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福音派重要真理
庄士敦(PatrickJohnstone)在其《世界行动》(OperationWorld)一书里,这么说:「近几年来进入神国的人数可以说空前未见,历史上从没见过有如此高比例的人听到福音,而福音派基督徒的增长亦如此令人振奋。尤其自二次大战以来,在第三世界里,福音派信徒的增长更是急剧地节节上升……」(注1)。
然而,即使在世界各地都见扩展(甚至可称为暴涨),福音派信徒却经常不得好评,常遭误解及误传。
譬如,那位在第一次大战期间担任英军主任牧师,既爽朗又敬虔,颇具好评的主教泰勒·史密斯(JohnTaylorSmith),就被帕尔宾斯(JohnPeart-Binne)说成是个「眼光窄狭,思想僵硬,狂热虔诚的福音派分子。」(注2)。
圣彼得教堂的沙迈克牧师(MichaelSaward)提到,有次一位貌美但无知的报社记者问他:「这些福音派人士……是不是些拜蛇的人?」(注3)。
哈尔(DavidHare)在他那本剧本书里对费瑞斯牧师(TonyFerris)描写算是比较真确,但还是不太友善,他把人的不同神学观点归因於社会阶层的差异。他写说:「受过教育的神职人员不喜欢福音派人士,因为他们喝甜酒、养鹦哥,墙上挂著成列的鸭子模型……而且还有种令人不愉快的习性,叫人情绪激动。」(注4)。
在北美,维吉尼亚大学汉特(JamesDavisonHunter)教授就在书中飨以读者时下各种诋毁的话,他说学术界的中坚分子显然把福音派分子描写成是一群「左派狂热分子」,「宗教疯子」,「厌人厌世的旁门左道」,「狂热分子」,「煽动群众者」,「反智性、头脑简单的人」。我们所传的信息则是「阴险」、「情世疾俗」、「偏狭」、「分歧」又「不合理性」(注5)。
到底福音派基督教,或者说福音派信仰是个什麽,居然会同时引起好评及中伤,一方面有著快速的增长,另一方面又招惹众多非议?容笔者先陈述什麽不是福音派信仰。
福音派三不
第一,福音派信仰不是新兴的派别。相反地,我们敢说福音派基督教是原先使徒所传袭下来的新约基督教。十六世纪时就曾发生相同的正反争议,当时的宗教改革人士经常被罗马天主教会冠以标新立异的帽子,但是他们否认教廷的指控,并且主张中古时期学儒才是标新立异的人,而宗教改革人士则属改创之辈,一心想回归到起源,恢复原始、正宗的福音。马丁路德写道:「我们不在教导新东西,而是重复建立旧有的,亦即使徒以及一切在我们以先的敬虔师傅所教导的。」(注6)英国宗教改革极受欢迎的传道者拉提摩尔(HughLatimer)也作了同样的表白:「你说这是门新学问,我如今倒要告诉你这是个旧学问。(注7)萨里斯柏瑞大教堂的祖尔主教(JohnJewel)在著名的《辩道》(Apology)一书(1562年)中说得好:「今天传给诸位的教义,不是属於我们的;此非我们所写、非我们所寻得、非我们所发明。我们传递的原是教会先贤、众使徒,以及救主基督自己所带来的道理。」(注8)。
批评福音派基督徒标新立异的声音在每个时代都能听得到,并且也有同样的反驳声浪。例如,约翰卫斯理就常被指控把新兴道理带进英国国教,而他也严厉否认,且坚持说:「我所教导的根本就是平白固有的基督教道理」(注9)。
在葛理翰一生不寻常的布道生涯时期遭到指控,说他的信息陈腐老旧、了无新意,把宗教起因推回了一百年。然而他却同样答辩说:「我的确想要把这宗教往回推--不只一百年,而是一千九百年,回到使徒行传,就是那群被指控把罗马帝国搞得天翻地覆的初代世纪跟随基督的人。」(注10)。
第二,福音派信条不是基督教正统的旁门。它既不是漩涡,也不是逆流,而是基督教的主流。福音派信徒能坦然地念颂使徒信经而不感迟疑,福音派这个名称虽然引起的一些反感,事实上却是个名正言顺、历史悠久、相当体面的一个字眼。
这名称是在十八世纪早期,因着跟约翰卫期理以及怀特腓德(georgewhitefield)有关联的福音复兴(evangelicalrevival)而普遍被使用,但在十七世纪时,则被用来称呼英国清**及德国敬虔派,以及十六世纪时的那些宗教改革人士,他们皆被称作福音派人,(evangelici,evangeliciviri的简称,英文作evangelicalman)。
