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基督的教会
基督教神学 by 巴文克
为蒙恩之道的教会
基督在地上赐给他信徒一切丰盛的恩典,虽在他们死时得到一部分应验,但在审判大日之后却将得到完全的应验。但是这项未来荣耀的恩益,是我们现在所不能讨论的,因为我们首先必须先留意一些方法,藉此基督将蒙召与重生、信心与悔改、称义与儿子的名分、更新与成圣的这些恩益带给地上的信徒,并且支持、加强这些恩益。我们已经看到,基督藉着他的道与圣灵,将这些恩益赐给信徒,但我们还要看见,他只能在维系一切圣徒的相交中将这些恩益赐给信徒。基督并没有将这些恩益赐给个人,也没有赐给小团体的人,乃是将之赐给一个大群众,新族类的全体,此新族类乃是父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所拣选的(弗1:4)。
因此,信徒不能自己独立;他永远也不是孤单的。世界上每一个人生下来就处于与父母的相交中,所以他自然而然就是家庭中的一份子,民族中的一员,也是人类全体中的一员。在属灵的范围中也是如此,信徒是从上头生的,是从神生的,但他唯独在恩约的团契中才得到新生命,而基督乃是元首,也是此恩约的内容。如果藉着重生,神成为信徒的父,那么教会就可以称为信徒的母。在外邦世界中,若不藉着基督教会所差遣出去的宣道工作,根本就不可能有信者的聚集。因此在信徒重生的那一霎那,并非是靠他的意志,也不是靠他自己所作的,乃是在那时就加入了一整体,被接纳在一个丰满的团契中;他就成为属灵国度的新公民,而这国度的王,在他大多数的臣民中是得荣耀的(箴14:28)。
教会的团契精神,对每一个信徒来说都是一项有力的支持。虽然有时我们感到十分孤单,甚至象路德马丁所说,魔鬼就象屋顶上的瓦那么多,但我们也应当刚强、壮胆、无忧无惧,因为如果有神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又主如果与我们同在,人能把我们怎么样呢(诗56:12;118:6;罗8:31)?可是按一般常例来说,我们是不适宜独立孤单的。有一些特殊的例证也是真实的,即说到一个人被召听从主的声音后,将要突破他周遭的环境,对他所处的世代采取敌对的立场;当他有需要时,神就赐他特别的恩典与非凡的能力,例如神赐给亚伯拉罕、摩西与以利亚的一样。到那时,孤独的时刻是不可避免的。以利亚抱怨对耶和华信实的人只剩下他一个(王上18:22;19:10),当保罗晚年时看见人都离弃了他,就心中有此悲叹(提后4:10)。人是需要伴侣的受造物,他不能离群而索居。
拣选包括从世代、语言、民族和国家中选出来的大群众。为神所认识的人,固然是属乎个人的事,但是却也用这种方法将他们联合起来成为神的殿、基督的身体与新妇。而拣选的目的就是要创造一有机体,即被重生之人的救赎、更新与得荣,为的是传扬神的荣美,并在他们的额上刻有神的名字。当神即时实现此拣选时,他只能藉着恩典之约来实行拣选的工作。他从来没有在恩典之约中包括任何独立的人,乃是在那人的里面,同时也呼召他的家人和那个
时代。神在亚当、挪亚、亚伯拉罕身上就是这样做的,他仍然也要
将每一个服事世界的人转变来服事他自己。神和这样的人及其后裔建立这样的约,也将世世代代坚固之。
论到神此种机体的活动,在所有信徒心中有一社会的倾向、渴慕相交的倾向,这就作为对神有机体的回应。一方面来说,世界上没有这么大的能力能将人分开,另一方面来说,也没有这么大的能力能将人团结在一起。然而,在基督教范围之外,其他属宗教上的团契,总是和民族上的团结相一致;换言之,宗教若没有种族的支持,就无法站立得住。因此,在异邦世界中就没有一个地方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教会。但在基督教界的情形却与此不同。
在以色列的国民中,国家与教会是共存的,那是不错,但是从起初国家的合一却是靠赖宗教上的合一,要较宗教靠国家来合一更甚。以撒的奇妙诞生,就是这种说法的最好证明;与亚伯拉罕所立的恩典之约,就创造出此一特别的百姓。在他身上,神显出他是无所不能的一位,使自然为恩典效力。因此,在旧约中,立约的神、以色列民与迦南地,都有密切的关联。以色列之所以成为一个具有合一性的国家,是由于神拣选以色列的事实(出19:5;申40:20;7:6);迦南是属耶和华的地(利25:23;撒上26:19),是神白白赐给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产业(创12:7;利20:24)。当路德得与她婆婆一同回到犹大地时,关于这事实她说: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也是为了这缘故,当百姓愈发堕落时,后来就被掳并分散,虽然如此还是有些对神及其服事忠心的余民留下来,在万民中成为真正的以色列人,即亚伯拉罕真正的后裔(摩5:15;赛1:9;4:3;8:18等)。他们与不敬虔的人分开,彼此吸引,在相交中得以坚固(诗1:1;16:3;22:23;26:4—12;35:18;40:10;66:16;122:1以下;133:1以下)。
这种分离从旧约中一直继续下来,且在新约中得以完成。在施洗约翰传悔改赦罪并预备道路之后,耶稣自己开始传道,且他是先向以色列传。他在加利利与犹大各城市各乡村中教导人,周游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徒10:38)。他逐渐由经验得知,百姓在文士与法利赛人的领导下,不愿意聆听有关弥赛亚与属灵国度的事;他愈向他们传道,就愈引起百姓的反抗,最后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因此,耶稣愈接近末了之时,就愈发说到哥拉汛、伯赛大与迦百农(太11:20以下)、文士与法利赛人(太23:13以下)、耶路撒冷及其儿女(太23:37)、以色列民(太21:19以下;路23:28以下)、圣城与圣殿(太24),宣布了他可怕的审判。以色列拒绝了他们的弥赛亚,因此就用别的取而代之。
那最初承认耶稣为主的,仅仅是一小撮门徒而已;但是这项承认却使着他们能够合而为一,并在主离开他们之后,仍能同心合意的祷告祈求(徒1:14)。五旬节时,门徒们从上面得着能力,并且在圣灵中领受了一项生活原则,这使他们从国家的约束中释放出来,并且组成一世界中特殊的团契,与任何民族或国家都不同。圣灵的浇灌下来,使基督教会得到独立的生存。
为信徒聚集的教会
承认基督为主之信徒的聚集,最初被指称为教会。以色列民的聚集,在希伯来文中早就有了这两名词,但这两名词却没有什么真正的区分,可是后期犹太教却似乎对这两名词有所区分,前者是指着教会实际的情形,后者则是指着教会理想的状况,那就是为神所选召而得救恩之百姓的聚集。头一个字被译成希腊文,意为“会堂”(synagogue),第二个字则被译为“教会”(ecclesia)。所得到的这区分在犹太人中获致一结论,即基督徒赞成用第二个名词。毕竟,基督教会乃是信徒的聚集,代替了古代以色列人的地位,并且将神拣选之爱的思想具体显明出来。
当犹太人与基督徒分道扬镳时,这用法就逐渐地改进,以会堂称犹太人的聚集,以教会称基督徒的聚集,这种用法一直延用到如今。当初原本没有这种区分。在雅二2(来10:25)中,会堂这个字是用以称基督教会的聚集,而在徒七38(来2:12)中,教会一词则被用以指称以色列民的聚集。事实上在徒十九32、39与41中,所用的教会是指着一般的聚会。但是论到犹太人与基督徒的区分,这两名词就各有不同的意义了。
五旬节之后,在耶路撒冷之耶稣的门徒,还是常常在圣殿或附堂中聚集(徒2:46;3:1;5:12),一方面是为守犹太人的道德法典与祈祷的时间,另一方面就是要向犹太人传福音。使徒们在五旬节时以及后来所传的福音,大大地引领了信主、蒙神祝福。数以千计的人加入了教会(徒2:41;2:47;4:4;5:14;6:7)。后来逼迫的事情爆发,于殉道者司提反被石头打死的事上达于高潮(徒6:8—7:60),使得犹太人分散于犹太全地,并撒玛利亚,甚至远达腓尼基、居比路与安提阿(徒8:1;11:19)。由于门徒的传道,在许多地方引领了犹太人归向真道,建立了教会;这些教会一时之间享有太平,人数大大地增长(徒8:4、14、25;9:31、35、38)。这些归主的犹太人,长久盼望全以色列人都能归向基督(徒3:17、26)。但是这盼望却逐渐消失,趋势的中心由犹太基督徒而转移至外邦基督徒身上。
在耶稣传道的时候,就已经有些希利尼人在过节的时候前来敬拜,那时他们愿意见耶稣(约12:20以下)。在耶路撒冷当中,就有些是希利尼人(徒6:1),这些人很象司提反,对基督徒与圣殿和律法的关系,具有开放性的见解(徒6:13、14)。在信徒分散时,门徒从耶路撒冷一直传福音至撒玛利亚(徒8:5以下)。传给埃提阿伯来的太监(徒8:26以下),传给罗马的百夫长哥尼流(徒10章),又传给在安提阿的希利尼人(徒11:20)。
这些事都是为保罗与巴拿巴,受圣灵的吩咐,并在安提阿教会接受按手礼之后,所要完成的伟大宣教工作所作的准备(徒13:2以下)。在这项宣教工作中,保罗所遵循的法则,就是先直接向犹太人传福音(徒13:5、14;参较罗1:16;2:9;3:1;9:3;11:13以下;林前1:22以下;9:20)。当这些犹太人藐视他的讲道时,他就转向传给外邦人(徒13:46;17:17;18:4、6;28:25—28),保罗看见他的弟兄在肉体上成为基督十字架的仇敌,并且想要立他们自己的义,他的心就大大地忧愁(罗9:2)。他从来没有放弃激发犹太人的努力,并想拯救他们一些人(罗11:14)。按照拣选之恩,还有剩下的余数,因保罗自己就能为此作一活泼的见证(罗11:1—5)。
但事实是这样,在外邦人的数目尚未添满前,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罗11:25)。活树的枝子因不信被折下,野橄榄的枝子被接在其上(罗11:17—24)。按照肉体与灵性来说,在以色列人中间有一区分(罗2:28、29;9:8;林前10:18)。如今基督的教会乃是亚伯拉罕的真正后裔、属神的以色列民(徒15:14;罗9:25—26;林后6:16—18;加3:29;6:16;来8:8—10;雅1:1、18;彼前2:9;启21:3、12)。那些拒绝基督的犹太人,并非是真正的犹太人;他们是未行割礼的,乃是妄自行割礼的人(腓3:2);他们是不服约束,说空话、欺哄人、逼迫信徒的(帖前2:14—16;多1:10—11)。困扰示每拿教会的,说他们自己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但一会的人(启2:9;3:9)。于是犹太人与基督徒就这样分道扬镳,虽然起初承认耶稣的人被称为犹太人的一教门(徒24:5、14;28:22),可是在安提阿时,他们却得了自己的名称(徒11:26)。于是在犹太人的聚集与基督徒的聚集之间就有了区分,前者被称为会堂,后者则被称为教会。
教会一词首先被基督用以指称那些承认他的群众(太16:18;18:17)。如果我们记得耶稣所用的这希伯来字,屡次在旧约中出现,也是大家明白的,那么关于这一点就没有什么稀奇的了。但令人感到新奇的乃是基督将之用在他门徒的团体上,并且声明说他的教会将要代替以色列民。此外,耶稣并没有用这名词来指定一特别地方信徒的聚集,乃是将所有一切藉着使徒的道而相信他的人都包括在内。他用这名词的意义,涵盖非常广。根据教会的发展,后来教会一词方有其更特殊的意义。
在徒二47,五11,八1与十一22中,教会这名词也应用在耶路撒冷信徒的地方性聚集中。当时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仅有一个。或许有些门徒散住于犹太、撒玛利亚与加利利,当逼迫临到,门徒分散的时候,这些人为了在犹太人中间传福音,所以后来成立了一接触的据点。但是信徒的聚集,首先只有在耶路撒冷才有。可是由于门徒的传扬真道,这样的聚集在别处就相继设立,教会的名称也就应用在这些地方团体上。耶路撒冷的教会并非是在其他地方成立分会的一个组织;乃是说与此教会同时成长起来的信徒聚集,也称之为教会。
例如,圣经提到安提阿的教会(徒11:26;13:1),与路司得、特庇及其附近地区的教会(徒14:23),保罗又将教会这名称用在哥林多、罗马、以弗所、腓立比、歌罗西等处之信徒的聚集上,而按此习惯,他也用复数说到在加拉太(加1:2)与犹大(加1:22)地方的教会。不只这些,那些住在特殊地区的信徒也开始经常聚会(徒2:46),且每逢主日时也都有聚会(林前16:2;徒20:7;启1:10)。但是他们没有自己的教堂——或许雅二2中所用的“会堂”一字,就是新约最初所指的特殊地点;因此他们必须在弟兄或姊妹的家中聚集。
在耶路撒冷时,他们有时仍然在圣殿中聚集(徒2:1、46;3:11;5:12、20、42),此外,他们在一些同道的家中(徒2:46;5:42),也有特殊的聚会(徒1:14;2:42)。最初是在马利亚的家中,即马可的母亲家中(徒12:12),后来是在雅各的家中(徒21:18),成为耶路撒冷教会活动的中心。因为教会愈来愈大,于是就分成小团体,在不同的时间却在同一的房子内聚集,或者是在同一时间却在不同的住所中聚集,而别的地区也是按此习惯聚集,例如在帖撒罗尼加(徒17:11)、特罗亚(徒20:8)、以弗所(20:20)、格林多(林前16:19)、歌罗西(门2章)、老底嘉(西4:15)与罗马(罗16:5、14、15)等地,这些各个家庭聚会,都具有教会的名称,这是件非常值得注意的事(罗16:5;林前16:19;西4:15;门2)。其中任何一个都不附属于另一个教会,每一个都是独立自主的,正如其他教会,都具有同样的自主权。
虽然如此,众教会都是同一的。耶稣曾经说过他所有的门徒,都算是他的教会(太16:18;18:17),而使徒(尤其是保罗)也同样说到信徒是基督的身体。整个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他是教会的头(弗1:22、23;4:15;西1:18、24)。教会是羔羊的新妇,装饰整齐等候新郎的来到(弗5:32;林后11:2;启21:2),是使徒在基督根基上所建造的房屋与神的殿(林前3:10—16),或是根据另外的比方,教会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基督自己为其房角石,而信徒乃为活石(弗2:20—22;提前3:15;彼前2:5;启21:2)。教会乃是被拣选的族类、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并特别的子民,要宣扬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看了使徒给予教会的光荣特性后,就要再将实际经验的教会与理想的教会之间作一区分。这种区分对新约来说是陌生的。当使徒遵循基督的模范论到教会时,即在约十四至十七中说得非常清楚,他们所说的并非抽象的东西,也不只是理想,仅仅可望而不可及。在他们心中总是有全体实际的教会在他们心中,就是信徒在不同的场所、不同的地区或时间之信徒的聚集。这个团体就是神特别的启示,而这些启示仍然有其缺点,关于这一点,使徒们在书信中已经有所说明;但是这些启示乃是在其背后有一实体,就是神在世世代代中的所要实现的旨意。
