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蘭心想:「我如果自己不能咒詛以色列人,還是可以出個計策,叫我不咒詛他們,他們還是被咒詛,而我還是可以拿到錢。」我們也不知道他拿到了錢沒有,可能拿到了,但那有什麼好?賺得全世界,失去自己的性命,而且死得那麼悲慘。
他出的計策就是:我不必咒詛以色列人,請摩押王找一些漂亮女人引誘以色列人,帶領他們拜偶像,這樣他們就會被耶和華咒詛。這個計策真的就成功了。
民25:1-2,「1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百姓與摩押女子行起淫亂。2因為這女子叫百姓來,一同給他們的神獻祭,百姓就吃他們的祭物,跪拜他們的神。」
罪惡常常是連在一起,聖經裡常把性跟拜偶像連在一起,不是沒有理由,人都有這種軟弱。我覺得良善多多少少都會齊頭並進,不會只有一枝獨秀的某種良善,若只有一枝獨秀就不夠良善。罪惡也常常不會只有一種,如果有一方面的罪惡很顯著,可能其他方面多少也會受到牽引。
淫亂是對耶和華不忠,偶像也是對耶和華不忠,所有的罪惡至終都會引自(也都來自)對神的不信靠;所有的良善從頭到尾有都是來自、歸向神的慈愛和權柄,並對祂的順服和愛心。
現在以色列人就上了這個當,他們難過摩押女子關,就拜倒石榴裙下。我想我們很少有人能過任何一個關,如果不是神保守的話。
民25:3,「以色列人與巴力毘珥連合,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
這就是巴蘭想要做到的,或巴勒想要巴蘭做到,而巴蘭做不到的。現在巴蘭想一個計策,以色列人就自動幫他們做了。魔鬼是很狡猾。
現在耶和華的怒氣發作,是怎麼一個發作法,他沒有講;耶和華發脾氣是什麼意思?在聖經裡很多地方都看到「耶和華的怒氣發作」,而也不一定是哪一種。當在生活中碰到一些打擊時,我們可以說是耶和華的怒氣發作;死亡、天災、地震等等都可以算是耶和華的怒氣發作。只是這個怒氣的發作,和受到這種天災、人禍的危害的人,他們的道德和靈性並不一定成正比。就像聖經裡(或歷史上)很順服神的屬靈偉人,他們碰到這些艱難,不一定是他們的罪比較大;一個人蒙了很多物質上的祝福,也不一定他的義就比較多,但我們不能忘記,神造世界,原先的計畫是每個人都在祂的祝福中,喜悅的享受祂的祝福,而怒氣臨到,多多少少都跟死亡有關係。
這裡說的耶和華的怒氣發作,應該就是他們中間又開始有瘟疫,在第9節可以看到。當有瘟疫時要怎麼辦?當然就趕快隔離、打針、吃藥、做銅蛇。怒氣要怎麼消除掉?在這裡要表達的其實是聖經一致的真理,只是表達的清楚程度不一樣,就是:「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9:22)。怒氣都是來自人的罪惡,罪惡要消除,就是要有死亡。但如果人死亡了,赦免有什麼用?所以就有代替死亡、代贖,整個的獻祭制度就有這個含意。在這裡也可以看到,當然人的罪惡都是罪該萬死,誰都不能代替我們贖罪,他自己都應該死,但有時有一種象徵性的行動,讓我們知道神是多麼輕慢不得,而消除罪孽,得到神的赦免是多麼不容易,如果神不預備,我們人沒有辦法預備。
耶和華的怒氣發作,很可能就是有瘟疫。可能摩西就禱告,也很可能神就主動跟摩西講怎麼樣可以消祂的怒。這些當然都是擬人化的寫法,很多人看了都覺得耶和華怎麼像個小孩子一樣亂發脾氣?給祂一點糖或做一點事,或祂亂發脾氣把人打了一頓之後,祂的氣就消了,好像我們作父母的一樣。但各位,千萬不要這樣來瞭解神,這是用一種很親切的方式來叫以色列人這些小孩子(以色列人本來就是小孩子)知道不要得罪上帝,要知道神固然滿有慈愛、憐憫,但也是輕慢不得的。
神告訴摩西怎麼樣消祂的怒氣。這些我都希望各位在生活中能應用,我們怎麼樣消別人的怒氣?老闆、兒子、孫子生氣,要怎麼消他的怒氣?小孩子不高興,你怎麼消他的怒氣?常常就是賄賂、給他糖吃。在捷運上有小朋友發脾氣了,大人就說:帶你去玩。這些我知道也不好,但暫時能解決一些問題。這些不好的辦法常常是讓罪惡更滋生。再想想我們上班、工作時,當碰到發脾氣的老闆時,我們怎麼消他的怒氣?常常也是賄賂、巴結、陪笑臉等。這些都不是好的辦法,我只是要各位想怎麼樣消除一個怒氣。
