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误杀人者的逃城

10·误杀人者的逃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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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华晓喻摩西说:「你吩咐以色列人说:你们过约旦河,进了迦南地,就要分

出几座城,为你们作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

的城,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你们所分出来的城,要

作六座逃城。在约但河东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

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作为逃城,使误杀人的可

以逃到那里。

……倘若人没有仇恨,忽然将人推倒,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或是没有

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以致于死,本来与他无仇,也无意

害他。会众就要照典章,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

脱离报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归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

死了。但误杀人的,无论甚么时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

见他,将他杀了,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等到

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后,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民数

记卅五928

逃城的设立是一种很独特的制度,除了以色列国之外,我们尚未在其它的国家、

民族中,见过这么人性化的条例。比较耶和华的律法和古巴比伦国的汉摩拉比法

典,它们在立法的基本精神上都是一样,绝对尊重生命,不仅是人的生命,甚至

包括动植物的生命也都给予尊重。因此,原则上是以爱为出发点。但对法的精神

,则采「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之以暴制暴的方式,使人命得到最严肃的保障。

所以在神的国度,存在着死刑的判决,以促成不可杀人的积极意义,这一点却被

视人权至上的民主思想所否认和模糊了,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似是重人权,却

大反其策,这是口称「重视生命,尊重人权」的先进人士,值得深思的地方。

自古以来,意外事件的发生是难以防范的,对于不幸事件的发生而有损人命,既

不能无理地判其死刑,又不能规避其伤人致命的刑责,以致于是是非非难以定夺

。不过那么严苛的摩西律法,对于意外事件、无心之过,以致伤害人命一事,自

有其公正处理的一套,显示了律法条文的周延和价值。

在以色列民进入迦南之前,耶和华即以其超然的智能,吩咐祂的仆人摩西为选民

制定一套逃城的制度,并订定其严谨的执行条例,不仅设定意外事件发生后的处

理原则,以平息同胞之间的世代仇恨,也使无心伤人的过失,得到应受的惩处,

用以显示律法的周延性和公平性,这是逃城的功能。不过万万没有料到的是,耶

和华竟再一次把基督的救赎隐藏在逃城的真理中,而逃城也就成了基督预表,同

样也是直到基督成全了救恩,才把这隐藏的真理表明出来。

从逃城的设置和惩处条例,我们可以更进一步透视这位全能、独一的耶和华真神

,其智能和权能是何等高超。

基督的预表

耶和华晓谕摩西,在选民进入迦南之后,得为他们设立六座逃城,以作为无心却

致人丧命的人避难的地方,并且详细说明避难的条文(参:民数记卅五928)。

这个条例,及至约书亚带领神的百姓攻占应许之地后,即依摩西的交代,在约但

河的东、西两大地区,从北到南,分别设置了六座逃城(参:约书亚记廿章)。

尤其要注意的是,逃城不仅是以色列民的避难之所,也是基督救赎的表明,是隐

藏基督拯救罪人脱离罪恶刑罚的真理,从六个城名的意思,就可显示出来了:

一、约旦河西之三城

依据摩西的吩咐,以及后来约书亚的执行,在约但河的西岸设立的逃城共有三城

,这三座城分别是:

1.北部的基底斯

基底斯(kedesh),是在迦南地北部,在拿弗他利高地的逃城,又称拿弗他利基

底斯,或加利利的基底斯(参:约书亚记廿7;士师记四6),其地距北方推罗城

仅约20公里。

基底斯的原意是「圣,Holy」,也就是至圣的、神圣的、圣洁的意思。它表明基

督的本性,因为祂是至圣、神圣、圣洁的神(参:约翰福音八46;希伯来书四15

,七26)。基督既是至圣、圣洁的主,祂召我们本就不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

我们成为圣洁的(帖撒罗尼迦前书四7),使我们拥有祂圣洁的本性。

2.中部的示剑

示剑(Schechem),是在迦南地中部,介于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之间,地属高地

