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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课 罗马书 之二

圣经课程 by 巴斯德

题示:请先将五至七章,又九至十一章读几遍,作为这一课的准备。

书信与四福音之间的关系,有点像利未记与出埃及记之间的关系。四福音告诉我们,羔羊的宝血使我们得自由,书信告诉我们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四福音像出埃及记一样指出神从外面对我们说话,书信又像利未记一样指出神在我们里面对我们说话;四福音使我们得着与神交往的基础——即神的救赎,书信使我们得着与神同行的资格——分别成圣;书信又与利未记一样,让我们在多方面看见主耶稣赦罪的恩典。

——巴斯德

上一课的研究已经使我们清楚的判断出,罗马书确是保罗最伟大的杰作,正如马丁路德也称之为「新约最伟大的代表作」。因为它把福音的真理很深入而又很明白的表达出来,诚然是一个抗罗宗信徒必须经常诵读,藉以坚守并保存纯正福音真理的重要经书。

这本书本来是为教会写的,使教会对福音的信仰不至变了质。但是可悲又可笑,教会后来竟偏离了这本书的真理。试问今天的罗马教会与昔日接受这罗马书的罗马教会有了何等大的差别?任何忠实的读者,只要看过罗马书的教训,都会感到今天的罗马教会已经进到黑暗和离经叛道的地步,可以说是无可救药了。

其实我们各人都应该重视这本书才对,因为圣灵既然在感动人编排圣经的时候,把它放在各书信的首位,那必然是圣灵的意思要我们最先明白它。

我们在上一课经已看过它的结构和重点,现在我们可以再详细一点选一些更有意义的地方来研究。当然,这样的研究因为有了限制,自然有许多问题和值得研究的地方也要放下来了;但是我们感到,只要我们能做到给与读者们一个概括的指引,让他们能在日后作更深入的研究,这样我们就达到目的了。在开始的时候,我以为首先要介绍一下这个古罗马教会的情况,以后才能明白这本罗马书的。

在罗马的教会

当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他从未到过罗马(一15),不过他常想到那里去(一13,十五23),而且也说明正在计划要去(十五24、28)。那么,我们要问,罗马教会是怎样产生出来的呢?根据保罗写这书信时说,他们的信德已经「传遍了天下」(一8)这一句话来看,他们的教会实在已经存在相当久了。无可怀疑的,福音传到罗马,这一定与许多定居在那里的犹太人有关。安卡斯圣经手册(Angus’sBibleHandbook)指出,柯域(Ovid)形容那里的会堂是人们经常去的地方;祖温奴(Juvenal)罄丛谭D切┕槿胗烫痰墓瘛T俜雇叫写诙拢颐强醇谀怯啦荒芙腥送堑奈逖谌眨说媒驳栏髦秩颂渲杏写勇蘼砝吹目吐茫鞘怯烫撕徒烫痰娜恕W匀坏模庑┞蘼砝吹娜吮囟ù邮雇矫茄Я诵矶嗟览恚欧祷芈蘼砣ァF渲斜赜胁簧偈钦嫘男胖鞯模强赡鼙涑陕蘼斫袒岬拇窗烊恕6遥比宦蘼碛敫魇〉慕煌悄敲捶泵Γ檀笫〔⒏鞯氐男磐揭啾赜胁簧偾ň幽抢锏模饩痛俪闪寺蘼斫袒岬慕⒘恕?br>

还有一点很清楚的,就是罗马教会的会众,是由犹太人和外邦人混杂而成的,保罗写信的时候,有向犹太人说的(二17~29,四1,七1等),也有向外邦人说的(一13,十一13~23,十五15、16等)。尤其是最后一章的问安更显得清楚:在二十六位被问安的人中,有三分二的名称是出自希腊文的。

有人反对那些外邦信徒会有旧约圣经知识和犹太人宗教知识的说法,但我要提醒那些反对的人,许多最早信主的外邦人都是归入犹太教的信徒。他们关心这新的福音与犹太人旧宗教的关系,绝不会比犹太信徒落后的。

保罗写这书的地点似乎是在哥林多,就是在他逃离以弗所那大暴乱(徒廿3),暂居住在亚该亚(就是希腊)那三个月之时写的,当时坚革哩(哥林多的一个港口)教会的一位女执事非比,要到罗马去(十六1~2),保罗就托她把这书信带去。

保罗——不可或缺的人物

再者,罗马书既然是书信的第一卷,我们以为简略地介绍一下保罗本人是须要的。但是谁能「简略」地介绍这位伟大的保罗呢?深信很少人做得到,虽然这样,我以为那位已故的霍士(C.A.Fox)所写的最能满足我们的要求:

「保罗的伟大生平供献,可以说由许多种不同,而且又明显是对立的资历促成的。他把当时社会三个大阶层最主要的关系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他是从最热心的犹太教阶层呼召出来的,所以犹太律法他了如指掌。他又是最从最高深的希腊文化阶层呼召出来的,因为他从小就住在希腊文化社会的中心,对于希腊文学的高深思想,十分熟悉。还有,他自生下来就享有罗马人所享有的公民权。所以他有犹太人的血统、有希腊文化、有天生的罗马国籍。而且不单这样,他还有敏捷的思想,坚强的意志,丰富的感情和爱心。这些联合起来,使他具有超常的身分资格,去完成他伟大的工作。无论在理性或灵性方面,他的表现都是热切的、激烈的。此外,还有一点使他比别人更具使徒资格的,就是他之所以突然而又神奇的悔改信主,是因为主自己直接向他显现,并呼召他。这一点,使他成为比任何人更适合以公正的态度来比较犹太教和基督教。他用活现的笔法把两个信仰系统加以比对,从而证明基督教的思想并不如一般犹太人所以为,是站在敌对和互相排挤的地位,反而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是从旧约真理而出,发展到耶稣基督而成熟,叫犹太教所盼望的因此才得到实现。」

基要的教义

请再将头八章经文看一遍,这一部分的中心思想岂不是「福音如何拯救罪人」吗?拯救的办法总括来说,是因为藉基督得以现今称义,将来得救。

历代以来,有心寻求神的罪人不断的呼喊说:神啊!我怎样才能与你恢服正常的关系?神啊!我怎样才能在你面前称义?神啊!我怎样才能亲近你?