在那个旨意中,神看见了基督的整个教会在他面前是完全的;在基督里他用他的血买赎了教会,而教会的存在就好象水果尚在种子的阶段。教会存在的根基在于圣灵,因此教会并不是一个概念或理想而已,乃是一个将要发展成为某东西的实体,且是必定要成为,因教会已经是某种实体了。这样,教会是继续不断在变迁;教会从世界的起头就被召集,且要一直聚集到世界的末了。那些打了美好的仗,守住了当信的道,得到公义冠冕的人,以及那些构成胜利教会(thechurchoftriumphant),即诸长子之会与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的人,其中每天都会有人离开(来12:23)。每天也都有新的肢体加入地上的教会,即战斗的教会(themiliantchurch);他们是在里面长大的,有些则是传道工作所结的果子。
这两部分的教会是有连属的。她们是基督劲旅的前卫与后卫。那些在我们以先的见证人,好象云彩围绕我们,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已经承认他们的信仰,并如此劝勉我们,要至死忠心、忍耐到底。没有我们,他们无法完全,而我们没有他们也无法完全(来11:40)。只有当所有的圣徒在一起时才能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且被神所充满(弗3:18、19)。因此,历史要继续下去,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3)。
为机体的教会
使徒将如此完美的特性完全归诸于全教会,并不是他们心中有一概念或理想,乃是因为教会本身就是一实体,且也是因为事实已清楚指明,即他们是用同一的方法说到各地方教会与每一位信徒。例如,在哥林多的地方教会,虽然有许多的错误与缺点,可是却还被称为神的殿、圣灵的居所与基督的身体(林前3:16;12:27),同时关于每一位信徒,我们也读到,他的身体就是神的殿,并且他的身体与灵魂都是属于神的(林前6:19—20)。全教会,即包括每一地方教会与每一位信徒,都享受到同样的恩益,同领一位基督,同有一位圣灵,并藉着圣灵被引导认识同一位父神(林前8:6;弗2:18;4:3—6)。基督所赐给每一位信徒的恩典,大小不同(罗12:6;弗4:7);在恩赐、治理、活动与工作上也有所区分(林前12:4—6)。但这区分都对信徒的合一毫无妨碍,反而使之更加坚固。
如果教会果真是有机体,是一个活的身体,这就暗示她有许多不同的肢体,且每个肢体都有其地位与名称,在整个身体内有其功能与使命。如果所有的肢体都变成同一种器官,那么那里还有身体呢(林前12:19)?因为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所以论到教会也是如此(林前12:12)。照样,教会中的每一个肢体,无论大小都是从基督领受他自己的恩赐,因此恩赐是用来服事教会,而非服事他自己。按照各人领受恩赐的性质,他必须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4:10)。他并不是为他自己而领受才干,乃是用这些才干去造就教会(林前14:12),并叫人得益处(林前12:7),且去照顾别人,如同别人照顾自己一样。
因此,基督教会虽然有许多不同点,但仍然是个合一体。那就是说,不单有一个教会,而且总是只有一个教会;意思也就是说,这个教会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有同样的恩益、特权与好处。这个合一性并不是从教会外部而来,即用外力加诸其上的,也不是为抵抗共同的仇敌而暂时组织成的,更不是从宗教生活社会性的本能上产生出来的。此教会的合一性乃是属灵的。教会的根基乃在于父神与中保基督之间所存在的合一性(约17:21—23)。教会的合一性就是从基督而来,正如葡萄树生出许多枝子,并且滋养它们(约15:5),又好象身体上的头,全身都靠它而生长(弗4:16);教会是由圣灵而生,被引领到一位父面前(林前12:13;弗2:18;4:4)。天父的慈爱、圣子的恩惠,与圣灵的交通,乃是每位信徒、每个地方教会,以及全教会所应得的分。在此包含着教会奥秘与不可言喻的合一性。
此合一性在属世的教会中仍有其缺点与不完全的地方。教会的合一性也正如教会一样,仍在完成的阶段;向来教会的合一性是存在的,但仍然在逐渐的完成并实验中。耶稣就曾为此合一性祷告过(约17:21),使徒保罗也提到合一性,但却说要在将来才完成(弗4:13)。虽然如此,这却不是一个空想而无实质的根据,相反的,确有教会的合一存在,并且多少在教会生活中显露出来。教会的合一不单是指无形的方面,而且也在教会有形方面表显出来。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就有这样的表显,那就是众弟兄姊妹藉着洗礼一同被接纳到教会中,谨守遵行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掰饼、祈祷(徒2:42),都同心合意地凡物公用(徒2:44;4:32、35)。后来,当教会在别处建立时,信徒的合一也照样继续下去。
由于基督徒各种不同的背景与风俗,有的从犹太的根出来,有的则从外邦的根出来,所以对教会合一产生了莫大的障碍。往往在混合的教会中,这两团体彼此间常常发生相对之处,事实上二者之间是发生冲突。甚至彼得在安得阿时,也显出他的软弱,而遭到保罗的斥责(加2:11—14)。但是作外邦人使徒的保罗,本身就是犹太人,并向犹太人传福音,而他最大的目标就是使教会合一,且在教会中劝勉信众要以爱彼此相待,维持和平。他说,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位,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也住在众人之内(弗4:4—6)。这并不是说所有的肢体都是一样的,因为每一个身子都有不同的肢体,而每一个肢体都本着它特殊的才能来服事整个身体(林前12:4以下),且它们必须尊重其他肢体的自由(罗14)。由于基督的死,中间隔断的墙得以拆毁,犹太人与外邦人彼此合好,都成为一个新人了(弗2:14以下)。他们因承认基督为主,就成为一体了(林前12:3),且他们都同尽一个本分,即在凡事上荣耀神(罗14:6—8;林前10:31;西3:17)。保罗在这项工作上得蒙祝福,二者间的抗衡逐渐消失,教会的合一也得蒙保守。
但是在以后的数世纪中,基督教会因为各种的异端分门结党而告分裂。目前,教会有无数的宗派与旁门,呈现出极其可悲的分裂光景。有时,还是看得见那古老的合一存在,因为众教会仍然是藉着一种洗礼、相信使徒信经而与世界分离,虽在外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在掰饼、祈祷上却仍有连属。教会本身就是合一的,乃是信仰的对象;虽然我们无法看见教会的合一,但是如今教会的合一却是存在的,有一天将得以完全。
教会的另外一个特性也同样是真实的,那就是教会的圣洁性。从起初,人若要接近教会,就得相信与悔改;凡悔改的,就受洗,并领受赦罪之恩与圣灵的恩赐(徒2:38)。虽然耶稣自己没有为人施洗(约4:2),门徒自己也没有为人施洗(徒10:48;;林前1:14—17),但是对一切想要加入教会的人却都让他们受了洗。但是洗礼是要在其有形的表象,与无形的属灵意义上一起加以了解的,乃是立即除去肉体的污秽,并向神存无亏的良心(彼前3:21),且与割礼相对照,所以从这方面看,洗礼事实上乃是蒙保守的情况,正如挪亚一家在方舟中被保守(彼3:20、21)一样,是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罗6:3—4),是罪恶的洗除(徒22:16),是与世界断绝,并进入新的团契中。
这样,洗礼暗示着对世界抱着完全不同的态度;并且人需要最大的勇气来接受洗礼和加入基督教会。教会不单只包括大多数一般普通的老百姓(林前1:25—29),而且往往还是那些遭到藐视与压迫的人。起初教会所遭到的逼迫与敌对,是从犹太人那边来的(徒4:1以下;5:17以下;6:12以下;9:1以下),而后,他们又唆使外邦人来逼迫与扰乱(徒9:23以下;13:50;14:2;17:5;及他处)。有时外邦人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来反抗基督徒,但这些都是例外,至于罗马政府对基督徒则多无恶感(徒17:9;18:17;19:35以下;21:32;23:17以下)。
而从罗马帝国方面来的逼迫,则是从主后六十四年尼禄皇开始的。因此,基督徒从罗马当局所盼望的是保护而非逼迫(徒16:37;22:25;25:10;帖后2:7),故承认罗马政府为神所命定的权威,并鼓励信徒服从政府的法令,且为此政府官员的幸福祈祷(罗13:1—7;提前2:2;多3:1;彼前2:13—17)。
至于社交生活方面,使徒劝勉信者不可丢弃他(或她)的配偶(林前7:12;彼前3:1),但婚嫁却要在主里面完成(林前7:39;林后6:14)。他们劝勉每个作奴婢的人,在蒙召时要守住原来的身份(林前7:20),不当与不信的人断绝来往(林前5:10),可接受赴宴的邀请,但为了良心与榜样的缘故,可拒绝吃祭偶像的物(林前10:27、28;8:12;10:20)。使徒又教导,信徒应当以和平、爱心与众人相处,对仇敌也是如此(罗12:14、17;13:10;加6:10;西4:5;帖前3:12;彼后1:7);又说信徒不应该将任何东西的本身视为不洁,因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罗14:14;提前4:4)。
因此,教会与世界的关系,乃是一脱离的关系,完全脱离虚伪造作的节制;只要教会知道她的使命,且在神面前圣洁,那么她才能真正脱离世界。教会是圣洁的百姓,信徒则是圣徒(罗1:7;林前1:2),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是圣灵的殿(林前3:16、17;6:19);靠着圣灵,他们在基督耶稣里已经洗净成为圣洁了(约17:17、19;林前1:2;6:11;弗5:26、27),因此他们要逃避所有的罪,并抵挡一切的恶、肉体的死行与属世的欲望(加5:19;西3:5;来12:1、4),此外更要操练一切的德性,并持守一切美善的事(加5:22;腓4:8;西3:12;多2:14)。基督徒所要过的乃是一个爱的生活(弗5:2),因为爱是诸德中最大的(林前13:13),是联络全德的(西3:14),并成全了律法(罗13:10)。
惩戒就是基督给教会的一个方法,如此教会得保守其圣洁的性格。这样的惩戒不仅仅是在暗中执行,例如由一位弟兄暗中对另一位弟兄执行(太18:15—22;帖前5:14;来10:24),而且也是要对信徒公开的犯罪执行惩戒(太18:17;林前5:5;林后2:5—10;多3:10)。在使徒时代的教会,各书信中都有报导教会尚未达到圣洁,而在后来世代中,就发生了宗教上很严重的道德衰亡。但在此衰亡后,基督的灵却屡次使教会得到复兴。而圣洁乃是基督为教会所获取的特性,即基督在教会中,藉着教会所完成的。
最后,就是属于教会的大公性(catholicity)。这个特性是在使徒后期的文献中才有这名称,目的是要宣称与各种异端相对之真教会,乃是服从主教,并仍然留在主体中的教会,因为全部普遍的大公教会就是有基督在其中的教会。后来又有人在此名称上加了各种不同的解释;有的人按此名称了解教会分散到了全世界,从始至今此大公教会包括所有的信徒,分享一切真理与恩典,是众人得救的适当方法。只要一个人想到教会时,不仅只想到她的组织,例如罗马天主教,也是想到基督教会,即在各种不同的教会中,以及在各种不同的圣洁上显示出来的教会,那么这些解释就并非是错误的,因为事实上那个教会乃是大而公之教会,就是在旧约中那主要的应许,是赐给亚当、夏娃,也是赐给全人类的。后来就拣选了亚伯拉罕这一民族,成为启示的持有者,然而这启示乃是赐给全人类的。在亚伯拉罕的后裔中,地上的万族必因之得福(创12:2)。旧约中的预言一直注视着救赎的方向(珥2:32;弥4:1—2;番2:11;赛25:6—10)。
当基督开始出来传道时,他只是奉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15:24),那是不错的,但是他所传的国度却乃是大公性的,并没有国家民族的限制,对所有悔改相信的人都是敞开的(可1:15)。他说,如果犹太人拒绝他的福音。本国的子民就要被赶到外面去,将有许多人从东从西而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太8:11—12)。他自己乃象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然后他要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在以色列之外还有别的羊,他必须领他们来,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约10:16;11:52)。在他复活之后,他吩咐门徒要往普天下去传他的福音,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太28:19;可16:15)。众使徒已经实行了这项命令;他们出去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他的见证(徒1:8)。
虽然耶稣不断地说到天国,很少说到教会,相反的,使徒却较少提到神的国,而多详细说到教会,这实是件值得注意的事。关于这件事我们需要加以解释。
耶稣所说的天国,毕竟不是人的聚集,也不是一个公民的团体,乃是一个属灵祝福的集合体,是一个宝贝(太13:44)、珍珠(太13:45),是圣灵中的公义、和平与喜乐(太6:33;罗14:17)。国度是属天的,如今却随着基督来到世界上,因为在他里面,父神将一切的祝福和益处都分配给他们(林前1:30;弗1:3)。父将国交给基督,照样基督也将国赐给他的门徒(路22:29)。当他靠着神的灵赶鬼时,就证明他现今在世上已经这样作了(太12:28)。当人用信心来分享这个国度,及其所有的宝物时,这国度就已经来到了(路17:21);而这国度好象一棵树,是逐渐生长的,又象面酵能使全团发起(太13:31—33),当基督再来时要将国度予以完满分配(太5:3以下;6:10;路12:32;徒14:22;林前15:24—28;帖后1:5)。
可是,这样所了解的国度,从基督头一次来,直等到他第二次来的国度,则赐给了从水和圣灵重生的人,以及相信基督之名的人(约1:12—13;3:3—5)。那就是在撒种的比喻中所说,为的是要结出果子,或在撒网的比喻中所说,将网撒在水中捕获各样的鱼类(太13:24、47)。使徒们乃是渔夫,出去得人,为的是叫他们分享现在以及未来天国的好处(太4:19)。
