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华对摩西说: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要离俗归耶和华。他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甚么清酒浓酒做的醋;不可喝甚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
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神的凭据是在他头上。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耶和华为圣。
若在他旁边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离俗的头,他要在第七日,得洁净的时候,剃头。第八日,他要把两只班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为他赎那因死尸而有的罪,并要当日使他的头成为圣洁。他要另选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又要牵一只一岁的公羊羔来作赎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归徒然,因为他在离俗之间被玷污了。
拿细耳人满了离俗的日子乃有这条例:人要领他到会幕门口,他要将供物奉给耶和华,就是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和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并一筐子无酵调油的细面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并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献那人的赎罪祭和燔祭;也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无酵饼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又要将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上。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离俗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他剃了以后,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条前腿,又从筐子里取一个无酵饼和一个无酵薄饼,都放在他手上。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许愿的拿细耳人为离俗所献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献给耶和华,就有这条例。他怎样许愿就当照离俗的条例行。(民数记六1~21)
以色列民在世人的眼中,是一个奇特的民族,虽然紧邻周遭,却始终无法兼容于各民族,而其最大之差异,乃在于彼此间的信仰,截至目前,中东之历史即所谓的宗教的圣战集,始终处于宗教之争。以色列民所服事的是独一神之信仰,敬拜耶和华,因耶和华自万民中选召了他们,并且在西乃山制定了律法,其中,明确表明:专一事奉耶和华,以作为律法之主要宗旨(参:利未记廿六1、2),并且在613则纲目的条文中,一再明示。于是,在有政治体系、社会规范之外,宗教上的体制,就成了这个国家(民族)的最大特色。
三千多年来,因着西乃山下颁布的摩西律法,从此塑造了一个「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饮一食……」,无时无刻都在生活中表明律法之规范的国家。因此,宗教文化就成了他们文化中的主要资产。
起初,耶和华借着惦的仆人摩西,指定亚伦子孙及利未支派,专司会幕经营的职务,负责会众献祭和崇拜等各项宗教仪式事宜,以致以色列这个国家,在历经几千年之后,形成以宗教立国的独特民族。
然而,对于这位独一神的事奉,若止于局部性的祭司和利未人,毕竟离耶和华所要建立之「万人祭司,全民圣洁」的崇高理念尚远(参:出埃及记十九6;利未记十一43~45;彼得前书二9)。因为祭司、利未人的职分,是基于世代相传的自然承接的,因此这「事奉权」就不为其它支派所拥有,如此一来,当然和原先的「事奉普及」之原则不相符合了,所以「拿细耳人」的制度,就因应而生。也就是说,不论或男或女,不分所属支派,任何人都可作短暂的远离世俗,归耶和华为圣之事奉,得以专心事奉耶和华,以达全民事奉的宗旨。这就是旧约时代,神设立拿细耳人制度最重要的宗旨。只有少数例外,即寡妇以及被休者不得作此事奉(参:民数记卅1~16)。如此一来,拿细耳的制度不仅是个人的离俗归神,甚至可促使以色列每一个人,成为「分别为圣,献与耶和华」的神圣理想国。
