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1 以色列啊,你當聽,你今日要過約但河,進去趕出比你強大的國民,得著廣大堅固,高得頂天的城邑。2 那民是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是你所知道的,也曾聽見有人指著他們說:『誰能在亞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
這是上帝一直在作的事情,就是驕兵必敗。在以色列人和我們的生活中,常常那高大的、強壯的是敗亡的。他們乃是祂所造的,所以不是上帝討厭他們,而是他們驕傲。
高得頂天,第一個出現的是《創世記》第十一章第4節,人造巴別塔的時候,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他們想要違反上帝的話:「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創十1)不想分散。這是驕傲,是抗拒上帝。
巴別塔的事情,也應驗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異象。《但以理書》第四章第20-21節,「那樹漸長,而且堅固,高得頂天,從地極都能看見;葉子華美,果子甚多,可作眾生的食物;田野的走獸住在其下,天空的飛鳥宿在枝上。」這漸長又堅固的樹就是尼布甲尼撒,他的威勢漸長及天,他的權柄管到地極。這個榮耀常常就叫人墮落了。
《以西結書》第二十六、二十七章提到推羅,第二十七章第2-3節說:「人子啊,要為推羅作起哀歌,說:『是居住海口,是眾民的商埠;你的交易通到許多的海島。主耶和華如此說,推羅啊,你曾說,我是全然美麗的。』《以賽亞書》第二十三章第8-9節,說:「推羅本是賜冠冕的。她的商家是王子;她的買賣人是世上的尊貴人。遭遇如此是誰定的呢?是萬軍之耶和華所定的,為要污辱一切高傲的榮耀,使地上一切的尊貴人被藐視。」
《俄巴底亞》第一章第2-4節講到以東,神說:「我使你以東在列國中為最小的,被人大大藐視。住在山穴中,居所在高處的啊,你因狂傲自欺,心裏說,誰能將我拉下地去呢?你雖如大鷹高飛,在星宿之間搭窩,我必從那裏拉下你來。這是耶和華說的。」他們的榮耀和自大,使他們跌倒。神厭惡這種高大,並不是他厭惡自己所造的人,而是他們先厭惡祂,祂就棄絕他們。
神會提升我們,願我們被提升了,仍然能夠謙卑。《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第12節,「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馬太福音》第十九章第30節,「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第3節,上帝責備了亞納族的狂妄,而且祂要把他們趕出去。這裡有兩個重點:一、他們是比以色列強大的。神總是趕出那比我們強大的,我們打不贏他們的,為要叫我們謙卑。如同基甸要帶領以色列人與米甸人作戰的時候,神不要他們人多取勝,所以只選了三百人對抗如同蝗蟲那樣多的數十萬大軍。這三百人尚且不是驍勇善戰的,只是他們喝水的姿勢是用手捧著餂水的。按理來說,這人數少到根本不可能取勝的。因為神不要以色列人有一絲的藉口說:「我們打勝米甸人,是靠我們自己的力量。」當然,若要驕傲,人越少,也越有理由驕傲。人可以自誇自己有天神般的勇敢。人要驕傲、抱怨、絕望,也都可以有讓何的理由可以驕傲、抱怨、絕望。
亞納族是強大的,神趕他們出去,一方面是因為他們驕傲,一方面也是要讓以色列人知道──不是他們做成這事。因為,他們的人比以色列人高大,他們的城也比以色列人的堅固。神天天都給我們這樣的神蹟,讓我們知道得勝不在乎人的智慧,也不在乎馬兵刀槍,乃在乎耶和華(箴二十一31;撒下十七47)。亞伯拉罕對四王,大衛對哥利亞,約拿單對非利士人作戰,都是以少勝多,以小搏大。當然,歷史上也有這樣的事情,例如「馬拉松戰役」,波斯偉大的軍隊竟被希臘擊敗得潰不成軍。重點仍然不在那絕妙的指揮官或精英,而是勝敗全在乎上帝。這些都是叫人不要誇口,叫人依靠上帝聽上帝的話。
九3 你今日當知道,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前面過去,如同烈火要滅絕他們,將他們制伏在你面前,這樣,你就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
