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我們要進入《申命記》很重要的一個部份──律法;也要了解律法和福音的關係──這在《以弗所書》有很清楚的教導。
四1 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這句話我們耳熟能詳了。神不僅頒布律例典章,還教導我們,使我們明白,能夠遵行,以致存活。我們也看到很多人因為不遵行的,就死在曠野了。現在能夠遵行,就能夠進去應許之地,承受為業了。如果我們只看到這些,就不對了。如同我們認為:神給我們律法的目的是叫我們遵行;律法的功能是叫我們知道有一個正確的規範可以行;律法的作用是叫我們循規蹈矩,成為好人;律法的結果就是叫我們因為遵行而可以存活。這些都錯了。我們要打破這樣的觀念。
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第20節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律法沒有叫我們知道善,反而叫我們知道罪惡;知罪以後就是犯罪,就是保羅在第七章第4-5節說的:「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第7-13節,「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裏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律法不是讓我們知道我們是罪人而已,律法讓我們知道罪惡,且教導我們犯罪。不是律法不好,而是因為人墮落了,就被罪惡藉著律法引誘我們去犯罪。
《加拉太書》第三章第21-22節,「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可是,不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律法都叫人死亡。原先神在設立律法時,也有祂的良法美意,目的是要叫人循律蹈法,能活得好,得以生存。法律,最起碼是希望在社會上有一個規範,讓人類能夠生活得好一點(如果我們能定義那個「好」的話)。問題不是律法不好,而是人墮落到一個地步,人會知法犯法。法律所有的規定只是叫他更巧妙的去犯法。
《哥林多後書》三章6節,「那字句是叫人死,聖靈(或靈)是叫人活。」因此我們在看《聖經》裡這些話的時候,千萬不要犯這個錯誤──守律法稱義。不要以為我好好讀經,好好禱告,謹守十誡──沒有別的神,不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妄稱耶和華我神的名,守安息日,孝順父母,不殺人,不姦淫,不偷盜,不作假見證陷害人,不貪戀人的房屋和妻子,這樣我就是一個好人,就會活得很好;我守這些律法,守得夠長,我就可以得到永生了。這是一般人的通病,但這是最大的錯誤。律法的頒定不是叫我們去遵行而得生;相反的是我們先白白得到上帝的恩典和聖靈來的能力,才能遵行。差別是「上天堂」和「下地獄」之差。你越想要行律法,就必定走入《加拉太書》和《羅馬書》講的:越想要遵行,就越掉入地獄。這是一種,靠自己的肉體、行為稱義。你必須是憑著信心,靠著恩典,聖靈幫助你,你循規蹈矩,作孝順的兒女……,才會有效,才是討主喜悅的事情。
我們是靠什麼活著?照《申命記》第四章第1節,「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但是我們在《加拉太書》第二章第20節就看到,「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我們能作任何的事是憑著信心,也就是接受上帝給我們的恩典和能力去遵行律法。靠著自己的意願和能力去遵行,就只會越來越犯法;你不犯法,也會驕傲。所以,不要想憑著自己的意志、能力、肉體去守律法,不管是十誡或登山寶訓,不管是傳福音或孝順父母,怎要看到一件事──你不能夠。基督教把人的自尊新作最大的打擊,也只有在這種最大的打擊之下,看到自己的無助、無能、無力,和上帝給我們的恩典,去倚靠祂,我們才能夠得救。
有人說:「康牧師,你這是靈意解經。《舊約》的時候是憑律法遵行得救,《新約》的時候才是憑信心得救。」這是錯誤的認知。無論是《舊約》或《新約》,我們都看到:人到上帝那裡,從來都不是憑著行律法,而是憑著信心。第一個有信心的人是亞伯。亞伯拉罕也是因信稱義的,保羅就一直用他作例子。甚至在這裡也是一樣,以色列人沒有律法的時候,就被上帝拯救出埃及了。不是律法拯救他們,而是上帝給他們力量、嗎哪、水,再給他們律法,他們才能夠遵行。我們沒有因信就廢掉律法,反到因信就堅固了律法(羅三31)。就是我們謙謙卑卑的靠著上帝的力量,以祂的信實為糧,遵行上帝的話,讓我們生活,而且生活得更好。
因信稱義,因信成聖,因信得生命,因信成為神的兒女,因信得產業。信心叫我們會有好行為;好行為的基本是信靠上帝的恩典。《箴言》第三章第5-6節,「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所以我們遵守律法是因著先領受上帝的恩典,我們就可以存活,就可以承受那個產業(加三18、29)。
四2 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就是不要自作聰明,把上帝的福音打折扣,或多加點律法。把神的話刪減,就是異端,叫人不能得救,這一點我們比較熟悉;但把神的話給加添了,也是一樣的危險,這一點常常我們就忽視了。例如:耶穌是童女懷孕所生的,不可以去掉,去掉就是「不信派」、「新派」。耶穌是從死裡復活的,把這刪掉,我們也能很警覺的知道這是錯誤。但是加添呢?常常我們就不自覺的犯了這錯。因此,很多牧者和教會就在加添中墮落了,這是我們需要反省。不是讀《聖經》、禱告、十一奉獻才能得救;得救唯一的途徑是信靠耶穌基督。耶穌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不管是多壞的人,只要信耶穌就可以得救。很多牧師就擔心了,這樣子弟兄姊妹就不讀經、不禱告、也不十一奉獻了;所以,就在得救的條件上加添了一些條文──要多讀經、多禱告、多行善……才能得救。這樣牧師就要下地獄。
在《使徒行傳》裡,很多人就說:「我們除了信耶穌以外,在加一點受割禮吧。」受割禮,就是行律法,保羅就跟他們有劇烈的爭論。這今天在教會裡很多。有的時候就眞的是一些好意,但這好意可以把他自己和別人帶到地獄裡去。例如:現在教會常常要求想受洗的人要先上受洗班。如果他的講法是「你沒有上受洗班,你就不能受洗作基督徒。」「你沒有十一奉獻的,就不能上天堂。」「沒有說方言的,就不能得救。」那說這話的人就不是基督徒,且要下地獄的。因為他羞辱了耶穌基督的寶血。所以,我們切要記住:不管你有怎麼樣的好意,你不可以使人有一絲一毫的觀念──「我要作到這個,才能得救。」我們的得救,完完全全是耶穌基督的寶血──這就是因信稱義。因此,我覺得:因信稱義是最重要的教義,甚至是唯一的教義。
當然,我們絕對是要人善良、奉獻、有好行為……,但這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得救的結果。在教會兩千年的歷史中,最常犯的錯誤就是這個,這是生死的問題。我們非常我懂我們要做好人,要守律法,所以我們就認為:我們多守了、多行了,神就多喜悅了。尤其是非常嚴厲、愛主的弟兄姊妹,最容易在這事上犯罪。事實上,我們的得救和得勝都是靠上帝的恩典。因此,當我們看到《申命記》很多很嚴厲的話,要我們這樣、那樣的時候,要記得這都是在恩典之下作的。
四3 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
這件事記載在《民數記》第二十五章,摩押人用詭計誘惑以色列人與摩押地的女子行淫,跪拜她們的神──巴力毗珥,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用瘟疫殺死了他們兩萬四千人。直到祭司非尼哈殺了與米甸女子行淫的首領心利和那女子以後,瘟疫才止息了。這件事情,上帝提醒我們不要拜偶像。其實信靠上帝就是單單依靠上帝,祂是我們唯一的神,我們不崇拜任何偶像──包括馬祖、關公、金錢、權力、自己的德行和靈命。上帝讓我們有好的德行、知識、靈命,我們感謝主。但這不是我們崇拜的對象;這只是上帝給我們的恩典。
四4 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把第4節跟第1節連在一起看,第4節就是第1節的基礎──專心信靠神的人,就可以活。我們信了主得到力量,遵行神的話,就可以存活。信在先,行在後。