当耶稣传扬国度福音,并解说这国度的性质、特点与发展的时候,同时他也招募使徒、装备他们,叫他们也藉着宣扬天国的福音来招聚教会——此教会乃是共享国度宝贝的,有一天要领受并享有这国度的宝贝。国度这个字令我们特别注意到那宝贝,就是父神在基督里分配给我们的;国度与教会是不同的。教会令我们想到人的聚集,而这些人已领受宝贝,且将来要完全欣赏所得到的东西。换言之,教会是在基督里,而基督则是神国的所有者、保存者、分配者与后嗣。那就是国度的宝贝与荣耀,此外它没有别的价值。从前彼得所说的,如今教会也能和他一样重复述说一遍:金和银我都没有,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徒3:6)。
因为教会所持有之一切宝贝是属灵的,其中并不包含金银、能力与权势,乃在圣灵中的公义、和平与喜乐,所以普遍的大公性是从教会中产生出来的。教会不受土地和人民、时间和地点、任何时代、金钱与产业的限制;教会与属世的区分及对立是无关的。教会将福音传给万民,而那个福音总是唯一的福音,是万民无时无刻、任何情况之下都需要的喜讯。除了罪之外,神的国并不反对任何事。
为组织体的教会
教会从起初就被认为是信徒的聚集,她有一特别的组织。属人的任何组织,为了避免混乱与解体,并适合当初成立的目的,都必须有一规则来管理她的聚集与活动。基督的教会也是要受人类社会一般法则的限制。神并不是位混乱的神,乃是一位赐平安的神:他为他所造的人立下了法度,并且他也愿意教会凡事都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33、40)。立下这样的规则,对教会的生活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神为了达成他特殊的目的,必要使用这些规则。毕竟,只要教会在地上存在一天,就仍是不完全的;教会中所有的肢体,必须时常抵抗罪,并追求圣洁;这些人时时需要教诲、指导、鼓励、安慰、劝勉与管教。不但如此,教会必须世世代代有所更新;她不总是有同样的肢体,因为教会中每天都有人被主接去,加入胜利的教会,且时时有新的肢体加入教会的生活中。此外,教会又从基督领受了使命,要将福音传给全世界与万民。因此,在教会内外,有一神圣而重大的召命要去实现。
当神将此命令交给教会时,他同时也要将教会装备起来,来实现这命令。神将恩赐、能力与治理的才干赐给教会,使教会有能力把交托给他们的工作见诸实施。正如保罗所说,神将使徒、传福音的牧师与教师赐给教会,为的是在教会中完成传福音的工作,建立基督的身体并成全圣徒,因此这一系列的安排,必须发生效力,直等到目的达成,众人在信仰并认识神上同归于一,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1—13)。换言之,作为信徒聚集的教会,同时尚有一必须在地上完成的召命,藉着从基督领受一特殊的机构,一恩赐与权柄、职务与机构,而在其工作上有所反应。法则与规条的设置并不是后来才加给教会,乃是从起初就有的。因为所有的事无法在一时之间能完全讨论的。首先当讨论教会乃信徒之聚集这件事,以后才再说到教会生活与工作的规则。但这并不能就此推断前者在后者之前生效,并且说没有信徒的聚集。神在地上之所以即刻设立了教会,乃是因为这世界需要教会的工作。
虽然在二者之间没有暂时的区分,但的确是有一区分存在。在时代的进程中,教会机构有相当的改变,这在事实上是昭然若揭的。从乐园的时候开始,地上就有信徒,他们也彼此相会。我们在创四26中读到,以诺的日子人求告耶和华的名,无疑这是事实的记载,说塞特人的日子,自己分别出来,彼此聚集承认耶和华的名,因此,从那时起就有了公共的崇拜。其中大部分包括讲道、献祭与祈祷。至于其余的事情,则很少提到组织方面的事。当时的教会乃是以家庭为中心。在列祖时期,父亲就是家庭的王与祭司;他执行割礼(创17:23),并且献祭(创2:2;26:1)。
当神在西乃山颁布律法,并且与他百姓立约的时候,发生了一重大变革,当时就设立了祭司与利未人的特殊制度,指定了献祭的特殊地点与时间。祭物的本身也有分别,并且以固定的次序来准备。凡与圣职人员、献祭之地点、时间与行动有关的一切事情,都经过严格详细的规定。律法是很难负的轭(徒15:10),但在那个时候,为了增强罪恶意识,叫人知道赦免的需要,了解献祭的意义与必要,并引领人到基督面前,所以律法乃是必须的。
虽然如此,在此法理的规定中,于以色列宗教生活上又出现另外一个组织。我们必须记得,以色列民生活在整个迦南地,甚至多少有一些住在约旦河那边。比较上来说,只有少数的人能上耶路撒冷过节,此外大多数的人则是在自己的住处严格地遵守安息日。很可能在安息日等的日子中,信徒都举行宗教上的聚会,并参与律法的默想、唱诗与祈祷,我们在徒十五21中读到,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中都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都在会堂里诵读。
会堂的起源,我们无从得知,但却要追溯到许久以前。当被掳以后,犹太人分散各地,远离了祖国与圣殿,所以在异地居住时,这些会堂就对他们产生了一斩新的意义。凡有犹太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会堂建立。在特殊的季节、安息日、节期,也在平日,犹太人都聚集在会堂中表白他们共同的信仰、祈祷,聆听律法书与先知书部分的诵读,并且也听些独特的讲论(路4:21)与祭司的祝福。教会的治理则交给一般长老,他们受权来执行惩戒与除教,有分于教会服事的各不同部分,并主领宗教的服事(可5:22、35以下;路8:49;13:14)。在教会职员当中有司库,他们接受教会的捐款,以及执事,负责将圣经(指旧约卷著的书卷)放回原处(路4:20)。治理会堂的全部规则,对犹太人的生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在各方面对基督教会的组织上提供了一范例。
耶稣经常参加会堂的聚集(路4:16),他本人对于传摩西律法也是坚持的,为的是要尽诸般的义(太3:15)。虽然如此,但基督既然这样遵守律法,并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所以他才将不同的担子放在门徒肩上,可是此担子却和负律法的轭不同。此不同的担子乃是轻省的,能叫他们心里得安息(太11:29、30)。他传扬神国的福音,并召聚门徒与他相处,承认他为主,并且逐渐地、愈发地认识基督的位格与工作。
基督在门徒当中想到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太19:28),所以就在他们当中选出了十二位,称他们为使徒(路6:13)。这种拣选使徒的严肃性与重要性,可以从耶稣整夜向神祷告的事上清楚看出(路6:12)。从人这方面来说,论到神国的前途,端赖这次的拣选。称十二位门徒为使徒,这词的意义就是使者或宣教师,且此名词在当时非常通用。在犹太人中,从耶路撒冷被差遣为圣殿收款的人,大概都被称为使徒。在新约中,耶稣自己也被称为使者(来3:1),巴拿巴也被称为使徒(徒14:4、14),或许有些传福音的其他人也被如此称呼。但不久使徒这名称就专指耶稣所拣选的那十二个人,后来又特别称保罗为外邦人的使徒(徒1:2;2:37;加1:17;林前9:5;15:7;路2:2;18:20;21:14)。
拣选使徒的直接目的,就是他们必须与耶稣同在,同时为耶稣亲自差遣,出去传福音并医治病人(可3:14—15)。根据太十1以下的经文(参可6:7以下;路9:1以下),耶稣的确如此差遣他们,到加利利的各乡村城市去。藉着这一次的差遣,耶稣的本意是要将福音传给他自己无法传到的犹太人,同时为将来的工作预备他的使徒。那未来的召命,不是别的,就是在耶稣升天之后,他们应当出来为主作见证,并依据那见证来建立他的教会。基督为此用一特别的方法来装备他们,与他们同入同出,并教导他们成为他话语、工作、生活、苦难、死亡,特别是他的复活的见证人(徒1:8、22;2:32;3:15等),又应许将真理的灵赐给他们,引领他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安慰他们,永远与他们同在(约14:17;15:26;16:17;20:23)。在此预备的同时,基督又赐给他们传道与教导的能力,又叫他们能医治人各样的病症,且又执行圣餐、洗礼、惩戒,并藉着赦免或不赦免人的罪而打开或关闭天国的门(太16:19;18:18;28:19;约20:23)。使徒是基督的仆人,是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
在使徒当中,彼得身居首位,他是约拿的儿子、伯赛大的渔夫(约1:43—44),在耶稣认识他以前,他就已经成家了(可1:21、29)。他原来的名字是西门,但是在耶稣头次与他会面时,就为他加了一矶法或彼得的名字,意思就是磐石(约1:42)。此名字说明了他的冒险、患难、独立、宽大、坚定的性情。在耶稣的生平中,也得知彼得的事。他在门徒中是头一个被拣选的(可3:13)。为使徒的代表者与发言人。他的坚定在耶稣受难时,经历了很难的试炼,并且在一次可怕的宣称上不认主,但主却又将之扶起(路22:32;约21:15以下),因此他能回头坚固他的弟兄(路22:32)。因此在耶稣的升天后不久,他又再次取得领导的地位;在拣选马提亚(徒1:15以下)、五旬节讲道上(徒2:14以下),在行神迹的工作上(徒3:6),在公会前为教会辩护上(徒4:8以下),在定亚拿尼亚与撒非拉的罪上(徒5:4以下),在传道于撒玛利亚的事上(徒8:14),在向外邦人传福音上(徒10:1以下),以及在耶路撒冷大会聚集上(徒15:7以下),都在在显出他领导的地位。
天主教根据以上所说的情形辩驳,说彼得较其他的使徒具有更高的地位,且后来在罗马成为第一任的教皇。可是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彼得是使徒中第一且是最杰出的,这是不错,但他却并没优于其他使徒的地位与权柄。其余的十一位,也都和他一样是使徒。传道与教导、执行洗礼与圣餐、开关天国之门的权柄,不是单给他一个人(太16:19),乃是也给了其余的使徒(太18:18;28:19;约20:23)。事实上,彼得在徒十五以后,就退隐到一隐藏的地位,所以我们对于他后来的情形只能知道以下这几件事:他在安提阿(加2:11),他在巴比伦(彼前5:13),以及后来在罗马殉道而死(约1:18、19)。于是他将工作让给保罗。保罗一方面称自己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15:9),但是另一方面,不论是在地位、职份、权柄、工作上(林前15:10;林后11:23以下;12:11),他都不愿居次要地位,同时他在安提阿时也曾严厉责备过彼得(加2:11)。
我们在太十六18中读到,耶稣在彼得勇敢、清楚地承认他弥赛亚的职份后,对他说了以下的话: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耶稣说这个话,心中所想的并不是彼得这个人,也不是彼得刚刚所作的承认,乃是承认彼得(彼得为一个承认者,更特别的乃是因彼得以基督所有使徒的名义来承认基督)。彼得并不是唯一的承认者,其他的使徒也是如此承认,所以教会并不是单独建造在彼得身上,乃是建造在所有使徒身上(弗2:20;启21:14)。使徒职份乃是教会永远的根基;若不是和使徒以及他们所传的道有交通,那么就无法与基督有交通了(约17:20;约壹1:3)。
教会行政
在耶稣升天之后,使徒们即刻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导,并成立了教会法庭,掌握着一切所有的权柄。他们的权柄并不是由教会而来,乃是从基督而来。正如彼得后来所描述的,这种权柄是用来牧养神的群羊,并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2、3)。使徒的职份是在教会之上,同时也是为了教会的益处。使徒职份的设立,乃是为了教会的缘故(弗4:11—12),这在耶路撒冷教会中可清楚看出。使徒领导信徒的聚会(徒1:15),传道并施洗(徒2:38),且保持真理的纯洁,在掰饼、彼此交接、祈祷上都恒心坚守(徒2:42)。他们又行了许多神迹奇事(徒2:43),在贫困的弟兄姊妹中间分配馈赠(徒4:37;5:2)。起初,教会除了使徒之外,并无其他别的职份。凡他们所作的,就是现今教师、牧师、长老与执事所作的。
但是这种情形无法维持长久,特别是当教会扩张的时候,在耶路撒冷的范围之外,尚有犹大、撒玛利亚、加利利,后来又延至外邦世界各地的教会,以致耶路撒冷的母会必须提供辅导与资助。这些事在以下两方面见诸实行:即所有的教会都被视为一体,并特别地论到每一个教会。在耶路撒冷城之外,其他一些乡镇的教会,并不从属于此教会,乃是与她独立平等的教会。我们可以称耶路撒冷的教会为母会,意思是她是头一个教会,而其他教会则是由于她努力传道才产生的。如果我们认为其他别的教会与耶路撒冷教会维持着一靠赖的关系,那么这种说法就是错误的。这样说来,就不可能有母会这回事,因为每一个教会都唯独是直接靠赖基督和他的灵而存在,虽然有时用传道作方法,但其根源都是从圣灵而来,所以每一个都是基督的教会,并不是另一个教会的分支,就好象在耶路撒冷、罗马、其他各处的教会分支一样。然而虽然教会在巴勒斯坦地逐渐成长,但却不是耶路撒冷教会的子会,乃是平等的,都依从、服在使徒的权柄之下。
使徒不单只是地方教会的法庭,他们也是且永远是各地教会的法庭,具有审判的权威。因此撒玛利亚刚一接受神的话,使徒们就差遣彼得和约翰到那里去,为信徒祈祷,要叫他们受圣灵,又在他们中间传讲神的道(徒8:13—25)。后来彼得就遍访在犹大、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新教会,为的是要坚固他们,并促进他们彼此间的相交(徒9:31、32)。所以教会与教会之间并不是散漫的,也并不是各自为政、独善其身;相反地这些教会乃是继续以使徒职份为其根基。
按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使徒的工作是得着迅速的发展,工作的分担、工作的增加势在必行。在工作的分担方面,于耶路撒冷大会时已见端倪,由于会众的共同认可,使徒们就向犹太人开始工作,保罗则往外邦人那里去(加2:6—9)。当然,这种工作上的分担,并非是绝对的,好象保罗永远也不能向犹太人传福音,或在耶路撒冷的众使徒永远也不能向外邦人工作一样。保罗还是继续关心他本国的百姓,就是他所深爱的,而彼得、约翰、雅各,根据他们所写的书信,他们在外邦归主的基督徒中间也是很活跃的。虽然如此,这只不过是一工作上的区分,只是划了一般的界限而已,使着两方面多少有些工作上的自由。
第二,我们必须来看一看使徒们的同工,即在各种活动与他们站在一起的人。这些人是巴拿巴(徒13:2)、马可与路加(徒12:25;13:5;门24章)、提摩太(罗16:21;帖前3:2)、提多(林后8:23)与西拉(徒15:40;参较罗16:9;腓2:25;4:3;西40:10—11)。有时这些人就好象腓利(徒8:5、40;21:8),被称为传福音的(弗4:11;提后4:5)。此外,使徒也从先知得着帮助,这些人并没有特殊的职务,但却从神领受了特别的恩赐。这些人即如亚迦布(徒11:28;21:10)、腓利的女儿(徒21:9),都帮助过教会,并在真理上建立教会(林前12:28;14:4;弗4:11)。
