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后3:16-17“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提摩太后书3:16所用的“圣经”一词主要指旧约经卷(3:15)。但有证据表明,大约在保罗写提摩太后书的年代,一部分新约着述已被当作神所默示且具有权威性的经卷(提前5:18,引用路10:7;彼后3:15-16)。今天我们所说的圣经指包括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的权威着作,也就是“新旧约全书”。它是神对人类最初的信息,也是神对全人类的救赎大工惟一可靠的真实见证。
1.保罗指出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希腊文theopneustos由两个希腊字构成:theos,意为“神”,pneo,意为“吹气”)。圣经是神活泼的道。追溯到原稿,圣经是真确和可靠的。不仅有关救恩、伦理价值和道德的论述是真实的,就是有关历史和宇宙在内的所有内容的记载都真确无误(比较彼后1:20-21注;注意诗119篇中诗人对圣经的态度)。
2,旧约作者清楚知道他们所讲所写都是神给他们的话语(参申18:18;撒下23:2;参“旧约中的先知”一文,页1050及“神的话语”一文,页1114)。先知的开场白经常是“耶和华如此说”。
3.耶稣基督亲自教导说,圣经是神所默示的话语,即使是最微小的细节也不例外(太5:18)。他自己所有的话语都是从父领受且是真实的(约5:19,30-31;7:16;8:26)。他进一步讲到圣灵要藉着使徒宣讲更多的启示(即新约圣经启示的真理,约16:13;比较14:16-17;15:26-27)。
4.否认圣经的完全启示性,就等于否认耶稣基督(太5:18;15:3-6;路16:7;24:25-27,44-45;约10:35)、圣灵(约15:26;16:13;林前2:12-13;提前4:1)和使徒(提后3:16;彼后1:20-21)的重要见证。另外,限制和轻视圣经的无谬误性,也就是损害圣经的神圣权威。
5.神在藉着圣灵启示人的过程中,并不抹煞不同作者的个性,只是感动他们将圣灵的意思正确无误地写下来(提后3:16;彼后1:20-21;参林前2:12-13注)。
6.神所默示的话语表达了神的智慧和属性,因此能够藉着人对基督的信心将智慧和属灵的生命赐给他们(太4:4;约6:63;提后3:15;彼前2:2)。
7.圣经是神藉着基督耶稣救赎人类的计划的真实可靠见证。因此,圣经是无可比拟的、完整的,它的内容也契合得绝妙无比。没有任何人类的言语或宗教团体的宣言具有与其等同的权威性。
8.所有教义、评注、翻译、解经、释经和传统,均须经过圣经的话语和教训来判断(参申13:3注;参“假师傅”一文,页1578)。
9.信徒在生活与敬虔方面都应以神的话语作为最终权威来接受、相信并遵从(太5:17-19;约14:21;15:10;提后3:15-16;参出20:3注)。教会必须把神的话作为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的最终权威(提后3:16-17)。人若不能尊神和他的话语为最高权威,就不会顺服基督的主权(约8:31-32,37)。
10.我们只有与圣灵之间有一个正确的关系时,才能明白圣经;惟有圣灵能开启我们的悟性去明白圣经,并在我们内心印证其权威性(参林前2:12注;参“三种人”一文,页1852)。
11.我们必须用神所启示的话语胜过罪、撒但和世界在我们生命中的权势(太4:4;弗6:12,17;雅1:21)。
12.教会中每一个信徒,若认识到圣经是神赐给这个失迷、垂危世界的惟一真理,就必须热爱、珍视并捍卫它。我们必须忠于圣经的教训,宣扬救恩信息,将之交托给忠心的人,抵挡一切企图歪曲和破坏这永恒真理的人,竭力捍卫圣经真道(参腓1:16;提后1:13-14注;2:2;犹3节)。任何人都不可随意加添或删除圣经中的话语(参申4:2注;启22:19注)。
13.我们应当注意,圣经启示的无谬误性只针对圣经的原稿而言。所以若有人在圣经中发现有误时,不要以为是作者的错。应当谨记,任何明显问题的产生有三种可能性:
(1)现存圣经原稿的抄本可能不完全准确。
(2)现存的希伯来文或希腊文圣经译本可能有不尽完美之处。
(3)人对圣经内容的理解或解释欠充分或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