誰能在亞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沒有人能站立得住。神的兒女不但能站立得住,而且能夠把他們打敗。因為前面有一烈火──就是耶和華上前把他們通通燒掉了。如同耶利哥城傾倒,都好像是上帝先上前打一場勝戰。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只要守株待兔、坐享其成就好了。每一場戰是上帝去打,每一個步驟也是我們去完成。所以,是神制伏了他們,我們也動手趕出他們。簡而言之,我們是上帝的器皿,我們也在祂的恩典下出力、流汗、流淚、禱告、訓練。從人來看,是我們努力的成果。事實上,我們是被上帝使用來作事,功勞和榮耀都要歸給祂。我們不能說:「這是我的能力。」
九4 耶和華你的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裏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5 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裏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祂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
是上帝的能力加給我們,使我能作這事。但我們不能說:「因為我是義人,所以上帝把能力加給我。」因為,上帝將他們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列王記上》第二十章,以色列王亞哈和亞蘭王便哈達作戰,亞哈根本沒有任何的義,但是便哈達更壞,所以神便叫亞哈王打了一場勝戰。便哈達不知死活,竟說:「以色列人的神是山神,所以他們勝過我們,但在平原與他們打仗,我們必定得勝。」次年便在平原挑戰以色列。這是又把神給激怒,因為祂不只是山神,祂也是海神,平原的神,萬有的神。神就應允亞哈再次得勝。不是因為亞哈的義,而是便哈達的愚蠢和邪惡。今天許多台灣人拜偶像太厲害了,神偶爾給基督徒一次勝利,並不是我們有什麼義,但教會常常就過乾癮──自以為義。我們基督徒與魔鬼的交戰也是這樣,往往我們得勝並不是我們有大信心,但因為魔鬼冒犯神太過,神就使我們得勝。如果我們也繼續堆積我們的惡,有一天神也要對付我們的。
消極的是:這些國民的惡,積極的是:神說話算話,祂既應許了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就一定會實踐祂的諾言。如果我們認為上帝有一個永不改變的約,我們就可以放縱──那就表示我們在這個約之外。越是知道上帝有一個永不改變的約,就越是敬畏祂,保守自己在這個約裡──那就表示你在這個約裡面。
九6 你當知道,耶和華你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7 你當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神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時常悖逆耶和華。
我們不要忘記上帝的恩惠,也不要忘記自己是罪人,曾惹上帝發怒。常常我們很容易忘記自己的惡,卻對別人的惡耿耿於懷、歷久不忘,這恐怕是罪人的缺點。這裡也提醒我們:我們是如何硬著頸項,如何惹神發怒。
九8 你們在何烈山又惹耶和華發怒,他惱怒你們,要滅絕你們。9 我上了山,要領受兩塊石版,就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版,那時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10 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交給我,是神用指頭寫的,版上所寫的是照耶和華在大會的日子,在山上從火中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11 過了四十晝夜,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就是約版)交給我,12 對我說:『你起來,趕快下去,因為你從埃及領出來的百姓已經敗壞了自己,他們快快地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成了偶像。』
