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民数记 之四
圣经课程 by 巴斯德
题示:读二十一至三十六章两遍。
「以前一个尖酸刻薄的科学家讥诮圣经只是『原始的叙利亚神怪文集』,是『犹太教的旧瓶,盛着科学的新酒』。这个口不择言的家伙化灰了,圣经仍然存在,因为它实在是书中之书;科学的老酒在地窖发酸,新的葡萄又当造,但圣经仍然屹立于天地间,它的青春是永恒的:当新的科学家及他们的理论已被人遗忘,存在了几千年的圣经仍然在每一个角落被人研读,因为它才是宇宙问唯一永恒的智慧、真理、美善,与及安慰。」
——杜拉斯(JamesDouglas)
第三部分:新的一代(二十一至三十六章)(加低斯至摩押平原)
沉闷的兜圈子过去了,新的黎明正露鱼肚白;旧的一代过去了,新的一代已整装待发;亚伦离世了,以利亚撒接续他的职位:摩西亦快要归到他的列祖去,约书亚被委任为新的领袖。历史的时针已走到一个新时代的起点,以色列人要越过摩押平原,重新迈向迦南,得着那应许地。在民数记最后一部分,共有下面三大段:
新的旅程: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新的数点:二十六至二十七章
新的训令:二十八至三十六章
(1)新的旅程(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由加低斯至摩押平原大约需时四至五个月,这是从下面两处经文得来的资料:
(1)以色列人大约在亚伦死后一个月才离开何珥山(二十29),而亚伦是在出埃及后四十年之五月初一日离世(卅三38)。
(2)同年十一月,他们就抵达摩押平原(申一3、5)摩西是在那里向他们重申旧命,这就构成了申命记。
其实以东人若肯让以色列人穿过他们的领土,路程就会短得多,也不必四五个月才去得到了(二十14~22,廿一4)。
其间主要的滞留及意外,二十一章都记载得很清楚。二十一章开头有两件事情,是极堪注意的:
其一、神对以色列人新的反应——「耶和华应允了以色列人,把迦南人交付他们」(第3节);在那三十八年飘流的日子,以色列人离开了神的旨意,神并没有如此答应过他们,只要翻开申命记一章四十四节我们便清楚了——「住那山地的亚摩利人就出来攻击你们,追赶你们如蜂拥一般,在西珥杀退你们,直到何珥玛;你们便回来,在耶和华面前哭号,耶和华却不听你们的声音,也不向你们侧耳。」但现在他们翻到历史新的(也是真的)一页,约的特权再一次临到他们:以色列人向神呼求,耶和华就应允。我们真要铭记教训啊!什么时候我们离开了神的旨意,任意生活,祈祷的力量就消失了,止住了,到我们重新返回神那里,行他的旨意,就没有人能与我们为敌。离开神旨,我们只是一个浪子,飘流旷野;行在神的道路,我们才是一个有清晰目标的客旅,是基督的精兵。
其二、以色列人新的胜利「耶和华……把迦南人交付他们,他们就把迦南人和迦南人的城邑,尽行毁灭。」(第3节)他们就称那地为何珥玛。在飘流之初期,他们在何珥玛打了一场蒙羞的败仗,但在飘流之末期,以色列人带着神的旨意和香气,在这个曾蒙羞受辱的古战场大大得胜了。对我们来说,这真是再清楚也没有的了,我们若离开迦南,面对属灵的仇敌时就会败得一塌糊涂,遵行神的旨意却是得胜的不二法门。
跟着四至九节就是火蛇与铜蛇的事件,稍后我们再看它预表的教训;我们先留意他们为何会招至火蛇之灾——以色列人的灰心丧志(参第4节)。他们本想穿过以东地直取摩押的,却被以东人所拒,以至要绕路而行,不单是说要走多许多路,更致命的是他们感到灰心,是这个泄气使得要走的路更长,更难走:而这次泄气还是发生在他们刚刚大获全胜后不久的时候:我们在得胜的时候要特别儆醒,因为情绪低潮常是跟着胜利之后而来的(以利亚之求死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他们一被以东人拒绝就泄气了,跟着又重蹈覆辙,发怨言,立刻刑罚就来了(4~6)。我们留意,被学起的铜蛇与及招灾的火蛇在外形是一样的,目的是要提醒他们的过错,同时亦预备了医治。同样地,在加略山我们看见自己的罪,亦找到(在同一的地方)永远的救法。
经过了好些路程,他们来到比珥的井(16~18)以色列人曾在这井旁歌唱——「当时以色列人唱歌说:
「井啊!涌上水来,
你们要向这井歌唱;
这井是首领和民中的尊贵人,
用圭,用杖所挖所掘的。」
我们要为这歌感谢神!昔日怨言所不能作到的(参第5节)讴歌却可成就(参第17节),自过红海高歌之后(出十五章)他们直到现在(四十年多了!)才再唱。
以色列人为什么会在井旁突然唱起歌来?他们是否终于发现无论往那里去,活水的磐石都随着他们?或是他们真知道只要唱信心之歌,就是干旱如沙漠之地也有活水的供应;而且磐石被击打一次就够了?也不需要两个磐石才能满足我们各种新的要求?这些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加略山上的磐石(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4)被击打一次,活水就永远能供应千万干渴的心灵。我们是否常活在涌流不断的活水中,靠着圣灵而生活?我们是否知道在坚硬的地层下正躺着清纯的活水,等着我们用祈祷和讴歌的声音去把它释放出来,满足我们各方面的需求?我们是否在救恩之泉不断地吸取?这讴歌和活水叫整个沙漠改观了!使本章之后满了得胜的欢欣,假如以色列人懂得在加低斯唱信心的歌,三十八年悲惨的生活就不会发生了!
二十二到二十四章,是记载着圣经中最奇怪的一个人物——巴兰。我们在本课之附录里会较详细地讨论他的问题及特性,这里从容了。二十二到二十四章本是插入的,我们可把二十一章之结尾和二十五章之开头连起来读便知了。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他们连敌人最险恶的计谋都得胜了,他们又再按着神的旨意向前推进。巴兰本欲咒诅的,结果却被逼要去祝福!
但真是悲哀,以色列人又再偏行己路,再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二十五章——可怖的一章——一开头就说:「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因为这女子叫百姓来,一同给他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他们的祭物,跪拜他们的神,以色列人与巴力昆珥连合,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廿五1~3)
从三十一章十六节我们知道,巴兰虽然咒诅不成,却献了这条诡计,叫摩押和米甸的女子勾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这样成了可怜的牺牲品,中了计。读这章真叫我们不畅快,二万五千人在审判中(瘟疫)死亡,这与他们最近的胜利成了多强烈的对比!一个有如此高贵呼召和启示的民族,竟犯上淫乱和拜偶像之罪,这是一个怎样的悲剧!无论怎样,它告诉我们单有外表的律法和理想——不管有多高多纯——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的,是内在的悔改,使我们属肉体的性情可以改变过来。
(2)新的数点(二十六至二十七章)
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章,又再是军兵报名上册的时间,把这一次与上一次的数点并排来看,相当有意义:
两次数点人数之比较
支派旧的数点新的数点减少增加
流便
西缅
迦得
犹大
以萨迦
西布伦
以法连
玛拿西
便雅悯
但
亚设
拿弗他利46500
59300
45650
74600
54400
57400
40500
32200
35400
62700
41500
53400
603,55043730
22200
40500
76500
64300
60500
32500
52700
45600
64400
53400
45400
601,7306%
63%
11%
20%
15%
18%
63%
29%
28%
新的士兵统计约比旧的略为减少,而在个别支派的数字来说,则各有升降,单凭这一点就可说明这些统计数目是真实可靠,因为若是凭空捏造,这个殊不容易的差别就会被忽略了。
新的数点跟民数记全书的主题不谋而合。四十年前,男丁的人口大约是六十万,四十年后仍是六十万。整整四十年过去,人口并没有增加什么。原来他们不单在行程上是停顿了,连人口数字也一样的没有进步。某些支派人口显著的下降,可能跟瘟疫有关系。从二十五章十四节我们找到一点支持,西缅支派人口下降六·四成,就是因为巴力昆珥的罪,招来瘟疫的审判。
五十三至五十六节是论分地之原则。而五十七至六十二节则是利未支派新的男丁人口数字。跟着人口统计后,就是西罗非哈之女为父求产业(二十七1~11)这段是不解自明的。
接着下来,就是神告诉摩西将会寿终于此(12~14),而摩西的反应却是感人无比:
「愿耶和华万人之灵的神,立一个人治理会众,可以在他们面前出入,也可以引导他们,免得耶和华的会众如同没有牧人的羊群一般。」(廿七16~17)
没有半点为自己的意念;叫他挂心的,是神自己的名字和百姓的福乐。他们若能行主的路,他便心满意足了。愿这信息感动我们的心。摩西祈祷之后,神便晓谕他公开立约书亚作他的继承人,这就完结了二十七章的记载(18~23)。这里有新的军力、新的领袖,和新的进取目标。
「摩西按手在他头上、嘱咐他、是照耶和华藉摩西所说的话。」(23节)
(3)新的训令(二十八至三十六章)
我们不会用太多的篇幅来讨论这一段。二十八章和二十九章本应归入同一章内,都是论到献给耶和华的各种祭礼,是把利未记二十三章所讲的加以补充而已!