那么,既然耶和华理想中的不朽之国,具有「全民事奉」之目标,要叫以色列民在万国中作属神的子民,并且归耶和华作祭司的国度,成为圣洁之国民(参:出埃及记十九5~6),拿细耳人的制度不但既可行又有意义,而且是再完美不过。
查古时,圣经中出现过的拿细耳人,包括士师时代的参孙和撒母耳先知,以及新约初期的施洗约翰,他们都是从一出生,即被分别为圣的归与耶和华。及至使徒时代,使徒保罗似乎也曾许过愿,作了暂时性的离俗事奉(参:使徒行传十八18,廿一23、24)。不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才是真实而长远的拿细耳人,惦正是拿细耳人的真体,是耶和华所隐匿之真理,这隐藏之道,显示了神高深莫测的智能和计画。因而「拿细耳人」,也就成了《民数记》中第一个出现的基督。
基督的预表
许愿离俗归耶和华作拿细耳人,固然是选民热忱专心事奉神之举动,但从这「拿细耳人」所表明的耶稣基督,可以了解到:惦是如何为了我们的缘故,愿意降生人间,传天国的福音,拯救万民;他虽在人间,本质上却是超世离俗之人。
从四福音中,我们知道:主耶稣降生于伯利恒,长大在拿撒勒(Nazareth),因此被称之为拿撒勒人(Nazarene),其实就是要表明惦正是拿细耳人(Nazirite),这是否是一项巧合呢?非也,这乃是出于神奇妙之安排,正如惦以肉身显现成为人,却作了超世离俗之人一样,真实而明确地表明了神计画中的预言性和应验性。
举凡许愿作拿细耳人而分别为圣、全然事奉、离俗归神之条例,无一不在耶稣基督的身上显明,也借着惦的出生、成长、宣道、教训,以至所行的神迹,最后以十字架上的美祭,将阻隔世人与真神之间的幔子拆除,成全了救赎之功(参:马太福音廿七51)。惦「以父事为念」之出世精神,入了这个罪恶之世界,从不求取世人俗常之乐,坚决地甩脱了罪恶的权势,惦就是唯一完美的拿细耳人,是末世离俗归主为圣之基督徒的样式。
离俗归耶和华
前面已经提到,拿细耳人既是自愿归主,克己欲念,全心专一地事奉耶和华神,那么身为离俗归耶和华之人,必得在许愿期间,严守以下之条例:
1.禁喝酒
拿细耳人禁止喝酒,其要表明的意义,乃在于:不允离俗归主的拿细耳人,有世俗常情之乐。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许了特别的愿,就是拿细耳人的愿,要离俗归耶和华。他(她)就要远离清酒浓酒,也不可喝甚么清酒浓酒做的醋;不可喝甚么葡萄汁,也不可吃鲜葡萄和干葡萄。在一切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树上结的,自核至皮所作的物,都不可吃。』」(民数记六1~4)
以色列人对于清酒、浓酒、醋、葡萄汁、鲜葡萄、干葡萄等水果制品,均视为上等美食及补品,在他们日常生活之中,原属不可少之美物,且用之有制;葡萄核作成可饮之酸水,不但可促进食欲,且有助肉食者之消化,尤其这些水果、醇酒,更是全年各节各期之欢娱中,不可或缺的食品及饮料(参:申命记十二17、18;诗篇一○四15)。而今,既以此为禁戒之物品来规范拿细耳人的生活,很显然地,等于是剥夺了许愿者生活上的享受和参与欢乐的权利,以致于他们在许愿期间,务必过着单调而毫无情趣可言的朴实生活。
论及拿细耳人之真体──耶稣基督,这位长远之拿细耳人,终其一生,何尝不是过着这毫无人世俗常快乐的生活;从惦出生的环境开始,一直到受害被钉断气为止,始终是过着平淡无华的日子,其贫窘之情况,甚至无片瓦之地,并且也不为嗔欲之诱,惦诉诸有意跟随惦之人:「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只是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路加福音九58)。圣经上还说:「惦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惦没有犯罪。」(希伯来书四15)。在三次受试探中,打了一场漂亮的胜仗(参:马太福音四1~11)。惦克勤克俭、朴实无华,舍弃了荣耀和尊贵而处于贫穷和卑贱中,并且毫无怨言,全然是为了世人。
反观世人,对财富之追求古今皆然,举凡手段之使用,几乎无所不用其极,投机取巧、见利忘义,手段顽劣,道义荡然不存,甚而至亲好友之间反目成仇,其状已近乎癫狂。果若基督徒也与世人一般见识,唯财是求、唯利是图,唯权必逐,那么又何异于一般世人呢?灵命能侥幸免死,已算是万幸了,遑论灵性的追求和灵命之成长!信徒在世,难免为环境所染,唯有禁戒俗常情欲之乐,敬虔度日,乃不失为属灵拿细耳人之身分,并给予自我之灵命,增添一分之保障也。所以信心成长的秘诀,不外是清心寡欲。故彼得在他的书信中勉励当日门徒:「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们也当将这样的心志作为兵器,因为在肉身受过苦的,就已经与罪断绝了。你们存这样的心,从今以后就可以不从人的情欲,只从神的旨意在世度余下的光阴。」(彼得前书四1、2)
基督徒在这末世时刻,应该要有所警悟和省思,那么耶稣基督的取贫穷、舍生命,对我们也才具有深重之意义。一旦身为属灵拿细耳人之基督徒,在物质的需求上,不能有归属作拿细耳人之克制,免除不了物欲的侵袭,以至心灵遭到严重之腐蚀,何益呢?
