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我已把自己的生平作了一个简略的叙述。但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是何等
地嗜书如命。我对书籍的依赖程度远远超过普通人。其他人通过视听获得的知识,
我则是全靠书籍,因此,我要从我开始读书时说起。
1887年5月,我第一次读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那时我才7岁,从那时到现在,
我如饥似渴地吞食我的手指所接触到的一切书籍。
起初,我只有几本凸字书,一套启蒙读本,一套儿童故事和一本书名为《我们
的世界》,叙述地球的书,这是我全部的书库。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
磨损得无法辨认。有时候,莎莉文小姐读给我“听”,把她认为我能懂得的故事和
诗歌写在我手上。但我宁愿自己读,而不愿人家读给我“听”,因为我喜欢一遍又
一遍地读我觉得有趣的作品。
实际上,第一次去波士顿之行时,我才真正开始认真地读书。在学校里,老师
允许我每天花一些时间到图书馆看书,在书架前摸索着走来走去,随便取阅图书。
不管书中的文字我能认识多少,也不管能否看懂,我都照读不误。文字本身使我人
了迷,而不管自己所读的究竟是什么。那段时期我的记忆力很好,许多字句虽然一
点儿也不明白其涵义,但都能记在脑子里。后来当我开始学会说和写的时候,这些
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来,朋友们都很惊奇我的词汇竟如此丰富。我准是不求甚解
地读过很多书的片断(那段时期我从未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以及大量的诗歌,直
到发现《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我才算第一次把一本有价值的书读懂、读完。
8岁那年,莎莉文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翻阅小说《红字》。她问
我喜不喜欢书中的皮尔,还给我讲解了几个我不明白的字,然后说她有一本描写一
个小男孩的小说,非常精彩,我读了一定会觉得比《红字》更有意思,这本小说的
名字就叫《方德诺小伯爵》,她答应到夏天时读给我听,但我们直到8月才开始读
这本书。
我们刚到海边时的几个星期,许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这本小说。后来又
有一段时间,老师离开我去波士顿看望朋友。
她返回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读《方德诺小伯爵》。记得那是8月里一个
炎热的下午,吃过午饭后,我们同坐在屋外不远处,两棵墨绿色松树之间的吊床上。
当我们穿过草地时,许多蚱蜢跳到衣角上,我记得老师一定要把这些小虫子从衣裳
上弄干净再坐下来,而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时间。莎莉文老师不在时,吊
床就无人使用,上面落满了一层松针。在灼热的太阳映照下,空气中充满了一阵阵
的松香。
故事开始前,莎莉文老师先给我介绍了一些基本情况,在阅读过程中不断讲解
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读一读就会停顿下来,一旦我了解了故事情节后,就急于想
跟上故事的发展,根本顾不上那些生字了,对莎莉文老师的解释也听得有些不耐烦。
但她的手指拼写得太累不得不停下来时,我就急得忍受不了,把书拿来用手去摸上
面的字。这样急切的心情,我永远也忘记不了。
被我的热情所打动,安那诺斯先生把这部小说印成了凸版。我读了一遍又一遍,
几乎能把它背下来,《方德诺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时代最亲密的伙伴。我之所以如
此不嫌罗嗦地讲述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此之前,我读书常常是很随意的。如此全神
贯注地读一本书,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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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本书开始的以后两年,我在家中和在波士顿之行中读了很多书。我已经忘
