占取别人的。越过自己的界限,侵占别人的份是不允许的。神的祭司和利未人也有一定的安排和指定的职份;他们有应得的城郊和范围。这些都重要的预表意义和重要的原则在内(民卅二33、42,卅三53、54,书十三1、16,十四13,十五17,廿一1-3)。越过神所定的界限和范围,不但无所得着,反而要受亏损。
为什么神要量给我们工作的界限呢?这一方面由于我们的工作能力有限,没有界限会漫无边际,不能集中精力作有目标的工作,以致散漫不充实,什么工作都作不好。这样就会使神的工作失去真正的性质和内容,达不到神的目的和要求。另一方面,工作没有范围也会侵犯神为别人所划定的界限,不但可能引起嫉妒分争,甚至破坏和耽误了神的工作。不知有多少神的工人不注意,不遵守这原则以致在工人之间发生冲突,力量互相抵消,甚至相咬相吞,彼此都消灭了(加五15)。
所以雅各、矶法和约翰向保罗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他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自己往受割礼人那里去,这也是划分工作界限的意思(加二9、10)。有些传道人为神所用之后,就任意扩大工作范围,开展工作界限,挤压、排斥比较弱小的工人,使之失去应有的工作,造成自己工作作不完,而别人没有工作机会,实在非常错误的,是神所不喜悦的。好象以西结书上神指责那些人所说的:“我必在羊与羊中间施行判断,你们这些肥壮的羊在美好的草场吃草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们竟用蹄践踏了。你们喝清水,剩下的水,你们竟用蹄搅浑了。至于我的羊,只得吃你们所践踏的,喝你们所搅浑的。”(结卅四17-19)。
在工人之间,教会之间,有所谓偷羊、拉羊的事;有公开互相攻击、排挤、分门别类、彼此摧毁,这些情况都是令人痛心的。有人说是为了真理的缘故,为了信仰的缘。不错,若为基督,为信仰,或反对异端,是应当极力争辩的。但很多时候恐怕只为了某些看法,某些圣经的解释,外表的仪式,聚会的习惯等而分争和对立;就如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有人看日日都一样;有人信百物都可吃,有人只吃蔬菜,这样造成彼此轻看、论断。这是很不应该的。“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罗十四1-6)。
虽然工人各有自己的范围和界限,但却不是彼此毫无关系和不相交通的。应当互相有交往,有帮助,有鼓励。而且这里所说的界限也不是永久的,固定的,成为自己的地盘和势力范围。自己失去了工作能力和作用,却不让别人来工作,这是许多地方可悲的现象。工作的范围和界限可以随着实际效果而更加开展(林后十15)。可以到处去传福音,特别是在基督的名没有被传过的地方去传福音(罗十五20),不一定拘泥于原有的地方。
五、工作的范围
关于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工作,也是直得注意的问题。圣经中对此都有提及:例如神对以西结说:“你奉差遣不是往那说话深奥,言语难懂的民那里去,乃是往以色列家去。你往本国被掳的子民那里去。(结三5-11)。而但以理却被派在外邦王朝工作。(但一19-21)。当主在世时,他差遣门徒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十6)。主复活后则吩咐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十六15)。保罗本想在亚西亚或庇推尼工作,圣灵却不许。而在异象中听到马其顿的呼声,就知道神召他们到那里去传福音(徒十六6-10)。神叫阿摩司在伯特利说预言(摩七10-15),却差遣约拿往尼尼微去向城中的居民呼喊(拿一2)。