每日献的祭(廿八3~8)
安息日的祭(9~10)
月朔献的祭(11~15)
逾越节的祭(廿八16~廿九40)
至于它们预表的教训,可以参利未记那部分。
我们只需注意这里两个新的祭:安息日献的祭和月朔献的祭都是这里才开始有的。每日献的祭,在出埃及记廿九章卅八至四十二节已有提及。我们相信这个祭一直维持到那个时候,没有中断过。这里重新提及,只因为它是整个献祭体系的基础,一切其他献的只是加上去,而不是取代它。
就表记一方面而言,一切的祭礼都是指向基督的,所以二十八章说是「我的供物」(编者按:英译本作「我的粮」),神在基督里找到真正的喜乐,能满足神的心。
三十章是许愿之例:(1~2)——对男人;(3~5)——对闺女;(6~8)——对订了婚的少女:(9节)——对寡妇;(10~15)——对妻子。有关神怎样看许愿一事,请参看第六章之解释。这里重申许愿之例,是以防有人冒失许愿——不管是轻忽地许愿,或轻忽地背约都不行。许愿只能向神自己许(2一3),是不容违背的(2、9、15)。对闺女来说,他父亲要负责任(3~5);对订了婚约的,神就警告她们不可有口无心地乱许愿;对妻子来说,则作丈夫的要负责(10~15)。
这里,我们要学的功课真多。我们与神之间总有某处是特为许愿立约之用的,不管我们许的愿是要奉献自己跟从他,是用祷告事奉他,是奉献金钱财物,是禁食,或是任何其他,总之这个特别保留作我们向他许愿的地方,会叫我们对神澎湃满溢的爱或感谢得到一种蒙福的宣泄,无形的爱藉着有形的媒介来表达,显得更充实、满足;但我们一定要极之小心,愿既起了,就说什么都不能违背,这是我们一生中再没有更尊贵神圣之约的了,无论什么代价,都必要向主实现。再者,我们岂能不诚心诚意,且又怀着
无比敬虔与感谢之情来向主说:你既用至高无比的代价救赎我们,我们又怎能禁止自己不亟亟地摆上,给那该受一切爱与诚的主来使用,来享受!
杀戳米甸(三十一章)
三十一章是神命令以色列人跟米甸人宣战,要夺财物,杀男丁,掳妇孺,焚城池。通常我们对这些纪录都不能接受,甚至起反感,慈爱的神为何如此嗜杀?这对我们一般的道德似乎是太难接受了?对于这点,我们怎样解释?怎样自圆其说?
我们要特别留意一个重要的词语:「报仇」。这是神的命令:「你要在米甸人身上报以色列的仇。」(第2节)摩西传达神的命令时,则说:「好在米甸人身上为耶和华报仇。」(第3节)我们若正视这个问题,第一点要弄清楚的是,向米甸人宣战完全是出于神,以色列人只是执行神的旨意,完成神的计划而已,对这事件的本身来说,执行计划的以色列人在这行动上,是没有道德上的责任,因此亦不需要为道德之善恶与否作任何辩护;他们作了这事,我们要穷究的则是这件事本身,而不是作这事的人。这是从开始就要确立的一个观念。
向米甸宣战不是出于人之嗜杀,只是神的审判,是为要「在米甸人身上报以色列的仇」;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以色列人本来与米甸人无仇无怨,米甸人行诡诈陷害以色列人,利用摩押的女子诱使以色列人犯奸淫而招死亡,这是「以色列的仇」。他们明知(透过巴兰)陷以色列于拜偶像的罪就会招耶和华的大怒,他们仍明知故犯,这是立意千犯神的圣洁,也就是「耶和华的仇」(请参廿五章),有了上述两个原因,就叫我们不得不承认米甸人是罪有应得的。
从远一点来说,神命令以色列人毁灭米甸人,本来就跟神要毁灭迦南人是同一类型的(出廿三24;申七1~6等)。很多时候,我们那种婆妈式的所谓怜悯就会大为迦南人抱不平:神怎可能发动这种血腥的战争?我们这样想就是以为我们比神更公义!我们这样说就是表明不能接受这个启示的记录,但我们若肯心平气和来了解当时迦南人的乱伦淫秽生活,真去明白利未记十八章(特别是24、27、30节)的意义,我们又怎能(若我们是诚实的)不承认神除了这样作是无法维持公义,亦不能使其他无辜民族不受其沾污?
至于该用什么方法来处理这个局面,他当然有绝对权柄来决定:他要割除。这好比一个医生诊断一个息了毒瘤的病人,在还可医治的期间,他就要动手术把它割除,手术当然会引起痛苦,但若不及早根除,就必会殃及旁的健全组织。这对当时迦南的情况亦是一样,神拣选了以色列人作他的子民,来执行他的计划,他一定要采取各种办法来保证他的子民免于败坏。他命定以色列人要剿灭米甸人,我们就相信这是最好的方法,一方面是必要的严厉,另一方面亦是对以色列人的恩慈,好叫他知所警惕,日后不敢重蹈他们的覆辙。
好,我们且退一步来想,假如神用的方法不是杀戮,而是饥荒、地震、火灾,或其他我们知道的天灾人祸,而至终都是一样的死亡。那些说神是不公义的人自然无话可说,只是一来神要以色列人及当时别的邻邦学的功课,又怎能藉这些「聋哑的媒介」带得出来,人都会以为只是偶然的不幸而已。再说,谁的方法比较仁慈呢?一刀了事,或是挨它三五个月的饥馑才死亡?
我们一定要清楚又诚实地面对这一问题,假如我们相信神是有全权管理天下万邦之兴替盛衰,那么对于一个已落在罪深孽重的国家,我们就更要相信他有绝对权力来刑罚这个国家,至于他会用什么方法来达到这个目的,他也有绝对的自主权来决定的。
至于对米甸人报的仇,看样子是太凶残了——「你们要把一切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杀了」(第七节):我们若以上述之观念来看这一件事情,就会明白神为何要下这一度命令。原来以色列人果然自以为宅心仁厚,没有杀戮米甸的妇人和孩子,只俘掳他们回国。摩西发怒了,他明显指出他们的不顺服。而且从上文下理,我们可以看出以色列人之所以不杀米甸妇人,其动机是性欲方面多于仁慈的。早期就是这些女人在什亭引诱以色列人,使得二万四千人死亡(廿五9),现在又该怎样办她们?不错,从人方面说,杀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好像是不可能的,但对米甸人来说,到底是男人可怕呢?还是女的比男的更可怕,她们不单招来身体疾病的传染,更会败坏全营的人的道德生活。
因此,为了对以色列的男人和女人(作妻子的和未嫁的)公平,特别是我们想到米甸女人带有的性病,杀戮她们就很有理由了。我们也相信摩西在下十七节的命令时,他也会想到这些理由的。(尽管如此,之后仍有三万二千个没有出嫁的女人留下!参35节。)
再说,杀戮孩子又怎样解释呢?好,假如不杀孩子,全都带回以色列境内,养在以色列家中,以色列人年过一年地看着整个米甸族在他们境内成长,那简直就是疯狂的,结果必然引起国际间更大的悲剧,比今日中东之阿犹问题复杂千百倍。
假如不杀他们,把他们全赶回颓垣败瓦的家园,至终会怎样,还不是死在饥荒与疾病中?这命令看是残酷的,却只是割除毒瘤的「残酷」!对待无情的罪恶,就需要用无情的手段,今日不适当的仁慈只会引起明日更严重的悲剧。当仁慈成了妥协,那不单对无辜者是残酷,对犯罪者也只是一种虚伪的仁爱而已。
我们还要公平地看这一段经文,整个记载,我们没有看见以色列人是滥杀嗜血,没有虐待或对妇人残暴——而这一切还是昔日战争所常见的呢!
在这战役中,有三件事是很特出的:
(1)胜利是容易的。
(2)掳物是丰富的(25~47)。
(3)以色列人没损折一兵一马(49节)。
假如昔日以色列人肯听神的话,谨守遵行神的诫命,他们又会多容易便全把迦南人清除,我们的历史亦完全改观了。
最后几章(三十三至三十六章)
在三十二章,流便、迦得,和玛拿西三支派要求住在约但河东之地——刚占领之土地。这要求看来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牲畜极其众多」——就像一切寻求妥协的要求一样,但那只是妥协而已。以色列人之份是在迦南境内,不是迦南境外。他们只是凭眼见来选择(「他们看见」第一节),就像昔日罗得一样(创十八10~11),他们不是凭信心,不是以神的旨意来选择,他们满足于应许地之外的「可牧放牲畜之地」。这是典型的「属世」基督徒的预表。在历代志上五章十八至二十六节,和列王纪下十五章二十九节,就看见他们这个选择所造成的结果:
(1)向邻邦的偶像弯腰。
(2)是第一批被掳的人。
他们的后裔在耶稣的时代,情况更惨,可参马可福音第五章一至十七节。
三十三章则是以色列人自埃及至约但河旅程的撮要,我们不覆述了。
三十四章则是分迦南地的经过,我们在这里只提出一点请大家注意,就是他们所得之疆界远比应许给亚伯拉罕的为小(请参创十五18)。个中原因,稍后再详述。他们所得之地,一直向东伸展,直至今天的幼发拉底河。
有关三十五章的逃城,我们要注意下列数点:
(1)它们的数目(6~8)
(2)它们的目的(9~12)
(3)它们的位置(13~14)
(4)它们的规例(15~34)
(5)它们所预表的(应连着其他有关经文一起研究。)
最后一章(三十六章)则是关于保存产业的条例,这个也可以用来解释我们在基督里的产业,是绝对稳妥的。这就完结了摩西五经中第四本书了,我们实在应该自己再花功夫去发掘里面的宝藏!
