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自由
当前的离婚情况是:全社会的离婚率普遍上升,而且城市高于农村,具有新思想的人高于传统家庭的人,没有儿女的人高于有儿女的人。看来新思想的传播和妇女运动的开展是社会离婚率提高的直接原因。离婚问题,在当代中国,尤其近几年已越来越引起公共的注意。
我们应如何看待离婚自由?到底离婚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性伦理学看来,离婚自由具有重大的伦理意义。他们认为:结婚自由是引导未婚男女建立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的一种手段,同样离婚自由是解除不正常的痛苦的婚姻关系的一种手段。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两者是婚姻自由不可缺少的方面。他们还认为离婚自由同其他自由一样,属于历史的范畴。在整个古代是没有婚姻自由的,自然也就不会有离婚自由。在封建社会中,虽然已有所谓的"离婚",但那是极其片面的,离婚权只在男子手中,女子只能"从一而终"。在封建家庭中为人妻者,实际上是无法表达和实现其意愿的。"七出"是我国封建社会男子遗弃女子的理由。但在现代由于女权运动开展,妇女取得离婚权益,因此女子也越来越多地主动提出离婚。所以现代社会已成为离婚自由的社会。
但不可忽视的是,离婚自由导致当前离婚率直线上升。当然离婚率上升有其社会原因:经济发展强烈地冲击着事务性合作的夫妻关系,对婚姻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家庭的结构与功能逐步外移,都市化过程和人员的自由流动,都必然动摇家庭旧有的凝固性和稳定性。此外,还有内在原因:感情不和。但离婚自由观念的流行是其催化剂和钥匙。
事实上,离婚自由可能会解除一些人的痛苦,使他们脱离水深火热的婚姻苦牢,但也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单亲家庭、再婚、子女问题、社会不稳定等。对这一观点基督教持反对态度。因为基督教认为婚姻乃一生一世的盟约。当基督徒出现问题时,他们不会想到离婚,而是把问题带到神的面前,求神帮助解决。在基督教中,有着深深的忏悔意识,所以出现问题,一般基督徒会先来省察自己,他们知道要想改变配偶,最短的路是先来改变自己,这体现了婚姻中委身和舍己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