记那些书的书名和作者,也想不起哪本先读,哪本后读。依然记得的有《希腊英雄
》、拉·芳登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书》和《圣经故事》、拉姆的《莎氏
乐府本事》、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还有《天方夜谭》、《瑞士家庭鲁滨
逊》、《天路历程》、《鲁滨逊飘流记》、《小妇人》和《海蒂》。《海蒂》是篇
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又读过它的德文本。我在学习和游戏之余读这些书,越读越
有兴趣。我从不对这些书做什么研究分析——不管究竟写得好坏,也不管文体和作
者情况。作家们将自己的思想珍宝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在我面前,就像领受阳光和友
爱一样,我接受了这些珍宝。
我喜欢《小妇人》,因为它让我感到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样的思想感情。
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只好从一本一本的书里去探寻外部世界的信息。
我不喜欢《天路历程》和《寓言》。最初读拉·芳登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译
本,只是简略地读了一遍,后来读了法文的原本,虽然故事生动,语言简练,但依
然无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动物拟人化表达方式永远无法引起我
特别的兴趣,也就无心去领会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芳登的作品不能激发人类高尚的情操。在他看来人最重要的东西是
自爱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思想内涵,即将个人的道德完全来源于自爱,
用理性来驾御和控制自爱,就能产生真正的幸福。而我则认为,自私的爱乃万恶之
源。当然,也许我是错的,拉·芳登对人类的了解和观察要比我丰富得多。这样讲
并不意味着我反对讽刺寓言,而是在我看来,没有必要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
理。
相比较以动物为主角的寓言故事,我更喜欢《丛林之书》和《我所了解的野生
动物》,因为他们是真正意义的动物,而不是拟人化的。我爱它们之所爱,恨它们
之所恨。它们的滑稽逗趣引得我笑不可支,其悲惨遭遇有时也使我一掬同情之泪,
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寓意,但极为含蓄,使你都意识不到。
我对历史也有一种偏好,古希腊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吸引着我。在想像空间里,
希腊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与人类面对面交流。在我思想深处的神殿里,仍然供
奉着我最敬爱的神灵。希腊神话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爱——
不,不完全如此,美狄亚和伊阿松太残忍、太贪婪,简直无法容忍。我真不明
白,为什么上帝让他们干了那么多坏事,然后再惩罚他们,直到如今我仍然疑惑不
解。
妖魔嬉笑着爬出殿堂。
上帝却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伊利亚特》史诗让我把古希腊看成了天堂。在阅读原文前,我对特洛伊的故
事就了如指掌了。在通过了古希腊文文法以后,便对古希腊文宝藏一览无余。伟大
的诗篇,不论是英文还是古希腊文,只要同你的心息息相通,是不需要别人翻译的。
相反,人们常常用他们牵强附会的分析和评论扭曲了伟大作品的意义。他们要是能
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该有多好!欣赏一首好诗词,根本不需要清楚其中每一个字,
也无须弄清其词法和句法的属性。那些有学问的教授们,从《伊利亚特》史诗中挖