不过这还不是最早的字源。十五世纪的约翰威克里夫,有时被形容是宗教改革晨星的他,就会被叫做福音导师,(doctorevangelicus)。还有更早所有那些高举圣经及十架权威的基督教领袖,也是属於福音派的原班人马,其中当然包括了宣扬神恩是人性罪恶惟一解药的伟大教父奥古斯丁。而从他再推前一步,则来到圣经新约时代那群人所传的「福音」(evangel)。这便是福音派基督徒名称的最早起源。
只是,「福音派」这个名字在近代历史上才被通行使用。例如在十九世纪时的英国,就出现不少显赫的福音派领袖。沈美恩(CharlesSimeon)担任剑桥三一教会牧师五十二年之久(1782一1833),他的解经式讲道对那一代的学生有极大的影响力。威伯福斯(WilliamWilberforce)与克拉朋联盟(ClaphamSect)为黑奴权益奋斗四十五年,终於在1807年首先废除了贩奴,然後在1833年终於废除了奴役制度。古柏侯爵(AnthonyAshleyCooper,1801—1885)能从福音信仰中为他所带出的社会改革找著灵感。还有利物浦主教赖尔(J.C.Ryle,1880-1900)在抵制他称之为「浪漫主义」及「怀疑主义」的波潮中,成为一位为福音真理大声疾呼的能言善道志士。
十九世纪在北美也出现一些杰出的领导人物,例如芬尼(CharlesG.Finney,1792-1875)极力委身於布道及社会改革事工。他创办一系列可以想得出慈善事业的「慈善团体」,其中一位门生魏德(TheodoreWeld)为反奴运动,努力奉献一生。慕迪(D.L.Moody,1837-1899),以致力于英、美两地的布道而著名,但他同时很尽力于教育事工,个人的影响力也相当广远。另一位神学教育者贺智(CharlesHodge,1797-1878),在普林斯敦神学院任教五十六年,不但为福音正统信仰献身奋斗,而且教过三千名以上的学生,在此也该提到成功的商入泰鹏兄弟二人(ArthurandLewisTappan),慷慨资助社会改革、宣教、布道、分发圣经、基督教教育事业,以及反奴役运动。
第三,福音派信仰不是基要主义的同义词。两者各有不同的历史背景,并且名称上也各有不同的言外之意。
「基要主义」今天常被当成污蔑性的神学字眼,其实它有着很高尚的来源。它起自南加州的司图渥特兄弟(LymanandMiltonStewart)在1909-1915年间所发行名为《基要真理》(TheFundamentals)的十二本小册子,每册有好几篇不同作者的文章,免费分发了好几百万册。其中的文章包括了像圣经权威、神性、道成肉身、童女生子、赎罪受死、身体复活、耶稣再来、圣灵、罪、救恩及审判、敬拜、世界宣教以及布道等基本基督督教真理,「基要主义派」一词於是成为凡相信这些基督教中心信仰之人的指称。《基要真理》的作者遍及英、美两地,包括了一些福音派中坚分子,像是叨雷(R.A.Torrey),华菲德(B.B.Warfield),彼亚臣(A.T.Pierson),俄尔(JamesOrr),摩根(CampbellMorgan),以及赖尔(J.C.Ryle)主教和莫尔(HandleyMoule)。
基要派与福音派
就其本义而言,「基要派」被认为是「福音派」的同义词无可厚非。就拿卡尔·亨利(CarlHenry)1947年所出版相当具影响力的小书《现代基要主义的不安》(TheUneasyConscienceofModernFundamentalism)为例,他固然批判「福音派基督教越来越不涉及福音的社会层面」,并没有区分基要派及福音派。(注11)只是後来基要派逐渐在人心目中有了极端与过激的联想,才在五十年代期间,由北美福音派领袖像是卡尔·亨利、葛理翰、欧肯嘉(HaroldOckenga)等人倡导「新福音派」的名号来与他们所拒绝的旧有基要派区分开来。
因此,当巴尔(JamesBarr)的《基要主义》(Fundamentalism)以及司朋主教(JackSpong)的《把圣经从基要主义中救出来》(RescuingtheBiblefromFundamentalism)等书,或出於无知、误解或出於恶意中伤,还是在散布旧有的看法,当然令福音派为之气馁。因这些书似乎认为教会只有开化自由派与反开化基要派两种选择(注12)。
