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们本身
圣经中的福音,对于基督徒个人生活有何影响?在本章中,我们盼望能开始探讨这个极其重要的实际问题。然而,我们并不准备把反省的注意力集中在个人的灵性生活上,因为我们一贯的目标,就是将注意力由人所做的是什么,他所处的地位,转向上帝是谁,他做了、正在做、和将要做些什么。在此,一些有关人的身份和地位是很明显的,更进一步我们对于其他基督徒,非基督徒和我们周围的个人责任的性质,也是十分清楚的。因此,在本章中,我们毫无企望能够毫无遗漏的,甚或从头开始述说。只想提出几点,盼望能够,第一,表明我们所持守的教义,并不只是抽象,而与实际经验不能配合的。第二,指出基督徒在某些经验上发现困难,并在我们已经研究过的教义中可以找到一些答案。第三,鼓励多思考和祷告,并过一个以神为中心的生活。
最后,事实上,也就是我们所要说的关键。保罗曾说“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加2:20起),我们引用了整段经文,因为在此可看出一些由最近流行的思想所造成基本上的弱点,“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但愿我们都如此相信,并且如此而活!但,事实上,我们却已陷入错误的态度,认为我们归向神只是给神一个面子。我们委身于他,是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需要他。正象一个生意人和别人各得其所的交易一样,象是一种君子协定,双方都感到高兴和满意。保罗却不是这样!“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保罗知道得很清楚,基督徒的生活不是一个人先努力为基督做许多的事所组成的。相反地,是基督住在人的心里,供应他所做每一件事的意念和力量。保罗坚持与我们所得的救恩无关的“工作”(弗2:9)和雅各所说的那些(雅2:24)有极大的区别。前者是说到我们愚昧而错误地想要用来换取与神的交通的工作,后者就好象接着黎明而来的白昼,更进一步地说到,乃是由于那永在我们心中,激励我们的圣灵而来的工作。正如我们以基督为根基,我们就能作一切的善事(约15:5)。
这是一个令我们很不容易接受的真理,很明显的理由就是,当我们完全了解它,使我们感觉渺小。但事实上,我们发现我们一直在这么说,并且可惜的因为不仅在别人身上可以看到,而且在我们自己身上也是如此,对自己的评价过高了。谦卑是我们时常祈祷而且热切盼望的德行,但我们的表现却象是不太需要它。还要了解,即使了解一部分也好,神的至圣,人可怕的罪行,以及那寻找我们并给我们完全赦免、生命和荣耀的大爱,结果只是让我们觉得喘不过气来的感激和感谢,而不是:“唔!看见这所有的证据,经过我严谨合理的考虑,我要把自己献给所说的这位。”就是说——这并不是讽刺,这与现代的一些立场极为相近,其中所包含的傲慢和硬心立刻就显出来了。让我们来看看乔治·赫伯特在他的诗《爱》中相反的看法:
爱要我来迎见它,但我的意志却退缩,
因为我污秽的罪行和罪性。
但敏锐的爱,已察觉我渐露松懈的心,
自我第一次进入,爱来亲近我,柔声的问我,
我是否有任何缺乏。
一位客人,我答道,你在这儿真是好,
爱说,你要象他。
我?这不仁慈、忘恩的人?啊!亲爱的,
我不配仰脸望你。
爱牵着我的手,微笑着回答,
你的眼睛难道不是我造的吗?
是的,主啊,但我已经与恶连合,让我的羞辱
到它该去的地方吧!
你知道吗?爱说,谁负你的责任?