四5 我照著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保羅在《羅馬書》第十章第5-10節,「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利十八5)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裏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裏上來。)』」(申三十12-13)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裏,在你心裏(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並不是摩西與保羅的話有所衝突;而是保羅照猶太教的觀點,引一句摩西的話,來駁斥猶太教的錯誤。摩西與保羅與耶穌的話都是一致的,他們同樣是聖靈默示的。不管是摩西或保羅或耶穌的話,只要我們不是憑著恩典、信心去領受,都可以把它教條化、律法化。猶太教就認為遵守律法就可以稱義,就可以活著;但保羅說:如果你要用行律法來稱義、得救,那你要作的事就是上天、下地把耶穌帶來。這不是科學上的困難,而是人在道德、學問、靈性……各方面都已經墮落了,怎麼可能徹底的遵行律法?人若要靠自己得救,就要徹底的遵行律法──也就是要有本事上到天上,把耶穌領下來;或下到陰間,使耶穌從死裡復活。如果能夠的話,就能行出律法的義、行為的義;如果作不到的話,人就不可以靠自己得救。事實上,這兩點我們分毫也作不到;也作不到任何律法上的要求。最多,我們只能達到外表的善,但內心沒有謙卑、信靠上帝的心,也只是更多的下地獄而已。所以,我們需要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贖罪──祂為我們死了,埋葬了,且從死裡復活,叫救恩得以完全。《約翰福音》第八章第24節,耶穌說:「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我們是死在罪惡過犯中的,需要上帝用這麼奇妙的方法來拯救我們。
四6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7 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
是憑著信心和上帝的恩典。如同上帝當時已經給以色列人恩典來行律法。
什麼是智慧的人?一般我們都會說:智慧的人就是天才無論是科學上像愛因斯坦,或文學上像李白的這些天才,都是聰明。很少有人會認為:我們在萬民面前謹守遵行上帝的話,這就叫智慧聰明。不但沒有人會這樣想,甚至我們在中小學的時候,都會覺得那些在學校裡謹守遵行校規的學生就是書呆子、傻瓜、笨蛋。我們不會說:「謹守遵行律法的是聰明。」但我們會稱讚:「某某人是智慧型的罪犯,他真是聰明,可以不動聲色的偷龍轉鳳,很輕易地就把三十三億轉入自己的口袋去了。」
我要說:如果你單單照著字句遵行,那可能是書呆子讀死書,不知變通,就像趙括只會紙上談兵[1],真上戰場則兵敗如山倒。我們不讀死書,乃要靈活應用。因此,在謹守遵行上帝話時,不是按著肉體去遵行,而是有敬畏的心,憑著信心,謙卑地領受上帝話和聖靈去遵行,這才叫作智慧聰明。遵行的結果:在短期之內,世人和我們自己都看我們是愚笨的;但在永生裡,我們卻是最有智慧聰明的。我們不肯持守到底,就是兩面不討好;可是這種基督徒是最多的,也是呆笨的、有小聰明的、不肯忍耐到底的基督徒。我們並不是像機械一樣,一板一眼的;我們是從心中被聖靈感動,知道上帝的愛,被祂恩待,去謹守遵行的。
的確,我們在遵行的時候,看不出來有什麼好處,甚至別人也都在笑我們。但是我們越謹守遵行,就越熟練。這就是《加拉太書》第三章第24-25節講的,「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不管在得救前、得救後,我們都不廢掉律法。即使我們得到了基督,我們還是需要律法操練我們,讓我們越來越操練的熟悉,在每件事情上因著信心,因著上帝的恩典,就應用得合宜。這並不是在師傅手下死板的訓練,而是因著聖靈,我們就謙卑的來學習。這也就是我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
可能萬民剛開始不會覺得我們是智慧的;但久而久之,他們會看到的。這在教會歷史上的見證有太多了。包括初代教會的基督徒,連最強盛的羅馬人,何嘗覺得基督徒最有聰明和能力,不都譏笑嗎?可是有一天,羅馬帝國被打敗了,那十字架卻變成了最大的榮耀。看英國、美國那一小群信靠、敬畏上帝的人,最後就翻天覆地、登峰造極了。當然在他們得到聰明、智慧、財富的時候,也常常驕傲,遠離了上帝,就又失去了智慧聰明了。
智慧聰明跟謹守遵行是有一些實際上的差距,但是真認識上帝的人就知道這真是上帝的智慧。《箴言》第九章第10節,「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智慧聰明就是敬畏神、認識神,當然也包括要謹守遵行祂所說的話。
這話我們聽來覺得奇怪,因為以色列何曾是大國?從人的眼光來看,以色列不是大國;如同敬畏上帝的人,不會被稱為聰明智慧。但從神的眼光來看是相反的。例如:耶穌看壽數的增加為小事,祂說:「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太六27)從人來看,使壽數增加,使皺紋減少,這都是最大的事。還有一件事情,人最怕被批評論斷。保羅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林前四3)一個世人最看重的肉體、生命、名譽,基督徒都要看得很小、不重要;我們看為珍珠、寶貝、最重要的,是認識上帝、認識耶穌。
大小也是一樣。亞述、巴比倫不大嗎?我們不是爭千秋,而是爭永恆──在永恆裡、在上帝裡有沒有份量。以色列從頭到尾都不是一個大國;如同基督教從來都不希罕或追求他在這世上是不是一個最大的宗教或力量。很多基督徒希望基督教在政治、經濟上更有力量。很多有專業知識的基督徒想要抓住這些力量,但是你怎麼可以不去依靠上帝,而靠自己的一點專業,就想跟這世界較量呢?這不僅被上帝笑,也被其他的專業人員笑。大小、長短、價值,都是要看你有沒有信靠上帝。你信靠上帝,一杯水都比千萬的金銀有價值。
「有神與他們相近」,這就是智慧。打個譬如:一個花花公子如果厲害的話,會叫女人自動親近他;一個生意人如果有生意頭腦的話,會叫顧客自動上門。從這樣來看,好像講得通。同樣的,在世上有些人就是能夠讓平安、快樂進來心中;有些人就是能夠讓神來親近他。但是我們非常清楚的知道,不是我們有什麼好處能使上帝來親近我們,而是上帝主動的來親近我們。但是當我們在蒙恩典以後,我們會更加的親近上帝,好叫上帝親近我們。這裡的智慧,其實就是有上帝的恩典。因為上帝親近我們,我們才能夠得到這一切的祝福。
神離我們多遠?《使徒行傳》第十七章第27節,保羅對雅典的異教徒說:「其實祂離我們各人不遠。」《詩篇》第一三十九篇第7-8節:「我往哪裏去躲避祢的靈?我往哪裏逃,躲避祢的面?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裏;我若在陰間下榻,祢也在那裏。」《耶利米書》第二十三章第23-24節,「耶和華說:「我豈為近處的神呢?不也為遠處的神嗎?」耶和華說:「人豈能在隱密處藏身,使我看不見他呢?」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上帝無所不在。如果,上帝的親近是人的智慧,那每個人都有智慧。這跟神的同在一樣──神的親近要對我們有益,必須是在祂恩典下渴慕祂的靈、渴慕祂的十字架。從物質來講,上帝離我們不遠,就在我們每一個人的身邊。從今生的肉體來看,上帝好像跟以色列人比較親近。從以色列人中來看,上帝好像跟祭司和利未人比較親近。《民數記》第十六章第5、9節,摩西對可拉和他一黨的人說:「到了早晨,耶和華必指示誰是屬他的,誰是聖潔的,就叫誰親近他;他所揀選的是誰,必叫誰親近他。」「以色列的神從以色列會中將你們分別出來,使你們親近他,辦耶和華帳幕的事,並站在會眾面前替他們當差;」因為祭司和利未人比較親近會幕,而上帝就在那裡。我們要說:這些都是預表式的,神也不是在會幕裡,或約櫃上;神不是比較偏待以色列人或祭司。
從屬靈的來看,《詩篇》第三十四篇第18節,「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神親近傷心的人,但他必須是會呼求祂的人。有些人越傷心,越抱怨,神也越遠離。《詩篇》第一四五篇第18節,「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重點在誠心,信心。《雅各書》第四章第8節,「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神施恩,神揀選,神親近我們,我們才能親近祂。從人這邊來看,很多時候是我們人主動的。我們當然知道這主動也是來是神的恩典,使我們願意親近祂,包括有聖潔的行為,不心懷二意。很多人在呼求神的時候,都在腳踏兩條船──一邊親近神,一邊求神醫治我的癌症,解決我的婚姻,幫助我的學業。這不是親近神。親近神是一切都置之度外,只要神,不要其他的。只有在這種情形下,神才有可能祝福你的各樣東西。《耶利米書》第三十章第21節,「我要使他就近我,他也要親近我;不然,誰有膽量親近我呢?這是耶和華說的。」親近神是上帝的恩典。神揀選、神恩待,我們就會願意親近祂。
總之,當人願意憑著信心,因著聖靈的光照,因著神的恩典知道神話語的寶貴,而不是死板,不用大腦,不用信心的去謹守遵行,就是智慧聰明。一個有上帝親近的人,會去求告上帝的人,就是有福的人,智慧的人。當神先親近我們,我們才能求告祂;我們越求告祂,祂就越與我們親近。這是一個來自上帝的善性循環。
四8 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