且让我们在此郑重指明,大多数之福音派基督教(至少在欧洲)排斥「基要派」这种称号,因为在许多重点上他们不同意自称是基要派人士的那些看法。
问题是,这些重点很难清楚提出,因为基要派从未明确地界定本身跟福音派的差异,或者出版一套能广为接受的教义性作品,当笔者现在反过来要区别福音派和基要派的信仰,无疑也会犯拘泥於成见,或是不分青红皂白的错误。不过尚请读者能记住,笔者以下所描写的,不是指那些认得出来的个人或群体,而是指出具比照性的一些「特质」。笔者十分明白,自己所描述的基要派很可能更合乎美国旧有的基要派,而不是指近代某些保持原有名称,但反对其中某些内容的那些人。同样地,笔者所描述的福音派是属理想化的那一种,因为有些近代福音派很可惜有名无实,达不到理想的标准。
对我而言,有十项特质值得提出来思考。
1.有关人类的思想,旧有的基要派给人一种不信任学术研究的印象,甚至包括科学研究;有些还倾於完全地反智性,反进步,而正宗的福音派认为所有的真理均属神的真理,我们的思考力是神的赏赐,是神给人的形象中很重要的层面,如果我们不思考,无异於污蔑神,而当我们或透过科学或藉由圣经「思想神的心思」(开普勒[JohannKepler]语)时,我们就是在荣耀神。
2.有关圣经的本质,基要派按字典来说,相信「圣经上每一个字,照字面而言都是属实。」这种说辞显然流於偏颇不实,过度引申「照字面」的意思,只是有些基要派分子的确有拘泥字面解经的倾向,难以否认。而福音派相信圣经所肯定的都是真理,同时也会认可它所肯定的有时是用表象或诗体表达(并非一定得按字面),本该按此作解,诚然连最极端的基要派也不会相信神真的有翎毛(诗九十一4)!
3.有关圣经的默示,基要派多以为是一种机械性的过程,人的作者是被动的,不扮演主动角色,因此基要派认为圣经是神口述撰写而成,像回**认为可兰经是阿拉藉天使加百列用阿拉伯文所陈述,而穆罕默德惟一的贡献就是将之听写下来,这样一来,可兰经就被相信成是天上原版一成不变的翻版,而福音派则强调圣经的双重作者性,也就是天上的作者透过人间的作者说话,然而两者却同时运用了他们所有的心力。
4.有关圣经的诠释,基要派似乎以为他们可以直接把经文应用在自己身上,彷佛圣经原先就是为他们而写,因此可以忽视圣经时代跟现今世代之间的文化隔阂。而福音派,至少在理想上用心致力於文化转换的工作,寻求经文的主要信息,并且从原来的文化脉络中抽离出来,然後重新处境化,应用在我们今天的情境里。
5.有关教会合一运动,基要派的态度不仅是存疑(这一点很有道理),更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大力反对。其中要算1941年麦圣泰(CarlMclntyre)创立的「美国基督教会议会」(AmerlcanCouncilofChristianchurches)作了最尖锐的态度表明。而福音派方面,许多人在对普世教协的自由派议题,以及常无原则性的方**予以批判之馀,却同时愿意保有辨识工夫,一方面肯定合一运动中对他们而言合乎圣经的部分,另一方面给予自己能拒绝接受对他们而言不合乎圣经的部分。
6.有关教会,基要派偏向持守一种隔离式的教会观,凡不赞同他们的教义立场的群体,都要与之隔离。他们忘记路德及加尔文本来并不情愿从教会分立而出,他们所想望的原是一种改革後的罗马公教。同样地,多数福音派者相信有必要寻求教会在教义及伦理上的纯正,同时也相信在今世不可能臻至完全的纯正。在纪律及容忍之间的平衡并不容易拿捏。
7.有关世界方面,基要派有时对世界的价值及标准照单全收(像是成功神学的理念),有时又拒之千里,惟恐遭其污染。福音派方面未能全然逃避沦为世俗的事实,但至少在理论上都想顺从圣经的告诫,一方面不与世同流合污,一方面回应主的呼召在世为光为盐,照亮黑暗、防范腐朽。
8.有关种族方面,基要派有种倾向——特别在美国及南非——为了固守白人的优越而维护种族隔离,甚至在教会中也是如此。福音派无疑地亦有种族歧视现象,但多半愿意认罪悔改,提倡实践种族平等。这项平等原先在创造中就存在,接而在基督里得到发扬光大。基督拆毁一切种族、社会、性别的隔墙,为要建立合一的新人类。