亲爱的,我要负责。
你要坐下,爱说,尝我的肉,
我就坐下来领受。
当我们了解我们对基督所有的罪债之后,我们将再度走上门徒们所走过充满快乐的窄路,一小群靠着福音面对世界的人。我们要加入改革家们神圣的热诚中,甚至他们中有人因而殉道,并且也象他们一样享受持守真理的喜悦。我们要加入那许多主忠心的仆人当中,他们愿意放弃舒适、声望、和安全,而到天涯海角是为了曾为他们死的那一位。没有那种为自己保留部分,神和人各半的看法,也几乎没有那种不冷不热,自我中心的“属灵”,这种情形在今日却很普遍。如果能充分的了解福音,谁还会去烦恼是否“奉献给基督可能要做许多使我感到不舒服的事情。”?如果人们了解基督已经把他们的灵魂由死亡中解救出来(诗116:8),接着就是,“他难道不也叫我们的眼不再流泪,叫我们的脚不再滑跌吗?”这些都是次要的,重要的事,而且必须是显明出来的,救恩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不管做什么事,遭到什么样的困难,都是至轻的,因为“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正如本段经文他处所显示的,我们应当反过来看,把这一切的事都当作有损的,宁肯与基督同受苦难引以为荣。
我们大多数人离这个理想有多远哟,就是圣经中立的模范,也就是在每一时代中活出圣经的教训,特别为基督徒所策划的!对此目标我们还不至于遥不可及。从我们所说过的原则中,可以很清楚的找到补救的办法。(保罗给腓立比信徒书信的教训特别适于这方面。)
最后,我们也不要忽略了我们自己关于未来的事。我们所常提到的这种作伙伴的想法,对许多现今的基督徒来说并不陌生。很容易导致一种对他的将来有一种以人为中心的看法,“考虑一切有关自己的事”,自己清楚他会和谁结婚,他将得到什么样的工作,他会住在哪里等等,最后持这样一个态度“看来好象可行,因此,那一定是神的旨意。”如果我们相信以弗所书二章八节九节所说的,我们也顺便看看第十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藉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这段经文的应用是很明显的,虽然包括得很广,它包括了人生最大的和最小的方面。“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6:19—20)这整个的主题远超过我们现在所能想象的,我们满足于一些有关的解经书籍和一些有关的话题。我们提出一些大纲,以显示在这一方面,我们也需要重新得力,对于神的主权有一个新的、正确的了解。这可以应用在个人祷告生活和行为以及在基督徒共同生活的范畴中。这对一个人的蒙召以及他一生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然而,我们自己很清楚必须将此真理应用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但却不愿去耐心的劝导别人。但如果根基是对的,我们相信整个的工作将会照他的旨意而发展,“你们是神所耕种的田地,所建造的房屋。”(林前3:9)
二、其他基督徒
神敞开而无保留的大爱的事实,可以很明确地应用在我们与别人的关系上。圣经上对此事的表白可以在约翰壹书四章七到十二找到:“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
这一段经文有一连串很清楚合理的要求。神爱我们,我们并没有任何一点功劳,因此,当他“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时,我们就要彼此相爱。当然,我们同意这种看法。但事实上,经验很清楚的告诉我们,我们的彼此相爱时常是冷漠而且顶多不过是间断地。想到这一段约翰书信,我们自问为什么我们会失败,发现那是因为我们忽略了那最大的爱——神先爱了我们(弗2:4),让我们再一次看见我们的毫无价值,神毫无阻隔的爱,我们就会彼此相爱——“不要只在言语上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了(约壹3:18)。