我們看過很多這類的故事,包括童話故事會說到:「父親要送什麼給兒女最好呢?」當然,我們作兒女的最希望的就是很大筆的金錢。但是很多的故事會說:錢並不好;要給兒女優良的品行、勤奮的習慣,或好書,才是最好的。這類仁義道德的話是對的,但包括儒家、新儒家、康德,碰到威迫利誘,都容易成為虛偽的說教。從我們中國和西方過去的兩千年的歷史來看,都是如此,只是製造更多的偽善之輩。
我們基督徒也是這樣,包括《詩篇》第十九篇第10節,「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第一一九篇,第72節,「你口中的訓言(或譯:律法)與我有益,勝於千萬的金銀。」第103節,「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第127節,「所以,我愛你的命令勝於金子,更勝於精金。」眞的嗎?如果有一本《聖經》和四十億在你面前讓你選,恐怕你選擇的是四十億,而不是《聖經》。當然不是說《聖經》就等於上帝的話,而是因著聖靈,因著神的恩典,因著信心,我們就把《聖經》當作上帝的話,那它的價值就超過四十億了。因為那裡面有永生、生命之道,有一切的智慧。我們求神幫助我們有這樣的看見。
我覺得:多數的人就我們自己的肉體、腦袋和口裡所信的,我們對上帝的寶貝,恐怕眞的很少。但是若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就是那一點點芥菜子大的信心或對上帝的珍惜,都足以叫我們得救。想想這些世俗的人所最以為真寶的,一般不是錢,就是健康,或有說學問、權力、愛情……。但是一個蒙恩得救的人,就像《詩篇》一一九篇講的,上帝跟我們親近,讓我們願意渴慕祂,和渴慕遵行祂的律例典章,這就是最大的福分,比什麼都寶貴。希望我們靠著聖靈在生活中這樣行。
四9 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從這裡來看,上帝給我們最寶貴的傳家之寶是上帝的律法。我們講過:上帝的律法若真要成為寶貝,是要憑著信心知道這是上帝的恩典,也憑著上帝的恩典去領受,而不是憑著肉體去遵行這些話。
這裡一方面講到「上帝律法的寶貴」,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叫我們「一定要記得在西乃山,神頒布律法的那一幕」,也就是不要忘記上帝的恩典,包括你從埃及被拯救。在這一切基礎上,不忘記上帝的話,不斷的保守你的心靈,免得你忘記上帝的恩典。所以,重點不是:你要保守神的恩典──律法,能不斷的傳下去。從我們這邊來看,保守我們的心靈是最重要的。否則,再寶貴的律法,我們都不知珍惜。《箴言》第四章第23節,「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譯: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馬太福音》第十五章第18節,耶穌說:「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裏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當然我們的心能夠好,也是從上帝的恩典和上帝的律法而來。
「謹慎」,表示我們容易「忽略」。「殷勤」,表示我們容易「懶惰」。「保守」,表示我們容易「失去」。我們什麼都守得住,到我們容易失去我們的心。甚至科技發達一點,青春、美貌都可以守得住。但是,我們常常在賺到這一切的時候,我們就已經先失去了我們的心。失去了心,就等於什麼都失去了。《詩篇》第一○六篇第13節,「等不多時,他們就忘了他的作為,不仰望祂的指教;」如果不是聖靈的工作,不是憑著信心,不是天天仰望神的恩典;就算憑著人的耳提面命,天天提醒,我們都會忘記,或不放在心上。自己都會忘記,何況要讓兒女記得呢?要讓兒女記得:《詩篇》第七八篇第4-7節,我們不將這些事向他們的子孫隱瞞,要將耶和華的美德和他的能力,並他奇妙的作為,述說給後代聽。因為,他在雅各中立法度,在以色列中設律法;是他吩咐我們祖宗要傳給子孫的,使將要生的後代子孫可以曉得;他們也要起來告訴他們的子孫,好叫他們仰望神,不忘記神的作為,惟要守他的命令。」仰望神,就是信靠上帝。《提摩太後書》第二章第2節,保羅對提摩太說:「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這裡也講到信仰要一代一代的承傳下去。這容易,也是最危險的,就是只傳下「字句、規條和形式」,沒有傳下那「信仰」。因為信仰是不能傳承的;能傳承的就只是字句,字句就包含了信仰的內容。如同其他的良善一樣,字句傳下去是要靠聖靈的工作,才能使信仰永遠的烙在人的心中。我們的禱告、教導、講道、言教、身教,都是憑著聖靈的。他們能不能夠領受?我們不知道,但我們盡力而為,希望他們能夠領受。有的時候是不容易領受,包括我們自己也是一樣──我們容易忘記上帝的恩典、上帝的律法,或忘記自己的本相。若連我們自己都忘記了,又如何傳給身邊的人或我們的子孫呢?所以,要保守我們的心。
四10 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
「你」,不是指摩西;而是把整體的以色列人集合成一個人格(cooperative personality),好像一個人一樣。這也代表一個意義──一個失落,就整體失落了;一個聽到,就全體得到了。就失落來講,像亞干。就得到來講,像基督。一個人順服,就影響到大家。因此,教會要有一個整體的觀念,大家聚集一起在神的面前領受上帝的恩典,敬拜上帝。「教會」希臘文的意思,就是聚集的人。
那一天是《出埃及記》第十九章第16節[2],和第二十章18-21節[3],就是在西乃山底下。他們聽見的很有限,在《申命記》和《出埃及記》都記載得不大清楚,隱隱約約的好像是一些雷聲和角聲,叫他們很害怕。詳細的字句是摩西上到山上才領受的。既然摩西與眾百姓算為一體,摩西領受了,就等於眾以色列人都領受了。而在那一天,他們印象特別深刻的就是懼怕。懼怕就是敬畏。他們知道如果不遵行是多麼的可怕。神恩威並施──恩典,是神帶他們出埃及,給他們水喝和嗎哪、鵪鶉吃,消滅他們的仇敵埃及人(出十四)和亞瑪利人(出十七);威嚴,是西乃山非常可怕,遍山地動山搖,有雷轟、閃電、密雲、冒煙,並且角聲甚大,還有火焰。我們當然是建立在恩典下,學習順服。但是人往往是這兩個都需要,需要恩典的滋潤,也需要刑罰的威脅。但我們希望生活中我們越來越不需要這些威迫,最終,我們只要單單有上帝在我們心中,我們就信靠遵行祂的話。
神要我們記得這日子,這日子是大而可畏的日子。神要我們學習敬畏祂。但是希望我們不是因為將有的刑罰而懼怕祂。《約翰壹書》第四章第16-18節說:「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他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我們基督徒對上帝的懼怕,不是因害怕上帝處罰我們。因為耶穌已經替我們承受了一切的刑罰,再沒有任何的刑罰。對我們信靠主的人而言,沒有刑罰,而是一種有益的管教。我們也不怕任何的損失,因為我們已經沒有損失了,上帝要給我們的是永不失落的。
但是在今生和肉體上,我們對上帝和損失多多少少會有懼怕。往往我們是因為神管教了我們,或我們有些損失,我們才會有一些警惕。在我們罪惡的肉體沒有銷毀滅亡之前,我們總還有點怕損失,這也不是全壞,但我們總希望我們對上帝的敬畏越來越單純──是因為祂偉大的、不變的愛,叫我們敬畏祂。路德說:「屬血氣的人不懂得怕神。」這話是真實的。因為屬靈的人看到上帝的威嚴、慈愛、智慧、偉大,就有一種單單因著祂而有的敬畏和遵行;不是因自己的得失。
《舊約》的時候,聖靈的工作沒有那麼的深入,以色列人的信心也沒有那麼的大。所以他們對上帝的敬畏,並沒有發自內心;只是寫在石板上的字句和外在的威脅。對多數的以色列人而言,這種敬畏是忘得很快的,即使是那麼多的雷轟、閃電、密雲,那麼多的火、煙、角聲,那麼的恐怖,他們還是等不多時就忘記了。今天也是一樣,照著我們的肉體要來跟隨上帝是過一下就忘記了。不管在感動中我們立志跟隨祂,或在害怕中我們說不敢離棄祢,我們還是很快的忘記了。希望聖靈幫助我們,使我們能夠越來越深入的記得。
四11 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12 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象。13 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14 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這裡很強調只聽見聲音,沒有看見形象。就以色列人剛剛開始,民智未開的時候,神沒有顯現祂的形象,目的就在不要人作偶像。《約翰福音》第四章第24節,「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理拜他。」不是用一個形象拜祂。因為神是沒有形象的,包括肉身的形象,因為祂是靈。