2.要留发
留发,是拿细耳人归耶和华为圣最为明显的标志,律法上特别作了以下的规定:「在他一切许愿离俗的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头,要由发绺长长了。他要圣洁,直到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民数记六5)
自古以来,在宗礼教仪上,往往以服饰的差异或色泽,作为宗派的标帜和区隔,甚至还包含某种特定之符号,以示敬虔的意义。在这方面,拿细耳人似乎也不例外,从其发饰上之制定,即可见一斑。
本来剃发修边乃人生一大享受,能促进人外貌之美观、整齐和舒适,一个不修边幅之人,不仅被视之为怪,甚且其貌也不扬。惟耶和华对许愿之拿细耳人却作了留发之要求,这种刻意的作法,表面上看来似乎有违常理,然其目的不仅表明与众的不同,使之与百姓有所差异,尤其是要拿细耳人不得在外表上求取悦人之装扮。如此一来,对于许愿归属耶和华分别为圣者,外人不仅可轻易辨识之,其本人也必时时儆醒,谨其言慎其行,不敢恣意而妄为,在信行上就必以神圣是求了。
基督降世,不仅无佳容美貌,也舍弃以外貌取人之道,以致于不受当时人之尊重,甚而遭至各种藐视。伟大的预言家以赛亚先知,早在公元前六百多年,述及弥赛亚的容貌,他预言说:
「惦在耶和华面前生长如嫩芽,像根出于干地。惦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惦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惦。惦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惦被藐视,好象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惦。」 (以赛亚书五十三2、3)为了我们,惦竟承受了世人给予的羞辱,甘愿为世人成了贫穷和软弱。
尔今,基督徒在属灵的追求上,难道不该在神面前敬虔、真诚,祈求惦所喜悦的事吗?更不可追逐那从世俗而来的浮华不实、虚荣奢侈的外表容貌,甚至一味地随波逐流、贪图虚浮的荣耀,犹如房屋堆砌在沙土上,这无异引火自焚,败坏自我的灵性(参:罗马书十二1、2;腓立比书二3)。
纵观二千年来,教会的领导者,舍弃了基督原有之清贫、谦逊、真诚,一味追求外表的装饰和权益的堆砌,真理旁落,圣道不兴,以致生灵涂炭,基督之精神已荡然无存,而真实、诚敬之理,于教会中也成奢求之品。所以拿细耳人的长发,给了我们太大的启示了,也给了教会的「圣徒」更多的思考。
3.禁触尸
身为拿细耳人,就必立志过超然圣洁之生活,在离俗期间,得自我洁净不可触摸尸骸,甚至包括自己的亲人,以免遭受玷污:
「在他离俗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时候,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净,因为那离俗归神的凭据是在他头上。在他一切离俗的日子是归耶和华为圣。」(民数记六6~8)
父母乃身命之所出,兄弟则是骨肉,不幸遭逢死亡,乃人间至为哀恸之事,岂有不抚尸痛泣、呼天唤地之理?甚而为其拭身更衣,以尽孝悌之道,如此是至为合情合理。因此,在以色列人之律法中,为亲人治丧,并不算为沾染污秽,连身为一般的祭司,也不可免俗的尽子弟之道,何况是一般百姓呢!
