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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另一种福音

神恩惠的福音 by 赵中辉

许多读者读到这儿,会觉得这福音在实质和重点上与他们所熟悉的福音不同,所以他们不能接受。我们的论点则是在圣经中主耶稣的福音与人造的福音,在真实性和基本上当然是不同的。为了证实这点,我们须将现代的福音与圣经作一比较,因在圣经中我们可以找到许多对错误福音的警告(加6:1—9;提前6:3,20;提后1:13—14;等),而最后的权威仍在圣经本身,如果我们要忠于职守,我们就应“凡事察验,善良的要持守”(帖前5:21),并须将所有的福音正式对照神话语中所启示的真正的福音,这也就是本章的目的。

如果我们发现今日所传讲的福音,是不合圣经的,那么结果就会造成许多现代传的福音已经离弃了教义,不只是离弃次要的教义,而是离弃了基督教信仰的中心部分。这个结论不受人欢迎,但我们不能因此就避而不谈。最近几年神让许多人有这样的心愿去追求真实的、深度的,有生命的,有能力的基督教信仰之复兴。因而可以藉着神的恩典,恢复福音的纯一性,并可使许多福音派教会的软弱疾病得到医治,并且也可以在我们中间彰显属灵的能力,使信徒在恩典中有长进,使失丧灵魂得蒙拯救。

接着我们就要考虑目前传讲救恩时所用的一般方法。我们实在很不愿意涉及此事。我们知道许多现代的讲道内容的大意是福音性的,但却没有圣经的教训,也与传福音的大师主耶稣基督所树立的榜样,大相径庭。现代福音派的讲道和文章将要如何回答那财主少年官的问题,“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下面这个回答(在一本广泛被使用的福音小册子里)可能是最典型的,“如果我要从基督的死得到些什么益处,我必须采取三项简单的步骤。前二项是预备性的,第三步是非常基要的。如果我们履行了就能使我们成为一个基督徒……我必须在神面前相信我是一个无助的罪人。也就是说,我必须承认我的需要,我必须相信基督为我死,我必须到他面前来,并且分享主为每一个人受死所应得的分。”第三步也就是最后一步,说明每个罪人必须“将心门为主打开”,我们若是不先打开心门,那么早已在心门外耐性等候多时的基督是不会进来的。

不可否认的,类似这样的答案是今日常有的答案,主张此理的人定会宣称,它包括了福音教义的几项真理,——悔改、信心、转变、代赎、人的罪及其他。如果一个人“采取这些步骤……”以后的问题就是确实知道他改变的效果,那就是“你已开始了这个步骤,你将自己交给主,以后神行了一个大神迹,他给了你新生命,你就重生了”。最后的劝勉常是“把你今天所作的事去告诉别人”,这个答案与耶稣回答财主少年官的答案相差甚远。(可10:17—22)

下列是这现代福音的几点教条和结论:

未重生的人被视为可以悔改相信的。

要求人相信基督为你的罪而死,是根据基督为每一个人的罪受死的教义。

将自己交给基督,决志信主或归向主,是一个罪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作的。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自由意志的行动。

虽然在一般意义上说,神先开始差遣基督来受死作成了救恩,但在特殊的意义上说,就是罪人先开始转向基督,然后神才回应。

现在让我们按照圣经来比较上述的教义:

未重生的人,不能相信福音,因为在灭亡之人看来福音是愚拙的,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真理。其他死在罪恶过犯之中,缺乏属灵能力。(林前1:18;2:14;弗2:1)。

所以在一个人悔改相信之前必须重生(此乃神主权的工作),信基督的信心乃是神的礼物。因此救赎完全是神的工作,神先开始的工作。(约3:3—8;腓1:6,29;拿2:9;彼前1:2)。