昔日保罗写书的时候,那些罪人凄凉地这样呼求,即今天这个科学昌明,文化进步的社会,罪人们的呼求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显得更凄凉。在古时,人们的生活比较简单,他们还可以有个机会思想一下灵里面的问题;可是今天,我们的社会商业化了、工业化了、都市化了、机械化了,我们的生活不再是以日子计算,而是以分秒计算。这种复杂繁忙的生活,压制着人的思想,叫人无暇再为自己的灵性问题焦急,心中只挂虑生命上次要的事,为物质,为不能永存的事物献上自己的生命。虽然这样,在这二十世纪噪音叫人快要发狂的社会中,仍然有不少良心不安的心灵不断地寻求、摸索、呼喊,想要得着神和好的途径。他们好像这样悲叹说:「唉!谁可以告诉我怎样才能得到救恩,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呢?」

怎样才能得称为义?保罗这书正是为解答这问题。他很兴奋的指出,基督的福音告诉我们,神已经为一切肯悔改相信他儿子的人,预备了救恩,叫他们都能得称为义;但他同时又很逼切告诉我们福音另一方面的新启示,就是神要向那些不肯悔改,和不义的罪人,发烈怒报应他们: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这是新的启示)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一18)。

神的忿怒是为针对人拜偶像的罪和情欲的罪(一21~32)、虚伪自义的罪(二1~16)、徒有宗教外表的罪(二17~29),和滥用属灵的权利去作恶的罪(三1~19)。

「怎样才能得称为义呢?」慢着,不要心急,保罗在下面会给我们完满地解答这问题的;但在未解答之前,他必须先指出不能称义的途径:

(1)自然宗教不能使人称义(一19、20)

a这只会沦落为崇拜偶像(一21~32)

b也会偏向伪善不义(二1~16)

(2)启示宗教不能使人称义(三1、2)

a犹太人不遵守神的律法(二17~29)

b律法指控犹太人有罪(三1~20)

「怎样才能得称为义呢?」再等一等,保罗会很快给我们答案的;但必须先提醒我们注意四个反面的真理。自然世界说:「我不能使人称义」(一20),人的自我说:「我不能使人称义」(二15),宗教礼祭说:「我不能使人称义」(二17一21),最后道德律法说:「我不能使人称义」(三20)。

「怎样才能得称为义呢?」保罗传福音已有了答案,或许这样说,福音就是答案;这是罗马书一至八章告诉我们的。这答案分两方面:就是律法方面;或许说,法理上和道德上。人须要在神面前有一个新的地位——这就是律法方面。人同时需要一种新的能力使自己能在实际生活上行义——这就是能力方面或重生方面。福音在这两方面都给我们完满的答案。三章二十一节至七章六节说我们被「算」为义——是藉着基督的救赎恩典,在律法上满足了神的要求而被算为义。七章七节至八章三十九节说我们得「成」为义——是藉基督更新的灵,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重生成为义。注意:我们是藉十字架在律法上算为义,但我们是藉圣灵得以在实际生活上成为义。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旧约的)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在律法上有了一个新的地位)。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跟着下去,保罗指出,亚当堕落的后裔可以因信称义,这种论调并不是新创的。在神的计划上,早就预定基督要钉十字架来救我们(正如上述所引证的经文),而且,即使是亚伯拉罕和大卫,他们也都是因信称义的(第四章)。保罗把这一点一直引申下去,直到七章六节为止。

然后,由七章七节开始,他再继续指出,这福音不但使人在神面前有了律法上称义的地位,而且还更使人真正的在实际生活和内心上有了行义的力量。这诚然是一个「有福的佳音」了。

到了七章十五至二十四节,保罗用他生动活现的笔法,使我们看到一个困苦的人。他被困在一种不能自救的自我矛盾心理状态,虽然一直想要做好,但总做不来;又一直的不想去做坏,但禁不住又做了。他在这种自我困苦之中差不多到了窒息的地步,喊着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这个「困苦人」的问题,一直使许多解经家感到难以解明,究竟保罗所指的是一位信主「重生得救」,但还未得到完全释放的基督徒呢?还是指一个未曾重生悔改的罪人呢?有些主张前者;但若果是这样,一般来说,第六章是教训信了的人过成圣生活,又向罪死等(第十一节等),为什么到了第七章保罗又突然返回来讲论这个被捆缚得可怜的「困苦人》呢?倘若说这「困苦人」是一个未重生的罪人,这问题还是一样未能解决。若果保罗认为这「困苦人」一定要交代清楚,为什么他要在这里交代呢?为什么不在头三章经文交代呢?