9.有关宣教事工,基要派倾於坚持「宣教」等於「布道」,教会的职分就是传福音,但是福音派在布道的优先之馀,不忘教会的社会责任。正如耶稣当年的服事一样,今天教会的服事,话语与行为、传讲与彰显、好消息与好行为要相辅相成。卡尔·亨利(CarlHenry)写说,两者若分割是「改革宗里最可耻的隔离」(注13)。
10.有关基督徒的盼望,基要派会对未来有独断的主张,虽然他们并非拥有这方面的专利,却经常对预言会怎么实现作细节探讨,把历史分作很刻板的不同时代,并且拥护一种基督教的锡安论,无视对巴勒斯坦人所施行的不公作为。
而福音派在肯定对主耶稣个人可见荣耀的再来有渴切的期待之同时,宁可对一些细节采取不可知的态度,因为即使大家都是笃信圣经的基督徒,也都会有各种不同的观点。
福音派阵营及其信条主张当我在解释福音派的否定性时,无疑过於消极,现在我要积极正面一点。福音派不是我前面所提的那些,那麽福音派又是些什么?在尝试回答此问题之先,很重要地需要认清的是,当福音派运动在世界各地成长之际,福音派同时也变得相当多样化,更不用说是在英国圣公会圈内。1977年在诺丁罕大学(NottinghamUniversity)召开的二次全国福音派圣公会大会期间及之後,克莱斯顿牧师(CanonColinCraston)就这麽说,英国圣公会中的福音派现已不再是个单一的宗派,而是一种联盟性的团体。
对福音派中不同的「派系」,有人曾尝试加以分类。英国教会报的主编在1998年诙谐地建议五十七种福音派系(跟著名的海因茨[Heinz]出产的五十七类食品相呼应)。柯若驰(RowlandCroucher)提到某位加州神学教授声称他能指出十六种福音派系名。(注14)卡尔弗(CliveCalver)写出十二种派系。(注15)另外有些人则将类别减至一半。
在1975年洛桑会议之後,杜平根大学的贝豪思(PeterBeyerhaus)教授把福音派分成六大类:
1.新福音派(包括葛理翰在内)与对科学恐惧和政治立场保守的基要派之间保持距离,但仍努力找寻最大可能性的合作。
2.严谨的基要派分子,对他们的「隔离」态度绝不妥协。
3.表明信仰的福音派,重视信仰的表白,并且扬弃当代的错误教义。
4.五旬节派及灵恩派。
5.激进福音派,委身於政治社会事宜,致力於布道跟社会关怀的整合。
6.大公福音派,在合一运动中有著批判性的参与(注16)。
二十年后,安多福.纽顿(AndoverNewton)神学院法克利教授(GaabrilFackre)在《福音派眼中的大公信仰》(EcumenicalFaithinEvangelicalperspective,Eerdmans1993)一书中,列出相似的六大类:基要派(「争辩、隔离分子。),旧福音派(强调个人得救及广传福音),新福音派(表白社会责任及护教学),公义和平福音派(社会政治行动主义者),灵恩福音派(强调说方言、医病、敬拜的圣灵工作),大公福音派(关心教会的合一合作等事宜)。这些对一些趋势的分类饶有兴味,其中有些则互相重叠。
在如此分类之馀,福音派共通的信条究竟是些什麽?因为,如果世世代代的教会历史传袭中真有因袭相传的福音派信仰及作风,不管这些信念如今或发扬或埋没,我们要问,到底这项传承包括些什麽?当然其中会有演变,而且当挑战改变时,回应也会跟著改变。不过多半的观察家都同意,这当中的确有一种可以辨认的共识存在。
有两位英国学者对此作了相当细心的研究,一位是英国圣公会兼神学者,另一位则是浸信会兼历史学者,我所指的便是巴刻(J.I.Packer)的《圣公会的定位》(TheEvangelicalAnglicanIdentityProblem,1978)一书,以及贝兵顿(D.W.Bebbington)那部内容丰富的调查《福音派在现代英国》(EvangelicalisminModernBritain,1989)。
巴刻对「福音派的剖析」极其透彻,包含了四项一般性的声明及六项具体的信念。这四项告白是:福音派是“实用性的基督教”(全人跟随耶稣基督的一种生活方式);是「纯正性的基督教」,也的确是「惟独基督教」(因为「你在基督信仰上增添什么,就不免删改了某些内容」);是「合一性的基督教」(藉著对福音真理的共同委身寻求合一);是「理性的基督教」(与流行的讲究经验相抗衡)。