民数记附录
一巴兰先知(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二十二章到二十四章本来是一整段的,都是关于巴兰先知的奇行录。它本身是独立的,不是民数记某一段的延续,只是放在二十三章与二十五章之间的一个插曲。理由好简单,留心一看,就发觉二十五章一节其实就是接着二十一章写下去的。此外,这一段的行文风格及体裁,跟整本民数记都不一样。这一段是以戏剧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全段的人物、情节,都是满了戏剧性的冲突及趣味,而其技巧之高明亦是很特出的。关于巴兰先知的奇行录,我们会提出下列三个问题来加以讨论:
(1)他对真神的认识。
(2)他谜样的性格。
(3)他奇特的先知恩赐。
我们怎样解释他对真神所拥有的知识?我们相信,他又是一个好例子证明神确曾赐下最原始亦是最真纯的启示,后来富人分散全地,才慢慢变得模糊甚至歪曲了。我们现在先看看巴兰的出身。
民数记二十二章五节说,巴兰的本乡是「毗夺」,而申命记二十三章四节说昆夺就是米索毕达米亚(圣经译作米所波大米)。巴兰自己则说是「巴勒引我出亚兰,摩押王引我出东山」(民廿三7)。综合上述,可见巴兰的本乡正是人类发源地之中心。其出生地既已确立,我们就有证据说:神最早赐下的启示就在那个地方,那一个时候还未完全消失或变了样,他对神的认识就是藉着当地的传统,或家庭的一脉相传而得的。下面一个旧约圣经学者的说话,极堪注意:
「很多地方都显示出聚居于米索毕达米亚平原之拿鹤后裔,跟亚伯拉罕(拿鹤之胞兄弟)一家在宗教的感情和言语上是一致的;彼土利(拿鹤之子,利百家之父)与拉班(利百家之哥哥)认识的神,就是亚伯拉罕之神;且对神之称呼与以撒雅各的一样(创廿四50,三十一49)。虽然他们家里也盛行拜偶像(创卅一19,卅五2;书廿四2),危险是危险的了,却没有根除他们原有的真实信仰。
拉班之后,一代又一代的过去了,这期间,拜偶像之风亦一样自父及子的相传下去,直到对真神的敬拜几乎荡然无存,但时间的过去以至宗教的兴替,并没有改变昔日所领受的更高层面的信仰。像巴兰这些人——他先知之职可能是世袭的——在信条方面仍然是绝对一神的,他们心中所呼叫的神,仍然是全地的主,是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麦基洗德和约伯的神,拉班和雅各的神。
假如我们对该地之宗教史有详尽的资料,我们相信可以一代一代的指出具有恩赐(很多还是真神的恩赐)的人、神仆,与及事奉敬拜独一真神的人。我们相信巴兰先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第二点我们要讨论的,则是巴兰的性格问题,他是一个具有怎样性格的人呢?——他是一个典型的,活生生的矛盾人物,是一个真先知与假先知的揉合体。
我们说他是一个真先知,因为他认识真神,对他有正确的认识,跟他有正确的交往,从而接受正确的启示,亦为他传出正确的信息,这都是真先知的特征。
我们说他是一个假先知,因为他同时也是一个术士(书十三22),为着肮脏的金钱而出卖自己先知的恩赐(参犹11节),我们怎样解释这两种极端的性格呢?上面引述的学者作如下解释:
「无可否认,这又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近代人愈受高等教育,就愈会讨第一世纪那简单而又极为敬虔的信仰的便宜。巴兰这种性格上的冲突(应说是妥协)——真实的信仰与藉迷信的欺诈,神圣的启示与异教的巫术,对神的敬拜与对利的迷恋——对古代的人看来,真是不可理解的谜;但对我们这一代的人来说,尤其是我们若了解像路易十一世,马丁路德,或克伦威尔(OliverCromwell)的性格,或了解近代史宗教运动之最高级和最低级之因素,就不难了解巴兰矛盾之性格了。」
真的,透过了启示,我们就认识到像巴兰这一类「的性格虽是最奇特的,却是每一代都会出现的一种人物。」
说到巴兰的预言又怎么样呢?虽然巴兰好多的言行都是离经背道的,他对以色列国的预言,却千真万确的来自神,我们且挑下列几点来看:
(1)「耶和华将话传给巴兰,又说:你回到巴勒那里,要如此如此说。」(廿三5)
(2)「耶和华将话传给他,又说:你回到巴勒那里,要如此如此说。」(廿三16)
(3)「神的灵就临到他(巴兰)身上。」(廿四2)
我们无可能怀疑他预言的真实性。
但问题来了,圣灵怎可能藉着这样一个心怀二意的人来发预言呢?很多解经家都没有碰这个问题,其实这问题并不太复杂。神并不是真的因为巴兰是一个配被使用的人,所以就藉着他发预言,神这样作只是要明明的羞辱他,好让他本意要(亦是巴勒要他)咒诅以色列人,出了口却成为一种奇妙的祝福,这一下子,巴勒故然会勃然大怒,就是巴兰自己也会觉得莫明其妙,懊恼非常。至最后,他终于了解到违抗神的旨意,完全是徒劳无功的,所以后来他「见耶和华喜欢赐福与以色列,就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却面向旷野。」(廿四1)
至于预言的本身,文字之华美与及内容之渊博,真是一时无两。(请参廿四5~9、17~19),下面之经节尤值得背诵:(廿三10、19、21、23)。要仔细研究它是过于本书的范围的,正如有人说,这是一个「广阔之汪洋」。我们可惜助一本好的解经书来自己研究。
下面几处新约之经文,可助我们对巴兰事件的研究:
(1)「巴兰的道路」——(彼后二15)
(2)「巴兰的错谬」——(犹11节)
(3)「巴兰的教训」——(启二14)
简单来说,巴兰的道路,就是为了肮脏的金钱而出卖恩赐。巴兰的错谬,就是以为表面装作尊敬神的道,就可以改变神的旨意。巴兰的教训,就是既不能咒诅以色列人,就怂恿巴勒用美人计陷以色列人于罪。(参民卅一16)
二铜蛇——表记(二十一4~9)
民数记共有三个重要的表记:
(1)被击打之磐石(廿7~11)
(2)铜蛇(廿一4~9)
(3)逃城(卅五章)
若把下列经文连起来研究,就十分有意义:(林前十4;约三14;来六18)。我们现在且挑出铜蛇的表记,来作一样本研究,其他的,我们自己下功夫试试看。
首先我们从其记述,找出它的重要事实来:
(1)犯罪(第5节)
(2)受苦(第6节)
(3)代求(第7节)
(4)拯救(8~9节)
这个次序与我们的经验是完全吻合的。我们再注意它另一个特点:
(1)那怨言的内容:道路与吗哪
(2)那埋怨的对象:神与摩西
(3)那遭受的刑罚:痛苦与死亡
(4)那摩西的代求:认罪与祷告
(5)那蒙神的拯救:藉铜蛇,靠仰望
我们且对比一下现今的世界,看看这表记是多么完备。
(1)今日人埋怨神的道路,和拒绝神藉基督为我们预备的生命的粮。
(2)今日人因为不能与神和好,因此对他们同伴(摩西所代表)的关系也不好。
(3)今日罪为这个世界带来的,正是痛苦与死亡。
(4)今日神的救法仍然是藉着基督完成,人则靠着仰望接受。
我们再留意一点:铜蛇的医治是在营外,亦即是与一切之献祭、礼仪,与祭司的工作无关;今天基督的救恩同样与各种「圣品人员」,神父,告解,圣礼,或各种教会的圣礼等无关。按圣职的层次来说,铜蛇并不是由亚伦祭司竖立,它是一个平信徒摩西竖起的。基督按着犹太人的律法来说,也只是一个平信徒,他既不是亚伦族系的,也不是利未支派的后裔,他从没有在祭坛旁事奉过,他的讲道一直都是在圣殿外院,使徒们也不是什么圣品人员,他们只是与基督一样,是平信徒。耶稣基督与他的门徒从没有叫人献祭或遵守什么宗教条文来得救,他们一直强调的只有一个地方——加略山。
也许有人会问:会幕与及一切的圣礼岂不都是神所立的吗?它们岂不都带有权柄?说的不错,只是它们对被蛇咬伤的男男女女,却一点没有能力医治;很多祭司与利未人都被蛇咬伤,与其他人一样,他们死的不少。会幕对那些已经是与神站在约的关系上的人,是已经被医好的人,才是一种施恩的媒介。
同样的,今天一切所谓「恩典媒介」的圣礼,亦只有对那些已经藉着基督与神和好的人才有功效。罪人要敬拜神,一定先经过加略山,罪得洁净了,敬拜才会有意义。
我们在下面列出铜蛇的各点,好了解它是怎样全备地预表了基督的救恩:
一它的建立
(1)是神所指定的——照样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亦是神指定人唯一可以得救的途径。
(2)是富启迪性的——铜是预表审判,蛇是预表罪。二者相联则表明罪受到审判。
(3)是唯一的救法——同样耶稣基督与他的十字架,是人类唯一的救法(结四12)。
(4)是恒久常存的——因为是铜造的,所以,后来人因迷信的缘故才把它毁了。
(5)是众目睽睽的——它被高高的立于营的中间,耶稣基督也同样被高举起来。
二它的完全
(1)人不管被咬在什么地方,它都可以治愈:照样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亦能除去我们各样的罪过愆尤。
(2)人不管伤得怎样厉害,它都可以治愈:照样十字架也能够拯救最坏的罪人。
(3)人不管被咬多少次,它都可以治愈:同样十字架的功效也是一样的没有限制。
(4)不管谁被咬,男女老幼,祭司奴隶,它都可以治愈:同样十字架也是为万人而设立的。
(5)它是绝对不会出岔错的,从没有叫人失望:照样基督的十字架亦永不落空。
三它的效用
(1)它是十分容易的:他们只要一仰望就可得生,今日人用信心仰望十架,就可得救。
(2)它看来或许是不可以理解的:望铜蛇跟伤口有什么关系?今天人也是这样的讥评十架,不管已经有千万人因这仰望而得生的铁证。
(3)它是一个很好的功课:他们一定要注视这条曾经引起痛苦与死亡的蛇;同样的十字架虽是叫罪得赦的地方,却也是叫人对罪最惊怵的地方。
(4)它是绝对个人性的,不能转递给人,每一个受伤的,都是自己来仰望才可得救;十字架的救恩亦如此,人与十字架之间是不可能有中保的。
(5)是立刻得到医愈的:不是慢慢康复,十字架亦一样,叫人立刻得到赦罪和称义。
三二十章一节与「飘流时期」
