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比伦尼布甲尼撒的皇宫中,太监长将但以理及他的三个朋友交给一个「委办」(A.
V.
称之为melzar)照顾。
这个字大概指一个职务,而不是一个名字,意指「监管者」,而标准修订译本(R.
S.
V.
)则翻作「管家」。
他负责训练人在宫中服务,每日供应他们粮食,又分别为其他人预备皇宫的美酒佳肴及为但以理预备他所要求的素菜(但1:6-8)。
新约也同样的提及管家这职分。
希律安堤柏(Herod Antipas)宫中有一个管家(家宰),名叫苦撒,他的妻子约亚拿是耶稣的门徒,常把财物供给耶稣(路8:3)。
此外,我们的主在他的比喻中提及一些大家庭,那些家庭都有管家负责管理。
例如:在葡萄园的比喻中,园主吩咐他的管家发给工人工钱(太20:1、8);还有,那受雇于一位财主的不义管家则被责「浪费」主人的财物,而明显的,他是一个负有重责的人,他负责订购粮食及处理账目,并且能够更改账项,削减他主人的债务人的债项,而又不为人发觉(路16:1-9)。
我们现在尝试想像圣经时代一个富裕家庭的情景。
我们可以从与居住(oikeo)同根的一组字开始着手。
在新约圣经中共有五个重要的字。
第一,oikia或oikos,意即房子。
第二,oikeioi,意即家属;保罗在提摩太前书第五章十八节曾用过这字:「人若不看顾自己的亲属,尤其是自己「家」里的人」(oikeion),就「比不信的人更不如」。
第三,是oikodespotes一字,即一家之主,在钦定本(AV)中翻作「家中的主人」(可14:14)。
他治理或管理全家的人,提摩太前书第五章十四节所用「治理家务」一词,显示他的工作。
第四,oiketes,特别指那在家中工作的仆人,而希腊文中另有一字“Doulos”,是泛指一切奴仆。
oiketes与拉丁文domesticus同义,原意是包括所有住在同一个房子里的人,但后来解作仆人,或「家仆」。
第五,oikonomos,即管家,他的职务是总管家务(oikonomia)。
这个字根源于「房屋」(oikos)「及治理或管理」(nemo)这两个字,英文的「经济」(economy)、「经济学」(economics),及「节约的」(economical)等字,皆由此而来。
格林及戴亚(Grimm&Thayer)的字典中对“oikono-mos”的定义值得详细引述:「家务的总管,特别是指管家、经理、监督……受业主或老板委托处理一切业务,负责收入及支出,及按时供粮给其他仆人,和照顾未成年的儿童。」
无论他是一个自由的人或是奴隶,他要向家主负责家务的处理。
这字曾在罗马书第十六章二四节用作形容以拉都,他可能曾在哥林多城掌管银库,在加拉太书第四章二节中,提及孩童是受师傅(epitropoi)及(oikonomoi)之监管的,前者是他的合法监护人和教师,而后者是在他幼年时替他管理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