《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0節,「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第十四章第9節,耶穌對腓力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嗎?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我們看到耶穌就是看到神,包括祂的肉身的部份。但是《聖經》在講形像的時候,通常是只能力、慈愛、智慧……。例如:《腓立比書》第六章第6節,「耶穌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第7節,「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象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以弗所書》第四章第24節,「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耶穌本有神的形象和我們有神的形象,都是指神的能力、慈愛、智慧……。神是給了我們一個肉體的形象;但我們不要用物質的形象來想上帝。因為祂是靈,是看不見的。所以,不要用任何有形的東西來代替上帝。
重要的是聽見祂的話。但話也不可當作一個偶像。因為字句叫人死,那一字一句我們遵行,但更重要的是聖靈讓我們抓住字句的精意。
這裡用「約」來形容神的話。你們要遵行律法,在《出埃及記》第二十四章第1-8節[4],就是「立約」。在西乃山底下,上帝是在頒布律法,上帝也是在跟以色列人求婚:「你作我的妻子。」這約如同「婚約」一般。當然在《出埃及記》、《申命記》都沒有這麼講,而是說:「你作我的子民,我作你的神。」但是,在《新約》和《先知書》,尤其是《以西結書》、《何西阿書》就有說:「你作我的妻子,我作你的丈夫。」這些都是形容的說法。意思是:上帝要以色列人單單的信靠祂,像妻子單單的對丈夫忠貞一樣;上帝也把這恩典給單單跟隨祂的人,這就是「約」。
在《出埃及記》第二十四章第1-8節的「約」,是一個「撒血的約」──就是你違背了,就要死;但這約也有上帝的恩典──就是上帝的應許。這約就等於是律法,要我們去遵行。我們要先說:不是《舊約》和《新約》,或摩西和保羅有衝突;而是單從猶太化的律法來看,律法是違背福音了。《加拉太書》第三章第11-12節,「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如果照著律法來看,不是因著信心,而是憑著肉體去遵行。若能行得完全,就必因此活著。而我們也知道遵行的結果一定是死,因為憑著我們自己的努力,我們沒有辦法遵行;一定要有恩典和聖靈,我們才能遵行。在這裡,《申命記》第四章講:以色列人可以遵行。這是因為他們已經先蒙了恩典──出埃及、得嗎哪、水……,所以只要他們有信心,就可以遵行得了這個約,而得那個地方為業。
四15 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象。16 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男像、女像,17 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18 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19 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
偶像有很多。最初淺的,像以色列人拜的金牛犢,像今天市井小民所拜的媽祖、關公……,這些偶像還算容易察覺,除去就好了;較隱藏的,像學問、金錢、權力……,這些偶像比較不容易察覺的,更危險,更難對付。今天神造日、月、星、天上的萬象,絕不是要我們去敬拜它的。神造這些的目的是什麼?
《創世記》第一章第14-15節,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簡單的說,就是定時節。無論在農業社會或畜牧社會,時間、節期都是我們作事的指標。
《詩篇》第八篇第3-4節,「我觀看祢指頭所造的天,並祢所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甚麼,祢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祢竟眷顧他!」看到天和月亮星宿,叫我們謙卑,知道我們是蒙福的、被眷顧的。
《民數記》第二十四章第17節,「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必打破摩押的四角,毀壞擾亂之子。」《馬太福音》第二章第1-2節,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裏?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星是神執掌人間的一個預兆。
《創世記》第二十二章第17節,「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用星來形容上帝的祝福──多。
星星的確有預兆的作用。像耶穌降生的時候,東方博士就是被星所引導。就現代的科學來看,星對身體和氣候是有所影響;但是對命運的影響並沒有證實,而且《聖經》也禁止我們作這些事。《以賽亞書》第四十七章第13-14節,「你籌劃太多,以致疲倦。讓那些觀天象的、看星宿的,在月朔說預言的,都站起來,救你脫離所要臨到你的事。他們要像碎秸被火焚燒,不能救自己脫離火焰之力;這火並非可烤的炭火,也不是可以坐在其前的火。」《耶利米書》第十九章第11-13節,「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要照樣打碎這民和這城,正如人打碎窯匠的瓦器,以致不能再囫圇;並且人要在陀斐特葬埋屍首,甚至無處可葬。耶和華說,我必向這地方和其中的居民如此行,使這城與陀斐特一樣。耶路撒冷的房屋和猶大君王的宮殿是已經被玷污的,就是他們在其上向天上的萬象燒香,向別神澆奠祭的宮殿房屋,都必與陀斐特一樣。」《西番雅書》第一章第5-7節,「與那些在房頂上敬拜天上萬象的,並那些敬拜耶和華指著他起誓;又指著瑪勒堪起誓的,與那些轉去不跟從耶和華的,和不尋求耶和華,也不訪問祂的;你要在主耶和華面前靜默無聲,因為耶和華的日子快到。耶和華已經預備祭物,將祂的客分別為聖。」《列王記下》第十七章第16-17節,「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都說:不可拜這些日、月、星辰,和天上的萬象。我們敬畏上帝,可以去研究這些天文學。但是,當這些美麗的日、月、星辰,和天上的萬象附上一層宗教色彩的時候,就會讓人對它的研究和欣賞越過了界。例如:現在很多基督徒隨從世界的潮流,說星座(天蠍座……)、談命運,這是得罪上帝的。我們可以對日、月、星辰、萬象有所欣賞、喜悅和感恩,但切切不可對這些仿間的星座命運之說著迷。
四20 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像今日一樣。
「鐵爐」,是指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我們是耶和華的產業。
《詩篇》第十六章第5節,「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意思是:祂是我的。祂的一切豐富,都成為我的好處。祂的智慧、慈愛、憐憫、恩待、能力,都是我的,祂把這些白白的賜給我們。因此我們是蒙福的。
上帝既是我們的產業,祂就把一切的恩典給我們,要求我們也成為祂的產業。
第一、消極的:
我們不是任何人的。《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第23節,「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所以我們不能效忠於別人;我們的生命只能給上帝,只能聽從祂的話。當然相對的,我們要對國家、父母、配偶效忠,但這都是建立在對上帝絕對的效忠。
也不可以給別人。《何西阿書》第十章第1-2節,「以色列是茂盛的葡萄樹,結果繁多。果子越多,就越增添祭壇;地土越肥美,就越造美麗的柱像。他們心懷二意,現今要定為有罪。耶和華必拆毀他們的祭壇,毀壞他們的柱像。」我們蒙神的恩典而得豐富,不可把這豐富獻給偶像,也不可把這榮耀歸給偶像。
第二、積極的:我們是祂的產業,我們對祂效忠,我們就要結果子,有豐富的收成。《以賽亞書》第五章第7節說:「萬軍之耶和華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祂所喜愛的樹就是猶大人。」以色列就是上帝的葡萄園,要結出很多甜的果子。但是,當他蒙神的恩典(賽二十七3:時刻澆灌;晝夜看守)卻結出酸澀的野葡萄來,難免受神的管教,交在仇敵的手中,成為荒涼。《舊約》[5]、《新約》[6]都說,當這產業(property)沒有當得的利潤(profit),就要被廢掉。
四21 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起誓必不容我過約但河,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22 我只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但河;但你們必過去得那美地。