一个工人应当清楚神叫他到那里工作,在什么人中间工作。否则也要失去时机和效果,并不能完成神的使命和目的。本来使徒都集中在耶路撒冷,这样就不能实现主所吩咐的“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并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主见证。”(使一8)。因此耶路撒冷遭到逼迫,门徒分散到犹太和撒玛利亚各处(徒八1)。腓利本来在撒玛利亚传道,后有主的使者叫他往旷野去。离开人多的大城到荒凉无人的地方有什么意思呢?在那里遇见一位埃提阿伯的太监,对他传福音,然后藉他带回去使主的道在一个国家兴旺来(徒八26-29)。丢下一个城市,却得着一个国。所以神的工人必须听从神的吩咐,神叫到什么地方,对什么人传道,就到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工作。不一定对多数人传讲是好机会,而对少数人或个别人就无所谓,没兴趣。主耶稣曾对一个撒玛利亚的女人讲道,因而使很多撒玛利亚人信主(约四7、27)。保罗也曾领一个卖布的妇人信主,后来产生了腓立比教会(徒十六14、15)。所以不要凭人的眼光和自己的意思来拣选工作的对象。乃是听神的吩咐和圣灵的引导来决定。不一定在城大人多的地方就多有效果,有时对一个人也是宝贵的。
为神工作不但有对象、地点问题,也有时间问题。不是随便什么时候,作什么工作都可以。主耶稣常提到他的一切工作、行动是有时候的。时候未到他就不去作(约二4,七6、8、30,八20,十二23)。因为神为他定了做各样事的时候(创十八14;出十二41;但十二12)。神使各按其时成为美好(传三1、11),而不是任何事都是越快越好。时候不到,急促而作,常犯错误,反倒无益。象亚伯拉罕娶夏甲(创十六1-3),扫罗献祭一样(撒上十三8)。但有些事情和工作是要及早作的,不能等待,因为时机有限(约四35,十二35;林后六2)。关于时间问题,也要看神的指示和安排,不能勉强,不要着急(赛廿八16;诗一四七10)。
对于工作内容也有一定的限度和要求。传道人应当专心以祈祷和传道为事。放下传神的道,去管理别的事是不合宜的(徒六24,)。有许多的事业也算是主的工作,但却不是传道人所必须去作的。如开孤儿院、办学校、设医院、或其他慈善事业,除非有神特别的托付和安排,都不应放下专心祈祷和传道为事去做这些事。有人以为应当效法保罗织帐棚,另外从事一副业,这样对工作更方便,更有帮助,可以经济自给不受人支配。然而人容易将副业变成正业。有人就是从这里堕落的。神的仆人应当特别清楚神的旨意,不能随便自作决定。
六、职事的转变
神的工人从主所领受的传道职分常是终身的。但在具体事奉的职事上可能发生转变或兼任。在旧约中,我们看到摩西、大卫都是领袖与先知(申十八15;徒二30),耶利米和以西结都是祭司和先知(耶一1;结一3)。在新约里,彼得和约翰都是使徒,但后来都作为长老(彼前五1;约三1);保罗和巴拿巴本是先知和教师,后来都作了使徒(徒十三1、8)。腓利本来是执事,后来成为传福音的(徒六5,八5,廿一7)。亚波罗有教师的恩赐,后来也与使徒同列(徒十八24;林前四6、9)。如果对这种兼任和转换不清楚,会造成工作上的困难和损失。不晓得职事上的兼任,就会只尽一方面的责任;不知道职事的转换,会一直勉强维持过去的任务。“有的还要多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去。”(太廿五29)。的确,有人身兼多职,工作繁忙,多蒙赐给;有人只作一事,甚至无事可作,越来越少。这和人在神面前的存心和态度,以及工作的能力都有关系。
无论从神那里领受什么职任,都要忠心去作。不论职分的大小,地位的高低,在神那里都一样按各人所作所行的受到报应、得赏赐(弗六8;西三24;太廿五20-23;启十一19)。如果有人认为某种职分最尊贵,有荣耀,就想得某种职分,这是危险的,错误的(民十六9、10)。在人面前得到了赏赐,在神面前就要失去赏赐(太六2、4、5)。不该向人求荣耀(帖前二6)。各种的职事都有用处,好象身上的肢体各有不同的功用一样。人以为软弱的更是不可少的;人以为不俊美的越发给他加上俊美。一切都是神所设立的(林前十二21-30),不能众人都一样。神看我们应当担任那样职任,作那种职事,就安排我们作什么,我们只要顺服就是了。在一定的时候,或者由于客观的需要,或者由于年岁的变化,认为我们的职事也当有改变,也是可能的。我们不必留恋以往的,也不必担心未来的、要跟上神的带领和要求。有不少神的工人就在这里出问题。他们以为神原来所给的职事是永远不改变的。以致到了时候,他已不适于作那项工作,不适于担任那种职任,但却不肯改变,不愿放下,退出,以致妨碍了别人,耽误了神的工作。这样不但失去更好事奉神机会,对别人不能有更大的贡献,而且自己的路也不能走完。所以在神的工作上,决不能僵化,永固定下来:在一个地方,作一种工作,再无变更。这外面的固定、停滞,要使里面属灵的情况也枝萎僵硬了。所以必须随圣灵的引导和安排不断有更新。