這段記載我們曾經看過,之後也會在看到。《申命記》的特點就是重申上帝的命令和恩典和歷史上的事件,也重述以色列人的罪行。求主讓我們看的時候不要覺得囉唆,而是有一個儆醒的心,看到自己就是這個樣子──常常得罪上帝,因此悔改認罪。有的時候,我們會覺得上帝很囉唆。其實,如同母親管教孩子是很囉唆,原因就是因為孩子不聽。但是上帝的話一點也不多餘,只是我們犯的罪行太多了,需要祂不實的提醒和重複,好叫我們能悔改、順服。更重要的,在《新約》,上帝把祂的話藉著聖靈寫在我們的心版上,叫我們能心意更新。這在《舊約》不是沒有;只是《新約》的時候,比較大規模的實現在屬祂的人的身上。
摩西只是上何烈山四十天,他們就忘記了。如果以色列人跟上帝在何烈山底下立的約是婚約──上帝作以色列的丈夫,以色列作上帝的妻子,那以色列就是變心,才四十天就轉向別的男人──另作偶像了。
九13 耶和華又對我說:『我看這百姓是硬著頸項的百姓,14 你且由著我,我要滅絕他們,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使你的後裔比他們成為更大、更強的國。』15 於是我轉身下山,山被火燒著,兩塊約版在我兩手之中。16 我一看見你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神,鑄成了牛犢,快快地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你們的道,17 我就把那兩塊版,從我手中扔下去,在你們眼前摔碎了。18 因你們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我就像從前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19 我因耶和華向你們大發烈怒,要滅絕你們,就甚害怕,但那次耶和華又應允了我。20 耶和華也向亞倫甚是發怒,要滅絕他,那時我又為亞倫祈禱,21 我把那叫你們犯罪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又搗碎磨得很細,以致細如灰塵,我就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
這事記在《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
你是不是一個好牧者、好僕人或一個好組長,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來。當耶和華說:「我要滅絕他們。」你說:「阿門。」你就不是一個好牧者。摩西的優點就在於祂像耶穌一樣,會為百姓祈禱。在這裡或在後面,摩西都為百姓祈求:「求神赦免,塗抹罪過。」再者,難能可貴的是摩西的不自私。當耶和華說:「我要滅絕他們,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使你的後裔比他們成為更大、更強的國。」這是一件很難克服的事,尤其是中國人,總是自私的,希望傳子不傳賢,巴不得自己的後裔繼承大統。
第16節,以色列人在建殿、建壇、建立敬拜制度,動作都非常慢。除非是大衛的時候,大家因聖靈的感動,熱心奉獻。但造一個偶像的時候,他們的動作就很迅速。亞倫在《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第3-4節講的,簡直像神蹟一樣,金耳環一丟到火裡,就出來了一頭牛,快得不得了。
我們也是一樣:要遵守主的話就很慢,要偏離主的道就很快。要服事主的時候,就忘東忘西;但要犯罪的時候,腦筋之靈活,設想之周全,手腳之快速實在無以倫比。
摩西把那兩塊版摔碎了。他的脾氣是很大,從年輕的時候為以色列人出頭,殺了埃及人,就可見真章。但主不斷的斷付,終於成為柔和謙卑。文學家林語堂先生在還沒有信主的時候,他認為摩西所犯的罪比以色列人還大,因為他摔碎了上帝的真蹟──兩塊石版。這是不認識上帝,不認識何為得罪上帝。得罪上帝就是作上帝所禁止的事,或不作上帝所吩咐的事。也就是不遵守上帝的誡命,這是上帝所忿怒的。至於石版,上帝從未說你不可摔碎。英文有句諺語說:「你可以摔碎上帝的石版(break the tables),但你不可摔破上帝的律法(break the Law)。」break the Law,這是很嚴重的事情。摩西並沒有break the Law,所以他並沒有犯什麼錯。
摩西心中的忿怒,應該跟耶穌在聖殿裡推翻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一樣,並非罪惡,是出於義怒──他的怒氣是出自上帝的話。
第18-19節,摩西為百姓俯伏祈禱四十晝夜。整個西乃山的事情:是神先說要與以色列人立約,要他們自潔三天,第三天神頒布十誡,百姓同意,摩西就上山,然後在山上四十晝夜領受『約書』。第四十天,神要摩西下山,因為百姓敗壞了。這「四十晝夜」所代表的:是字面的意義「四十天」,或是指神頒布了一套完全的「約書」,我們不去追究,總之相信《聖經》上的話就對了。這裡因為百姓的背道,神要滅絕他們,摩西就有一個四十晝夜的祈求。同樣是字面上的「四十晝夜」,或一個完整的日期,也不重要。但是摩西顯然是非常愛這群百姓,有基督的心腸,這是上帝之僕人當有的心。