巴刻在此四项告白後,指出六项福音派的基本信念如下(条目是用他的名称,而简介则是我给的):
1.圣经的至高地位(因为它独特的默示)。
2.耶稣基督的荣美(成为人的神,为人的罪作成牺牲而死)。
3.圣灵的主权(运作多样的重要事工)。
4.得救的必要性(只有神自己才能促成与他正面的相会)。
5.布道的优先(作见证是敬拜神的表达)。
6.团契的重要(教会是信徒相聚,有生命的群体)(注17)。
十年后,贝宝顿权威性的调查《福音派在现代英国》(EvangelicalisminModernBritain)成书出版。贝氏在里头列出他以为是福音派的四大特质:得救主义--生命必须有所改变;行动主义-福音要付诸行为表现;圣经主义-对圣经特别看重;十架中心主义-强调基督在十架上受死。贝氏结论说:「这四个特质组成的四角重点,便是福音派信仰的基础。」(注18)提德烈(Dr.DerekTidball))说贝氏的四角重点「与我们期待达成的共识相差无几」(注19)。
我们对贝氏用了四个奇怪的主义不敢苟同,但是他选择了也是巴刻所强调的圣经、十架、布道、重生四方面重点,使我们不由得注意,这足以显示出福音派虽然不断「受环境塑造、再塑造」,(注20)然而有「一种共同的核心重点,世世代代相传」(注21)。
但是当我思索这两份含括福音派特色的列单,我必须承认有些不自在的感觉。我试问自己,像布道这种行动,或重生这种经历,对需要团契生活的观察结果,虽然各有神学根据,但是拿来与圣经的权威、耶稣基督的尊荣,圣灵的主权这等绝对真理相提并列是否恰当?它们似乎该放在不同归类里。也许我只不过是希望重作调整,对我而言,我们若想定义什麽是福音派的基本定位,是否要区分属神或属人的活动,首要及次要的东西,哪些属於中心部分,哪些属於中心与周边之间的部分,才是合宜之举。
为此我冒昧地建议作个调整,在巴刻与麦高福所提出的福音派本质前三项特色(很显然是刻意的),关系到神的三个位格——即透过圣经所显示的神的权威;透过十架所显示出耶稣基督的尊荣;透过多重事工所显示出圣灵的主权。後三项特色(归正、布道、团契)不能说是就前三项另外添加的要目,而是前三项的引申,因为毕竟是神自己,这位三一真神引发出悔改归正的经历、促进布道的工作,以及设立起团契的生活。因此在我看来,若把前三项划为福音派的首要真理信仰,也就是父神主动的启示、神子救赎的工夫、圣灵改变的作为,会是个值得的厘清。然後所有其他的重点则可在这三重项目下找著其合适的位置。
三一福音
换个方式来说,我们若想定义什么是福音派,必得以探讨福音是什么作为起步,因为我们的神学(福音信仰)及我们的行动(布道工作),两者的意义与重要性皆起福音福音(好消息,evangel)。并且每当我们思想福音时,必然会在心中产生对福音的来源、内容及功效,提出在这三方面的基本问题及解答。这在哥林多前书二章l一5节里,当保罗针对搅扰哥林多教会的假教师而提出他的立场时作了说明:“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
我说的诘、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
福音的起源
问:福音从何而来?。
答:福音不是人的发明或臆测,乃是神的启示,福音并非「人的智慧」(参林前一17)或「世上的智慧」(林前一20,二6);而是保罗所称的「神的智慧」(林前一24,二6)。
哥林多前二章1节的译文是否妥当有些不确定之处,可确定的是,这句话是在形容保罗到达哥林多时所讲的道,至於他称之为「见证」(martyrion)或最「奥秘」(mysterion),我们并不确定。在希腊文里两种意思相当,另外他是带主观性(神的见证或奥秘),还是客观性(有关神的见证或奥秘)呢?我们不能确定,但其实这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无论是指哪一种意思,保罗认定他所传的信息是真理,是启示的真理,福音的确是神为世人带来的好消息。
福音的内容
问:福音包含什麽内容?