我不知道摩西有沒有一點抱怨。但從這裡來看,我想難過是不可避免的。我們說過:我們是一體的,彼此會互相影響的,但我們希望這影響是好的。《希伯來書》第十三章第17節,「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致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第7節,「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摩西的結局有一點悽慘,祂死在這裡,沒能進去流奶與蜜之地;當然從永恆來講,祂是得救了。希望我們與我們的牧人是能互相幫助的,千萬不要害我們的牧人進不了美地。
四23 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神所禁止你作的偶像,24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
摩西一再的提醒百姓:千千萬萬不要有其他的偶像,也不要去敬拜它。因為,神是烈火,是忌邪的。這都是形容的說法──當你把祂所恩賜的產業獻給別神時,祂會忌妒和生氣。當然,這一切都是為了我們的好處。後來,我們也看到以色列人還是忘記了神,作了偶像。以致神忿怒的烈火要燒滅他們。他們若不悔改,結局就是焚燒。
四25 你們在那地住久了,生子生孫,就雕刻偶像,彷彿甚麼形象,敗壞自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
人為什麼會忘記上帝呢?人為什麼會墮落呢?人為什麼會遠離神呢?當然,有的時候是在曠野,等不多時就忘記了。因為他們仍是屬肉體、屬血氣的,神的話沒有在他們心中生根,他們又不肯走十字架的窄路,於是等不多時就忘記了神和神的一切恩典。但是,他們進入了「那地」──應許之地、迦南美地、流奶與蜜之地,蒙神的祝福,子孫滿堂了,好像也沒有更記得神。他們就雕刻偶像,得罪上帝,惹他發怒。這真是「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神也是難為,祂願意給我們好的享受,但我們往往舒服了,久而久之,就不知道依靠祂,甚至忘記祂了。也因此,我們的信仰需要不斷的更新──披上新人,脫下舊人,不斷的結岀聖靈的果子;否則不進則退,這是最危險的。危險患難雖然不好,神也希望挪去;但它也有一個正面的結果──讓我們更多的去依靠上帝。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當中有很多的第二代、第三代的基督徒,應該是好事;但也是一個危險,就是變成一種文化基督徒──是在文化和環境中認識上帝,自己與上帝沒有親密的關係;甚至是在流奶與蜜之地認識上帝,而不是認識賜流奶與蜜之地的主。希望我們不會住久了、習慣了、舒適了,就不繼續在神的恩典中,而慢慢離棄上帝、忘記上帝,失去起初的信心。
四26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必在過約但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你們不能在那地上長久,必盡行除滅。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這話在《申命記》第三十章第19節、第三十一章第28節,《約伯記》第十六章第19節[7],《詩篇》第八九篇第37節[8]都有講到。摩西請天地來作見證──「見證我說過這話,到時候這話應驗了,你們不要責怪我沒有提醒你們。」「見證你們若不聽勸告,悔改,你們必在過約但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以色列人在埃及、在過紅海的時候,沒有被滅盡。但他們在曠野的時候,二十歲以外向神發怨言的兵丁死了(民十四29-30;申二16)。更可怕的是,以色列人以後要死在他們得為業的流奶與蜜之地。換眼看教會,不也有很多基督徒沉睡在教會裡,彷彿死了一般。我們怎能不儆醒呢?求主憐憫。
四27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在他所領你們到的萬國裏,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
當以色列人多次的離棄上帝,不悔改的時候,神就照著他們的心願去行,使他們過著一個沒有神的生活,被「分散」在萬國當中。
我們從《舊約》《歷史書》、《先知書》就看到整個以色列的發展,就知道「分散」是一個咒詛和刑罰。以色列人本來聚集在這流奶與蜜之地,後來遠離神了,亡國了,因為逃亡或被擄,而分散到各地。「分散」是一個咒詛和刑罰,但也是一個祝福。
當神在創造世界的時候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也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創九1)遍滿地面,就是「分散」。當人建造巴別塔的時候,就是他們不願意分散(創十一4[9])──他們要聚集在示拿平原,以免分散到各地了。所以,「散」或「聚」都可以是好、是壞;是咒詛、是祝福。例如教會,就是一個聚集。大家聚在一起,彼此相愛,敬拜上帝。分散,如果是完成上帝的使命──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主所吩咐我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十八19-20),就是好。
甚至,當上帝懲罰你分散到各地,也可以產生好的結果──一、他們在懲罰中悔改了。二、他們在分散中,見證了神的榮耀,使別國的民會說:「你們的上帝是輕慢不得的。」在《使徒行傳》第八章第1節,也有同樣的情形,「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初代的教會因為逼迫而分散,福音也就因此傳開了。我們要說:信靠上帝的人,真是有福。不管是在管教、試煉、逼迫中,只要信靠主,任何一種壞的經驗,它的結果都可以是好的。
28 在那裏,你們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就是用木石造成,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神,29 但你們在那裏必尋求耶和華你的神。你盡心、盡性尋求祂的時候,就必尋見;30 日後你遭遇一切患難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
以色列人喜歡雕刻偶像,神就使他們心想事成。於是,這些人就分散在那些偶像的發源地,事奉偶像。第28和29節之間,可以加一段話:他們在那個地方事奉那些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假神,就好像他們在服事一個植物人一樣,很累、很辛苦。所有拜假神的人,都會有這樣的情形。當然我們也知道,因為人的罪性使然,人就樂此不疲,繼續服事這些叫我們沉重、疲倦、辛苦的假神。這些假神不但不能幫助我們,反而使我們成為魔鬼利用的工具。我們是有可能嘗到了一點甜頭,但是付出的代價卻更大。最終,這些假神所帶給我們的只是眾多的傷害──像《詩篇》第一一五篇第8節講的,「造它的要和它一樣;凡靠它的也要如此。」我們倚靠它的,也成為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逐漸死亡的人。也就是說,我們事奉這些假神,我們會灰心、失望。但是感謝主,也許就在這種絕望中,人就尋求真神。
第28和29節連在一起,實在叫人很難過。為什麼在主給我們的美地,我們不尋求神;而在似乎沒有主的地方,才去尋求神?為什麼不在有父的家中,跟父親近;一定要到連豬吃的豆莢都沒有的時候,才想到父的好(路十五)?當然我們也感謝主,因為這世界沒有一個地方不是上帝的。所以每個地方,憑著信心,都可以尋見主,得到主。但是,我覺得從第28到29節,可以是很多蒙恩的人的經歷。因為,我們通常不會在很順利的環境中,跟隨上帝、尋求上帝。在《以賽亞書》第四十章以後,常提到以色列人被懲治了、亡國了、分散了以後,他們會重新蒙恩歸回。如果從整本《聖經》來看,其實在懲治中,也有神的恩典。《羅馬書》第十一章第17-23節[10]就講到:那些屬上帝的兒女,有一段時間因為不信,好像不結果子的枝子被折下來;但是只要他們不是長久不信,仍要重新再被接上。這不僅是講以色列人,也在講每個基督徒。希望我們不是長久不信,能快快的被接回去。