第20節,摩西為又亞倫祈禱,這也很不簡單。亞倫是祭司,應當為百姓祈禱,但他帶頭作惡。也不像一個領袖,百姓怎麼說,他就怎麼做。
第21節是上帝對他們的處罰,但作法叫我們難以明白。在《出埃及記》第三十二章第20節說:「又將他們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磨得粉碎,撒在水面上,叫以色列人喝。」我覺得這是比較有象徵性的意思,就是要人吃喝自己的罪孽,受處罰(林前十一29-31)。總之上帝對以色列人有很大的忿怒,我們也有除惡務淨的想法。但是怎麼樣把今牛犢磨掉,吃喝那個罪惡,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是不是能從心中徹底的拒絕這個罪惡,恨惡這個罪惡。
9:22 你們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又惹耶和華發怒,
《民數記》是以色列人犯罪的記載,《申命記》也常常提到這些令人遺憾的部份。第22節,再次提到以色列人惹怒上帝的罪行,
以色列人在西乃山領受律法,建造會幕,有十一個月又五天。他備拉的事情紀錄在《民數記》第十一章1-3節。在第十章末,講到「以色列人離開西乃山,約櫃在前面為他們找安歇的地方,他們民心振奮,唱著讚美的詩歌跟隨前行,才三天而已,他們就開始發怨言了。」第十一章1-3節,「他們的惡語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使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直燒到營的邊界。百姓向摩西哀求,摩西祈求耶和華,火就熄了,那地方便叫作他備拉,因為耶和華的火燒在他們中間。」我們在看這些經文的時候要小心。在中世紀文藝復興以後,尤其是啟蒙運動的時候,人覺得自己被啟蒙(alight)了,不再蒙眛無知,所以不接受封建和迷信。那時很多人文主義者就譏笑《聖經》,包括《五經》中《民數記》的這一段。他們說:基督徒所信的神跟荷馬所寫的奧林匹斯山(Olympus)的希臘眾神一樣,都是善嫉的、沒有耐性的、既蠢又幼稚的。我們當中有思辯能力(critical mind)的人,是不是也覺得《民數記》第十一章1-3節的神,祂的怒氣真是容易發作,也容易澆息,好像很淺碟子的樣子。這不是神膚淺,乃是我們膚淺。我們如果照著歷史去想,以色列人的出埃及和曠野的經歷,都實在是蒙神太多的威嚴和祝福了;所以這裡不是神太兇,而是他們的罪惡實在是無可推諉。這都是看我們生活中是不是敬畏上帝。我們敬畏上帝,蒙神光照,就希奇神對我們的恩待、寬大、容忍、赦免、智慧的管教了;相反的,沒有信心,衡量來、衡量去,就覺得神實在太小氣、膚淺了。
《聖經》沒有講這群百姓為了什麼理由抱怨上帝。跟第4節以後的可能有關係,但在曠野中行走,要抱怨的話也可以有很多理由。即使是在伊甸園中,若要抱怨,什麼都可以是理由。就像亞當、夏娃犯了罪以後,亞當就抱怨上帝「是你給我的女人不好。」也像很多人玩股票輸了,就抱怨說:「神怎麼不攔阻我?」這都是我們任意妄為,自討苦吃。
他備拉的意思就是焚燒。他們得罪上帝,耶和華的火就燒在他們中間。《詩篇》第七八篇第49-50節,「祂使猛烈的怒氣和憤怒、惱恨、苦難,成了一群降災的使者,臨到他們。祂為自己的怒氣修平了路,將他們交給瘟疫,使他們死亡;」簡單的說就是神的怒氣和憤怒、惱恨、苦難(神被忿怒煎熬的時候),可以成為瘟疫的。我們說「道成肉身」──上帝的道會成為人;上帝的怒會成為瘟疫。這當然是一個形容的說法,有的時候就講:「神的怒氣就差遣降災的使者來。」不過這裡眞的是「成為」瘟疫。
我們也在《聖經》裡[1]看到:「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這是指著施洗約翰講的。這路是指「人悔改,到上帝那裡」的路。這裡上帝「為自己的怒氣修平了路」,按字面來了解,是指上帝要祂的怒氣迅速的、直接的、沒有停頓的直達到人那裡。可是如果我們按以色列的歷史和我們的生活來看的話,怒氣和憤怒、惱恨、苦難也可以是我們心中的苦毒。神會使我們心中的怒氣和憤怒、惱恨、苦毒,成為傷害我們自己的使者。這從一些醫學報告就知道了:易怒的人容易得心臟病;憂鬱的人容易得癌症。我們自己的怒火和苦悶,會叫我們短命。我們的自義和自憐,會傷害我們自己的。這些事情在我們的生活中都是真實的,也都令我們憤憤不平,但是把主當作我們的主宰,我們就凡事交託。