另一个救恩的福音的基本应用就是必须谦卑,我们都知道应该谦卑,而且也承认我们不够谦卑,但很可能我们在寻求谦卑上走错了方向。有时我们这么做好象那是“我们”能做到的事,“谦卑,以及我如何能得到谦卑。”我们必须知道:谦卑是一种明白我们一无所有,靠我们自己什么也不能做的状态,在我们毫无良善。既然这种了解是整个救恩福音一个基本的先决条件,那么我们缺少谦卑岂不是我们缺少真确的福音此一事实的明证吗?谦卑是一个人了解他不仅生命不完全、不能安息、没有目标,而且是完全充满罪孽,毫无价值,并了解他应该凡事依靠神的一种状况。如果我们重新了解为我们得救所成就的,(特别看腓2:1—11)我们还不能谦卑吗?我们达到谦卑的状态必须经过羞辱——那就是:要收起一些我们最刚硬,最愚昧,最倔强的障碍。
现在我们转过来看看对于基督徒共同生活的应用,由圣经中推论出一些一般的原则。
首先,我们必须彼此生活在爱的团契里。这要以什么为根基呢?注意,先看看不能以什么为根基。那不能而且决不能以任何一般文化,家族关系,知识程度,社会背景,或任何这样的人的基础为根基。事实上,在今日,有许多的基督徒团契就是一群意气相投,快乐的人,以这些或其他的事情为基础,这实在是我们的羞辱。当基督徒进入教会团契中而不能有所分享,你去观察它的影响吧!这从起始就弄糟了,这可以从事实看出,就如神学课题的讨论,我们大家都表示关心,虽然如此,但都以个人主义为中心,这种表现都是从根本误解所产生出来的。在团契中缺乏爱心、同情心、不公开、不诚实、为点小事大家弄得面红耳赤、冷嘲热讽、辩个你死我活,这一切都证明根本是以人为中心作基础所泄露出来的症候,这种情形占据了我们今日大多数的教会团契。
那么,我们的根基是什么呢?当然,这是每一位基督徒都能有的:明白他们自己的毫无价值,他们已经被慈爱的天父由火中抢救出来,他们与圣灵有分,他们不但成为神的儿女,更是基督的肢体,他们成为永生和荣耀基业的继承人(亚3:2;腓2:1;林前12:12;罗8:16;多3:7)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对团契的根基有真正的了解,我们是基督的肢体。好象家庭里的爱,理想地存在于兄弟姐妹之间,因此基督徒的爱应当显露在同为神儿女的弟兄姐妹身上。这种爱并不只是“为了相安和宁静的缘故,生活在一起最好的方式”,乃是神家中特性的表明,他的爱充满各处。
要去描述如何实践真是很不容易的(虽然很吸引人),而且我们要去尝试也是不可能的。哥林多前书十三章是一个最好的起点,而且如果我们决定要付诸实行,我们不难发现第四节到第七节是一个很高的标准,这四节包括了:
爱是忍耐和恩慈
而非嫉妒或自夸
亦非暴戾或张狂
爱是不坚持己见
不轻易发怒
不喜欢不义
只喜欢真理
爱是凡事包容
凡事相信
凡事盼望
凡事忍耐。
我们的生活必须成为这些原则看得见的说明,我们同行在光明中(看约壹1:7),彼此敞开而诚实,并在这一切的事上彼此代祷——因为劝说而没有祷告是没有什么属灵价值的。
最后,团契的目标是什么呢?我们从它的次要目标开始说。真正的团契对属于其中个人的安慰、鼓励,和力量都有很大的帮助。如果其中一个肢体受苦,其他的人怎么样呢?(林前12:26)他们难道假装没有注意到,而静默地显出他的局促不安吗?当然,他们一同受苦,就象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一样(罗12:15),当我们想起早期教会的例子(徒4:32—35),相形之下,我们自己的立场就显然地变得不合适了。西方的基督徒太松懈了,以致生活十分奢侈,几乎从未想到那些在苏联监牢里或其他方式为信心而受苦的弟兄们。这个原则应用之广,可达于全世界,也详尽到在(两三个人)的团契中。让我们如此操练,并乐意去做。
如果这是我们团契的次要目标,那么我们爱的主要目标是什么呢?基督曾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何等的一个挑战和责任!一个真正基督徒团契的温暖是世界上最动人的事情之一,远超过私人对个人的吸引力,或是一场迷人、有深度、需用智慧的讨论。让我们试试我们自己:局外人会不会偶然走进一个查经小组,被他亲眼看见的那些在行为和诚实上彼此相爱的人所感动?(约壹3:18)或者他会发现一些个人定意要表示他自己的看法,争取辩论的胜利,抓住那尚未清楚的真理而忘记了爱?我们没有一个人是无罪的,也没有一人不受攻击的。但并没有理由不试着将那些错误的改为正确的。
显而易见的,爱是超于一切的,爱这种德行不是由劝勉而产生出来的。那也正是这样!我们必须再一次来到赐生命的主面前,承认我们自己的无能。那么,当我们在祷告中,在他话语中,在圣礼中,和圣灵厚厚的浇灌中寻求他的时候,圣灵的果子就要变得显明了——就象风,没有看得见的起点——而第一个果子就是我们所长久盼望,惊人而宝贵的爱更多地在我们自己和全世界基督的肢体里面。再说一次,我们什么也不能做。让我们转向全能和全爱的那一位,到他那里去寻找我们所缺乏的。
