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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二十七 神最终的呼召

史百克文集 by 史百克

历史经常被一种循环性的危机来标示,而这种危机总有三面。当神认为时间已到,对事情应予审判;经过火的试炼、即显明审判所包含的三面结果。审判不仅是刑罚;审判更是(1)显露和揭示;(2)区别,即按其真实光景予以区别;(3)宣判其定命。神在万国中和在祂子民中的审判很清楚的是这样,神在今世末了一段历史之审判,将要丰满最后更真实的是这样——显露,区别和定命。 我们有一个很清楚很确定、可作代表的例证,记在诗篇第五十篇中。该篇诗是属于历史的那一段,尚无最后定案。开头说到“亚萨的诗”,这位亚萨是谁,也未确定。这篇诗所提及的情形,也不适合大卫和所罗门年间,当亚萨(可能是另一位)做乐队领袖时,那些国家的局面。这篇诗之历史背景,可能是那伟大光荣的时期过去或衰退之后的一些日子。但这一切实际都无关系;这篇诗具体说明神的审判工作,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而且显明审判的三面结果——显露,区别和定命。 首先这篇诗描述神有一个最丰满和最尊高的思想和心意;这思想和心意就是祂的标准,祂的愿望,祂的喜乐和祂的满足。“神……已经发言……从全美的锡安中……”神有一个目的和模型是祂委身所要做的,并且这个目的和模型就是祂审判的根据。神不能审判,直等到祂清楚指明和启示祂的思想和愿望,而且祂也已将每一件实现祂思想和愿望所需要的都预备妥当了。审判永远按照神所启示和让人所知道,祂的那个旨意、思想、愿望和目的;或者审判至少按照人人都有机会可能知道,并且人人都有权利得以知道祂的那个旨意或目的。 在旧约圣经中,无论是诗篇、先知书或是别的书,锡安的意义具体表明神的心和思想,得着了丰富的喜悦和满足。在新约圣经中,锡安不再是任何属地的地方或地点,乃是指明完美的教会,也就是基督的团体表现(Christin corporateexpression)(来十二22-23)。这个神圣的思想和心意,已经借着使徒保罗末后的几封书信、丰满荣耀的启示给整个的时代。我们都有这个启示,神就是按着这个启示来审判我们。在神主宰的权柄下,有关“教会”的那些书信,在我们所处的今日已经惹起各处圣徒巨大的注意力或思索力。或者历世历代从来没有像今日,给那些书信有这么尊大的地位。根据神这个至高的心意和目的,神要来审判我们,像当初神审判亚细亚七个教会一样(启13),因为在这里神已经将祂那最丰满最终极的思想和心意启示并呈现出来了。“神(原文万神之神、The God of gods、Heb. ElElohim)已经发言招呼天下,……从全美的锡安中……发光了……”然后立刻接下去就是——“我们的神要来,……有烈火在祂面前吞灭,有暴风在祂四围大刮”。有三件事说明“要来之审判”的特性。我们从后面说到前面。
  (1)对恶人者。“神对恶人说”(16)“你们忘记神的,要思想这事”(22)。许多可怕的事正在等待着那些“恶人”,即被描述为“忘记神”的;到处都充满了神的证据,但他们的思想里没有神。 (2)对拘守字句者。中间一段说到那些拘守字句之形式制度,或律法主义者所受的审判﹕这种审判乃是显露并揭示什么是仅仅外面的、形式或礼仪的。在此有整个的仪式制度或律法系统﹕有祭物、有祭坛、有祭司,还有各样的礼仪。烈火的试炼要验证或显明在宗教(基督教)的世界里,究竟有多少是那“里面诸部分(心灵、思想、理由、情感、爱好、意志、主张等)的真理”,即表现基督的实际?(诗五十一6译意)。这烈火的试炼也要验证或显明,到底是真正属灵的生命和性质,抑不过是一些仪式、作法和实行的系统?当“我们的神要来”的那一日,那些巨大的人工组织和结构,以及职业化的侍奉,都要瓦解,并要变成一些灰。 (3)对满足神心意者。一切是精金者皆稳固的得以保存。“招聚我的圣民到我这里来,就是那些用祭物与我立约的人”(5)。
