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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课 民数记 之四

圣经课程 by 巴斯德



题示:读二十一至三十六章两遍。



「以前一个尖酸刻薄的科学家讥诮圣经只是『原始的叙利亚神怪文集』,是『犹太教的旧瓶,盛着科学的新酒』。这个口不择言的家伙化灰了,圣经仍然存在,因为它实在是书中之书;科学的老酒在地窖发酸,新的葡萄又当造,但圣经仍然屹立于天地间,它的青春是永恒的:当新的科学家及他们的理论已被人遗忘,存在了几千年的圣经仍然在每一个角落被人研读,因为它才是宇宙问唯一永恒的智慧、真理、美善,与及安慰。」



——杜拉斯(JamesDouglas)

第三部分:新的一代(二十一至三十六章)(加低斯至摩押平原)

沉闷的兜圈子过去了,新的黎明正露鱼肚白;旧的一代过去了,新的一代已整装待发;亚伦离世了,以利亚撒接续他的职位:摩西亦快要归到他的列祖去,约书亚被委任为新的领袖。历史的时针已走到一个新时代的起点,以色列人要越过摩押平原,重新迈向迦南,得着那应许地。在民数记最后一部分,共有下面三大段:

新的旅程: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新的数点:二十六至二十七章

新的训令:二十八至三十六章

(1)新的旅程(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由加低斯至摩押平原大约需时四至五个月,这是从下面两处经文得来的资料:

(1)以色列人大约在亚伦死后一个月才离开何珥山(二十29),而亚伦是在出埃及后四十年之五月初一日离世(卅三38)。

(2)同年十一月,他们就抵达摩押平原(申一3、5)摩西是在那里向他们重申旧命,这就构成了申命记。

其实以东人若肯让以色列人穿过他们的领土,路程就会短得多,也不必四五个月才去得到了(二十14~22,廿一4)。

其间主要的滞留及意外,二十一章都记载得很清楚。二十一章开头有两件事情,是极堪注意的:

其一、神对以色列人新的反应——「耶和华应允了以色列人,把迦南人交付他们」(第3节);在那三十八年飘流的日子,以色列人离开了神的旨意,神并没有如此答应过他们,只要翻开申命记一章四十四节我们便清楚了——「住那山地的亚摩利人就出来攻击你们,追赶你们如蜂拥一般,在西珥杀退你们,直到何珥玛;你们便回来,在耶和华面前哭号,耶和华却不听你们的声音,也不向你们侧耳。」但现在他们翻到历史新的(也是真的)一页,约的特权再一次临到他们:以色列人向神呼求,耶和华就应允。我们真要铭记教训啊!什么时候我们离开了神的旨意,任意生活,祈祷的力量就消失了,止住了,到我们重新返回神那里,行他的旨意,就没有人能与我们为敌。离开神旨,我们只是一个浪子,飘流旷野;行在神的道路,我们才是一个有清晰目标的客旅,是基督的精兵。

其二、以色列人新的胜利「耶和华……把迦南人交付他们,他们就把迦南人和迦南人的城邑,尽行毁灭。」(第3节)他们就称那地为何珥玛。在飘流之初期,他们在何珥玛打了一场蒙羞的败仗,但在飘流之末期,以色列人带着神的旨意和香气,在这个曾蒙羞受辱的古战场大大得胜了。对我们来说,这真是再清楚也没有的了,我们若离开迦南,面对属灵的仇敌时就会败得一塌糊涂,遵行神的旨意却是得胜的不二法门。

跟着四至九节就是火蛇与铜蛇的事件,稍后我们再看它预表的教训;我们先留意他们为何会招至火蛇之灾——以色列人的灰心丧志(参第4节)。他们本想穿过以东地直取摩押的,却被以东人所拒,以至要绕路而行,不单是说要走多许多路,更致命的是他们感到灰心,是这个泄气使得要走的路更长,更难走:而这次泄气还是发生在他们刚刚大获全胜后不久的时候:我们在得胜的时候要特别儆醒,因为情绪低潮常是跟着胜利之后而来的(以利亚之求死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他们一被以东人拒绝就泄气了,跟着又重蹈覆辙,发怨言,立刻刑罚就来了(4~6)。我们留意,被学起的铜蛇与及招灾的火蛇在外形是一样的,目的是要提醒他们的过错,同时亦预备了医治。同样地,在加略山我们看见自己的罪,亦找到(在同一的地方)永远的救法。

经过了好些路程,他们来到比珥的井(16~18)以色列人曾在这井旁歌唱——「当时以色列人唱歌说:

「井啊!涌上水来,

你们要向这井歌唱;

这井是首领和民中的尊贵人,

用圭,用杖所挖所掘的。」

我们要为这歌感谢神!昔日怨言所不能作到的(参第5节)讴歌却可成就(参第17节),自过红海高歌之后(出十五章)他们直到现在(四十年多了!)才再唱。

以色列人为什么会在井旁突然唱起歌来?他们是否终于发现无论往那里去,活水的磐石都随着他们?或是他们真知道只要唱信心之歌,就是干旱如沙漠之地也有活水的供应;而且磐石被击打一次就够了?也不需要两个磐石才能满足我们各种新的要求?这些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加略山上的磐石(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4)被击打一次,活水就永远能供应千万干渴的心灵。我们是否常活在涌流不断的活水中,靠着圣灵而生活?我们是否知道在坚硬的地层下正躺着清纯的活水,等着我们用祈祷和讴歌的声音去把它释放出来,满足我们各方面的需求?我们是否在救恩之泉不断地吸取?这讴歌和活水叫整个沙漠改观了!使本章之后满了得胜的欢欣,假如以色列人懂得在加低斯唱信心的歌,三十八年悲惨的生活就不会发生了!

二十二到二十四章,是记载着圣经中最奇怪的一个人物——巴兰。我们在本课之附录里会较详细地讨论他的问题及特性,这里从容了。二十二到二十四章本是插入的,我们可把二十一章之结尾和二十五章之开头连起来读便知了。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他们连敌人最险恶的计谋都得胜了,他们又再按着神的旨意向前推进。巴兰本欲咒诅的,结果却被逼要去祝福!

但真是悲哀,以色列人又再偏行己路,再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二十五章——可怖的一章——一开头就说:「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因为这女子叫百姓来,一同给他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他们的祭物,跪拜他们的神,以色列人与巴力昆珥连合,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廿五1~3)

从三十一章十六节我们知道,巴兰虽然咒诅不成,却献了这条诡计,叫摩押和米甸的女子勾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这样成了可怜的牺牲品,中了计。读这章真叫我们不畅快,二万五千人在审判中(瘟疫)死亡,这与他们最近的胜利成了多强烈的对比!一个有如此高贵呼召和启示的民族,竟犯上淫乱和拜偶像之罪,这是一个怎样的悲剧!无论怎样,它告诉我们单有外表的律法和理想——不管有多高多纯——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的,是内在的悔改,使我们属肉体的性情可以改变过来。



(2)新的数点(二十六至二十七章)

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章,又再是军兵报名上册的时间,把这一次与上一次的数点并排来看,相当有意义:

两次数点人数之比较



支派旧的数点新的数点减少增加

流便

西缅

迦得

犹大

以萨迦

西布伦

以法连

玛拿西

便雅悯



亚设

拿弗他利46500

59300

45650

74600

54400

57400

40500

32200

35400

62700

41500

53400

603,55043730

22200

40500

76500

64300

60500

32500

52700

45600

64400

53400

45400

601,7306%

63%

11%

20%

15%

18%

63%

29%

28%

新的士兵统计约比旧的略为减少,而在个别支派的数字来说,则各有升降,单凭这一点就可说明这些统计数目是真实可靠,因为若是凭空捏造,这个殊不容易的差别就会被忽略了。

新的数点跟民数记全书的主题不谋而合。四十年前,男丁的人口大约是六十万,四十年后仍是六十万。整整四十年过去,人口并没有增加什么。原来他们不单在行程上是停顿了,连人口数字也一样的没有进步。某些支派人口显著的下降,可能跟瘟疫有关系。从二十五章十四节我们找到一点支持,西缅支派人口下降六·四成,就是因为巴力昆珥的罪,招来瘟疫的审判。

五十三至五十六节是论分地之原则。而五十七至六十二节则是利未支派新的男丁人口数字。跟着人口统计后,就是西罗非哈之女为父求产业(二十七1~11)这段是不解自明的。

接着下来,就是神告诉摩西将会寿终于此(12~14),而摩西的反应却是感人无比:

「愿耶和华万人之灵的神,立一个人治理会众,可以在他们面前出入,也可以引导他们,免得耶和华的会众如同没有牧人的羊群一般。」(廿七16~17)

没有半点为自己的意念;叫他挂心的,是神自己的名字和百姓的福乐。他们若能行主的路,他便心满意足了。愿这信息感动我们的心。摩西祈祷之后,神便晓谕他公开立约书亚作他的继承人,这就完结了二十七章的记载(18~23)。这里有新的军力、新的领袖,和新的进取目标。

「摩西按手在他头上、嘱咐他、是照耶和华藉摩西所说的话。」(23节)

(3)新的训令(二十八至三十六章)

我们不会用太多的篇幅来讨论这一段。二十八章和二十九章本应归入同一章内,都是论到献给耶和华的各种祭礼,是把利未记二十三章所讲的加以补充而已!