當小孩子做錯事,我們很生氣的時候,我們能想到最正確的方式,恐怕就是他用他的行為來改變剛才的錯誤。比方他忘記去倒垃圾,你很生氣,他馬上就說:對不起,我現在就去倒。而且再多做一點補償的工作,那我們的怒氣可能會消除。
當然有的時候,「時間」也會消除怒氣,但「時間」在神看來都是一樣,所以祂要是不消除罪惡,罪惡沒有被消除,祂的怒氣就不能消除。我們一方面不能用賄賂的方式消除神的怒氣,另一方面我們也不可能做什麼好的事,就像這次考得不好,爸爸不高興,就下次考得好一點消除他的怒氣。剛才已經說了,神絕對是公義、正直的,祂要發怒時也是合理的。但祂也讓我們看到那出路,神總是用一個代贖的方式,而這也沒有不公平。下面就講消除祂怒氣的方法:
民25:4,「耶和華吩咐摩西說:將百姓中所有的族長在我面前對著日頭懸掛,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氣可以消了。」
為什麼常常說,「對著日頭」?有人會想到跟宗教有沒有關係,我想是沒有,這是一個很清楚的示警,清楚的讓人看到。不知道是不是還有「太陽曬屍體」的這種刑罰。
神的怒氣要消,就是要這些族長通通都死。你說:「怎麼這麼殘忍?」這倒不是神的殘忍,也又一次是講到神對領導人物的要求:「你們在帶領以色列人時,怎麼容許了這件事發生?」
當然這些事都只能概括的講,絕對的公平必須倚靠上帝。否則摩西不是最有責任?再往上推,上帝不是最有責任?所以概括的講:你們這些作族長的,應該讓你們的百姓在已經受了那麼多教訓後,不要讓神再發這怒氣了。
民25:5,「於是摩西吩咐以色列的審判官說:凡屬你們的人,有與巴力毘珥連合的,你們各人要把他們殺了。」
這命令傳達下來,在執行的過程中,有多少的哭泣、悲哀、難過,這些都是我們很不樂意見到的,但為什麼在犯罪時總沒有想到可怕的後果?保羅說「不要自欺」,但我們常常在自欺。
把他們殺了以後,就把他們吊在那邊。照神的規定來講,這樣瘟疫、神的怒氣就應該可以止住,但我們人就常常是這樣,在罪惡和處罰中還是會繼續犯罪。恐怕最好的例子就是在監獄裡,看一些文學、報導,監獄是受到極強大殘酷懲罰的地方,但在其中常會看到更多的黑暗和罪惡。已經因為犯罪被處罰,就應該減少一點犯罪,結果有更多的罪惡。我們也常常這樣,人真是好可憐,在罪惡的世界我們無時無地不被罪惡所攻擊、打擊,卻不太能馬上悔改過來。
當這些人被吊死,可能有一些會眾在悔改的時候,第6節:
民25:6,「摩西和以色列全會眾正在會幕門前哭泣的時候,誰知,有以色列中的一個人,當他們眼前,帶著一個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裡去。」
整個米甸女人是引起以色列人犯罪的禍源,現在大家都在為這罪惡難過的時候,他又同樣犯這錯,而且好像毫不知恥的在眾人面前犯這個錯。「帶著一個米甸女人到他弟兄那裡去」這意思好像不只是他要犯錯,還要把他弟兄一起拉進去。這弟兄可以指他的家人,也可能指其他的以色列人。就是有人繼續公然違反上帝的命令。
這種時候可以說是非常時期,神常常就有一些強烈的處置,希望愛主的人為祂來做。
民25:7-9,「7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看見了,就從會中起來,手裡拿著槍,8跟隨那以色列人進亭子裡去,便將以色列人和那女人由腹中刺透。這樣,在以色列人中瘟疫就止息了。9那時遭瘟疫死的,有二萬四千人。」
很殘酷。「由腹中刺透」這字眼的描述,解經家說是表示這個以色列人跟那女人正在行房,然後他把他們一起都刺死。
這是兩個人也不管神的怒氣,也不管同胞,毫不知恥的在犯大罪。我們都希望作好人,不要發脾氣,不要有懲治,但聖經裡這慈愛全能的神有嚴厲懲治的部分,是我們不應該忘記的;我們是想盡辦法淡忘這事,但這不能忘記,因為神提醒我們。