我记得以前有一位颇受众人敬重的加尔文派循道会传道人,曾经解释过罗马书第七章。这位传道人本来是在一间清教徒开办的学校里长大的,所以他一点不赞成什么「二等福分」或「完全无罪」的思想。据他的解释说,罗马书第七章之所以放在那里,是为要阻止我们太过注重第六章,以为那就是结论。我们每一个人不可能真正的脱离「老我」,「老我」定要与我们联在一起一直到死为止。我还记得那位传道人引用了「困苦人」那一段经文中的几节来讲解,然后洋洋得意的转过来对我们说:「现在请看,这一章完结了没有?下面还有继续的讲论吗?」当然,他的答案是:「还未完结,经文还接下去的:你看第八章不是接续第七章吗?到了第八章,你就可以看到那「困苦人」得到完全的释放了!」

事实是这样,罗马书第七章的「困苦人」并不是代表信的人或不信的人,经文本身根本没有这种分别。保罗只不过用这「困苦人」来代表普遍「人类」,把堕落人性的一种基本需要描写出来。试试从这书的内容次序的角度来看,你会立刻明白为何保罗要在这里论及他。前几章我们看到福音救我们脱离罪行(众数的)——先把律法上的义赐给我们(三21一四25),跟着在我们内心再证实这义,正如五章五节说「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五1~11),第二,保罗又指出,福音救我们脱离罪性(单数的)(五12~七6)。这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需要的,因为我们虽然在基督里「称义」,但我们的「本性」还是罪人的本性。所以,保罗指出,我们在基督里承受了末后亚当的义,这义胜过了我们从始祖亚当所传下来的咒诅。

除了上述的问题之外,我还有一个可怕的问题需要福音为我解决的。我所要求的,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得到能力去行义,使我的一切动机和品德都能脱离这「住在我里面的罪」的捆缚(七17、20、23)。除非这问题能解决了,否则我仍是不能不呼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这就是「困苦人」的问题放在第七章的原因了。他已经有了前面三方面的拯救,但他还需要第四方面。他有了律法上的义,但仍缺乏实际行义的能力,这个答案是在第八章的高潮里面。到此,圣灵一共被提及十九次之多,头十三次被提及的时候,我们渐渐看到他赐我们能力胜过「罪性」,跟着胜过「肉体」,又胜过「身体」。最后实际的结果就是第四节: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啊!这「因信称义」福音是何等的奇妙,使我们得到神赐给我们的两方面的义,就是基督藉十字架赐给我们的义,和圣灵藉他自己能力分给我们的义!还有,那位神而人的救主为我们促成这义,也是何等的奇妙!我们破产了,他甘愿为我们承担一切的债项,责任和刑罚,并且还用他奇妙的恩典,把我们从破产的困苦之中,引进他那取之不尽的丰富里!他替我们满足了神律法的要求(五19)。他把神的爱无条件地带来赐给我们(五5),他还是把神自己的生命放在我们里面(八9)。所以,这一切使我们看见第七章的结束和第八章的结束完全不同。第七章的结束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个取死的身体呢?」第八章的结束却说:「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事上,已经得胜有馀了!」

「我们既因信称义……」

请注意,五章一至十一节把因信称义的七个果效总括起来说:「我们既因信称义」:

(1)「我们得与神和好……」

(2)「我们因信得进入现今所站的这恩典中……」

(3)「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4)「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

(5)「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6)「免去神的怒忿……」

(7)「以神为乐……」(虽然从前我们是神的仇敌,但如今已经藉基督与神和好了!)

三个死亡

再请留意六、七、八章告诉我们,作基督徒要面对的三个死亡:

第六章向罪死……向神活(第11节)

第七章向律法死……许配给基督(第4节)

第八章向肉体死……随从圣灵(第13节)

九、十、十一章

我们要说,这三章经文即使不是全本圣经中最难解的一段,最少也是接近最难解的一段,这样的说法会不会是有点夸大呢?或许不会吧!因为这三章经文所讨论的问题,是非常艰巨的,又是叫人感到害怕的实际问题:神按着自己的旨意完全控制了整个人类罪恶的历史。对我来说,罗马书九章十八节,乃是整部圣经中最使我头痛的一节经文。参看前后文,这一节圣经,很容易会叫人产生一个意念,就是那所谓神的主权,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独裁暴政。

这一点我们要怎样解释呢?逃避这问题一定是错的。把保罗所用的字句软化(可能有人这样做)而成为别的字句也是错的,勉强把经文意思以外的私意插进去解释也是错的。还有,以一种自满的半加尔文主义来解(迟些我们会再论这一点),超过经文本身所说的这也是不对的。

我们已经说过,保罗写到第八章的时候,已经完成了他的伟论,指出福音怎样个别的拯救每一个罪人。不错,这福音确实是荣耀的,可是,他万不能这样就停下来,而对福音和以色列国关系这重要的问题视若无睹。倘若现在外邦人因信称义了,又蒙神悦纳得作神的儿子,与犹太人同蒙应许,站在同一地位,那么以色列人从前与神所立的约又怎么样呢?这新的福音是不是表示,神已经「弃绝了他所预先知道的百姓」(十一2)?

倘若福音真的表示神弃绝了他的百姓,那么神在历史中对以色列人一切的应许和管教,岂不是变成最虚伪不过的吗?这些选民岂不是全人类之中最能保存那奇妙的弥赛亚来临的应许吗?他们当中的一些虔敬人,一直盼望弥赛亚来临,解救他们脱离各样的痛苦,把分散列国的各支派领回来,不再受外人的统治,得蒙洁净成为一大国,高过那些曾经统治过他们的列邦,这样的信心仰望岂不是很符合神的旨意吗?可是如今弥赛亚来了,以色列人所盼望的不但没有实现,反而出现与他们所想望的最矛盾最相反的现象——那些得到应许之约的选民似乎完全被弃绝了。他们长久以来所盼望要得的好处,竟都给了那些与约无关的外邦人!