每日献的祭(廿八3~8)

安息日的祭(9~10)

月朔献的祭(11~15)

逾越节的祭(廿八16~廿九40)

至于它们预表的教训,可以参利未记那部分。

我们只需注意这里两个新的祭:安息日献的祭和月朔献的祭都是这里才开始有的。每日献的祭,在出埃及记廿九章卅八至四十二节已有提及。我们相信这个祭一直维持到那个时候,没有中断过。这里重新提及,只因为它是整个献祭体系的基础,一切其他献的只是加上去,而不是取代它。

就表记一方面而言,一切的祭礼都是指向基督的,所以二十八章说是「我的供物」(编者按:英译本作「我的粮」),神在基督里找到真正的喜乐,能满足神的心。

三十章是许愿之例:(1~2)——对男人;(3~5)——对闺女;(6~8)——对订了婚的少女:(9节)——对寡妇;(10~15)——对妻子。有关神怎样看许愿一事,请参看第六章之解释。这里重申许愿之例,是以防有人冒失许愿——不管是轻忽地许愿,或轻忽地背约都不行。许愿只能向神自己许(2一3),是不容违背的(2、9、15)。对闺女来说,他父亲要负责任(3~5);对订了婚约的,神就警告她们不可有口无心地乱许愿;对妻子来说,则作丈夫的要负责(10~15)。

这里,我们要学的功课真多。我们与神之间总有某处是特为许愿立约之用的,不管我们许的愿是要奉献自己跟从他,是用祷告事奉他,是奉献金钱财物,是禁食,或是任何其他,总之这个特别保留作我们向他许愿的地方,会叫我们对神澎湃满溢的爱或感谢得到一种蒙福的宣泄,无形的爱藉着有形的媒介来表达,显得更充实、满足;但我们一定要极之小心,愿既起了,就说什么都不能违背,这是我们一生中再没有更尊贵神圣之约的了,无论什么代价,都必要向主实现。再者,我们岂能不诚心诚意,且又怀着

无比敬虔与感谢之情来向主说:你既用至高无比的代价救赎我们,我们又怎能禁止自己不亟亟地摆上,给那该受一切爱与诚的主来使用,来享受!

杀戳米甸(三十一章)

三十一章是神命令以色列人跟米甸人宣战,要夺财物,杀男丁,掳妇孺,焚城池。通常我们对这些纪录都不能接受,甚至起反感,慈爱的神为何如此嗜杀?这对我们一般的道德似乎是太难接受了?对于这点,我们怎样解释?怎样自圆其说?

我们要特别留意一个重要的词语:「报仇」。这是神的命令:「你要在米甸人身上报以色列的仇。」(第2节)摩西传达神的命令时,则说:「好在米甸人身上为耶和华报仇。」(第3节)我们若正视这个问题,第一点要弄清楚的是,向米甸人宣战完全是出于神,以色列人只是执行神的旨意,完成神的计划而已,对这事件的本身来说,执行计划的以色列人在这行动上,是没有道德上的责任,因此亦不需要为道德之善恶与否作任何辩护;他们作了这事,我们要穷究的则是这件事本身,而不是作这事的人。这是从开始就要确立的一个观念。

向米甸宣战不是出于人之嗜杀,只是神的审判,是为要「在米甸人身上报以色列的仇」;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以色列人本来与米甸人无仇无怨,米甸人行诡诈陷害以色列人,利用摩押的女子诱使以色列人犯奸淫而招死亡,这是「以色列的仇」。他们明知(透过巴兰)陷以色列于拜偶像的罪就会招耶和华的大怒,他们仍明知故犯,这是立意千犯神的圣洁,也就是「耶和华的仇」(请参廿五章),有了上述两个原因,就叫我们不得不承认米甸人是罪有应得的。

从远一点来说,神命令以色列人毁灭米甸人,本来就跟神要毁灭迦南人是同一类型的(出廿三24;申七1~6等)。很多时候,我们那种婆妈式的所谓怜悯就会大为迦南人抱不平:神怎可能发动这种血腥的战争?我们这样想就是以为我们比神更公义!我们这样说就是表明不能接受这个启示的记录,但我们若肯心平气和来了解当时迦南人的乱伦淫秽生活,真去明白利未记十八章(特别是24、27、30节)的意义,我们又怎能(若我们是诚实的)不承认神除了这样作是无法维持公义,亦不能使其他无辜民族不受其沾污?

至于该用什么方法来处理这个局面,他当然有绝对权柄来决定:他要割除。这好比一个医生诊断一个息了毒瘤的病人,在还可医治的期间,他就要动手术把它割除,手术当然会引起痛苦,但若不及早根除,就必会殃及旁的健全组织。这对当时迦南的情况亦是一样,神拣选了以色列人作他的子民,来执行他的计划,他一定要采取各种办法来保证他的子民免于败坏。他命定以色列人要剿灭米甸人,我们就相信这是最好的方法,一方面是必要的严厉,另一方面亦是对以色列人的恩慈,好叫他知所警惕,日后不敢重蹈他们的覆辙。

好,我们且退一步来想,假如神用的方法不是杀戮,而是饥荒、地震、火灾,或其他我们知道的天灾人祸,而至终都是一样的死亡。那些说神是不公义的人自然无话可说,只是一来神要以色列人及当时别的邻邦学的功课,又怎能藉这些「聋哑的媒介」带得出来,人都会以为只是偶然的不幸而已。再说,谁的方法比较仁慈呢?一刀了事,或是挨它三五个月的饥馑才死亡?

我们一定要清楚又诚实地面对这一问题,假如我们相信神是有全权管理天下万邦之兴替盛衰,那么对于一个已落在罪深孽重的国家,我们就更要相信他有绝对权力来刑罚这个国家,至于他会用什么方法来达到这个目的,他也有绝对的自主权来决定的。

至于对米甸人报的仇,看样子是太凶残了——「你们要把一切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杀了」(第七节):我们若以上述之观念来看这一件事情,就会明白神为何要下这一度命令。原来以色列人果然自以为宅心仁厚,没有杀戮米甸的妇人和孩子,只俘掳他们回国。摩西发怒了,他明显指出他们的不顺服。而且从上文下理,我们可以看出以色列人之所以不杀米甸妇人,其动机是性欲方面多于仁慈的。早期就是这些女人在什亭引诱以色列人,使得二万四千人死亡(廿五9),现在又该怎样办她们?不错,从人方面说,杀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好像是不可能的,但对米甸人来说,到底是男人可怕呢?还是女的比男的更可怕,她们不单招来身体疾病的传染,更会败坏全营的人的道德生活。

因此,为了对以色列的男人和女人(作妻子的和未嫁的)公平,特别是我们想到米甸女人带有的性病,杀戮她们就很有理由了。我们也相信摩西在下十七节的命令时,他也会想到这些理由的。(尽管如此,之后仍有三万二千个没有出嫁的女人留下!参35节。)

再说,杀戮孩子又怎样解释呢?好,假如不杀孩子,全都带回以色列境内,养在以色列家中,以色列人年过一年地看着整个米甸族在他们境内成长,那简直就是疯狂的,结果必然引起国际间更大的悲剧,比今日中东之阿犹问题复杂千百倍。

假如不杀他们,把他们全赶回颓垣败瓦的家园,至终会怎样,还不是死在饥荒与疾病中?这命令看是残酷的,却只是割除毒瘤的「残酷」!对待无情的罪恶,就需要用无情的手段,今日不适当的仁慈只会引起明日更严重的悲剧。当仁慈成了妥协,那不单对无辜者是残酷,对犯罪者也只是一种虚伪的仁爱而已。

我们还要公平地看这一段经文,整个记载,我们没有看见以色列人是滥杀嗜血,没有虐待或对妇人残暴——而这一切还是昔日战争所常见的呢!

在这战役中,有三件事是很特出的:

(1)胜利是容易的。

(2)掳物是丰富的(25~47)。

(3)以色列人没损折一兵一马(49节)。

假如昔日以色列人肯听神的话,谨守遵行神的诫命,他们又会多容易便全把迦南人清除,我们的历史亦完全改观了。



最后几章(三十三至三十六章)

在三十二章,流便、迦得,和玛拿西三支派要求住在约但河东之地——刚占领之土地。这要求看来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牲畜极其众多」——就像一切寻求妥协的要求一样,但那只是妥协而已。以色列人之份是在迦南境内,不是迦南境外。他们只是凭眼见来选择(「他们看见」第一节),就像昔日罗得一样(创十八10~11),他们不是凭信心,不是以神的旨意来选择,他们满足于应许地之外的「可牧放牲畜之地」。这是典型的「属世」基督徒的预表。在历代志上五章十八至二十六节,和列王纪下十五章二十九节,就看见他们这个选择所造成的结果:

(1)向邻邦的偶像弯腰。

(2)是第一批被掳的人。

他们的后裔在耶稣的时代,情况更惨,可参马可福音第五章一至十七节。

三十三章则是以色列人自埃及至约但河旅程的撮要,我们不覆述了。

三十四章则是分迦南地的经过,我们在这里只提出一点请大家注意,就是他们所得之疆界远比应许给亚伯拉罕的为小(请参创十五18)。个中原因,稍后再详述。他们所得之地,一直向东伸展,直至今天的幼发拉底河。

有关三十五章的逃城,我们要注意下列数点:

(1)它们的数目(6~8)

(2)它们的目的(9~12)

(3)它们的位置(13~14)

(4)它们的规例(15~34)

(5)它们所预表的(应连着其他有关经文一起研究。)

最后一章(三十六章)则是关于保存产业的条例,这个也可以用来解释我们在基督里的产业,是绝对稳妥的。这就完结了摩西五经中第四本书了,我们实在应该自己再花功夫去发掘里面的宝藏!