而我們也看到當非尼哈做了這件事後,瘟疫就停止了。下面講到因為瘟疫死了二萬四千人,我們不知道是迅速、立刻,還是什麼時候,但看到他說這句話「瘟疫停止」,不知道他怎麼能把這時間點抓得這麼好,一刺死,瘟疫就沒有了,但它的重點是罪惡一處罰了以後,神的震怒就平息。
下面我們就很需要神來告訴我們這件事情的意義:
民25:10-11,「10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1祭司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使我向以色列人所發的怒消了;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
祭司做的工作應該跟牧師一致,是叫神跟人和好的,那麼,這樣的人就應該是聖誕老公公型的人,堆起笑臉,作Peace Maker,擺一桌酒席叫人和好。但我們也記得耶穌做過類似的事,包括潔淨聖殿、很嚴厲的責備;更包括在啟示錄看到的將來祂來的時候,要用祂口中的利劍擊殺祂的仇敵。我們需要知道神的聖潔、公義和祂永不改變的法則,祂是希望我們活在慈愛、恩典、正直、光明當中,祂希望我們因為敬畏信靠祂而如此,但當我們放縱自己的私慾時,就有接二連三的禍患。以色列人也在接二連三的禍患中,在這個時候(耶和華發怒、有瘟疫的時候),還有人這樣放肆,連摩西好像都不知道要做什麼的時候,非尼哈起來了。
我不是說我們要拿起槍來殺別人,但希望以耶和華的心為心。我們很需要像耶穌看到耶路撒冷時會哀嘆;像耶穌看到祂門徒時會歡喜。讓我們樂神所樂,哀神所哀的,讓我們看到這些不幸、不好的事不是幸災樂禍、無動於衷,或唉聲嘆氣,求主給我們積極正面的行動。
非尼哈是祭司,祭司的工作跟先知好像相反,祭司是叫人跟神和好的,先知是責備人的罪惡的。但在這裡也看到他作祭司有很嚴格的一面,因為唯獨他知道上帝極神聖不可侵犯的律法,他才知道那殺的牛羊的血是多麼必要;也就是人是多麼的該死。
相信每個人都厭惡聽到這樣的話,我們不喜歡神發怒,不喜歡聽到神處罰罪惡,我們處理的辦法,跟我們平常想要躲避衰老、死亡一樣,常常就是掩蓋,或不去面對這現實,或大家都是這樣。各位,罪惡怎麼樣都不能掩蓋的,你用許多東西來掩蓋,比方說:「現在大家都這樣,沒有關係」。從聖經、聖靈給我們的光照,我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罪惡是需要被對付,而我們不能對付,需要求主耶穌來憐憫、恩待,而且也需要知道:「神所愛的,祂必管教」。
神說:「我的怒氣消除了」,居然有人消除了神的怒氣。各位,消除神的怒氣不是用積功德或作別的,在這裡,消除神的怒氣居然是殺人,還一殺殺了兩個人;殺人能消除神的怒氣。
我們今天當然不講殺,讓我們用福音、聖靈的大能來打破人心中堅固的營壘,叫人徹底的降服在神面前(林後10:4-5),我們自己也是這樣,這是神喜悅的,是對我們唯一正確的一條路。
這裡耶和華不僅是稱讚了非尼哈,也提醒所有以色列人和摩西:有人能消我的氣,因為他有我的心,「以我的忌邪為心」。「忌邪」有的譯本就翻成「嫉妒」,我們不太敢這樣翻,覺得不大妥當,其實「忌邪」的意思也是用擬人化的寫法來表達神對我們絕對的要求和主權。因為祂就是絕對、獨一的神,再沒有第二個,其他都不是;也只有祂真的愛我們,真的有能力,所以我們除了真實、全盤的接受祂的愛,信靠順服祂,就不應該再有別的了,再有別的就是不忠貞。就像我們不能因為寬大就覺得自己的配偶可以跟其他的異性示好;這不是寬大,是沒有愛。
「我這麼愛以色列人,結果以色列人去走那錯誤的道路,我心裡非常忿怒、傷痛,誰有這樣的心?」我們還是強調人的心,各位你今天有沒有神的心?我們今天一起去看電影、吃喝、玩樂的時候大家都同心合意,半夜三更都會打電話努力邀約。這時候即使是不大認識的人甚至是有嫌隙的人,一起來做這事,好像大家又都很同心;我們都很能同那不當的心。但耶和華的心、耶穌的心,有人能體會嗎?