從人間來看,第49-50節,可以是我們自找的。那「猛烈的怒氣和憤怒、惱恨、苦難」,的確是上帝的;但也是人的怒氣和憤怒、惱恨、苦難,就成為傷害我們自己的網羅。百姓發怨言,是上帝的怒火在燒;若說是百姓自找的,更恰當。當然,就神的全能來講,這都是神作的事,我們不可偏頗孰更恰當。不過我們也看到正面的地方──摩西總是那位止息上帝怒氣的僕人,祂叫上帝跟人和好。這豈不是也預表了耶穌的工作──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弗二16)。求主幫助我們,叫我們也成為和好的使者──把福音傳給人。當然作和好的使者,就常常要被人所激怒。這不容易,連摩西也失敗過,我們更要依靠主。
這記載在《出埃及記》第十七章第7節。
這記載在《民數記》第十一章的4-35節。那降災使者的前身就是他們的「貪慾」──他們要吃嗎哪以外的東西。這與他備拉事件可能有關。無論如何,他們的貪慾造成怨聲載道。百姓的抱怨、生氣、哭號、懷疑的聲音達到了耶和華的耳中,所以祂必給你們肉吃。摩西對耶和華說:「這與我同住的百姓,步行的男人有六十萬,你還說:『我要把肉給他們,使他們可以吃一個整月。』難道給他們宰了羊群、牛群,或是把海中所有的魚都聚了來,就夠他們吃嗎?」耶和華對摩西說:「耶和華的膀臂豈是縮短了嗎?現在要看我的話向你應驗不應驗。」然後就有風從耶和華那裏颳起,把鵪鶉由海面颳來,飛散在營邊和營的四圍。他們就拼命的吃,肉在他們牙齒之間尚未嚼爛,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他們。那地方便叫作基博羅哈他瓦,就是貪慾之人的墳墓。不管是名利或富貴或長壽或吃或性,人的慾望都可以到一種貪戀的地步。換眼看這世界,哪一個人、哪一個地方、哪一個時候不是在貪,是不是我們也可以叫地球為基博羅哈他瓦。常常我們什麼都貪,但都貪錯了;我們就是不貪上帝,不喜歡親近神。
9:23 耶和華打發你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說:『你們上去,得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時你們違背了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不信服他,不聽從他的話,24 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
這件事我們在《民數記》第十三章也講過──十個探子報惡信,全體百姓懷疑耶和華,大聲哭號、抱怨,悖逆耶和華。
摩西說:「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這話中有話。摩西什麼時候認識以色列人?從他自己家裡,他就應該認識以色列人。是不是在早期的時候,他四十歲的時候,出去到他弟兄那裏,看他們的重擔(出二11;徒七24),就領教了以色列人的忘恩負義。另外,摩西在八十歲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是不是又比較認識以色列人了。到了一百二十歲,經歷曠野四十年,是不是又更多認識以色列人。甚至我在想,摩西四十歲的那次,被他的弟兄以色列人傷害很大,所以在八十歲神呼召他的時候,他一直拒絕。他拒絕的理由很單純的只是法老不好應付嗎?還是他也想到以色列人不好應付。我們在牧養教會,領人歸主,或小組服事的時候,是不是也有一個認識──這群羊不好帶領。當然很多人會說:「我大有同感。」小心,你就是那個不好帶領的羊。我們不要老是看別人不好,我們自己也是很糟糕,常常悖逆。神牧養我們,真是需要有耶穌這樣柔和謙卑的大牧人。
九25 我因耶和華說要滅絕你們,就在耶和華面前照舊俯伏四十晝夜,26 我祈禱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不要滅絕你的百姓,他們是你的產業,是你用大力救贖的,用大能從埃及領出來的。27 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要想念這百姓的頑梗、邪惡、罪過,免得你領我們出來的那地之人說,耶和華因為不能將這百姓領進他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29 其實他們是你的百姓,你的產業,是你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出來的。』
25-29節,摩西把所有的歷史事件濃縮在一起,他常常就是為了百姓跪在神的面前祈求,因為他們常常惹耶和華忿怒。「俯伏四十晝夜」,主要是講金牛犢事件,但也可以聯貫以後的事。