答:在非基督徒的世人眼中不算智慧,乃是愚拙;不是能力,乃是软弱;并不取悦人,也无可夸口,然而却是神的智慧,神的大能。这些东西到哪里去找呢?惟有在「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里找著(林前二2)。
我们注意到保罗乃「定了主意」不传别的,只传基督及十字架,这便暗示出他原先忍受了一段取决不定的时期,这又为什么呢?兰赛爵士(SirWilliamRamsay)提出个流行的讲法,说是保罗之前到雅典的传道失败了,因为他传讲创造替代十字架,所以在去哥林多的路上「定了主意」,不再重蹈覆辙,但是史料上无证据来论说他在雅典的宣教是失败了或作错了。路加的记载并没有给人这种印象。相反地,路加记录保罗对雅典哲人的演说,是针对有思想的外邦人如何传福音的模范榜样。再说他一定传讲了十字架,因为他宣扬复活之道(徒十七引),这两者绝不可分,路加还告诉我们有不少人信了主。
因此,保罗会定主意传讲基督并他钉十字架,一定有其他的解释。这个答案不在雅典而在哥林多;不是由於过去的失败,而是因着未来的挑战。他知道哥林多人很自满,流於偶像崇拜,讲求物质而缺乏伦理道德。他也知道这种人对福音不会友善,因为十字架的福音对智识高傲之人是愚拙,对道德自义之入是个绊脚石。十字架使虚荣的卑微,谴责偶像崇拜,呼吁贪婪之人要知足,罪人要悔改舍己。无怪乎保罗有必要定意把对哥林多的信息限定於「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上。他担心会得到什么样的回应,所以怀著「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的心抵达哥林多(林前二3)。
使徒保罗在哥林多书信的结尾仍然和在书信的起头一样,集中在同一个十架的福音信息,他还对此作了个很正式的说明:
「弟兄们,我如今把先前所传给你们的福会告诉你们知道;这福音你们也领受了,又靠著站立得住,并且你们若不是徒然相信,能以持守我所传给你们的,就必因这福音得救。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第一,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并且显给…看」(林前十五1一5)。
据此值得提出福音有六大方面:
1.福音是论说基督。基督教信息的中心是「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又复活了福音虽不只限於这两个事件,但却是最优先,「第一」紧要的真理(十五3),假若不传基督就没有在传福音,假若基督的受死及复活不是传扬的重心,就没有在传真实的基督。
2.福音是依据圣经。保罗所传的基督是圣经上的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又「照圣经所说」复活了(十五3一4)。保罗并没有告诉我们他所依据的旧约圣经出处,但一定包括那些耶稣所使用的「经上所指著自己的话」(路二十四25一27、44一46),那些彼得在五旬节日所使用的经文(徒二25-31),以及明显可见的诗篇二十二篇和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初代基督徒布道家极其强调耶稣的受死及复活是藉两种见证——即先知和使徒,或者说,旧约及新约——而确立的。
3.福音具历史性。我们需要注意有关耶稣被埋及显现的经文。因为埋葬的记载证实他真的死了(因为我们是埋死人,不是埋活人),而他的显现证实他真的复活。再说,他复活的身体正是他被埋葬的身体,换句话说,是耶稣的身体复活,并且改变了。复活也是个有记录可寻的历史事迹,在他死後「第三天」发生的事。
4.福音有神学意义。耶稣的受死及复活不仅属历史事件,也具有神学或救赎的意义。他不仅死了,且是「为我们的罪死了」。因为整本圣经皆视罪与死两者是相互关联的触犯与应得的结局。而耶稣本身并没犯罪,却必须受死,那么他一定是为我们的罪而死。我们犯罪,却由他付上死价,他为我们的罪而死,为我们担当罪价,如此我们才可以「得救」(十五3),这便是十字架的代赎本质,我们将在第二章讨论。
5.福音是使徒传袭而来。也就是说,福音是使徒所领受而传延下来的第一手真实信息,属於使徒的传统。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11节里保罗归结地说:「不拘最我,是众使徒(他们),我们如此传,你们(教会)也如此信了。」这一连串代名词(我,他们,我们,你们),的确令人记忆深刻。这里表示出在保罗和众使徒之间,以及使徒及教会之间,甚至是在第一代信徒及往後世代的信徒之间有信仰的合一。
6.福音有个人性的含义。也就是说耶稣的受死及复活,不仅是历史与神学,也是每个人的得救之道,哥林多人领受了福音,作了决志,只要坚定持守,就可以得救(十五1-2)。
福音的功效
问:福音如何有功效?