很多人都认为所谓「飘流时期」,就是以色列人自从加低斯失败后,二三百万人就拔营起行,抬着会幕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毫无目的意义的在沙漠兜圈子,兜了三十八年后,便再来到加低斯,重整队伍,向迦南进发。他们既然明知不能进入迦南,那么要二三百万人常拔营起行,不是顶多余又无意义吗?本附录的目的,就是要证明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主要的关键在于二十章一节:那不是说他们去过加低斯巴尼亚两次——一次在三十八年前,失败后离开,然后「飘流」了三十八年,又再回到加低斯——他们只去过一次,亦即是三十八年前他们到达加低斯后,便一直与会幕及其他有关的停在那里,十二支派就散居在加低斯巴尼亚三十八年。
问题既出自二十章一节,我们就要仔细地研究它:
「正月间以色列全会众到了寻的旷野,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里,就葬在那里。」
这节经文像是说这是他们第二次来到加低斯——第一次在十三章,他们失败的地方,第二次则在二十章一节。「旷野飘流」就是发生在二次之间。
我们有很多理由不接受这个看法的。首先,在民数记三十三章就详细地记录了他们自出埃及至入迦南的每一站,是「摩西遵着耶和华的吩咐,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卅三2)因此必是仔细而可靠的,里面自西乃旷野(造会幕之处)到加低斯巴尼亚,共记载了二十一个站(卅三16~36),整个旅程就记完了,在这记录中,我们找不到他们有二次来到加低斯的痕迹,最直接又明确的,就是出埃及后走了两年(其间经过二十一个站),到达加低斯,之后三十八年的光阴便散居于加低斯附近(参卅三36~38)。
同样的,我们若再往前看,申命记也有旷野旅程的撮述,在第一章和第二章我们亦只有看见他们去过一次加低斯,请留意下面几节圣经:
「我们照着耶和华我们神所吩咐的,从何烈山(即西乃山)起行,经过你们所看见那大而可怕的旷野,往亚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亚。」(一19)
「于是你们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一46)
从一章十九节到四十六节之间,即他们失败过程的记载——探子窥迦南及何珥玛之败绩——显然易见,他们在加低斯失败后,就在那里附近停下,「住了许多日子。」(请再参二14)
假如他们确曾去过加低斯两次,摩西不可能漏掉这么重要的记录,必会记在申命记一章最后一节和二章第一节之间,因为申命记二章一节之西珥山(以东),亦即是民数记二十章十四节和二十一章四节之以东地(民数记二十及廿一章之求过以东地不果,是出埃及后四十年,预备占取迦南时发生的),换句话说,申命记二章一节——「此后我们转回,从红海的路往旷野丢,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我的,我们在西珥山绕行了许多日子」——必是发生在出埃及后四十年,亦即是三十八年旷野生涯之后,同章第七节把这个事实说得更清楚了——「你走这大旷野他都知道了,这四十年,耶和华你的神常与你同在,故此你一无所缺。」假如他们真的去过加低斯两次,申命记一章最后一节和二章第一节之间(既然二章一节是发生在四十年之后,如上述)竟全没提及?
又如很多人说,他们真曾两次去到加低斯,亚伦和米利暗之死就是发生在第二次到达加低斯时发生的事,这么重要的一站而民数记三十三章和申命记一、二章之行程覆述竟会全不提及?不可能吧?
第二方面我们要研究的,就是民数记二十章一节说他们是在「正月间」去到加低斯的,到底是那一年的「正月间」呢?我们若说以色列人抵达加低斯,那么这个「正月间」就必是本章末亚伦卒那一年,这也是那一派人的主张。但那有这样记载日期的!一开始就没头没脑的说是第几月,记载了好一大段资料才补上同年发生的一件事——更奇怪的是,连后来亚伦离世的记载也没有提及是在那一年那一个月,而直到三十三章三十八节才补上!可见这个「正月间」实在无可能是下面记载的年份,而应该是指到前面刚提过不久的那个年份。
艾利葛主教(BishopEllicott)把希伯来文民数记二十章一节译成「正月间以色列全会众已经到了……」,这个「已经」则表明他们这一次之在加低斯是曾记载于十三和十四章的了,亦即是他们遣探子窥迦南的那一次。从加低斯之崩溃到第二十章,中间发生了好几件事情,作者记述完了,现在便再继续记载他们取道摩押平原(出埃及后四十年的事)的过程,这种记述日期方法,不单圣经如此,就是一般历史文献中亦屡见不鲜。
到此,民数记二十章一节在时间上应该很清楚的了,出埃及后第三年的正月(如在十三、十四章所显示),以色列全会众便来到加低斯。民数记十章十一节说他们在第二年二月,便离开西乃山,亦即是说自西乃山到加低斯,共时十一个月的时间,而其间所经过的站头有二十一个,即民数记三十三章十六至三十七节所记载的。
有人会反问,申命记一章二节不是说明「从何烈山(即西乃山)经过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亚有十一天的路程」?何来又会需十一个月?我们可注意下列事项:
(1)申命记一章二节的重心是指二地路程之距离,过于走这路程的时间,尽管有指时间,也绝不可能以二三百万人走这路程所需的时间为准。
(2)二三百万人一起走,又扛着会幕许多的物件,老妇幼儿,连同途中的停顿,意外——如米利暗长大麻疯,结果就全部停顿了七天——等等,怎可能十一天(除了米利暗的七天,实际只有四天!)便走完?因此这段路程对二三百万人一起走来说,走了十一个月是非常合情理的。
若我们再仔细想一想二十章一节之记载,就更有理由说他们只去过加低斯一次;那一节说他们「住在」加低斯,这不是暗示了一段长时间的停留吗?申命记一章四十六节亦如此明言。我们已经说过,在申命记第一章最后一节与第二章之间,并没半点痕迹表明他们去过加低斯两次,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指出一章最后一节是说什么;那里说他们就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这就明示了他们去到加低斯后,便停居在附近,直到三十八年的时间过去,才再向迦南进发。
我们再从另一角度来看二十章一节;假如这真是说到他们第二次来到加低斯即出埃及四十年,然后米利暗就死在那里,那么米利暗一共有几多岁?那一节不是说以色列人到了加低斯,「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里,就葬在那里。」从摩西出世时,米利暗向法老的女儿献计代找一希伯来妇人乳养摩西一事看(出二4~10),米利暗起码比摩西大十五年(亦即她当时是十五岁),到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摩西是八十岁,米利暗是九十五岁,走了四十年旷野路,摩西是一百二十岁,米利暗岂不是一百三十五岁?比摩西亚伦活的还长?活到这样的年纪,圣经岂有不提之理?
但假如我们知道这一节不是在四十章之后,而是连接十三章他们第一次到达加低斯,便散居在附近的地方,米利暗是在这期间死的,则一切都不成问题了。这一节记载米利暗之去世,只像上面十五至十九章一样,作者只是拣了三十八年内几件重要的事记述,而没有特别着重于发生的时间。
反对二十章第一节是上连十三章第一次到达加低斯的人,提出下面两个反问,这里可以一并解释:
(1)假如只有一次到达加低斯,民数记三十三章十六至三十六节提及的二十一站,便是发生于由西乃山至加低斯这个短短的路程了,因为申命记一章二节说那只是十一天的路程。
(2)十一天的路程怎可能走足十一个月?
这些反对的理由相当脆弱。由西乃山至加低斯,全程约一百五十至二百哩之谱,用二十一除,即每站平均约距七至十哩,对二三百万人及带着这许多财物和会幕的队伍来说,走七至十哩而停一站不是顶顺理成章的吗?倘若说他们真的只需十一天的路程,而其间又因米利暗患麻疯而停了七天,那么一百五十哩到二百哩的路便只有四天时间走,每天岂不要走四十到五十哩!一个人徒手行平均时速亦只有三哩,四五十哩即要不断行十五小时,简直不可思议。
至于为什么十一天的路程要走十一个月,除了上面我们提及二三百万人一起走路等等困难之外,亦不要忘记他们是在云柱火柱的引导而前进的,圣经从没暗示在云柱火柱的引导下,速度是重要的,因此更见十一个月的时间是非常合理的。
反对的人亦提出在十四章二十五节,神不是命令他们「明天你们要转回,从红海的路往旷野去」?但这又怎能证明是离开了加低斯(一个广阔的旷野),那只表明是离开有敌军埋伏的区域而已,我们且把全节读一遍:「亚玛力人和迦南人住在(意即隐伏)谷中,明天你们要(从那里)转回,从红海的路程往(加低斯附近)旷野去。」
这个问题已够清楚的了,愈加研究,就愈发现他们只有去过一次加低斯,二十章一节则是连着十三章来记载的,因此二十章就显得特别重要,不单记载了米利暗之死,摩西的罪,和亚伦的死,它第一节上连「飘流时期」之始,而最后一节则总括了「飘流时期」之终。
民数记问题研究
(1)民数记之事迹发生于何时何地?
(2)对我们有何重要性,试就新约之亮光来解答。
(3)民数记之结构如何?
(4)什么是民数记中最重要之时代划分?为什么?
(5)本书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的结构如何?
(6)为什么利未支派一切的男丁都要归耶和华,而不单是头生的?
(7)利未支派有那三家族?各在圣幕上供何职位?
(8)试以图表明十二支派之分布情势。
(9)银号记在那一章,功用为何?
(10)飘流时期发生过什么重大的事件?
(11)铜蛇记在那一章,从那几方面我们说它是一表记?