在圣经中没有任何福音命令人相信基督为你的罪而死。没有人会在他得救以前有确实的把握他的罪已被赦免,当全心相信顺从主之后,才会有被“选召”的把握。正确来说,福音就是令人悔改相信基督是唯一的救主,相信他的应许,将自己投向神的慈爱中。这时我们已经知道基督为被选召的人死(或说为信他的人而死(约10:11—16;15:13—14;罗5:6—11;弗5:25—27;来9:15)。

而这个现代的福音,并不暗示神是至高无上的主宰,主动地吸引他所选召的人与自己亲近。但在圣经中此真理是很明显的,不可能引起人的争论,这点已被宣告并且强调,就是神已得着荣耀,而人对他自己得到救恩无可夸口,“除了我须被拯救的罪恶之外,我对自己所得的救恩,一无成就(贡献)。”(徒13:13—48;太11:25—30;约6:63—65;15:16;罗9:14—24;彼前1:2)。

这就是说基督钉死的救恩并非对每一个人,此救恩只对那些相信的人才能成就。但无疑的,圣经强调基督的钉死本身救赎的功效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基督的死是代替性的,所以才能救赎我们,叫我们与神和好,为我们付上赎价,拯救我们到底。(罗5:10;林后5:21;弗2:13;帖前5:9—10;来10:10;彼前1:18—20;约壹4:10;启1:5)。

我们考验此新福音的几个主要点之后,就知道此非圣经中的真正福音,其次我们要看看他次要论点也是常有错误的,我们举几个他们常提出的例子:

当给罪人传福音时把他当作是诚实的寻求者。宣传这现代福音的人说,“你自己去寻找证据,然后你就会相信。告诉神你正在诚实的寻求他,并求神将他自己显明给你。”但圣经告诉我们,没有人寻求神,在神面前没有一个人是诚实的,未重生之人的反应是逃避神的圣洁,因为他们是那样黑暗(罗3:11;耶17:9;约3:19),处于这样地位上的非基督徒,他们能很理智地接受基督教的真理,但他们不能“把自己献身其中”,即或有人可以如此,他们往往也不能在他们生命中有超然改变的证据,这是常有的经验。一个罪人在重生之前,他不愿明白真理,可能他对福音会表示有兴趣,或极大的关心,好象圣灵已预备好他的心,可是他所寻求的却常不把自己括入福音之中,他常躲避神。

另外一点:基督徒所享有的好处,如同喜乐、平安、满足、有意义的人生等,往往成为叫未信之人信神的理由。这当然是一个很好的动机,引领属血气的人能“决志”归向基督。但若避而不谈新约圣经中福音的真理,即如神对罪的愤怒、人类需要本性上完全的改变、真正悔改的命令等等,这将是一个错误的引导。

在此现代的福音中耶稣被描写为一个可爱但毫无能力的人,站在门外敲门,他知道这门上只有一个把手——在门的里面,惟有罪人能控制它——并且那激动的情绪就是一种哀怜,“他已经为你成就了一切,你现在不愿意开门,让他的救恩来赐福你吗?”这使听的人感觉他藉着同意相信已经是给了神一个很大的情面,这与在比喻中的那个税吏的心是何等悬殊!他不敢接近神,只是远远的站着,谦卑悔改的喊道:“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这就是现代福音所说的,但它未提及的也是同等重要,第一,它传讲道理时常以人的问题开始,然后再谈到神的救赎,然而,圣经的教训却从神的特性开始——特别是从在律法中把他的圣洁显示给人开始——然后指出人的罪是违犯了神圣洁的律法,如果人不悔改,神将定他的罪。耶稣回答那位问他该作什么事才能承受永生的富有少年官说:“诫命你是知道的,”,神把他的智慧指出,为的是显出他的罪。这未能传讲神的律法,以及人罪孽的深重,要为多人以为是悔改,事实上并没有真正为罪懊悔的证据负责,况且它使罪人相信,不需要天性的改变,那也不是他们的能力所能达到的。“反复地告诉一个罪人说‘来就基督’是没有什么用处的,除非你告诉他为什么需要来,并且完全地指出他的罪。”(J.C.Ryle)现代许多传道人似乎不注意经文中的教训:“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12:14)。