所有这些职份——使徒、先知与传福音的——在程度上来说,他们的职务已经消失,按照实际情形来说,他们已不再会被他人取代了。当教会在世上初立时,在那不寻常的时刻,这些人是必须的,但是他们的工作在主里却不是停顿的,因为,第一,他们的确在耶稣基督唯一的根基上建立了教会(林前3:11),第二,他们的见证在新约的各卷书中,即在福音书、书信、使徒行传与启示录中,将继续地永存下去,当然也在今日的全教会中继续下去。由于这些见证,教会才能在历代以来,在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掰饼、祈祷上坚持到底(徒2:42)。使徒所说的道理,首先是用口传,后来则是记载下来,支持并确保了教会的合一性,不单只是教会在全世界的扩展上,也关系到教会永远的扩展。
使徒在治理一般教会的工作上领受了先知与传福音职份的帮助,他们在照顾地方教会上也得到长老与执事的资助。我们必须记得,当初是使徒亲自办理有关慈善的捐献(徒4:37;5:2)。但是当教会扩大后,他们就不可能亲自照管了。后来教会在每天的服事上起了争论,使徒就建议选出信心充足、圣灵充满的七位信徒,来管理饭食(徒6:1—6)。这是否是有关执事设立的记载,有许多不同的意见。使徒行传第六章中,使徒所设立之七个人的职务,要较现今执事所作的更多。但无论如何我们清楚的读到,使徒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4)。而所选出的七位执事,则要管理饭食——往往在吃过饭后再举行圣餐——并将信徒带来的食物分给穷人,以及后来所余剩的食物与金钱也分给穷人。
在其他教会中,也设立了职事的职份,我们看到在腓立比(腓1:1)、以弗所(提前3:8;参较罗12:8;林前12:28)也都有执事。而在提前三8以下,保罗则归纳出执事必须具备的资格。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也照样遵行了此规定。他们建议了教会这七个人所需要的才能,以及此职份的性质与工作。于是教会就选出了七个人,最后由使徒按手将此职份加给他们。
除执事之外,又设立了长老。关于长老职份的由来,我们毫无所知。但是当我们回想到犹太人时,就看见他们由长者来治理民事、会堂生活中的一切事,已是司空见惯了。那么若从教会肢体中拣选一些人来担任监督与惩戒之责,也就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了。我们顺便在徒十一30中看到,他们领受了保罗与巴拿巴从住在犹大地的弟兄们那里收到的捐献,又在徒十五2以下耶路撒冷的大会上,他们一起讨论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中传道的规则。
这长老的职份也迅速地传递到其他教会中。保罗与巴拿巴在所到和所立的教会中选举了长老(徒14:23;参较21:18)。在以弗所(徒20:28)、腓立比(腓1:1)也设立了长老,在那里被称为监督。在林前十二28中被称为治理事的,而在弗四11中则又称之为牧师与教师(帖前5:12;林前16:15、16;罗12:8;来13:7;彼前5:1;雅5:14—16;提前4:14;5:17—22;多1:5—9)。在提前三1以下与多一6—9中,保罗提出了他们的资格,又在多一5中要求提多在每个教会中设立长老。吩咐每位长老要监督教会(徒21:28弗4:11;彼前5:2),要分别出来治理教会,并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提前5:17;来13:7;彼前4:11;提前3:2)。在约叁9中提到一个人丢特腓,他在教会中为首,却误用了长老的职权。另外七个教会的使者(启2:1—8)也是这一类教师,和其他一同作长老的有所不同,他们特别是在真道上劳苦,以致占有意义特别深远的地位。
教会的政治形态
使徒所显示的教会管理制度非常简单,所设立的职份只有几项,事实上仅有两种而已:即长老与执事,而第一种又可分为教导的与治理的长老。这些职份实际上是由使徒所设立;他们为这些职份定下了责任与资格,但在拣选人员上却是与教会一同考虑,并且一旦选好,使徒就藉着按手之礼将这职分赋予他们。其中并没有什么权势支配的能力。因为既然基督自己是教会的头(弗1:22),唯一的夫子(太23:8—10)与主(约13:13;林前8:6;腓2:11),那么教会中就不可能再有其他任何一种权柄与他同时并列,或与他相对,乃都是为他所委派,并为他所限制。
在教会尚未建立之前的那段时间,神确实设立了使徒、传福音者与先知的特殊职份。虽然他们必须将那权柄应用于教会的服事上,可是他们所领受的职份与权柄却是从神,而非从教会而来(太20:25—27;彼前5:3)。论到那仍存在于教会中的一般职份也是如此,甚至更甚。牧师与教师、长老与执事,他们的职份与权柄,同样也是从基督而来,因为这些职分乃是他所设立,为他继续保守,并赐下合适人选与恩赐,且经由教会来指定的(林前12:18;弗4:11)。但赐给他们这些恩赐与权柄,乃是要他们为着教会的益处而使用,为要成全圣徒(弗4:12)。因此职份的设立,乃是为了要使教会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掰饼与祈祷(徒2:42)。
但这曾是单纯、美好的整个规则或管理,却早在使徒时期之后很快就被扭曲、变质了。首先是发生在监督的职份上,即所谓的主教制度。在新约圣经与使徒后期时代的一些著作中,长老与监督的名称通常是指着同一个人说的。而他们的任务乃是将界定好之管理与惩戒的工作交托那被选立的长老(徒20:17;参较结20:28;多1:5、7;彼前5:1、2)。
但在第二世纪初的一些教会中,却早已将二者作了区分:即监督在阶级上高过长老与执事,并且被视为特殊职份的持有者、使徒的继承人、纯正教义的保护者,与教会的基石。当然,这就开了教职政治之路,它一方面夺去长老与执事所有的自主力,并且将信徒的地位降至仅仅为一不成熟之普通人的水平,另一方面则是高抬主教与神父的权柄超过教会之上,并在他们中间兴起罗马的主教,使他称为全教会的君王。这位继承彼得称为教宗的罗马主教,被认为持有天国的钥匙,为基督在地上的副摄政官,并且在信仰与生活上被赋予神圣、无误的能力。
在基督教会中,这种神父治理的发展,每一步都受到反抗。但这强烈的冲突却在宗教改革时期愈发炽烈,使得基督教界从此划分成两大分支。其中一些,如重洗派,甚至走入极端,坚持任何形式的职份、权柄与能力,都是与基督的教会相冲突。其他如在英国的圣公会,则断绝与罗马教皇的关系,但却保留主教的制度。而路德宗则恢复了讲道的职份,可是却将治理教会与照管穷人的职责,完全交给地方政府。所有这些关于教会行政的各样主张,彼此都并列共存。直到今日,不但信仰上有许多的不同,就是在基督教各宗派中的教会行政上也有许多差异。
加尔文一方面与天主教神父的主教制奋战,获得了胜利,一方面也恢复了讲道的职份以及长老与执事的职份,这份荣耀当归给他。藉着他,教会收回了自己的领域与独立自主的功能。他乃是为着教会的独立、惩戒权的自由运用、保持圣道与圣礼在执行上的纯净而坚苦奋战多年。当他想到教会时,他首先想到的并不是那教会的职份,或教会为一机构,他乃是非常看重信徒的交通,且这些信徒必须藉他们的信仰与行为来证明他们是属神的子民,并且全都亲自被基督所膏,成为先知、祭司与君王。教会立即成为信徒的母体,同时也是信徒彼此交接的团体。她非常不同于那些仅在星期天聚在某处听听讲道的一群人;她乃是一个在周间仍能影响其内部与外部的相通团体。讲道仅是职份中之一种;与它同时并列的尚有长老的份,必须藉着个人的家庭访问、监督与惩戒来执行他的工作;此外尚有执事的职份,必须向穷人与生病的人施怜悯;最后则是教师的职份,它的职能乃在于阐明、教导并卫护真理。
虽然每个教会单单因着基督所赐的根基与存在、恩赐与权柄、职份与任务而独立自主,可是她同样也与那些立于同一基础上的所有教会有着亲密的关系。这在使徒时代也是如此。每一个教会,不论她是如何的渺小或平凡,都是基督的教会,是他的身体与圣殿;而且从一开始,每个教会都不需要抉择或判断,就与其他所有的教会一同被接纳进入一属灵的合一中。所有的教会共同组成一个教会(太16:18);她们都顺服使徒的权威,并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她们在生活与宣认上是合一的,并且同有一洗、一信、一灵、一主、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的神(弗4:3—6)。他们常常藉着巡回信徒(如亚居拉和百基拉)(徒18:2、18,罗16:3;提后4:19)、相互问安(罗16:16;林前16:20;林后13:12及他处)与爱的服事(徒11:29;林前16:1;林后8:1;9:1;加2:10)来保守彼此间的团契。同时他们也彼此交换诵读使徒们所写给他们的书信(西4:16),并且一起审议一些困难的案件,然后采取共同的决定(徒15)。
在各种形式的教会次序中,为加尔文所恢复的长老制度,算是最合乎使徒时期的教会行政。
教会的权能——神道、圣礼与惩戒
基督设立在教会中的所有职务与职份,都陈明在他的话语中。他并没有赐给他的门徒属世的权力(太20:25—27),也没有赐给他们象神父一般的管辖权(彼前5:3),因为他们都是属灵的人(林前2:10—16),被圣灵所膏(彼前2:20),并且招聚成为一群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而设立才干与职份的唯一目的,乃是要那些领受的人,用爱心彼此互相服事(罗13:8;加5:13)。他们争战的兵器完全是属灵的(林后10:4),包括了真理的腰带、公义的护心镜、信德的藤牌、救恩的头盔,与圣灵的宝剑(弗6:14—17)。
所以神话语的真实与纯洁,乃是人认识基督教会的唯一记号。藉着道,所有教会的真信徒得着重生,并且带来了信心与悔改、洁净与成圣、聚集与建立;同时这些信徒也被要求要遵守(约8:31;14:23)、查考(约5:39)神的话,因此能辨别诸灵(约壹4:1),弃绝那不传此道的人(加1:8;多3:10;约贰9)。用加尔文的说法来说,神的道事实上乃是教会的灵魂。
神的道不仅仅是赐给设立在教会中的圣职人员,也是赐给所有的信徒(约5:39;徒17:11),以致他们能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并且能互相教导、彼此劝勉(罗12:7、8;西3:16;来10:24、25)。罗马天主教曲解了这事实,但宗教改革却将圣经归还给每一个人,使得家庭与学校、科学与艺术、社会与国家,以及每一位信徒,都能接近这教训与教导的源头。此外神也预备了专门讲解他话语的人。他不断地赐给教会牧师与教师(林前12:28;弗4:11;提前5:17;提后2:2),使他们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教导神的道(徒20:20),用灵奶喂养未成熟的会友,用干粮喂养成熟的信徒(林前3:2;来5:12;彼前2:2);他们尤其是配合着个别百姓与各个时代、每个教会与信徒的需要而如此作(徒20:20、27;提后2:15;4:2)。换言之,服事神的话包括了对它的保守、翻译、解释、传扬与辩护,并且向所有的人宣告;因此教会能继续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成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神的道在圣礼中得以确立,而此圣礼乃是恩典之约的标记与印证,因此能增强人的信心。旧约中神为了这个目的,就曾使用割礼(创17:9以下)与逾越节(出12:7以下)。二者都代表了一个属灵的意义,割礼乃是因信称义(罗4:11)与心里之割礼的表记(申30:6;罗2:28—29)。而逾越节则预表基督是为罪所献上的赎罪祭物(约1:29、36;19:33、36)。因此,二者都在基督的受苦与受死上得以应验(西2:11;林前5:7),并且在新约中为洗礼(太28:19)与圣餐(太26:17)所取代。这两个标记,就是一般所知的圣礼(即奥秘事:林前4:1),并没有任何圣经的根据,就被罗马天主教另外加上了五项圣礼(即告解、补赎、婚礼、按立礼与临终抹油礼),以及其他无数的礼仪;而这两项标记的本身,在空间与物质上并不包含着神的恩典,乃只是令人回忆、坚信神藉着圣灵所赐给信徒的恩典。这两项圣礼拥有恩典之约的全部恩益,换言之即拥有基督自己,但除非藉着信心,不然是无法得着那些恩益的。因此,它们乃是为着信徒及其在基督里的产业而设立的。它们不是在神话语之先,乃是以神的话语为依据;它们无法在神话语以及信心接受的范围之外给予人什么特别的恩典;相反地,它们乃是以神所设立的恩典之约为基础,并且只是帮助人坚信此约。
明确地说,洗礼乃是赦罪(徒2:38;22:16)与重生(多3:5);恩典的标记与印证,藉此加入基督与他的教会的团契中(罗6:4)。因此洗礼并不仅对那些藉着传道工作为基督所赢得的成年人发生效用,对于信徒的孩子也是同样有效的,因为他们和他们的父母都被包括在恩典之约中(创17:7;太18:2、3;19:14;21:16;徒2:39),属于教会(林前7:14),并被带进入与主的团契中(弗6:1;西3:20)。及至这些孩子们渐渐长大,到了懂事的年龄,藉着公开承认自己的罪来承认那约,并能分辨主的身与主的血(林前11:28)时,他们才被召与全教会一同不断地宣告主的死直到他再来,并且在与主的相交中坚固自己。虽然洗礼与圣餐都以恩典之约为其内容,并且二者都确保了赦罪的恩益,但在这一点上圣餐就不同于洗礼,即圣餐不是归入的标记与印证,乃是在基督与他信徒的相交中,成熟和坚固的标记与印证(林前10:16、17)。
对圣道与圣礼的执行之外,最后还必须加上惩戒和慈善的工作。惩戒有时也被称为权柄之钥,首先是赐给彼得(太18:18;16:18),而后赐给全教会的正式组织(太18:17;林前5:4;帖后3:14)。它包括了两项事实,即教会要奉主的名藉着她的圣职人员对义人说,他必享福乐,对恶人则要说,他必按自己所行的受报应(赛3:10—11)。所以教会当在平时信徒聚集的时候,公开地藉着神的话来劝勉人,而在特殊时刻则挨家挨户地作家庭拜访。在改革宗教会内,这已经取代了罗马天主教的告解,并且是按着使徒的榜样去行(太10:12;约21:15—17;徒20:20;来13:17)。最后,教会在执行惩戒时,对于那硬着颈项仍活在罪中的人,要特别直接地加以警戒,并且将之逐出教会的团契(太18:15—17;罗1:16、17;林前5:2;5:9—13;林后2:5—10;帖后3:6;多3:10;约贰10;启2:2)。
但当教会奉主的名如此关心到主的圣礼,并将罪人弃于相交团契之外的同时,她也应以极大的怜悯来怜恤那些贫穷与患病的,并提供他们属灵与身体上的一切需要。基督不仅自己如此作(太11:5),他也命令他的门徒如此作(太5:42—45;6:1—4;25:34以下;可14:7及他处)。信徒都被教导必须要帮补圣徒的缺乏(罗12:13),诚实的施舍、甘心的怜悯人(罗12:8),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1:27),奉主的名为患病的祈祷(雅5:14),并且彼此分担重担,如此才完成了基督的律法(罗12:15;加6:2)。