(12)巴兰的事迹记于何处?你怎样解释他对真神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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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示:读二十一至三十六章两遍。 「以前一个尖酸刻薄的科学家讥诮圣经只是『原始的叙利亚神怪文集』,是『犹太教的旧瓶,盛着科学的新酒』。这个口不择言的家伙化灰了,圣经仍然存在,因为它实在是书中之书;科学的老酒在地窖发酸,新的葡萄又当造,但圣经仍然屹立于天地间,它的青春是永恒的:当新的科学家及他们的理论已被人遗忘,存在了几千年的圣经仍然在每一个角落被人研读,因为它才是宇宙问唯一永恒的智慧、真理、美善,与及安慰。」 ——杜拉斯(JamesDouglas) 第三部分:新的一代(二十一至三十六章)(加低斯至摩押平原) 沉闷的兜圈子过去了,新的黎明正露鱼肚白;旧的一代过去了,新的一代已整装待发;亚伦离世了,以利亚撒接续他的职位:摩西亦快要归到他的列祖去,约书亚被委任为新的领袖。历史的时针已走到一个新时代的起点,以色列人要越过摩押平原,重新迈向迦南,得着那应许地。在民数记最后一部分,共有下面三大段: 新的旅程: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新的数点:二十六至二十七章 新的训令:二十八至三十六章 (1)新的旅程(二十一至二十五章) 由加低斯至摩押平原大约需时四至五个月,这是从下面两处经
文得来的资料: (1)以色列人大约在亚伦死后一个月才离开何珥山(二十29),而亚伦是在出埃及后四十年之五月初一日离世(卅三38)。 (2)同年十一月,他们就抵达摩押平原(申一3、5)摩西是在那里向他们重申旧命,这就构成了申命记。 其实以东人若肯让以色列人穿过他们的领土,路程就会短得多,也不必四五个月才去得到了(二十14~22,廿一4)。 其间主要的滞留及意外,二十一章都记载得很清楚。二十一章开头有两件事情,是极堪注意的: 其一、神对以色列人新的反应——「耶和华应允了以色列人,把迦南人交付他们」(第3节);在那三十八年飘流的日子,以色列人离开了神的旨意,神并没有如此答应过他们,只要翻开申命记一章四十四节我们便清楚了——「住那山地的亚摩利人就出来攻击你们,追赶你们如蜂拥一般,在西珥杀退你们,直到何珥玛;你们便回来,在耶和华面前哭号,耶和华却不听你们的声音,也不向你们侧耳。」但现在他们翻到历史新的(也是真的)一页,约的特权再一次临到他们:以色列人向神呼求,耶和华就应允。我们真要铭记教训啊!什么时候我们离开了神的旨意,任意生活,祈祷的力量就消失了,止住了,到我们重新返回神那里,行他的
旨意,就没有人能与我们为敌。离开神旨,我们只是一个浪子,飘流旷野;行在神的道路,我们才是一个有清晰目标的客旅,是基督的精兵。 其二、以色列人新的胜利「耶和华……把迦南人交付他们,他们就把迦南人和迦南人的城邑,尽行毁灭。」(第3节)他们就称那地为何珥玛。在飘流之初期,他们在何珥玛打了一场蒙羞的败仗,但在飘流之末期,以色列人带着神的旨意和香气,在这个曾蒙羞受辱的古战场大大得胜了。对我们来说,这真是再清楚也没有的了,我们若离开迦南,面对属灵的仇敌时就会败得一塌糊涂,遵行神的旨意却是得胜的不二法门。 跟着四至九节就是火蛇与铜蛇的事件,稍后我们再看它预表的教训;我们先留意他们为何会招至火蛇之灾——以色列人的灰心丧志(参第4节)。他们本想穿过以东地直取摩押的,却被以东人所拒,以至要绕路而行,不单是说要走多许多路,更致命的是他们感到灰心,是这个泄气使得要走的路更长,更难走:而这次泄气还是发生在他们刚刚大获全胜后不久的时候:我们在得胜的时候要特别儆醒,因为情绪低潮常是跟着胜利之后而来的(以利亚之求死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他们一被以东人拒绝就泄气了,跟着又重蹈覆辙,发怨言,立刻刑罚就来了(4~6)
。我们留意,被学起的铜蛇与及招灾的火蛇在外形是一样的,目的是要提醒他们的过错,同时亦预备了医治。同样地,在加略山我们看见自己的罪,亦找到(在同一的地方)永远的救法。 经过了好些路程,他们来到比珥的井(16~18)以色列人曾在这井旁歌唱——「当时以色列人唱歌说: 「井啊!涌上水来, 你们要向这井歌唱; 这井是首领和民中的尊贵人, 用圭,用杖所挖所掘的。」 我们要为这歌感谢神!昔日怨言所不能作到的(参第5节)讴歌却可成就(参第17节),自过红海高歌之后(出十五章)他们直到现在(四十年多了!)才再唱。 以色列人为什么会在井旁突然唱起歌来?他们是否终于发现无论往那里去,活水的磐石都随着他们?或是他们真知道只要唱信心之歌,就是干旱如沙漠之地也有活水的供应;而且磐石被击打一次就够了?也不需要两个磐石才能满足我们各种新的要求?这些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加略山上的磐石(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4)被击打一次,活水就永远能供应千万干渴的心灵。我们是否常活在涌流不断的活水中,靠着圣灵而生活?我们是否知道在坚硬的地层下正躺着清纯的活水,等着我们用祈祷和讴歌的声音去把它释放出来,满足我们各方面的需
求?我们是否在救恩之泉不断地吸取?这讴歌和活水叫整个沙漠改观了!使本章之后满了得胜的欢欣,假如以色列人懂得在加低斯唱信心的歌,三十八年悲惨的生活就不会发生了! 二十二到二十四章,是记载着圣经中最奇怪的一个人物——巴兰。我们在本课之附录里会较详细地讨论他的问题及特性,这里从容了。二十二到二十四章本是插入的,我们可把二十一章之结尾和二十五章之开头连起来读便知了。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他们连敌人最险恶的计谋都得胜了,他们又再按着神的旨意向前推进。巴兰本欲咒诅的,结果却被逼要去祝福! 但真是悲哀,以色列人又再偏行己路,再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二十五章——可怖的一章——一开头就说:「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与摩押女子行起淫乱,因为这女子叫百姓来,一同给他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他们的祭物,跪拜他们的神,以色列人与巴力昆珥连合,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廿五1~3) 从三十一章十六节我们知道,巴兰虽然咒诅不成,却献了这条诡计,叫摩押和米甸的女子勾引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就这样成了可怜的牺牲品,中了计。读这章真叫我们不畅快,二万五千人在审判中(瘟疫)死亡,这与他们最近的胜利成了多强烈的对比!一个有
如此高贵呼召和启示的民族,竟犯上淫乱和拜偶像之罪,这是一个怎样的悲剧!无论怎样,它告诉我们单有外表的律法和理想——不管有多高多纯——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的,是内在的悔改,使我们属肉体的性情可以改变过来。 (2)新的数点(二十六至二十七章) 第二十六至二十七章,又再是军兵报名上册的时间,把这一次与上一次的数点并排来看,相当有意义: 两次数点人数之比较 支派旧的数点新的数点减少增加 流便 西缅 迦得 犹大 以萨迦 西布伦 以法连 玛拿西 便雅悯 但 亚设 拿弗他利46500 59300 45650 74600 54400 57400 40500 32200 35400 62700 41500 53400 603,55043730 22200 40500 76500 64300 60500 32500 52700 45600 64400 53400 45400 601,7306% 63% 11% 20% 15% 18% 63% 29% 28% 新的士兵统计约比旧的略为减少,而在个别支派的数
字来说,则各有升降,单凭这一点就可说明这些统计数目是真实可靠,因为若是凭空捏造,这个殊不容易的差别就会被忽略了。 新的数点跟民数记全书的主题不谋而合。四十年前,男丁的人口大约是六十万,四十年后仍是六十万。整整四十年过去,人口并没有增加什么。原来他们不单在行程上是停顿了,连人口数字也一样的没有进步。某些支派人口显著的下降,可能跟瘟疫有关系。从二十五章十四节我们找到一点支持,西缅支派人口下降六·四成,就是因为巴力昆珥的罪,招来瘟疫的审判。 五十三至五十六节是论分地之原则。而五十七至六十二节则是利未支派新的男丁人口数字。跟着人口统计后,就是西罗非哈之女为父求产业(二十七1~11)这段是不解自明的。 接着下来,就是神告诉摩西将会寿终于此(12~14),而摩西的反应却是感人无比: 「愿耶和华万人之灵的神,立一个人治理会众,可以在他们面前出入,也可以引导他们,免得耶和华的会众如同没有牧人的羊群一般。」(廿七16~17) 没有半点为自己的意念;叫他挂心的,是神自己的名字和百姓的福乐。他们若能行主的路,他便心满意足了。愿这信息感动我们的心。摩西祈祷之后,神便晓谕他公开立约书亚作