  神最终的呼召,亦即神审判的依据,乃是呼召到“祂自己”这里来。在我们所处的今日,神就是以祂这个“最终的呼召”来呼召我们。神子民末后的运动乃是到“祂自己”这里来。这运动不是到其他任何事物之处;不是到圣经某种教训或真理之解释之处;不是到某个宗派或社团之处;也不是到某个宗教企业或差会之处;这运动乃是到“基督”这里来。这最终真实和神圣的运动乃是到“主自己”这里来。在今日这狂风暴雨的环境中,有一种明显的压力,必定要求我们离弃一切对主较小的利益和目标,不管这些利益和目标在侍奉上迄今对我们有多么大的用处,我们必定要离弃它们,而向着“主自己”这里来。“事物”导致分裂;“主”带进合一。“事物”必要过去;“主”却永远常存。时候要到,在神主宰的权下,一切主曾使用过的方法、工具、手段和附属物,都要停止其效用。这包括基督教有组织一面的一切事物,并且主要强逼我们到一个结果,就是质问我们,到底我们的生活行动、工作侍奉有多少真实是出乎“祂自己”的?
  另外,那些真实出乎“主自己”的,其根基都是“用祭物与主立约”的。意即只有十字架深深扎根在祂子民的真正属灵生命中时,那些真实出乎“主自己”的,才能表现出来。“招聚……到我这里来……用祭物”。如果这篇简短信息能传递到你的手,而且能影响你离弃一切在“主自己”之外的,“全心跟从主”,那就是我们所愿望的;因为我们从始至终服事人的论旨和地位,就是“主”超过一切!这并不是消极的仅仅反对这个或那个;或者错误的闭关、排外和独占,像某些特别的形式和体制,或特别的交通和派系,以分割神的子民;我们一向持守基督在祂一切的丰满里,意即我们和每一个基督的肢体(地方上的、宇宙中的)在生活行动、工作侍奉上,都是主要的表现基督、彰显基督,其他的都是次要的,甚至是可有可无的。我们觉得热心献身——或多或少——于基督教的某些固定形式和分割之会派,常常是对主的一种限制和束缚;但我们要说,“惟愿主自己成为你们至高惟一的目标,来认识祂,并在祂的丰满里天天增加;其他次要的,也都要以祂来估量其真实价值”。所以神最终的呼召乃是属灵的呼召,其运动乃是属灵的运动。我们要高举这个神圣的呼召,也要跟随这个属灵的运动。“招聚我的圣民到我这里来”——要强调“聚”(Together)和“我”(Me)。一切的聚集都是与主自己有关系的。
  按属灵经历,上述所谓十字架深深扎根在我们属灵生命中,其意义就是﹕今日神许可一切“逆顺”之环境人事物临到我们,都是特别给我们造成某些机会,可以默默无声学习顺从主,因而达到属灵生命的长大成人。但其关键在于我们甘心乐意拣选“体贴或思想灵,就生命平安”,而不拣选“体贴或思想肉体(自己),结果带进死”(参罗八6)。我们在地上的年日又短又少。神许可我们扮演做丈夫、做妻子,做父母、做儿女、做主人、做仆人、做弟兄、做姐妹等等角色。虽然我们都属旧造,都不完全,但神从万民中拣选我们,爱我们,许可万事为我们效力,借圣灵重生、再组织、再构造,把我们模成祂儿子(羔羊基督)的模样。由于神赐给我们自由意志,不勉强我们,要我们自由拣选。所以我们的责任,就像保罗所说“要爱惜光阴”(Buying up the opportunity)﹐即甘心拣选抓住机会,由对面角色之不完全借“思念圣灵”,而默默无声学习顺从神(即吃干粮﹐达长大成人﹐灵窍习练得通达——来五14)。结果我们就时时经历生命平安(基督加增),天天改变,荣上加荣。