其次,现代的福音所说关于罪、悔改和信心,也往往没有圣经上所说的有力。差不多没有一个活着的人不愿“承认他的需要”。但我们是否深信“一个人承认他的需要”和圣经吩咐人“要悔改,逃避罪恶”是一件事?承认自己的需要与使徒、先知并主耶稣吩咐人悔改有同样的紧急性吗?是否它导致罪人对他们本身的能力绝望,而投身于基督求怜悯?况且,相信耶稣基督为罪人死,是在信心里所包括的全部吗?如此这样,魔鬼也成为信徒了!可怕的是许多人被教导去相信他们已得救,但事实上他们仍在罪中。

第三,如此强调说明成为一个基督徒是多么容易的事,是否聪明之法?毫无疑问的,神的恩典是白白的,然而圣经勉励人努力进天国,当神可能被寻找的时候紧紧抓住神,察验自己的心,并且要悔改,放弃他们的罪恶之路,以寻求神的恩典。然而不要忘记,除非神赐恩给人,罪人就不能悔改相信神,现代福音的一项错误,就是认为悔改归正好象是任人的喜欢而制造之。依此,人有绝对控制权,人能决定一切,现代的福音理论就是说在回应传道人结束祷告之后,所有听众都有重生的能力。这岂不就是天主教恩典的教条藉机械的人的工作来得救吗?我们曾忘记“不在乎定意的,也不在乎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吗?”(罗9:16),是的,富有的少年官是非常诚恳的要得永生,然而他没有得到赦免而走开了,因为他不愿意离开他的罪。