三、传福音
主已经在圣经中表明他对人类的意愿,而圣经的中心信息就是福音。我们知道福音就是:关于救赎恩典的好消息,因为主耶稣基督已经赎回了他的子民。这荣耀的福音已经托付给耶稣基督的教会,我们不应当只是自己保有,神也给了我们传福音的工作,就是向世人宣扬福音。正如神将这福音给了我们,我们有责任将它传给别人,因为神带领人得救的方法乃是藉着传讲和听福音。
传福音并不是使异**归正,不是劝人决志,不是去证明上帝存在,或者为基督教的真理作有力的证明,不是邀请某人参加一个聚会,不是去揭露时代的病态,或激起别人对基督教的兴趣,不是戴着一个证章,喊着“耶稣是救主!”这些事情当中有些是对的,而且在某一方面来说还是好的,但这些决不能与传福音混为一谈。传福音是本着神的权能宣告神拯救罪人,警告人们已失落在罪中引导他们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理查·巴克斯特(BichardBaxter)对这一传福音的工作有极具价值的指引:
“我们必须利用所有我们可能教导别人得到救恩的机会。如果这个人不明白,详尽的使他了解人生最大的喜乐,失去这种快乐有多久了;之后神与他立约,他怎样破坏了这约,以致他遭受到怎样的刑罚,他使自己陷入何等的痛苦中。告诉他他需要一位救赎主,基督怎样慈悲的介入,担负这刑罚,新的约是什么,人们怎样归入基督,以及信他的人在他里面有何等的丰盛和尊贵。如果他不为这些所动,就让他看见他忽略了这最美的荣耀,永远在地狱极大的痛苦当中,忍受硬心拒绝救恩的审判,死亡和审判的不可避免,临近和恐怖,世上的万事都是虚空,罪孽深重的罪行,基督的宝贵、重生、信心、圣洁及其特性的必须。如果,你发现他以虚伪的盼望沾沾自喜,那么就要催促他察验一个他自身的情形,让他知道他必须接受耶稣,帮助他进入,不要等到你说服他的不幸和补救的办法之后才离开他。让他知道以他自己为义的义行来与基督联合并尽他的本分是何等空幻与无补。还务必要带领他使用这些方法,象是听并且读神的话,求告神,与虔诚的人交往,劝他弃绝罪恶,避免一切罪的诱惑,尤其是有害的朋友,利用这些方法来忍耐等候神,因为这样就可以寻见神。”
我们传福音的动机是很重要的,若不是出于圣经的动机,我们传福音可能就会歪曲或冷淡,而且神也决不会喜悦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传道人。
错误的动机是非常危险也很圆滑的,而且结果必定是自欺欺人的。自私很可能成为推动的力量。有人传福音可能是为了吹嘘他“挽救了某一个人”的自满,或为了在属灵方面与某人比个高下,或者认为服事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们须要在圣经的亮光中在这些事上察验我们自己,悔改,到他面前求他洗净。
说到这里,我们允许一种爱自己的正确形式。那是传福音正当的动机,这是屈服于一种内在的,迫不得已而去传福音,这种不得已是圣灵不断的工作,直到顺服为止。为了一个人自己心中的喜乐和平安,顺从这种不得已是对的,就象保罗发现:“我传福音原没有可夸的,因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我若甘心做这事,就有赏赐,若不甘心,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林前9:16—17,参耶20:9)
但有一个比这更高的动机,而且是必要的,就是爱那些失丧的人,向他们宣扬这个好消息。爱是寻求那被爱者的最大福益,如果我们知道所持有的救恩福音,是宝贝放在瓦器里(林后4:7),那么把福音传给在我们周围失丧的人乃是爱的行动。如果主耶稣基督真是我们心灵所爱,(千万人之首)的那一位,那么我们若不将他介绍给人,怎能履行我们爱邻舍如同自己的责任呢?如果我们以救主的怜悯心肠来看那些失丧的人,我们就会去帮助他们将福音传给他们,并且藉此福音将他们从极坏的处境中解救出来。“他看见许多的人,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困苦流离,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太9:36)