民数记附录

一巴兰先知(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二十二章到二十四章本来是一整段的,都是关于巴兰先知的奇行录。它本身是独立的,不是民数记某一段的延续,只是放在二十三章与二十五章之间的一个插曲。理由好简单,留心一看,就发觉二十五章一节其实就是接着二十一章写下去的。此外,这一段的行文风格及体裁,跟整本民数记都不一样。这一段是以戏剧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全段的人物、情节,都是满了戏剧性的冲突及趣味,而其技巧之高明亦是很特出的。关于巴兰先知的奇行录,我们会提出下列三个问题来加以讨论:

(1)他对真神的认识。

(2)他谜样的性格。

(3)他奇特的先知恩赐。

我们怎样解释他对真神所拥有的知识?我们相信,他又是一个好例子证明神确曾赐下最原始亦是最真纯的启示,后来富人分散全地,才慢慢变得模糊甚至歪曲了。我们现在先看看巴兰的出身。

民数记二十二章五节说,巴兰的本乡是「毗夺」,而申命记二十三章四节说昆夺就是米索毕达米亚(圣经译作米所波大米)。巴兰自己则说是「巴勒引我出亚兰,摩押王引我出东山」(民廿三7)。综合上述,可见巴兰的本乡正是人类发源地之中心。其出生地既已确立,我们就有证据说:神最早赐下的启示就在那个地方,那一个时候还未完全消失或变了样,他对神的认识就是藉着当地的传统,或家庭的一脉相传而得的。下面一个旧约圣经学者的说话,极堪注意:

「很多地方都显示出聚居于米索毕达米亚平原之拿鹤后裔,跟亚伯拉罕(拿鹤之胞兄弟)一家在宗教的感情和言语上是一致的;彼土利(拿鹤之子,利百家之父)与拉班(利百家之哥哥)认识的神,就是亚伯拉罕之神;且对神之称呼与以撒雅各的一样(创廿四50,三十一49)。虽然他们家里也盛行拜偶像(创卅一19,卅五2;书廿四2),危险是危险的了,却没有根除他们原有的真实信仰。

拉班之后,一代又一代的过去了,这期间,拜偶像之风亦一样自父及子的相传下去,直到对真神的敬拜几乎荡然无存,但时间的过去以至宗教的兴替,并没有改变昔日所领受的更高层面的信仰。像巴兰这些人——他先知之职可能是世袭的——在信条方面仍然是绝对一神的,他们心中所呼叫的神,仍然是全地的主,是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麦基洗德和约伯的神,拉班和雅各的神。

假如我们对该地之宗教史有详尽的资料,我们相信可以一代一代的指出具有恩赐(很多还是真神的恩赐)的人、神仆,与及事奉敬拜独一真神的人。我们相信巴兰先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第二点我们要讨论的,则是巴兰的性格问题,他是一个具有怎样性格的人呢?——他是一个典型的,活生生的矛盾人物,是一个真先知与假先知的揉合体。

我们说他是一个真先知,因为他认识真神,对他有正确的认识,跟他有正确的交往,从而接受正确的启示,亦为他传出正确的信息,这都是真先知的特征。

我们说他是一个假先知,因为他同时也是一个术士(书十三22),为着肮脏的金钱而出卖自己先知的恩赐(参犹11节),我们怎样解释这两种极端的性格呢?上面引述的学者作如下解释:

「无可否认,这又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近代人愈受高等教育,就愈会讨第一世纪那简单而又极为敬虔的信仰的便宜。巴兰这种性格上的冲突(应说是妥协)——真实的信仰与藉迷信的欺诈,神圣的启示与异教的巫术,对神的敬拜与对利的迷恋——对古代的人看来,真是不可理解的谜;但对我们这一代的人来说,尤其是我们若了解像路易十一世,马丁路德,或克伦威尔(OliverCromwell)的性格,或了解近代史宗教运动之最高级和最低级之因素,就不难了解巴兰矛盾之性格了。」

真的,透过了启示,我们就认识到像巴兰这一类「的性格虽是最奇特的,却是每一代都会出现的一种人物。」

说到巴兰的预言又怎么样呢?虽然巴兰好多的言行都是离经背道的,他对以色列国的预言,却千真万确的来自神,我们且挑下列几点来看:

(1)「耶和华将话传给巴兰,又说:你回到巴勒那里,要如此如此说。」(廿三5)

(2)「耶和华将话传给他,又说:你回到巴勒那里,要如此如此说。」(廿三16)

(3)「神的灵就临到他(巴兰)身上。」(廿四2)

我们无可能怀疑他预言的真实性。

但问题来了,圣灵怎可能藉着这样一个心怀二意的人来发预言呢?很多解经家都没有碰这个问题,其实这问题并不太复杂。神并不是真的因为巴兰是一个配被使用的人,所以就藉着他发预言,神这样作只是要明明的羞辱他,好让他本意要(亦是巴勒要他)咒诅以色列人,出了口却成为一种奇妙的祝福,这一下子,巴勒故然会勃然大怒,就是巴兰自己也会觉得莫明其妙,懊恼非常。至最后,他终于了解到违抗神的旨意,完全是徒劳无功的,所以后来他「见耶和华喜欢赐福与以色列,就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却面向旷野。」(廿四1)

至于预言的本身,文字之华美与及内容之渊博,真是一时无两。(请参廿四5~9、17~19),下面之经节尤值得背诵:(廿三10、19、21、23)。要仔细研究它是过于本书的范围的,正如有人说,这是一个「广阔之汪洋」。我们可惜助一本好的解经书来自己研究。

下面几处新约之经文,可助我们对巴兰事件的研究:

(1)「巴兰的道路」——(彼后二15)

(2)「巴兰的错谬」——(犹11节)

(3)「巴兰的教训」——(启二14)

简单来说,巴兰的道路,就是为了肮脏的金钱而出卖恩赐。巴兰的错谬,就是以为表面装作尊敬神的道,就可以改变神的旨意。巴兰的教训,就是既不能咒诅以色列人,就怂恿巴勒用美人计陷以色列人于罪。(参民卅一16)



二铜蛇——表记(二十一4~9)

民数记共有三个重要的表记:

(1)被击打之磐石(廿7~11)

(2)铜蛇(廿一4~9)

(3)逃城(卅五章)

若把下列经文连起来研究,就十分有意义:(林前十4;约三14;来六18)。我们现在且挑出铜蛇的表记,来作一样本研究,其他的,我们自己下功夫试试看。

首先我们从其记述,找出它的重要事实来:

(1)犯罪(第5节)

(2)受苦(第6节)

(3)代求(第7节)

(4)拯救(8~9节)

这个次序与我们的经验是完全吻合的。我们再注意它另一个特点:

(1)那怨言的内容:道路与吗哪

(2)那埋怨的对象:神与摩西

(3)那遭受的刑罚:痛苦与死亡

(4)那摩西的代求:认罪与祷告

(5)那蒙神的拯救:藉铜蛇,靠仰望

我们且对比一下现今的世界,看看这表记是多么完备。

(1)今日人埋怨神的道路,和拒绝神藉基督为我们预备的生命的粮。

(2)今日人因为不能与神和好,因此对他们同伴(摩西所代表)的关系也不好。

(3)今日罪为这个世界带来的,正是痛苦与死亡。

(4)今日神的救法仍然是藉着基督完成,人则靠着仰望接受。

我们再留意一点:铜蛇的医治是在营外,亦即是与一切之献祭、礼仪,与祭司的工作无关;今天基督的救恩同样与各种「圣品人员」,神父,告解,圣礼,或各种教会的圣礼等无关。按圣职的层次来说,铜蛇并不是由亚伦祭司竖立,它是一个平信徒摩西竖起的。基督按着犹太人的律法来说,也只是一个平信徒,他既不是亚伦族系的,也不是利未支派的后裔,他从没有在祭坛旁事奉过,他的讲道一直都是在圣殿外院,使徒们也不是什么圣品人员,他们只是与基督一样,是平信徒。耶稣基督与他的门徒从没有叫人献祭或遵守什么宗教条文来得救,他们一直强调的只有一个地方——加略山。

也许有人会问:会幕与及一切的圣礼岂不都是神所立的吗?它们岂不都带有权柄?说的不错,只是它们对被蛇咬伤的男男女女,却一点没有能力医治;很多祭司与利未人都被蛇咬伤,与其他人一样,他们死的不少。会幕对那些已经是与神站在约的关系上的人,是已经被医好的人,才是一种施恩的媒介。

同样的,今天一切所谓「恩典媒介」的圣礼,亦只有对那些已经藉着基督与神和好的人才有功效。罪人要敬拜神,一定先经过加略山,罪得洁净了,敬拜才会有意义。

我们在下面列出铜蛇的各点,好了解它是怎样全备地预表了基督的救恩:

一它的建立

(1)是神所指定的——照样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亦是神指定人唯一可以得救的途径。

(2)是富启迪性的——铜是预表审判,蛇是预表罪。二者相联则表明罪受到审判。

(3)是唯一的救法——同样耶稣基督与他的十字架,是人类唯一的救法(结四12)。

(4)是恒久常存的——因为是铜造的,所以,后来人因迷信的缘故才把它毁了。

(5)是众目睽睽的——它被高高的立于营的中间,耶稣基督也同样被高举起来。



二它的完全

(1)人不管被咬在什么地方,它都可以治愈:照样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亦能除去我们各样的罪过愆尤。

