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论
每一个民族在建立起自己的国家以后,都会注意到要编写自己的历史,以流传后世。因为以色列民是独居的民,不列在万民中(民23:9),所以他们的历史也具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由于这一民族的存在有神特殊的使命和托付,所以我们从他们的历史里,可以看到神工作的原则,慈爱的心意,圣洁的要求和拣选的恩典。这实在是一部由神导演从罪中寻找归向他之人的历史,为凡愿意进到神面前来的人指明了方向和道路。因而完全有必要把这些历史记载收编在圣经之内,以帮助历世历代一切归向神和事奉神的人,找到正确的道路。
圣经中称为历史书的共有十二卷,其中约书亚记和士师记是他们王国史前期的历史,撒母耳记、列王纪、历代志都是关于他们王国兴衰过程的历史记载。以斯拉记、尼希米记、以斯帖记则是反映他们亡国后再得复兴的片段历史的记载。路得记则是反映他们王室大卫家的历史背景。
凡是正规的历史书都是由各朝权威人士或史官执笔记录,但作为圣经必须还得经过圣灵的感动,才把这些历史资料编写在一起载入圣经之内,所以在这些历史书里往往既体现原始人的手笔,也穿插了不少圣经编者的语调,里面实在有圣灵的奇妙工作。圣经最早提到史官是在大卫王年代(撒下8:16)。很可能这些历史书就是在这以后才开始编写的,因此在记录他们王国史前期的约书亚记和士师记里,多处都显出以后补记的痕迹(例如:书6:25,15:63;士18:1,19:1,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