而所有之中最高的动机乃是爱主自己。若不是这样,其他的一切都是徒然。爱神是最大的诫命,也是最高、最令人敬畏的特权。他是何等的慈爱,让我们能够爱他,因为他先爱了我们(约壹4:19)。约翰曾说,就象主耶稣自己也说过的,“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壹5:3,参约14:15)我们有一条由主而来的诫命,一个大使命,我们以顺服来表示我们对他的爱。“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可16:15)这也说到神的主权在他的诫命和预旨中表现出来了。因为他是掌管我们的主,他命令我们,我们就当顺服。而且如果我们爱他,我们就要顺服他,我们就要关心到他的荣耀,他的旨意必定成全。当每一个罪人悔改,爱主的基督徒会和天上的天使都一同欢乐,并赞美神全备的恩典。
爱神是传福音唯一充分的动机。爱自己将会使自己以自我为中心,爱失丧的人将会在碰到不可爱的人,和一些似乎无法克服的困难的时候而失败。当人的办法用尽时,惟有深爱神才能让我们一路跟随他,宣扬他的福音。只有我们爱神——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对我们的爱——能够使我们脱离包围我们的危险。当被人拥戴,在人的条件方面成功的欲望引诱我们将福音冲淡,变得合人胃口时,惟有我们爱神才能使我们在神的真理和他的道路上站得住脚。
我们回过来看看传福音效果的问题。传福音本身并不是目的,这是神派定用来拯救灵魂的方法,因此传福音的人盼望,也应当盼望他的工作能使人悔改归向神。但是传福音的人在此关于神对救恩的主权必须有充分的了解,免得他骄傲,而能谦卑的单一信靠主。故此保罗能对哥林多人说:“亚波罗算什么,保罗算什么,无非是执事,照主所赐给他们各人的,引导你们相信。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林前3:5—7)
这种靠赖使我们承认:在我们自己,我们根本不配做传福音的工作,因为那是属灵的工作。赞美神,把新生命分赐给人的乃是他的工作,而且甚至我们的部分也是惟独藉他而完成的。“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后3:5—6)
神的权能不仅是我们得力的泉源,也是我们信心的基础。对这个事实的认识,给我们极大的安慰,并且坚固了我们。当保罗在哥林多的时候,他因为犹太人的反对而惧怕,但神对他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徒18:9—10),神要召聚他的选民,人和撒但的反对都不能战胜他的全能。他是“庄稼的主”(太9:36—38),我们应当在祷告及行为中单一的寻求他。当我们传福音,我们是在宣告主的话,他的话藉着圣灵印证在人心里,大有能力。因此彼得说:那些得救的人“重生,不是由于能坏的种子,乃是由于不能坏的种子,是藉着神活泼常存的道”(彼前1:23)
就象我们所看到的,如果救恩并不是由于人的自由意志,乃是在于神,那么传福音的结果就完全在主手中,并且是依照他的旨意。因此,当有些人听到福音就接受,而另一些人却拒绝的时候,我们不必惊奇。神曾经应许(并且他的应许是确实的):“雨雪从天而降,并不返回,却滋润地土,使地上发芽结实,使撒种的有种,使要吃的有粮,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赛55:10—11)这段经文显示:神的话与他所下的命令,丝毫不差,一点不多,一点不少。当一群人听见福音,那些神喜悦在那个时候呼召的人,就信了,被选进救恩之中,那些神忽视的人却拒绝,硬着心抵挡福音,证实他们是在罪性的反叛中。因此福音的使者是“因为我们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这事谁能当得起呢?”(林后2:15—16)我们敬虔的想,每次传福音的时候,对听者的灵魂都有属灵永恒的影响,或去死,或得生。
有些人在参加传福音的聚会而觉悟,可是又重蹈覆辙,这当然是真实的情形,若不面对这些实际结果,只考虑到传福音的结果是不完全的。我们由圣经和经验中,必须忧伤的下此结论:并不是所有一开始就显出是得救的人都是真正重生的。“我们的主在撒种的比喻中暗示:不管是多好的种子,多细心的播种者,一定有石头地上的听众,和荆棘地上的听众,长到某一高度就枯萎了。因此,就象使徒们所经验到的,也正象我们的主带我们在传他全备的福音时所会遭遇到的,有后退和抱怨。”(鲍纳尔H.Bonar)因此,如果有些似乎悔改而信的人证明并不是真的,就丝毫不必归咎于传福音的人,虽然难免有人说以这种方式传道岂不是鼓动虚伪的承认吗?
