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个字合起来,描述了一个富有家庭的生活状况。
一家的人(oikeioi)都居住在一所房子(oikos)内,包括了孩童及奴仆。
家主(oikodespotes)是房子的主人,在他之下有一些家仆(oiketai)及一个管家(oikonomos)去管理他们,和处理家务及家中的经济。
早期的信徒借用这种家庭生活来描述教会是不足为奇的。
因他们称神为「父」,而通常父亲就是一家之主,而教会也自然是神的「家」。
不过,这个比方只是取其大意,这用法在新约中也不是完全一致的。
神是一家之主,教会就是他所居住的家。
教会也因信成了他的亲属。
同时,也是他的家仆,负起为他工作的责任(罗14:4)。
所有的信徒都是神的管家,他们都从神受托了一些「产业」,不是要为个人谋取利益,乃为整个家谋求祝福。
那按才受任及分银的比喻指出,信徒有责任去增长及使用基督所赐的机会和恩赐(太25:14-30;路19:12-28)。
管家不可埋藏或浪费从主人所领受的恩赐。
他必须以这些恩赐用之于家中各人。
正如彼得所说,我们都是「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4:10),他指出「各人」要用自己的恩赐「彼此服事」。
接着,他用讲道及服事人两例子作解说,前者正是本书所特别关注的。
基督徒的事奉是一个神圣的管家职分。
保罗称教会的监督为「神的管家」(多1:7)。
保罗又称自己及亚波罗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
虽然保罗个人受神特托之以别的「奥秘」(弗3:1-3、弗3:7-9),但这托付不是单给使徒的,因保罗说明亚波罗及他自己合同受托付,而亚波罗并不是一个像保罗一样的使徒。
「管家」这个名衔用来形容那些蒙神授权去传讲神的话语的人,尤其是在牧养工作中的人。
正如我们在第五章将会讨论的,哥林多人过分的拥护不同的领袖,于是保罗指责他们这种英雄崇拜主义,说:「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
我们是在一个从属的地位上,传道者受托管理的是「神奥秘的事」。
「奥秘」在新约圣经中,不是一个神秘,不能解释的谜,而是一个已为人所知的真理。
这真理之所以为人所知,乃因神主动的将它解明。
这本来是奥秘,但现今已由神向人解明,使人明白。
所以,「神的奥秘」是神公开的秘密,他主动向人作的自我启示,并且全都在圣经中记载下来。
传道者就是这些「奥秘事」的管家,负有向神的家详解神的话的责任。
从这个管家职分的比喻中,传道者可学到四个重要的功课,就是作「忠心管家」不同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