(2)人不管伤得怎样厉害,它都可以治愈:照样十字架也能够拯救最坏的罪人。

(3)人不管被咬多少次,它都可以治愈:同样十字架的功效也是一样的没有限制。

(4)不管谁被咬,男女老幼,祭司奴隶,它都可以治愈:同样十字架也是为万人而设立的。

(5)它是绝对不会出岔错的,从没有叫人失望:照样基督的十字架亦永不落空。



三它的效用

(1)它是十分容易的:他们只要一仰望就可得生,今日人用信心仰望十架,就可得救。

(2)它看来或许是不可以理解的:望铜蛇跟伤口有什么关系?今天人也是这样的讥评十架,不管已经有千万人因这仰望而得生的铁证。

(3)它是一个很好的功课:他们一定要注视这条曾经引起痛苦与死亡的蛇;同样的十字架虽是叫罪得赦的地方,却也是叫人对罪最惊怵的地方。

(4)它是绝对个人性的,不能转递给人,每一个受伤的,都是自己来仰望才可得救;十字架的救恩亦如此,人与十字架之间是不可能有中保的。

(5)是立刻得到医愈的:不是慢慢康复,十字架亦一样,叫人立刻得到赦罪和称义。



三二十章一节与「飘流时期」

很多人都认为所谓「飘流时期」,就是以色列人自从加低斯失败后,二三百万人就拔营起行,抬着会幕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毫无目的意义的在沙漠兜圈子,兜了三十八年后,便再来到加低斯,重整队伍,向迦南进发。他们既然明知不能进入迦南,那么要二三百万人常拔营起行,不是顶多余又无意义吗?本附录的目的,就是要证明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主要的关键在于二十章一节:那不是说他们去过加低斯巴尼亚两次——一次在三十八年前,失败后离开,然后「飘流」了三十八年,又再回到加低斯——他们只去过一次,亦即是三十八年前他们到达加低斯后,便一直与会幕及其他有关的停在那里,十二支派就散居在加低斯巴尼亚三十八年。

问题既出自二十章一节,我们就要仔细地研究它:

「正月间以色列全会众到了寻的旷野,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里,就葬在那里。」

这节经文像是说这是他们第二次来到加低斯——第一次在十三章,他们失败的地方,第二次则在二十章一节。「旷野飘流」就是发生在二次之间。

我们有很多理由不接受这个看法的。首先,在民数记三十三章就详细地记录了他们自出埃及至入迦南的每一站,是「摩西遵着耶和华的吩咐,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卅三2)因此必是仔细而可靠的,里面自西乃旷野(造会幕之处)到加低斯巴尼亚,共记载了二十一个站(卅三16~36),整个旅程就记完了,在这记录中,我们找不到他们有二次来到加低斯的痕迹,最直接又明确的,就是出埃及后走了两年(其间经过二十一个站),到达加低斯,之后三十八年的光阴便散居于加低斯附近(参卅三36~38)。

同样的,我们若再往前看,申命记也有旷野旅程的撮述,在第一章和第二章我们亦只有看见他们去过一次加低斯,请留意下面几节圣经:

「我们照着耶和华我们神所吩咐的,从何烈山(即西乃山)起行,经过你们所看见那大而可怕的旷野,往亚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亚。」(一19)

「于是你们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一46)

从一章十九节到四十六节之间,即他们失败过程的记载——探子窥迦南及何珥玛之败绩——显然易见,他们在加低斯失败后,就在那里附近停下,「住了许多日子。」(请再参二14)

假如他们确曾去过加低斯两次,摩西不可能漏掉这么重要的记录,必会记在申命记一章最后一节和二章第一节之间,因为申命记二章一节之西珥山(以东),亦即是民数记二十章十四节和二十一章四节之以东地(民数记二十及廿一章之求过以东地不果,是出埃及后四十年,预备占取迦南时发生的),换句话说,申命记二章一节——「此后我们转回,从红海的路往旷野丢,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我的,我们在西珥山绕行了许多日子」——必是发生在出埃及后四十年,亦即是三十八年旷野生涯之后,同章第七节把这个事实说得更清楚了——「你走这大旷野他都知道了,这四十年,耶和华你的神常与你同在,故此你一无所缺。」假如他们真的去过加低斯两次,申命记一章最后一节和二章第一节之间(既然二章一节是发生在四十年之后,如上述)竟全没提及?

又如很多人说,他们真曾两次去到加低斯,亚伦和米利暗之死就是发生在第二次到达加低斯时发生的事,这么重要的一站而民数记三十三章和申命记一、二章之行程覆述竟会全不提及?不可能吧?

第二方面我们要研究的,就是民数记二十章一节说他们是在「正月间」去到加低斯的,到底是那一年的「正月间」呢?我们若说以色列人抵达加低斯,那么这个「正月间」就必是本章末亚伦卒那一年,这也是那一派人的主张。但那有这样记载日期的!一开始就没头没脑的说是第几月,记载了好一大段资料才补上同年发生的一件事——更奇怪的是,连后来亚伦离世的记载也没有提及是在那一年那一个月,而直到三十三章三十八节才补上!可见这个「正月间」实在无可能是下面记载的年份,而应该是指到前面刚提过不久的那个年份。

艾利葛主教(BishopEllicott)把希伯来文民数记二十章一节译成「正月间以色列全会众已经到了……」,这个「已经」则表明他们这一次之在加低斯是曾记载于十三和十四章的了,亦即是他们遣探子窥迦南的那一次。从加低斯之崩溃到第二十章,中间发生了好几件事情,作者记述完了,现在便再继续记载他们取道摩押平原(出埃及后四十年的事)的过程,这种记述日期方法,不单圣经如此,就是一般历史文献中亦屡见不鲜。

到此,民数记二十章一节在时间上应该很清楚的了,出埃及后第三年的正月(如在十三、十四章所显示),以色列全会众便来到加低斯。民数记十章十一节说他们在第二年二月,便离开西乃山,亦即是说自西乃山到加低斯,共时十一个月的时间,而其间所经过的站头有二十一个,即民数记三十三章十六至三十七节所记载的。

有人会反问,申命记一章二节不是说明「从何烈山(即西乃山)经过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亚有十一天的路程」?何来又会需十一个月?我们可注意下列事项:

(1)申命记一章二节的重心是指二地路程之距离,过于走这路程的时间,尽管有指时间,也绝不可能以二三百万人走这路程所需的时间为准。

(2)二三百万人一起走,又扛着会幕许多的物件,老妇幼儿,连同途中的停顿,意外——如米利暗长大麻疯,结果就全部停顿了七天——等等,怎可能十一天(除了米利暗的七天,实际只有四天!)便走完?因此这段路程对二三百万人一起走来说,走了十一个月是非常合情理的。

若我们再仔细想一想二十章一节之记载,就更有理由说他们只去过加低斯一次;那一节说他们「住在」加低斯,这不是暗示了一段长时间的停留吗?申命记一章四十六节亦如此明言。我们已经说过,在申命记第一章最后一节与第二章之间,并没半点痕迹表明他们去过加低斯两次,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指出一章最后一节是说什么;那里说他们就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这就明示了他们去到加低斯后,便停居在附近,直到三十八年的时间过去,才再向迦南进发。

我们再从另一角度来看二十章一节;假如这真是说到他们第二次来到加低斯即出埃及四十年,然后米利暗就死在那里,那么米利暗一共有几多岁?那一节不是说以色列人到了加低斯,「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里,就葬在那里。」从摩西出世时,米利暗向法老的女儿献计代找一希伯来妇人乳养摩西一事看(出二4~10),米利暗起码比摩西大十五年(亦即她当时是十五岁),到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摩西是八十岁,米利暗是九十五岁,走了四十年旷野路,摩西是一百二十岁,米利暗岂不是一百三十五岁?比摩西亚伦活的还长?活到这样的年纪,圣经岂有不提之理?

但假如我们知道这一节不是在四十章之后,而是连接十三章他们第一次到达加低斯,便散居在附近的地方,米利暗是在这期间死的,则一切都不成问题了。这一节记载米利暗之去世,只像上面十五至十九章一样,作者只是拣了三十八年内几件重要的事记述,而没有特别着重于发生的时间。

反对二十章第一节是上连十三章第一次到达加低斯的人,提出下面两个反问,这里可以一并解释:

(1)假如只有一次到达加低斯,民数记三十三章十六至三十六节提及的二十一站,便是发生于由西乃山至加低斯这个短短的路程了,因为申命记一章二节说那只是十一天的路程。

(2)十一天的路程怎可能走足十一个月?

这些反对的理由相当脆弱。由西乃山至加低斯,全程约一百五十至二百哩之谱,用二十一除,即每站平均约距七至十哩,对二三百万人及带着这许多财物和会幕的队伍来说,走七至十哩而停一站不是顶顺理成章的吗?倘若说他们真的只需十一天的路程,而其间又因米利暗患麻疯而停了七天,那么一百五十哩到二百哩的路便只有四天时间走,每天岂不要走四十到五十哩!一个人徒手行平均时速亦只有三哩,四五十哩即要不断行十五小时,简直不可思议。

至于为什么十一天的路程要走十一个月,除了上面我们提及二三百万人一起走路等等困难之外,亦不要忘记他们是在云柱火柱的引导而前进的,圣经从没暗示在云柱火柱的引导下,速度是重要的,因此更见十一个月的时间是非常合理的。

反对的人亦提出在十四章二十五节,神不是命令他们「明天你们要转回,从红海的路往旷野去」?但这又怎能证明是离开了加低斯(一个广阔的旷野),那只表明是离开有敌军埋伏的区域而已,我们且把全节读一遍:「亚玛力人和迦南人住在(意即隐伏)谷中,明天你们要(从那里)转回,从红海的路程往(加低斯附近)旷野去。」

这个问题已够清楚的了,愈加研究,就愈发现他们只有去过一次加低斯,二十章一节则是连着十三章来记载的,因此二十章就显得特别重要,不单记载了米利暗之死,摩西的罪,和亚伦的死,它第一节上连「飘流时期」之始,而最后一节则总括了「飘流时期」之终。



民数记问题研究

(1)民数记之事迹发生于何时何地?

(2)对我们有何重要性,试就新约之亮光来解答。

(3)民数记之结构如何?

(4)什么是民数记中最重要之时代划分?为什么?

(5)本书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的结构如何?

(6)为什么利未支派一切的男丁都要归耶和华,而不单是头生的?

(7)利未支派有那三家族?各在圣幕上供何职位?

(8)试以图表明十二支派之分布情势。

(9)银号记在那一章,功用为何?

(10)飘流时期发生过什么重大的事件?

(11)铜蛇记在那一章,从那几方面我们说它是一表记?

