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 你该知道,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 |
3:2 | 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违背父母,忘恩负义,心不圣洁, |
3:3 | 无亲情,不解怨,好说谗言,不能自约,性情凶暴,不爱良善, |
3:4 | 卖主卖友,任意妄为,自高自大,爱宴乐不爱神。 |
3:5 | 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这等人你要躲开。 |
3:6 | 那偷进人家,牢笼无知妇女的,正是这等人。这些妇女担负罪恶,被各样的私欲引诱。 |
3:7 | 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 |
3:8 | 从前雅尼和佯庇怎样敌挡摩西,这等人也怎样敌挡真道。他们的心地坏了,在真道上是可废弃的。 |
3:9 | 然而他们不能再这样敌挡,因为他们的愚昧,必在众人面前显露出来,像那二人一样。 |
3:10 | 但你已经服从了我的教训,品行,志向,信心,宽容,爱心,忍耐, |
3:11 | 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难。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从这一切苦难中主都把我救出来了。 |
3:12 | 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
3:13 | 只是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恶,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 |
3:14 | 但你所学习的,所确信的,要存在心里。因为你知道是跟谁学的。 |
3:15 | 并且知道你是从小明白圣经。这圣经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 |
3:16 |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
3:17 | 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
3: 注解: | 3:1 末 世 必 有 危 险 的 日 子 来 到:信 徒 如 今 就 处 在 末 世 之 中。保 罗 借 着 圣 灵 (比 较 提 前 4:1) 预 言 说, 当 末 世 临 近 之 时, 世 界 将 越 发 败 坏 (参 彼 后 3:3;约 一 2:18;犹 17~18 节)。
1. 不 法 的 事 增 多, 道 德 标 准 沦 丧, 不 断 有 假 信 徒 和 假 教 会 出 来 (太 24:11~12; 参 提 前 4:1 注; 参 “ 敌 基 督 时 代 ” 一 文)。 对 真 正 属 神 的 人 而 言, 这 些 日 子 将 充 满 困 苦 和 试 炼。
2. 保 罗 如 此 警 戒 乃 是 为 了 坚 固 那 些 持 守 基 督 和 他 启 示 的 忠 心 仆 人 和 教 会。 忠 心 持 守 新 约 真 理 和 教 训 的 信 徒 将 得 到 基 督 救 恩 的 丰 盛 祝 福 和 圣 灵 大 能 的 浇 灌。 坚 守 起 初 交 付 给 圣 徒 的 真 道, 教 会 便 会 因 此 而 得 着 神 更 丰 盛 的 恩 典 和 能 力 (徒 4:33; 罗 5:20; 犹 3 节)。 3:2 专 顾 自 己: 保 罗 在 此 指 出 源 于 专 顾 自 己 的 一 系 列 罪 (2~4 节)。 如 今 有 人 鼓 吹 不 顾 自 己 是 犯 罪 之 根, 但 使 徒 的 教 训 与 之 恰 恰 相 反。 3:3 无 亲 情: 在 末 世 的 日 子 里, 信 徒 必 须 预 备 好 面 对 一 股 不 虔 不 义 的 洪 流。
1. 使 徒 保 罗 预 言 说, 撒 但 将 不 遗 余 力 地 破 坏 家 庭。 儿 女 “ 违 背 父 母 ” (2 节), 人 与 人 之 间 “ 无 亲 情 ” (希 腊 文 astorgoi)。 此 词 可 译 作 “ 没 有 家 庭 亲 情 ”, 指 家 庭 中 没 有 亲 密 相 爱 的 感 情。 作 母 亲 的 遗 弃 甚 至 杀 害 自 己 的 亲 生 儿 女; 作 父 亲 的 抛 妻 弃 子; 儿 女 也 置 年 老 双 亲 于 不 顾 (参 路 1:17 注 )。