他的继承人,这就完结了二十七章的记载(18~23)。这里有新的军力、新的领袖,和新的进取目标。 「摩西按手在他头上、嘱咐他、是照耶和华藉摩西所说的话。」(23节) (3)新的训令(二十八至三十六章) 我们不会用太多的篇幅来讨论这一段。二十八章和二十九章本应归入同一章内,都是论到献给耶和华的各种祭礼,是把利未记二十三章所讲的加以补充而已! 每日献的祭(廿八3~8) 安息日的祭(9~10) 月朔献的祭(11~15) 逾越节的祭(廿八16~廿九40) 至于它们预表的教训,可以参利未记那部分。 我们只需注意这里两个新的祭:安息日献的祭和月朔献的祭都是这里才开始有的。每日献的祭,在出埃及记廿九章卅八至四十二节已有提及。我们相信这个祭一直维持到那个时候,没有中断过。这里重新提及,只因为它是整个献祭体系的基础,一切其他献的只是加上去,而不是取代它。 就表记一方面而言,一切的祭礼都是指向基督的,所以二十八章说是「我的供物」(编者按:英译本作「我的粮」),神在基督里找到真正的喜乐,能满足神的心。 三十章是许愿之例:(1~2)——对男人;(3~5)——对闺女;(6~8)——对订了婚的
少女:(9节)——对寡妇;(10~15)——对妻子。有关神怎样看许愿一事,请参看第六章之解释。这里重申许愿之例,是以防有人冒失许愿——不管是轻忽地许愿,或轻忽地背约都不行。许愿只能向神自己许(2一3),是不容违背的(2、9、15)。对闺女来说,他父亲要负责任(3~5);对订了婚约的,神就警告她们不可有口无心地乱许愿;对妻子来说,则作丈夫的要负责(10~15)。 这里,我们要学的功课真多。我们与神之间总有某处是特为许愿立约之用的,不管我们许的愿是要奉献自己跟从他,是用祷告事奉他,是奉献金钱财物,是禁食,或是任何其他,总之这个特别保留作我们向他许愿的地方,会叫我们对神澎湃满溢的爱或感谢得到一种蒙福的宣泄,无形的爱藉着有形的媒介来表达,显得更充实、满足;但我们一定要极之小心,愿既起了,就说什么都不能违背,这是我们一生中再没有更尊贵神圣之约的了,无论什么代价,都必要向主实现。再者,我们岂能不诚心诚意,且又怀着 无比敬虔与感谢之情来向主说:你既用至高无比的代价救赎我们,我们又怎能禁止自己不亟亟地摆上,给那该受一切爱与诚的主来使用,来享受! 杀戳米甸(三十一章) 三十一章是神命令以色列人跟
米甸人宣战,要夺财物,杀男丁,掳妇孺,焚城池。通常我们对这些纪录都不能接受,甚至起反感,慈爱的神为何如此嗜杀?这对我们一般的道德似乎是太难接受了?对于这点,我们怎样解释?怎样自圆其说? 我们要特别留意一个重要的词语:「报仇」。这是神的命令:「你要在米甸人身上报以色列的仇。」(第2节)摩西传达神的命令时,则说:「好在米甸人身上为耶和华报仇。」(第3节)我们若正视这个问题,第一点要弄清楚的是,向米甸人宣战完全是出于神,以色列人只是执行神的旨意,完成神的计划而已,对这事件的本身来说,执行计划的以色列人在这行动上,是没有道德上的责任,因此亦不需要为道德之善恶与否作任何辩护;他们作了这事,我们要穷究的则是这件事本身,而不是作这事的人。这是从开始就要确立的一个观念。 向米甸宣战不是出于人之嗜杀,只是神的审判,是为要「在米甸人身上报以色列的仇」;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以色列人本来与米甸人无仇无怨,米甸人行诡诈陷害以色列人,利用摩押的女子诱使以色列人犯奸淫而招死亡,这是「以色列的仇」。他们明知(透过巴兰)陷以色列于拜偶像的罪就会招耶和华的大怒,他们仍明知故犯,这是立意千犯神的圣洁,也就是「耶和
华的仇」(请参廿五章),有了上述两个原因,就叫我们不得不承认米甸人是罪有应得的。 从远一点来说,神命令以色列人毁灭米甸人,本来就跟神要毁灭迦南人是同一类型的(出廿三24;申七1~6等)。很多时候,我们那种婆妈式的所谓怜悯就会大为迦南人抱不平:神怎可能发动这种血腥的战争?我们这样想就是以为我们比神更公义!我们这样说就是表明不能接受这个启示的记录,但我们若肯心平气和来了解当时迦南人的乱伦淫秽生活,真去明白利未记十八章(特别是24、27、30节)的意义,我们又怎能(若我们是诚实的)不承认神除了这样作是无法维持公义,亦不能使其他无辜民族不受其沾污? 至于该用什么方法来处理这个局面,他当然有绝对权柄来决定:他要割除。这好比一个医生诊断一个息了毒瘤的病人,在还可医治的期间,他就要动手术把它割除,手术当然会引起痛苦,但若不及早根除,就必会殃及旁的健全组织。这对当时迦南的情况亦是一样,神拣选了以色列人作他的子民,来执行他的计划,他一定要采取各种办法来保证他的子民免于败坏。他命定以色列人要剿灭米甸人,我们就相信这是最好的方法,一方面是必要的严厉,另一方面亦是对以色列人的恩慈,好叫他知所警惕,日后不敢
重蹈他们的覆辙。 好,我们且退一步来想,假如神用的方法不是杀戮,而是饥荒、地震、火灾,或其他我们知道的天灾人祸,而至终都是一样的死亡。那些说神是不公义的人自然无话可说,只是一来神要以色列人及当时别的邻邦学的功课,又怎能藉这些「聋哑的媒介」带得出来,人都会以为只是偶然的不幸而已。再说,谁的方法比较仁慈呢?一刀了事,或是挨它三五个月的饥馑才死亡? 我们一定要清楚又诚实地面对这一问题,假如我们相信神是有全权管理天下万邦之兴替盛衰,那么对于一个已落在罪深孽重的国家,我们就更要相信他有绝对权力来刑罚这个国家,至于他会用什么方法来达到这个目的,他也有绝对的自主权来决定的。 至于对米甸人报的仇,看样子是太凶残了——「你们要把一切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杀了」(第七节):我们若以上述之观念来看这一件事情,就会明白神为何要下这一度命令。原来以色列人果然自以为宅心仁厚,没有杀戮米甸的妇人和孩子,只俘掳他们回国。摩西发怒了,他明显指出他们的不顺服。而且从上文下理,我们可以看出以色列人之所以不杀米甸妇人,其动机是性欲方面多于仁慈的。早期就是这些女人在什亭引诱以色列人,使得二万四千人死亡(廿五9),现在又该
怎样办她们?不错,从人方面说,杀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好像是不可能的,但对米甸人来说,到底是男人可怕呢?还是女的比男的更可怕,她们不单招来身体疾病的传染,更会败坏全营的人的道德生活。 因此,为了对以色列的男人和女人(作妻子的和未嫁的)公平,特别是我们想到米甸女人带有的性病,杀戮她们就很有理由了。我们也相信摩西在下十七节的命令时,他也会想到这些理由的。(尽管如此,之后仍有三万二千个没有出嫁的女人留下!参35节。) 再说,杀戮孩子又怎样解释呢?好,假如不杀孩子,全都带回以色列境内,养在以色列家中,以色列人年过一年地看着整个米甸族在他们境内成长,那简直就是疯狂的,结果必然引起国际间更大的悲剧,比今日中东之阿犹问题复杂千百倍。 假如不杀他们,把他们全赶回颓垣败瓦的家园,至终会怎样,还不是死在饥荒与疾病中?这命令看是残酷的,却只是割除毒瘤的「残酷」!对待无情的罪恶,就需要用无情的手段,今日不适当的仁慈只会引起明日更严重的悲剧。当仁慈成了妥协,那不单对无辜者是残酷,对犯罪者也只是一种虚伪的仁爱而已。 我们还要公平地看这一段经文,整个记载,我们没有看见以色列人是滥杀嗜血,没有虐待或对妇人残暴——
而这一切还是昔日战争所常见的呢! 在这战役中,有三件事是很特出的: (1)胜利是容易的。 (2)掳物是丰富的(25~47)。 (3)以色列人没损折一兵一马(49节)。 假如昔日以色列人肯听神的话,谨守遵行神的诫命,他们又会多容易便全把迦南人清除,我们的历史亦完全改观了。 最后几章(三十三至三十六章) 在三十二章,流便、迦得,和玛拿西三支派要求住在约但河东之地——刚占领之土地。这要求看来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牲畜极其众多」——就像一切寻求妥协的要求一样,但那只是妥协而已。以色列人之份是在迦南境内,不是迦南境外。他们只是凭眼见来选择(「他们看见」第一节),就像昔日罗得一样(创十八10~11),他们不是凭信心,不是以神的旨意来选择,他们满足于应许地之外的「可牧放牲畜之地」。这是典型的「属世」基督徒的预表。在历代志上五章十八至二十六节,和列王纪下十五章二十九节,就看见他们这个选择所造成的结果: (1)向邻邦的偶像弯腰。 (2)是第一批被掳的人。 他们的后裔在耶稣的时代,情况更惨,可参马可福音第五章一至十七节。 三十三章则是以色列人自埃及至约但河旅程的撮要,我们不覆述了
。 三十四章则是分迦南地的经过,我们在这里只提出一点请大家注意,就是他们所得之疆界远比应许给亚伯拉罕的为小(请参创十五18)。个中原因,稍后再详述。他们所得之地,一直向东伸展,直至今天的幼发拉底河。 有关三十五章的逃城,我们要注意下列数点: (1)它们的数目(6~8) (2)它们的目的(9~12) (3)它们的位置(13~14) (4)它们的规例(15~34) (5)它们所预表的(应连着其他有关经文一起研究。) 最后一章(三十六章)则是关于保存产业的条例,这个也可以用来解释我们在基督里的产业,是绝对稳妥的。这就完结了摩西五经中第四本书了,我们实在应该自己再花功夫去发掘里面的宝藏! 民数记附录 一巴兰先知(二十二至二十四章) 二十二章到二十四章本来是一整段的,都是关于巴兰先知的奇行录。它本身是独立的,不是民数记某一段的延续,只是放在二十三章与二十五章之间的一个插曲。理由好简单,留心一看,就发觉二十五章一节其实就是接着二十一章写下去的。此外,这一段的行文风格及体裁,跟整本民数记都不一样。这一段是以戏剧方式表现出来,因此全段的人物、情节,都是满了戏剧性的冲突及趣味,而其