(12)巴兰的事迹记于何处?你怎样解释他对真神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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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示:读二十一至三十六章两遍。 「以前一个尖酸刻薄的科学家讥诮圣经只是『原始的叙利亚神怪文集』,是『犹太教的旧瓶,盛着科学的新酒』。这个口不择言的家伙化灰了,圣经仍然存在,因为它实在是书中之书;科学的老酒在地窖发酸,新的葡萄又当造,但圣经仍然屹立于天地间,它的青春是永恒的:当新的科学家及他们的理论已被人遗忘,存在了几千年的圣经仍然在每一个角落被人研读,因为它才是宇宙问唯一永恒的智慧、真理、美善,与及安慰。」 ——杜拉斯(JamesDouglas) 第三部分:新的一代(二十一至三十六章)(加低斯至摩押平原) 沉闷的兜圈子过去了,新的黎明正露鱼肚白;旧的一代过去了,新的一代已整装待发;亚伦离世了,以利亚撒接续他的职位:摩西亦快要归到他的列祖去,约书亚被委任为新的领袖。历史的时针已走到一个新时代的起点,以色列人要越过摩押平原,重新迈向迦南,得着那应许地。在民数记最后一部分,共有下面三大段: 新的旅程: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新的数点:二十六至二十七章 新的训令:二十八至三十六章 (1)新的旅程(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由加低斯至摩押平原大约需时四至五个月,这是从下面两处经
文得来的资料: (1)以色列人大约在亚伦死后一个月才离开何珥山(二十29),而亚伦是在出埃及后四十年之五月初一日离世(卅三38)。 (2)同年十一月,他们就抵达摩押平原(申一3、5)摩西是在那里向他们重申旧命,这就构成了申命记。 其实以东人若肯让以色列人穿过他们的领土,路程就会短得多,也不必四五个月才去得到了(二十14~22,廿一4)。 其间主要的滞留及意外,二十一章都记载得很清楚。二十一章开头有两件事情,是极堪注意的: 其一、神对以色列人新的反应——「耶和华应允了以色列人,把迦南人交付他们」(第3节);在那三十八年飘流的日子,以色列人离开了神的旨意,神并没有如此答应过他们,只要翻开申命记一章四十四节我们便清楚了——「住那山地的亚摩利人就出来攻击你们,追赶你们如蜂拥一般,在西珥杀退你们,直到何珥玛;你们便回来,在耶和华面前哭号,耶和华却不听你们的声音,也不向你们侧耳。」但现在他们翻到历史新的(也是真的)一页,约的特权再一次临到他们:以色列人向神呼求,耶和华就应允。我们真要铭记教训啊!什么时候我们离开了神的旨意,任意生活,祈祷的力量就消失了,止住了,到我们重新返回神那里,行他的
旨意,就没有人能与我们为敌。离开神旨,我们只是一个浪子,飘流旷野;行在神的道路,我们才是一个有清晰目标的客旅,是基督的精兵。 其二、以色列人新的胜利「耶和华……把迦南人交付他们,他们就把迦南人和迦南人的城邑,尽行毁灭。」(第3节)他们就称那地为何珥玛。在飘流之初期,他们在何珥玛打了一场蒙羞的败仗,但在飘流之末期,以色列人带着神的旨意和香气,在这个曾蒙羞受辱的古战场大大得胜了。对我们来说,这真是再清楚也没有的了,我们若离开迦南,面对属灵的仇敌时就会败得一塌糊涂,遵行神的旨意却是得胜的不二法门。 跟着四至九节就是火蛇与铜蛇的事件,稍后我们再看它预表的教训;我们先留意他们为何会招至火蛇之灾——以色列人的灰心丧志(参第4节)。他们本想穿过以东地直取摩押的,却被以东人所拒,以至要绕路而行,不单是说要走多许多路,更致命的是他们感到灰心,是这个泄气使得要走的路更长,更难走:而这次泄气还是发生在他们刚刚大获全胜后不久的时候:我们在得胜的时候要特别儆醒,因为情绪低潮常是跟着胜利之后而来的(以利亚之求死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他们一被以东人拒绝就泄气了,跟着又重蹈覆辙,发怨言,立刻刑罚就来了(4~6)
。我们留意,被学起的铜蛇与及招灾的火蛇在外形是一样的,目的是要提醒他们的过错,同时亦预备了医治。同样地,在加略山我们看见自己的罪,亦找到(在同一的地方)永远的救法。 经过了好些路程,他们来到比珥的井(16~18)以色列人曾在这井旁歌唱——「当时以色列人唱歌说: 「井啊!涌上水来, 你们要向这井歌唱; 这井是首领和民中的尊贵人, 用圭,用杖所挖所掘的。」 我们要为这歌感谢神!昔日怨言所不能作到的(参第5节)讴歌却可成就(参第17节),自过红海高歌之后(出十五章)他们直到现在(四十年多了!)才再唱。 以色列人为什么会在井旁突然唱起歌来?他们是否终于发现无论往那里去,活水的磐石都随着他们?或是他们真知道只要唱信心之歌,就是干旱如沙漠之地也有活水的供应;而且磐石被击打一次就够了?也不需要两个磐石才能满足我们各种新的要求?这些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加略山上的磐石(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4)被击打一次,活水就永远能供应千万干渴的心灵。我们是否常活在涌流不断的活水中,靠着圣灵而生活?我们是否知道在坚硬的地层下正躺着清纯的活水,等着我们用祈祷和讴歌的声音去把它释放出来,满足我们各方面的需
求?我们是否在救恩之泉不断地吸取?这讴歌和活水叫整个沙漠改观了!使本章之后满了得胜的欢欣,假如以色列人懂得在加低斯唱信心的歌,三十八年悲惨的生活就不会发生了! 二十二到二十四章,是记载着圣经中最奇怪的一个人物——巴兰。我们在本课之附录里会较详细地讨论他的问题及特性,这里从容了。二十二到二十四章本是插入的,我们可把二十一章之结尾和二十五章之开头连起来读便知了。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他们连敌人最险恶的计谋都得胜了,他们又再按着神的旨意向前推进。巴兰本欲咒诅的,结果却被逼要去祝福! 但真是悲哀,以色列人又再偏行己路,再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二十五章——可怖的一章——一开头就说:「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因为这女子叫百姓来,一同给他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他们的祭物,跪拜他们的神,以色列人与巴力昆珥连合,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廿五1~3) 从三十一章十六节我们知道,巴兰虽然咒诅不成,却献了这条诡计,叫摩押和米甸的女子勾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这样成了可怜的牺牲品,中了计。读这章真叫我们不畅快,二万五千人在审判中(瘟疫)死亡,这与他们最近的胜利成了多强烈的对比!一个有
如此高贵呼召和启示的民族,竟犯上淫乱和拜偶像之罪,这是一个怎样的悲剧!无论怎样,它告诉我们单有外表的律法和理想——不管有多高多纯——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的,是内在的悔改,使我们属肉体的性情可以改变过来。 (2)新的数点(二十六至二十七章) 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章,又再是军兵报名上册的时间,把这一次与上一次的数点并排来看,相当有意义: 两次数点人数之比较 支派旧的数点新的数点减少增加 流便 西缅 迦得 犹大 以萨迦 西布伦 以法连 玛拿西 便雅悯 但 亚设 拿弗他利46500 59300 45650 74600 54400 57400 40500 32200 35400 62700 41500 53400 603,55043730 22200 40500 76500 64300 60500 32500 52700 45600 64400 53400 45400 601,7306% 63% 11% 20% 15% 18% 63% 29% 28% 新的士兵统计约比旧的略为减少,而在个别支派的数
字来说,则各有升降,单凭这一点就可说明这些统计数目是真实可靠,因为若是凭空捏造,这个殊不容易的差别就会被忽略了。 新的数点跟民数记全书的主题不谋而合。四十年前,男丁的人口大约是六十万,四十年后仍是六十万。整整四十年过去,人口并没有增加什么。原来他们不单在行程上是停顿了,连人口数字也一样的没有进步。某些支派人口显著的下降,可能跟瘟疫有关系。从二十五章十四节我们找到一点支持,西缅支派人口下降六·四成,就是因为巴力昆珥的罪,招来瘟疫的审判。 五十三至五十六节是论分地之原则。而五十七至六十二节则是利未支派新的男丁人口数字。跟着人口统计后,就是西罗非哈之女为父求产业(二十七1~11)这段是不解自明的。 接着下来,就是神告诉摩西将会寿终于此(12~14),而摩西的反应却是感人无比: 「愿耶和华万人之灵的神,立一个人治理会众,可以在他们面前出入,也可以引导他们,免得耶和华的会众如同没有牧人的羊群一般。」(廿七16~17) 没有半点为自己的意念;叫他挂心的,是神自己的名字和百姓的福乐。他们若能行主的路,他便心满意足了。愿这信息感动我们的心。摩西祈祷之后,神便晓谕他公开立约书亚作