2. 人 人 贪 爱 钱 财、 好 宴 乐、 只 顾 寻 求 私 欲 的 满 足 (2 节)。 父 母 舍 己 牺 牲 和 养 育 的 责 任 已 不 再 被 推 崇 (2~4 节), 充 满 爱 的 父 母 越 来 越 少, 自 私、 残 暴、 遗 弃 儿 女 的 父 母 越 来 越 多 (比 较 诗 113:9;127:3~5;箴 17:6;多 2:4~5;参 提 后 4:3~4 注)。
3. 作 父 母 的 基 督 徒 若 要 在 这 艰 难 末 世 拯 救 他 们 的 家 庭, 就 必 须 坚 决 抵 制 所 处 社 会 的 堕 落 价 值 观 (约 21:15~17; 徒 20:28~30), 并 且 不 随 从 世 上 之 道, 保 护 自 己 的 儿 女 免 受 不 虔 不 义 的 影 响 (徒 2:40; 罗 12:1~2; 参 “ 信 徒 的 属 灵 分 别 ” 一 文), 按 着 神 对 家 庭 的 旨 意 而 行 (参 弗 5:21~25 注; 参 “ 父 母 与 孩 子 ” 一 文), 不 效 法 这 个 世 界 (利 18:3~5;弗 4:17), 承 认 自 己 和 家 庭 确 实 是 世 上 的 客 旅 和 寄 居 的 (来 11:13~16)。 3:5 有 敬 虔 的 外 貌:保 罗 在 这 里 指 的 是 那 些 自 称 是 信 徒, 看 起 来 也 敬 虔, 但 没 有 彰 显 出 将 他 们 从 罪、 自 私 和 败 坏 中 拯 救 出 来 的 神 的 能 力 的 人。 这 些 人 在 教 会 里 容 忍 各 样 的 败 坏, 并 且 教 导 说 一 个 人 虽 然 犯 下 2~4 节 所 列 的 罪, 但 还 是 可 以 承 受 神 国 的 救 恩 (比 较 5~9 节; 4:3~4; 彼 后 2:12~19; 参 林 前 6:9 注)。 3:8 敌 挡 真 道: 教 会 里 的 假 师 傅 可 由 他 们 抵 挡 和 漠 视 福 音 基 本 要 道 的 表 现 辨 别 出 来 (参 提 前 4:1 注)。 3:12 敬 虔 度 日 的, 也 都 要 受 逼 迫: 凡 立 志 在 基 督 耶 稣 里 敬 虔 度 日 的, 都 无 可 避 免 地 要 受 到 逼 迫 (太 5:10~12;10:22; 徒 14:22;腓 1:29;彼 前 4:12;参 太 5:10 注)。 忠 于 基 督 与 他 的 真 理 和 公 义 标 准 就 是 要 持 久 立 定 不 妥 协 的 真 信 心, 不 效 法 世 界 的 潮 流, 坚 定 不 移 地 固 守 真 道。 由 于 不 法 之 人 的 不 虔 不 义, 那 些 忠 心 信 徒 将 会 被 剥 夺、 被 讥 笑, 并 且 会 忧 伤 地 看 到 众 人 都 抵 挡 他 们 的 敬 虔。 每 一 个 信 徒 都 当 扪 心 自 问: 我 是 否 曾 因 立 志 过 敬 虔 的 生 活 而 遭 受 逼 迫? 或 者 说 没 有 受 逼 迫 是 不 是 表 明 我 没 有 持 定 基 督 为 之 而 死 的 公 义? 3:16 16~17 圣 经 都 是 神 所 默 示 的: 有 关 圣 经 的 默 示 和 权 威, 可 参 “ 圣 经 的 默 示 和 权 威 ” 一 文。 专题论文70:圣经的默示和权威
提 后 3:16~17 “ 圣 经 都 是 神 所 默 示 的,于 教 训、 督 责、 使 人 归 正、 教 导 人 学 义 都 是 有 益 的, 叫 属 神 的人 得 以 完 全, 预 备 行 各 样 的 善 事。 ”
提 摩 太 后 书 3:16 所 用 的 “ 圣 经 ” 一 词 主 要 指 旧 约 经 卷 (3:15)。 但 有 证 据 表 明, 大 约 在 保 罗 写 提 摩 太 后 书 的 年 代, 一 部 分 新 约 著 述 已 被 当 作 神 所 默 示 且 具 有 权 威 性 的 经 卷 (提 前 5:18, 引 用 路 10:7;彼 后 3:15~16)。 今 天 我 们 所 说 的 圣 经 指 包 括 旧 约 圣 经 和 新 约 圣 经 的 权 威 著 作, 也 就 是 “ 新 旧 约 全 书 ”。 它 是 神 对 人 类 最 初 的 信 息, 也 是 神 对 全 人 类 的 救 赎 大 工 惟 一 可 靠 的 真 实 见 证。
1. 保 罗 指 出 圣 经 都 是 “ 神 所 默 示 的 ” (希 腊 文 theopneustos 由 两 个 希 腊 字 构 成: theos, 意 为 “ 神 ”, pneo, 意 为 “ 吹 气 ”)。 圣 经 是 神 活 泼 的 道。 追 溯 到 原 稿, 圣 经 是 真 确 和 可 靠 的。 不 仅 有 关 救 恩、 伦 理 价 值 和 道 德 的 论 述 是 真 实 的, 就 是 有 关 历 史 和 宇 宙 在 内 的 所 有 内 容 的 记 载 都 真 确 无 误 (比 较 彼 后 1:20~21 注; 注 意 诗 119 篇 中 诗 人 对 圣 经 的 态 度)。
2. 旧 约 作 者 清 楚 知 道 他 们 所 讲 所 写 都 是 神 给 他 们 的 话 语 (参 申 18:18,撒 下 23:2,参 “ 旧 约 中 的 先 知 ” 一 文, 及 “ 神 的 话 语 ” 一 文)。 先 知 的 开 场 白 经 常 是 “ 耶 和 华 如 此 说 ”。