然而拿细耳人条例中,其苛求之程度,几乎到了不近人情之境,要求之高,已远远超过一般的祭司们,而及于大祭司之标准了。若以世俗的眼光视之,如此的规定未免太过绝情,甚至有违人性,不但不合情理,且此情亦难以堪。但神的律法须以属灵的角度去理解之。所谓离俗之人,正如「拿细耳」之本意,是「自愿」且特别「分离」出来的,他们既许愿专心一意事奉耶和华,就不得受俗事的干扰,即使去世的是至亲之生身父母或手足兄弟,亦不得触尸而玷污自己,因他们得全然归耶和华为圣,何况所谓的拿细耳人,是「许下作离俗人的愿,把自己献给上主」(参:现代中文译本),全然出于自我,心甘情愿,所以必须遵守严苛之禁令。故此,不得违约,一旦沾染了死尸之秽,则前功尽弃,一切就得从头再来,洁身、剃头、献赎罪祭和燔祭,并定离俗之日子,先前离俗的日子全归徒然(参:民数记六9~12)。这项要求虽然严厉至极,但它对现今基督徒所显示的意义重大得很,此乃是不沾染世俗的精神。
信徒在事奉生活中,绝对要弃绝俗事的干扰,甚至必要时,亦不得受骨肉之亲,儿女私情所累,才可能追求专心的事奉。而在信仰生活上,也不允许有任何一点属世而无心之过,以求取最彻底而崇高的圣洁。耶稣基督是终生的拿细耳人,一生以圣洁之生活事奉神,是地上完美之拿细耳人。就如惦训示门徒所说的:
「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儿女、田地,没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亲、儿女、田地,并且要受逼迫,在来世必得永生。」(马可福音十29、30)
常理而言,父母、儿女、弟兄、姊妹、房屋、田地,不是一般世人所能割舍的,既含骨肉亲情,亦有人情物欲。但属灵之拿细耳人的我们,万万不可让事奉的工作,带来丝毫的污秽和干扰,务要追求完全,如我们的大祭司完全一样(参:马太福音五48)。更勿以拥有的信仰为满足,当积极追求、专一事奉,以表明拿细耳人的精神,否则一旦玷污了自己,则前功尽弃。先知警告:「义人若犯了罪,也必不被记念。」(参:以西结书卅三13)。因此,专一的事奉和圣洁的生活,绝对是历来基督徒的功课,在信仰生活中,不允有稍稍的闪失。
还俗归回的条例
许愿作拿细耳人,不但有离俗归耶和华为圣的条例,值得注意的是离俗的日子满了,也有还俗归回的条例:
「拿细耳人满了离俗的日子乃有这条例:人要领他到会幕门口,他要将供物奉给耶和华,就是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没有残疾、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和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并一筐子无酵调油的细面饼,与抹油的无酵薄饼,并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献那人的赎罪祭和燔祭;也要把那只公羊和那筐无酵饼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又要将同献的素祭和奠祭献上。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的头,把离俗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他剃了以后,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条前腿,又从筐子里取一个无酵饼和一个无酵薄饼,都放在他手上。祭司要拿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所举的腿同为圣物,归给祭司。然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
」(民数记六13~20)
也就是说,在还俗的日子,拿细耳人先要献上三祭,接着剪发焚之,最后才可吃喝,恢复常人的生活。
本来拿细耳人条例之精神,就是着重于「全国祭司」和「全民事奉」之宗旨的表明,而非在于离俗时间的长或短,或终身制的是与否。许愿的日子一旦期满,仍然需要还俗,而且恢复并顺应自然的世俗生活,要在人世间尽为人处世及遵守孝悌忠信之道,并不允长远避世独处,有异于常人的生活。所以终究必须还俗,并积极从事世间之生产,使生活正常。
于是在离俗之过程中,尚有应遵守的「还俗之礼」,作为第二阶段的条例。那么这些条例,又给予吾人有何种的启示呢?
1.献上三祭
还俗之礼从献赎罪祭开始,其次献燔祭,最后再献平安祭(参:民数记六14~18)。
拿细耳人固然能在耶和华神面前完成离俗归神,专心事奉,其基本点,乃凭借着耶和华的赦罪、接纳,及所赐之平安。故能离俗事奉耶和华,绝非仗恃自己的努力,没有蒙耶和华的赦罪、接纳,及所赐的平安,何来事奉的功效?因此,分别献上赎罪祭、燔祭和平安祭,表明拿细耳人的自我谦卑及对神的崇敬和感恩。