他的继承人,这就完结了二十七章的记载(18~23)。这里有新的军力、新的领袖,和新的进取目标。 「摩西按手在他头上、嘱咐他、是照耶和华藉摩西所说的话。」(23节) (3)新的训令(二十八至三十六章) 我们不会用太多的篇幅来讨论这一段。二十八章和二十九章本应归入同一章内,都是论到献给耶和华的各种祭礼,是把利未记二十三章所讲的加以补充而已! 每日献的祭(廿八3~8) 安息日的祭(9~10) 月朔献的祭(11~15) 逾越节的祭(廿八16~廿九40) 至于它们预表的教训,可以参利未记那部分。 我们只需注意这里两个新的祭:安息日献的祭和月朔献的祭都是这里才开始有的。每日献的祭,在出埃及记廿九章卅八至四十二节已有提及。我们相信这个祭一直维持到那个时候,没有中断过。这里重新提及,只因为它是整个献祭体系的基础,一切其他献的只是加上去,而不是取代它。 就表记一方面而言,一切的祭礼都是指向基督的,所以二十八章说是「我的供物」(编者按:英译本作「我的粮」),神在基督里找到真正的喜乐,能满足神的心。 三十章是许愿之例:(1~2)——对男人;(3~5)——对闺女;(6~8)——对订了婚的
少女:(9节)——对寡妇;(10~15)——对妻子。有关神怎样看许愿一事,请参看第六章之解释。这里重申许愿之例,是以防有人冒失许愿——不管是轻忽地许愿,或轻忽地背约都不行。许愿只能向神自己许(2一3),是不容违背的(2、9、15)。对闺女来说,他父亲要负责任(3~5);对订了婚约的,神就警告她们不可有口无心地乱许愿;对妻子来说,则作丈夫的要负责(10~15)。 这里,我们要学的功课真多。我们与神之间总有某处是特为许愿立约之用的,不管我们许的愿是要奉献自己跟从他,是用祷告事奉他,是奉献金钱财物,是禁食,或是任何其他,总之这个特别保留作我们向他许愿的地方,会叫我们对神澎湃满溢的爱或感谢得到一种蒙福的宣泄,无形的爱藉着有形的媒介来表达,显得更充实、满足;但我们一定要极之小心,愿既起了,就说什么都不能违背,这是我们一生中再没有更尊贵神圣之约的了,无论什么代价,都必要向主实现。再者,我们岂能不诚心诚意,且又怀着 无比敬虔与感谢之情来向主说:你既用至高无比的代价救赎我们,我们又怎能禁止自己不亟亟地摆上,给那该受一切爱与诚的主来使用,来享受! 杀戳米甸(三十一章) 三十一章是神命令以色列人跟
米甸人宣战,要夺财物,杀男丁,掳妇孺,焚城池。通常我们对这些纪录都不能接受,甚至起反感,慈爱的神为何如此嗜杀?这对我们一般的道德似乎是太难接受了?对于这点,我们怎样解释?怎样自圆其说? 我们要特别留意一个重要的词语:「报仇」。这是神的命令:「你要在米甸人身上报以色列的仇。」(第2节)摩西传达神的命令时,则说:「好在米甸人身上为耶和华报仇。」(第3节)我们若正视这个问题,第一点要弄清楚的是,向米甸人宣战完全是出于神,以色列人只是执行神的旨意,完成神的计划而已,对这事件的本身来说,执行计划的以色列人在这行动上,是没有道德上的责任,因此亦不需要为道德之善恶与否作任何辩护;他们作了这事,我们要穷究的则是这件事本身,而不是作这事的人。这是从开始就要确立的一个观念。 向米甸宣战不是出于人之嗜杀,只是神的审判,是为要「在米甸人身上报以色列的仇」;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以色列人本来与米甸人无仇无怨,米甸人行诡诈陷害以色列人,利用摩押的女子诱使以色列人犯奸淫而招死亡,这是「以色列的仇」。他们明知(透过巴兰)陷以色列于拜偶像的罪就会招耶和华的大怒,他们仍明知故犯,这是立意千犯神的圣洁,也就是「耶和
华的仇」(请参廿五章),有了上述两个原因,就叫我们不得不承认米甸人是罪有应得的。 从远一点来说,神命令以色列人毁灭米甸人,本来就跟神要毁灭迦南人是同一类型的(出廿三24;申七1~6等)。很多时候,我们那种婆妈式的所谓怜悯就会大为迦南人抱不平:神怎可能发动这种血腥的战争?我们这样想就是以为我们比神更公义!我们这样说就是表明不能接受这个启示的记录,但我们若肯心平气和来了解当时迦南人的乱伦淫秽生活,真去明白利未记十八章(特别是24、27、30节)的意义,我们又怎能(若我们是诚实的)不承认神除了这样作是无法维持公义,亦不能使其他无辜民族不受其沾污? 至于该用什么方法来处理这个局面,他当然有绝对权柄来决定:他要割除。这好比一个医生诊断一个息了毒瘤的病人,在还可医治的期间,他就要动手术把它割除,手术当然会引起痛苦,但若不及早根除,就必会殃及旁的健全组织。这对当时迦南的情况亦是一样,神拣选了以色列人作他的子民,来执行他的计划,他一定要采取各种办法来保证他的子民免于败坏。他命定以色列人要剿灭米甸人,我们就相信这是最好的方法,一方面是必要的严厉,另一方面亦是对以色列人的恩慈,好叫他知所警惕,日后不敢
重蹈他们的覆辙。 好,我们且退一步来想,假如神用的方法不是杀戮,而是饥荒、地震、火灾,或其他我们知道的天灾人祸,而至终都是一样的死亡。那些说神是不公义的人自然无话可说,只是一来神要以色列人及当时别的邻邦学的功课,又怎能藉这些「聋哑的媒介」带得出来,人都会以为只是偶然的不幸而已。再说,谁的方法比较仁慈呢?一刀了事,或是挨它三五个月的饥馑才死亡? 我们一定要清楚又诚实地面对这一问题,假如我们相信神是有全权管理天下万邦之兴替盛衰,那么对于一个已落在罪深孽重的国家,我们就更要相信他有绝对权力来刑罚这个国家,至于他会用什么方法来达到这个目的,他也有绝对的自主权来决定的。 至于对米甸人报的仇,看样子是太凶残了——「你们要把一切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杀了」(第七节):我们若以上述之观念来看这一件事情,就会明白神为何要下这一度命令。原来以色列人果然自以为宅心仁厚,没有杀戮米甸的妇人和孩子,只俘掳他们回国。摩西发怒了,他明显指出他们的不顺服。而且从上文下理,我们可以看出以色列人之所以不杀米甸妇人,其动机是性欲方面多于仁慈的。早期就是这些女人在什亭引诱以色列人,使得二万四千人死亡(廿五9),现在又该
怎样办她们?不错,从人方面说,杀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好像是不可能的,但对米甸人来说,到底是男人可怕呢?还是女的比男的更可怕,她们不单招来身体疾病的传染,更会败坏全营的人的道德生活。 因此,为了对以色列的男人和女人(作妻子的和未嫁的)公平,特别是我们想到米甸女人带有的性病,杀戮她们就很有理由了。我们也相信摩西在下十七节的命令时,他也会想到这些理由的。(尽管如此,之后仍有三万二千个没有出嫁的女人留下!参35节。) 再说,杀戮孩子又怎样解释呢?好,假如不杀孩子,全都带回以色列境内,养在以色列家中,以色列人年过一年地看着整个米甸族在他们境内成长,那简直就是疯狂的,结果必然引起国际间更大的悲剧,比今日中东之阿犹问题复杂千百倍。 假如不杀他们,把他们全赶回颓垣败瓦的家园,至终会怎样,还不是死在饥荒与疾病中?这命令看是残酷的,却只是割除毒瘤的「残酷」!对待无情的罪恶,就需要用无情的手段,今日不适当的仁慈只会引起明日更严重的悲剧。当仁慈成了妥协,那不单对无辜者是残酷,对犯罪者也只是一种虚伪的仁爱而已。 我们还要公平地看这一段经文,整个记载,我们没有看见以色列人是滥杀嗜血,没有虐待或对妇人残暴——
而这一切还是昔日战争所常见的呢! 在这战役中,有三件事是很特出的: (1)胜利是容易的。 (2)掳物是丰富的(25~47)。 (3)以色列人没损折一兵一马(49节)。 假如昔日以色列人肯听神的话,谨守遵行神的诫命,他们又会多容易便全把迦南人清除,我们的历史亦完全改观了。 最后几章(三十三至三十六章) 在三十二章,流便、迦得,和玛拿西三支派要求住在约但河东之地——刚占领之土地。这要求看来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牲畜极其众多」——就像一切寻求妥协的要求一样,但那只是妥协而已。以色列人之份是在迦南境内,不是迦南境外。他们只是凭眼见来选择(「他们看见」第一节),就像昔日罗得一样(创十八10~11),他们不是凭信心,不是以神的旨意来选择,他们满足于应许地之外的「可牧放牲畜之地」。这是典型的「属世」基督徒的预表。在历代志上五章十八至二十六节,和列王纪下十五章二十九节,就看见他们这个选择所造成的结果: (1)向邻邦的偶像弯腰。 (2)是第一批被掳的人。 他们的后裔在耶稣的时代,情况更惨,可参马可福音第五章一至十七节。 三十三章则是以色列人自埃及至约但河旅程的撮要,我们不覆述了
。 三十四章则是分迦南地的经过,我们在这里只提出一点请大家注意,就是他们所得之疆界远比应许给亚伯拉罕的为小(请参创十五18)。个中原因,稍后再详述。他们所得之地,一直向东伸展,直至今天的幼发拉底河。 有关三十五章的逃城,我们要注意下列数点: (1)它们的数目(6~8) (2)它们的目的(9~12) (3)它们的位置(13~14) (4)它们的规例(15~34) (5)它们所预表的(应连着其他有关经文一起研究。) 最后一章(三十六章)则是关于保存产业的条例,这个也可以用来解释我们在基督里的产业,是绝对稳妥的。这就完结了摩西五经中第四本书了,我们实在应该自己再花功夫去发掘里面的宝藏! 民数记附录 一巴兰先知(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二十二章到二十四章本来是一整段的,都是关于巴兰先知的奇行录。它本身是独立的,不是民数记某一段的延续,只是放在二十三章与二十五章之间的一个插曲。理由好简单,留心一看,就发觉二十五章一节其实就是接着二十一章写下去的。此外,这一段的行文风格及体裁,跟整本民数记都不一样。这一段是以戏剧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全段的人物、情节,都是满了戏剧性的冲突及趣味,而其
