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上一篇   下一篇

【利十七1「耶和华对摩西说:」

 

【利十七2「“你晓谕亚伦和他儿子并以色列众人说,耶和华所吩咐的乃是这样:」

 

【利十七3「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绵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于营内营外,」

  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时候,有一大群的人,主要是埃及人,和他们一起离开埃及。圣经称他们为“闲杂人”(出十二38;民十一4)。也可译为“乌合之众”。他们老是闹事,带头悖逆。他们煽动提出肉食的要求,导致数千人死亡(民十一4-6,18-20,31-33)。他们虽然每天都看见上帝从天上降吗哪的神迹,却不知感恩,一味作恶。就象许多靠他人的施舍的人那样,他们的要求越来越高。

 

【利十七4「若未曾牵到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帐幕前献给耶和华为供物,流血的罪必归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从民中剪除。」

 

【利十七4~58~9平安祭牲要带到会幕前宰杀──人与人和人与神一同享受基督,必须在基督为人流血受死赎罪的地位和根据上。

         平安祭是人与人,人与神共同交通快乐享受的,如擘饼记念主乃是享受平安祭的小影,是以基督的救赎为根据,也是以基督为中心。──《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七5「这是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在田野里所献的祭带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交给祭司,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

 

【利十七6「祭司要把血洒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坛上,把脂油焚烧,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

       把血流在坛上──必须看见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血赎罪。

         把脂油焚烧献给神为馨香的祭──基督和祂的丰满是先给神享受,然后人再享受。──《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七7「他们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这要作他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鬼魔」在原文乃是人想象出来的一种半山羊、半人的鬼神。这一个辞,似乎承认以色列百姓,当初在埃及可能拜过那样的假神。此一律例题醒我们,任何神的百姓若任意离群独居,并执着敬拜假神,就不能进到神面前。当人在正确的途径上,依照神的规定与律例敬拜神的时候,一切虚假的敬拜,便毫无必要,并且是不可能的。但若是偏离了敬拜神的真实方法,随时都有转向其他假神的危险。―― 摩根《话中之光》

         不可献祭给行邪淫所随从的鬼魔──凡不是在基督赎罪的立场上享受基督,而是在这立场之外有所欢乐和享受的,都是行邪淫的原则,也都是得罪神的。──《利未记读经纲目》

 

58.公山羊何以称为鬼魔?  (利十七7)

    答:在利未记第十七章七节告诉说:「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

,下面的小字是「原文作公山羊」,与代下十一15的小字亦同。此处的鬼魔Devil在原文字音是Seirim,其原意是众公山羊,乃为希腊,罗马之林神,或称为野山羊Wild Goat(赛十三21,卅四14)。相传随从酒神,耳长锐,鼻扁短,具山羊尾,其性似兽而好色。埃及人崇拜公山羊,为以色列人所知。羊身黑毛为多,耸耸可怕,加上双角四蹄一尾,视为怪物。故间有图像,象征鬼魔,凡此可憎恶之邪神偶像,为神所禁绝而除去之。──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利十七8「“你要晓谕他们说: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献燔祭或是平安祭,

 

【利十七9「若不带到会幕门口献给耶和华,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那人必从民中剪除」第1-7节的法规是为了使以色列人摆脱埃及人有害的影响(见利十八3)。上帝极为重视这个问题。这可以从对过犯的处罚中看出来。对于违犯某些与身体不洁有关的律法,上帝规定了洁净之礼。在其他问题上,要求献祭,在某些情况下要求赔偿。但如果他不自卑,就规定了与干犯赎罪日同样严厉的惩罚:开除会籍。这条规定也包括“外人”(第8节)。至少在他的情况中,“剪除”可能是指取消与上帝的子民交往的权利(见创十七14;出十二15注释)。

 

【利十七10「“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变脸,把他从民中剪除。」

  上帝严禁以色列人和外人(第12节)吃血。这不仅是为犹太人规定的。因为一,该规定最先是向挪亚,也就是洪水以后的人类祖先颁布的(创九4)。二,新约教会最早的规定中就有“禁戒……血,并勒死的牲畜”(徒十五29)。

 

【利十七11「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这血赐给你们,可以在坛上为你们的生命赎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赎罪。」

       血里有生命能赎罪──指主的血有生命,能赎我们的罪。──《利未记读经纲目》

  「活物的生命」摩西的著作七次提到禁止吃血(创九4;利三17;七26,27;十七10;申十二16,23,24;十五23),理由是血代表生命。事实上血就是生命。这是千真万确的。血将养分、力量和热量带到身体的各个部分,并带走一切有毒有害的物质。血是生命存在不可缺少的媒介。身体的所有部分都要靠血来供养。如果哪里出现了伤口,血会将医治伤口所需要的物质运送过去。在科学上不断发现有关血液的新事实。每一个新的发现都使我们更加诧异血液的奇妙特性。

  「为你们的生命赎罪」直译为“遮掩你们的生命”。赎罪靠的是血,因为血中有生命。基督的血能够赎罪,因为它代表的生命。基督的死实现了一个目的。的生实现了另一个目的。两者共同保证了我们的得救。借着的死,基督接受了惩罚,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借着的生,确保了我们的生命(见罗10)。

 

【利十七12「因此,我对以色列人说:你们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也不可吃血。」

       一切的血不可吃──只有主的血可以吃,也只有主的血能赎我们的罪。──《利未记读经纲目》

  吃血的禁令不但禁止以色列人吃血,而且还有更深的含义,就是使他们懂得尊重血所象征的生命。一切生命都来自上帝并属于。不可滥用或毁灭生命。

 

【利十七13「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打猎得了可吃的禽兽,必放出他的血来,用土掩盖。」

  这一定给猎人一个印象深刻的教训。他出去打猎,射下一只鸟,就要想起上帝关于尊重血的吩咐。他要把血倒在地上,恭敬地埋起来。这当然不是为那只鸟的缘故,而是为了使人懂得生命的价值和重要性(见太十29)。

 

【利十七14「“论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这是一句重复的话,但增添了新的内容。原来只说血里有生命,现在说血就是生命。

  基督教导人要同情自己的同胞。事实上,能不能进天国,是在于人有没有关心和照顾饥饿,口渴,赤身露体和在监狱里的人(太廿五34-40)。他们的生命来自这个生命的创始者,服侍他们就是服侍

 

【利十七15「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洁净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为洁净。」

       自死被野兽撕裂的都不可吃,吃了必不洁到晚上──(1)自死就是杀身成仁,并不能赎人的罪。主耶稣乃是神把祂压伤,所以祂能赎罪。(2)被野兽撕裂就是被野蛮人所杀,主耶稣不是被野蛮人所杀,乃是祂在十字架上为神所审判,所以祂的流血能赎罪。

         要洗衣洗身──从前那些宗教的观念和信仰近乎邪淫、邪说、异端的,都得悔改,对付净尽,否则要担当他的罪孽。──《利未记读经纲目》

  自死的或被撕裂之动物的肉虽然没有禁止食用,它却会使人不洁净。这可能是因为血没有排净的缘故。

 

【利十七16「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担当他的罪孽。”

 

【敬拜的对象惟神(十七19)】

    一、宰牛羊规例(36

    二、公山羊鬼魔(7

——《新旧约辅读》

 

【献祭的两重点(十七116)】

    一、献祭只在一处地方

    二、上帝生命的恩赐

——《每日研经丛书》

 

【属灵生活原则(十七1016)】

    一、严禁食血

     1、救恩预表(11)

     2、道德教导(14)

     3、卫生因素

    二、知所效法

——《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