这就是罗马书九至十一章的背景问题了。若不先弄清这些问题,我们是无法了解这三章经文的真义的。还有一点,如果我们要准确地解释保罗所写的这些有关神主权的经文;我们一定要保持自己不离题又不离范围。在不离题的方面,我们要注意保罗的目的是要指出,(1)以色列国民现今似乎被忽略,并不是与神所应许的相抵触(参九6~13);(2)因为以色列现今通国的罪和盲目,神却使救恩个别的临到外邦人和犹太人(参九23~十25);(3)又因为「以色列全家终必都要得救」一定会在后来的日子实现,表明「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参十一26~36)。

至于不离范围方面,我们要注意,这三章经文很明显的是论及神在历史上和计划分配上管理人类和列国,并不是论及神对个人的拯救和人死后的事。这一点,在阅读这几章满布难题的经文的时候,尤其是九章十四至二十二节那一段,我们是万万不能忘记的。

约翰加尔文读这段经文的时候,把其中的意义解成与永远的救赎和灭亡有关,这显然是错的。这根本不是属于这段经文的范围。这经文只论及神在历史上的分配,不是论及个人救赎。保罗在这一段一开始就说:「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跟着以下整段的意思都是为要指出那答案是「不」。倘若这些经节真的与个人永生永死有关,神就有不公平之处了。神自己在造人的时候,把一种道德观念放在我们里面,而这种道德观念使我们难以接受,神竟创造人,又预定人沉沦。

不,这一段经文根本不是论及人的永死:这些问题早在一至八章解决了,这段经文乃是论及(容许我们再强调)神在历史上的分配计划。这一点明白了,我们就毋须要把其中的字句「软化」下来,或者把其中一小许「强解过去」。甚至对法老说的那些可怕的话(第17节),亦毋须畏惧可以坦然面对了——「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将你兴起来」这一句说话,并不是意味着神从他出生的日子开始,已怀着这一个目的来兴起他:这只是说他被提升作当时权力最大的国王吧了。即使我们翻开出埃及记九章十六节来看这一句话,那里所含的意思也不是这样,只不过表示神特意保守法老不会在过去的灾中死去,好使所有的人因他的缘故认识神的作为。

再者,当保罗(仍然指着法老)说:「如此看来……神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第18节)。我们不必把这句话软化下来,神并没有控制法老的自由意志,叫他刚硬只不过是一种恶性循环。圣经十八次告诉我们法老之所以刚硬是因他拒绝的缘故。十八次之中有一半是法老自己促成的;另一半是神促成,但是法老与神之间的争斗,一定要以神事先对摩西所说的话来解释,那时神对摩西说:「我知道虽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们去……」(出三19)。神知道法老的意志已定,他的心早已硬化。神不过利用法老这硬化的心,但并没有控制他的意志。这种不断硬化的过程是由于法老被灾难催逼,以致他产生的行动也不断的将他的罪显露出来。

这样,法老就成为全世界人类的警戒(罗九17)。但法老的永死问题并不是这段经文的话题;而且,神用这样的一个「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第22节)为例,为的是要带出一个重大的目的,要表明神不单是公义的,而且还定意要把恩典赐给千千万万「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这是第二十三节告诉我们的。

有一点最重要不过的是,不要把神的预知和神的预定混为一谈。神预先知道每一个人做什么;但并没有预定了每一个人所做的事。不然,神就会变成罪恶的创造者了。

神预知以扫会轻看他的长子名分;又预知法老的坏心肠?又预知摩西会在米利巴那里因发怒而犯罪;以色列人会在加底斯巴尼亚反叛;犹大会卖主;犹太人会钉死他们的弥赛亚;但这许多事中,没有一件是神预定的。若果说他预定了,那就等于诽谤他做出矛盾的事:一方面宣报什么是罪,另一方面又预定人去犯那些罪。神绝不会预定人去犯罪的;但他确知人会犯罪,并且加以管制,好让他最终的目的得到实现,

我们这样说,因为这关系到以扫、法老、摩西,并所有保罗在罗马书第九章所引述过的人。让我们再以两点来强调一下法老的例子:(1)神并没有创造他成为一个坏人;(2)神并没有创造他成为一个灭亡的人。请放心,神永远不会创造一个本来就是败坏和永远沉沦的人,「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读罗马书第九章只要不将死后的事读进去,仅以历史的角度来看,事情就变得简单了。摩西是因为在米利巴所犯的罪而被拒绝进入应许之地;但是,我们会不会因此联想到,他的罚刑是包括他死后得不到拯救呢?以色列人整体因在加底斯巴尼亚所犯的罪而死在旷野;请问是否他们全部灵魂灭亡呢?看一看较早之时,他们当中有不少的人用信心献上各样的祭,又以敬虔的态度来事奉主,答案就会不一样了。

十二至十六章

很抱歉,我们不能在这里继续研究最后一部分的经文,使我们多了解福音怎样影响个人的品德。不过,这一部分是论及实际生活的问题,所以内容十分明白容易,相信不需要什么特别的解释。读者若要研究,我们乐意推荐魏曼夫(Weymouth)所著的现代语文新约圣经,读者只要照着我们在上一课(第一百二十八课)所列出的分段纲要来研读这本新约圣经,就必有所得着了。

试试能否回答这些问题

(1)书信怎样分成每组各有九卷的两大组?为什么这两组书信会有这样的名称?

(2)头九卷书信对我们基督徒有何特殊的关系?

(3)头九卷书信比照提摩太后书一段经文时可以依次序分成那三组?

(4)你能按九卷教会书信分别指出基督九方面的描写吗?

(5)罗马书可以分成那三大部分,而每一部分又可公成那三小段?

(6)罗马书的钥节是什么?中心教义是什么?一至八章(简单的)所讲论的真理又是什么?

(7)第五章前几节给我们列出因信称义那七个结果?