技巧之高明亦是很特出的。关于巴兰先知的奇行录,我们会提出下列三个问题来加以讨论: (1)他对真神的认识。 (2)他谜样的性格。 (3)他奇特的先知恩赐。 我们怎样解释他对真神所拥有的知识?我们相信,他又是一个好例子证明神确曾赐下最原始亦是最真纯的启示,后来富人分散全地,才慢慢变得模糊甚至歪曲了。我们现在先看看巴兰的出身。 民数记二十二章五节说,巴兰的本乡是「毗夺」,而申命记二十三章四节说昆夺就是米索毕达米亚(圣经译作米所波大米)。巴兰自己则说是「巴勒引我出亚兰,摩押王引我出东山」(民廿三7)。综合上述,可见巴兰的本乡正是人类发源地之中心。其出生地既已确立,我们就有证据说:神最早赐下的启示就在那个地方,那一个时候还未完全消失或变了样,他对神的认识就是藉着当地的传统,或家庭的一脉相传而得的。下面一个旧约圣经学者的说话,极堪注意: 「很多地方都显示出聚居于米索毕达米亚平原之拿鹤后裔,跟亚伯拉罕(拿鹤之胞兄弟)一家在宗教的感情和言语上是一致的;彼土利(拿鹤之子,利百家之父)与拉班(利百家之哥哥)认识的神,就是亚伯拉罕之神;且对神之称呼与以撒雅各的一样(创廿四50,三十一49)。虽然
他们家里也盛行拜偶像(创卅一19,卅五2;书廿四2),危险是危险的了,却没有根除他们原有的真实信仰。 拉班之后,一代又一代的过去了,这期间,拜偶像之风亦一样自父及子的相传下去,直到对真神的敬拜几乎荡然无存,但时间的过去以至宗教的兴替,并没有改变昔日所领受的更高层面的信仰。像巴兰这些人——他先知之职可能是世袭的——在信条方面仍然是绝对一神的,他们心中所呼叫的神,仍然是全地的主,是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麦基洗德和约伯的神,拉班和雅各的神。 假如我们对该地之宗教史有详尽的资料,我们相信可以一代一代的指出具有恩赐(很多还是真神的恩赐)的人、神仆,与及事奉敬拜独一真神的人。我们相信巴兰先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第二点我们要讨论的,则是巴兰的性格问题,他是一个具有怎样性格的人呢?——他是一个典型的,活生生的矛盾人物,是一个真先知与假先知的揉合体。 我们说他是一个真先知,因为他认识真神,对他有正确的认识,跟他有正确的交往,从而接受正确的启示,亦为他传出正确的信息,这都是真先知的特征。 我们说他是一个假先知,因为他同时也是一个术士(书十三22),为着肮脏的金钱而出卖自己先知的恩赐(参犹11
节),我们怎样解释这两种极端的性格呢?上面引述的学者作如下解释: 「无可否认,这又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说明近代人愈受高等教育,就愈会讨第一世纪那简单而又极为敬虔的信仰的便宜。巴兰这种性格上的冲突(应说是妥协)——真实的信仰与藉迷信的欺诈,神圣的启示与异教的巫术,对神的敬拜与对利的迷恋——对古代的人看来,真是不可理解的谜;但对我们这一代的人来说,尤其是我们若了解像路易十一世,马丁路德,或克伦威尔(OliverCromwell)的性格,或了解近代史宗教运动之最高级和最低级之因素,就不难了解巴兰矛盾之性格了。」 真的,透过了启示,我们就认识到像巴兰这一类「的性格虽是最奇特的,却是每一代都会出现的一种人物。」 说到巴兰的预言又怎么样呢?虽然巴兰好多的言行都是离经背道的,他对以色列国的预言,却千真万确的来自神,我们且挑下列几点来看: (1)「耶和华将话传给巴兰,又说:你回到巴勒那里,要如此如此说。」(廿三5) (2)「耶和华将话传给他,又说:你回到巴勒那里,要如此如此说。」(廿三16) (3)「神的灵就临到他(巴兰)身上。」(廿四2) 我们无可能怀疑他预言的真实性。 但问题来了,圣灵
怎可能藉着这样一个心怀二意的人来发预言呢?很多解经家都没有碰这个问题,其实这问题并不太复杂。神并不是真的因为巴兰是一个配被使用的人,所以就藉着他发预言,神这样作只是要明明的羞辱他,好让他本意要(亦是巴勒要他)咒诅以色列人,出了口却成为一种奇妙的祝福,这一下子,巴勒故然会勃然大怒,就是巴兰自己也会觉得莫明其妙,懊恼非常。至最后,他终于了解到违抗神的旨意,完全是徒劳无功的,所以后来他「见耶和华喜欢赐福与以色列,就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却面向旷野。」(廿四1) 至于预言的本身,文字之华美与及内容之渊博,真是一时无两。(请参廿四5~9、17~19),下面之经节尤值得背诵:(廿三10、19、21、23)。要仔细研究它是过于本书的范围的,正如有人说,这是一个「广阔之汪洋」。我们可惜助一本好的解经书来自己研究。 下面几处新约之经文,可助我们对巴兰事件的研究: (1)「巴兰的道路」——(彼后二15) (2)「巴兰的错谬」——(犹11节) (3)「巴兰的教训」——(启二14) 简单来说,巴兰的道路,就是为了肮脏的金钱而出卖恩赐。巴兰的错谬,就是以为表面装作尊敬神的道,就可以改变神的旨意。巴兰的
教训,就是既不能咒诅以色列人,就怂恿巴勒用美人计陷以色列人于罪。(参民卅一16) 二铜蛇——表记(二十一4~9) 民数记共有三个重要的表记: (1)被击打之磐石(廿7~11) (2)铜蛇(廿一4~9) (3)逃城(卅五章) 若把下列经文连起来研究,就十分有意义:(林前十4;约三14;来六18)。我们现在且挑出铜蛇的表记,来作一样本研究,其他的,我们自己下功夫试试看。 首先我们从其记述,找出它的重要事实来: (1)犯罪(第5节) (2)受苦(第6节) (3)代求(第7节) (4)拯救(8~9节) 这个次序与我们的经验是完全吻合的。我们再注意它另一个特点: (1)那怨言的内容:道路与吗哪 (2)那埋怨的对象:神与摩西 (3)那遭受的刑罚:痛苦与死亡 (4)那摩西的代求:认罪与祷告 (5)那蒙神的拯救:藉铜蛇,靠仰望 我们且对比一下现今的世界,看看这表记是多么完备。 (1)今日人埋怨神的道路,和拒绝神藉基督为我们预备的生命的粮。 (2)今日人因为不能与神和好,因此对他们同伴(摩西所代表)的关系也不好。 (3)今日罪为这个世界带来的,正是痛苦与死亡
。 (4)今日神的救法仍然是藉着基督完成,人则靠着仰望接受。 我们再留意一点:铜蛇的医治是在营外,亦即是与一切之献祭、礼仪,与祭司的工作无关;今天基督的救恩同样与各种「圣品人员」,神父,告解,圣礼,或各种教会的圣礼等无关。按圣职的层次来说,铜蛇并不是由亚伦祭司竖立,它是一个平信徒摩西竖起的。基督按着犹太人的律法来说,也只是一个平信徒,他既不是亚伦族系的,也不是利未支派的后裔,他从没有在祭坛旁事奉过,他的讲道一直都是在圣殿外院,使徒们也不是什么圣品人员,他们只是与基督一样,是平信徒。耶稣基督与他的门徒从没有叫人献祭或遵守什么宗教条文来得救,他们一直强调的只有一个地方——加略山。 也许有人会问:会幕与及一切的圣礼岂不都是神所立的吗?它们岂不都带有权柄?说的不错,只是它们对被蛇咬伤的男男女女,却一点没有能力医治;很多祭司与利未人都被蛇咬伤,与其他人一样,他们死的不少。会幕对那些已经是与神站在约的关系上的人,是已经被医好的人,才是一种施恩的媒介。 同样的,今天一切所谓「恩典媒介」的圣礼,亦只有对那些已经藉着基督与神和好的人才有功效。罪人要敬拜神,一定先经过加略山,罪得洁净了,敬拜才会有
意义。 我们在下面列出铜蛇的各点,好了解它是怎样全备地预表了基督的救恩: 一它的建立 (1)是神所指定的——照样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亦是神指定人唯一可以得救的途径。 (2)是富启迪性的——铜是预表审判,蛇是预表罪。二者相联则表明罪受到审判。 (3)是唯一的救法——同样耶稣基督与他的十字架,是人类唯一的救法(结四12)。 (4)是恒久常存的——因为是铜造的,所以,后来人因迷信的缘故才把它毁了。 (5)是众目睽睽的——它被高高的立于营的中间,耶稣基督也同样被高举起来。 二它的完全 (1)人不管被咬在什么地方,它都可以治愈:照样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亦能除去我们各样的罪过愆尤。 (2)人不管伤得怎样厉害,它都可以治愈:照样十字架也能够拯救最坏的罪人。 (3)人不管被咬多少次,它都可以治愈:同样十字架的功效也是一样的没有限制。 (4)不管谁被咬,男女老幼,祭司奴隶,它都可以治愈:同样十字架也是为万人而设立的。 (5)它是绝对不会出岔错的,从没有叫人失望:照样基督的十字架亦永不落空。 三它的效用 (1)它是十分容易的:他们只要一仰望就可得生,今日人用信心仰望十架,就可
得救。 (2)它看来或许是不可以理解的:望铜蛇跟伤口有什么关系?今天人也是这样的讥评十架,不管已经有千万人因这仰望而得生的铁证。 (3)它是一个很好的功课:他们一定要注视这条曾经引起痛苦与死亡的蛇;同样的十字架虽是叫罪得赦的地方,却也是叫人对罪最惊怵的地方。 (4)它是绝对个人性的,不能转递给人,每一个受伤的,都是自己来仰望才可得救;十字架的救恩亦如此,人与十字架之间是不可能有中保的。 (5)是立刻得到医愈的:不是慢慢康复,十字架亦一样,叫人立刻得到赦罪和称义。 三二十章一节与「飘流时期」 很多人都认为所谓「飘流时期」,就是以色列人自从加低斯失败后,二三百万人就拔营起行,抬着会幕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毫无目的意义的在沙漠兜圈子,兜了三十八年后,便再来到加低斯,重整队伍,向迦南进发。他们既然明知不能进入迦南,那么要二三百万人常拔营起行,不是顶多余又无意义吗?本附录的目的,就是要证明这种看法是不对的。 主要的关键在于二十章一节:那不是说他们去过加低斯巴尼亚两次——一次在三十八年前,失败后离开,然后「飘流」了三十八年,又再回到加低斯——他们只去过一次,亦即是三十八年前他
