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得救
在新约原文中,有三个字说明得救的道理,这三个字代表着人间三种不同的关系。
基督藉着他的受死使人由罪恶之中得蒙救赎,这是基督教的一个中心要道,这个要道不是靠着文字语言所能完全阐明的。
这三个字——救赎、和好与挽回祭,都不过是从三方面述说一个道理,每一个字有它的缺点,但三个字合在一起,可以把得救的道理解释得比较更完备一些。
救赎,“吕特罗欧”(λυτρóω),这个字是说明主人与奴仆的关系,原文有被释放得自由的意思,主人付出一个代价,使奴仆得到自由。
这个字在旧约中是最常见的,例如申命记7章8节记载说:“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
耶和华救赎以色列人,是付过代价的,如先知以赛亚所说:“因为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是以色列的圣者你的救主,我已经使埃及作你的赎价,使古实和西巴代替你”(赛43:3)。
这个字不但用在国家上,也有时用在个人身上,说明神如何救赎个人脱离罪恶。
如约伯所说:“上帝救赎我的灵魂免入深坑,我的生命也必见光”(伯33:28);“雅各啊,创造你的耶和华……现在如此说,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救赎了你”(赛43:1)在旧约时代,一个穷乏的人把自己卖掉,以后他的亲族可以将他赎回,赎他的人称为救赎者,用在神的身上,称为救赎主。
救赎二字在旧约中按动词和名物词来用,共见一百三十多次,有时指着救赎个人,也有时指着救赎以色列全民族。
在新约中保罗常用救赎,“阿仆吕特罗西司”(áπολύτρωσιs)来代替上面所讲的“吕特罗欧”(λυτρóω)。
加上“阿仆”(àπò)是表明救赎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基督已经付了代价,把人从罪恶中救赎出来,以后不再被罪恶所掳,成为罪的奴仆。
保罗说:“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如今却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罗3:24)。
彼得说:“你们得赎,脱去你们祖宗所传流虚妄的行为,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1:18-19)。
由此可见,基督的舍命成了万人的赎价(提前2:6)。
(一)买与买出
与救赎有连带关系的两个字就是买,“阿苟若走”(áγορáξω)与买出,“哀克司阿苟若走”(έξαγορáζω)。
“买”的意思是说我们所有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仆,如今主用他的宝血作为重价买了我们,使我们得蒙救赎(林前6:20;林前7:23:彼后2:1;启5:9)。
“买出”的意思是说从市场上买出来以后,不再回到市场。
加拉太书特别用“买出”这个字说明我们是从律法与罪恶中买出来的,以后不再回到律法和罪恶中去了。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买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买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5)。
保罗说:“你们要爱惜光阴”,原文是买出光阴,赎出光阴,意思说,我们的光阴是分别为圣的,因此我们应当过着分别为圣的日子(西4:5;弗5:16)。
(二)和好的意义
除了救赎二字外,保罗还常用和好,“卡他拉搜”(καταλλáσσω)来说明得救的道理。
这个字原来指着从敌对的关系变成友好的关系;在圣经中是指着人与神和好的意思。
据保罗的看法,犯罪的人都是与神为敌的。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上帝为仇,因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7);“你们从前与上帝隔绝,因着恶行,心里与他为敌”(西1:21)。
雅各说:“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上帝为敌”(雅4:4)。
人既然是作了神的仇敌,根本不能讨神的喜悦,更谈不到事奉神,荣耀神,求神的帮助和赦免,因此得救的工作也无法完成。
神造人原来是按照自己的本像,后来因为人犯罪,与神隔绝了。
现在为了恢复人与神应有的关系,神差遣他的爱子耶稣基督降世,作成和好的功夫。
保罗说:“你们从前远离上帝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而且他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既在十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上帝和好了”(弗2:13-16)。
他又说:“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上帝儿子的死,得与上帝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罗5:10)。
保罗也承认和好的道理是得救的过程,因此作神的仆人需要传扬和好的福音。
他说:“一切都是出于上帝,他藉着基督使我们与他和好,又将劝人与他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并且将这和好的道理托付了我们”(林后5:18-19)。
和好是说明从敌对的关系变成友好的关系;从疏远的关系变成亲近的关系;从被丢弃的关系变成被收回的关系。
(三)挽回祭的意义
第三个名词挽回祭,“希拉司梦司”(ιλασμòs)。
也是说明得救的道理。
这个字说明耶稣是中保,是大祭司,藉着他的牺牲,挽回神的义怒。
挽回祭是根据旧约时代大祭司每年为挽回以色列人的罪,献上公牛和公羊,并且用指头弹血在施恩座的坛前,为自己和百姓赎罪。
这种赎罪献祭的方法,在利未记16章记载得很详细。
在约翰一书特别提出这个名词来说,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证明他的大爱(约壹2:2;约壹4:10)。
这也就是说明人的得救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着耶稣基督牺牲流血的功劳,为了挽回神的义怒而献上自己作为祭物。
保罗也用过这个名词,在原文中另一种写法,称为“希拉司提若安”(ιλαστηριον)。
在中文中也译成挽回祭。
他说:“上帝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上帝的义”(罗3:25)。
保罗所用的字原有赎罪祭的意思。
“希拉司提若安”原指犹太人以牺牲的血涂在约柜盖上,藉此礼以得到神的赦免。
这个字在希伯来书9章5节译为“施恩座”。
总之,以上这几个字一一救赎、和好、挽回祭,是从三种不同的关系上说明救恩的要道。
救赎是说人在罪恶过犯之中,好像是作一个俘虏,为要把这个俘虏赎回来,必须付出代价,因此,基督的死成了一个赎价。
和好是说人因着犯罪与神隔绝,形成了与神敌对的关系,现在藉着耶稣基督又与神和好了,恢复应有的状况。
挽回祭是说明恢复和好的过程,藉着基督的血,使神挽回他的义怒,使人又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神的施恩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这三个名词虽然在历史上、文字上,有一些不同的背景,但基本的意义和教训仍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