(8)九、十、十一章有论及沉沦的事吗?请列举理由以证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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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示:请先将五至七章,又九至十一章读几遍,作为这一课的准备。 书信与四福音之间的关系,有点像利未记与出埃及记之间的关系。四福音告诉我们,羔羊的宝血使我们得自由,书信告诉我们神的灵住在我们里面;四福音像出埃及记一样指出神从外面对我们说话,书信又像利未记一样指出神在我们里面对我们说话;四福音使我们得着与神交往的基础——即神的救赎,书信使我们得着与神同行的资格——分别成圣;书信又与利未记一样,让我们在多方面看见主耶稣赦罪的恩典。 ——巴斯德 上一课的研究已经使我们清楚的判断出,罗马书确是保罗最伟大的杰作,正如马丁路德也称之为「新约最伟大的代表作」。因为它把福音的真理很深入而又很明白的表达出来,诚然是一个抗罗宗信徒必须经常诵读,藉以坚守并保存纯正福音真理的重要经书。 这本书本来是为教会写的,使教会对福音的信仰不至变了质。但是可悲又可笑,教会后来竟偏离了这本书的真理。试问今天的罗马教会与昔日接受这罗马书的罗马教会有了何等大的差别?任何忠实的读者,只要看过罗马书的教训,都会感到今天的罗马教会已经进到黑暗和离经叛道的地步,可以说是无可救药了。 其实我们各人都应该重视这本书才对,因为圣灵既然
在感动人编排圣经的时候,把它放在各书信的首位,那必然是圣灵的意思要我们最先明白它。 我们在上一课经已看过它的结构和重点,现在我们可以再详细一点选一些更有意义的地方来研究。当然,这样的研究因为有了限制,自然有许多问题和值得研究的地方也要放下来了;但是我们感到,只要我们能做到给与读者们一个概括的指引,让他们能在日后作更深入的研究,这样我们就达到目的了。在开始的时候,我以为首先要介绍一下这个古罗马教会的情况,以后才能明白这本罗马书的。 在罗马的教会 当保罗写罗马书的时候,他从未到过罗马(一15),不过他常想到那里去(一13,十五23),而且也说明正在计划要去(十五24、28)。那么,我们要问,罗马教会是怎样产生出来的呢?根据保罗写这书信时说,他们的信德已经「传遍了天下」(一8)这一句话来看,他们的教会实在已经存在相当久了。无可怀疑的,福音传到罗马,这一定与许多定居在那里的犹太人有关。安卡斯圣经手册(Angus’sBibleHandbook)指出,柯域(Ovid)形容那里的会堂是人们经常去的地方;祖温奴(Juvenal)罄丛谭D切┕槿胗烫痰墓瘛T俜雇叫写诙拢颐强醇谀怯
啦荒芙腥送堑奈逖谌眨说媒驳栏髦秩颂渲杏写勇蘼砝吹目吐茫鞘怯烫撕徒烫痰娜恕W匀坏模庑┞蘼砝吹娜吮囟ù邮雇矫茄Я诵矶嗟览恚欧祷芈蘼砣ァF渲斜赜胁簧偈钦嫘男胖鞯模强赡鼙涑陕蘼斫袒岬拇窗烊恕6遥比宦蘼碛敫魇〉慕煌悄敲捶泵Γ檀笫〔⒏鞯氐男磐揭啾赜胁簧偾ň幽抢锏模饩痛俪闪寺蘼斫袒岬慕⒘恕?br> 还有一点很清楚的,就是罗马教会的会众,是由犹太人和外邦人混杂而成的,保罗写信的时候,有向犹太人说的(二17~29,四1,七1等),也有向外邦人说的(一13,十一13~23,十五15、16等)。尤其是最后一章的问安更显得清楚:在二十六位被问安的人中,有三分二的名称是出自希腊文的。 有人反对那些外邦信徒会有旧约圣经知识和犹太人宗教知识的说法,但我要提醒那些反对的人,许多最早信主的外邦人都是归入犹太教的信徒。他们关心这新的福音与犹太人旧宗教的关系,绝不会比犹太信徒落后的。 保罗写这书的地点似乎是在哥林多,就是在他逃离以弗所那大暴乱(徒廿3),暂居住在亚该亚(就是希腊)那三个月之时写的,当时坚革哩(哥林多的一个港口)教会的一位女执事非比,要到罗马
去(十六1~2),保罗就托她把这书信带去。 保罗——不可或缺的人物 再者,罗马书既然是书信的第一卷,我们以为简略地介绍一下保罗本人是须要的。但是谁能「简略」地介绍这位伟大的保罗呢?深信很少人做得到,虽然这样,我以为那位已故的霍士(C.A.Fox)所写的最能满足我们的要求: 「保罗的伟大生平供献,可以说由许多种不同,而且又明显是对立的资历促成的。他把当时社会三个大阶层最主要的关系都集中在自己的身上;他是从最热心的犹太教阶层呼召出来的,所以犹太律法他了如指掌。他又是最从最高深的希腊文化阶层呼召出来的,因为他从小就住在希腊文化社会的中心,对于希腊文学的高深思想,十分熟悉。还有,他自生下来就享有罗马人所享有的公民权。所以他有犹太人的血统、有希腊文化、有天生的罗马国籍。而且不单这样,他还有敏捷的思想,坚强的意志,丰富的感情和爱心。这些联合起来,使他具有超常的身分资格,去完成他伟大的工作。无论在理性或灵性方面,他的表现都是热切的、激烈的。此外,还有一点使他比别人更具使徒资格的,就是他之所以突然而又神奇的悔改信主,是因为主自己直接向他显现,并呼召他。这一点,使他成为比任何人更适合以公正的态度来
比较犹太教和基督教。他用活现的笔法把两个信仰系统加以比对,从而证明基督教的思想并不如一般犹太人所以为,是站在敌对和互相排挤的地位,反而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是从旧约真理而出,发展到耶稣基督而成熟,叫犹太教所盼望的因此才得到实现。」 基要的教义 请再将头八章经文看一遍,这一部分的中心思想岂不是「福音如何拯救罪人」吗?拯救的办法总括来说,是因为藉基督得以现今称义,将来得救。 历代以来,有心寻求神的罪人不断的呼喊说:神啊!我怎样才能与你恢服正常的关系?神啊!我怎样才能在你面前称义?神啊!我怎样才能亲近你? 昔日保罗写书的时候,那些罪人凄凉地这样呼求,即今天这个科学昌明,文化进步的社会,罪人们的呼求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显得更凄凉。在古时,人们的生活比较简单,他们还可以有个机会思想一下灵里面的问题;可是今天,我们的社会商业化了、工业化了、都市化了、机械化了,我们的生活不再是以日子计算,而是以分秒计算。这种复杂繁忙的生活,压制着人的思想,叫人无暇再为自己的灵性问题焦急,心中只挂虑生命上次要的事,为物质,为不能永存的事物献上自己的生命。虽然这样,在这二十世纪噪音叫人快要发狂的社会中,仍然有不少良