摩西為百姓祈求,當然也是聖靈給他智慧,叫他知道怎樣為百姓祈求:
第一、「求祢記念祢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要想念這百姓的頑梗、邪惡、罪過。」這裡摩西要神多想想祂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而不要想百姓的頑梗、邪惡、罪過。這就像有的時候弟兄姊妹在婚姻出狀況,想要離婚的時候,有人就會勸:「你多想想他(她)的優點,少想他(她)的缺點。」有的時候,因對方的缺點也不是那麼深惡痛絶,也就作罷了。摩西的禱告是不是多餘的?能夠不思想、不記得嗎?當他們天天都把他們的惡言惡狀擺在你眼前,如同你的丈夫天天都把淫婦帶回家來,你的妻子天天都把姦夫帶回家來,你連不去看、不去聽都很難,更何況不去想。不看、不聽、不想,唯一的方法就是上帝死了,眼不見為淨。也眞的是上帝死了──耶穌在十字架上獻了挽回祭、贖罪祭,這個罪惡才能挽回了過來。這裡當然是非常真實的禱告,也是我們要作的禱告。但希望這禱告不是個口頭禪,而是在神的面前,我們天天時時刻刻、誠誠實實的禱告:「求祢不要想我的罪。」理由:第一個,祢想到我的罪惡,我就必死了。第二個,我的罪實在太多了。第三個,不是提醒上帝,而是提醒我們自己:我們是罪大惡極之人,我們需要上帝的赦免。
求上帝少想負面的事,多想正面的事,像在《創世記》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時候。《何西阿書》也有類似的情形,上帝想到祂與以色列人的關係,在幼年的時候,初戀的時候(何二15,十一1),祂跟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時候,有多麼的好。《創世記》講到上帝跟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戀愛,也不是那樣的順利。亞伯拉罕也曾經是兩次說謊,也曾經抱怨過,不過比較起來,亞伯拉罕所活出來的信心和敬畏,的確是比較多的。以撒呢?他也說謊,個性也比較懦弱。至於雅各,他與上帝之間的摔跤、討價還價更是多。甚至用上帝的名來欺騙以撒(創二十七20),就連他第一次的禱告也是交易式的。任何一個人在上帝面前都沒有誇口的。有的時候,有些人所顯出來的良善是比較多的,那也是上帝的恩典。我們相信上帝會給夠用的恩典,我們就是把榮耀歸給祂,我們就是承認我們更多的需要祂。但是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時候,上帝比較多強調祂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應許。而以色列人在曠野這裡,已是上帝對應許的實現,實現了又拒絕,就更顯出他們的頑梗。不管怎樣,求神記念祂的約,忘記我們的罪惡。《彌迦書》第七章18-19節,「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神不會忘記,但就耶穌的寶血塗抹我們的罪惡過犯而言,神就不在記念了。
第二、「免得你領我們出來的那地之人說,耶和華因為不能將這百姓領進他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這也是一個激強法。一方面要想到這些人是祢所揀選的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子孫,是你所愛之人的後裔。另一方面祢的名字不要受污辱──不要迦南人說:「祢無能,治軍無力,不能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
[1] 太三3「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可一3「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路三4「正如先知以賽亞書上所記的話,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預備主的道,修直他的路!』」約一23「他說:『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修直主的道路。」』」賽四十3「有人聲喊著說,在曠野預備耶和華的路(或譯作: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當預備耶和華的路),在沙漠地修平我們神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