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约翰福音》17:9
“主耶稣用他完全的顺服和自我的牺牲,藉永恒之灵一次献给上帝,便完全满足了他父的公义,为父所赐给他的人不仅取得了和好,也取得了天国永恒的基业。”“虽然救赎之工要到基督道成肉身以后才由他执行,但是其价值、功效和恩惠,却都在那些应许、预表和祭物中,而且藉着它们,在历代之中从世界起始以来便赐给选民了;这些应许、预表和祭物启示并表明他是那伤损蛇头的女人的后裔,是那自世界之初便被杀的羔羊,因为他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都是一样的。”––《威斯敏斯德信条》8:5-6
这一教义是回答“基督偿还了谁的罪”这一问题的。圣经教导我们说,基督是为父神赐给他的人舍命(约17:9)基督确实是为许多人而死的,但基督并不是为所有的人死的(太26:28)。基督是特特地为无形的教会,是为那些真正称得上是基督徒的人死的(弗5:25)
主耶稣基督赎罪的价值,大到足以遮盖每个人的罪,然而基督的任务与他的死,只是为了他的子民,他的羊。主耶稣之所以称为“耶稣”是因为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拯救出来(太1:21)。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5)。主耶稣的任务,就是拯救那蒙拣选的。“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约6:39)基督的救赎工作,早已确定了,不拘是在计划方面,还是在完成方面。这个救赎只是为那些蒙拣选的罪人预备的,而且只为这些人,不为别的人。耶稣的赎罪和他的代求,是他身为大祭司的双重工作。在他的大祭司祷词中,他明明地排除了那些不蒙拣选的人:“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约17:9)。
所以,耶稣基督的赎罪,不是为全世界所有的人。普救论主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替罪代赎,是针对所有的人类。但是,惟有以自己自由意志决定接受的人,才能得到救赎。这种以人的自由意志为核心的普救论的主张并不是阿米念的创新,所有的异端都是古老的异端的重复。深受希腊异教哲学影响的奥利金就是高举人的自由意志,他的普救论更是广泛,“最后不仅所有的人,就连魔鬼及追随魔鬼的鬼魔也全部要得救”,被教会会议谴责为异端。如果持普救论的人再把动物也包括在他们的范围之内,就能赢得佛**的赞同了!
这一教义遭到许多人的反对,很多人之所以反对这一教义是认为救赎的有限这一教义会妨碍传福音。但我们知道父所赐给耶稣的人一个也不会失落(约6:37)。认为基督的死是为每一个将来可能接受他的人赎罪,这种信念使基督的赎罪变得虚浮。基督舍命赎罪是为特定的罪人的特定的罪。基督受死是为了使教会圣洁。他并不是为所有的人赎罪,因为很显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了。这一教义其实高举了福音,传福音的人可以告诉他的会众,基督是为罪人而死,他不会丢弃一个他为之舍命的人!
在这一方面,清**神学家约翰·欧文有一段著名的推理:
“父神所加的震怒是由于,圣子所受的刑罚是为了:
所有人的所有的罪;
一些人的所有的罪;
所有人的罪的一些。
在每一情况下,推理如下:
如果上述第三点是真的,那么,所有人都有些罪还未补赎,那么就没有人得救;
如果第二点是真的,那么基督就是为全世界所有被拣选之人的所有的罪受死,真理确实是这样;
如果第一点是真的,为什么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不受因罪而导致的惩罚呢?你的回答是,“因为不信。”
我问你,这不信是罪不是罪?如果是罪,基督或者是为其惩罚受难了,或者是没有为之受难。如果基督为之受难了,难道基督为他们别的罪受死,仅仅这不信的罪就拦阻他们吗?或者是基督并没有为他们死,是的,他确实没有为他们的罪受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