心不安的心灵不断地寻求、摸索、呼喊,想要得着神和好的途径。他们好像这样悲叹说:「唉!谁可以告诉我怎样才能得到救恩,在神面前得称为义呢?」 怎样才能得称为义?保罗这书正是为解答这问题。他很兴奋的指出,基督的福音告诉我们,神已经为一切肯悔改相信他儿子的人,预备了救恩,叫他们都能得称为义;但他同时又很逼切告诉我们福音另一方面的新启示,就是神要向那些不肯悔改,和不义的罪人,发烈怒报应他们: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这是新的启示)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一18)。 神的忿怒是为针对人拜偶像的罪和情欲的罪(一21~32)、虚伪自义的罪(二1~16)、徒有宗教外表的罪(二17~29),和滥用属灵的权利去作恶的罪(三1~19)。 「怎样才能得称为义呢?」慢着,不要心急,保罗在下面会给我们完满地解答这问题的;但在未解答之前,他必须先指出不能称义的途径: (1)自然宗教不能使人称义(一19、20) a这只会沦落为崇拜偶像(一21~32) b也会偏向伪善不义(二1~16) (2)启示宗教不能使人称义(三1、2) a犹太人不遵守神的律法(二17~29) b律法指控犹太人有罪(三1~2
0) 「怎样才能得称为义呢?」再等一等,保罗会很快给我们答案的;但必须先提醒我们注意四个反面的真理。自然世界说:「我不能使人称义」(一20),人的自我说:「我不能使人称义」(二15),宗教礼祭说:「我不能使人称义」(二17一21),最后道德律法说:「我不能使人称义」(三20)。 「怎样才能得称为义呢?」保罗传福音已有了答案,或许这样说,福音就是答案;这是罗马书一至八章告诉我们的。这答案分两方面:就是律法方面;或许说,法理上和道德上。人须要在神面前有一个新的地位——这就是律法方面。人同时需要一种新的能力使自己能在实际生活上行义——这就是能力方面或重生方面。福音在这两方面都给我们完满的答案。三章二十一节至七章六节说我们被「算」为义——是藉着基督的救赎恩典,在律法上满足了神的要求而被算为义。七章七节至八章三十九节说我们得「成」为义——是藉基督更新的灵,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重生成为义。注意:我们是藉十字架在律法上算为义,但我们是藉圣灵得以在实际生活上成为义。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旧约的)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
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在律法上有了一个新的地位)。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跟着下去,保罗指出,亚当堕落的后裔可以因信称义,这种论调并不是新创的。在神的计划上,早就预定基督要钉十字架来救我们(正如上述所引证的经文),而且,即使是亚伯拉罕和大卫,他们也都是因信称义的(第四章)。保罗把这一点一直引申下去,直到七章六节为止。 然后,由七章七节开始,他再继续指出,这福音不但使人在神面前有了律法上称义的地位,而且还更使人真正的在实际生活和内心上有了行义的力量。这诚然是一个「有福的佳音」了。 到了七章十五至二十四节,保罗用他生动活现的笔法,使我们看到一个困苦的人。他被困在一种不能自救的自我矛盾心理状态,虽然一直想要做好,但总做不来;又一直的不想去做坏,但禁不住又做了。他在这种自我困苦之中差不多到了窒息的地步,喊着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这个「困苦人」的问题,一直使许多解经家感到
难以解明,究竟保罗所指的是一位信主「重生得救」,但还未得到完全释放的基督徒呢?还是指一个未曾重生悔改的罪人呢?有些主张前者;但若果是这样,一般来说,第六章是教训信了的人过成圣生活,又向罪死等(第十一节等),为什么到了第七章保罗又突然返回来讲论这个被捆缚得可怜的「困苦人》呢?倘若说这「困苦人」是一个未重生的罪人,这问题还是一样未能解决。若果保罗认为这「困苦人」一定要交代清楚,为什么他要在这里交代呢?为什么不在头三章经文交代呢? 我记得以前有一位颇受众人敬重的加尔文派循道会传道人,曾经解释过罗马书第七章。这位传道人本来是在一间清教徒开办的学校里长大的,所以他一点不赞成什么「二等福分」或「完全无罪」的思想。据他的解释说,罗马书第七章之所以放在那里,是为要阻止我们太过注重第六章,以为那就是结论。我们每一个人不可能真正的脱离「老我」,「老我」定要与我们联在一起一直到死为止。我还记得那位传道人引用了「困苦人」那一段经文中的几节来讲解,然后洋洋得意的转过来对我们说:「现在请看,这一章完结了没有?下面还有继续的讲论吗?」当然,他的答案是:「还未完结,经文还接下去的:你看第八章不是接续第七章吗?到了第