答:福音不靠希腊人的花言巧思才得见效。保罗弃绝使用哲理及美辞,而以传扬「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替代哲理,以信靠圣灵替代美辞。因为他不靠自己的智慧或能力。相反地,倒因著他个人的「软弱一惧怕一战兢」,寻求圣灵大能的彰显(apodeixis,「证据」)。
这不是说保罗弃绝护教学,因为根据路加的记载(徒十八4),当保罗在哥林多传道,仍与人辩论,「劝化犹太人及希利尼人」,若把运用理性和依靠圣灵相对立,而认为两者不可兼得是相当错误的。真理的圣灵并非无视於证据,而是因著证据,打开人的眼,注意到这些证据,使他们相信。
在哥林多,保罗以人的软弱战兢说话,圣灵却以神的大能将这些软弱的语词深入听者的心、思、意、念。
总而言之,福音的本源是启示而非揣测;福音的内容不是世上的智慧,而是基督的十架;福音的功效不是为言说服,而是圣灵的能力。因此说,福音从神而来,以基督及其十架为中心,并且带著圣灵的确证。
「一举而成」与「多而又多」
在此我们有必要停下来思想一件事,前面谈到的福音派三大要义,其中的前两者有著很紧密的互属关系,且有很醒目的呼应之处。它们跟任何宗教的基本问题都相关,也就是关系到权威(我们根据什麽权威相信?)以及救赎(我藉由什麽方法得救)的问题。或者以福音派的用词来讲,是有关启示与救恩;圣经与十架的问题。此二者正最中古宗教改革入士所探讨的关键问题,惟独圣经(Solaura,圣经是惟一的权威)是改革的「形式。原则,惟独恩典(solagratia,恩典是救赎唯一的根本)乃改革的「实质」原则。
第二方面,两者皆出自那位说话行事的神满有恩典的作为。两者皆以耶稣基督为焦点,因为神藉著他说话行事,再说两者皆是一举而成(hapax),表达出神在基督身上完成了他最终的启示(已经发出他的话语)以及最终的救赎(他的工作已经完成)。
有关启示方面,犹大书说:「(我)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hapax)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3节)犹大是针对当时严重的错谬教导而说了这句话,犹大书读者只有藉著护卫一次交付他们的神所启示的真道,才能抵制那些错误的教导。
有关救赎方面,保罗、彼得及希伯来书的作者都用hapax这个副词,不但泛指著基督在世时的一般事迹,也特别指基督的十字架。他在十架上胜利地喊出「成了」的话,以下经文便是些例子:保罗:“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hapax](罗六10)。
彼得:「因基督也曾一次[hapax]为罪受苦,就是义的代替不义的,为要引我们到神面前(彼前三18)。
希伯来书:“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hapax)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七27;参九12、26一28,十10一12)。
正因为我们已明白神藉著基督所说所作的终极性,我们福音派才定意要紧紧持守对此两项重要真理。对我们而言,无法想像还有什麽启示的真理,比起神在他道成肉身的儿子身上所显明的更为高超。同样,我们也无法想像除十字架之外,我们还需要什么才得蒙救赎。要在神在基督里尽述的完全话语添加上我们的言语,或者在神在基督里已完成的工作之外添加上我们的作为,这对基督其人其事的独特荣美,都是严重的贬抑。这样只会表示神的言语行为不完全,需要我们填补、改善甚至使之完美。不!我们对神在基督里的所言所行完全满意;至少对今生而言,它不必再说什麽,或再做什么。
批评我们的人会立即抨击,我们坚持道成肉身及代罪救赎的终极性,他们指责我们把神救赎的作为只限制在第一世纪的前半时期,并且把基督教送进历史博物馆去。他们质疑说:「难道神在今天就不作工了吗?神是否就这么给圣经和十字架囚困住了?」。