(徐译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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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经常被一种循环性的危机来标示,而这种危机总有三面。当神认为时间已到,对事情应予审判;经过火的试炼、即显明审判所包含的三面结果。审判不仅是刑罚;审判更是(1)显露和揭示;(2)区别,即按其真实光景予以区别;(3)宣判其定命。神在万国中和在祂子民中的审判很清楚的是这样,神在今世末了一段历史之审判,将要丰满最后更真实的是这样——显露,区别和定命。 我们有一个很清楚很确定、可作代表的例证,记在诗篇第五十篇中。该篇诗是属于历史的那一段,尚无最后定案。开头说到“亚萨的诗”,这位亚萨是谁,也未确定。这篇诗所提及的情形,也不适合大卫和所罗门年间,当亚萨(可能是另一位)做乐队领袖时,那些国家的局面。这篇诗之历史背景,可能是那伟大光荣的时期过去或衰退之后的一些日子。但这一切实际都无关系;这篇诗具体说明神的审判工作,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而且显明审判的三面结果——显露,区别和定命。 首先这篇诗描述神有一个最丰满和最尊高的思想和心意;这思想和心意就是祂的标准,祂的愿望,祂的喜乐和祂的满足。“神……已经发言……从全美的锡安中……”神有一个目的和模型是祂委身所要做的,并且这个目的和模型就是祂审判的
根据。神不能审判,直等到祂清楚指明和启示祂的思想和愿望,而且祂也已将每一件实现祂思想和愿望所需要的都预备妥当了。审判永远按照神所启示和让人所知道,祂的那个旨意、思想、愿望和目的;或者审判至少按照人人都有机会可能知道,并且人人都有权利得以知道祂的那个旨意或目的。 在旧约圣经中,无论是诗篇、先知书或是别的书,锡安的意义具体表明神的心和思想,得着了丰富的喜悦和满足。在新约圣经中,锡安不再是任何属地的地方或地点,乃是指明完美的教会,也就是基督的团体表现(Christin corporateexpression)(来十二22-23)。这个神圣的思想和心意,已经借着使徒保罗末后的几封书信、丰满荣耀的启示给整个的时代。我们都有这个启示,神就是按着这个启示来审判我们。在神主宰的权柄下,有关“教会”的那些书信,在我们所处的今日已经惹起各处圣徒巨大的注意力或思索力。或者历世历代从来没有像今日,给那些书信有这么尊大的地位。根据神这个至高的心意和目的,神要来审判我们,像当初神审判亚细亚七个教会一样(启13),因为在这里神已经将祂那最丰满最终极的思想和心意启示并呈现出来了。“神(原文万神之神、The God o
f gods、Heb. ElElohim)已经发言招呼天下,……从全美的锡安中……发光了……”然后立刻接下去就是——“我们的神要来,……有烈火在祂面前吞灭,有暴风在祂四围大刮”。有三件事说明“要来之审判”的特性。我们从后面说到前面。  (1)对恶人者。“神对恶人说”(16)“你们忘记神的,要思想这事”(22)。许多可怕的事正在等待着那些“恶人”,即被描述为“忘记神”的;到处都充满了神的证据,但他们的思想里没有神。 (2)对拘守字句者。中间一段说到那些拘守字句之形式制度,或律法主义者所受的审判﹕这种审判乃是显露并揭示什么是仅仅外面的、形式或礼仪的。在此有整个的仪式制度或律法系统﹕有祭物、有祭坛、有祭司,还有各样的礼仪。烈火的试炼要验证或显明在宗教(基督教)的世界里,究竟有多少是那“里面诸部分(心灵、思想、理由、情感、爱好、意志、主张等)的真理”,即表现基督的实际?(诗五十一6译意)。这烈火的试炼也要验证或显明,到底是真正属灵的生命和性质,抑不过是一些仪式、作法和实行的系统?当“我们的神要来”的那一日,那些巨大的人工组织和结构,以及职业化的侍奉,都要瓦解,并要变成一些灰。 (3)对满足神心