信心与爱心是基督教会的两大力量,此外还要加上盼望。这世界中一切不知自己将往何处去的人,常常因为沮丧与绝望而陷入腐败中,但教会却发出了她令人喜悦的盼望。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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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蒙恩之道的教会 基督在地上赐给他信徒一切丰盛的恩典,虽在他们死时得到一部分应验,但在审判大日之后却将得到完全的应验。但是这项未来荣耀的恩益,是我们现在所不能讨论的,因为我们首先必须先留意一些方法,藉此基督将蒙召与重生、信心与悔改、称义与儿子的名分、更新与成圣的这些恩益带给地上的信徒,并且支持、加强这些恩益。我们已经看到,基督藉着他的道与圣灵,将这些恩益赐给信徒,但我们还要看见,他只能在维系一切圣徒的相交中将这些恩益赐给信徒。基督并没有将这些恩益赐给个人,也没有赐给小团体的人,乃是将之赐给一个大群众,新族类的全体,此新族类乃是父神在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所拣选的(弗1:4)。 因此,信徒不能自己独立;他永远也不是孤单的。世界上每一个人生下来就处于与父母的相交中,所以他自然而然就是家庭中的一份子,民族中的一员,也是人类全体中的一员。在属灵的范围中也是如此,信徒是从上头生的,是从神生的,但他唯独在恩约的团契中才得到新生命,而基督乃是元首,也是此恩约的内容。如果藉着重生,神成为信徒的父,那么教会就可以称为信徒的母。在外邦世界中,若不藉着基督教会所差遣出去的宣道工作,根本就不可能有信者的
聚集。因此在信徒重生的那一霎那,并非是靠他的意志,也不是靠他自己所作的,乃是在那时就加入了一整体,被接纳在一个丰满的团契中;他就成为属灵国度的新公民,而这国度的王,在他大多数的臣民中是得荣耀的(箴14:28)。 教会的团契精神,对每一个信徒来说都是一项有力的支持。虽然有时我们感到十分孤单,甚至象路德马丁所说,魔鬼就象屋顶上的瓦那么多,但我们也应当刚强、壮胆、无忧无惧,因为如果有神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又主如果与我们同在,人能把我们怎么样呢(诗56:12;118:6;罗8:31)?可是按一般常例来说,我们是不适宜独立孤单的。有一些特殊的例证也是真实的,即说到一个人被召听从主的声音后,将要突破他周遭的环境,对他所处的世代采取敌对的立场;当他有需要时,神就赐他特别的恩典与非凡的能力,例如神赐给亚伯拉罕、摩西与以利亚的一样。到那时,孤独的时刻是不可避免的。以利亚抱怨对耶和华信实的人只剩下他一个(王上18:22;19:10),当保罗晚年时看见人都离弃了他,就心中有此悲叹(提后4:10)。人是需要伴侣的受造物,他不能离群而索居。 拣选包括从世代、语言、民族和国家中选出来的大群众。为神所认
识的人,固然是属乎个人的事,但是却也用这种方法将他们联合起来成为神的殿、基督的身体与新妇。而拣选的目的就是要创造一有机体,即被重生之人的救赎、更新与得荣,为的是传扬神的荣美,并在他们的额上刻有神的名字。当神即时实现此拣选时,他只能藉着恩典之约来实行拣选的工作。他从来没有在恩典之约中包括任何独立的人,乃是在那人的里面,同时也呼召他的家人和那个 时代。神在亚当、挪亚、亚伯拉罕身上就是这样做的,他仍然也要 将每一个服事世界的人转变来服事他自己。神和这样的人及其后裔建立这样的约,也将世世代代坚固之。 论到神此种机体的活动,在所有信徒心中有一社会的倾向、渴慕相交的倾向,这就作为对神有机体的回应。一方面来说,世界上没有这么大的能力能将人分开,另一方面来说,也没有这么大的能力能将人团结在一起。然而,在基督教范围之外,其他属宗教上的团契,总是和民族上的团结相一致;换言之,宗教若没有种族的支持,就无法站立得住。因此,在异邦世界中就没有一个地方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教会。但在基督教界的情形却与此不同。 在以色列的国民中,国家与教会是共存的,那是不错,但是从起初国家的合一却是靠赖宗教上的合一,要较宗教
靠国家来合一更甚。以撒的奇妙诞生,就是这种说法的最好证明;与亚伯拉罕所立的恩典之约,就创造出此一特别的百姓。在他身上,神显出他是无所不能的一位,使自然为恩典效力。因此,在旧约中,立约的神、以色列民与迦南地,都有密切的关联。以色列之所以成为一个具有合一性的国家,是由于神拣选以色列的事实(出19:5;申40:20;7:6);迦南是属耶和华的地(利25:23;撒上26:19),是神白白赐给亚伯拉罕及其后裔的产业(创12:7;利20:24)。当路德得与她婆婆一同回到犹大地时,关于这事实她说: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也是为了这缘故,当百姓愈发堕落时,后来就被掳并分散,虽然如此还是有些对神及其服事忠心的余民留下来,在万民中成为真正的以色列人,即亚伯拉罕真正的后裔(摩5:15;赛1:9;4:3;8:18等)。他们与不敬虔的人分开,彼此吸引,在相交中得以坚固(诗1:1;16:3;22:23;26:4—12;35:18;40:10;66:16;122:1以下;133:1以下)。 这种分离从旧约中一直继续下来,且在新约中得以完成。在施
洗约翰传悔改赦罪并预备道路之后,耶稣自己开始传道,且他是先向以色列传。他在加利利与犹大各城市各乡村中教导人,周游四方行善事,医好凡被魔鬼压制的人(徒10:38)。他逐渐由经验得知,百姓在文士与法利赛人的领导下,不愿意聆听有关弥赛亚与属灵国度的事;他愈向他们传道,就愈引起百姓的反抗,最后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因此,耶稣愈接近末了之时,就愈发说到哥拉汛、伯赛大与迦百农(太11:20以下)、文士与法利赛人(太23:13以下)、耶路撒冷及其儿女(太23:37)、以色列民(太21:19以下;路23:28以下)、圣城与圣殿(太24),宣布了他可怕的审判。以色列拒绝了他们的弥赛亚,因此就用别的取而代之。 那最初承认耶稣为主的,仅仅是一小撮门徒而已;但是这项承认却使着他们能够合而为一,并在主离开他们之后,仍能同心合意的祷告祈求(徒1:14)。五旬节时,门徒们从上面得着能力,并且在圣灵中领受了一项生活原则,这使他们从国家的约束中释放出来,并且组成一世界中特殊的团契,与任何民族或国家都不同。圣灵的浇灌下来,使基督教会得到独立的生存。 为信徒聚集的教会 承认基督为主之信徒的聚集,最初被指称为教会。以色
列民的聚集,在希伯来文中早就有了这两名词,但这两名词却没有什么真正的区分,可是后期犹太教却似乎对这两名词有所区分,前者是指着教会实际的情形,后者则是指着教会理想的状况,那就是为神所选召而得救恩之百姓的聚集。头一个字被译成希腊文,意为“会堂”(synagogue),第二个字则被译为“教会”(ecclesia)。所得到的这区分在犹太人中获致一结论,即基督徒赞成用第二个名词。毕竟,基督教会乃是信徒的聚集,代替了古代以色列人的地位,并且将神拣选之爱的思想具体显明出来。 当犹太人与基督徒分道扬镳时,这用法就逐渐地改进,以会堂称犹太人的聚集,以教会称基督徒的聚集,这种用法一直延用到如今。当初原本没有这种区分。在雅二2(来10:25)中,会堂这个字是用以称基督教会的聚集,而在徒七38(来2:12)中,教会一词则被用以指称以色列民的聚集。事实上在徒十九32、39与41中,所用的教会是指着一般的聚会。但是论到犹太人与基督徒的区分,这两名词就各有不同的意义了。 五旬节之后,在耶路撒冷之耶稣的门徒,还是常常在圣殿或附堂中聚集(徒2:46;3:1;5:12),一方面是为守犹太人的道德法典与祈祷的时间,
另一方面就是要向犹太人传福音。使徒们在五旬节时以及后来所传的福音,大大地引领了信主、蒙神祝福。数以千计的人加入了教会(徒2:41;2:47;4:4;5:14;6:7)。后来逼迫的事情爆发,于殉道者司提反被石头打死的事上达于高潮(徒6:8—7:60),使得犹太人分散于犹太全地,并撒玛利亚,甚至远达腓尼基、居比路与安提阿(徒8:1;11:19)。由于门徒的传道,在许多地方引领了犹太人归向真道,建立了教会;这些教会一时之间享有太平,人数大大地增长(徒8:4、14、25;9:31、35、38)。这些归主的犹太人,长久盼望全以色列人都能归向基督(徒3:17、26)。但是这盼望却逐渐消失,趋势的中心由犹太基督徒而转移至外邦基督徒身上。 在耶稣传道的时候,就已经有些希利尼人在过节的时候前来敬拜,那时他们愿意见耶稣(约12:20以下)。在耶路撒冷当中,就有些是希利尼人(徒6:1),这些人很象司提反,对基督徒与圣殿和律法的关系,具有开放性的见解(徒6:13、14)。在信徒分散时,门徒从耶路撒冷一直传福音至撒玛利亚(徒8:5以下)。传给埃提阿伯来的太监(徒8:26以下),传给罗马的百夫长哥尼流(徒10
章),又传给在安提阿的希利尼人(徒11:20)。 这些事都是为保罗与巴拿巴,受圣灵的吩咐,并在安提阿教会接受按手礼之后,所要完成的伟大宣教工作所作的准备(徒13:2以下)。在这项宣教工作中,保罗所遵循的法则,就是先直接向犹太人传福音(徒13:5、14;参较罗1:16;2:9;3:1;9:3;11:13以下;林前1:22以下;9:20)。当这些犹太人藐视他的讲道时,他就转向传给外邦人(徒13:46;17:17;18:4、6;28:25—28),保罗看见他的弟兄在肉体上成为基督十字架的仇敌,并且想要立他们自己的义,他的心就大大地忧愁(罗9:2)。他从来没有放弃激发犹太人的努力,并想拯救他们一些人(罗11:14)。按照拣选之恩,还有剩下的余数,因保罗自己就能为此作一活泼的见证(罗11:1—5)。 但事实是这样,在外邦人的数目尚未添满前,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罗11:25)。活树的枝子因不信被折下,野橄榄的枝子被接在其上(罗11:17—24)。按照肉体与灵性来说,在以色列人中间有一区分(罗2:28、29;9:8;林前10:18)。如今基督的教会乃是亚伯拉罕的真正后裔、属神的以色列民(
徒15:14;罗9:25—26;林后6:16—18;加3:29;6:16;来8:8—10;雅1:1、18;彼前2:9;启21:3、12)。那些拒绝基督的犹太人,并非是真正的犹太人;他们是未行割礼的,乃是妄自行割礼的人(腓3:2);他们是不服约束,说空话、欺哄人、逼迫信徒的(帖前2:14—16;多1:10—11)。困扰示每拿教会的,说他们自己是犹太人,其实不是,乃是撒但一会的人(启2:9;3:9)。于是犹太人与基督徒就这样分道扬镳,虽然起初承认耶稣的人被称为犹太人的一教门(徒24:5、14;28:22),可是在安提阿时,他们却得了自己的名称(徒11:26)。于是在犹太人的聚集与基督徒的聚集之间就有了区分,前者被称为会堂,后者则被称为教会。 教会一词首先被基督用以指称那些承认他的群众(太16:18;18:17)。如果我们记得耶稣所用的这希伯来字,屡次在旧约中出现,也是大家明白的,那么关于这一点就没有什么稀奇的了。但令人感到新奇的乃是基督将之用在他门徒的团体上,并且声明说他的教会将要代替以色列民。此外,耶稣并没有用这名词来指定一特别地方信徒的聚集,乃是将所有一切藉着使徒的道而相信他的人都
包括在内。他用这名词的意义,涵盖非常广。根据教会的发展,后来教会一词方有其更特殊的意义。 在徒二47,五11,八1与十一22中,教会这名词也应用在耶路撒冷信徒的地方性聚集中。当时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仅有一个。或许有些门徒散住于犹太、撒玛利亚与加利利,当逼迫临到,门徒分散的时候,这些人为了在犹太人中间传福音,所以后来成立了一接触的据点。但是信徒的聚集,首先只有在耶路撒冷才有。可是由于门徒的传扬真道,这样的聚集在别处就相继设立,教会的名称也就应用在这些地方团体上。耶路撒冷的教会并非是在其他地方成立分会的一个组织;乃是说与此教会同时成长起来的信徒聚集,也称之为教会。 例如,圣经提到安提阿的教会(徒11:26;13:1),与路司得、特庇及其附近地区的教会(徒14:23),保罗又将教会这名称用在哥林多、罗马、以弗所、腓立比、歌罗西等处之信徒的聚集上,而按此习惯,他也用复数说到在加拉太(加1:2)与犹大(加1:22)地方的教会。不只这些,那些住在特殊地区的信徒也开始经常聚会(徒2:46),且每逢主日时也都有聚会(林前16:2;徒20:7;启1:10)。但是他们没有自己的教堂——或许雅二2中所
用的“会堂”一字,就是新约最初所指的特殊地点;因此他们必须在弟兄或姊妹的家中聚集。 在耶路撒冷时,他们有时仍然在圣殿中聚集(徒2:1、46;3:11;5:12、20、42),此外,他们在一些同道的家中(徒2:46;5:42),也有特殊的聚会(徒1:14;2:42)。最初是在马利亚的家中,即马可的母亲家中(徒12:12),后来是在雅各的家中(徒21:18),成为耶路撒冷教会活动的中心。因为教会愈来愈大,于是就分成小团体,在不同的时间却在同一的房子内聚集,或者是在同一时间却在不同的住所中聚集,而别的地区也是按此习惯聚集,例如在帖撒罗尼加(徒17:11)、特罗亚(徒20:8)、以弗所(20:20)、格林多(林前16:19)、歌罗西(门2章)、老底嘉(西4:15)与罗马(罗16:5、14、15)等地,这些各个家庭聚会,都具有教会的名称,这是件非常值得注意的事(罗16:5;林前16:19;西4:15;门2)。其中任何一个都不附属于另一个教会,每一个都是独立自主的,正如其他教会,都具有同样的自主权。 虽然如此,众教会都是同一的。耶稣曾经说过他所有的门徒,都算是他的教会(太16:18;18:
17),而使徒(尤其是保罗)也同样说到信徒是基督的身体。整个教会就是基督的身体,他是教会的头(弗1:22、23;4:15;西1:18、24)。教会是羔羊的新妇,装饰整齐等候新郎的来到(弗5:32;林后11:2;启21:2),是使徒在基督根基上所建造的房屋与神的殿(林前3:10—16),或是根据另外的比方,教会是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基督自己为其房角石,而信徒乃为活石(弗2:20—22;提前3:15;彼前2:5;启21:2)。教会乃是被拣选的族类、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并特别的子民,要宣扬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看了使徒给予教会的光荣特性后,就要再将实际经验的教会与理想的教会之间作一区分。这种区分对新约来说是陌生的。当使徒遵循基督的模范论到教会时,即在约十四至十七中说得非常清楚,他们所说的并非抽象的东西,也不只是理想,仅仅可望而不可及。在他们心中总是有全体实际的教会在他们心中,就是信徒在不同的场所、不同的地区或时间之信徒的聚集。这个团体就是神特别的启示,而这些启示仍然有其缺点,关于这一点,使徒们在书信中已经有所说明;但是这些启示乃是在其背后有一实体,就