3. 耶 稣 基 督 亲 自 教 导 说, 圣 经 是 神 所 默 示 的 话 语, 即 使 是 最 微 小 的 细 节 也 不 例 外 (太 5:18)。 他 自 己 所 有 的 话 语 都 是 从 父 领 受 且 是 真 实 的 (约 5:19;30~31;7:16;8:26)。 他 进 一 步 讲 到 圣 灵 要 借 着 使 徒 宣 讲 更 多 的 启 示 (即 新 约 圣 经 启 示 的 真 理, 约 16:13;比 较 约14:16~17; 15:26~27)。
4. 否 认 圣 经 的 完 全 启 示 性, 就 等 于 否 认 耶 稣 基 督 (太 5:18; 15:3~6; 路 16:7;24:25~27;44~45;约10:35)、 圣 灵 (约 15:26;16:13;林 前 2:12~13;提 前 4:1) 和 使 徒 (提 后3:16;彼 后1:20~21) 的 重 要 见 证。 另 外, 限 制 和 轻 视 圣 经 的 无 谬 误 性, 也 就 是 损 害 圣 经 的 神 圣 权 威。
5. 神 在 借 着 圣 灵 启 示 人 的 过 程 中, 并 不 抹 煞 不 同 作 者 的 个 性, 只 是 感 动 他 们 将 圣 灵 的 意 思 正 确 无 误 地 写 下 来 (提 后 3:16; 彼 后 1:20~21;参 林 前 2:12~13 注)。
6. 神 所 默 示 的 话 语 表 达 了 神 的 智 慧 和 属 性, 因 此 能 够 借 着 人 对 基 督 的 信 心 将 智 慧 和 属 灵 的 生 命 赐 给 他 们 (太 4:4;约 6:63;提 后 3:15;彼 前 2:2)。
7. 圣 经 是 神 借 着 基 督 耶 稣 救 赎 人 类 的 计 划 的 真 实 可 靠 见 证。 因 此, 圣 经 是 无 可 比 拟 的、 完 整 的, 它 的 内 容 也 契 合 得 绝 妙 无 比。 没 有 任 何 人 类 的 言 语 或 宗 教 团 体 的 宣 言 具 有 与 其 等 同 的 权 威 性。
8. 所 有 教 义、 评 注、 翻 译、 解 经、 释 经 和 传 统, 均 须 经 过 圣 经 的 话 语 和 教 训 来 判 断 (参 申 13:3 注;参 “ 假 师 傅” 一 文)。
9. 信 徒 在 生 活 与 敬 虔 方 面 都 应 以 神 的 话 语 作 为 最 终 权 威 来 接 受、 相 信 并 遵 从 (太 5:17~19;约 14:21;15:10;提 后 3:15~16;参 出 20:3 注)。 教 会 必 须 把 神 的 话 作 为 教 训、 督 责、 使 人 归 正、 教 导 人 学 义 的 最 终 权 威 (提 后 3:16~17)。 人 若 不 能 尊 神 和 他 的 话 语 为 最 高 权 威, 就 不 会 顺 服 基 督 的 主 权 (约 8:31~32, 37)。
10. 我 们 只 有 与 圣 灵 之 间 有 一 个 正 确 的 关 系 时, 才 能 明 白 圣 经; 惟 有 圣 灵 能 开 启 我 们 的 悟 性 去 明 白 圣 经, 并 在 我 们 内 心 印 证 其 权 威 性 (参 林前 2:12 注;参 “ 三 种 人” 一 文)。
11. 我 们 必 须 用 神 所 启 示 的 话 语 胜 过 罪、 撒 但 和 世 界 在 我 们 生 命 中 的 权 势 (太 4:4;弗 6:12, 17;雅 1:21)。
12. 教 会 中 每 一 个 信 徒, 若 认 识 到 圣 经 是 神 赐 给 这 个 失 迷、 垂 危 世 界 的 惟 一 真 理, 就 必 须 热 爱、 珍 视 并 捍 卫 它。 我 们 必 须 忠 于 圣 经 的 教 训, 宣 扬 救 恩 信 息, 将 之 交 托 给 忠 心 的 人, 抵 挡 一 切 企 图 歪 曲 和 破 坏 这 永 恒 真 理 的 人, 竭 力 捍 卫 圣 经 真 道 (参 腓 1:16; 提 后 1:13~14 注;2:2;犹 3 节)。 任 何 人 都 不 可 随 意 加 添 或 删 除 圣 经 中 的 话 语 ( 参 申4:2 注;启 22:19 注)。
13. 我 们 应 当 注 意, 圣 经 启 示 的 无 谬 误 性 只 针 对 圣 经 的 原 稿 而 言。 所 以 若 有 人 在 圣 经 中 发 现 有 误 时, 不 要 以 为 是 作 者 的 错。 应 当 谨 记, 任 何 明 显 问 题 的 产 生 有 3 种 可 能 性:
(1) 现 存 圣 经 原 稿 的 抄 本 可 能 不 完 全 准 确。
(2) 现 存 的 希 伯 来 文 或 希 腊 文 圣 经 译 本 可 能 有 不 尽 完 美 之 处。
(3) 人 对 圣 经 内 容 的 理 解 或 解 释 欠 充 分 或 不 正 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