也常有這樣的詩歌、文字:「你不懂我的心、有誰瞭解我的心」,我們一起去一個地方郊遊,可能大家的心不是一樣的。當然我是希望大家都能同心,譬如去郊遊,希望每個人都很愉快。如果在玩的過程中一心都想到家中許多煩心的事,不僅自己玩得不愉快,旁邊的人也玩得不愉快。希望我們有主耶穌的心,跟弟兄姊妹也能同心。當然這裡的心就是認識上帝對我們強烈的愛,這就是神最重要的,甚至唯一重要的心。
「因他在他們中間,以我的忌邪為心,使我不在忌邪中把他們除滅。」因為他有我的心,所以我就不在忿怒中把他們除滅。有這一個祭司願意做這事(而且知道他一定會這樣教導),不但我的怒氣消滅,我還要給他一個祝福:
民25:12,「因此,你要說:我將我平安的約賜給他。」
整個這件事是非常不平安的,是在一種罪惡、淫亂、不正常的狂喜當中,就是拜偶像、行淫亂,而且是集體做這樣的事,這不是平安,那種狂歡的場面,其實潛伏著許許多多的罪惡,甚至暴露出來。而這後面有耶和華的怒氣、瘟疫、摩西的哭泣、以色列人族長的死亡,最後還是有人繼續在「奔放」中犯罪,然後被刺死。整個的事情都很難用平安來描述,還剛好相反,是充滿了不安。
但因這件事雖然前面一切都不好,而有一個人在忿怒中表達出上帝的心,所以神說,「我會給他平安」。人走在神的旨意中就得到平安,而且不只是平安,是平安的約。就是把這平安更延續、正式的給下去。這約是繼續下去的,是一種保障、特殊關係。
今天的新約也是平安的約、和平的約,我們也不需要去殺人,但需要知道耶穌為我們流血,使我們得到的豐富。
民25:13,「這約要給他和他的後裔,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因他為神有忌邪的心,為以色列人贖罪。」
這裡非尼哈實在有預表耶穌的部分,就是耶穌的死有那種替人承當罪惡的刑罰的成分。當然非尼哈沒有替人承當,他是執行這件事,但所帶來的結果和意義是一樣的。
我們看這些字眼都需要靈活一點,「作為永遠當祭司職任的約」當然亞倫(或非尼哈)子孫祭司的職任,就人的形式來講不是永遠的,早就斷絕了。麥基洗德的祭司是一直持續,而他是預表、指著耶穌。這裡說「永遠」,就是指有這樣心的人,按著神的旨意做這「人跟神和好」工作的,就永遠有平安,永遠是神的僕人。
下面也特別記載了那人的名字:
民25:14-15,「14那與米甸女人一同被殺的以色列人,名叫心利,是撒路的兒子,是西緬一個宗族的首領。15那被殺的米甸女人,名叫哥斯比,是蘇珥的女兒;這蘇珥是米甸一個宗族的首領。」
是很嚴重,這人是個首領,在上帝處罰的時候帶頭繼續犯錯。所以神的忿怒並不是忽然而發,沒有理由的,這個時候這人這樣做,神很忿怒。
而且,不僅這人的名字被記下,那女人也記載了。
民25:16-18,「1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7你要擾害米甸人,擊殺他們;18因為他們用詭計擾害你們,在毘珥的事上和他們的姊妹、米甸首領的女兒哥斯比的事上,用這詭計誘惑了你們;這哥斯比,當瘟疫流行的日子,因毘珥的事被殺了。」
這裡很仔細的講這件事,很仔細的講神對他們要有的報應,當然都是對以色列人(也是對今天我們)的警告。這件事確定了非尼哈這體系的重要。
下面看第26章,這一章可以比較輕鬆一點來瞭解。
民26:1-11,「1瘟疫之後,耶和華曉諭摩西和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說:2你們要將以色列全會眾,按他們的宗族,凡以色列中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計算總數。3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在摩押平原與耶利哥相對的約但河邊向以色列人說:4將你們中間從二十歲以外的計算總數;是照耶和華吩咐出埃及地的摩西和以色列人的話。5以色列的長子是流便。流便的眾子:屬哈諾的,有哈諾族;屬法路的,有法路族;6屬希斯倫的,有希斯倫族;屬迦米的,有迦米族;7這就是流便的各族;其中被數的,共有四萬三千七百三十名。8法路的兒子是以利押。9以利押的眾子是尼母利、大坍、亞比蘭。這大坍、亞比蘭,就是從會中選召的,與可拉一黨同向耶和華爭鬧的時候也向摩西、亞倫爭鬧;10地便開口吞了他們,和可拉、可拉的黨類一同死亡。那時火燒滅了二百五十個人;他們就作了警戒。11然而可拉的眾子沒有死亡。」