是神在世世代代中的所要实现的旨意。 在那个旨意中,神看见了基督的整个教会在他面前是完全的;在基督里他用他的血买赎了教会,而教会的存在就好象水果尚在种子的阶段。教会存在的根基在于圣灵,因此教会并不是一个概念或理想而已,乃是一个将要发展成为某东西的实体,且是必定要成为,因教会已经是某种实体了。这样,教会是继续不断在变迁;教会从世界的起头就被召集,且要一直聚集到世界的末了。那些打了美好的仗,守住了当信的道,得到公义冠冕的人,以及那些构成胜利教会(thechurchoftriumphant),即诸长子之会与被成全之义人的灵魂的人,其中每天都会有人离开(来12:23)。每天也都有新的肢体加入地上的教会,即战斗的教会(themiliantchurch);他们是在里面长大的,有些则是传道工作所结的果子。 这两部分的教会是有连属的。她们是基督劲旅的前卫与后卫。那些在我们以先的见证人,好象云彩围绕我们,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已经承认他们的信仰,并如此劝勉我们,要至死忠心、忍耐到底。没有我们,他们无法完全,而我们没有他们也无法完全(来11:40)。只有当所有的圣徒在一起时才能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
并知道这爱是过于人所能测度,且被神所充满(弗3:18、19)。因此,历史要继续下去,直等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3)。 为机体的教会 使徒将如此完美的特性完全归诸于全教会,并不是他们心中有一概念或理想,乃是因为教会本身就是一实体,且也是因为事实已清楚指明,即他们是用同一的方法说到各地方教会与每一位信徒。例如,在哥林多的地方教会,虽然有许多的错误与缺点,可是却还被称为神的殿、圣灵的居所与基督的身体(林前3:16;12:27),同时关于每一位信徒,我们也读到,他的身体就是神的殿,并且他的身体与灵魂都是属于神的(林前6:19—20)。全教会,即包括每一地方教会与每一位信徒,都享受到同样的恩益,同领一位基督,同有一位圣灵,并藉着圣灵被引导认识同一位父神(林前8:6;弗2:18;4:3—6)。基督所赐给每一位信徒的恩典,大小不同(罗12:6;弗4:7);在恩赐、治理、活动与工作上也有所区分(林前12:4—6)。但这区分都对信徒的合一毫无妨碍,反而使之更加坚固。 如果教会果真是有机体,是一个活的身体,这就暗示她有许多不同的肢体,
且每个肢体都有其地位与名称,在整个身体内有其功能与使命。如果所有的肢体都变成同一种器官,那么那里还有身体呢(林前12:19)?因为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所以论到教会也是如此(林前12:12)。照样,教会中的每一个肢体,无论大小都是从基督领受他自己的恩赐,因此恩赐是用来服事教会,而非服事他自己。按照各人领受恩赐的性质,他必须照所得的恩赐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赐的好管家(彼前4:10)。他并不是为他自己而领受才干,乃是用这些才干去造就教会(林前14:12),并叫人得益处(林前12:7),且去照顾别人,如同别人照顾自己一样。 因此,基督教会虽然有许多不同点,但仍然是个合一体。那就是说,不单有一个教会,而且总是只有一个教会;意思也就是说,这个教会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有同样的恩益、特权与好处。这个合一性并不是从教会外部而来,即用外力加诸其上的,也不是为抵抗共同的仇敌而暂时组织成的,更不是从宗教生活社会性的本能上产生出来的。此教会的合一性乃是属灵的。教会的根基乃在于父神与中保基督之间所存在的合一性(约17:21—23)。教会的合一性就是从基督而来,正如葡萄树
生出许多枝子,并且滋养它们(约15:5),又好象身体上的头,全身都靠它而生长(弗4:16);教会是由圣灵而生,被引领到一位父面前(林前12:13;弗2:18;4:4)。天父的慈爱、圣子的恩惠,与圣灵的交通,乃是每位信徒、每个地方教会,以及全教会所应得的分。在此包含着教会奥秘与不可言喻的合一性。 此合一性在属世的教会中仍有其缺点与不完全的地方。教会的合一性也正如教会一样,仍在完成的阶段;向来教会的合一性是存在的,但仍然在逐渐的完成并实验中。耶稣就曾为此合一性祷告过(约17:21),使徒保罗也提到合一性,但却说要在将来才完成(弗4:13)。虽然如此,这却不是一个空想而无实质的根据,相反的,确有教会的合一存在,并且多少在教会生活中显露出来。教会的合一不单是指无形的方面,而且也在教会有形方面表显出来。在耶路撒冷的教会就有这样的表显,那就是众弟兄姊妹藉着洗礼一同被接纳到教会中,谨守遵行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掰饼、祈祷(徒2:42),都同心合意地凡物公用(徒2:44;4:32、35)。后来,当教会在别处建立时,信徒的合一也照样继续下去。 由于基督徒各种不同的背景与风俗,有的从犹太的根出来,
有的则从外邦的根出来,所以对教会合一产生了莫大的障碍。往往在混合的教会中,这两团体彼此间常常发生相对之处,事实上二者之间是发生冲突。甚至彼得在安得阿时,也显出他的软弱,而遭到保罗的斥责(加2:11—14)。但是作外邦人使徒的保罗,本身就是犹太人,并向犹太人传福音,而他最大的目标就是使教会合一,且在教会中劝勉信众要以爱彼此相待,维持和平。他说,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位,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也住在众人之内(弗4:4—6)。这并不是说所有的肢体都是一样的,因为每一个身子都有不同的肢体,而每一个肢体都本着它特殊的才能来服事整个身体(林前12:4以下),且它们必须尊重其他肢体的自由(罗14)。由于基督的死,中间隔断的墙得以拆毁,犹太人与外邦人彼此合好,都成为一个新人了(弗2:14以下)。他们因承认基督为主,就成为一体了(林前12:3),且他们都同尽一个本分,即在凡事上荣耀神(罗14:6—8;林前10:31;西3:17)。保罗在这项工作上得蒙祝福,二者间的抗衡逐渐消失,教会的合一也得蒙保守。 但是在以后的数世纪中,基督教会因为各种的异端分门结党而告分裂。目前,
教会有无数的宗派与旁门,呈现出极其可悲的分裂光景。有时,还是看得见那古老的合一存在,因为众教会仍然是藉着一种洗礼、相信使徒信经而与世界分离,虽在外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在掰饼、祈祷上却仍有连属。教会本身就是合一的,乃是信仰的对象;虽然我们无法看见教会的合一,但是如今教会的合一却是存在的,有一天将得以完全。 教会的另外一个特性也同样是真实的,那就是教会的圣洁性。从起初,人若要接近教会,就得相信与悔改;凡悔改的,就受洗,并领受赦罪之恩与圣灵的恩赐(徒2:38)。虽然耶稣自己没有为人施洗(约4:2),门徒自己也没有为人施洗(徒10:48;;林前1:14—17),但是对一切想要加入教会的人却都让他们受了洗。但是洗礼是要在其有形的表象,与无形的属灵意义上一起加以了解的,乃是立即除去肉体的污秽,并向神存无亏的良心(彼前3:21),且与割礼相对照,所以从这方面看,洗礼事实上乃是蒙保守的情况,正如挪亚一家在方舟中被保守(彼3:20、21)一样,是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罗6:3—4),是罪恶的洗除(徒22:16),是与世界断绝,并进入新的团契中。 这样,洗礼暗示着对世界抱着完全不同的态度;并且人需要最
大的勇气来接受洗礼和加入基督教会。教会不单只包括大多数一般普通的老百姓(林前1:25—29),而且往往还是那些遭到藐视与压迫的人。起初教会所遭到的逼迫与敌对,是从犹太人那边来的(徒4:1以下;5:17以下;6:12以下;9:1以下),而后,他们又唆使外邦人来逼迫与扰乱(徒9:23以下;13:50;14:2;17:5;及他处)。有时外邦人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来反抗基督徒,但这些都是例外,至于罗马政府对基督徒则多无恶感(徒17:9;18:17;19:35以下;21:32;23:17以下)。 而从罗马帝国方面来的逼迫,则是从主后六十四年尼禄皇开始的。因此,基督徒从罗马当局所盼望的是保护而非逼迫(徒16:37;22:25;25:10;帖后2:7),故承认罗马政府为神所命定的权威,并鼓励信徒服从政府的法令,且为此政府官员的幸福祈祷(罗13:1—7;提前2:2;多3:1;彼前2:13—17)。 至于社交生活方面,使徒劝勉信者不可丢弃他(或她)的配偶(林前7:12;彼前3:1),但婚嫁却要在主里面完成(林前7:39;林后6:14)。他们劝勉每个作奴婢的人,在蒙召时要守住原来的身份(林前7:20)
,不当与不信的人断绝来往(林前5:10),可接受赴宴的邀请,但为了良心与榜样的缘故,可拒绝吃祭偶像的物(林前10:27、28;8:12;10:20)。使徒又教导,信徒应当以和平、爱心与众人相处,对仇敌也是如此(罗12:14、17;13:10;加6:10;西4:5;帖前3:12;彼后1:7);又说信徒不应该将任何东西的本身视为不洁,因神所造的一切都是好的(罗14:14;提前4:4)。 因此,教会与世界的关系,乃是一脱离的关系,完全脱离虚伪造作的节制;只要教会知道她的使命,且在神面前圣洁,那么她才能真正脱离世界。教会是圣洁的百姓,信徒则是圣徒(罗1:7;林前1:2),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是圣灵的殿(林前3:16、17;6:19);靠着圣灵,他们在基督耶稣里已经洗净成为圣洁了(约17:17、19;林前1:2;6:11;弗5:26、27),因此他们要逃避所有的罪,并抵挡一切的恶、肉体的死行与属世的欲望(加5:19;西3:5;来12:1、4),此外更要操练一切的德性,并持守一切美善的事(加5:22;腓4:8;西3:12;多2:14)。基督徒所要过的乃是一个爱的生活(弗5:2),因为爱是诸德中最大
的(林前13:13),是联络全德的(西3:14),并成全了律法(罗13:10)。 惩戒就是基督给教会的一个方法,如此教会得保守其圣洁的性格。这样的惩戒不仅仅是在暗中执行,例如由一位弟兄暗中对另一位弟兄执行(太18:15—22;帖前5:14;来10:24),而且也是要对信徒公开的犯罪执行惩戒(太18:17;林前5:5;林后2:5—10;多3:10)。在使徒时代的教会,各书信中都有报导教会尚未达到圣洁,而在后来世代中,就发生了宗教上很严重的道德衰亡。但在此衰亡后,基督的灵却屡次使教会得到复兴。而圣洁乃是基督为教会所获取的特性,即基督在教会中,藉着教会所完成的。 最后,就是属于教会的大公性(catholicity)。这个特性是在使徒后期的文献中才有这名称,目的是要宣称与各种异端相对之真教会,乃是服从主教,并仍然留在主体中的教会,因为全部普遍的大公教会就是有基督在其中的教会。后来又有人在此名称上加了各种不同的解释;有的人按此名称了解教会分散到了全世界,从始至今此大公教会包括所有的信徒,分享一切真理与恩典,是众人得救的适当方法。只要一个人想到教会时,不仅只想到她的组织,例如罗马天主教,也
是想到基督教会,即在各种不同的教会中,以及在各种不同的圣洁上显示出来的教会,那么这些解释就并非是错误的,因为事实上那个教会乃是大而公之教会,就是在旧约中那主要的应许,是赐给亚当、夏娃,也是赐给全人类的。后来就拣选了亚伯拉罕这一民族,成为启示的持有者,然而这启示乃是赐给全人类的。在亚伯拉罕的后裔中,地上的万族必因之得福(创12:2)。旧约中的预言一直注视着救赎的方向(珥2:32;弥4:1—2;番2:11;赛25:6—10)。 当基督开始出来传道时,他只是奉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15:24),那是不错的,但是他所传的国度却乃是大公性的,并没有国家民族的限制,对所有悔改相信的人都是敞开的(可1:15)。他说,如果犹太人拒绝他的福音。本国的子民就要被赶到外面去,将有许多人从东从西而来,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太8:11—12)。他自己乃象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然后他要结出许多子粒来(约12:24)。在以色列之外还有别的羊,他必须领他们来,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约10:16;11:52)。在他复活之后,他吩咐门徒要往普天下去传他的福音,使万民作他的门徒(太28:19;
可16:15)。众使徒已经实行了这项命令;他们出去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他的见证(徒1:8)。 虽然耶稣不断地说到天国,很少说到教会,相反的,使徒却较少提到神的国,而多详细说到教会,这实是件值得注意的事。关于这件事我们需要加以解释。 耶稣所说的天国,毕竟不是人的聚集,也不是一个公民的团体,乃是一个属灵祝福的集合体,是一个宝贝(太13:44)、珍珠(太13:45),是圣灵中的公义、和平与喜乐(太6:33;罗14:17)。国度是属天的,如今却随着基督来到世界上,因为在他里面,父神将一切的祝福和益处都分配给他们(林前1:30;弗1:3)。父将国交给基督,照样基督也将国赐给他的门徒(路22:29)。当他靠着神的灵赶鬼时,就证明他现今在世上已经这样作了(太12:28)。当人用信心来分享这个国度,及其所有的宝物时,这国度就已经来到了(路17:21);而这国度好象一棵树,是逐渐生长的,又象面酵能使全团发起(太13:31—33),当基督再来时要将国度予以完满分配(太5:3以下;6:10;路12:32;徒14:22;林前15:24—28;帖后1:5)。 可是,这样所了解的