八章,你就可以看到那「困苦人」得到完全的释放了!」 事实是这样,罗马书第七章的「困苦人」并不是代表信的人或不信的人,经文本身根本没有这种分别。保罗只不过用这「困苦人」来代表普遍「人类」,把堕落人性的一种基本需要描写出来。试试从这书的内容次序的角度来看,你会立刻明白为何保罗要在这里论及他。前几章我们看到福音救我们脱离罪行(众数的)——先把律法上的义赐给我们(三21一四25),跟着在我们内心再证实这义,正如五章五节说「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五1~11),第二,保罗又指出,福音救我们脱离罪性(单数的)(五12~七6)。这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需要的,因为我们虽然在基督里「称义」,但我们的「本性」还是罪人的本性。所以,保罗指出,我们在基督里承受了末后亚当的义,这义胜过了我们从始祖亚当所传下来的咒诅。 除了上述的问题之外,我还有一个可怕的问题需要福音为我解决的。我所要求的,就是要在日常生活中,得到能力去行义,使我的一切动机和品德都能脱离这「住在我里面的罪」的捆缚(七17、20、23)。除非这问题能解决了,否则我仍是不能不呼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 这
就是「困苦人」的问题放在第七章的原因了。他已经有了前面三方面的拯救,但他还需要第四方面。他有了律法上的义,但仍缺乏实际行义的能力,这个答案是在第八章的高潮里面。到此,圣灵一共被提及十九次之多,头十三次被提及的时候,我们渐渐看到他赐我们能力胜过「罪性」,跟着胜过「肉体」,又胜过「身体」。最后实际的结果就是第四节: 「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啊!这「因信称义」福音是何等的奇妙,使我们得到神赐给我们的两方面的义,就是基督藉十字架赐给我们的义,和圣灵藉他自己能力分给我们的义!还有,那位神而人的救主为我们促成这义,也是何等的奇妙!我们破产了,他甘愿为我们承担一切的债项,责任和刑罚,并且还用他奇妙的恩典,把我们从破产的困苦之中,引进他那取之不尽的丰富里!他替我们满足了神律法的要求(五19)。他把神的爱无条件地带来赐给我们(五5),他还是把神自己的生命放在我们里面(八9)。所以,这一切使我们看见第七章的结束和第八章的结束完全不同。第七章的结束说:「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个取死的身体呢?」第八章的结束却说:「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事上,已经得胜有馀了!
」 「我们既因信称义……」 请注意,五章一至十一节把因信称义的七个果效总括起来说:「我们既因信称义」: (1)「我们得与神和好……」 (2)「我们因信得进入现今所站的这恩典中……」 (3)「并且欢欢喜喜盼望神的荣耀……」 (4)「就是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 (5)「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 (6)「免去神的怒忿……」 (7)「以神为乐……」(虽然从前我们是神的仇敌,但如今已经藉基督与神和好了!) 三个死亡 再请留意六、七、八章告诉我们,作基督徒要面对的三个死亡: 第六章向罪死……向神活(第11节) 第七章向律法死……许配给基督(第4节) 第八章向肉体死……随从圣灵(第13节) 九、十、十一章 我们要说,这三章经文即使不是全本圣经中最难解的一段,最少也是接近最难解的一段,这样的说法会不会是有点夸大呢?或许不会吧!因为这三章经文所讨论的问题,是非常艰巨的,又是叫人感到害怕的实际问题:神按着自己的旨意完全控制了整个人类罪恶的历史。对我来说,罗马书九章十八节,乃是整部圣经中最使我头痛的一节经文。参看前后文,这一节圣经,很容易会叫人产生一个意念,就是那所谓
神的主权,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独裁暴政。 这一点我们要怎样解释呢?逃避这问题一定是错的。把保罗所用的字句软化(可能有人这样做)而成为别的字句也是错的,勉强把经文意思以外的私意插进去解释也是错的。还有,以一种自满的半加尔文主义来解(迟些我们会再论这一点),超过经文本身所说的这也是不对的。 我们已经说过,保罗写到第八章的时候,已经完成了他的伟论,指出福音怎样个别的拯救每一个罪人。不错,这福音确实是荣耀的,可是,他万不能这样就停下来,而对福音和以色列国关系这重要的问题视若无睹。倘若现在外邦人因信称义了,又蒙神悦纳得作神的儿子,与犹太人同蒙应许,站在同一地位,那么以色列人从前与神所立的约又怎么样呢?这新的福音是不是表示,神已经「弃绝了他所预先知道的百姓」(十一2)? 倘若福音真的表示神弃绝了他的百姓,那么神在历史中对以色列人一切的应许和管教,岂不是变成最虚伪不过的吗?这些选民岂不是全人类之中最能保存那奇妙的弥赛亚来临的应许吗?他们当中的一些虔敬人,一直盼望弥赛亚来临,解救他们脱离各样的痛苦,把分散列国的各支派领回来,不再受外人的统治,得蒙洁净成为一大国,高过那些曾经统治过他们的列邦,这样的