技巧之高明亦是很特出的。关于巴兰先知的奇行录,我们会提出下列三个问题来加以讨论: (1)他对真神的认识。 (2)他谜样的性格。 (3)他奇特的先知恩赐。 我们怎样解释他对真神所拥有的知识?我们相信,他又是一个好例子证明神确曾赐下最原始亦是最真纯的启示,后来富人分散全地,才慢慢变得模糊甚至歪曲了。我们现在先看看巴兰的出身。 民数记二十二章五节说,巴兰的本乡是「毗夺」,而申命记二十三章四节说昆夺就是米索毕达米亚(圣经译作米所波大米)。巴兰自己则说是「巴勒引我出亚兰,摩押王引我出东山」(民廿三7)。综合上述,可见巴兰的本乡正是人类发源地之中心。其出生地既已确立,我们就有证据说:神最早赐下的启示就在那个地方,那一个时候还未完全消失或变了样,他对神的认识就是藉着当地的传统,或家庭的一脉相传而得的。下面一个旧约圣经学者的说话,极堪注意: 「很多地方都显示出聚居于米索毕达米亚平原之拿鹤后裔,跟亚伯拉罕(拿鹤之胞兄弟)一家在宗教的感情和言语上是一致的;彼土利(拿鹤之子,利百家之父)与拉班(利百家之哥哥)认识的神,就是亚伯拉罕之神;且对神之称呼与以撒雅各的一样(创廿四50,三十一49)。虽然
他们家里也盛行拜偶像(创卅一19,卅五2;书廿四2),危险是危险的了,却没有根除他们原有的真实信仰。 拉班之后,一代又一代的过去了,这期间,拜偶像之风亦一样自父及子的相传下去,直到对真神的敬拜几乎荡然无存,但时间的过去以至宗教的兴替,并没有改变昔日所领受的更高层面的信仰。像巴兰这些人——他先知之职可能是世袭的——在信条方面仍然是绝对一神的,他们心中所呼叫的神,仍然是全地的主,是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麦基洗德和约伯的神,拉班和雅各的神。 假如我们对该地之宗教史有详尽的资料,我们相信可以一代一代的指出具有恩赐(很多还是真神的恩赐)的人、神仆,与及事奉敬拜独一真神的人。我们相信巴兰先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第二点我们要讨论的,则是巴兰的性格问题,他是一个具有怎样性格的人呢?——他是一个典型的,活生生的矛盾人物,是一个真先知与假先知的揉合体。 我们说他是一个真先知,因为他认识真神,对他有正确的认识,跟他有正确的交往,从而接受正确的启示,亦为他传出正确的信息,这都是真先知的特征。 我们说他是一个假先知,因为他同时也是一个术士(书十三22),为着肮脏的金钱而出卖自己先知的恩赐(参犹11
节),我们怎样解释这两种极端的性格呢?上面引述的学者作如下解释: 「无可否认,这又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近代人愈受高等教育,就愈会讨第一世纪那简单而又极为敬虔的信仰的便宜。巴兰这种性格上的冲突(应说是妥协)——真实的信仰与藉迷信的欺诈,神圣的启示与异教的巫术,对神的敬拜与对利的迷恋——对古代的人看来,真是不可理解的谜;但对我们这一代的人来说,尤其是我们若了解像路易十一世,马丁路德,或克伦威尔(OliverCromwell)的性格,或了解近代史宗教运动之最高级和最低级之因素,就不难了解巴兰矛盾之性格了。」 真的,透过了启示,我们就认识到像巴兰这一类「的性格虽是最奇特的,却是每一代都会出现的一种人物。」 说到巴兰的预言又怎么样呢?虽然巴兰好多的言行都是离经背道的,他对以色列国的预言,却千真万确的来自神,我们且挑下列几点来看: (1)「耶和华将话传给巴兰,又说:你回到巴勒那里,要如此如此说。」(廿三5) (2)「耶和华将话传给他,又说:你回到巴勒那里,要如此如此说。」(廿三16) (3)「神的灵就临到他(巴兰)身上。」(廿四2) 我们无可能怀疑他预言的真实性。 但问题来了,圣灵
怎可能藉着这样一个心怀二意的人来发预言呢?很多解经家都没有碰这个问题,其实这问题并不太复杂。神并不是真的因为巴兰是一个配被使用的人,所以就藉着他发预言,神这样作只是要明明的羞辱他,好让他本意要(亦是巴勒要他)咒诅以色列人,出了口却成为一种奇妙的祝福,这一下子,巴勒故然会勃然大怒,就是巴兰自己也会觉得莫明其妙,懊恼非常。至最后,他终于了解到违抗神的旨意,完全是徒劳无功的,所以后来他「见耶和华喜欢赐福与以色列,就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却面向旷野。」(廿四1) 至于预言的本身,文字之华美与及内容之渊博,真是一时无两。(请参廿四5~9、17~19),下面之经节尤值得背诵:(廿三10、19、21、23)。要仔细研究它是过于本书的范围的,正如有人说,这是一个「广阔之汪洋」。我们可惜助一本好的解经书来自己研究。 下面几处新约之经文,可助我们对巴兰事件的研究: (1)「巴兰的道路」——(彼后二15) (2)「巴兰的错谬」——(犹11节) (3)「巴兰的教训」——(启二14) 简单来说,巴兰的道路,就是为了肮脏的金钱而出卖恩赐。巴兰的错谬,就是以为表面装作尊敬神的道,就可以改变神的旨意。巴兰的
教训,就是既不能咒诅以色列人,就怂恿巴勒用美人计陷以色列人于罪。(参民卅一16) 二铜蛇——表记(二十一4~9) 民数记共有三个重要的表记: (1)被击打之磐石(廿7~11) (2)铜蛇(廿一4~9) (3)逃城(卅五章) 若把下列经文连起来研究,就十分有意义:(林前十4;约三14;来六18)。我们现在且挑出铜蛇的表记,来作一样本研究,其他的,我们自己下功夫试试看。 首先我们从其记述,找出它的重要事实来: (1)犯罪(第5节) (2)受苦(第6节) (3)代求(第7节) (4)拯救(8~9节) 这个次序与我们的经验是完全吻合的。我们再注意它另一个特点: (1)那怨言的内容:道路与吗哪 (2)那埋怨的对象:神与摩西 (3)那遭受的刑罚:痛苦与死亡 (4)那摩西的代求:认罪与祷告 (5)那蒙神的拯救:藉铜蛇,靠仰望 我们且对比一下现今的世界,看看这表记是多么完备。 (1)今日人埋怨神的道路,和拒绝神藉基督为我们预备的生命的粮。 (2)今日人因为不能与神和好,因此对他们同伴(摩西所代表)的关系也不好。 (3)今日罪为这个世界带来的,正是痛苦与死亡
。 (4)今日神的救法仍然是藉着基督完成,人则靠着仰望接受。 我们再留意一点:铜蛇的医治是在营外,亦即是与一切之献祭、礼仪,与祭司的工作无关;今天基督的救恩同样与各种「圣品人员」,神父,告解,圣礼,或各种教会的圣礼等无关。按圣职的层次来说,铜蛇并不是由亚伦祭司竖立,它是一个平信徒摩西竖起的。基督按着犹太人的律法来说,也只是一个平信徒,他既不是亚伦族系的,也不是利未支派的后裔,他从没有在祭坛旁事奉过,他的讲道一直都是在圣殿外院,使徒们也不是什么圣品人员,他们只是与基督一样,是平信徒。耶稣基督与他的门徒从没有叫人献祭或遵守什么宗教条文来得救,他们一直强调的只有一个地方——加略山。 也许有人会问:会幕与及一切的圣礼岂不都是神所立的吗?它们岂不都带有权柄?说的不错,只是它们对被蛇咬伤的男男女女,却一点没有能力医治;很多祭司与利未人都被蛇咬伤,与其他人一样,他们死的不少。会幕对那些已经是与神站在约的关系上的人,是已经被医好的人,才是一种施恩的媒介。 同样的,今天一切所谓「恩典媒介」的圣礼,亦只有对那些已经藉着基督与神和好的人才有功效。罪人要敬拜神,一定先经过加略山,罪得洁净了,敬拜才会有
意义。 我们在下面列出铜蛇的各点,好了解它是怎样全备地预表了基督的救恩: 一它的建立 (1)是神所指定的——照样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亦是神指定人唯一可以得救的途径。 (2)是富启迪性的——铜是预表审判,蛇是预表罪。二者相联则表明罪受到审判。 (3)是唯一的救法——同样耶稣基督与他的十字架,是人类唯一的救法(结四12)。 (4)是恒久常存的——因为是铜造的,所以,后来人因迷信的缘故才把它毁了。 (5)是众目睽睽的——它被高高的立于营的中间,耶稣基督也同样被高举起来。 二它的完全 (1)人不管被咬在什么地方,它都可以治愈:照样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亦能除去我们各样的罪过愆尤。 (2)人不管伤得怎样厉害,它都可以治愈:照样十字架也能够拯救最坏的罪人。 (3)人不管被咬多少次,它都可以治愈:同样十字架的功效也是一样的没有限制。 (4)不管谁被咬,男女老幼,祭司奴隶,它都可以治愈:同样十字架也是为万人而设立的。 (5)它是绝对不会出岔错的,从没有叫人失望:照样基督的十字架亦永不落空。 三它的效用 (1)它是十分容易的:他们只要一仰望就可得生,今日人用信心仰望十架,就可
得救。 (2)它看来或许是不可以理解的:望铜蛇跟伤口有什么关系?今天人也是这样的讥评十架,不管已经有千万人因这仰望而得生的铁证。 (3)它是一个很好的功课:他们一定要注视这条曾经引起痛苦与死亡的蛇;同样的十字架虽是叫罪得赦的地方,却也是叫人对罪最惊怵的地方。 (4)它是绝对个人性的,不能转递给人,每一个受伤的,都是自己来仰望才可得救;十字架的救恩亦如此,人与十字架之间是不可能有中保的。 (5)是立刻得到医愈的:不是慢慢康复,十字架亦一样,叫人立刻得到赦罪和称义。 三二十章一节与「飘流时期」 很多人都认为所谓「飘流时期」,就是以色列人自从加低斯失败后,二三百万人就拔营起行,抬着会幕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毫无目的意义的在沙漠兜圈子,兜了三十八年后,便再来到加低斯,重整队伍,向迦南进发。他们既然明知不能进入迦南,那么要二三百万人常拔营起行,不是顶多余又无意义吗?本附录的目的,就是要证明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主要的关键在于二十章一节:那不是说他们去过加低斯巴尼亚两次——一次在三十八年前,失败后离开,然后「飘流」了三十八年,又再回到加低斯——他们只去过一次,亦即是三十八年前他