當瘟疫之後,耶和華就叫摩西和以利亞撒(因為這時亞倫已經死了)再一次做數點的工作。這其實有極大的遺憾,因為民數記一開始,本來38(或40)年前神就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數點民數,出去做一番轟轟烈烈的大事,要實踐神的應許,出去作戰。現在經過了38(或40)年,又再次重演,好像就是經過了這麼長的日子的歲月、光陰都浪費掉了。當然也不能夠說是浪費,任何一個看起來沒有意義的事,人願意悔改,在信靠神當中過日子,即便是艱難、在曠野繞,也是美好的。
下面數點以色列的人數,比第一章開始的記載簡單一些,但結果是類似。第一章開始那些很仔細的描述,是有一種對神藉著他們要做的事有很大期盼,所以有一種興奮,但這一次好像以色列人下一代並沒有更好,所以講得比較簡單。
不但講得簡單,也把他們在這38年中犯的一個大錯誤再重新提起。就是以色列人離開西乃山以後這38年,除了就是12個探子回來,有10個的悖逆之後,下面一次大的叛逆。剛才講到非尼哈那件事,還不算是大的叛逆,最大的叛逆是可拉黨的叛逆。在這裡特別講到可拉的兒子並沒有全死亡,在第10、11節特別講了一下。然後再敘述其他支派的數目,也比較簡潔的講出利未人這個支派的一些狀況。
民26:12-51,「12按著家族,西緬的眾子:屬尼母利的,有尼母利族;屬雅憫的,有雅憫族;屬雅斤的,有雅斤族;13屬謝拉的,有謝拉族;屬掃羅的,有掃羅族。14這就是西緬的各族,共有二萬二千二百名。15按著家族,迦得的眾子:屬洗分的,有洗分族;屬哈基的,有哈基族;屬書尼的,有書尼族;16屬阿斯尼的,有阿斯尼族;屬以利的,有以利族; 17屬亞律的,有亞律族;屬亞列利的,有亞列利族。18這就是迦得子孫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四萬零五百名。19猶大的兒子是珥和俄南。這珥和俄南死在迦南地。20按著家族,猶大其餘的眾子:屬示拉的,有示拉族;屬法勒斯的,有法勒斯族;屬謝拉的有謝拉族。21法勒斯的兒子:屬希斯倫的,有希斯倫族;屬哈母勒的,有哈母勒族。22這就是猶大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七萬六千五百名。23按著家族,以薩迦的眾子:屬陀拉的,有陀拉族;屬普瓦的,有普瓦族;24屬雅述的,有雅述族;屬伸崙的,有伸崙族。25這就是以薩迦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六萬四千三百名。26按著家族,西布倫的眾子:屬西烈的,有西烈族;屬以倫的,有以倫族;屬雅利的,有雅利族。 27這就是西布倫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六萬零五百名。28按著家族,約瑟的兒子有瑪拿西、以法蓮。 29瑪拿西的眾子:屬瑪吉的,有瑪吉族;瑪吉生基列;屬基列的,有基列族。30基列的眾子:屬伊以謝的,有伊以謝族;屬希勒的,有希勒族;31屬亞斯烈的,有亞斯烈族;屬示劍的,有示劍族;32屬示米大的,有示米大族;屬希弗的,有希弗族。 33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沒兒子,只有女兒。西羅非哈女兒的名字就是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34這就是瑪拿西的各族;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五萬二千七百名。 35按著家族,以法蓮的眾子:屬書提拉的,有書提拉族;屬比結的,有比結族;屬他罕的,有他罕族。36書提拉的眾子:屬以蘭的,有以蘭族。 37這就是以法蓮子孫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三萬二千五百名。按著家族,這都是約瑟的子孫。 