国度,从基督头一次来,直等到他第二次来的国度,则赐给了从水和圣灵重生的人,以及相信基督之名的人(约1:12—13;3:3—5)。那就是在撒种的比喻中所说,为的是要结出果子,或在撒网的比喻中所说,将网撒在水中捕获各样的鱼类(太13:24、47)。使徒们乃是渔夫,出去得人,为的是叫他们分享现在以及未来天国的好处(太4:19)。 当耶稣传扬国度福音,并解说这国度的性质、特点与发展的时候,同时他也招募使徒、装备他们,叫他们也藉着宣扬天国的福音来招聚教会——此教会乃是共享国度宝贝的,有一天要领受并享有这国度的宝贝。国度这个字令我们特别注意到那宝贝,就是父神在基督里分配给我们的;国度与教会是不同的。教会令我们想到人的聚集,而这些人已领受宝贝,且将来要完全欣赏所得到的东西。换言之,教会是在基督里,而基督则是神国的所有者、保存者、分配者与后嗣。那就是国度的宝贝与荣耀,此外它没有别的价值。从前彼得所说的,如今教会也能和他一样重复述说一遍:金和银我都没有,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基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徒3:6)。 因为教会所持有之一切宝贝是属灵的,其中并不包含金银、能力与权势,乃在圣灵中
的公义、和平与喜乐,所以普遍的大公性是从教会中产生出来的。教会不受土地和人民、时间和地点、任何时代、金钱与产业的限制;教会与属世的区分及对立是无关的。教会将福音传给万民,而那个福音总是唯一的福音,是万民无时无刻、任何情况之下都需要的喜讯。除了罪之外,神的国并不反对任何事。 为组织体的教会 教会从起初就被认为是信徒的聚集,她有一特别的组织。属人的任何组织,为了避免混乱与解体,并适合当初成立的目的,都必须有一规则来管理她的聚集与活动。基督的教会也是要受人类社会一般法则的限制。神并不是位混乱的神,乃是一位赐平安的神:他为他所造的人立下了法度,并且他也愿意教会凡事都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33、40)。立下这样的规则,对教会的生活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神为了达成他特殊的目的,必要使用这些规则。毕竟,只要教会在地上存在一天,就仍是不完全的;教会中所有的肢体,必须时常抵抗罪,并追求圣洁;这些人时时需要教诲、指导、鼓励、安慰、劝勉与管教。不但如此,教会必须世世代代有所更新;她不总是有同样的肢体,因为教会中每天都有人被主接去,加入胜利的教会,且时时有新的肢体加入教会的生活中。此外,教会又从基
督领受了使命,要将福音传给全世界与万民。因此,在教会内外,有一神圣而重大的召命要去实现。 当神将此命令交给教会时,他同时也要将教会装备起来,来实现这命令。神将恩赐、能力与治理的才干赐给教会,使教会有能力把交托给他们的工作见诸实施。正如保罗所说,神将使徒、传福音的牧师与教师赐给教会,为的是在教会中完成传福音的工作,建立基督的身体并成全圣徒,因此这一系列的安排,必须发生效力,直等到目的达成,众人在信仰并认识神上同归于一,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1—13)。换言之,作为信徒聚集的教会,同时尚有一必须在地上完成的召命,藉着从基督领受一特殊的机构,一恩赐与权柄、职务与机构,而在其工作上有所反应。法则与规条的设置并不是后来才加给教会,乃是从起初就有的。因为所有的事无法在一时之间能完全讨论的。首先当讨论教会乃信徒之聚集这件事,以后才再说到教会生活与工作的规则。但这并不能就此推断前者在后者之前生效,并且说没有信徒的聚集。神在地上之所以即刻设立了教会,乃是因为这世界需要教会的工作。 虽然在二者之间没有暂时的区分,但的确是有一区分存在。在时代的进程中,教会机构有相当的改变,这在事
实上是昭然若揭的。从乐园的时候开始,地上就有信徒,他们也彼此相会。我们在创四26中读到,以诺的日子人求告耶和华的名,无疑这是事实的记载,说塞特人的日子,自己分别出来,彼此聚集承认耶和华的名,因此,从那时起就有了公共的崇拜。其中大部分包括讲道、献祭与祈祷。至于其余的事情,则很少提到组织方面的事。当时的教会乃是以家庭为中心。在列祖时期,父亲就是家庭的王与祭司;他执行割礼(创17:23),并且献祭(创2:2;26:1)。 当神在西乃山颁布律法,并且与他百姓立约的时候,发生了一重大变革,当时就设立了祭司与利未人的特殊制度,指定了献祭的特殊地点与时间。祭物的本身也有分别,并且以固定的次序来准备。凡与圣职人员、献祭之地点、时间与行动有关的一切事情,都经过严格详细的规定。律法是很难负的轭(徒15:10),但在那个时候,为了增强罪恶意识,叫人知道赦免的需要,了解献祭的意义与必要,并引领人到基督面前,所以律法乃是必须的。 虽然如此,在此法理的规定中,于以色列宗教生活上又出现另外一个组织。我们必须记得,以色列民生活在整个迦南地,甚至多少有一些住在约旦河那边。比较上来说,只有少数的人能上耶路撒冷过节
,此外大多数的人则是在自己的住处严格地遵守安息日。很可能在安息日等的日子中,信徒都举行宗教上的聚会,并参与律法的默想、唱诗与祈祷,我们在徒十五21中读到,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中都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都在会堂里诵读。 会堂的起源,我们无从得知,但却要追溯到许久以前。当被掳以后,犹太人分散各地,远离了祖国与圣殿,所以在异地居住时,这些会堂就对他们产生了一斩新的意义。凡有犹太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会堂建立。在特殊的季节、安息日、节期,也在平日,犹太人都聚集在会堂中表白他们共同的信仰、祈祷,聆听律法书与先知书部分的诵读,并且也听些独特的讲论(路4:21)与祭司的祝福。教会的治理则交给一般长老,他们受权来执行惩戒与除教,有分于教会服事的各不同部分,并主领宗教的服事(可5:22、35以下;路8:49;13:14)。在教会职员当中有司库,他们接受教会的捐款,以及执事,负责将圣经(指旧约卷著的书卷)放回原处(路4:20)。治理会堂的全部规则,对犹太人的生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并且在各方面对基督教会的组织上提供了一范例。 耶稣经常参加会堂的聚集(路4:16),他本人对于传摩西律法也是坚持的,为的
是要尽诸般的义(太3:15)。虽然如此,但基督既然这样遵守律法,并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所以他才将不同的担子放在门徒肩上,可是此担子却和负律法的轭不同。此不同的担子乃是轻省的,能叫他们心里得安息(太11:29、30)。他传扬神国的福音,并召聚门徒与他相处,承认他为主,并且逐渐地、愈发地认识基督的位格与工作。 基督在门徒当中想到了以色列的十二支派(太19:28),所以就在他们当中选出了十二位,称他们为使徒(路6:13)。这种拣选使徒的严肃性与重要性,可以从耶稣整夜向神祷告的事上清楚看出(路6:12)。从人这方面来说,论到神国的前途,端赖这次的拣选。称十二位门徒为使徒,这词的意义就是使者或宣教师,且此名词在当时非常通用。在犹太人中,从耶路撒冷被差遣为圣殿收款的人,大概都被称为使徒。在新约中,耶稣自己也被称为使者(来3:1),巴拿巴也被称为使徒(徒14:4、14),或许有些传福音的其他人也被如此称呼。但不久使徒这名称就专指耶稣所拣选的那十二个人,后来又特别称保罗为外邦人的使徒(徒1:2;2:37;加1:17;林前9:5;15:7;路2:2;18:20;21:14)。 拣选使徒的直接目的,
就是他们必须与耶稣同在,同时为耶稣亲自差遣,出去传福音并医治病人(可3:14—15)。根据太十1以下的经文(参可6:7以下;路9:1以下),耶稣的确如此差遣他们,到加利利的各乡村城市去。藉着这一次的差遣,耶稣的本意是要将福音传给他自己无法传到的犹太人,同时为将来的工作预备他的使徒。那未来的召命,不是别的,就是在耶稣升天之后,他们应当出来为主作见证,并依据那见证来建立他的教会。基督为此用一特别的方法来装备他们,与他们同入同出,并教导他们成为他话语、工作、生活、苦难、死亡,特别是他的复活的见证人(徒1:8、22;2:32;3:15等),又应许将真理的灵赐给他们,引领他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安慰他们,永远与他们同在(约14:17;15:26;16:17;20:23)。在此预备的同时,基督又赐给他们传道与教导的能力,又叫他们能医治人各样的病症,且又执行圣餐、洗礼、惩戒,并藉着赦免或不赦免人的罪而打开或关闭天国的门(太16:19;18:18;28:19;约20:23)。使徒是基督的仆人,是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 在使徒当中,彼得身居首位,他是约拿的儿子、伯赛大的渔夫(约1:43—44),
在耶稣认识他以前,他就已经成家了(可1:21、29)。他原来的名字是西门,但是在耶稣头次与他会面时,就为他加了一矶法或彼得的名字,意思就是磐石(约1:42)。此名字说明了他的冒险、患难、独立、宽大、坚定的性情。在耶稣的生平中,也得知彼得的事。他在门徒中是头一个被拣选的(可3:13)。为使徒的代表者与发言人。他的坚定在耶稣受难时,经历了很难的试炼,并且在一次可怕的宣称上不认主,但主却又将之扶起(路22:32;约21:15以下),因此他能回头坚固他的弟兄(路22:32)。因此在耶稣的升天后不久,他又再次取得领导的地位;在拣选马提亚(徒1:15以下)、五旬节讲道上(徒2:14以下),在行神迹的工作上(徒3:6),在公会前为教会辩护上(徒4:8以下),在定亚拿尼亚与撒非拉的罪上(徒5:4以下),在传道于撒玛利亚的事上(徒8:14),在向外邦人传福音上(徒10:1以下),以及在耶路撒冷大会聚集上(徒15:7以下),都在在显出他领导的地位。 天主教根据以上所说的情形辩驳,说彼得较其他的使徒具有更高的地位,且后来在罗马成为第一任的教皇。可是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彼得是使徒中第一且是最杰出的,这是
不错,但他却并没优于其他使徒的地位与权柄。其余的十一位,也都和他一样是使徒。传道与教导、执行洗礼与圣餐、开关天国之门的权柄,不是单给他一个人(太16:19),乃是也给了其余的使徒(太18:18;28:19;约20:23)。事实上,彼得在徒十五以后,就退隐到一隐藏的地位,所以我们对于他后来的情形只能知道以下这几件事:他在安提阿(加2:11),他在巴比伦(彼前5:13),以及后来在罗马殉道而死(约1:18、19)。于是他将工作让给保罗。保罗一方面称自己是使徒中最小的(林前15:9),但是另一方面,不论是在地位、职份、权柄、工作上(林前15:10;林后11:23以下;12:11),他都不愿居次要地位,同时他在安提阿时也曾严厉责备过彼得(加2:11)。 我们在太十六18中读到,耶稣在彼得勇敢、清楚地承认他弥赛亚的职份后,对他说了以下的话: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耶稣说这个话,心中所想的并不是彼得这个人,也不是彼得刚刚所作的承认,乃是承认彼得(彼得为一个承认者,更特别的乃是因彼得以基督所有使徒的名义来承认基督)。彼得并不是唯一的承认者,其他的使徒也是如此承认,所以教会并不是单
独建造在彼得身上,乃是建造在所有使徒身上(弗2:20;启21:14)。使徒职份乃是教会永远的根基;若不是和使徒以及他们所传的道有交通,那么就无法与基督有交通了(约17:20;约壹1:3)。 教会行政 在耶稣升天之后,使徒们即刻成为耶路撒冷教会的领导,并成立了教会法庭,掌握着一切所有的权柄。他们的权柄并不是由教会而来,乃是从基督而来。正如彼得后来所描述的,这种权柄是用来牧养神的群羊,并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2、3)。使徒的职份是在教会之上,同时也是为了教会的益处。使徒职份的设立,乃是为了教会的缘故(弗4:11—12),这在耶路撒冷教会中可清楚看出。使徒领导信徒的聚会(徒1:15),传道并施洗(徒2:38),且保持真理的纯洁,在掰饼、彼此交接、祈祷上都恒心坚守(徒2:42)。他们又行了许多神迹奇事(徒2:43),在贫困的弟兄姊妹中间分配馈赠(徒4:37;5:2)。起初,教会除了使徒之外,并无其他别的职份。凡他们所作的,就是现今教师、牧师、长老与执事所作的。 但是这种情形无法维持长久,特别是
当教会扩张的时候,在耶路撒冷的范围之外,尚有犹大、撒玛利亚、加利利,后来又延至外邦世界各地的教会,以致耶路撒冷的母会必须提供辅导与资助。这些事在以下两方面见诸实行:即所有的教会都被视为一体,并特别地论到每一个教会。在耶路撒冷城之外,其他一些乡镇的教会,并不从属于此教会,乃是与她独立平等的教会。我们可以称耶路撒冷的教会为母会,意思是她是头一个教会,而其他教会则是由于她努力传道才产生的。如果我们认为其他别的教会与耶路撒冷教会维持着一靠赖的关系,那么这种说法就是错误的。这样说来,就不可能有母会这回事,因为每一个教会都唯独是直接靠赖基督和他的灵而存在,虽然有时用传道作方法,但其根源都是从圣灵而来,所以每一个都是基督的教会,并不是另一个教会的分支,就好象在耶路撒冷、罗马、其他各处的教会分支一样。然而虽然教会在巴勒斯坦地逐渐成长,但却不是耶路撒冷教会的子会,乃是平等的,都依从、服在使徒的权柄之下。 使徒不单只是地方教会的法庭,他们也是且永远是各地教会的法庭,具有审判的权威。因此撒玛利亚刚一接受神的话,使徒们就差遣彼得和约翰到那里去,为信徒祈祷,要叫他们受圣灵,又在他们中间传讲神的道(徒8:13
—25)。后来彼得就遍访在犹大、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新教会,为的是要坚固他们,并促进他们彼此间的相交(徒9:31、32)。所以教会与教会之间并不是散漫的,也并不是各自为政、独善其身;相反地这些教会乃是继续以使徒职份为其根基。 按照目前的情形来看,使徒的工作是得着迅速的发展,工作的分担、工作的增加势在必行。在工作的分担方面,于耶路撒冷大会时已见端倪,由于会众的共同认可,使徒们就向犹太人开始工作,保罗则往外邦人那里去(加2:6—9)。当然,这种工作上的分担,并非是绝对的,好象保罗永远也不能向犹太人传福音,或在耶路撒冷的众使徒永远也不能向外邦人工作一样。保罗还是继续关心他本国的百姓,就是他所深爱的,而彼得、约翰、雅各,根据他们所写的书信,他们在外邦归主的基督徒中间也是很活跃的。虽然如此,这只不过是一工作上的区分,只是划了一般的界限而已,使着两方面多少有些工作上的自由。 第二,我们必须来看一看使徒们的同工,即在各种活动与他们站在一起的人。这些人是巴拿巴(徒13:2)、马可与路加(徒12:25;13:5;门24章)、提摩太(罗16:21;帖前3:2)、提多(林后8:23)与西拉(徒15