神的工作有没有退休的事呢?即到了一定的年岁或其他情况不能工作,需要退休呢?或者一直工作到死为止呢?照说:神的仆人应当是终身事奉,一直到死。象旧约的大祭司一样(民卅五25)。我们看到摩西、约书亚、撒母耳、以利亚、以利沙、耶利米、但以理,等都是工作到死时。新约的使徒们,如彼得、雅各、约翰、保罗等更是忠心至死。祭司耶何耶大一直工作到一百三十岁(代下廿四15)。但是辨一般事务性的利未人,却是从廿岁到五十岁在会幕中任职办事的(民四2,八25、26)。也有神的工人,因为年纪老迈、灵性衰落而自行告退,或被神弃置不用的。也有的从外表积极的活动的工作中退下来,转为隐藏、安静在神面前的事奉。工人和工作都在主手中,工人自己不能选择,乃由主来决定何时工作,何时停止,作这样或那样工作。神的工作是活的,神的工人只是神的器皿,不受人的制度、规章、合同、年限、组织等所捆束,乃由神安排和引导为准。
七、具体的实行
神的工人的使命和责任就是为神工作。在原则上,圣经中是给了许多指示和教训的。但在实际具体进行中却还是有许多问题和困难的。究竟我们应当如何具体去进行工作呢?许多主观、客观的愿望、要求、因素是否应当考虑呢?可否让这些影响我们的决定呢?我们何去何从到底依据什么才好呢?主耶稣在世的时候是神最好的仆人,他不但给我们很多关于工人与工作的指示和教训,也给我们最好的榜样。他说:“神阿,我来了为要照您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来十7)。他对门徒:“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约四34)。“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五30)。“我从天上降下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约六38)。这里给我们看见:首先基本的出发点在于不按自己的意思,只按神的意思行。也就要凡事遵行神的旨意。如果这个最大的前题没有解决,路就没有法子走,工作就不能作;就是作了也都是错误的和毫无价值的。主耶稣每走的一步,每作的一件事都清楚是在他的旨意中。他不凭自己作什么,唯有看见父所作的才能作(约五19,八28,十四10)。主是这样,我们也当这样。
怎么遵行神的旨意、清楚主的引导呢?这个问题就是多年跟随主,多年事奉神的人也是一件值得非常慎重的事。我们看到亚伯拉罕因迦南地遭饥荒而下埃及去,结果很不光彩。以后他听从撒拉娶了夏甲生了以实玛利,种下了恶果。因此他为以撒娶妻的事不敢随便了。雅各要下埃及的时候就害怕起来,因此需要神的指示,直到神向他显现才放心。约书亚在基遍欺骗求和的事上犯了错误(书九1-15)。基甸在受差遣拯救以色列人的时候二次求神显出兆头来证明神的旨意(士六36-40)。大卫常在求问耶和华以后才得到神的答覆(撒上廿三10-12,卅8;撒下三1,五19);而未求问神就去投奔非利士人遭到不幸的结果(撒上廿七1、2)。以利沙是圣灵充满的人,神也有向他隐瞒的时候(王下四27)。为此不能认为神的仆人对神的旨意总是清楚的,而不需要常常特别寻求神的指示,求神在环境中显明他的旨意,求神显出某些兆头来。
在新约时代,虽然有圣灵同在,可以做随时的引导和帮助(徒八29,十19,十10,十六9)。圣灵有时只加禁止和拦阻(徒十六6、7),并不是总在一直指示。这有意叫神的工人保持自觉地寻求明白神的心意,甘心乐意地等候神的引导和命令。没有神的新的指示和带领,人很容易按步就班地照旧行事。但是横冲直闯,不愿拦阻和环境上的难处也是不行。没有神的引导、安排,不能乱走独行。可是一直等候、无工作作、无处去,也是不对的。为此要求神大开传道之门,引导我们当走的路(林前十六9;林后二12;徒十七27;西四3)。如果不是主开门,我们工作没法做。只要主为我们开了门,便没有人能够关上(启三7、8)。神的工人必须认识这一点。让我们常看到主的手在那里开门、指路。也多多为此祷告、祈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