不過我們也記得,耶穌在《馬可福音》第三章第29節說:「凡褻瀆聖靈的,卻永不得赦免,乃要擔當永遠的罪。」《希伯來書》第六章第4-6節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嘗過天恩的滋味,悖逆了,要再回頭更是難了,甚至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不要褻瀆上帝,試探上帝,或輕慢上帝的恩典;也不要以為祂有無限的憐憫和接納,就不斷的犯罪,把基督重釘十字架。如果我們有這樣的心,就等於是褻瀆聖靈,定意不回頭了。但是,如果我們只是一時的迷途,神的光照叫我們在刑罰和打擊中能夠受教,重新回到祂那裡,那就是蒙福的。是不是蒙福的人,就看你是不是任何時候都尋求神、信靠神的人。不是尋求神給的好處──愛情、財富、恩賜,這些很好,但希望最終這些能叫我們越來越多的尋求神。《詩篇》第十六章第2節,「我的好處不在祢以外。」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講了三個「尋求神」的比喻,這三個比喻要一起看。「失羊」、「失錢」、「浪子」的比喻。前兩個比較是奧古斯丁和加爾文式的理論,失落的人像羊和銅錢一樣,自己回不去主那裡;必須是主親自來找他──這是在講「上帝的主權」。第三個比喻則是用比較亞米念(Arminian)的觀點來講,是浪子回家,甚至他不需要尋找,因為他知道父親的家在哪裡──這裡強調的是「人的責任」。都是正確的,只是加爾文宗講到「神的全能」,是全備的。因為我們不知道神不斷的在找我們,我們知道的是當神在找我們的時候,我們需要有一個全人的回應。我們能夠回去天家──不管是從不信到信,或信了又更信,或信了又不信了又回頭,任何一個願意更信主、愛主、渴慕主,或更聖潔、良善、尋求神的意念,都是因為神先尋了我們,祂的恩典已經先臨到我們了。因此,我們就因著神的話,和聖靈的感動,和耶穌基督的救恩,說:「我要回去認罪,悔改,信靠聽從我父的話。」
第29節的「你們必尋求神」,第30節的「你必歸回神」,這都是因著「神的揀選」而有的。一百個人裡面有多少的人是被神揀選的?我們不知道。但我們知道被神揀選的人必會「歸回神」。願我們在生活中,不斷的見證出我們是被揀選的人──就是會「尋求神」;而且是在絕望的地方或時候,你因為信靠上帝、有盼望,會尋求耶和華你的神。耶和華是獨一的真神。不要輕看祂是「你的」或「我的」神,這都表示「你」或「我」在「約」裡。祂不僅是神,且是「你的神」、「我的神」;你、我也不是人而已,我且是「祢的子民」。我們和神之間,彼此有「約」的關係,也就是「被揀選」的關係。
我們尋求神,且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尋求神。我們應該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我們的神。但是在墮落的人身上,我們往往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以外的受造物;以致我們失喪流離,像羊沒有牧人一樣。當神藉著祂十字架的愛,使我們生活中被剝奪、被修剪、被對付,以致我們什麼都沒有的時候,盼望我們因著耶穌的救贖,會產生一個非常好的反應──就是我們的心不再歸向其他的東西,我們全心的尋求我們的神。《馬太福音》第七章第7節,「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不過要記得:第一、這尋找是靠著上帝的恩典,不是靠我們自己。第二、一定要有恆心,而且是全心的。恆心是時間上的不停止,全心則是心無旁騖。
第30節也是重覆第29節的話。事實上,當我們離棄神的時候,就開始進入患難。只是魔鬼的手法總是叫我們先甜後苦;主總是叫我們先苦候甜。但是魔鬼給我們的甜頭是短暫的;主給我們的苦楚是至暫至輕的。魔鬼給我們的苦是永遠的;主給我們的甜美卻是極重無比的、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
神的話是真實的。當我們離棄祂的時候,我們常常遭遇患難,而且是一切患難。在經上所記載的一切,我們後來在《申命記》第二十八、二十九章會看到:一切的咒詛都會一言不差的臨到我們身上。當我們遭遇一切的患難的時候,我們就會開始思想主,尋求神;神的話就開始提醒我們,使我們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十二6),承認自己的罪過,上帝的美善和正確,歸回祂,聽從祂的話。
四31 耶和華你神原是有憐憫的神,祂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祂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
我們的神是有憐憫的神。在講「神的教義(Doctrine of God)」的時候,我們通常講神的屬性是慈愛、憐憫、公義、聖潔、善良、全能……,這些屬性是一體的,不能分開來講的,否則挂一漏萬。只是我們人的言語和領悟有限,只好一項一項的講。事實上,每一個屬性都與其他的屬性相關,有一個就等同有所有的,有所有的就不會漏掉任何一個。我們的神不僅是一個憐憫的神,我們的神也是一個公義的神、聖潔的神、善良的神和全能的神。救人的經驗來講,好像有所區分,可是在神裡沒有區分。祂的憐憫跟祂的公義、忿怒、慈愛、聖潔、善良、全能,都是一樣的。不過,就我們人了解,這裡用「憐憫」是最恰當的字眼。祂憐憫我們這些不配得到憐憫的人,總不撇棄我們,滅絕我們,也不忘記祂與我們所立的約。
我們在生活中總是覺得神忘記我們了。『詩歌』:「主是不是仍然看顧?」其實我們如果常常被神提醒的話,我們會知道不是神忘記我們,而是我們一天到晚忘記祂。當我們在抱怨神忘記我們的時候,其實是我們忘記祂的信實和公義、聖潔。神不會忘記我們的,求神幫助我們不再這樣抱怨。
有一個「餘民(remnant)」的觀念,在《羅馬書》第九章第27-28節,保羅引以賽亞的話,說:「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祂的話,叫祂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保羅特別提到那真正屬於上帝的人,是在經過各樣的患難和篩選,仍然存留下來的「餘數」。那就是蒙神揀選、拯救、保守到底的,不管是經過多少水火(詩六十六12)。我們不知道誰在那「餘數」中?但是我們可以從我們是不是信靠上帝,就知道我們是不是被撇下的。
我特別要提,因為我們常常在很多經文看到:神立誓絕不撇棄,但後來好像忍無可忍,就違背了祂自己的諾言,撇棄了以色列人。代表的經文是《詩篇》第八十九篇第34-37節,「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我決不向大衛說謊,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他的寶座在我面前如日之恆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如天上確實的見證。」可是下一節就說:「但祢惱怒祢的受膏者,就丟掉棄絕他。祢厭惡了與僕人所立的約,將他的冠冕踐踏於地。」在這短短的幾節經文,神的出爾反爾,表現得一攬無疑。我們當然知道神說話算話。套句前面說的話,對於屬祂的人,祂永不丟棄。不屬祂的人,即使表面上在這個「約」中,或表面上受洗、受浸了,或是教會的長老、執事、牧師、傳道,但他的心是遠離上帝的,神必丟棄。我們不能從人的外表有無點水、浸禮,或是不是會友,來判斷這人是不是屬上帝的。但是我們是不是屬神的,就看我們是不是在任何時候都是歸向祂。神不會撇棄這樣的人,看起來被忘記了,被撇棄,或要被滅絕了;但神不會忘記所立的約,也不會撇棄,不會滅絕,祂必拯救到底。
《創世記》第二十二章第16-18節,當亞伯拉罕願意獻上以撒的時候,「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其實,神說的就必應驗,不管起不起誓。但祂特別強調「起誓」的時候,對我們人而言,這是上帝的慎重。
四32-33 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神造人在世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曾有何民聽見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這樣的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
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我們不妨說,在你以前、以後的世代,或在歷世歷代,有哪一個世代有這樣的現象──有何民聽見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也許別的宗教會說:「我們的神明也會對我們說話。」這裡我們不討論「護教學」的問題,但我們相信神的話是真實的。單從「解經」的角度來看,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不管在《新約》或《舊約》,神單單的揀選了以色列人,或屬祂的兒女──一個蒙召、被揀選、被聖靈感動的人,他們的特點就是聽見神的話。當然,先知和耶穌在傳講福音的時候,大家都聽到了。這聽到包括:神拯救他們出埃及,再對他們說話。
你聽見還能存活。事實上,神話語的特點是聽祂的話就能活。但是當人沒有信心的時候,就是聽祂的話就會死。今天,很多教會的姊妹是聽祂的話就會睡覺,這跟死是差不多的。我們相信聽神的話,產生恰當的敬畏,就能叫我們存活。聽祂的話產生恰當的敬畏,包括不是聽見而已。「聽」在希伯來文或希臘文裡,都不是單純的聽見一個聲音(audible voice)而已,包括:聽懂、聽從──去信靠、順服。這裡其實是講:哪一個民族像你們這樣榮幸、有福?