根据所说过的这些,我们传福音的方法应该是什么呢?在这里,就象在其他的事上一样,我们唯一的法则和指引就是圣经。没有任何一个实验的称义法在神面前是有效的,但“义人必因信得生”。
第一,而且也许是毋待证明的,我们传福音必须正确的介绍真实的福音。那必须是全备的,必须是平衡的——每一论点都根据圣经予以同样的强调和同等重要,而且必定是没有错误的。我们不能隐藏福音中不易接受的部分,象是神对罪的义怒。这样的真理常常引起反对,但神能够除开那些障碍。我们也不应该暗示(也许并没有明确地述说),救恩是由于人的自由意志。就象保罗,让我们弃绝“那些暗昧可耻的事,不行诡诈,不谬讲神的道理,只将真理表明出来,好在神面前把自己荐与各人的良心。”(林后4:2)
第二,我们传福音应当确实地根据圣经。用一个人自己的话来精简的介绍福音是可能的。但是愈将荣誉归给神,效果也就愈大。圣经中直接显示,这些不是人的意见,乃是神主权的宣告。“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来4:12)
第三,不可喧宾夺主,次要的不能盖过最重要的。现今有许多可用的传播方式,其中大部分本身就是十分悦人耳目的,但在许多情况下,有一种危险,真正福音的信息因为被修饰而丧失了。这可能发生在基督徒的诗歌,有些基督徒的广播节目,或者试图根据基督教来分析新近的文化等事上。
第四,我们决不能忘记传福音是和真正的人交往,也必须注意到他们个人的特性。讲员要使他的用语和方式(虽然不是他所要说的基本内容)适应他的听众,传教士要与他所到国家的人民生活在一起,尽量适应他们的生活方式,除去不必要的文化障碍。
让我们对于这几种不同传福音的方式作一简短的概观,并应用其中的原则。
传福音对许多基督徒来说最熟悉的方式就是在一个福音聚会里传讲福音——无论是崇拜,或基督徒联合聚会,或露天聚会,或是巨大的布道会。使许多非基督徒有机会听福音,在一种理想的情况下注意听讲,之后还可能与在场的基督徒讨论那篇信息。然而,有些危险必须要避免,讲员也许很容易把注意力拉向自己超过基督,他可能因为引入错误的说明或强调,或是情感冲动的决志,那样的决志根本是鼓励那些心中没有救恩工作的人做信心的表白,而造成几乎无法补救的伤害。主的名可能甚至因为对福音不适当的轶事而被羞辱。当然,福音聚会本身并不需要牵涉这些危险,应当预防这种滥用,虽然应该抓住每一个于人灵魂有益的机会。
“那些分散的人,往各处去传道。”(徒8:4)在今日似乎信徒们需要恢复早期教会的职责——每一个信徒都是传福音的人。让我们成为传基督道理的忠心仆人。如果我们认识主并且爱他,我们也要有全备的福音知识,并且当主给我们机会的时候,要以祈祷的心将他介绍给我们的朋友并认识他。其要点就是要简单、自然和诚恳。这一以基督为中心而非以自我为中心的见证也是十分有价值的,“凡敬畏神的人,你们都来听,我要述说他为我们所行的事。”(诗66:16)一个真实和新近的见证常能打动人心。在与朋友的谈话当中,一个基督徒也许可以分析问题,使福音更清楚,成为基督真正的使者。当然,我们必须避免任何强迫,或没有结果的辩论或劝说。但是当圣灵引导并赐能力给我们时,神可能以这种方式来用我们。
当路德被关在瓦特堡的监狱里,主给他将圣经翻译成德文的工作。麦罗·奥比涅博士(Dr.Merled-Aubigne-)评论说:“改革不再在改革家的手中了。圣经被高举,路德就隐退了。神显示出他自己,人就看不见了。改革家已经把圣经交到当代人的手中,现在每一个人都可以自己去了解,去听神。”今日仍是如此,福音成为印刷品的形式是传福音很有效的方法,并且我们有责任,也有机会分送部分圣经以及各种合乎圣经的基督教文献。
我们不能论到传福音这个主题而不提海外宣道的工作。或许我们最大的需要乃是有关神的工作本地与普世异象之结合。传福音的使命是遍及全世界的,因为耶稣基督的教会是由他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所拣选拯救的人所组成的(启7:9),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24:14),这与我们很有关系,因此,藉着祷告来参与,并接受神这伟大的工作——而且,如果主呼召我们,我们自己就去作传教士。
也许读者会象作者一样认为,“谁配做这事?”在此,圣经有最甜美的安慰和最有力的鼓动,那并不是象我们自己,软弱、有罪、背叛、愚昧,乃是象神,至高、全能、圣洁、统管万有,所以我们应当传福音。基督曾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太28:18),正是如此保罗才能说,“**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3)我们既已得救,并靠神的恩典,为福音圣工而装备起来,就当凭信心在神的话语上支取神(凭神的应许抓住神),为神的缘故出去传福音,且要与神同去。
虽然我们这么说,但是当神将这福音托付给我们的时候,我们不要讨人的欢喜,乃要讨神的喜悦,他是试炼我们内心的。(丘慧文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