们到达加低斯后,便一直与会幕及其他有关的停在那里,十二支派就散居在加低斯巴尼亚三十八年。 问题既出自二十章一节,我们就要仔细地研究它: 「正月间以色列全会众到了寻的旷野,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里,就葬在那里。」 这节经文像是说这是他们第二次来到加低斯——第一次在十三章,他们失败的地方,第二次则在二十章一节。「旷野飘流」就是发生在二次之间。 我们有很多理由不接受这个看法的。首先,在民数记三十三章就详细地记录了他们自出埃及至入迦南的每一站,是「摩西遵着耶和华的吩咐,记载他们所行的路程」(卅三2)因此必是仔细而可靠的,里面自西乃旷野(造会幕之处)到加低斯巴尼亚,共记载了二十一个站(卅三16~36),整个旅程就记完了,在这记录中,我们找不到他们有二次来到加低斯的痕迹,最直接又明确的,就是出埃及后走了两年(其间经过二十一个站),到达加低斯,之后三十八年的光阴便散居于加低斯附近(参卅三36~38)。 同样的,我们若再往前看,申命记也有旷野旅程的撮述,在第一章和第二章我们亦只有看见他们去过一次加低斯,请留意下面几节圣经: 「我们照着耶和华我们神所吩咐的,从何烈山(即西乃山)起行,经过
你们所看见那大而可怕的旷野,往亚摩利人的山地去,到了加低斯巴尼亚。」(一19) 「于是你们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一46) 从一章十九节到四十六节之间,即他们失败过程的记载——探子窥迦南及何珥玛之败绩——显然易见,他们在加低斯失败后,就在那里附近停下,「住了许多日子。」(请再参二14) 假如他们确曾去过加低斯两次,摩西不可能漏掉这么重要的记录,必会记在申命记一章最后一节和二章第一节之间,因为申命记二章一节之西珥山(以东),亦即是民数记二十章十四节和二十一章四节之以东地(民数记二十及廿一章之求过以东地不果,是出埃及后四十年,预备占取迦南时发生的),换句话说,申命记二章一节——「此后我们转回,从红海的路往旷野丢,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我的,我们在西珥山绕行了许多日子」——必是发生在出埃及后四十年,亦即是三十八年旷野生涯之后,同章第七节把这个事实说得更清楚了——「你走这大旷野他都知道了,这四十年,耶和华你的神常与你同在,故此你一无所缺。」假如他们真的去过加低斯两次,申命记一章最后一节和二章第一节之间(既然二章一节是发生在四十年之后,如上述)竟全没提及? 又如很多人说,他们真曾两次去到加低
斯,亚伦和米利暗之死就是发生在第二次到达加低斯时发生的事,这么重要的一站而民数记三十三章和申命记一、二章之行程覆述竟会全不提及?不可能吧? 第二方面我们要研究的,就是民数记二十章一节说他们是在「正月间」去到加低斯的,到底是那一年的「正月间」呢?我们若说以色列人抵达加低斯,那么这个「正月间」就必是本章末亚伦卒那一年,这也是那一派人的主张。但那有这样记载日期的!一开始就没头没脑的说是第几月,记载了好一大段资料才补上同年发生的一件事——更奇怪的是,连后来亚伦离世的记载也没有提及是在那一年那一个月,而直到三十三章三十八节才补上!可见这个「正月间」实在无可能是下面记载的年份,而应该是指到前面刚提过不久的那个年份。 艾利葛主教(BishopEllicott)把希伯来文民数记二十章一节译成「正月间以色列全会众已经到了……」,这个「已经」则表明他们这一次之在加低斯是曾记载于十三和十四章的了,亦即是他们遣探子窥迦南的那一次。从加低斯之崩溃到第二十章,中间发生了好几件事情,作者记述完了,现在便再继续记载他们取道摩押平原(出埃及后四十年的事)的过程,这种记述日期方法,不单圣经如此,就是一般历史文献中亦屡
见不鲜。 到此,民数记二十章一节在时间上应该很清楚的了,出埃及后第三年的正月(如在十三、十四章所显示),以色列全会众便来到加低斯。民数记十章十一节说他们在第二年二月,便离开西乃山,亦即是说自西乃山到加低斯,共时十一个月的时间,而其间所经过的站头有二十一个,即民数记三十三章十六至三十七节所记载的。 有人会反问,申命记一章二节不是说明「从何烈山(即西乃山)经过西珥山到加低斯巴尼亚有十一天的路程」?何来又会需十一个月?我们可注意下列事项: (1)申命记一章二节的重心是指二地路程之距离,过于走这路程的时间,尽管有指时间,也绝不可能以二三百万人走这路程所需的时间为准。 (2)二三百万人一起走,又扛着会幕许多的物件,老妇幼儿,连同途中的停顿,意外——如米利暗长大麻疯,结果就全部停顿了七天——等等,怎可能十一天(除了米利暗的七天,实际只有四天!)便走完?因此这段路程对二三百万人一起走来说,走了十一个月是非常合情理的。 若我们再仔细想一想二十章一节之记载,就更有理由说他们只去过加低斯一次;那一节说他们「住在」加低斯,这不是暗示了一段长时间的停留吗?申命记一章四十六节亦如此明言。我们已经说过,
在申命记第一章最后一节与第二章之间,并没半点痕迹表明他们去过加低斯两次,现在我们进一步要指出一章最后一节是说什么;那里说他们就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这就明示了他们去到加低斯后,便停居在附近,直到三十八年的时间过去,才再向迦南进发。 我们再从另一角度来看二十章一节;假如这真是说到他们第二次来到加低斯即出埃及四十年,然后米利暗就死在那里,那么米利暗一共有几多岁?那一节不是说以色列人到了加低斯,「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里,就葬在那里。」从摩西出世时,米利暗向法老的女儿献计代找一希伯来妇人乳养摩西一事看(出二4~10),米利暗起码比摩西大十五年(亦即她当时是十五岁),到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时,摩西是八十岁,米利暗是九十五岁,走了四十年旷野路,摩西是一百二十岁,米利暗岂不是一百三十五岁?比摩西亚伦活的还长?活到这样的年纪,圣经岂有不提之理? 但假如我们知道这一节不是在四十章之后,而是连接十三章他们第一次到达加低斯,便散居在附近的地方,米利暗是在这期间死的,则一切都不成问题了。这一节记载米利暗之去世,只像上面十五至十九章一样,作者只是拣了三十八年内几件重要的事记述,而没有特别着重于发
生的时间。 反对二十章第一节是上连十三章第一次到达加低斯的人,提出下面两个反问,这里可以一并解释: (1)假如只有一次到达加低斯,民数记三十三章十六至三十六节提及的二十一站,便是发生于由西乃山至加低斯这个短短的路程了,因为申命记一章二节说那只是十一天的路程。 (2)十一天的路程怎可能走足十一个月? 这些反对的理由相当脆弱。由西乃山至加低斯,全程约一百五十至二百哩之谱,用二十一除,即每站平均约距七至十哩,对二三百万人及带着这许多财物和会幕的队伍来说,走七至十哩而停一站不是顶顺理成章的吗?倘若说他们真的只需十一天的路程,而其间又因米利暗患麻疯而停了七天,那么一百五十哩到二百哩的路便只有四天时间走,每天岂不要走四十到五十哩!一个人徒手行平均时速亦只有三哩,四五十哩即要不断行十五小时,简直不可思议。 至于为什么十一天的路程要走十一个月,除了上面我们提及二三百万人一起走路等等困难之外,亦不要忘记他们是在云柱火柱的引导而前进的,圣经从没暗示在云柱火柱的引导下,速度是重要的,因此更见十一个月的时间是非常合理的。 反对的人亦提出在十四章二十五节,神不是命令他们「明天你们要转回,从红海的路往
旷野去」?但这又怎能证明是离开了加低斯(一个广阔的旷野),那只表明是离开有敌军埋伏的区域而已,我们且把全节读一遍:「亚玛力人和迦南人住在(意即隐伏)谷中,明天你们要(从那里)转回,从红海的路程往(加低斯附近)旷野去。」 这个问题已够清楚的了,愈加研究,就愈发现他们只有去过一次加低斯,二十章一节则是连着十三章来记载的,因此二十章就显得特别重要,不单记载了米利暗之死,摩西的罪,和亚伦的死,它第一节上连「飘流时期」之始,而最后一节则总括了「飘流时期」之终。 民数记问题研究 (1)民数记之事迹发生于何时何地? (2)对我们有何重要性,试就新约之亮光来解答。 (3)民数记之结构如何? (4)什么是民数记中最重要之时代划分?为什么? (5)本书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的结构如何? (6)为什么利未支派一切的男丁都要归耶和华,而不单是头生的? (7)利未支派有那三家族?各在圣幕上供何职位? (8)试以图表明十二支派之分布情势。 (9)银号记在那一章,功用为何? (10)飘流时期发生过什么重大的事件? (11)铜蛇记在那一章,从那几方面我们说它是一表记? (12)巴兰的事迹记
于何处?你怎样解释他对真神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