平原,是以法莲山中之一城邑,另名那不勒斯(Nablus),南距耶路撒冷首都约

30余公里,是约瑟埋葬之处。示剑的原意是「肩、肩负,Shoulder」,也就是承

受重担的意思。它表明耶稣基督极大的救赎,承受了我们所无法承担的罪债,不

但如此,并且担当了我们肉体和心灵上一切的忧患,背负了人世间所有的痛苦(

参:以赛亚书五十三4;希伯来书九28;彼得前书二24),这是何等可贵的恩典。

3.南部的希伯仑

希伯仑(Hebron),是自古以来迦南地南部的重要大城,距耶路撒冷不到20公里

之处。也是为大家所熟悉的历史名城,因为以色列的先祖亚伯拉罕曾经来此居住

,有他在这里所植的树。

希伯仑的原意是「同盟、联合、友谊、同伴,ConfederationFriendship」的意

思。也就是说,祂借着宝血的救赎,与我们结盟,所以因着祂向我们的宣告,我

们才得以与祂联合成为一体,并建立最亲密的友谊,在主里成为一(参:约翰福

音十七2021;哥林多前书六17;加拉太书三2728)。

以上是在约但河西的三座逃城,以及它们所表明之基督的预表。

二、约但河东之三城

同样的,依据摩西的吩咐,以及后来新领袖约书亚的进入迦南并且遵行,在约但

河东部设立三座逃城。这三座城分别是:

1.北部的哥兰

哥兰(Goland),在东玛拿西支派境内,属巴珊地的城邑,分予革顺族之利未人

为业,于加利利海东侧约17公里处,是高原地带的城市,巴珊高原也因哥兰,亦

称为哥兰高地。

哥兰的原意之一是「他们的被掳,Their captivity」;另一意是「他们的喜乐

 Their rejoicing」。从原意中清楚表明了基督为了我们而被掳,如羊被牵到宰

杀之地,为的是叫我们得以释放(参:以赛亚书五十三7;加拉太书五1),使蒙

受恩典的人得享受圣灵中的喜乐(参:罗马书十四17,十五13;加拉太书五22

不过哥兰的原意还有一个是「环行, Circuit」。也就是环绕眷顾的意思。主时

常用祂的恩典环绕着我们,四围安营搭救我们(参:约伯记一10;诗篇三3,卅四

7),所以祂告诉门徒:「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

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约翰福音十六33

2.中部的拉末

拉末(Ramoth),此城在约但河东的中部,是以萨迦境内的一城,约书亚的时代

称为耶末(参:约书亚记廿一29)。也是一高原性的城市。

拉末的原意是「高处、高举,High place」。当主耶稣进入圣城时,众人称祂为

「高高在上的和散那」(参:马太福音廿一810)。我们知道,主耶稣是至高者

,祂是万王之王,作万有之首,而万有都必服在祂的脚下(参:以弗所书一22

。不但如此,祂为了我们而被高举,为了世人的罪孽而被钉十架,如同那高举的

铜蛇,让世人的罪恶因仰望被举的祂而蒙赦免(约翰福音三14,十二32)。所以

逃城拉末对所要表明的基督,有双重意义,既是被高举的基督,为众人所仰望,

也是被钉于十架上受害的基督。

3.南部的比悉

最后一个逃城是比悉(Bezer),此城在约但河东的南部,接近亚扪族的边境。它

原属流便支派,后来分给利未支派的米拉利族为永业。

比悉的原意是「矿石,Metal」,或「健强,Strong」。也就是坚固、有力的意思

。保罗曾说明基督是旷野旅途中的灵盘石(参:哥林多前书十4),是我们的坚固

台和有力的保障,在磨难的日子,靠着祂抵挡仇敌(参:以弗所书六1017)。

正如先知以赛亚对要来的弥赛亚所作的预言:

「看哪,耶和华曾宣告到地极,对锡安的居民说:你的拯救者来到。祂的赏赐在

祂那里;祂的报应在祂面前。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你

们也必称为『被眷顾、不撇弃的城』。」(以赛亚书六十二1112

主耶稣是我们生命的拯救者,更是基督徒生活上每日不可或缺的依靠,是我们的

灵盘石、坚固台,教会必称为「被眷顾、不撇弃的城」。

综合以上六个逃城所隐含之真意,我们就可以明白,神在设立这些逃城之初,即

将尔后要来的基督,以及祂要成全的救恩,很微妙地隐藏在其间,向世人预告耶

稣基督是我们这些无知之罪人的避难所,正如利未人的那六座城,成了众人的逃

城,直待这位大祭司去世,才得以释放,免除了末后的审判,脱离罪恶的纠缠和

将来神的忿怒(参:帖撒罗尼迦前书一10),这是逃城的真理所显示的奥秘。

误杀人者的避难所

既然逃城预表基督保护罪人脱离罪恶的刑罚,那么整体来说,可以从逃城的设立

,进一步洞窥耶稣基督救赎的本质:

1.世人犯罪无一能免

世人被拘束在罪恶的桎梏之中,这是何等的无奈和可悲,其实没有一人愿意为罪

所辖制,也没有一人愿意承担因罪恶而付的死亡代价。然而,可悲的是,世人往

往抱持着规避和不信的心态,不肯面对致命的罪恶。

使徒保罗对罪的体认甚深,他表白了从主启示而来的罪恶感,不仅突破了犹太人

狭窄的传统罪恶观,也让全人类对于世人的罪,重新有了共同而清楚的认识和完

整的概念,叫全世界得以面对罪恶而不逃避。所以他在致罗马人的书信中,说明

了罪的由来,他说:

「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而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

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

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牠的权下。」(罗马书五1214

可知,从亚当之后,人类都有了罪,以致死便作了王,世人都在牠的权下,无一

能免,如约翰所形容的:「全世界就都卧在恶者的手下。」(参:约翰壹书五19

),死既是罪的代价,它又向世人宣示罪的存在,所以,世人只有陷在无力及无

助之中,因着罪的辖制和侵噬而无法摆脱,唯有面对死亡的权势,如保罗的感叹

:「我真是苦啊!」这是对于罪恶的无奈。既然罪的代价是这么可怕,罪的代价

是死亡(肉体以及灵魂的死),注定了人一生的噩运,人生不过是虚空和幻影,

人类正深陷于无限之绝境中。人的一生,除了为疾苦所困外,就只有坐以待毙一

途,还有甚么希望及期待呢?一旦神的震怒、显祂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之时,祂

还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参:罗马书二56)。尽管如此,世人仍无意积极

寻求永生之道,始终自以为聪明,汲汲营造自我欲望的满足,以至濒临绝望之境

,对于死亡的权势,束手无策。

然而神的爱就在救恩上显明了,使徒保罗说:

「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惟有基督在我们还

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马书五68

这就是主耶稣的救恩,就是世界众人的盼望,因着基督的大怜悯,耶稣基督从死

里复活重生了我们,世人才有活泼的盼望(参:彼得前书一3),因着祂所成全的

救恩,扭转了世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所以我们今天要再一次呼吁世人,对于人

类的罪恶,绝对不可存着鸵鸟心态,一味逃避。世人不但要正视罪的权势及其产

生的后果,而且更应积极消除罪恶的辖制,尽速避入属灵的逃城。职是之故,我

们要免除从亚当而来的罪,以及抵挡各种罪恶的牵绊,而今而后,唯有借着从基

督而来之大能,不断靠活水的泉源和圣灵的更新,叫我们因着基督的恩,得以称

义成圣(参:约翰福音三59;提多书三57)。

再说保罗既体认到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真理,那么教会

的功能,就不应该止于形式的崇拜和心灵的寄托之类的看法,尤应重视赦罪的宣

告和不断宣告除罪得救之道,让世人及早明晓、承认自己的罪,让众人不再存有

对罪逃避之心态,以免遭致沉沦。基督建设教会,原是向世人之罪的一个警示,

使世人因为进入基督的恩典,能披戴基督,将那无心之罪,因着这属灵的逃城─

─教会,罪债得以消除,众人因以蒙赎,保全那无价的属灵生命;否则世人之罪

终是无一能免而难逃一死的。

2.速到逃城得到保全

耶和华设立这些逃城,既是要保护无心杀人者的性命,以便和存心杀人者之刑罚

有所区别,显示律法刑责的公平性。所以在订定逃城的条款中,一再申明适用的

对象,务必为「误杀人者」(参:民数记卅五111525)。

话说回来,神和人之间最终的关系建立在救赎上,祂对人类的计画就是「救赎」

,正如前头一再表明的,自创世以来,救赎是祂计画重要的核心,所以逃城就成

了神救赎计画的一项预告,而基督即是逃城的真体,这预表纵使旧约选民毫无所

知,但借着基督的显现,已向新约的选民明确表明了。今天,如果没有基督为我

们而死,成为世人的避难之所,众人无以逃避将来神的忿怒和追讨。保罗毫不掩

饰逼迫教会的羞耻,他向教会表白: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

中我是个罪魁。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祂一切

的忍耐,给后来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样。」(提摩太前书一1516

保罗特别强调,他逼迫教会、伤害基督徒,是因为「不信不明白的时候做的」(

提摩太前书一13),而主耶稣的恩,显在他身上的是格外丰盛。他以自己的蒙恩

,作了基督之救恩最佳之示范和诠释,同时也是向世人证明,像保罗这样一位逼

迫教会的罪魁,尚且得蒙基督的宽容和赦免,何况一般的世人,既未抗拒真理至

如此地步,主何尝不愿意给予恩典呢?旧时,耶和华用逃城作为无心致人命者的

逃避之所,今日,基督所建设的真教会,就是我们的逃城,我们的避难所。世人

绝无二法可作为罪债的规避,唯有藉助逃城的真体──基督的救恩,进入教会,

才得以免除将来的祸患。「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

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照着应

许承受产业的了。」(加拉太书三2629

3.分布全国便于逃避

耶和华晓谕摩西吩咐以色列民设立逃城时,说:「你们所分出来的城,要作六座

逃城。在约但河东要分出三座城,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都作逃城。」(民

数记卅五1314

依据逃城分布的位置看来,可以发现这六座城坐落的地点,在全国的地理上至为

平均,无论是从东到西,或是从南到北,距离全国的任何一个地点,都在3050

公里之内,足供无心致人命者一至两天的逃程,极为方便。因此,在事发之际,

可以迅速就近逃入,免于途中被寻仇者截杀,这才真正不违逃城设立的宗旨。尤

其,当不幸事件发生时,众人还得抱持协助的心,帮助杀人者在慌张逃命过程中

,可以顺利逃入城,所以在往逃城的路上,不但有清楚的路标,而且路况修护平

坦,给人指明方向,使逃难者尽速入城得到保障。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会众要

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归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参

:民数记卅五25

得救的道路不但清楚且要善于行走,是基督救赎的精神和原则,要知道这个精神

和原则,不但不符苦修主义者的主张,连真理所受托的旧约选民,也难能体会其

中之奥妙,直至基督亲自肉身降临,逃城的真体彰显,仍为当时以律法师自居的

文士和法利赛人所费解。要知道,以肉身显现成全救恩妙策,绝非世人的智能和

聪明所能理解的,犹如使徒保罗因着基督的异象,内心得到光照和启示,才认明

了基督的奥秘以及旧约所隐含的计画。

主耶稣升天前向门徒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马

可福音十六16)。也向法利赛人尼哥底母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

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三5)。保罗在致罗马人的信中

说:

「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神既是一位,祂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这