意者。一切是精金者皆稳固的得以保存。“招聚我的圣民到我这里来,就是那些用祭物与我立约的人”(5)。  神最终的呼召,亦即神审判的依据,乃是呼召到“祂自己”这里来。在我们所处的今日,神就是以祂这个“最终的呼召”来呼召我们。神子民末后的运动乃是到“祂自己”这里来。这运动不是到其他任何事物之处;不是到圣经某种教训或真理之解释之处;不是到某个宗派或社团之处;也不是到某个宗教企业或差会之处;这运动乃是到“基督”这里来。这最终真实和神圣的运动乃是到“主自己”这里来。在今日这狂风暴雨的环境中,有一种明显的压力,必定要求我们离弃一切对主较小的利益和目标,不管这些利益和目标在侍奉上迄今对我们有多么大的用处,我们必定要离弃它们,而向着“主自己”这里来。“事物”导致分裂;“主”带进合一。“事物”必要过去;“主”却永远常存。时候要到,在神主宰的权下,一切主曾使用过的方法、工具、手段和附属物,都要停止其效用。这包括基督教有组织一面的一切事物,并且主要强逼我们到一个结果,就是质问我们,到底我们的生活行动、工作侍奉有多少真实是出乎“祂自己”的?  另外,那些真实出乎“主自己”的,其根基都是“用祭物与主立约”的。意即
只有十字架深深扎根在祂子民的真正属灵生命中时,那些真实出乎“主自己”的,才能表现出来。“招聚……到我这里来……用祭物”。如果这篇简短信息能传递到你的手,而且能影响你离弃一切在“主自己”之外的,“全心跟从主”,那就是我们所愿望的;因为我们从始至终服事人的论旨和地位,就是“主”超过一切!这并不是消极的仅仅反对这个或那个;或者错误的闭关、排外和独占,像某些特别的形式和体制,或特别的交通和派系,以分割神的子民;我们一向持守基督在祂一切的丰满里,意即我们和每一个基督的肢体(地方上的、宇宙中的)在生活行动、工作侍奉上,都是主要的表现基督、彰显基督,其他的都是次要的,甚至是可有可无的。我们觉得热心献身——或多或少——于基督教的某些固定形式和分割之会派,常常是对主的一种限制和束缚;但我们要说,“惟愿主自己成为你们至高惟一的目标,来认识祂,并在祂的丰满里天天增加;其他次要的,也都要以祂来估量其真实价值”。所以神最终的呼召乃是属灵的呼召,其运动乃是属灵的运动。我们要高举这个神圣的呼召,也要跟随这个属灵的运动。“招聚我的圣民到我这里来”——要强调“聚”(Together)和“我”(Me)。一切的聚集都是与主
自己有关系的。  按属灵经历,上述所谓十字架深深扎根在我们属灵生命中,其意义就是﹕今日神许可一切“逆顺”之环境人事物临到我们,都是特别给我们造成某些机会,可以默默无声学习顺从主,因而达到属灵生命的长大成人。但其关键在于我们甘心乐意拣选“体贴或思想灵,就生命平安”,而不拣选“体贴或思想肉体(自己),结果带进死”(参罗八6)。我们在地上的年日又短又少。神许可我们扮演做丈夫、做妻子,做父母、做儿女、做主人、做仆人、做弟兄、做姐妹等等角色。虽然我们都属旧造,都不完全,但神从万民中拣选我们,爱我们,许可万事为我们效力,借圣灵重生、再组织、再构造,把我们模成祂儿子(羔羊基督)的模样。由于神赐给我们自由意志,不勉强我们,要我们自由拣选。所以我们的责任,就像保罗所说“要爱惜光阴”(Buying up the opportunity)﹐即甘心拣选抓住机会,由对面角色之不完全借“思念圣灵”,而默默无声学习顺从神(即吃干粮﹐达长大成人﹐灵窍习练得通达——来五14)。结果我们就时时经历生命平安(基督加增),天天改变,荣上加荣。(徐译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