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中带着宣告〗
从宣告及呼吁结合的模式中,我们可知互相辅助的两个道理。
第一,我们永不可发出呼吁,而不先作宣告。
因着对这简单原则的忽略,对人的灵魂带来不少伤害,并且辱没了基督的名。
一般的布道的传讲,有着过长的呼吁,没有供给资料供会众作出决定。
但福音基本上不是邀请人作一些事。
它是宣告神在基督里,在十字架上为他们的救恩而成全的事。
在作出宣告之前,无法适当的发出邀请。
人首先必须抓住真理,才可要求他们对此作出反应。
人的智慧是有限及堕落的,但却不可扼杀它。
人以悔改和信心来到耶稣基督的面前,思想上必须完全同意。
在布道运动以后,许多悔改者流失是因为布道者对这方面的忽视。
若说因人的智慧已昏暗,所以在布道性讲道中不理会它,我只能回答说,使徒们却另有见解。
路加在使徒行传中,用作形容使徒们的讲道的字,都是刻意地表达理性的,例如「教导」(didaschein),「辩论」(dialegesthai),「争论」(suzetein),「困惑」(sunchunein),「证明」(paratithemi及sumbibazein),「有力地驳倒」(diakatalegkein)(见徒20:31,徒17:2、17,徒18:4、19,徒19:8-9,徒24:25,徒9:29,徒9:22,徒17:3,徒18:28)。
有时候,因着这种教诲性传讲的结果,人们不是「悔改」,而是他们「听了劝」(徒17:4,徒18:4,徒19:8、26,徒28:23-24)。
这是什么意思?
它的意思是使徒教导的是整体的教义,及朝向一个结论而辩论。
他们欲在理性上征服人,劝服人接纳他们所传的信息的真理,说服他们,从而使他们悔改。
这个有趣的事实另有两个层次。
第一,保罗有时候停留在一个地方较长的时间。
最值得注意的例子是他在第三次传道行程中到以弗所。
在会堂讲道三个月以后,他离开并且「在推喇奴的学房,天天辩论(有些版本加上『由五时至十时』)……有两年之久」(徒19:8-10)。
两年内,每天五小时的讲授!
这总共是超过二万五千小时有关福音的教导!
无怪乎第十节记载:「一切住在亚西亚的,无论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都听见主的道」。
毫无疑问,早期的使徒宣讲是有丰富而充实的教训(didach)。
第二,在使徒所传的福音中有理智的成分,因为在新约圣经中悔改的经历常被形容为是向「真理」作出的反应,而不是向基督。
如:「相信真道」(帖后2:10-13),「明白真道」(提后2:25;多1:1),「信从真理」(罗2:8;彼前1:22;另参加5:7),及「晓得真理」(约8:32;提前2:4,提前4:3;约壹2:21);而传讲本身就是「将真理表明出来」(林后4:2)。
保罗形容罗马人的悔改,他也是说:「你们……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tupon didaches)」(罗6:17)。
因此,我们应跟随使徒们的榜样,不必害怕向人传授扎实的教义,或与他们思辩。
当然,若不是圣灵的光照,他们是不会明白和相信的。
但,这并不意味我们可以去删减福音内容中理性的部分。
正如麦根(Gresham Machen)所说,我们需竭尽所能告诉人们,他们必须相信的理由,但却是圣灵去开他们的心眼「注意这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