我们的结论是什么呢?象历史上其他的时代一样,今天有一个福音,在外表看起来似乎是和圣经的福音一样,但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却与圣经福音大不相同,我们必须不给这些新教训留地步,且象保罗一样至今仍确信福音的真理与我们同在(加2:5)。(邵孔姿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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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读者读到这儿,会觉得这福音在实质和重点上与他们所熟悉的福音不同,所以他们不能接受。我们的论点则是在圣经中主耶稣的福音与人造的福音,在真实性和基本上当然是不同的。为了证实这点,我们须将现代的福音与圣经作一比较,因在圣经中我们可以找到许多对错误福音的警告(加6:1—9;提前6:3,20;提后1:13—14;等),而最后的权威仍在圣经本身,如果我们要忠于职守,我们就应“凡事察验,善良的要持守”(帖前5:21),并须将所有的福音正式对照神话语中所启示的真正的福音,这也就是本章的目的。 如果我们发现今日所传讲的福音,是不合圣经的,那么结果就会造成许多现代传的福音已经离弃了教义,不只是离弃次要的教义,而是离弃了基督教信仰的中心部分。这个结论不受人欢迎,但我们不能因此就避而不谈。最近几年神让许多人有这样的心愿去追求真实的、深度的,有生命的,有能力的基督教信仰之复兴。因而可以藉着神的恩典,恢复福音的纯一性,并可使许多福音派教会的软弱疾病得到医治,并且也可以在我们中间彰显属灵的能力,使信徒在恩典中有长进,使失丧灵魂得蒙拯救。 接着我们就要考虑目前传讲救恩时所用的一般方法。我们实在很不愿意
涉及此事。我们知道许多现代的讲道内容的大意是福音性的,但却没有圣经的教训,也与传福音的大师主耶稣基督所树立的榜样,大相径庭。现代福音派的讲道和文章将要如何回答那财主少年官的问题,“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下面这个回答(在一本广泛被使用的福音小册子里)可能是最典型的,“如果我要从基督的死得到些什么益处,我必须采取三项简单的步骤。前二项是预备性的,第三步是非常基要的。如果我们履行了就能使我们成为一个基督徒……我必须在神面前相信我是一个无助的罪人。也就是说,我必须承认我的需要,我必须相信基督为我死,我必须到他面前来,并且分享主为每一个人受死所应得的分。”第三步也就是最后一步,说明每个罪人必须“将心门为主打开”,我们若是不先打开心门,那么早已在心门外耐性等候多时的基督是不会进来的。 不可否认的,类似这样的答案是今日常有的答案,主张此理的人定会宣称,它包括了福音教义的几项真理,——悔改、信心、转变、代赎、人的罪及其他。如果一个人“采取这些步骤……”以后的问题就是确实知道他改变的效果,那就是“你已开始了这个步骤,你将自己交给主,以后神行了一个大神迹,他给了你新生命,你就重生了”。最后
的劝勉常是“把你今天所作的事去告诉别人”,这个答案与耶稣回答财主少年官的答案相差甚远。(可10:17—22) 下列是这现代福音的几点教条和结论: 未重生的人被视为可以悔改相信的。 要求人相信基督为你的罪而死,是根据基督为每一个人的罪受死的教义。 将自己交给基督,决志信主或归向主,是一个罪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作的。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自由意志的行动。 虽然在一般意义上说,神先开始差遣基督来受死作成了救恩,但在特殊的意义上说,就是罪人先开始转向基督,然后神才回应。 现在让我们按照圣经来比较上述的教义: 未重生的人,不能相信福音,因为在灭亡之人看来福音是愚拙的,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属灵的真理。其他死在罪恶过犯之中,缺乏属灵能力。(林前1:18;2:14;弗2:1)。 所以在一个人悔改相信之前必须重生(此乃神主权的工作),信基督的信心乃是神的礼物。因此救赎完全是神的工作,神先开始的工作。(约3:3—8;腓1:6,29;拿2:9;彼前1:2)。 在圣经中没有任何福音命令人相信基督为你的罪而死。没有人会在他得救以前有确实的把握他的罪已被赦免
,当全心相信顺从主之后,才会有被“选召”的把握。正确来说,福音就是令人悔改相信基督是唯一的救主,相信他的应许,将自己投向神的慈爱中。这时我们已经知道基督为被选召的人死(或说为信他的人而死(约10:11—16;15:13—14;罗5:6—11;弗5:25—27;来9:15)。 而这个现代的福音,并不暗示神是至高无上的主宰,主动地吸引他所选召的人与自己亲近。但在圣经中此真理是很明显的,不可能引起人的争论,这点已被宣告并且强调,就是神已得着荣耀,而人对他自己得到救恩无可夸口,“除了我须被拯救的罪恶之外,我对自己所得的救恩,一无成就(贡献)。”(徒13:13—48;太11:25—30;约6:63—65;15:16;罗9:14—24;彼前1:2)。 这就是说基督钉死的救恩并非对每一个人,此救恩只对那些相信的人才能成就。但无疑的,圣经强调基督的钉死本身救赎的功效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基督的死是代替性的,所以才能救赎我们,叫我们与神和好,为我们付上赎价,拯救我们到底。(罗5:10;林后5:21;弗2:13;帖前5:9—10;来10:10;彼前1:18—20;约壹4:10;启1:5)。