掘出的东西比我多得多,但我从不嫉妒。我并不在意别人比我聪明,他们纵有广博
的知识,但也无法表达出对这首光辉的史诗究竟欣赏到了什么程度。当然,我自己
也无法表达出来的。每当我读到《伊利亚特》最精彩的篇章时,就感到自己的灵魂
在升华,将我从狭窄的生活圈子里解脱出来,游荡于形骸之外,飘然于广阔无垠的
天上人间。
《伊索德》稍逊于《伊利亚特》,但也为我所喜爱。我努力不依靠词典注释,
独自来领会这部史诗,并试图把自己最喜欢的一些篇章翻译出来。维吉尔描绘人物
的本领如此惊人,他笔下喜怒哀乐的天神和凡人好像蒙上了一层伊丽莎白时代的面
纱。《伊利亚特》中的天神和凡人欢快地又跳又唱的,维尔吉尔笔下的人物柔美静
谧,好似月光下的阿波罗大理石像,而荷马则是太阳光下秀发飘动的俊逸而活泼的
少年。
不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从《希腊英雄》到《伊利亚特》,在书本里飞来飞去,
实在方便。但对我来说,其中的路程也绝非令人惬意的。当他人已经周游世界几遍
时,我也许还在语法和词典的迷途里筋疲力尽地徘徊,或者正掉进恐怖的陷阱。这
陷阱名叫考试,是学校专门用来同那些寻求知识的学生作对的。类似《天路历程》
最终可能会渐入佳境,但终究大漫长了,尽管途中也偶尔出人意外地出现几处引人
入胜的美好景色。
我很早就开始接触《圣经》,但并不能充分理解其内容。现在想起来觉得有些
奇怪,曾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心灵无法接受它奇妙的和谐。
记得在一个下雨的星期天早上,我无所事事,让表姐为我读一段《圣经》故事。
虽然她认为我无法听懂,但依然在我手上拼写约瑟兄弟的故事。我听了确实一点兴
趣也没有,奇怪的语言和不断的重复,使故事听起来显得很不真实,何况那更是天
国里的事情。还没有讲到约瑟兄弟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进入雅各的帐篷里去说谎,
我就呼呼地睡着了。
我至今也还不懂得为什么希腊故事比《圣经》里的故事更能吸引我的兴趣。难
道因为我在波士顿时被所认识了几个希腊人讲述的故事所感染,而从来没有遇到一
个希伯莱人或埃及人,由此并推断他们是一群野蛮人,他们的故事也都是后人编出
来的。因此,我觉得《圣经》故事中的名字和重复的叙述方式十分古怪,相反,却
从未觉得希腊人的姓名古怪。
那么,后来我又是如何从《圣经》中发现其光辉的呢?多年来,我读《圣经》
时,心中的喜悦和启发日渐增长,使它渐渐变成一本最珍爱的书。不过对于《圣经
》我并非全盘接受的,因此也从未能把它从头到尾读完。后来,尽管我更多地了解
了《圣经》产生的历史渊源,这种感觉依然未减。我和豪威斯先生有共同的感觉,
认为应该从《圣经》中清除掉一切丑恶和野蛮的东西,但是我们也反对把这部伟大
的作品改得毫无生气,面目全非。
《旧约圣经》中《以斯书》篇章的简洁明快,十分吸引人。尤其是以斯面对自
己邪恶的丈夫时的场景,富有强烈的戏剧性。尽管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生命系于对
方之手,没有人能够拯救她,然而她克服了女性的懦弱,勇敢地走向她的丈夫。高
尚的责任感鼓舞着她,在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死,我就死吧!如果我生,
我的人民都生。”
路德的故事则富有神奇的东方色彩,朴实的乡村生活同繁华的波斯首都之间形
成鲜明的对比。路德忠贞而柔情满怀,读到她与那些正收割庄稼的农民一起,站在
翻滚麦浪之中的情形,真是叫人怜爱。在那黑暗残暴的时代里,她的无私和高尚情
操,如同暗夜里闪耀的星星照亮了苦难的众生。
《圣经》给了我深远的慰藉:“有形的东西是短暂的,无形的才能永垂不朽。”
自从我喜爱读书时开始,便一直喜欢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我记不清楚自己是从
何时开始读兰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的,但却记得第一次阅读便有很深的理解力和
惊叹。印象最深的是《麦克佩斯》,虽然仅读过一遍,但其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却
永远印在我的记忆里。很长一段时间里,书中的鬼魂和女巫总是跑到睡梦中纠缠我。
我仿佛看见了那把剑和麦克佩斯夫人纤素的手——可怕的血迹在我眼前出现,就像
那忧伤的王后亲眼见到的一样。