信心仰望岂不是很符合神的旨意吗?可是如今弥赛亚来了,以色列人所盼望的不但没有实现,反而出现与他们所想望的最矛盾最相反的现象——那些得到应许之约的选民似乎完全被弃绝了。他们长久以来所盼望要得的好处,竟都给了那些与约无关的外邦人! 这就是罗马书九至十一章的背景问题了。若不先弄清这些问题,我们是无法了解这三章经文的真义的。还有一点,如果我们要准确地解释保罗所写的这些有关神主权的经文;我们一定要保持自己不离题又不离范围。在不离题的方面,我们要注意保罗的目的是要指出,(1)以色列国民现今似乎被忽略,并不是与神所应许的相抵触(参九6~13);(2)因为以色列现今通国的罪和盲目,神却使救恩个别的临到外邦人和犹太人(参九23~十25);(3)又因为「以色列全家终必都要得救」一定会在后来的日子实现,表明「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参十一26~36)。 至于不离范围方面,我们要注意,这三章经文很明显的是论及神在历史上和计划分配上管理人类和列国,并不是论及神对个人的拯救和人死后的事。这一点,在阅读这几章满布难题的经文的时候,尤其是九章十四至二十二节那一段,我们是万万不能忘记的。 约翰加尔文读这段经
文的时候,把其中的意义解成与永远的救赎和灭亡有关,这显然是错的。这根本不是属于这段经文的范围。这经文只论及神在历史上的分配,不是论及个人救赎。保罗在这一段一开始就说:「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跟着以下整段的意思都是为要指出那答案是「不」。倘若这些经节真的与个人永生永死有关,神就有不公平之处了。神自己在造人的时候,把一种道德观念放在我们里面,而这种道德观念使我们难以接受,神竟创造人,又预定人沉沦。 不,这一段经文根本不是论及人的永死:这些问题早在一至八章解决了,这段经文乃是论及(容许我们再强调)神在历史上的分配计划。这一点明白了,我们就毋须要把其中的字句「软化」下来,或者把其中一小许「强解过去」。甚至对法老说的那些可怕的话(第17节),亦毋须畏惧可以坦然面对了——「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将你兴起来」这一句说话,并不是意味着神从他出生的日子开始,已怀着这一个目的来兴起他:这只是说他被提升作当时权力最大的国王吧了。即使我们翻开出埃及记九章十六节来看这一句话,那里所含的意思也不是这样,只不过表示神特意保守法老不会在过去的灾中死去,好使所有的人因
他的缘故认识神的作为。 再者,当保罗(仍然指着法老)说:「如此看来……神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第18节)。我们不必把这句话软化下来,神并没有控制法老的自由意志,叫他刚硬只不过是一种恶性循环。圣经十八次告诉我们法老之所以刚硬是因他拒绝的缘故。十八次之中有一半是法老自己促成的;另一半是神促成,但是法老与神之间的争斗,一定要以神事先对摩西所说的话来解释,那时神对摩西说:「我知道虽用大能的手,埃及王也不容你们去……」(出三19)。神知道法老的意志已定,他的心早已硬化。神不过利用法老这硬化的心,但并没有控制他的意志。这种不断硬化的过程是由于法老被灾难催逼,以致他产生的行动也不断的将他的罪显露出来。 这样,法老就成为全世界人类的警戒(罗九17)。但法老的永死问题并不是这段经文的话题;而且,神用这样的一个「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第22节)为例,为的是要带出一个重大的目的,要表明神不单是公义的,而且还定意要把恩典赐给千千万万「蒙怜悯早预备得荣耀的器皿」。这是第二十三节告诉我们的。 有一点最重要不过的是,不要把神的预知和神的预定混为一谈。神预先知道每一个人做什么;但并没有预定了每一个人所做的
事。不然,神就会变成罪恶的创造者了。 神预知以扫会轻看他的长子名分;又预知法老的坏心肠?又预知摩西会在米利巴那里因发怒而犯罪;以色列人会在加底斯巴尼亚反叛;犹大会卖主;犹太人会钉死他们的弥赛亚;但这许多事中,没有一件是神预定的。若果说他预定了,那就等于诽谤他做出矛盾的事:一方面宣报什么是罪,另一方面又预定人去犯那些罪。神绝不会预定人去犯罪的;但他确知人会犯罪,并且加以管制,好让他最终的目的得到实现, 我们这样说,因为这关系到以扫、法老、摩西,并所有保罗在罗马书第九章所引述过的人。让我们再以两点来强调一下法老的例子:(1)神并没有创造他成为一个坏人;(2)神并没有创造他成为一个灭亡的人。请放心,神永远不会创造一个本来就是败坏和永远沉沦的人,「难道神有什么不公平吗?断乎没有!」读罗马书第九章只要不将死后的事读进去,仅以历史的角度来看,事情就变得简单了。摩西是因为在米利巴所犯的罪而被拒绝进入应许之地;但是,我们会不会因此联想到,他的罚刑是包括他死后得不到拯救呢?以色列人整体因在加底斯巴尼亚所犯的罪而死在旷野;请问是否他们全部灵魂灭亡呢?看一看较早之时,他们当中有不少的人用信心献上各样的祭
,又以敬虔的态度来事奉主,答案就会不一样了。 十二至十六章 很抱歉,我们不能在这里继续研究最后一部分的经文,使我们多了解福音怎样影响个人的品德。不过,这一部分是论及实际生活的问题,所以内容十分明白容易,相信不需要什么特别的解释。读者若要研究,我们乐意推荐魏曼夫(Weymouth)所著的现代语文新约圣经,读者只要照着我们在上一课(第一百二十八课)所列出的分段纲要来研读这本新约圣经,就必有所得着了。 试试能否回答这些问题 (1)书信怎样分成每组各有九卷的两大组?为什么这两组书信会有这样的名称? (2)头九卷书信对我们基督徒有何特殊的关系? (3)头九卷书信比照提摩太后书一段经文时可以依次序分成那三组? (4)你能按九卷教会书信分别指出基督九方面的描写吗? (5)罗马书可以分成那三大部分,而每一部分又可公成那三小段? (6)罗马书的钥节是什么?中心教义是什么?一至八章(简单的)所讲论的真理又是什么? (7)第五章前几节给我们列出因信称义那七个结果? (8)九、十、十一章有论及沉沦的事吗?请列举理由以证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