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诫命
知罪
《罗马书》三章20节还告诉我们,没有一个人因行律 法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这也是我们 应该从十诫中学到的。
当我们认为自己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好人时,就会沾沾自喜。从很小的时候,妈妈就教导我们与人交往要有礼貌,举止要得体,要隐讳不雅之事,我们也学会了与人和睦相处,甚至我们颇得交友之道,也能影响他人。然而, 当我们不去刻意表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本相如何呢?我们独自一人的时候是什么样呢?我们太需要了解自己的本相了。《圣经》说律法可以帮助我们做这件事。
前一阵子,我和卓尔到象牙海岸的一所学校宣教。一天,孩子们在校园的一棵大树下玩耍时,发现那棵树的树洞里有一件很漂亮的东西,便在那儿看啊看,说啊说。一位老师看到孩子们的高兴劲儿,也靠过来仔细看了看,说:“孩子们,赶快离开这里。”他把孩子们赶离了那棵大树,又赶快找来三四个非洲工人。
一位工人爬进洞,另外两个工人在洞口用绳子拉着他。这时,躺在洞里的漂亮东西突然发起了攻击,一口咬住了进洞工人的腿。站在洞口的两个人赶快把里面的工人和那只美丽的野兽一起拉了出来。原来是一只漂亮的大蟒蛇,足有25英尺长。工人们随即用刀砍下了蟒蛇的头。后来我去学校宿舍参观的时候,看见那只蟒蛇的皮挂在一间宿舍的墙上。
像那些孩子们一样,我们可能在树上发现一个洞,以及里面看起来迷人的事物——直到那东西突然间暴露出它的本相。你想知道真相吗?让上帝的律法告诉你事情的真相吧!
“你们有什么话说?”保罗问。
“这样,我们有什么可说的呢?律法是罪吗? 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要不是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罗7:7—8)
保罗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犯罪的潜能,也常常在罪的势力下妥协。很多人可能不相信这一点,可一旦他们受到某种触发,罪就发动显露出来了。罪就像盘踞在我们里面的大蟒蛇,表面上看我们还是很可爱的人。可有时,上帝不得不给我们猛烈一击,让我们意识到自己里面罪的真相。十诫令我们震撼。当我们对着十诫敞开自己时,才发 现自己是多么贪婪、多么好色;当我们应用十诫时,才发现自己对真理是多么一无所知;当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内心这么多暗藏的罪时,简直不敢相信,我们会问:“难道这就是我吗?”答案是:“YES!这就是你的真面目。”
上帝在我们的生活中设立律法,就是让我们借着律法认识自己的罪性,认识到我们自身的罪让我们无法守全律法。
与上帝和好
《罗马书》八章说,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上帝就自己行了。律法根本无法让我们与上帝和好。 人身上有罪性所导致的软弱,十诫既无法使我们符合天国的样式,也无法让我们过应该过的生活。
然而,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律法有什么错,而是说律法的应用对象出现了问题。很多年前,我上高中的时候, 学校里来了一位负责合唱团工作的老师,他在当地是很有 名的合唱歌曲创作人,可他最后非常失望地离开了学校。 为什么?因为他发现,孩子们不是根本不想唱歌,就是不喜欢音乐,有的虽然喜欢音乐,可嗓子像破锣一样。
我们不能说那位老师不是一位好音乐家,他是一位好音乐家。可他与打交道的对象之间出了问题。十诫也是一 样,十诫必须与你我发生关系。我们里面的罪性一直对上帝的律法无动于衷,或与之唱反调,我们的本性是有罪的,而上帝是圣洁的,我们的本性无法满足十诫的要求。
但我还是有好消息告诉你:律法做不到的,上帝自己做到了。上帝做了什么?他差派他的儿子以罪人的样式帮助人认识他自己。耶稣满足了律法,他就是活生生的律法,是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律法。律法给人定罪,基督的生命也给人定了罪,但基督来不光是给人定罪的,他还为 人类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献上了赎罪祭。所有背叛律法的 后果,所有因亏缺上帝荣耀所招致的咒诅,所有因人的罪 性被诱惑发作,违抗律法,并犯下的一切罪孽——上帝都一笔一笔地记下来,并把这一切加在了为人而死的耶稣基督身上。
你有没有见到哪个人,基督不是为他死的?你有没有见到哪个人,基督的死没有洗净他的罪、没有使他得洁净、没有使他与上帝和好?答案是“No” !这样的人还没有出生,也不会有这样的人出生。基督就是为你死的,所以你才会被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