第一個福是:聽到了,就有福。以色列人聽到了,摩西甚至看到了神的背影。當然這是一個形容,因為血肉之軀不能完全看到主。但是在神的恩典中,多少對神有一點認識。聽到神的話就是福氣,因此我們很羞愧,《聖經》在我們的手上,我們卻很使打開看。事實上,多半的基督徒認為:聽神的話,是非常無聊的事情,是非常沉重的負擔。甚至在教會裡面,也越來越多是活動,而不是聽道。但是聽,就是福氣了。
有些宣教士談到當福音傳入一個地方,聖靈大大的工作,那地的人眞的信了主,有一個特別的反應是,人會問:「耶穌為人的罪死了是什麼時候的事?」「這兩千多年來,你們都到哪裡去了?怎麼到現在才告訴我們這個好消息。」我們都到哪裡去了?滿街都是為信主的人,我們卻沒有跟他們講,因為我們不覺得那是好消息,是有福的事;也不覺得我們聽到的人是非常蒙福的,沒有聽到的人是可惜的、悲慘的。求神幫助我們,讓我們知道自己是蒙福的,而且能夠感恩,因為我們聽到神的話了。聽見,就是蒙福;蒙福以後,不僅要遵行,而且要傳揚。
第二個福是:聽到,還能活下去。我們人有罪,本是該死的;聽到、看到已經是恩典了,聽到,還能活下去,是更大的恩典。
第三個福是:聽到了能遵行,那就是最大的福。
四34 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35 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在整個以色列人蒙恩的敘述中,最重要的還是「上帝話的頒布」和「聽上帝的話」,其後再講拯救他們出埃及,又把其他的人打敗了。神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拯救他們出埃及。以色列人認為這些是福氣嗎?
「試驗」,就是「試煉」。神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段過程中,是在試驗以色列人嗎?「試驗」,也可翻作「折磨」,就是一種「考驗」;就引誘來講,也是一個「試探」。「試驗」、「試探」、「試煉」在希伯來文,希臘文都可以有這樣的翻譯。同一件事,從神來講,都是出於好意,為了人好;從魔鬼來講,都是出於壞意。有的時候,我們試神,可以是出於信心,像基甸以羊毛試神(士六36-39);若出於惡心,則是試探神,向以色列人在曠野。在神以十災試驗法老的那半年,對以色列人是試驗嗎?這對埃及人是攻擊、折磨;但對以色列人也是。把這時間往前看一點,神讓以色列人經歷試驗、折磨、艱難,是從約瑟死了以後,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第一個、逼迫以色列人作苦工(出一8-14);第二個、要殺他們的男嬰(出一16);第三個、把他們的嬰孩丟在尼羅河裡(出一22)。這些《聖經》沒多講,但對以色列人也是一種試驗,讓以色列人叫苦連天。但是,他們多多少少還記得神一點,就歎息哀求,於是他們的哀聲達於神;神就在他們的呼求當中,記念祂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出二23-25),興起摩西來施行拯救。所以,在出埃及以前、以後──大而可畏的曠野,以色列人都有生活上的艱難。人生總是會有一些艱難。
在埃及作苦工的那段日子,感謝主,以色列人還在呼求神。在埃及十災的那半年中,以色列人剛開始是信靠上帝的,後來動搖了。在《出埃及記》第四章第30-31節,「亞倫將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百姓就信了。以色列人聽見耶和華眷顧他們,鑒察他們的困苦,就低頭下拜。」這時候的以色列人還是信靠神的。但是,後來碰到困難,也就是埃及人要他們作磚卻不給草的時候,他們就小信了。第五章第21節,他們向摩西、亞倫說:「願耶和華鑒察你們,施行判斷,因你們使我們在法老和他臣僕面前有了臭名,把刀遞在他們手中殺我們。」
再看後來的十災。我們常常沒有去多想,其實對埃及人是十災,對以色列人是不是也是十災?十災中,第十災很明顯的只是針對埃及人的長子和他們的牲畜(出十一4-7,十二29)。其他有些災──第四災的蒼蠅(出八23)、第五災牲畜的瘟疫(出九4)、第七災的冰雹(出九25-26)和第九災的黑暗(出十23),也是只發生在埃及人的境內,在以色列境內則沒有這些事。但是有些災並沒有這樣講,相對的也禍及以色列人,就像以利亞對亞哈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起誓,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王上十七1)結果,以色列有三年半沒有下雨(路四25;雅五17),以利亞自己也受旱災之苦。所以,這些災難對埃及人、對以色列人都是一個試驗。我們生活中會有水災、乾旱、地震……,但都要依靠上帝,藉著這些患難和艱難把我們煉得更精。就像《彼得前書》第一章第6-7節講的,「因此,你們是大有喜樂;但如今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盼望生活中的這些試驗,對我們是很好的磨練。
這些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是顯給你看。我們現在看,都覺得很好。但想想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段日子,雖然經歷那麼多的神蹟、奇事,但不也是膽戰心驚、苦不堪言的。過紅海是個大神蹟,但過紅海之前不也是叫苦連天嗎?磐石出水、苦水變甜是很奇妙,但沒有水喝或喝苦水的時候不也是呼天號地嗎?這些神蹟奇事叫我們信心堅定,感謝主;但我們也不要忘記,在經歷這些奇妙美事之前,我們也是怨言滿天。求神幫助我們,當我們面對艱難,不是自哀自怨,也不是怨天尤人,一切想法都能變為正面。
所有的神蹟奇事,我們都要看對。這在《約翰福音》講了很多,《符類福音》也講了一些。行神蹟奇事的目的是什麼?第35節說:「惟有耶和華祂是神,除祂以外,再無別神。」這也有些沒有講出來的話,就是當你知道耶和華是神的時候,你不只是知道而已,而是要去信靠祂。信心與知道之間要有密切的關係。就好像你口渴得半死,你知道這杯水能解你的渴,你卻不去喝這杯水。就好像你病得半死,你知道這藥能治癒你的病,你卻不去吃這藥。這是頑固、愚蠢。神所行的一切事就是要我們知道:祂是何等寶貝的神,而讓我們去投靠祂。
特別在《約翰福音》第六章,當耶穌行了一個神蹟奇事──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的時候,他們多數人不知道那個神蹟的意思,以為耶穌是他們長期的飯票,跟隨祂就有東西吃了。所以耶穌就責備他們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約六27)「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約六47)「我就是生命的糧,……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約六48-50)「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約六53)耶穌說:「你們要吃我的肉,喝我的血。」意思就是「你們要來信我」。所有的神蹟,包括耶穌叫瞎子看見的時候,不是叫人知道有一個超級的眼科醫師在我們當中;當耶穌平靜風和海的時候,不是說祂是「封神榜」級的人物;當耶穌醫好一個癱子,甚至叫死人復活的時候,不是說祂是一個非常棒的醫師。即使我們不是那瞎眼的、耳聾的或死亡的人,當這一切的神蹟奇事發生的時候,我們應作的就是全心的信靠祂;可惜,我們常常作錯了──我們求財富、權力、學問、美麗、健康等物質上的東西。這些東西不是不好,但捨本逐末了。「末」,我們都知道,也喜歡;但「本」是什麼?我們常常不知道。「本」,就是單單的信靠主。我們對上帝自己是這麼的陌生,這是可悲的。
總之,所有的神蹟奇事,就是幫助我們知道「耶和華祂是神」──消極的,我不再拜別神了;積極的,我單單的敬拜耶和華我的神。
四36 他從天上使你聽見祂的聲音,為要教訓你;又在地上使你看見祂的烈火,並且聽見祂從火中所說的話。
聽見聲音,是為教訓;看見烈火,是為警告──聽見若不遵行,小心被火焚燒。
四37 因祂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
神就是愛我們,沒有任何理由的;不是因為我們有什麼優點,或可愛之處。
神揀選我們,也是沒有理由的,就是祂的旨意。
四38 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從你面前趕出,領你進去,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