因此,从所规范三种祭典当中,不外是要启示后人:之所以能离俗归属耶和华神,绝非单凭自己的善行和修道,选民得以事奉乃缘因于耶稣基督之宝血的「赦罪之功效」、「全然之接纳」,以及「所赐之平安」。如果没有基督的救赎,纵然世人再良善,道德标准再高,言行纵然再神圣,甚至全然的牺牲奉献,一点都无用,因为都在罪恶之中,为罪恶所污秽和辖制,最终的代价仍为死亡,唯独借着基督永远的赎罪祭,世人才得以成圣,也才配得事奉的恩典和蒙主的悦纳,所以事奉原是出于恩典,何足夸口。
2.幕前剃发
接着是离俗期满之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离俗之头,把离俗头上所留的长发剪除,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焚烧之),就可喝酒了(民数记六18~20)。
发绺既是拿细耳人离俗的标帜,当归耶和华的日期满足,难免会被留置下来,或作为记念,甚或自以为显耀,并引以为傲,这原是人性使然。但选民往往在灵性似乎坚强的时刻,却也显示出他灵性软弱的一面,这是耶和华所不允许的,所以在还俗的日子,他要来到会幕门口,将剃下的头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焚烧殆尽,不得保存,等于是把离俗归神的记号,在神和在人面前毫无保留地除净。一则,是不要拿细耳人以离俗归神的美事,作为个人的夸口,人之可以事奉神,只有感恩图报,而不是自夸,不值得引以为骄傲。二则,也可避免原已圣洁之发,再沾染了世俗的污秽,洁净的标帜要彻底持守之。
其实选民难免在事奉中显出人的骄性和软弱,把事奉视为是一种牺牲,一种自得,并视为牺牲奉献,因此就引以为傲,甚且更为自己留名青史,以达被尊崇称赞之目的。错了!这是人性的弱点和世人的无知,我们不过是无用的仆人而已,得以在神面前事奉,是出于神的怜悯和接纳,是恩典而非奉献,更不是牺牲。身为神职人员务当引以为戒,绝勿稍有自义之心,也不允有记念和炫耀的心态(参:撒母耳记上十五12),荣耀尊贵,原是归于神的。故当如还俗之拿细耳人,在归属期满之日,将头发焚之殆尽,让一切的事奉化为平静,将事奉之功全归天上暗中察看的父神,不得归于自我(参:马太福音六4、6)。
3.献所得的
在拿细耳人还俗的条文中,还特别提到一点,就是「他以外所能得的」,此又为何!
「许愿的拿细耳人为离俗所献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献给耶和华,就有这条例。他怎样许愿就当照离俗的条例行。」(民数记六21)
何谓「以外所能得的」?指的又是甚么?为何而献呢?原来它指的是「如果离俗人在所许的愿以外,答应要(另)献别祭,就必须照着所答应的去办」(参:新译本)。这意味着离俗的人,除了当献的三祭之外,和常人一般,也决意要另外献祭,就可随着他的心意去献祭,这是多余的献祭,或是另有许愿要献特别的祭,就必须照着所许的愿去办,不可违愿。
其实拿细耳人的事奉,是基督徒事奉生活的写照;一个归主的人,本不再属自己,而是属基督,是被赎之人,也就是献上的人了,这正符合了保罗对罗马教会的劝勉,他说:「所以弟兄们,我以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马书十二1)既然一个受洗归入基督的,即是一蒙召作属耶稣基督的人,是奉召(原意:献上)作圣徒的,那么身为属灵的拿细耳人,尚有何物真正属自己呢?因此,我们原是全然事奉的,全身归主的,而非止于某些特定之奉献,如时间、财物,甚或子女……。
然而我们的主,在我们归属的生活上,还是让我们拥有个人的财富,赐我们丰盛的恩典,以至生活上毫无匮乏。那么在追求圣洁和事奉之外,仍应如经上所言:尽心、尽性、尽意、尽力事奉惦;以及主所说的:爱主──我们的神(参:申命记十12、13;马太福音廿二37~40),这就是离俗之外,「答应要(另)献别祭」,而非有限定性质的事奉而已。
4.领受祝福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你告诉亚伦和他的儿子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说:『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惦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他们要如此奉我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赐福给他们。」(民数记六22~27)
以上这段祭司为以色列人的祝福之语,不管是否与拿细耳人的事奉有直接关系,但在达成「全民事奉」的目标之后,或者是在一般的献祭之后,领受大祭司的祝福,未尝不是一件美好的恩典。亚伦在行完献祭礼仪之后,就必向百姓举手,为他们祝福,据说这已成了以色列人的崇拜惯例(参:利未记九22),全民的事奉就必全民蒙福。
结语
从整个事件的过程来看,拿细耳人的条例所显示的意义,不外是「分别为圣」、「敬拜真神」、「热心事奉」、「蒙主赐福」等四大生活原则。因此,拿细耳人不但是基督的预表,更重要的还是要每个信徒的生活,都有追求离俗成圣、专一的崇高精神,以及事奉的情操,盼今日之选民谨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