38按著家族,便雅憫的眾子:屬比拉的,有比拉族;屬亞實別的,有亞實別族;屬亞希蘭的,有亞希蘭族;39屬書反的,有書反族;屬戶反的,有戶反族。 40比拉的眾子是亞勒、乃幔。屬亞勒的,有亞勒族;屬乃幔的,有乃幔族。 41按著家族,這就是便雅憫的子孫,其中被數的,共有四萬五千六百名。 42按著家族,但的眾子:屬書含的,有書含族。按著家族,這就是但的各族。43照其中被數的,書含所有的各族,共有六萬四千四百名。 44按著家族,亞設的眾子:屬音拿的,有音拿族;屬亦施韋的,有亦施韋族;屬比利亞的,有比利亞族。45比利亞的眾子:屬希別的,有希別族;屬瑪結的,有瑪結族。 46亞設的女兒名叫西拉。47這就是亞設子孫的各族,照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五萬三千四百名。 48按著家族,拿弗他利的眾子:屬雅薛的,有雅薛族;屬沽尼的,有沽尼族;49屬耶色的,有耶色族;屬示冷的,有示冷族。 50按著家族,這就是拿弗他利的各族;他們中間被數的,共有四萬五千四百名。51以色列人中被數的,共有六十萬零一千七百三十名。
數點民數,在第一章所表現出來的重點是20歲以上的要出去打仗,然後講到每個人的責任,特別詳細講到利未人的責任。這一次,就沒有多講打仗的事,好像不把以色列人看得太了不起。但有一個很棒的事情,在26:53,說了一個比數點民數、出去打仗叫我們更興奮的事情。因為除非你有英雄氣質,否則我們都不喜歡打仗,打仗會死、很辛苦。英雄可能喜歡打仗,但一般人可能喜歡打仗後面那分擄物的部分。在這一章裡就多講了分土地的事情。
民26:52-56,「52耶和華曉諭摩西說:53你要按著人名的數目將地分給這些人為業。54人多的,你要把產業多分給他們;人少的,你要把產業少分給他們;要照被數的人數,把產業分給各人。55雖是這樣,還要拈鬮分地。他們要按著祖宗各支派的名字承受為業。 56要按著所拈的鬮,看人數多,人數少,把產業分給他們。」
把土地分給大家,分的時候用的是拈鬮的方式。這我們也覺得有點稀奇,在我們的文化裡,分祝福的東西、分錢、分工都比較麻煩,最重要的當然就是公平。其實所謂公平,常常就是每個人自己要得到最大的好處,不能自己做得比別人多,得著的比別人少。往往就是為了這兩樣事情:一個就是自己出的力氣有沒有太多,另一個剛好相反,就是自己得到的好處有沒有太少。整個社會、公司制度,每個人的生活,只要有兩個人以上,就是那句俗話語:「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就是分工不平均,到底誰要多挑,誰要少挑,誰要多喝、誰要少喝,這是整個制度、意識型態的問題,大家都在討論。
我們倒是沒有看到太多以色列人在分這地時產生的問題。分地,產生的問題應該很多,我們台灣寸土寸金,常常可以看到為了一塊小小的畸零地打得死去活來,因為這麼一小塊可能身價幾百萬。在美國西部、西伯利亞等地開拓時,爭土地倒不是太大的問題,因為地方太大,沒有人要爭。不但沒有人跟你爭,可能還要面對土地上很多毒蛇猛獸及艱難,那時候可能還不希望自己的土地很大。
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在分地上他們沒有太多問題,比較多的問題是他們在得那地時所需要做的努力。不過我們也很感謝主,這也用在我們基督徒平常的生活裡,神分給我們的工作是多少,我們會不會覺得不公平?神給我們的壽命、力氣、財富、兒女,都不可能跟別人一樣,而我們是不是常常覺得心裡不好受?這必須求神幫助我們。
民26:57-63,「57利未人,按著他們的各族被數的:屬革順的,有革順族;屬哥轄的,有哥轄族;屬米拉利的,有米拉利族。58利未的各族有立尼族、希伯倫族、瑪利族、母示族、可拉族。哥轄生暗蘭。 59暗蘭的妻名叫約基別,是利未女子,生在埃及。他給暗蘭生了亞倫、摩西,並他們的姊姊米利暗。 60亞倫生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61拿答、亞比戶在耶和華面前獻凡火的時候就死了。 62利未人中,凡一個月以外、被數的男丁,共有二萬三千。他們本來沒有數在以色列人中;因為在以色列人中,沒有分給他們產業。 63這些就是被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所數的;他們在摩押平原與耶利哥相對的約但河邊數點以色列人。」