们到达加低斯后,便一直与会幕及其他有关的停在那里,十二支派就散居在加低斯巴尼亚三十八年。 问题既出自二十章一节,我们就要仔细地研究它: 「正月间以色列全会众到了寻的旷野,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里,就葬在那里。」 这节经文像是说这是他们第二次来到加低斯——第一次在十三章,他们失败的地方,第二次则在二十章一节。「旷野飘流」就是发生在二次之间。 我们有很多理由不接受这个看法的。首先,在民数记三十三章就详细地记录了他们自出埃及至入迦南的每一站,是「摩西遵着耶和华的吩咐,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卅三2)因此必是仔细而可靠的,里面自西乃旷野(造会幕之处)到加低斯巴尼亚,共记载了二十一个站(卅三16~36),整个旅程就记完了,在这记录中,我们找不到他们有二次来到加低斯的痕迹,最直接又明确的,就是出埃及后走了两年(其间经过二十一个站),到达加低斯,之后三十八年的光阴便散居于加低斯附近(参卅三36~38)。 同样的,我们若再往前看,申命记也有旷野旅程的撮述,在第一章和第二章我们亦只有看见他们去过一次加低斯,请留意下面几节圣经: 「我们照着耶和华我们神所吩咐的,从何烈山(即西乃山)起行,经过
你们所看见那大而可怕的旷野,往亚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亚。」(一19) 「于是你们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一46) 从一章十九节到四十六节之间,即他们失败过程的记载——探子窥迦南及何珥玛之败绩——显然易见,他们在加低斯失败后,就在那里附近停下,「住了许多日子。」(请再参二14) 假如他们确曾去过加低斯两次,摩西不可能漏掉这么重要的记录,必会记在申命记一章最后一节和二章第一节之间,因为申命记二章一节之西珥山(以东),亦即是民数记二十章十四节和二十一章四节之以东地(民数记二十及廿一章之求过以东地不果,是出埃及后四十年,预备占取迦南时发生的),换句话说,申命记二章一节——「此后我们转回,从红海的路往旷野丢,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我的,我们在西珥山绕行了许多日子」——必是发生在出埃及后四十年,亦即是三十八年旷野生涯之后,同章第七节把这个事实说得更清楚了——「你走这大旷野他都知道了,这四十年,耶和华你的神常与你同在,故此你一无所缺。」假如他们真的去过加低斯两次,申命记一章最后一节和二章第一节之间(既然二章一节是发生在四十年之后,如上述)竟全没提及? 又如很多人说,他们真曾两次去到加低
斯,亚伦和米利暗之死就是发生在第二次到达加低斯时发生的事,这么重要的一站而民数记三十三章和申命记一、二章之行程覆述竟会全不提及?不可能吧? 第二方面我们要研究的,就是民数记二十章一节说他们是在「正月间」去到加低斯的,到底是那一年的「正月间」呢?我们若说以色列人抵达加低斯,那么这个「正月间」就必是本章末亚伦卒那一年,这也是那一派人的主张。但那有这样记载日期的!一开始就没头没脑的说是第几月,记载了好一大段资料才补上同年发生的一件事——更奇怪的是,连后来亚伦离世的记载也没有提及是在那一年那一个月,而直到三十三章三十八节才补上!可见这个「正月间」实在无可能是下面记载的年份,而应该是指到前面刚提过不久的那个年份。 艾利葛主教(BishopEllicott)把希伯来文民数记二十章一节译成「正月间以色列全会众已经到了……」,这个「已经」则表明他们这一次之在加低斯是曾记载于十三和十四章的了,亦即是他们遣探子窥迦南的那一次。从加低斯之崩溃到第二十章,中间发生了好几件事情,作者记述完了,现在便再继续记载他们取道摩押平原(出埃及后四十年的事)的过程,这种记述日期方法,不单圣经如此,就是一般历史文献中亦屡
见不鲜。 到此,民数记二十章一节在时间上应该很清楚的了,出埃及后第三年的正月(如在十三、十四章所显示),以色列全会众便来到加低斯。民数记十章十一节说他们在第二年二月,便离开西乃山,亦即是说自西乃山到加低斯,共时十一个月的时间,而其间所经过的站头有二十一个,即民数记三十三章十六至三十七节所记载的。 有人会反问,申命记一章二节不是说明「从何烈山(即西乃山)经过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亚有十一天的路程」?何来又会需十一个月?我们可注意下列事项: (1)申命记一章二节的重心是指二地路程之距离,过于走这路程的时间,尽管有指时间,也绝不可能以二三百万人走这路程所需的时间为准。 (2)二三百万人一起走,又扛着会幕许多的物件,老妇幼儿,连同途中的停顿,意外——如米利暗长大麻疯,结果就全部停顿了七天——等等,怎可能十一天(除了米利暗的七天,实际只有四天!)便走完?因此这段路程对二三百万人一起走来说,走了十一个月是非常合情理的。 若我们再仔细想一想二十章一节之记载,就更有理由说他们只去过加低斯一次;那一节说他们「住在」加低斯,这不是暗示了一段长时间的停留吗?申命记一章四十六节亦如此明言。我们已经说过,
在申命记第一章最后一节与第二章之间,并没半点痕迹表明他们去过加低斯两次,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指出一章最后一节是说什么;那里说他们就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这就明示了他们去到加低斯后,便停居在附近,直到三十八年的时间过去,才再向迦南进发。 我们再从另一角度来看二十章一节;假如这真是说到他们第二次来到加低斯即出埃及四十年,然后米利暗就死在那里,那么米利暗一共有几多岁?那一节不是说以色列人到了加低斯,「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里,就葬在那里。」从摩西出世时,米利暗向法老的女儿献计代找一希伯来妇人乳养摩西一事看(出二4~10),米利暗起码比摩西大十五年(亦即她当时是十五岁),到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摩西是八十岁,米利暗是九十五岁,走了四十年旷野路,摩西是一百二十岁,米利暗岂不是一百三十五岁?比摩西亚伦活的还长?活到这样的年纪,圣经岂有不提之理? 但假如我们知道这一节不是在四十章之后,而是连接十三章他们第一次到达加低斯,便散居在附近的地方,米利暗是在这期间死的,则一切都不成问题了。这一节记载米利暗之去世,只像上面十五至十九章一样,作者只是拣了三十八年内几件重要的事记述,而没有特别着重于发
生的时间。 反对二十章第一节是上连十三章第一次到达加低斯的人,提出下面两个反问,这里可以一并解释: (1)假如只有一次到达加低斯,民数记三十三章十六至三十六节提及的二十一站,便是发生于由西乃山至加低斯这个短短的路程了,因为申命记一章二节说那只是十一天的路程。 (2)十一天的路程怎可能走足十一个月? 这些反对的理由相当脆弱。由西乃山至加低斯,全程约一百五十至二百哩之谱,用二十一除,即每站平均约距七至十哩,对二三百万人及带着这许多财物和会幕的队伍来说,走七至十哩而停一站不是顶顺理成章的吗?倘若说他们真的只需十一天的路程,而其间又因米利暗患麻疯而停了七天,那么一百五十哩到二百哩的路便只有四天时间走,每天岂不要走四十到五十哩!一个人徒手行平均时速亦只有三哩,四五十哩即要不断行十五小时,简直不可思议。 至于为什么十一天的路程要走十一个月,除了上面我们提及二三百万人一起走路等等困难之外,亦不要忘记他们是在云柱火柱的引导而前进的,圣经从没暗示在云柱火柱的引导下,速度是重要的,因此更见十一个月的时间是非常合理的。 反对的人亦提出在十四章二十五节,神不是命令他们「明天你们要转回,从红海的路往
旷野去」?但这又怎能证明是离开了加低斯(一个广阔的旷野),那只表明是离开有敌军埋伏的区域而已,我们且把全节读一遍:「亚玛力人和迦南人住在(意即隐伏)谷中,明天你们要(从那里)转回,从红海的路程往(加低斯附近)旷野去。」 这个问题已够清楚的了,愈加研究,就愈发现他们只有去过一次加低斯,二十章一节则是连着十三章来记载的,因此二十章就显得特别重要,不单记载了米利暗之死,摩西的罪,和亚伦的死,它第一节上连「飘流时期」之始,而最后一节则总括了「飘流时期」之终。 民数记问题研究 (1)民数记之事迹发生于何时何地? (2)对我们有何重要性,试就新约之亮光来解答。 (3)民数记之结构如何? (4)什么是民数记中最重要之时代划分?为什么? (5)本书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的结构如何? (6)为什么利未支派一切的男丁都要归耶和华,而不单是头生的? (7)利未支派有那三家族?各在圣幕上供何职位? (8)试以图表明十二支派之分布情势。 (9)银号记在那一章,功用为何? (10)飘流时期发生过什么重大的事件? (11)铜蛇记在那一章,从那几方面我们说它是一表记? (12)巴兰的事迹记
于何处?你怎样解释他对真神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