現在、過去、將來,我們的神都同樣在作事。過去,神曾將比你強大的國民──埃及,從你面前滅絕,帶領你離開那地。如今,神也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迦南七族,從你面前趕出,領你進去那美地。
這類的話對我們今天來講,有一點彆扭、困難接受。因為,顯得上帝很霸道;我們又像白吃白喝的蟲。《聖經》強調:上帝給你的東西的時候,不是叫你白吃白喝,也不是上帝不公平。而是在提醒你一件事──你得到的是白白的恩典,不是你配得的。
四39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這裡有越來越多的神學了。一、你知道只有一位神,祂是有能力、有智慧的。二、祂是跟人有密切關係的。如果你知道的這位神能力很大,但跟地上、人間沒有任何關係,我們不需要信祂了。如果你知道一位神很偉大,跟人也有密切的關係,但這位神跟希臘神話裡的眾神沒有兩樣,會跟人爭風吃醋,我們也不要敬拜這樣的神。當然,希臘神話裡的眾神是虛構的,是假神,是表現人對現實世界的不滿。我們的神不是這樣的神;祂是真神;祂不是高高在上,或造了這世界就不管了;祂是繼續在愛我們、眷顧我們。祂作的每件事都顯出祂的能力和慈愛。除祂以外,再無別神。我們不要再去投靠任何祂以外的東西,包括看得見的偶像、看不見的名利、驕傲。
四40 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律法是叫我們知道我們沒有力量去遵守,叫我們信靠祂的。祂賜給我們力量、恩典,我們就可以遵守,也因此蒙福。能夠遵守就是恩典,就是蒙福;遵守之後,也可以得福。就如同:你拾金不昧,人家給你賞金,很好;但是我們不是為了賞金而拾金不昧。誠實就是個福氣。
你要遵守,使你可以得福,並使你在這地的日子得以長久:這強調人的責任。長久與否,從神那面來講,操之在神。從人這面來講,看人是不是信靠祂。
四41 那時,摩西在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分定三座城,42 使那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就得存活:43 為流便人分定曠野平原的比悉;為迦得人分定基列的拉末;為瑪拿西人分定巴珊的哥蘭。」
這個是指以後到了約但河西──迦南地的時候,也要有三座城,作為「逃城」。
河東有流便、迦得、瑪拿西兩個半支派,河西有其餘的支派。河東、河西有同樣的血緣,敬拜同一位神,同樣有摩西的律法,也同樣有三座逃城──這是一個發人深省的提醒:即使是上帝的選民、蒙神恩典的人,在這個世界裡還是會有不幸的事情發生,包括:自己無心殺人、親人無故死亡。無心殺人的人,很遺憾;親人被殺的人,則很忿怒。這樣的事在河東、河西都有。神卻預備逃城,讓那不是因為仇恨,無心殺人的,有處可逃。
四44 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陳明的律法,45 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傳給他們的法度、律例、典章。46 (在約但河東伯毗珥對面的谷中,在住希實本、亞摩利王西宏之地;這西宏是摩西和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擊殺的。47 他們得了他的地,又得了巴珊王噩的地,就是兩個亞摩利王,在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48 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直到西雲山,就是黑門山。49 還有約但河東的全亞拉巴,直到亞拉巴海,靠近毗斯迦山根。)
這裡講到他們殺了河東的亞摩利王西宏、巴珊王噩,也得到了他們的地。神就讓摩西把律法告訴他們。
[1] 話說戰國時代,趙國大將趙奢與名將廉頗、相國藺相如並列同位,他的兒子趙括自小學習兵法,熟讀兵書,連父親都考不倒他;然而知子莫若父,趙奢知道兒子雖然談起兵法頭頭是道,但過於自信,把用兵看得太容易了,所以他告訴妻子:「使趙不將括即已,若必將之,破趙軍者必括也。」意即趙括只能「紙上談兵」,如果讓他當主帥,那麼將會是一場大災難,趙國最後一定毀在他手裡! 沒想到噩夢真的發生了,由於趙奢早逝,領軍作戰的只剩老將廉頗,不料趙王中了秦國的反間計,竟改派趙括來替代廉頗。趙括的母親想起丈夫說的話,連忙上書勸阻說:「趙括並非大將之才,請不要重用。」藺相如也大力反對,說趙括「能讀其父書傳,不知合變。」但是趙王聽不進去。最後趙母只好向趙王請求,如果一定要用趙括,那麼萬一戰敗要懲處時,可別連累到她這個做娘的。果然,趙括一接掌兵權,改變廉頗的戰略,以致被秦兵圍困,一場長平之戰,竟然被坑殺了四十萬大軍!趙國經此一役,元氣喪盡,再也無力回天。
[2] 出十九16-18,「到了第三天早晨,在山上有雷轟、閃電和密雲,並且角聲甚大,營中的百姓盡都發顫。摩西率領百姓,出營迎接神,都站在山下。西乃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於山上;山的煙氣上騰,如燒窯一般,遍山大大地震動。」
[3] 出二十18-21,「眾百姓見雷轟、閃電、角聲、山上冒煙,就都發顫,遠遠地站立,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致犯罪。」於是百姓遠遠地站立,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4] 出二十四1-8「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我這裡來,遠遠下拜。唯獨你可以親近耶和華,他們卻不可親近,百姓也不可和你一同上來。』摩西下山,將耶和華的命令典章都述說與百姓聽。眾百姓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摩西將耶和華的命令都寫上。清早起來,在山下築一座壇,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十二根柱子;又打發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獻燔祭,又向耶和華獻牛為平安祭。摩西將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灑在壇上;又將約書念給百姓聽。他們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
[5] 賽五4-6,「我為我葡萄園所作之外,還有什麼可作的呢?我指望結好葡萄,怎麼倒結了野葡萄呢?現在我告訴你們,我要向我葡萄園怎樣行:我必撤去籬笆,使它被吞滅,拆毀牆垣,使它被踐踏。我必使它荒廢,不再修理,不再鋤刨,荊棘蒺藜倒要生長。我也必命雲不降雨在其上。」耶十二10,「許多牧人毀壞我的葡萄園,踐踏我的分,使我美好的分變為荒涼的曠野。」結十九10-14,「你的母親先前如葡萄樹,極其茂盛(原文是在你血中),栽於水旁。因為水多,就多結果子,滿生枝子;生出堅固的枝幹,可作掌權者的杖。這枝幹高舉在茂密的枝中,而且它生長高大,枝子繁多,遠遠可見。但這葡萄樹因憤怒被拔出摔在地上;東風吹乾其上的果子,堅固的枝幹折斷枯乾,被火燒毀了;如今栽於曠野乾旱無水之地。火也從它枝幹中發出,燒滅果子,以致沒有堅固的枝幹可作掌權者的杖。這是哀歌,也必用以作哀歌。」
[6] 約十五4-6,「15:4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啟十四18-19,「又有一位天使從祭壇中出來,是有權柄管火的,向拿著快鐮刀的大聲喊著說:「伸出快鐮刀來,收取地上葡萄樹的果子,因為葡萄熟透了!」那天使就把鐮刀扔在地上,收取了地上的葡萄,丟在神憤怒的大酒醡中。」
[7] 伯十九16,「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
[8] 詩三十八35-37,「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我決不向大衛說謊,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他的寶座在我面前如日之恆一般,又如月亮永遠堅立,如天上確實的見證。」
[9] 創十一4,「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
[10] 羅十一17-23「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