另外,也講到利未人,利未人是沒有土地的。講到他們分哪些人,也講到亞倫的兩個兒子怎麼樣死掉,沒有產業給他們。不過這裡也很簡單,沒有多講,在前面有說到「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
我們覺得很悲哀的一句話就是在64節:
民26:64-65,「64但被數的人中,沒有一個是摩西和祭司亞倫從前在西乃的曠野所數的以色列人,65因為耶和華論到他們說:他們必要死在曠野。所以,除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以外,連一個人也沒有存留。」
以前神數點他們,一個一個的數點,每數一個都表示「這是我所愛的」。這「數點」我們今天也不大能懂,在我小的時候還有一些這樣的經驗:老總統時候的點名,可是一個個精挑細選,點了名還會問話,是非常有福氣的。可以說整個以色列人還有今天的我們,是很有福氣的,神一個個的數點、計算我們。這是神喜悅的,可惜結果後來他們得罪神,死在曠野;不過還是有兩個進去。
下面看27章,我們前面剛剛才說分地好像沒有產生太多的官司和糾紛,但馬上這裡就出了一個官司(或糾紛)。但這件事的意義倒是非常重大,神一點都沒有生氣,也覺得是很有道理的一件事。
這給我們很多提醒,就是包括我們生活中、家裡,跟隨神的時候碰到困難、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時,不要就說:「怎麼在教會裡也有解決不了的事?」我們是在罪惡的世界,即便是被神兒子的寶血買贖回來,有聖靈引導的教會。當然多數時候是我們犯罪、無知,很多地方做得不好,但有的時候就是神刻意要我們在生活中每件事上隨時隨地信靠祂。這信靠祂不是像奴隸、木偶一樣被操控,不會去思想、反省的。神喜悅的人並不是個木頭,並不是神怎麼控制,我們怎麼做,神從來不是這樣。神喜悅我們絕對順服、信靠祂,這沒有錯,但我們信靠順服的時候,是會去思想、討論、提出自己的意見(甚至跟神講)的。神在這罪惡的世界並不是把億億兆兆條的律法都寫好,叫我們按著指令去做,不是這樣的,這樣的話我們就沒有生命了。我們是有思想,能學習愛和順服。
下面就有個問題,剛剛在26章分產業是很好的事,表示以色列人要得這個地,一定會得,雖然筆調很平淡,但含的意義很豐富:他們一定會得,雖然他們這麼差勁;神應許這些人會得,就會得到。
是什麼問題?分產業是在26:53-56,大概就是家族大,地就多一點。當然這些公平與否都很難說。就像我們用同樣的錢買的房子,交通、景觀、寧靜等等也不可能完全相等。而我們就很容易在這些事上覺得不平。當然我們有所爭執也不是不好,但需要信靠上帝,知道人間沒有絕對公平的。
現在在分的時候,神要給他們,這很好,但有人就沒有得到:
民27:1,「1屬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各族,有瑪拿西的玄孫,瑪吉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的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他們前來,2站在會幕門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說:」
西羅非哈的五個女兒來跟摩西、耶和華、全會眾來提意見。通常這一類的事發生的時候,我們在民數記看到,都是個叛逆、神不喜悅的事,因為有不滿,才會好像有糾眾、起事。但她們開宗明義就講自己沒有不滿,她們不是要悖逆,而是有問題,善意的請摩西、眾領袖、會眾評理,而且看怎麼解決。
我們在教會、家裡,甚至你自己跟神,我們不是作個木頭就好,也不講話,也沒有意見:「神這麼厲害,這麼兇,我也不敢多說什麼。」或「神就是有權威,我就是多講無益」。不是這樣的態度。你看大衛、摩西,甚至看到這五個人根本不會記得的女孩子,她們就發動了一個很大的聚會。但她們的態度真的非常好,不是要叛逆、造反,是要解決問題。而且說真的,這問題應該早就有人提出來,但怎麼都沒有人提?