这种问题固然可以提出发问,不过会问这种问题的人一定疏忽了福音派基要真理的第三点,那就是圣灵在每一世代的工作事实,从某一角度而言,圣灵降临也是「一举而成」(hapax)的事。因为五旬节跟圣诞节、受难节、复活节、升天节一样是独特、不得重复的,也就是说,耶稣基督只降生一次、死了一次、复活一次、被提升天一次,接而倾倒圣灵一次,以此作为他救赎生涯中最後的一次行迹(徒二33)。只是虽然圣灵在那时「一次而成」地赐下,「永远」与我们同在(约十四16),他的工作却是持续不断,代代进行著。
所以要描述圣灵今天的作为,比较合适的形容词不是「一举而成」,而是「多而又多」(mallan)。因为圣灵诚然不断地向我们多而又多地显明基督,并且改变我们更像基督,圣灵「一举而成」地浇灌在教会,就藉著基督作成的启示与救赎上具有极其重要且深的意义,因为正是这位使我们真知道基督的「赐人智慧和启示的灵」(弗一17),能打开我们的心眼来多多地看见神在基督里的启示。
并且也是这同一位圣灵,使我们承继那因与基督联合而已归属我们的一切丰富(弗三14-21)。这样我们便在「恩典上有长进」,能「从他丰满的恩典里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彼後三18;约一16)。同时藉著圣灵使我们逐渐「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林後三18)。在保罗使用「圣灵的果子」的譬喻中(加五22一23),也暗示出这种逐渐更新改变成基督形像的真理。因为果子是慢慢成熟的,基督徒的品格也是如此。下列保罗书信中的经文就用了「多而又多」(mallan)这副词来描述基督徒的为人。
「我所祷告的,就是要你们的爱心在知识和各样见识上多而又多(mallon)。」(腓一9)。
「弟兄们,我还有话说:我们靠著主耶稣求你们,劝你们,你们既然受了我们的教训,知道该怎样行可以讨神的喜悦,就要照你们现在所行的更加(mallon)勉励。」(帖前四1)。
「论到弟兄们相爱,不用人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自己蒙了神的教训,叫你们彼此相爱。你们向马其领全地的众弟兄固然是这样行,但我劝弟兄们要更加(mallon)勉励。」(帖前四9一10)。
所以在讨神喜悦和彼此相爱这两项基本责任义务上,绝不可懈怠自满,反要不断长进,因为虽然我们是「一次」(hapax)称义,成圣却是不断地「多而又多」(mallon)。
这么说来,福音派的要义可以用这两个形容词「一举而成」与「多而又多」来概括。
神「一次」(hapax)在基督身上说话(包括圣经上对基督的见证),显明了他自己,并且把他的启示彰显、委托给教会,然而我们的责任是要更深地(mallon)探究他所启示的一切。相似地,神在基督里「一次」行事,赐下他的儿子为我们而死,然而我们的责任是要更完全地(mallon)进入他受死的好处里。
神除了在基督里「一次」(hapax)启示之外,再无其他教导,但当圣灵见证基督时,使我们更加充足地(mallon)明白神的启示,因此我们仍有许多要学的。
神除了在基督里「一次」地赏赐我们之外,再无其他可给,但当圣灵使我们更加(mallon)充分运用神的恩赐,我们也还有许多要领受的。
这种对「多而又多」(mallon)的需求有所认知,在1662年坚信礼拜程序版本中,主教的祷词里有极佳的表达:「主啊,求你以你属天的恩惠保守这位你的儿女,让他能永属于你,并且日日在圣灵里长进多而又多,直到他进入到你永远的国度里」。
在这章导论里,我们探讨了三项福音派所坚信见证的基要真理。这些信仰内容关乎到父神恩典的主动,来向我们启示他自己,藉著福音被钉十架来拯救我们,又藉著内住的圣灵来更新改变我们,因为福音派信仰是三位一体的信仰(注22)。这便是为什麽福音派基督徒会如此强调神的话、十字架,以及神的灵。接著我们要分别讨论这三点。
进深阅读
DavidW.Bebbington、EvangelicalisminModernBritain(UnwinHyman,1989).
DerekJ.TidballWhoaretheEvangelicals?MarshallPickering,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