我们考验此新福音的几个主要点之后,就知道此非圣经中的真正福音,其次我们要看看他次要论点也是常有错误的,我们举几个他们常提出的例子: 当给罪人传福音时把他当作是诚实的寻求者。宣传这现代福音的人说,“你自己去寻找证据,然后你就会相信。告诉神你正在诚实的寻求他,并求神将他自己显明给你。”但圣经告诉我们,没有人寻求神,在神面前没有一个人是诚实的,未重生之人的反应是逃避神的圣洁,因为他们是那样黑暗(罗3:11;耶17:9;约3:19),处于这样地位上的非基督徒,他们能很理智地接受基督教的真理,但他们不能“把自己献身其中”,即或有人可以如此,他们往往也不能在他们生命中有超然改变的证据,这是常有的经验。一个罪人在重生之前,他不愿明白真理,可能他对福音会表示有兴趣,或极大的关心,好象圣灵已预备好他的心,可是他所寻求的却常不把自己括入福音之中,他常躲避神。 另外一点:基督徒所享有的好处,如同喜乐、平安、满足、有意义的人生等,往往成为叫未信之人信神的理由。这当然是一个很好的动机,引领属血气的人能“决志”归向基督。但若避而不谈新约圣经中福音的真理,即如神对罪的愤怒、人类需要本性上完全的改变、真正
悔改的命令等等,这将是一个错误的引导。 在此现代的福音中耶稣被描写为一个可爱但毫无能力的人,站在门外敲门,他知道这门上只有一个把手——在门的里面,惟有罪人能控制它——并且那激动的情绪就是一种哀怜,“他已经为你成就了一切,你现在不愿意开门,让他的救恩来赐福你吗?”这使听的人感觉他藉着同意相信已经是给了神一个很大的情面,这与在比喻中的那个税吏的心是何等悬殊!他不敢接近神,只是远远的站着,谦卑悔改的喊道:“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这就是现代福音所说的,但它未提及的也是同等重要,第一,它传讲道理时常以人的问题开始,然后再谈到神的救赎,然而,圣经的教训却从神的特性开始——特别是从在律法中把他的圣洁显示给人开始——然后指出人的罪是违犯了神圣洁的律法,如果人不悔改,神将定他的罪。耶稣回答那位问他该作什么事才能承受永生的富有少年官说:“诫命你是知道的,”,神把他的智慧指出,为的是显出他的罪。这未能传讲神的律法,以及人罪孽的深重,要为多人以为是悔改,事实上并没有真正为罪懊悔的证据负责,况且它使罪人相信,不需要天性的改变,那也不是他们的能力所能达到的。“反复地告诉一个罪人说‘来就基督’是
没有什么用处的,除非你告诉他为什么需要来,并且完全地指出他的罪。”(J.C.Ryle)现代许多传道人似乎不注意经文中的教训:“追求圣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12:14)。 其次,现代的福音所说关于罪、悔改和信心,也往往没有圣经上所说的有力。差不多没有一个活着的人不愿“承认他的需要”。但我们是否深信“一个人承认他的需要”和圣经吩咐人“要悔改,逃避罪恶”是一件事?承认自己的需要与使徒、先知并主耶稣吩咐人悔改有同样的紧急性吗?是否它导致罪人对他们本身的能力绝望,而投身于基督求怜悯?况且,相信耶稣基督为罪人死,是在信心里所包括的全部吗?如此这样,魔鬼也成为信徒了!可怕的是许多人被教导去相信他们已得救,但事实上他们仍在罪中。 第三,如此强调说明成为一个基督徒是多么容易的事,是否聪明之法?毫无疑问的,神的恩典是白白的,然而圣经勉励人努力进天国,当神可能被寻找的时候紧紧抓住神,察验自己的心,并且要悔改,放弃他们的罪恶之路,以寻求神的恩典。然而不要忘记,除非神赐恩给人,罪人就不能悔改相信神,现代福音的一项错误,就是认为悔改归正好象是任人的喜欢而制造之。依此,人有绝对控制权,人能决定一切
,现代的福音理论就是说在回应传道人结束祷告之后,所有听众都有重生的能力。这岂不就是天主教恩典的教条藉机械的人的工作来得救吗?我们曾忘记“不在乎定意的,也不在乎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神吗?”(罗9:16),是的,富有的少年官是非常诚恳的要得永生,然而他没有得到赦免而走开了,因为他不愿意离开他的罪。 我们的结论是什么呢?象历史上其他的时代一样,今天有一个福音,在外表看起来似乎是和圣经的福音一样,但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却与圣经福音大不相同,我们必须不给这些新教训留地步,且象保罗一样至今仍确信福音的真理与我们同在(加2:5)。(邵孔姿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