民27:3-,「3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不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沒有兒子。4為什麼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
她們說:我們的父親並不是因為那件特別罪大惡極的罪而死,以致於咒詛一直傳下去,就是普通一般人在罪中的死亡。「為什麼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
這幾個女孩子很棒,當然人都有罪惡,這裡面可能有貪婪的成分,也有忿忿不平的成分,但起碼她們提出來的是:我們不希望我們父親的名字就沒有了。也就是說她考慮的還是她的父親,不是自己的私利。
這要討論起來就很多,男女是不是平等?在神的帶領下是不是有很多對女性的歧視?制度應該怎麼樣改變?等等,但我們不去談這些,我們總相信神的規則一定是最美好的。當然我們也相信神那永恆不變的旨意,大方向不能變,一定是歸榮耀給神,但在執行的各個時代裡要怎麼去做,不要說寬鬆或錯誤的解釋,就說的確神不斷的讓每個時代的每個人去思想可不可以更好、合神的心意。
好比一、兩百年前不會有人想到聚會時要怎麼樣讓人能聽得清楚一點,人能想到的辦法就是位置怎麼排,建築物怎麼建築,在怎麼樣的空間裡。譬如在歐洲有的劇場,後面有大的石頭,就有很好的回音,可以聽得到。而現在我們就不是這樣想,要讓大家聽得清楚,我們應該買哪一個牌子的擴音器,音響如何,而不是考慮建材應該怎麼樣。這只是舉例子來說,不斷會有新的問題產生,也不斷有新的答案,提出問題不是壞事。
現在她們有一個問題:我們的父親死了,他也不是什麼罪大惡極的人,為什麼他不能有產業。她們在這裡完全沒有爭男女平等的事,我們在這裡也不討論男女平等的問題,我們相信神也有祂非常美好的帶領。但我們承認神有不同的引導,基本上是給男子在領導、管理財產上有比較大的權力,那是真的。
但這個問題難道是西羅非哈的女兒才發現的嗎?古今中外有很多家庭是單生女兒,或單生兒子的,這現象不是西羅非哈才有,應該很多時候都有。沒有兒子,只有女兒,有的甚至根本妻子就不能生育,這怎麼辦?這些都是社會問題,在當時也都有這些問題,但她們現在就提出解決的方案,就是,「求你給我們產業」。以前的話,可能就像創世記裡指定給家裡的老僕人,或就充公等等,她們現在就說:給我們。
民27:5-11,「5於是,摩西將他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7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你定要在他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他們為業;要將他們父親的產業歸給他們。8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 9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 10他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 11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
摩西也很好,就把這事帶到耶和華面前。然後耶和華就說:「說得好」,祂沒有說你們這些女人自大、狂妄、越權,而是說她們「說得有理」。
我還是說,這裡是在講繼承遺產、父親留名,跟男女平等沒有很直接的關係,但我們相信神也都是不偏待人的。
於是神叫他這樣做:「你定要在他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他們為業;要將他們父親的產業歸給他們。」,也再清楚的規定:「人若死了沒有兒子,產業歸給他的女兒;沒有女兒,就歸給他的弟兄;他若沒有弟兄,就歸給他父親的弟兄;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歸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就這樣規定下來。
你說:「這麼清楚,而且是常常碰到的事,怎麼神以前都沒有規定?」我就再說,生活中有千千萬萬這樣的事,一個神忠心的管家並不是個呆子,我們會想到問題,想到怎麼改進,而我們都存著謙卑敬畏的心,希望來解決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