:40;参较罗16:9;腓2:25;4:3;西40:10—11)。有时这些人就好象腓利(徒8:5、40;21:8),被称为传福音的(弗4:11;提后4:5)。此外,使徒也从先知得着帮助,这些人并没有特殊的职务,但却从神领受了特别的恩赐。这些人即如亚迦布(徒11:28;21:10)、腓利的女儿(徒21:9),都帮助过教会,并在真理上建立教会(林前12:28;14:4;弗4:11)。 所有这些职份——使徒、先知与传福音的——在程度上来说,他们的职务已经消失,按照实际情形来说,他们已不再会被他人取代了。当教会在世上初立时,在那不寻常的时刻,这些人是必须的,但是他们的工作在主里却不是停顿的,因为,第一,他们的确在耶稣基督唯一的根基上建立了教会(林前3:11),第二,他们的见证在新约的各卷书中,即在福音书、书信、使徒行传与启示录中,将继续地永存下去,当然也在今日的全教会中继续下去。由于这些见证,教会才能在历代以来,在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掰饼、祈祷上坚持到底(徒2:42)。使徒所说的道理,首先是用口传,后来则是记载下来,支持并确保了教会的合一性,不单只是教会在全世界的扩展上,也关系到教会永远
的扩展。 使徒在治理一般教会的工作上领受了先知与传福音职份的帮助,他们在照顾地方教会上也得到长老与执事的资助。我们必须记得,当初是使徒亲自办理有关慈善的捐献(徒4:37;5:2)。但是当教会扩大后,他们就不可能亲自照管了。后来教会在每天的服事上起了争论,使徒就建议选出信心充足、圣灵充满的七位信徒,来管理饭食(徒6:1—6)。这是否是有关执事设立的记载,有许多不同的意见。使徒行传第六章中,使徒所设立之七个人的职务,要较现今执事所作的更多。但无论如何我们清楚的读到,使徒们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4)。而所选出的七位执事,则要管理饭食——往往在吃过饭后再举行圣餐——并将信徒带来的食物分给穷人,以及后来所余剩的食物与金钱也分给穷人。 在其他教会中,也设立了职事的职份,我们看到在腓立比(腓1:1)、以弗所(提前3:8;参较罗12:8;林前12:28)也都有执事。而在提前三8以下,保罗则归纳出执事必须具备的资格。在耶路撒冷的教会也照样遵行了此规定。他们建议了教会这七个人所需要的才能,以及此职份的性质与工作。于是教会就选出了七个人,最后由使徒按手将此职份加给他们。 除执事之外,又设立
了长老。关于长老职份的由来,我们毫无所知。但是当我们回想到犹太人时,就看见他们由长者来治理民事、会堂生活中的一切事,已是司空见惯了。那么若从教会肢体中拣选一些人来担任监督与惩戒之责,也就没有什么值得惊讶的了。我们顺便在徒十一30中看到,他们领受了保罗与巴拿巴从住在犹大地的弟兄们那里收到的捐献,又在徒十五2以下耶路撒冷的大会上,他们一起讨论在犹太人与外邦人中传道的规则。 这长老的职份也迅速地传递到其他教会中。保罗与巴拿巴在所到和所立的教会中选举了长老(徒14:23;参较21:18)。在以弗所(徒20:28)、腓立比(腓1:1)也设立了长老,在那里被称为监督。在林前十二28中被称为治理事的,而在弗四11中则又称之为牧师与教师(帖前5:12;林前16:15、16;罗12:8;来13:7;彼前5:1;雅5:14—16;提前4:14;5:17—22;多1:5—9)。在提前三1以下与多一6—9中,保罗提出了他们的资格,又在多一5中要求提多在每个教会中设立长老。吩咐每位长老要监督教会(徒21:28弗4:11;彼前5:2),要分别出来治理教会,并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提前5:17;来13:7;彼前4
:11;提前3:2)。在约叁9中提到一个人丢特腓,他在教会中为首,却误用了长老的职权。另外七个教会的使者(启2:1—8)也是这一类教师,和其他一同作长老的有所不同,他们特别是在真道上劳苦,以致占有意义特别深远的地位。 教会的政治形态 使徒所显示的教会管理制度非常简单,所设立的职份只有几项,事实上仅有两种而已:即长老与执事,而第一种又可分为教导的与治理的长老。这些职份实际上是由使徒所设立;他们为这些职份定下了责任与资格,但在拣选人员上却是与教会一同考虑,并且一旦选好,使徒就藉着按手之礼将这职分赋予他们。其中并没有什么权势支配的能力。因为既然基督自己是教会的头(弗1:22),唯一的夫子(太23:8—10)与主(约13:13;林前8:6;腓2:11),那么教会中就不可能再有其他任何一种权柄与他同时并列,或与他相对,乃都是为他所委派,并为他所限制。 在教会尚未建立之前的那段时间,神确实设立了使徒、传福音者与先知的特殊职份。虽然他们必须将那权柄应用于教会的服事上,可是他们所领受的职份与权柄却是从神,而非从教会而来(太20:25—27;彼前5:3)。论到那仍存在于教会中的一般职份也是如此
,甚至更甚。牧师与教师、长老与执事,他们的职份与权柄,同样也是从基督而来,因为这些职分乃是他所设立,为他继续保守,并赐下合适人选与恩赐,且经由教会来指定的(林前12:18;弗4:11)。但赐给他们这些恩赐与权柄,乃是要他们为着教会的益处而使用,为要成全圣徒(弗4:12)。因此职份的设立,乃是为了要使教会能恒心遵守使徒的教训,彼此交接、掰饼与祈祷(徒2:42)。 但这曾是单纯、美好的整个规则或管理,却早在使徒时期之后很快就被扭曲、变质了。首先是发生在监督的职份上,即所谓的主教制度。在新约圣经与使徒后期时代的一些著作中,长老与监督的名称通常是指着同一个人说的。而他们的任务乃是将界定好之管理与惩戒的工作交托那被选立的长老(徒20:17;参较结20:28;多1:5、7;彼前5:1、2)。 但在第二世纪初的一些教会中,却早已将二者作了区分:即监督在阶级上高过长老与执事,并且被视为特殊职份的持有者、使徒的继承人、纯正教义的保护者,与教会的基石。当然,这就开了教职政治之路,它一方面夺去长老与执事所有的自主力,并且将信徒的地位降至仅仅为一不成熟之普通人的水平,另一方面则是高抬主教与神父的权柄超
过教会之上,并在他们中间兴起罗马的主教,使他称为全教会的君王。这位继承彼得称为教宗的罗马主教,被认为持有天国的钥匙,为基督在地上的副摄政官,并且在信仰与生活上被赋予神圣、无误的能力。 在基督教会中,这种神父治理的发展,每一步都受到反抗。但这强烈的冲突却在宗教改革时期愈发炽烈,使得基督教界从此划分成两大分支。其中一些,如重洗派,甚至走入极端,坚持任何形式的职份、权柄与能力,都是与基督的教会相冲突。其他如在英国的圣公会,则断绝与罗马教皇的关系,但却保留主教的制度。而路德宗则恢复了讲道的职份,可是却将治理教会与照管穷人的职责,完全交给地方政府。所有这些关于教会行政的各样主张,彼此都并列共存。直到今日,不但信仰上有许多的不同,就是在基督教各宗派中的教会行政上也有许多差异。 加尔文一方面与天主教神父的主教制奋战,获得了胜利,一方面也恢复了讲道的职份以及长老与执事的职份,这份荣耀当归给他。藉着他,教会收回了自己的领域与独立自主的功能。他乃是为着教会的独立、惩戒权的自由运用、保持圣道与圣礼在执行上的纯净而坚苦奋战多年。当他想到教会时,他首先想到的并不是那教会的职份,或教会为一机构,他乃是非常
看重信徒的交通,且这些信徒必须藉他们的信仰与行为来证明他们是属神的子民,并且全都亲自被基督所膏,成为先知、祭司与君王。教会立即成为信徒的母体,同时也是信徒彼此交接的团体。她非常不同于那些仅在星期天聚在某处听听讲道的一群人;她乃是一个在周间仍能影响其内部与外部的相通团体。讲道仅是职份中之一种;与它同时并列的尚有长老的份,必须藉着个人的家庭访问、监督与惩戒来执行他的工作;此外尚有执事的职份,必须向穷人与生病的人施怜悯;最后则是教师的职份,它的职能乃在于阐明、教导并卫护真理。 虽然每个教会单单因着基督所赐的根基与存在、恩赐与权柄、职份与任务而独立自主,可是她同样也与那些立于同一基础上的所有教会有着亲密的关系。这在使徒时代也是如此。每一个教会,不论她是如何的渺小或平凡,都是基督的教会,是他的身体与圣殿;而且从一开始,每个教会都不需要抉择或判断,就与其他所有的教会一同被接纳进入一属灵的合一中。所有的教会共同组成一个教会(太16:18);她们都顺服使徒的权威,并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她们在生活与宣认上是合一的,并且同有一洗、一信、一灵、一主、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
,贯乎众人之中的神(弗4:3—6)。他们常常藉着巡回信徒(如亚居拉和百基拉)(徒18:2、18,罗16:3;提后4:19)、相互问安(罗16:16;林前16:20;林后13:12及他处)与爱的服事(徒11:29;林前16:1;林后8:1;9:1;加2:10)来保守彼此间的团契。同时他们也彼此交换诵读使徒们所写给他们的书信(西4:16),并且一起审议一些困难的案件,然后采取共同的决定(徒15)。 在各种形式的教会次序中,为加尔文所恢复的长老制度,算是最合乎使徒时期的教会行政。 教会的权能——神道、圣礼与惩戒 基督设立在教会中的所有职务与职份,都陈明在他的话语中。他并没有赐给他的门徒属世的权力(太20:25—27),也没有赐给他们象神父一般的管辖权(彼前5:3),因为他们都是属灵的人(林前2:10—16),被圣灵所膏(彼前2:20),并且招聚成为一群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而设立才干与职份的唯一目的,乃是要那些领受的人,用爱心彼此互相服事(罗13:8;加5:13)。他们争战的兵器完全是属灵的(林后10:4),包括了真理的腰带、公义的护心镜、信德的藤牌、救恩的头盔,与圣灵的宝剑
(弗6:14—17)。 所以神话语的真实与纯洁,乃是人认识基督教会的唯一记号。藉着道,所有教会的真信徒得着重生,并且带来了信心与悔改、洁净与成圣、聚集与建立;同时这些信徒也被要求要遵守(约8:31;14:23)、查考(约5:39)神的话,因此能辨别诸灵(约壹4:1),弃绝那不传此道的人(加1:8;多3:10;约贰9)。用加尔文的说法来说,神的道事实上乃是教会的灵魂。 神的道不仅仅是赐给设立在教会中的圣职人员,也是赐给所有的信徒(约5:39;徒17:11),以致他们能因圣经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着盼望(罗15:4),并且能互相教导、彼此劝勉(罗12:7、8;西3:16;来10:24、25)。罗马天主教曲解了这事实,但宗教改革却将圣经归还给每一个人,使得家庭与学校、科学与艺术、社会与国家,以及每一位信徒,都能接近这教训与教导的源头。此外神也预备了专门讲解他话语的人。他不断地赐给教会牧师与教师(林前12:28;弗4:11;提前5:17;提后2:2),使他们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教导神的道(徒20:20),用灵奶喂养未成熟的会友,用干粮喂养成熟的信徒(林前3:2;来5:12;彼前
2:2);他们尤其是配合着个别百姓与各个时代、每个教会与信徒的需要而如此作(徒20:20、27;提后2:15;4:2)。换言之,服事神的话包括了对它的保守、翻译、解释、传扬与辩护,并且向所有的人宣告;因此教会能继续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成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神的道在圣礼中得以确立,而此圣礼乃是恩典之约的标记与印证,因此能增强人的信心。旧约中神为了这个目的,就曾使用割礼(创17:9以下)与逾越节(出12:7以下)。二者都代表了一个属灵的意义,割礼乃是因信称义(罗4:11)与心里之割礼的表记(申30:6;罗2:28—29)。而逾越节则预表基督是为罪所献上的赎罪祭物(约1:29、36;19:33、36)。因此,二者都在基督的受苦与受死上得以应验(西2:11;林前5:7),并且在新约中为洗礼(太28:19)与圣餐(太26:17)所取代。这两个标记,就是一般所知的圣礼(即奥秘事:林前4:1),并没有任何圣经的根据,就被罗马天主教另外加上了五项圣礼(即告解、补赎、婚礼、按立礼与临终抹油礼),以及其他无数的礼仪;而这两项标记的本身,在空间与物质上并不包含着神的
恩典,乃只是令人回忆、坚信神藉着圣灵所赐给信徒的恩典。这两项圣礼拥有恩典之约的全部恩益,换言之即拥有基督自己,但除非藉着信心,不然是无法得着那些恩益的。因此,它们乃是为着信徒及其在基督里的产业而设立的。它们不是在神话语之先,乃是以神的话语为依据;它们无法在神话语以及信心接受的范围之外给予人什么特别的恩典;相反地,它们乃是以神所设立的恩典之约为基础,并且只是帮助人坚信此约。 明确地说,洗礼乃是赦罪(徒2:38;22:16)与重生(多3:5);恩典的标记与印证,藉此加入基督与他的教会的团契中(罗6:4)。因此洗礼并不仅对那些藉着传道工作为基督所赢得的成年人发生效用,对于信徒的孩子也是同样有效的,因为他们和他们的父母都被包括在恩典之约中(创17:7;太18:2、3;19:14;21:16;徒2:39),属于教会(林前7:14),并被带进入与主的团契中(弗6:1;西3:20)。及至这些孩子们渐渐长大,到了懂事的年龄,藉着公开承认自己的罪来承认那约,并能分辨主的身与主的血(林前11:28)时,他们才被召与全教会一同不断地宣告主的死直到他再来,并且在与主的相交中坚固自己。虽然洗礼与圣餐都以恩典
之约为其内容,并且二者都确保了赦罪的恩益,但在这一点上圣餐就不同于洗礼,即圣餐不是归入的标记与印证,乃是在基督与他信徒的相交中,成熟和坚固的标记与印证(林前10:16、17)。 对圣道与圣礼的执行之外,最后还必须加上惩戒和慈善的工作。惩戒有时也被称为权柄之钥,首先是赐给彼得(太18:18;16:18),而后赐给全教会的正式组织(太18:17;林前5:4;帖后3:14)。它包括了两项事实,即教会要奉主的名藉着她的圣职人员对义人说,他必享福乐,对恶人则要说,他必按自己所行的受报应(赛3:10—11)。所以教会当在平时信徒聚集的时候,公开地藉着神的话来劝勉人,而在特殊时刻则挨家挨户地作家庭拜访。在改革宗教会内,这已经取代了罗马天主教的告解,并且是按着使徒的榜样去行(太10:12;约21:15—17;徒20:20;来13:17)。最后,教会在执行惩戒时,对于那硬着颈项仍活在罪中的人,要特别直接地加以警戒,并且将之逐出教会的团契(太18:15—17;罗1:16、17;林前5:2;5:9—13;林后2:5—10;帖后3:6;多3:10;约贰10;启2:2)。 但当教会奉主的名如此关心到主的
圣礼,并将罪人弃于相交团契之外的同时,她也应以极大的怜悯来怜恤那些贫穷与患病的,并提供他们属灵与身体上的一切需要。基督不仅自己如此作(太11:5),他也命令他的门徒如此作(太5:42—45;6:1—4;25:34以下;可14:7及他处)。信徒都被教导必须要帮补圣徒的缺乏(罗12:13),诚实的施舍、甘心的怜悯人(罗12:8),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1:27),奉主的名为患病的祈祷(雅5:14),并且彼此分担重担,如此才完成了基督的律法(罗12:15;加6:2)。 信心与爱心是基督教会的两大力量,此外还要加上盼望。这世界中一切不知自己将往何处去的人,常常因为沮丧与绝望而陷入腐败中,但教会却发出了她令人喜悦的盼望。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