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三2931)。

又告诉以弗所教会:「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

基督,既然信祂,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这圣灵是我们得基业的凭据,直

等到神之民被赎,使祂的荣耀得着称赞。」(以弗所书一1314

经由耶稣基督和使徒保罗的表白,得救的道路已不再类如旧约律法的繁琐和困扰

,而是给予世人清楚而肯定的指示和明确的交代,这就是得救道路的真实与明确

,凡进入这条属灵逃城的路,追求得救,其显而易行之方式,乃是本于信以至于

信,凭着信入门,接受那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是创始成终,是阿拉法,是俄梅

戛,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的独一真神;并且经水的洗和圣灵的重生,完成

称义和成圣的目标,则必蒙救,而不再是凭借着人的智能和自我苦修的功夫了(

参:哥林多前书一1825;歌罗西书二18)。

4.不分种族均可躲入

在误杀人者当中,经允逃入六城者,依据摩西律法条款的规定中,并没有种族和

身分之区分。

「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并寄居的,作为逃城,使误杀人的

都可以逃到那里。」(民数记卅五15

也可以这么说:逃城的救恩适用于任何逃入之人,无论是本族,或暂时来迦南的

外人,甚至长久寄居的外族人,以色列人对于各族之逃民,均有保护之义务。当

然,是针对非蓄意致人命者而言的。

比较基督的救赎,我们更能从逃城看出神救赎的普世化,其实,这种精神一直存

在于旧约中,而且不断出现,只是旧约以还,选民始终处在蒙蔽之中,未了解神

的本意。

从旧约拯救的神学中,可以肯定神的救赎并非以色列民的专利权,以经卷的探索

,《约拿书》的神学思想就是一直绕着「延及外邦人的恩典」,并且自挪亚以来

,旧约救赎的对象也不止于属肉的选民。

耶和华对他们的先祖亚伯拉罕所作的七大应许中,不是明明告诉他:「你也要叫

别人得福。……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世记十二23)。妓女喇合、

摩押人路得,这些人未尝不是最好的宣告。

伟大的预言家以赛亚先知提到:

「末后的日子,耶和华殿的山必坚立,超乎诸山,高举过于万岭;万民都要流归

这山。」(以赛亚书二2

更因有哈巴谷先知突破性的宣告:「惟义人因信得生。」(哈巴谷书二4),成为

保罗书信中「因信称义」之基要教理的依据。足见,外邦人的蒙恩,绝不是神计

画外的创举,拒绝外邦民族,只能说是以色列历史的主观,却不是基督救恩的宏

观,神的救赎是既定的,它是普及性的。

保罗在明白救恩的普及性之后,积极作了外邦(外国、外族)的使徒,在他的自

述中说到:「……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

礼的人。(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

作使徒。)」(加拉太书二78)。因此,身为蒙恩的我们才能领会这位外邦使

徒的斗士,其奋战的精神由何而来,他说:

「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

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

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拉太书三29

这句话说得非常好,他将救赎的大恩,清清楚楚阐明在犹太人以及所有的外邦人

眼前,让世人体认到耶和华救赎的计画是广及全人类的,而非局限于狭义之犹太

思想以及强烈民族主义的框框之中。耶和华自古以来,从不拋弃世上各民族各民

,犹太人不过是真理的受托者(罗马书三1),是真理的起源和执行者,同时他们

也承受历史以来,律法条文所带来的苦难和重担,反倒是身为外邦的我们,直接

进入基督的恩典,领受属灵逃城的救恩,全然脱离撒但的权势,这救赎的恩典,

就成了罪恶刑罚的终结了。

5.离开逃城仇者必杀

虽说,无心杀人者一旦进入逃城,就有免于被追杀报复的特权,但也不是毫无约

束,律法条文中给予明确的规定,这人的活动范围得受限制,只要他一离开所拘

留的逃城范围,仇家将他杀死以报流血之仇,则被视为合法。因此,在逃城的条

例中,特别作了以下申明:

「但误杀人的,无论甚么时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了,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

他,将他杀了,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民数记卅五2627

所以逃城是误杀人者的唯一保障。纵然这事情的发生乃一无心之过,而误杀人者

也可因此而免于一死,但从此则规定中可以体察出律法订定有其意义和目的,乃

是要让肇事者有闭门思过的机会,毕竟人命关天,使人死于非命,事关重大,岂

可等闲视之,尤其不允许这种意外一再发生。所以到了约书亚时代,在逃城的条

约中规定:

「那杀人的要逃到这些城中的一座城,站在城门口,将他的事情说给城内的长老

们听。他们就把他收进城里,给他地方,使他住在他们中间。」(约书亚记廿4

等于是让无心杀人者,重述其事情的经过并悔过疏忽之处,逃城的设立才显得有

意义和价值。既然如此,那么误杀人者千万不可延误逃脱的时间,要尽快入城,

至于进了逃城之后,也绝不可擅自离开,否则必有死亡伺候之,唯有等待大祭司

的死,代其承担无知之罪,才可重回他所得为业之地(民数记卅五28)。

当然,在选民的实际生活中,误杀人者有所谓的会遭报血仇之人的追杀,但在基

督的救赎恩典中,世人所犯的罪,必受审判无疑,凡耽搁多时而不入城,或轻率

远离城,二者的生命终不得保,这是逃城留给我们真正的意义。

因此,耶稣基督既是我们的大祭司,祂是神为爱世人设立了避难所,祂也担当了

世人的罪债,叫世人因着祂的死重得生命和自由,只有永在基督里的信徒,永远

的救恩和永存的生命,才永保无虞。身为有罪的世人,若一味否认自我的罪而犹

豫不决、拖延耽搁,甚或不能持守在基督的恩典中,再度陷入死亡的世界为罪恶

所缠累(参:彼得后书二20),那灵命的避难所,也就是基督的恩典,与这人又

有何干了呢?

我们要再一次提醒,离开罪恶的生活,珍惜逃城的救恩,领受从基督赐予的安息

,是无上的恩典和福气。只待那从天而降的大祭司,救我们全然离开世上的苦楚

,那么永居之城才是我们真正可以盼望的基业。

6.祭司去世即可返乡

最值得探究的是城中这些受惠者,虽一时拥有免责之恩,但毕竟他们带罪在身,

何时才能免除留城的拘束之苦呢?这就是设置逃城的高度艺术了。因为这是一项

「刑其无刑」的罚责,在行刑的过程中,达到「似是有罚却无罚,似是无罚却有

罚」的最高境地,是刑法精神的最终依归。

何以说「似是有罚却无罚」呢?首先要认清摩西律法的本质,对于人身保障的条

例,完全建立在「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

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的基本精神上(参:出埃及记廿一24;利未记廿四

20;申命记十九21)。因此,在这种原则下,杀人偿命是必然的结局,其罪必不

得逭,然而在出于无心之过的前题之下,逃城成了避难所,等于杀人者没偿命,

有违律法的原则。所以似是有罚却无罚。

但事情并不如我们想象的单纯,因为其律仍存在于「似是无罚却有罚」,何以见

得?因误杀人者纵然逃过偿命的一劫,在大祭司去世之前,其罪不得蒙赦,也不

得离城。如此一来,无人能预测究竟要在逃城拘留多久。那么这些人首先所受的

最大刑罚,是无法与家人团聚,失去家庭生活之乐,这对任何人而言,代价不能

说不高了,甚至可能从此有家归不得,直到去世为止(如果他比祭司早逝的话)

。不但如此,也无法经营其所拥有的家业,纵使田产丰富,也无可奈何,损失之

惨重难以评估。如此,既失家庭之乐,又失田产经营之所得,岂不等于无期徒刑

?仅藉大祭司的死,才得大赦,万一大祭司长命,则大赦无望,余生难度也,所

以有时这种刑罚不谓不重。

职是之故,大祭司的死,是误杀人者的希望:

「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后,误杀人的才

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民数记卅五28

其实世人亦然,人的罪原非靠修行或任何代价可以去除或涂抹的,唯靠我们大祭

司耶稣基督之死,才使身为罪人的我们重得盼望。

「像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祂的人第二次

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希伯来书九28

结语

由此以上可知:律法的本质虽然严格,却也颇具人性化的,绝不是刻板而无转圜

的余地,尤其在救赎的表明上,更可看出耶和华的智能和祂奇妙恩典的计画,都

在苦心的经营下,一步步显明,其智能之高,计画之妙,不禁叫人赞叹和称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