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创造人类,人类创造文化。
文化是人类有关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政治、法律、风俗和习惯等等因素的总和。
到目前为止,文化人类学已经发现了六千种以上不同的文化。
任何一种文化都有两种不同的倾向:拒绝改变和要求改变。一方面不断的接受新的因素,另一方面不断的失去旧的因素。这些改变并不是毫无规则可寻,乃是与整个文化的发展有密切关系的。为了适应这些改变,社会对某些思想、态度和行动的选择或拒绝是与整个文化的精神分不开的。
宣教士的主要工作是用福音真理改变当地人的宇宙观和人生观。改变人们的宇宙观,
使他们离弃偶像归向真神;改变人们的人生观,使他们为主而活荣神益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有一种思想在后面作为支柱,例如某些农夫不吃牛肉,因为他们认为杀食耕牛会使人死后不得好报。某些民族不喝煮开的水,因为他们相信水中住着「神明」,煮水会召来恶运。所以福音的使者要改变人们的行为,必先改变他们的思想。
本书是笔者于一九七四年在美国加州「福乐神学院」世界宣教研究所进修时根据马盖文博士的教材编译而成。当时计划与英文原作同时出版,奈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事隔五年承蒙宣道局代为印行,供读者参考,特此致谢。但愿这本小书能帮助那些越过文化界线为主作工的福音真理的媒介。更愿这本小书能帮助中国主内的同道,在圣经许可的范围内,使神在中国的众教会更能适应中国的文化;并且对圣经中绝对的真理切实遵守,永不妥协,以便完全主所托付使万民作主门徒的大使命。
一九七九年四月二十日于加州
注:本书前两章之内容曾于一九七五年在香港「生命」杂志连载,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