阅读完《麦克佩斯》,就接着读《李尔王》。在读到格洛赛斯特的眼睛被挖出
的情节时,浑身紧张起来,心中充满了恐怖。我愤怒得无以复加了,以致于根本就
读不下去,心扑通扑通地跳,好长时间呆呆地坐在那里。
夏洛克和撒旦大概是我同一时期接触到的两个人物,一不小心在我心目中就混
同为一体。我内心对他们充满了怜悯,朦胧中觉得,即使他们也希望变好,也无法
成为好人,因为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或是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直至今天,我依
然无法把他们描写得十恶不赦,甚至有这样一种感觉:像夏洛克、犹大,甚至魔鬼
这样一类人,也都是好端端的车轮上的一根断了的车轴,总有一天会修好的。
最初在阅读莎士比亚作品时,留下的往往都是一些并不惬意的回忆。相反,那
些欢快、温和而又富于想像的剧作最初并不怎么吸引我,也许是因为它们反映了儿
童生活的欢乐。然而“世上最变幻莫测的就是儿童的想像了。保持什么,丢掉什么,
都很难预料。”
莎士比亚的剧本我读过许多遍,并能背诵其中的一些片断,但却弄不清楚自己
最喜欢哪一本。对它们的喜爱,往往如同心情一样变化多端。尽管我喜欢莎士比亚,
但我却讨厌按评论家们的观点来读莎氏的作品。我曾经努力地按评论家们的解释来
理解作品,但常常失望而止,甚至发誓不再这样读书了。一直到后来跟随基特里奇
教授学莎士比亚,才逐渐改变了这个想法。今天,我终于懂得,不但在莎氏着作里,
而且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我所不能理解的,而我十分高兴地看到一层又一
层的帷幕逐渐被拉起,显露出思想和美的新境界。
除了诗歌以外,我对历史也有浓厚的兴趣。我阅读了所能接触到的历史着作。
从单调枯燥的各种大事记,更单调更枯燥的年表到格林所着公正而又生动的《英国
民族史》,从弗里曼的《欧洲史》到埃默顿的《中世纪》,都是我阅读的范围。而
第一本使我体会到真正历史价值的书是斯温顿的《世界史》。这本书是我在12岁生
日时收到的礼物。书现在可能已经破烂不堪了,但我依然像珍宝一样珍藏着它。从
书中我认识到各民族如何在地球上逐步发展起来并建立起城市;少数伟大的统治者
(他们是人世间的坦泰),是如何把一切置于脚下,把千百万人系于一人之手;人
类文明如何在文化艺术上为历史的发展奠定基础,开辟道路;人类文明如何在文化
经历腐朽堕落的浩劫,然后又像不死鸟一样死而复生;伟大的圣贤又如何提倡自由、
宽容和教育,为拯救全世界而披荆斩棘。
大学时代所读的书中,比较熟悉的是一些法国和德国的文学作品。德国人在生
活和文学上,将自己的力量放在美之前,他们探求真理胜过传统。德国人做任何事
都有一股强健的活力,他们张口说话不是为了影响别人,而是犹如骨鲠在喉不吐不
快。
在德国文学中,我发现其光辉在于它对妇女自我牺牲的爱情伟大力量的承认。
这种思想几乎渗透到所有的德国文学作品中,尤其是在歌德的《浮士德》中表现得
最为显着。
那昙花一现,
不过是象征而已。
人间的缺憾,
也会成为圆满。
那无法形容的,
这里已经完成。
妇女的灵魂引导我们永远向上。
所有读过的法国作家中,我最喜欢莫里哀和拉辛。巴尔扎克和梅里美的作品很
清新喜人,犹如阵阵海风袭人。阿尔弗雷德·缨塞简直不可思议!至于雨果,尽管
在文学上我并不是非常喜欢他,但却十分敬佩他的才华,他的卓越的浪漫主义。所
有伟大诗人、作家,他们都是人类永恒主题的表现者,是他们用自己非凡的伟大作
品把我引人了真善美的境界。
我是否说得太多了,但是实际上我只说了自己最喜欢的一些作家。也许人们会
认为我阅读面很窄,这是一种错误的印象。其实,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值
得欣赏,比如卡莱的粗犷以及对虚伪的憎厌,华尔斯华绥的鼓吹天人一体,以及爱
胡德古怪惊人之笔,赫里克的典雅还有他诗歌中饱含的百合花和玫瑰的香味儿,都
对我有深远的影响。同样的,我也喜欢惠蒂尔的热情正直,喜欢马克·吐温——谁
能不喜欢他呢!天神们也喜欢他并赋予他全能的智慧,为了不使他成为悲观主义者,
又在他的心田上织起一道爱和信仰的彩虹。我爱司各特的不落俗套、泼辣和诚实。
我爱所有像洛厄那样的作家,他们的心池在乐观主义的阳光下泛起涟漪,成为欢乐
善意的源泉,有时带点愤怒,有时又有同情与怜悯。
总而言之,文学是我理想的乐园,在这个乐园里,我享有一切权利。没有任何
感觉上的障碍能够阻止我和作者以及作品中人物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