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八十七年以后,有一次文七和法利赛人要找主耶稣的不是,就捉拿一个刚刚触犯淫乱罪的妇人,把她带到主耶稣的面前,看主耶稣要怎么对待她,目的在主耶稣的把柄。如果主耶稣说按着律法用石头打死她,他们要怪罪主耶稣没有怜悯心,怎能是人类救主。处罚不对,不处罚也不对,因为干犯律法。这些文士、法利赛人是读圣经的,「文士」就是当时学经学者。他们真是来势汹汹,个个都雄纠纠、气昂昂,面对盛气凌人的情景,这下主耶稣一定跑不掉了。圣经记载:主耶稣却弯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他一句话都不说。后来主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的,可以第—个用石头来打她,又弯下腰去写字。对普通的人,弯腰就弯腰了,但是对文士和法利赛人,主弯腰在地上写字,良心在他们里头说话的。天平在里面称出他们的亏欠来,结果他们从老到少一个一个的都溜走了,证明良心说话了。
原来文士和法利赛人懂得但以理书,明白旧约圣经,他们看见主耶稣在地上写字,想起神在墙壁上写字。他们经不起天平来称,果然显出了他们的亏欠。所以文士,法利赛人一溜,其他年少的也跟着开溜。为什么老的先走,因为老的老奸巨猾呀!犯罪犯得太多了,经验丰富,所以第一个先走。小的看见老的走了,他们也跟着走了。后来主耶稣站起来说:「我就是世上的光」,主耶稣一面写字,一面光就显出来,那个光是里面的光,是良心里面的光。这一照,文士倒了,法利赛人也倒了。这是什么故事?这就是但以理书第五章的故事。所以但以理书第五章,可以说对最会读圣经的文士和法利赛人铺了一条路。当主耶稣在地上写字的时候,他们没有一个人敢拿石头打那犯淫乱罪的女人。难怪主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八: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